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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临国土资让告字[2010]12-07-18号)

临国土资让告字[2010]12-07-18号发布时间:2010-12-7

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7日至 2011年01月03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市场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17日至 2011年01月03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0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0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2月27日09时00分在临沂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市场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竞买人三家以上(含三家)时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家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方式出让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出让时设有保留价,拍卖过程中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0年12月27日上午9时至2011年1月5日下午5时,详见挂牌出让公告栏。2011年1月6日上午9时整举行揭牌和成交签字仪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竞买房地产用地的,还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出让人将根据申请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沂经济开发区土地交易市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3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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