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标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1:500或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1.2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类形式的植草砖;

6、架空层的开放空间绿地。

(三)单位配套绿化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距建筑墙角1.5米计算。

(四)居住区配套绿化的有关规定:

1、绿化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角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角;

(2)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路时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角1.5米;

(3)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

(4)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2、集中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表1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它通透式隔墙栏杆作分割;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2中的各项要求;

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米);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米);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平方米),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平方米)。

(6)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和本条(2)、(3)、(4)项及第(5)项中的日照环境要求。

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标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1:500或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1.2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类形式的植草砖; 6、架空层的开放空间绿地。 (三)单位配套绿化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距建筑墙角1.5米计算。 (四)居住区配套绿化的有关规定: 1、绿化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角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角; (2)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路时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角1.5米;

(3)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 (4)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 2、集中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表1规定,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3)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它通透式隔墙栏杆作分割;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同时满足表2中的各项要求;

杭州市总体及分区规划.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规划背景 为适应杭州市改革开放和新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现代化建设,整合新市区空间布局,在1983年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和《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补充(1985-2000年)》以及《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基础上,根据市区行政区划的变动,编制本次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01-2005)、中期(2006-2010)、远期(2011-2020)、远景(至2050年左右)。 2.城市性质 新一轮总体规划把杭州城市性质定位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的重要中心城市和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城市规模 2000年全市总人口现状为389.76万(城市人口253.72万)。预计近期(2005年)全市总人口达到430万(城市人口313万),远期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530万(城市人口445万)。根据国际特大城市的发展经验,此后人口规模将稳定在500多万。 近期(2005年)市区城市用地规模为290.38 km2,远期(2020年)市区城市用地规模为452.99 km2。 4.城市布局结构 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城市东扩,旅游西进,沿江开发,跨江发展"的发展战略,提出"南拓,北调,东扩,西优"的发展方向,并明确了"东动,西静,南新,北秀,中兴"的发展格局,将城市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的开放式空间结构。 4.1一个主城 主城由上、下城区和西湖、拱墅、江干五个城区组成,是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教、信息、文化中心和旅游中心。贯彻"控制、疏散、重构"方针,保证城市中心功能的发挥,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控制规模,疏解工业和居住用地,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提高环境质量;调整用地结构,增加综合服务类用地和就业岗位,重点发展以旅游服务、商贸、金融、会展、信息咨询为主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型都市工业,提高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城市繁荣。中部、南部为商贸、居住生活区;北部以工业、仓储物流区为主;东部为交通、市政设施区;西部为教育科研、居住区。湖滨地区为旅游商业区,江滨地区为城市新中心。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第十二次修改稿)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指导标准”依据2004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杭州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杭州市规划局下达直接委托的规划编制任务可按此标准执行;招投标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应标单位可参考本标准合理报价。 第三条执行本“指导标准”的规划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颁布的相关文件中有关深度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指导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由杭州市规划局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五条本“指导标准”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二、总体规划 第六条市、县(市)域总体规划按0.7万元/万人标准计费。 注:(1)市域总体规划不含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开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含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2)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总人口为准。 1、单独编制规划纲要的,按总设计费的40%计费。 2、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3、两年内修编,按计费标准的50%计费;两至五年内的修编,按80%计费;五年以上的修编按100%计费。 4、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原则上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第七条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先期做过概念规划评估的,按计费标准的80%计费。 2、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标准为:25万元/每个。 3、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费。 4、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5、两年内修编,按计费标准的50%计费;两至五年内的修编,按80%计费;五年以上的修编按100%计费。 6、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原则上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建筑飘窗等若干问题建筑面积计算的通知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建筑飘窗等若干问题建筑面积计算的通知 2011-04-08 18:55:26| 分类:个人日记|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阳台、设备平台、飘窗及花池的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标准,根据《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范围内,除大型商业、工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 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住宅每户的阳台、露台等附属空间的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小于12%,超出 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第四条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户型,其设备平台的总投影面积不大于3 m2,建筑面积90m2以上的户型,其设备平台的 总投影面积不大于5m2。 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超出以上面积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不得沿阳台的长边在阳台外部设置设备平台,沿短边设置时,其进深不得超过0.7米。 第五条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六条高层住宅不得在阳台外或外墙外设置花池。低、多层住宅在阳台外或外墙外设置花池时,花池的底板标高应高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标高0.6米以上,花池放置花盆处及建筑底部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在阳台结构底板内设置花池时, 按阳台规定计算花池面积。 第七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第八条本意见由杭州市规划局解释。此前已经取得方案批复文件的项目按批复执行,未取得方案批复文件的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杭州市城市发展规划报告

