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 观后感

飘 观后感
飘 观后感

《飘》观后感

结局

米切尔把小说的结尾处理的太高明了,以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作结,伤感而充满希望,让习惯了童话式结尾的我们措手不及,引得无数读者牵肠挂肚,无限遐想。

小说结尾:斯佳丽终于在玫兰妮死后意识到,原来自以为深爱的阿希礼只不过是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美好幻影,而她的丈夫瑞特才是她真正的归宿。她爱瑞特,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他,只是自己太傻,没有发觉,当她激动的把这一切告诉瑞特的时候,爱的精疲力竭的瑞特却对她说,他的心死了,他不想再爱了,他要走了。面对瑞特的决然离去,斯佳丽痛心疾首,她想到了塔拉庄园,那个让她重新获得力量的避风港:回塔拉,我一定能想出办法留住他,毕竟明天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她会重新点燃他的爱吗?他会和她在一起吗?会,我固执的认为,我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朋友看完后,我问她,她说可能不会,“随风而逝”嘛,到头来一场空,亲情友情爱情一去不返,应该是个悲剧。我觉得不对,但有时也难免陷入“悲剧更具有震撼人心的美”的思维定式之中去。研究了很多遍原著后越发觉的朋友的理解有误,我认为斯佳丽与瑞特和阿希礼的爱情发展不过是贯穿全书的线索,而“随风而逝”,逝去的是那个随南北战争的炮火化为灰烬的南方奴隶主庄园世界,逝去的是一种文明一个传说。作者想要告诉我们得是:当一种文明被另一种文明取代,一切价值标准发生变化的时候,有些人不愿改变自己去顺应环境,终被环境所淘汰,有些人能够适应生活,用自己刚强的意志应付生活中的各种坎坷,奋斗时果敢顽强决不认输,于是自己掌控命运。

好了,不说什么深刻内涵了,只讨论斯佳丽和瑞特之间还有没有戏,会不会有美好的明天,恩,我觉得有,而且太有了。不同的人对他们的结局会有不同的看法,悲观的人,喜欢悲剧的人,会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理由种种;乐观的人喜欢大团圆的人,则会认为他们会在一起,这就是米切尔的高明之处了,如果不是她这样写,而是让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想我是绝对不会为寻找一个答案而一遍遍的回味那个结尾以至整本书。关于阿希礼和玫兰妮,他们的结局的确是个悲剧,可是关于斯佳丽和瑞特的结局,我看并非如此吧!小说结尾,斯佳丽一直以来在梦中寻找的依靠,在最后终于找到了,不是阿希礼不是钱,而是瑞特,尽管瑞特要离开她,,让人不免伤感和遗憾,但作者在结尾对斯佳丽的描述可谓震撼人心,斯佳丽不会沉沦,她会为了再次得到瑞特而不懈奋斗。瑞特一直以来最想得到的是斯佳丽的爱,在彻底绝望,准备放弃之时,斯佳丽告诉瑞特:我爱你。自尊高傲倔强的瑞特当然会拒绝,但天知道他心里还想不想与她有瓜葛。

(一)关于离开

小说结尾瑞特离开斯佳丽并不奇怪,我认为是顺理成章。他的性格决定了即使再爱也会在那一刻选择离开。关注瑞特与斯佳丽的每一次对话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不管斯佳丽多么厉害,可在瑞特面前,她永远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爱她,但决不会被她摆布。

她和他相处很有意思。“她跟他交谈,总像是一场决斗,结果总是她败下阵来”“他总是不请自到,不辞而别”“她每次跟他斗气都难得占上风”“她从来不能杀杀他的威风”。不仅如此,他还似乎很喜欢与她唱反调,并以此为乐。她越是假装淑女,他偏就拆穿她;她越是勾引他求婚,他偏让她做情妇;她越是需要他,他偏偏离开;她越是回避某个问题;他总能饶进来;她越是不想结婚,他却要娶她。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而可怕的对手,她向来欺负别人,却不但欺负不了他,还反被他欺负;她向来主导别人,却主导不了他,还反被他主导。所以结尾,她越是想听他说“我也爱你”,他却说“我不在乎”,她越是不让他走,他却一定要走。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

