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商业秘密案揭密

国内首起商业秘密案揭密

作者:来自网络本报独家采访见证人,挖出尘封11年的“佛陶”案内幕

核心提示:耗资1300多万元,历时八年,佛陶所终于研制成功世界一流的“陶瓷辊棒”;

一夜之间,另外两个厂家生产出同类产品;

扑朔迷离的背后,居然是厂里出了“内鬼”;

更离奇的是,原告和被告双方所请的律师,居然是一对徒弟和老师;

于是,国内首起商业秘密案———“佛陶”案拉开大幕……

在刚刚结束的“中日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与保护”交流会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11年前审理的“佛陶”案作专题发言,得到了日本同行的高度评价。今天重温“佛陶”案,对于建造创新型佛山,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依然有借鉴意义。

尘封11年的“佛陶”案有哪些内幕,在当年商业秘密案的审判仍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佛山中院的法官又是如何敲响手中法槌?本报记者前后花费近1个月时间,沼诮铱 盖橹兄两裣饰 酥 南附凇?

1、八年心血造出新产品

别人一夜“坐享其成”

2006年1月15日,新年的钟声刚敲响不久,佛陶集团金刚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刚牌陶瓷辊棒,被授予“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

20年前,就是这种叫做“陶瓷辊棒”的东西,引起了一场举世瞩目的纷争。1984年,佛陶所承担了省科委下达的一个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用最先进的冷等静压技术生产出陶瓷辊棒。1992年9月8日,这个项目通过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鉴定验收意见,“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填补了国内空白,属国内首创”。

时任佛陶研究所所长的何锡伶清楚记得,这项获得国家高度评价的研究成果,前后历时8年,共耗资1300多万元。

何锡伶说,在佛陶所攻克陶瓷辊棒生产技术前,当时世界上只有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掌握这项技术,国内高温辊道窑对陶瓷辊棒的需求几乎全靠进口,自从佛陶所陶瓷辊棒技术研制成功后,产品进入市场,不仅代替了进口辊棒,仅1994年佛陶所的年产值就达8000万元,实现利税2000万元。

当佛陶所的专家们正陶醉时,一个新的“课题”出现了:两家由乡镇与个体户合办的企业,也正在筹备生产陶瓷辊棒,其技术工艺流程、设备、原料、模具等与该所同出一辙。

面对这一事实,何锡伶无法相信:“我们的技术花了整整8年时间,一些乡镇企业一夜之间坐享其成。”他回忆说,“陶瓷辊棒”的故事像一部长达8年的电视连续剧,其间的社会环境、人际关系、个人奋斗、韬略决策,点缀着戏剧性的偶发事件,说它是一部科学的史诗,也许并不过分。

2、德国一家陶瓷公司

200万美金砸向何锡伶

“因为我们成功研制出陶瓷辊棒,当时国际陶瓷界知道了佛山这个城市,也知道了佛陶所。”谈到这段辉煌的历史时,何锡伶露出了笑容。

在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国外一家陶瓷企业正悄悄地带着200万美金的“宴请函”,派人到佛山想挖走何锡伶。

“当年德国一家陶瓷企业看到我们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他们就想花钱买走这项秘密技术,被拒绝后对方又想用200万美金聘请我出国当他们企业的技术指导。”尽管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但何锡伶仍记得十分清晰。

“当年的200万美金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他说,“因这项成果佛陶所获得的奖金总共不到2万元,我个人分到的不过几千元,但国家培养了我,佛陶所需要我,当时我没想那么多,一口就拒绝了对方。”

何锡伶,今年已经66岁,毕业于上世纪60年代,是中国第一代大学生。在大学里,他学的是无机材料专业,1964年从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便进入佛陶所当技术人员,19年后开始走上了佛陶所所长的领导岗位,后来又带领几十名科研人员耗费8年心血投入1300万元攻克了省科委下达的重点项目。

在案件封尘11年后的今天,已退休了5年的何锡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他慈祥的脸孔依然掩饰不了当年历经的沧桑。“明枪我挡住了,可暗箭却从背后射来啊!”何锡伶做梦也没想到,为了捍卫自己的科研成果,居然走上了法庭。

3、厂里员工出了“内鬼”