杭州市城市发展规划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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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总报告 规划专题 专题一:杭州都市区功能定位研究 专题二:产业分工与道路择定 专题三:塑造创新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 专题四:提升杭州的中心职能—金融和物流 专题五: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专题六:杭州都市区空间结构规划 专题七:杭州城市风貌与城市形象 专题八:杭州旅游发展规划 专题九:杭州都市区生态化建设 专题十:杭州城市的人文与精神

专题十一:经营城市与制度创新 第一篇:发展与危机Development & Crisis 第二篇:人文与精神Humane & Spirit 第三篇:理念与目标Philosophy & Objective 第四篇:产业与路径Industry & Route 第五篇:空间与环境Space & Environment 第六篇:经营与创新Operation & Innovation 第一篇:发展与危机 一.值得关注的大背景—杭州城市发展的宏观环境Background—the Macro-environment of 1.汹涌澎湃的世界性浪潮 (1)全球化影响日益加深 (2)市场化考验十分严峻 (3)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 (4)现代化前景不容乐观 思考和研究杭州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开放的思维理念为指导,以广阔的时空背景为参照,以清醒现实的认知态度为基础,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为目标。 2.正在转变的全国性格局 从全国产业战略布局的发展态势看,正在实现由“一个大局”向“另一个大局”的转变,杭州等沿海城市的发展面临着国际、国内双重压力。 3.激烈重组的长三角区域 在这个高度竞争、迅速变动的内部环境里,杭州能否找准位置、抢占优势、强化中心地位,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城市的竞争与协作关系,将直接决定杭州未来长远发展的成败。 4.极化竞争的省域环境 浙江省内目前各级城市都在极力强化要素的集聚发展,竞争的态势有增无减。 二.古今江南的富庶地—杭州城市发展的稳健步伐 Rich and Populous City in Ancient &Modern times-- the Stable Step of hangzhou Metropolitan Development 1.富甲一方的江南都会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2.平稳上升的经济大市 在自身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与国内发展波动较大或跳跃式前进的城市相比,杭州的发展步伐相对比较稳健。 “九五”时期,全市GDP年均增长率12.4%,2000年GDP总量达1382.6亿元,是1978年的48.7倍。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中,杭州GDP总量

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1 前言 智慧城市,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在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社会民生、经济产业、市政治理领域中,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IT、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企业经营发展和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活动,进行智慧地感知、分析、集成和应对,为市民提供一个更美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企业创造一个更有利的商业发展环境,为政府构建一个更高效的城市运营管理环境。智慧城市的核心是构建智慧型城市运行生态系统和城市产业生态系统。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发展战略性新 兴产业的部署要求,为落实《杭州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的“智慧杭州”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带动引领作用,提升杭州市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加快实现杭州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特制定《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作为杭州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指导。对杭州市未来5年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基础设施、应用推进、产业带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规划。