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场战争,没有公平,只有输赢。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中,瑞特

向来强势,如果在那一刻他接受她的道歉然后和她在一起,那么他会认为他将和追求她的其他男人一样软弱,在爱情里永远处于弱势,他怎么会接受她的“同情和施舍”呢?再说,既然伤的那么深,一句道歉就想消释前嫌重归于好,未免太幼稚了,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何况是瑞特,如此自尊而自负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轻易原谅她呢?怎么说也要看她今后的表现啊!

所以无论她怎样恳求或是怎样说服都无法改变他冷静头脑作出的决定,爱与不爱他都会走,决不回头。但是在那一刻的决然离去,并不代表永远分开,两人今生注定纠缠不休。 (二)关于瑞特

如果斯佳丽为爱向前冲,而瑞特始终不给她任何希望,那岂不是很不幸,瑞特这边到底有希望么?他还会再次爱她么?我认为:当然。

第一,从爱的本质分析:瑞特依然爱斯佳丽。

想想看,一份绵延十几年,穿越战火硝烟,千帆过尽的爱,说放心里真就能放下么?能放就不是真爱。瑞特说“我的爱已经被消磨光了”“你对阿希礼的爱不就消磨光了么”。实际上这两种爱是不同的。斯佳丽因为不了解才深爱阿希礼,她爱的是一个被她虚构出来的幻影;而瑞特因为太了解才深爱斯加丽,他爱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既爱她的肉体更爱她的灵魂。幻影总有消失的一天,因为不真实。而瑞特对斯佳丽的爱,即使不再,也应该说是激情消退,被斯佳丽的固执消磨怠尽。其实任何爱情都会被消磨光,即使斯佳丽与瑞特从一开始就彼此深深爱恋也一样。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斯佳丽无意中总拿阿希礼刺激他,他的激情或许不能燃烧的这么久吧。据说一般爱情的寿命只有三年,甚至更短。维系天长地久的不是爱情,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维系的也不仅仅是爱情啊!两个人曾经有过那样深厚的感情基础,一起走过那么多的风风雨雨,那些在岁月的沉淀里才有的默契与温馨,是两人一辈子都无法割舍的。情感的伤痛不是斯佳丽一人的错,瑞特不就承认过他掉进了自己的陷阱里了么?时间会让认认清一切,我敢肯定,当灾难祸害来临的时候,他第一个想起的,想要用生命去保护的,依然是那个他曾深爱的结发之妻——斯佳丽。

第二,从行为细节分析:瑞特内心依然在意斯佳丽。

瑞特顽固高傲的自尊心使他即使在爱的最浓烈时也依然摆出一副无所谓不在乎她的样子,这种玩世不恭贯穿小说始终,只有在醉酒时才大胆的吐露真心,而酒醒后依然如故。倘若不是玫兰妮临死时的提醒,恐怕感觉迟钝的斯佳丽最后也很难发现瑞特已爱她到痴狂地步,还以为瑞特并不爱她吧。小说结尾,瑞特表现给斯佳丽的依然是无所谓不在乎,即使说爱她也是以一种过去似的口吻。那么瑞特内心真的对斯加丽以不在乎,对她的爱已无所谓了么?恐怕不是吧!以下五点疑问与分析:

1)既然不在乎,那么在决定说分手前何必那么痛苦?

美兰死后,瑞特一天天垮下去,他酗酒和放荡,糟蹋自己身体,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女儿死么?别忘了,瑞特把美兰当成了童年的斯佳丽,他实际上是想变相的从女儿那里获得斯佳丽的爱。而美兰一死,一切都结束了,冒险再次失败,他付出的爱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需要斯佳丽的爱却永远无法得到,他不愿面对现实,所以用酒麻醉自己,他想忘掉她,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理智让他必须面对现实,他太疲惫了。在他决定放弃她之前想必是做了漫长而痛苦的思想斗争,他那优美整洁的外形遭到破坏就是最好证明。

2)既然不在乎,干嘛不敢面对她?