40万元出卖东家技术

“这项技术我们整整花了8年时间,他们一夜之间就坐享其成,把我们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我就不相信这世上没有公道,这场官司我是打定了!”何锡伶回忆当年之所以能放下手头的科研工作,因为他心中一直坚信:专利成果是一种无形资产,理应像有形资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在佛陶所调查时,有职工反映:一位姓林的合同制干部最近常有神秘电话找他,他接电话时只听不答,多次在下午3点借故外出不归,或整天不上班。他曾从车间里拿走过10公斤配好的原材料,说是补自家厕所。

与此同时,佛陶所明察暗访后发现,上述这两个厂完全是循着佛陶所原来的路子订制生产设备和材料,他们还对厂家说,“你们不是按佛陶所图纸加工过设备吗,我们也照那样再来一套。”

何锡伶将这些线索举报给检察院。检察院调查发现,一个体户梁某找到曾在佛陶所当过烧窑工———1990年离开该所的招某商量办陶瓷辊棒厂,招某又把林介绍给梁,林、招二人不仅提供技术,还将佛陶所自行设计并委托制造专用设备的厂家、原料生产厂家等商业秘密统统提供给梁。梁给了林、招40万元,两人各得20万元。

在查清泄密的内鬼后,1992年8月,佛陶所将这一项目的两项关键技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2月和4月获得专利权。与此同时,这两厂在1993年一季度先后投产,并到处推销产品。

1993年4月,佛陶所向广州市中院递交了两份诉状,状告这两厂侵权。随之而来,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先后在广州和佛山拉开大幕。

4、庭审中“唇枪舌战”

偷技术算不算偷?

在这场官司中,被告充分显示了财力的雄厚和经营者的精明:他们聘请了当时刚退休不久的原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副主任赵某。

“找到赵某,对方可谓是绞尽脑汁了。”原告律师温某说,赵某在知识产权界方面有着很高的威望,曾历任中国专利局法律处处长、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还曾参与中国专利法的起草。

一知情人也透露,赵某曾经是温某在北大读研究生时负责论文答辩的老师。

专利专家打知识专利官司,这种特殊身份的律师显然具有“职业”上的优势。有这位专家的运筹调度和对簿公堂,被告的官司打得有板有眼,先是向国家专利局申请撤消佛陶所的专利,又向媒体、有关部门和法院提出一整套他们没有侵犯佛陶所权益的理由。

而这场官司又演变成一对师生关于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唇枪舌战”。在法庭上“舌战”主要围绕三个焦点:“偷技术算不算偷”、“哪些是你的商业秘密”、“到底是公知技术还是你的商业秘密”。

被告称,“陶瓷辊棒早已不是新产品。”

原告反驳,“陶瓷辊棒不是新产品是事实,但佛陶所并没有将产品作为自己的发明而要求保护,要保护的是产品生产方法。”

被告又称,“我们没拿过佛陶一张图纸、一个部件,不过是聘了两个职工,偷什么了?”

原告质疑说,“如果你们没有窃取了这些技术秘密,为何循着我们的足迹按我们的技术要求订购各种设备和配方原料,凭你们现有的能力,是绝对不可能生产出与我们等质等效的陶瓷辊棒。”

被告狡辩称,“我们的技术来源于公知杂志和有关的国际文献,又经自己消化、摸索获得的。”

原告一针见血地说,“‘冷等静压陶瓷辊棒’的生产原理和工艺名词虽在公开的刊物上有过部分报道,只是粗略的提及或只描述一个大概范围,未公开佛陶所的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

“就这样足足辩了几个小时,对方拿出的证据,目的是想证明他们拥有在先使用权。”温某回忆说,直面老师时并没有惊慌失措,心里很镇静。而在这场“舌战”中,“他因为自己的证据本身就是漏洞百出,采取指鹿为马的手法,总是避而不谈非法谋取技术秘密,言辞之间前后不一,主审法官还多次提醒。”温某说。

5、知识产权审判

佛山中院开启全国先河

官司一波三折后,胜利最终属于佛陶所!

“‘佛陶’案让佛陶所出名了,佛山中院知识产权审判更是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中树立起了一面旗帜。”有专家称赞,“当年佛山中院接这一棘手案件体现出一股非凡气魄和开拓创新精神。”

那么,当年佛山中院又是如何接手“佛陶”案的呢?