2 杭州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 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建设时间有些城市可能需要两三年,而有些城市则需要10年甚至更久。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既可以全面推进,也可以重点突破。目前国内已经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城市中,有的是创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智慧深圳”、“智慧南京”、“智慧佛山”等;更多的是围绕各自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选择相应的突破重点,提出了“数字南昌”、“健康重庆”、“生态沈阳”等,从而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既定发展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 (1)创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这类城市将建设智慧城市作为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和 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代表城市有深圳、南京、沈阳等。 (2)以发展智慧产业为核心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 索 取 号: A018-2005-5-0001 分 类: 业务信息 公开机 构: 杭州市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08-5-15 产生机构: 杭州市规划局 产生日 期: 2005-12-14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5-15 浏览次数: 1790信息来源: 关键字: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规划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规划行政主管范围,杭州市域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控规”,是指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配套设施、道路和工程管线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 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更新地区、近期建设区、储备土地和拟出让的用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第五条 非经本规定要求程序进行的“控规”编制、审查和调整,均视为无效。 第二章第二章 “控规控规””的编制 第六条 “控规”编制计划的来源有: 1、规划局根据“年度指令性规划设计项目编制计划[1]”下达的“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编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2、规划管理审批处室因管理需要提出编制建议,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城市发展需要,提出的“控规”编制要求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 改操作细则 为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进一步实施依法行政,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细则适用于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后,对建设工程设计中有关城市规划方面内容的局部修改事宜。 二、批后修改原则 已批建设工程的修改应进行控制,确需进行修改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 2、批后修改应在修改的内容实施之前进行。 3、批后修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4、批后修改的内容应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特殊情况可在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后由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 5、严格限制对住宅建设工程的住宅套数进行变更。 三、批后修改内容和程序 批后修改应根据修改内容确定是否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以下修改内容,原则上不同意进行批后修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以下调整: (1)提高容积率、提高建筑密度、减少绿地率的修改; (2)提高建筑高度涉及西湖景观、西溪湿地景观、运河景观、机场净高、微波通道、历史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和城市设计限高等的修改。 2、总图中整体空间布局调整,建筑幢数、层次、功能分区的调整。 以上内容确需要调整的,应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修改内容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市规划局对申请内容先组织技术审查,研究是否同意,必要时报市政府审批;重大内容还应由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 修改内容应按照规定组织公示或征求利益关系人意见,视情况还应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按照程序申报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除(一)以外的以下修改内容,建设单位应先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修改内容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市规划局收文后进行专门研究,书面答复是否同意修改,并明确修改的程序和要求。 1、涉及总图的以下调整: (1)对总平面布置中的建筑位置、间距的调整; (2)对技术经济指标的其他调整。如增加地下建筑面积、

杭州市滨江区的总体规划

滨江区的总体规划 滨江区面积73平方公里,位于钱塘江南岸,是未来的杭州市城市副中心,目前正在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骨干,集教育、商贸、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多功能、园林化的科技新城”。滨江区辖西兴、长河、浦沿3个街道、28个行政村、7个社区。 目前总人口约2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2万人,来杭创业者及流动人口约8万人。2010年滨江规划人口为23万;2020年钱江两岸包括滨江区和钱江新城的规划总人口,将增至92万。 从规划看,未来的滨江区将形成西、北部沿钱塘江边为公共服务设施、研发居住综合带,中部为产业园区带,南部为研发居住带和生态保护带的城市形态,呈沿钱塘江平行发展的城市空间形态,在用地布局上规划形成“一心、四轴、二区、六片、三基地”的布局结构。 “一心、四轴、二区、六片、三基地”的布局结构如下: 一个公共中心,即高新开发区(滨江)东部的区级中心。 四条发展轴,即沿钱塘江、中兴路、四季大道、彩虹大道四条发展轴线。 二个产业园区,即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江园区,浦沿工业园区。 九个居住片,即本域内的九大居住片。 三个研发中心,即以现状高新软件园为基础的研发中心,东部公共中心南部研发中心,沿白马湖西侧研发中心。 城市道路交通 1、快速路系统:中兴路~杭州萧山机场快速路、彩虹大道(东西向);四季大道、风情大道(南北向) 2、主干路系统:主干路:火炬大道、江晖路、中兴路、滨康路、滨兴路 3、次干路系统:闻涛路、东信大道、浦沿路、海纳路、信诚路、创业路、长河路、江虹路、西兴路、滨宁路。 4、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突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建立一个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其它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方便、快捷、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管理良好、环保舒适的多层次现代化公共交通系统,逐步改善居民出行结构。 一、三大主要商圈 (1)星光大道商圈,即以星光大道商业步行街和集团总部楼群、沿江景观带及周边高档住宅区为基础,以商业步行街大型百货店、超市为主体,鼓励发展品牌专卖店、专业店及中小型餐饮业,将购物与沿江景观旅游结合起来,打造一个成为领导杭州市场新潮流、新方向的现代都市商业圈。 (2)公建中心商圈,即在软件园周边、公建中心区块引入学校、银行、金融、保险及中介等服务性企业,利用较丰富的工业旅游资源,如UT斯达康、东方通信、华为三康等企业的产品展示厅及厂房,组织开展工业旅游,形成以贸易、商务、旅游共同繁荣的新商圈。 (3)白马湖休闲文化圈,即以白马湖区域杭州卡通城研发基地及卡通主题公园建设为重点,以山一村“联合国环境保护全球五百佳”为依托,建设山一村农家乐为特色的休闲区域,挖掘冠山寺文化,形成具有白马湖文化气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休闲旅游主题。 二、10大规划商业项目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20080109