当斯佳丽说玫兰妮最后提起他时,瑞特的反映很强烈他朝她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股真情,“她说了什么?”“告诉我”,声音平静,可那只手却抓的她手腕生疼。其实表明他内心很紧张,紧张什么?别忘了瑞特深爱斯佳丽的秘密只有玫兰妮最清楚。(在斯佳丽流产卧床期间,她亲眼看到一大男人憔悴万分,哭着忏悔的模样。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有时我在想,美兰死后,瑞特执意不让埋葬,玫兰妮是如何说服瑞特的呢/会不会提到斯佳丽?一定不会忘记。

会说斯佳丽什么呢?黑妈妈求玫荔时提到开枪之事,我想有可能这样说: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都在议论纷纷,如果明天斯佳丽执意举行葬礼,到时候你就会不得不顾全自家尊严开枪打死她,那时你不但失去了美兰,也失去了斯佳丽,我知道你非常爱他,不愿她死,你一定要冷静和理智些啊,巴勒特船长。”)当斯佳丽回答说:对巴特勒船长好些,他非常爱你。”时,瑞特的反映更是:“垂下眼睑,脸上一片茫然。突然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盯着外面。”接着转换话题。一系列动作表明他在掩饰自己的内心,回避问题。这些可不是无所谓的表现,恐怕他仍怕她知道真相,抓住他的爱想鞭子一样在他头上挥

舞吧!

3)既然无所谓,对于那句我爱你的反映何必那么认真?

当斯佳丽说:“你大错特错了!我不想离婚,我(爱你)”他一只手端起她的下巴,静静的抬起她的脸冲着光,然后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回到椅子后,他依然是下巴顶着胸口,扬起黑黑的眉毛用一种冷淡思考的目光望着她。而当斯佳丽急切的说:我非常爱你,我肯定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你,只是我太傻,以前没有发现。瑞特,你要相信我”时,瑞特的反映是盯着她盯了好长时间,一直盯到斯佳丽的内心深处。这些表现可不是无所谓啊!可以感觉到他其实很在意斯佳丽是否会真的爱他。一直都在意,所以他的态度是那么认真。

4)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不痛快点离婚?

小说结尾,斯佳丽告诉瑞特,玫荔让她照顾阿希礼,他说“得到前妻的许可,就放便多了啊”“你当然要和我离婚,带着玫荔小姐的祝福,你和啊希礼的美梦就要成真了。”当瑞特对斯佳丽说他要走了,斯佳丽问“你要抛弃我了?”他说:“别像演戏一样做出一副被抛弃妻子的模样,斯佳丽。你可不适合这个角色。那么我明白了,你不想离婚或分居是吧?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他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离婚,而是说斯佳丽想要离婚。瑞特一向很强硬,而且对什么都显得不在乎,如果他坚持离婚完全可以,他不就曾因为不愿娶一位“傻姑娘”而在决斗中开枪打死他的哥哥么?然而为什么对离婚却这样一边似乎不在乎,一边又小心翼翼留有余地呢?显然他内心依然愿与他继续下去。

5)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浪费口舌?