1993年初,佛陶所以上述两厂侵犯技术秘密为由在广州中院起诉。一审被告败诉,

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告不服,上诉到广东省高院,省高院开庭审理后发回重审,其中理由之一是技术秘密与专利应分属佛山中院和广州中院管辖。

“中院接手该案时,国内审理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侵权案没有先例,案情的复杂和法律的适用根本对接不上,且当时又是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最激烈的时候,国内外的眼光都在看着佛山。”当年主办“佛陶”案的法官坦言。

这位法官回忆说,“开庭前几个月内,不仅到华工请了两名陶瓷专家当陪审员,还跑去佛陶所车间了解技术;开庭期间,甚至将庭审搬到双方当事人的技术车间去,这样做法是为了防止技术二度泄密。”

“没想到当年‘佛陶’案审判影响那么大,结案不久不仅受到了上级法院、专家教授及同行们的赞誉,最高院还将这个案件作为一个商业秘密案审判的典型案例,并翻译成英文版向全世界公开发布。”

“佛陶”案结案后,广东专利申请热潮如雨后春笋。“过去的10年间,广东专利申请量在全国一直遥遥领先,无非受到了‘佛陶’案的启示。”有专家如此形容。

■官方声音

胡充寒:侵犯商业秘密可判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佛山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胡充寒教授,法学博士

记者(以下简称记):如果佛陶所败诉了,对国内的技术创新有什么影响,先进技术是否会流失到外国?

胡充寒(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以下简称胡):当时有一百家企业在虎视眈眈,如果佛陶所败诉,他们也会生产这种产品,整个市场就乱了,不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在提倡技术创新的今天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填补了法律空白

记:“佛陶”案对推动我国的商业秘密的立法保护工作起了什么作用?填补了法律上哪些空白?

胡:1997年3月,中国颁布了新修订的刑法典,其中十分引人注目的,就是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如果细心分析这一节,人们又会看到:该节中对对商业秘密采用刑事保护的第二百一十九条是修订文本中最新增加的:凡违反了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而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1993年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并未考虑对侵害商业秘密者处以刑罚。但从“佛陶”案这起有重大影响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发生及处理中,司法界与立法界均已看到:有些侵害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上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商业秘密持有人的利益,这显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知识产权案件提供借鉴

记:“佛陶”案件在全国司法界产生什么积极影响?对以后类似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是否起了标示作用?

胡:“佛陶”案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后,中国法院受理的首起有

重大影响的商业秘密类案件,审理中使用证据保全、下达停止侵权裁定、判决主文中明确“被告应保守商业秘密”的判决方式等在全国范围内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佛山中院受理“佛陶”案后,应原告的请求,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制度,首创性地下达了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为数年后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诉前禁令制度的创设及其与先予执行制度的衔接,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案例。

案件审理中,佛山中院创造性地采取证据保全以及停止侵权裁定,在举证责任方面,创造性地适用“接触+实质相同或相似+排除合法来源”原则来认定被告是否侵权,对此后同类案件的审理起到了标示作用。

专家证人制度有何优点

记:佛山中院从审理“佛陶”案开始,到1998年成立知识产权庭,再到今天,知识产权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有数据还预测到今年甚至今后几年佛山的知识产权案件将会持续增长,在法官人数与案件数量“粥多人少”情况下,中院是否会进行一些改革与创新呢?

胡:在现行诉讼体制架构下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和创新是今后知识产权审判的必由之路,今年中院知识产权庭将在贯彻最高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将通过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专家证人制度来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从而进一步树立中院知识产权的审判品牌。

记:专家咨询制度和专家证人制度有何优点?