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的通知 杭规发[2007]4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进一步实施依法行政,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并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 二○○八年一月九日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 为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进一步实施依法行政,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细则适用于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后,对建设工程设计中有关城市规划方面内容的局部修改事宜。 二、批后修改原则 已批建设工程的修改应进行控制,确需进行修改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 2、批后修改应在修改的内容实施之前进行。 3、批后修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4、批后修改的内容应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特殊情况可在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后由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 5、严格限制对住宅建设工程的住宅套数进行变更。 三、批后修改内容和程序 批后修改应根据修改内容确定是否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以下修改内容,原则上不同意进行批后修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以下调整: (1)提高容积率、提高建筑密度、减少绿地率的修改; (2)提高建筑高度涉及西湖景观、西溪湿地景观、运河景观、机场净高、微波通道、历史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和城市设计限高等的修改。 2、总图中整体空间布局调整,建筑幢数、层次、功能分区的调整。

杭州市规划局规新新划编制项目电子成果提交规范

1.1 《杭州市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电子成果提交规范》 1.1.1 电子成果目录组织和命名方式 1.1.1.1 电子成果目录组织 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文本说明、基础资料图纸、规划图件和效果图五部分,其中项目基本信息、文本说明、规划图件是必须提交的成果文件。 项目基本信息部分用文字形式描述了项目名称、规划范围、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 文本说明部分主要包括各种文本说明、表格等文件; 基础资料图纸部分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期间参考的各种图纸; 规划图件部分主要包括各种规划设计图的CAD文件; 效果图部分主要包括规划图件各目录中的CAD文件对应的渲染彩图和其他彩图。 由于专项规划涉及规划领域广泛,譬如各种市政设施的布点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城市色彩规划、交通研究等。对于电子成果规范,我们这里侧重规划内容涉及用地界限的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成果的文件采用三级目录存放,其中一级目录下包括【规划图件】、【基础资料图纸】、【效果图】、【文本说明】四个二级目录和一个“项目基本信息.ini”文件;其中规划图纸目录下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分图则】三个三级目录。整个电子成果目录层次结构见下图: 1

1.1.1.2 命名方式 1.1.1. 2.1 目录 专项规划的成果一级目录命名方式为***#***,即“规划类型”加“规划项目名称”,大写字母“ZX”表示专项规划。例如:ZX杭州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例如:ZX杭州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 1.1.1. 2.2 文件 1.文本说明 专项规划的文字类文本文件一律采用MS Word2000或以上文件格式。规划文本文件命名为“规划文本.DOC”,规划说明书文件命名为“规划说明书.DOC”,基础资料汇编文件命名为“基础资料汇编.DOC”,未列出的文件命名采用中文自行命名。 例如: 规划文本.DOC 2

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最新)