自从斯佳丽流产,瑞特明白自己不过是个大傻瓜后,两人的关系变的相敬如宾,当美兰死后,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更是变的形同陌路,在一起从不真正交流思想感情。而小说结尾,他们却再次敞开心扉,这多亏了玫荔的临终一语啊。难怪瑞特说她是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其实玫荔心里什么都清楚,她太爱阿希礼,也太爱斯佳丽,是爱让她选择缄默和维护。“巴特勒船长,对他好些,他非常爱你”,如果不是这句话,恐怕斯佳丽很难正视她与瑞特之间的感情,即使爱他也很难说出口,就像病中明明要他却不敢喊他一样。如果不是斯佳丽最后表明有多爱他,恐怕骄傲的瑞特到死也不会向她解释。如果是这样,那一切就太可怕了,注定了悲剧。幸亏不是这样。瑞特在确信斯佳丽的爱后,向她敞开心扉,与其说是解释,我看不如说是倾诉和剖析。既然已经不在乎无所谓,就让那个傻瓜永远也想不开嘛,干吗浪费那么多口舌?他们之间重新敞开心扉,交流感情,其实已经暗示着他们的感情重新开始。

第三,从瑞特心理分析:他依然渴望得到斯佳丽的爱

其实,瑞特一直清楚斯佳丽是他的幸福,他能感觉到她喜欢他,而且有时还不仅仅是喜欢,所以他很自信的等待她有一天正视自己,然后得到并享受她的爱,然而这种自信在无尽的等待中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因为斯佳丽实在是太固执太笨了。他爱得太疲惫了。十三年的爱就像赌博,瑞特把所有爱都压了进来,输的几乎一干二净,但结局却出乎意料的被宣布他赢了,他不享受胜利果实,而将其丢弃然后“潇洒走掉”,那可真是个大傻瓜,这决不是瑞特的风格。他不可能不要她的爱,别忘了,他的任何付出都是要回报的,加倍让她偿还才是他的作风。试想,即使他已经不爱她了难道就不想得到她的追求和爱吗?被人追的感觉超好,他那受伤的虚荣心会得到最大的安慰与满足。斯佳丽已经深爱上他了,她的爱会成为抚平他

心灵创伤的最佳药剂。既然如此,干吗非要默默的独自舔伤口呢?小说结尾的离开,并不代表永远分开,我相信他的后半生还会与她纠缠下去,因为斯佳丽这个女人很有意思。所以他会说:“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当她强作镇定问道:“你要去哪儿?”时,他眼中微微露出一丝赞赏,并告诉她去向:“可能去英国,也或者去巴黎,也说不定回查尔斯顿向家里人求得和解。”当然即使他仍然爱她,此刻他也必须离开,只有离开她,才能获得她的追求,才能检验她的爱,才能对她的固执和迟钝作惩罚,想想她到狱中向他借钱时的情景吧,他发现她在愚弄他时,他是怎么回敬她的,能把她气昏过去。哈哈,他从来都不会输。

第四,从他们的的关系分析:瑞特依然愿与她在一起

就算爱情已经燃烧怠尽了又能怎样,他与她其实非常合适。他们在一起那么轻松愉快,因为他们俩是天生的一对,同样强壮,寡廉鲜耻,充满激情,具体实在,和她在一起,除了爱她外,几乎不需要任何掩饰,他对她可以无话不谈,可以嘲弄,可以放肆,因为他们是同类。其实他也喜欢玫兰妮,他对玫是那种像对圣母玛利亚般的崇敬,而他无论是自得其乐还是放声大笑却往往是因为斯佳丽。他们是棋逢对手,高手过招总有意想不到的结果,但最糟糕的就是两败俱伤。任何人经历过这种爱情的伤痛后,都很难再动真情了,无论是对斯佳丽还是对别的女人。

小说结尾,瑞特没有喝酒,那一刻他是那么的冷静与理智,他依然喜欢她,所以他对她说出那么多心里话;他依然关心她,所以他给她手绢擦眼泪;他依然在意她,所以当她提到阿希礼时,他的光芒从眼中消失,“总是阿希礼”说完沉默。但是他不会轻易去爱她,因为“我不会拿自己的心冒第三次险。”“我现在太老了,再也无法相信什么消逝前嫌从头开始的感性说法了。再也无法承受为了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中,一直编织谎言。”同时他也担心自己会再次爱上她,“我看你是打算把对阿希礼那种暴风骤雨式的爱移到我身上来了,我可为自己的自由和内心的平静担心了。”所以他要走,必须得走。他抛弃斯佳丽他尚能接受,重新开始后倘若斯佳丽抛弃他,他可能会杀了她。想想阿希礼吧,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斯佳丽,都差点因为她的魅力与热情凌辱了那个家对他得盛情,更何况是瑞特,爱情若能被理智控制的滴水不漏,又哪来那么多刻骨铭心的悲喜煎熬。听过这样一句话:家——才是男人心甘情愿被俘虏的集中营,那个在家里等他回家的女人才是他一生逃不出的劫。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