胡:目前知识产权审判涉及许多技术方面的判断,技术对比是审理知产案件的必要环节,而大多数法官缺乏理工科知识,对一些疑难案件在作出技术法律判断时如果能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审结,提升法官技术水平,还能减少司法鉴定数量,提高审判效率。

集团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集团商业秘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流失,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 1.技术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生产、研发有关的,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手机数据及其算法以及产品开发计划等。它可以资料、图纸、样品.手册文档、工装夹具、模具、软件等形式存在。 2.经营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管理、营销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投资计划、市场营销方案、广告宣传方案、销售及采购渠道、供应商及客户名单、财务资料、合作协议、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以及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的、构思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

3.依据法律或有关协议,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以下各项均列入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1)计算机程序、源程序、可执行程序;(2)开发文档、工程文档、技术建议书﹑技术诀窍、技术方案、设计构想;(3)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产品的测试方法等;(4)科研技术参数、方法、产品技术性能、鉴定结果,科研成果和阶段性成果;(5)重大技术的研究报告、分析报告;(6)研发、测试及其实验网、生产、工程阶段的各类硬件板材;(7)因企业特殊需要而经过改进的机器设备;(8)记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实验结果、仿真结果、技术改进通知等;(9)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化妆品配方等;(10)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11)客户情报,包括客户名单;(12)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13)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 第三条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管理机构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手册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书 编号: 甲方:中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电话: 家庭地址:邮编: 鉴于乙方所处的职位及工作性质,能够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保密义务 1.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 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 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 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1.5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1.6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二、乙方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2.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 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1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1 合同编号:甲方(企业):注册地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______联系电话: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国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范本 常常遇到老板担心重要职务人员的信息保密问题,除了在选人上注意外,建议对涉及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一份保密协议,那如何写这个保密协议范本呢?下面为大家分享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范本,欢迎浏览!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范本一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流失,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 1、技术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生产、研发有关的,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手机数据及其算法以及产品开发计划等。它可以资料、图纸、样品、手册文档、工装夹具、模具、软件等形式存在。 2、经营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管理、营销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投资计划、市场营销方案、广告宣传方案、销售及采购渠道、供应商及客户名单、财务资料、合作协议、招投标中

的标底及标书,以及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的、构思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 3、依据法律或有关协议,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商业秘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即以各部门为基本单位,以总经办为监督管理机构,统分结合、执行与监督并重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 1、审核或决定商业秘密管理的重大决策; 2、审核并批准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和保护措施; 3、认定、解除绝密级商业秘密; 4、保密奖惩的审批。 第七条总经办职责: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标准专业版)

【标准专业版】 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 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

公司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一.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

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商业秘密合同范本详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05156 商业秘密合同范本详细版

商业秘密合同范本详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模板

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 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职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作为保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两种手段,用人单位一般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既可以则以而用,也可以一并采用。保密合同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等,不得披露,而竞业限制合同是要求劳动者离职后在一定期间不得从事某种行业。竞业限制合同与保密合同保密的期限也是不同的,保密合同一般无时间限制,保密的义务贯穿于当事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而竞业限制合同一般都有期限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签订保密合同可以支付保密津贴,也可以不支付。而竞业限制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一条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通用版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通用 版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8461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通用版 甲方(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

0102-商业秘密管理程序

商业秘密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保密管理的所有活动。 3 职责 3.1 综合部 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包括密级的确定,保密措施的检查及评估等。 3.2 相关部门 负责本部门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保密资料的传阅、收集、整理。 3.3管理职责 企业秘密管理的最高责任者为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的管理责任者为本部门主管。全体员工都负有遵守保密承诺、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4 程序 4.1总则 4.1.1 公司商业秘密属于公司资产,受法律保护,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保密义务。各部门应对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4.1.2 综合部应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的涉密信息进行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4.1.3 各部门对外发送的任何涉密信息,须由本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外送。 4.2 密级的分类 4.2.1信息的密级分为3类:企业秘密事项(秘密)、内部信息事项(受控)和公开事项。 信息分类定义: a)“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指定的秘密事项;或不可对外公开、若泄露或被篡改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严重损害,或者由于业务上的需要仅限有关人员知道的事项;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类、电磁类及其它媒体(纸张、软盘、硬盘、光盘、磁带、胶片)。 b)“受控”:不可对外公开、若泄露或被篡改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损害,或者由于业务上的需要仅限有关人员知道的事项;或是指为了日常的业务能顺利进行而向公司员工公开、但不可向公司以外人员随意公开的事项。