《关于下发〈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 法规分类: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11-11-28 实施日期:2012-01-01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7-02-07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正文: 杭府法审告[2011]38号 杭州市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关于下发〈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杭规发[2011]567号)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杭规发〔2011〕567号 关于下发《杭州市建设工程 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工作内容,规范管理人员的行政行为,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划核实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 市法制办。 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1年11月29日印发 校对人:林巾巾联系电话:87212750 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杭州高新(滨江)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适用本办法。萧山、余杭区、五县(市)参照执行。 第三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在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核实的规划管理活动。 依法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管理部门)杭州市规划局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个人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部门进行测绘,并出具测绘成果。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规划核实时提供的竣工图应与建设工程现状一致。 第六条(规划核实申请)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及时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第七条(规划核实条件)申请规划核实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内容全部竣工; (二)施工用房、围墙以及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已拆除,施工场地清理完毕。 第八条(规划核实报送材料)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二)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经加盖竣工章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 (五)有效建设项目选址或规划设计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 (六)如有违法建设情况,需提供处罚凭证; (七)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跟踪表或盖有规划部门公章的批后跟踪意见书;

杭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的听证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杭州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局)依职权或应利害关系人、申请人的申请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下列事项,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听证: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二)除前项规定事项以外,规划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经规划局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事项。 第四条听证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意见,保障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听证会由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组成。旁听人员不得参加陈述、申辩和质证。 第六条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听证员。 听证主持人由规划局指定,记录员和听证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 听证主持人负责听证的具体主持工作,记录员负责听证记录并制作听证笔录,听证员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 听证员可以是本行政机关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本行政机关以外的适当人员担任听证员。 第七条听证主持人职责: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主持听证,合理安排听证进程; (二)维护听证秩序,制止和纠正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三)决定证人、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是否出席; (四)决定听证员、记录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是否回避; (五)依法决定中止、延期或者终止听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公众代表有权申请回避:

杭州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杭州都市区功能定位研究 一、杭州都市区功能的脉络演变 1、从鼎盛到衰落 有着四千多年历史的杭州,在她悠久绵长的发展过程中,既有经历了从地方性的城市演变为全国性的中心城市的辉煌的时期,也有经历了城市逐渐衰落、影响力渐减的曲折过程。而今正面临重新崛起,迈向成长为未来区域中心城市的新机遇。 早在四、五千年前的良渚文化时期,杭州就已进入与黄河流域等同的发展阶段。秦时已成为钱塘江南北两岸商贩活动的中枢。此后的唐、宋、元时代,杭州作为全国水、陆驿站交通的枢纽,大运河、钱塘江、浙东运河、海道航线以及驿道的交汇点,以及通往中亚、东欧各地的东西陆上交通线的起讫点,一直处于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经济中心地位,也是全国的工商业活动和贸易活动中心。南宋时到达鼎盛时期,杭州城 “辇彀驻跸,衣冠纷集,民物阜藩,尤非昔比”,一跃而成为全国政 治、经济、教育、文化的综合中心,也是全世界的第一大都会。元朝 时期政治地位虽然有所下降,经济上仍为全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都 市。马可波罗在闻名于世的《马可波罗游记》里,把杭州称为“天堂 之城”、“世界上最美丽华贵之城”。 从元末开始,杭州地位趋于衰落。一方面城市受到动荡时期战争 的严重破坏,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通商口岸的地位受到威胁:明 朝海上贸易的禁断,使得杭州失去了原有交通枢纽的地位,经济发展 相对落后于南京、扬州等城市;后来清代根据《马关条约》,杭州又 成为对外通商口岸,但上海的开埠使得“东南第一大通商口岸”的机 会就再也不复回到杭州了,相比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兴起的同时,杭州渐趋衰退。 以GDP 来看杭州在1990年代后全国所处的地位:在沿海省会城市中,杭州排名处 于中游,落后于南京和广州,与济南相近;在全国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中位于10名 左右,除了落后于四个直辖市以及南京、广州两个沿海城市外,还落后于武汉、 成都等内地省会城市。 表 历年来杭州市区GDP 的排名情况 浙江省内排名 在沿海省会城市中排名 在全国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中排名 1990 1 4 12 1995 1 3 9 1999 1 4 11 资料来源:《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1、1996、200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注:沿海省会城市包括石家庄、济南、南京、杭州、福州、广州、南宁共7个城市;全国直辖 市及省会城市不包括拉萨共30个城市 2、从消费型城市到生产型城市 不管是作为全国经济中心还是区域中心城市,工业革命以前的杭州都是消费型城市。发达的农业经济奠定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通达的水陆交通则是城市地位提升的重要条件。在全国交通枢纽中地位的下降,导致杭州由兴变衰,这一点同历史上同样作为消费型城市的扬州、淮阴等相似。然而,衰落以后的杭州其发展道路却又显然不同于这类城市,这不仅是因为杭嘉湖地区农业基础相对好的多,更重要的在于城市本身开始具有了生产功能以及自我积累资本的能力,成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祥地之一。到清朝末年,杭州的工业资本总额仅次于上海、广州、天津、武汉,居全国第5位。铁路在杭州通车后,工业更是得到迅速发展,全市已有绸厂近百家,织机上万台,年产量达150万匹,产品远销国内外。商业也逐渐兴盛,而且与上海有着密切的地缘和商缘关系。进出口贸易继续兴旺,在当时我国东部地区16个通商口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银行业发展很快,到1921年全市已有银行28家,成为全省的金融中心。1928年(民国18年)举办了规模盛大、历时128天的西湖博览会,参观人数达1700万人次。至抗战前,杭州尽管已不是全国的中心城市,但仍是浙江省当之无愧的政治、经济和金融中心,而且是我国东南部大宗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和工业品的中转地。 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 全国、全球经济中心 东南第一洲 区域性经济中心 秦朝 唐朝 北宋 南宋 元朝 明朝 清朝 民国 解放后