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斯佳麗是代表了美國精神的,努力生活的人。

玫蘭妮卻是舊式的優雅生活的一個影子。

但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願意有玫蘭妮這樣一個朋友。

软弱是一种罪

与多数女性读者不同的是,我曾经非常钟爱艾希礼。

中学时代的钟爱也很简单,他干净英俊斯文儒雅有学问,尤其与有留胡子的不斯文大叔对比,白马王子的形象更加鲜明。

甚至他的那些烦恼,听上去也是那么高级:别人的烦恼范围至多扩展到今年的棉花比去年少收多少斤或者给哪里自家的公马找一匹相配的母马,而他的世界有诗有画,他烦恼的是一种文明的坍塌一种生活方式的消亡这种高深莫测问题。

如此完美男性还能要求什么呢?所以我曾对思嘉十几年的持续迷恋表示出高度的理解和深切的同情。

后来方知,完美是有条件的,有很苛刻的条件。

美丽善良单纯的女孩子每天在学校读书时很容易做到完美,如无数琼瑶小说女主角一般,但离开学习开始面对经济独立的要求后却很难不染上些许世俗生活的气息。如果她依然诗一般纤细,梦一般脱俗,画一般婉约的话,恐怕早晚要被生活的大潮拍死在沙滩上。

优雅的绅士亦如此。在懒洋洋的镇上慵懒的阳光里沙沙的树叶声中,在男孩子骑马喝酒打扑克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生活里,优雅绅士的完美一笑怎能不俘虏待嫁少女的心。而烽火连

天,兵荒马乱的年岁是不需要优雅的,战火结束后百废待兴的新生活同样不需要优雅。

优雅如艾希礼,他的光芒在前几章的和平年月里已经放射完毕。在之后已不需要优雅的许多年月,依然优雅的他始终如大笨钟般勉强。

黑奴跑了,农场的篱笆需要劈,他劈不好。

需要钱用,木材店的生意交给他,他挣不到钱。

思嘉被北方人勒索,找他商量,他只是一直在说,我们该怎么办呢,所有南部的人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曾经那般自如闲适的生活,永远都没有了。思嘉无奈了,只有嫁给一个有点闲钱的老头子交出赎金。瑞德后来知道愤怒的说,他要是真爱你,就算是去偷去抢也不能让你这么做。