c)“公开”:秘密事项以外,仅用来传递信息、昭示承诺或对外宣传所涉及的事项。 4.2.2对于关键的或顾客有严格保密要求的商业秘密,经过风险评估,可设立绝密等级,绝密等级的标识和控制要求,由风险评估部门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和计划,按风险控制方案和计划进行管理。 4.2.3公司密级的确定策略是:谁起草谁定密,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人员把关。涉密文件一经授权人员批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即正式生效。起草人员对自己起草的信息需确定密级时,应随时询问领导。后者对前者的请求应及时给予明确的判定。无法判明时,可请示更高一级领导。 4.3 涉密、受控文件的标识、制发 4.3.1 本单位产生的企业“秘密”、受控文件应按确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好密级标识或加盖识别印章,敏感信息事项不作标识。 4.3.2 企业秘密解除或变更加盖解除或变更识别印章。 4.3.3 采用电磁等媒体记录的秘密文件,应在其包装盒上明显的位置用标签标明密级管理分类,使用的印章同上;计算机中储存的涉密文件,应设置访问密码,文件夹不得共享。 4.3.4由规划与建筑设计所负责发行管理的技术关联材料等,除特别指定外均属受控文件。 4.3.5 制作密件过程中形成的草稿、修改稿、电子文件等,凡需要保存的,应当按正式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管理。不需保存的,必须销毁,电子文件应删除。 4.3.6 公司涉密文件一般不得委托外单位印刷和制作。必需到印刷厂印刷的密级资料,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公司专人监督下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严格控制印刷份数,并应与指定的印刷厂签署包括保密内容的协议。 4.4 涉密信息(文件资料)的管理 4.4.1 一般级文件、资料,由发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放范围。分发给各部门,有保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登记,落实到专人管理,妥善保存,限期收回。因工作关系所获得的有关秘密资料,涉及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不得带到家里和公共场所,不得对外泄密。 4.4.2 涉密文件、记录、磁盘、光盘或其它存贮媒体在不用时,应放在上锁的文件柜、保险柜或其它形式的保险家具中,指定专人负责该钥匙的保管。 4.4.3 电脑终端应按《个人计算机管理程序》的规定保证桌面安全。综合部或场所在人员不在时,应将门上锁。 4.4.4 服务器终端在不用时实行锁屏,屏幕保护程序设定时间不少于5分钟。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736 (协议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 标准版本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协议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

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

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书(协议示范文本)

(协议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3695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书(协议示范Trade secret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书(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原则 为保护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下同),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防止有价值的信息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和定密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三)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是指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四)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经营秘密——包括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下列秘密事项:公司有关发展规划、经营计划、财务计划、财务报告、财务账簿、统计报表、投资计划、论证方案、研究报告、合同文本、管理办法、销售方法、广告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况、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等可能危及公司经营安全的资料或事项。

(六)技术秘密——包括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下列秘密事项:公司现有的或正在研制开发中的项目及产品开发策划,产品有关设计技术,专有技术,产品配方,生产诀窍,工艺流程,制造方法,工艺、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样、模型、样品等。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是我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最高领导和管理机构,下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于规划发展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按程序认定公司商业秘密,并进行定级; 二、宣传、普及商业秘密法律、法规知识; 三、组织有关涉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四、草拟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五、组织按程序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评估和清理; 六、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七、审核公司有关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 八、按公司规定的商业秘密管理程序,布置、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各单位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九、处理商业秘密纠纷,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进行有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十、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商业秘密按照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商业秘密的定密由密源单位申报。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6912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协议范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夯实公司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实行单位负责、依法规范、惩防结合、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业务工作谁主管、商业秘密保护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单位商业秘密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公司知识产权有关工作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有利于单位在竞争中获胜,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具体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两类: (一)经营秘密。即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方法、

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竞争谈判等方面事项。 (二)技术秘密。即设计方案、制造方法、程序、产品配方、工艺、技术诀窍、报告、图纸、软件数据等方面事项。 第六条商业秘密确定对象包括公文、过程性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声像资料和密品。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统筹保密管理工作。 第八条单位保密委员会是商业秘密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单位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第九条单位保密归口管理部门作为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第十条单位应成立商业秘密定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在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商业秘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工作。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定密工作小组由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科技、研发、计划、财务、质量、经营发展、风险管理、法律、保密等管理部门人员组成。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标准版)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标准范本)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731329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

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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