杭州控规局部调整规程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八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六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委托市规划局实施控规局部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11]163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控规局部调整”)的管理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控规局部调整是指不涉及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功能定位、结构布局等重大规划内容的调整。 二、控规局部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需要进行控规局部调整的; (二)因近期建设需要,涉及单元控规局部区块,不多于3个(含)街区用地布局、控制指标等规划内容的调整; (三)因各类市政工程规划涉及的各类工程用地边界和相邻的“四线”控制、建设用地的调整; (四)因各类专项规划需要控规局部调整,而专项规划深度又未达到控规要求的调整。 三、控规局部调整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本规程第二条明确的控规局部调整第一种情形按杭州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办法(试行)完成论证后予以调整。 (二)本规程第二条明确的控规局部调整第二种情形按以下程序操作: 1、由申请控规局部调整的单位,包括市及市以上单位、区政府(管委会)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并将申请及报告一并报送市规划局审查。 2、市规划局在收到申请和报告后,对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3、申请单位按照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对修改完善后的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批准。如审查不通过,则将意见告知申请单位。 4、审查通过后,申请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提供报告成果稿至市规划局。 (三)本规程第二条明确的控规局部调整第三、四种情形按以下程序操作: 由市规划局依据批准的各类市政工程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控规局部调整方案后予以调整。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DOC)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行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杭州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在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效区以及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杭州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定。 第三条编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杭州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各区规划管理处在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的领导下(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工作,并受市规划局的委托办理临时建设工程、杂项建设的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临时建设工作、杂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七条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同)。 第八条《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所含的各项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图(查看大图) 一、杭州市城市现状(2005年) 二、规划期限与目标 1、规划期限 近期:2001~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展望到2050年左右。

2、规划目标 杭州市发展目标:经过20年的努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发挥杭州在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在全省的整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和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逐步把杭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本轮规划的主要指标如下表:

三、城市规划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构图 2007年2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函[2007]19号),在批复中明确了杭州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确定了“一主三副六组团”的城市格局,即: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从此杭州市城市的发展由“西湖时代”走向“钱塘江时代”。 ●一主三副:一“中心城区” 三“副城:江南城临平城下沙城” ①中心城区:即一主三副,由主城、江南城、临平城和下沙城组成。承担生活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旅游服务、科技教育、文化娱乐、都市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功能。逐步形成体现杭州城市形象的主体区域。 ②江南城:由滨江区、萧山城区和江南临江地区组成,是以高科技工业园区为骨干,产、学、研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科技城和城市远景商务中心。沿江地区为居住生活区、公建区和远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城市規劃原理 —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 院系:建築系3X 學號:10312346 組員:羅佩佳 指導老師:陳信安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一:区位条件: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科教和文化中心,是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它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杭州湾西端,钱塘江下游,京杭大运河南端,是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和中国东南部交通枢纽。 二:城市发展:1、历史角色:杭州曾是五代吴越国和南宋王朝两代建都地,是我国八大古都之一。 杭州是良渚文化的发祥地。