他与思嘉拥抱被他的亲妹妹看到,坚信着他的妻子用她洁白无暇的名誉压下了所有的怀疑,而他始终沉默着,哪怕看着妻子痛心地控诉他亲妹妹撒谎诽谤。

思嘉始终相信他精神上是爱着她的,尽管他始终守在他的妻子身边。

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问他,你爱我吗?他不语。那你爱她吗?他还是不语。

尽管她的妻子是深爱着他的。她对他的真能够实了解的一清二楚,知道他不能干不坚强,却始终用自己的能干、坚忍和善良守在他的身边。

而思嘉也是深爱过他的。她用她自己无比的活力和斗志咬牙挺过了优雅生活坍塌后的一个又一个难关,哪怕再艰难,她也毫不吝啬尽己所能地帮助他。

如果没有这两个爱着他的坚强女人,他早已随着他所热爱的无法离开的优雅生活一起长眠了。而他始终将自己的灵魂捆绑在这两个女人的灵魂之上,不改变也不逃离,只是软弱着。

尽管他看上去始终英俊,挺拔,儒雅,彬彬有礼。

最后,背着他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完美妻子因为体质脆弱,难产而死。

思嘉消耗了十余年的青春,终于接受了一个无比简单的事实:他不爱她,他只是软弱得不知如何拒绝她罢了。

瑞德对这场漫长的爱情赛跑终于完全厌倦,带着一颗疲倦的心离开。

而艾希礼的人生,随着两个女人的离去,终于空空如也。

甚至他的亲妹妹,也为了保全他虚假的专一名誉,被永远冠上了诽谤的恶名。

自始至终,他都是个善良正直的好人。然而,破败的现实最后告诉他,并非坏才是毒药,软弱本身,已足以成为一把伤人的利器。

它让爱你的人心碎崩溃,它让你失去爱和爱的能力,它让你最终,除了形单影只,什么都不剩下。

是的,请记住,软弱是一种罪。

并且,软弱的往往是男人。

从瑞德和艾昔利一直在想这两个围绕在思嘉身边的男人。我想思嘉只是用少女懵懂的心去爱艾希利。而瑞德却是思嘉是用一生去明白,去了解,去感受,去爱瑞德。

一直对于阿什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即使很多人觉得他软弱,他本身没有错~他只是生错了时代,阿什利代表的是那个逝去的时代,是时代的改变促使他无法找寻到自己的价值和实现的方式,他不能接受斯嘉丽谋生的方式和手段,因为那与他的品格相违背,也许他是软弱的,但他并没有放弃,他和梅兰妮共同守护着那个曾经存在的时代的美好,他只是时代变更的牺牲品。他的遗憾在于他的理想主义的坚持和对现实的逃避。所幸,梅兰妮,是懂他的。

我把这本书看作告别少女时代踏入成年的一道门槛。

任性、娇纵、固执、自私、爱打扮,骨子里遗传了先辈开拓者的男子气概。女主人公思嘉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从自己身上似乎也找不到相似之处。因为不同,不能轻易地喜欢——最抵触她的一点是一开始介绍她对人们能从中寻求解脱的诗歌音乐政治一概不感兴趣也一无所知。同样因为不同,既不能全盘吸收也不能完全否定,不容得我细细分析对她评价,这不同又丰满的人物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被她拽着很快读完了这本一千多页的小说。

如果没有战争,就发现不了她的可爱;如果没有可爱,就发现不了她的脆弱;如果没有脆弱,就发现不了她的无奈;如果没有无奈,就发现不了她的坚强;如果没有坚强,她就不会熬过战争。因为不需要诗歌音乐,她无从逃避,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受饥饿;因为不需要政治,她不管什么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在战争中填饱肚子和去冲锋陷阵一样伟大。至于她后来饱受争议的所作所为,都因为这一段而不忍心责备她。“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她一再地改变着,却从未改变过,只是放大了的环境放大了她的个性。从十七八岁就不得不承受重担。

不是没有遗憾,不是没有爱过,不是没有受过伤害。树敌过多她几乎没有朋友,直到失去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当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她不曾想过,在一切都要她做决定战火摧毁了家园朝不保夕梦境现实都只有恐惧与饥饿的变故中她不曾想过,在重建家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中她不曾想过。只是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而第二天,又必须重新独自征战。

如果要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一个人物与思嘉对应,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需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讨价还价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受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我把这本书看作告别少女时代踏入成年的一道门槛。

任性、娇纵、固执、自私、爱打扮,骨子里遗传了先辈开拓者的男子气概。女主人公思嘉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从自己身上似乎也找不到相似之处。因为不同,不能轻易地喜欢——最抵触她的一点是一开始介绍她对人们能从中寻求解脱的诗歌音乐政治一概不感兴趣也一无所知。同样因为不同,既不能全盘吸收也不能完全否定,不容得我细细分析对她评价,这不同又丰满的人物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被她拽着很快读完了这本一千多页的小说。