南宋时,杭州是全国的文化中心,经济空前繁荣。 2、当代角色:长江三角洲外的第二大中心城市和中国东南部交通枢纽。 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有“上有天堂,下游苏杭之称”。

三:城市范围: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杭州市区和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五个县(市),总面积16596平方米。 城市规划区围: 包括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和水源保护区,其中市区含上城、下城、拱 墅、西湖、江 干、滨江、萧 山、余杭等八 个城区,面积 为3068平方 千米;水源保 护区涉及富阳 市的部分临江 地区,面积为54平方千米;总面积为3122平方千米。 四: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2、用地规模 2、经济规模 五: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布局形态为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 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 2007年2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函[2007]19号),在批复中明确了杭州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确定了“一主三副六组团”的城市格局,即:从

杭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设计深度

电子报批数据标准 一、电子报批文件要求: 1、电子报批文件内容:目录及设计说明(word格式)、总平面图和按幢号分列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dwg格式)、建筑效果图(jpg格式)、经电子报批软件生成的技术经济指标表(word格式)。 分批次报审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应明确区分送审建筑、已审建筑(或已建建筑)、规划建筑等,按送审的单体提供单体施工图。 2、电子报批文件格式:按要求进行分层,采用AutoCAD2004软件可识别的字体和dwg格式电子文件(建议采用宋体或仿宋体)。总平面图以“米”为绘制单位,建筑单体以“毫米”为绘制单位。 报审电子图文件在规划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上制作,用地边界应具备用地界址坐标,采用世界坐标系。 3、电子报批文件深度:总平面、建筑单体图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3年4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和本技术规定。 4、其它要求:报审方案要求内容清晰、图形工整,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布局尽量美观大方。把图中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各图形文件的容量不宜大于10M。 二、电子文件总平面图制作深度 1、场地定位:标明规划用地红线,注明边界线各转角点的坐标。 2、道路:绘制出道路用地范围外轮廓。如采取绘制出道路扣减绿地方式,还需绘制出楼间交通、区内小径外轮廓。 3、绿地:绘制出地块内公共绿地范围外轮廓。如果布置全民健身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则应勾绘出清晰的平面占地外轮廓。采取扣减道路方式,还需绘制出其它绿地范围外轮廓,用以计算绿地率。

注:扣减绿地方式: 其它绿地轮廓不绘制,由软件根据总图中布置的各类占地元素自动扣减;扣减道路方式:道路用地轮廓不绘制,由软件根据总图中布置的各类占地元素自动扣减。两种方式选其一。 4、室外停车:绘制出车场范围外轮廓。居住类用地以外的地块标明停车类型(不标代表标准小型车),室外采用复合式停车,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数。 5、室外构件:设置于地块内的室外露天平面或空间设施,如硬化室外场地、全民健身用地、水池、水榭、烟囱、水塔等,注明其在总图中位置、轮廓。 6、建筑轮廓:建筑轮廓包括建筑基底外轮廓、塔楼基底外轮廓和地下室外轮廓。建筑基底外轮廓是建筑主体结构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轮廓;塔楼基底外轮廓是塔楼与裙房相交的水平投影范围;地下室外轮廓是地下室与地面相交处的外轮廓。 7、区外建筑:对本地块建筑日照、间距有影响的区外建筑需严格按照现状测绘地形图反映地块外的建构筑物外轮廓,并定义层数、功能使用属性,用以核实区外建筑与本地块建筑的日照及间距。 8、指标统计:总图中须附带填写主要经济指标表。 附表1 .总平面图图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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