如果没有战争,就发现不了她的可爱;如果没有可爱,就发现不了她的脆弱;如果没有脆弱,就发现不了她的无奈;如果没有无奈,就发现不了她的坚强;如果没有坚强,她就不会熬过战争。因为不需要诗歌音乐,她无从逃避,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

受饥饿;因为不需要政治,她不管什么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在战争中填饱肚子和去冲锋陷阵一样伟大。至于她后来饱受争议的所作所为,都因为这一段而不忍心责备她。“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她一再地改变着,却从未改变过,只是放大了的环境放大了她的个性。从十七八岁就不得不承受重担。

不是没有遗憾,不是没有爱过,不是没有受过伤害。树敌过多她几乎没有朋友,直到失去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当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她不曾想过,在一切都要她做决定战火摧毁了家园朝不保夕梦境现实都只有恐惧与饥饿的变故中她不曾想过,在重建家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中她不曾想过。只是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而第二天,又必须重新独自征战。

如果要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一个人物与思嘉对应,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需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讨价还价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受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看这个大部头时我在想为何作者给女主人公取Scarlett这样的名字。也许scarlet(鲜红色)象征她鲜明的叛逆性格,也许scar能反映出她饱受感情的创伤。给男主人公起Ashley这个名字,作者Mitchell也应蕴含深意,Scarlett对Ashley的迷恋最终不是化为灰烬(ash)吗。Ashley 就像泡沫,折射着缤纷阳光,却又飘忽不定,无法接近。他在Scarlett心中的形象神圣不可侵犯,近乎完美到无懈可击。而实际上,Ashley对变化的环境束手无策,自南北战争李将军投降之日起就深知他的理想世界破碎了.泡沫碰到了现实冰冷的墙壁,无法逃避幻灭的命运。Rhett,这名字听起来就有桀骜不驯的狂野味道。

Scarlett是智慧的吗?在故乡Tara的邻居Grandma眼光非常之准。她说Scarlett拥有男性的魄力和敏锐,但却缺乏作为女人的直觉和智慧。她的致命伤就是看男同胞的眼光不准呐。Rhett貌似放浪形骸,但一直关心着Scarlett的处境。他自称不是个marrying man, 最终还是妥协为爱向Scarlett求婚。以坏男人的角色登场,Rhett带着一脸坏笑,用玩笑掩饰自己的真心,总让Scarlett以为自己喜欢和她闹着玩儿。他装成不经意的样子在Scarlett危难时刻现身,在她情绪低落时“偶然”地安抚,故意夹杂着冷嘲热讽。她在他面前不用掩饰,不怕表现出最真实的自我(unlike a lady)因为她觉得他也不是个gentleman. 他们到底还是相像的,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宗族中叛逆的典型,为了立足会把仁义道德仍在一旁。

整本《飘》的前大半部分里,我一直对斯嘉丽和瑞特这对男女流氓没有什么好感。首先是斯嘉丽。她是一个孩子气的人,为了赌气而嫁给查尔斯,即使在战争中守丧中也一直想跳舞;在战火烧到了亚特兰大、一直对斯嘉丽很好的枚兰妮奄奄一息的时候,她可以不断诅咒枚兰妮去死,一直想着自己一个逃跑(当然她最后因为阿希礼没那么做);还可以不留情面的为了金钱夺取自己妹妹的情人、可以为了赚钱不惜雇佣囚犯。斯嘉丽简直像一个“马基雅维利似的君主”,可以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保护塔拉庄园)而干一切事情。但是后来就是因为这样,我对斯嘉丽的看法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也许书里的人没有人真正理解她(除了瑞特),她为了塔拉庄园做的任何事情总是受到旧世界里的人的风言风语,她遭人冷落、鄙夷,但是斯嘉丽却从来都不在乎。她是一个一直向前看,总是想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的人。在战

火的毁灭之后,她没像许许多多的人一样,像阿希礼一样,终日沉浸在美好过去的回忆和现实的哀叹之中,而是奋力的战斗了起来,对家乡最深沉的爱激发着她身上本来就拥有的一种血液,她总有一个老法宝,她总能对自己说“不能再想过去的事情了”,“今天先不想这些了”。即使在最后失去了瑞特,瑞特不再爱她的时候,她也还能够从新站起来,对自己再说同样的一句话。斯嘉丽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过“逃避”两个字,她总是实事求是,有什么干什么,也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但是即使她如此坚强乐观,但是上帝是公平的,正因为她喜欢把别人的爱当做占有别人的工具,她才被命运如此的捉弄,才会让她“爱”上一个她不该爱也不真正爱她的阿希礼;才会让她和瑞特之间产生如此之多的误会;才会让瑞特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才会让自己对枚兰妮产生极致的愧疚最后终身带上一个沉重的十字枷锁。她本来可以跟瑞特过上最最幸福的生活,两个如此了解的人,如此相似的人,却因为互相的不信任而最终崩盘,可悲可叹。

关于瑞特,第一次出场就觉得他十分恶心,“眼里带着似乎扒光你衣服的眼神”,但是因为他是男一号所以对他也有一些正义的幻想和期待。后来看到他搞投机倒把的生意,不顾廉耻的各种行为就把这个幻想压下去了好久一段,觉得这个人是个真正的流氓,可能因为过去经历了惨痛的什么,所以对人世间的各种东西只有嘲讽和玩弄,就像《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永泽一样。但是后来,他入伍去打了一场已经失败的战争,从这里开始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有血有肉内心炽热的人。他喜欢嘲弄,喜欢挖苦,喜欢毫不留情,因为他跟斯嘉丽一样是一个不做作、实事求是、敢于说真话做真事的人。他确实投机倒把做过很多卑鄙的勾当,但是他也有一颗强烈的爱国心;他确实行为不检点有很多女人,但是他从来只爱过斯嘉丽和他的美蓝;他对一切伪君子都不排斥,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突然把他们全部扫地出门,毫无忌惮;他还可以对真正的高尚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就像他对枚兰妮如同圣母玛利亚般一样;他有时候冷酷无情,但有时候又感情剧烈,他那冷峻的脸庞和无情的言语可以给人恐惧,但是那双大手和宽阔的肩膀可以给人以安慰。他是书中最最复杂而又最最有魅力的人。但是最后,斯嘉丽对他的伤害、美蓝的死彻底使他感到疲惫,就像一生征战的骑士,终于疲惫得挥舞不了手中的大剑,他的心不愿再受到任何伤害了,他怕了,他也老了,斯嘉丽错过了他的爱,而转移给美蓝的爱又被死神带走了,他心里已经找不到更多的东西来弥补这种伤痛。所以他宁静了,他宁愿去寻找一些像“希腊艺术品”一样永远精致的东西,也不愿意被不安定的感觉再包围了,所以最后面对斯嘉丽,他很平静,他已经累得爱不起来了,他的心千疮百孔,他的心需要休息,需要永远的不起波澜的休息。

这部小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看做是郝思嘉从上等人家小姐落魄为穷人又重新变为有钱人的奋斗史,也可看做一个一波三折的长篇爱情故事,或是反映美国南北战争历史画卷也未尝不可。而在我看来,作者耗费如此多的笔力,是想让这本书具备越多的价值越好,这也是小说这种文学形式的迷人之处,它不会像短篇散文一样直接明白地把一些道理讲出来,而是将道理喻于故事、喻于可以影响读者情绪的情节之中,因而读者从中得到的启示会比普通散文要深刻,好的小说都是成功在这一点,《飘》也是如此,而从《飘》中,我的最大收获就是思嘉曾经说过的话:强壮的会得活过来,懦弱的都要颠簸去。

全书塑造的人物形象非常多,而且各有不同,但大体都可分为两类人,而整本书都一

直在反复地将这两类人进行着对比。一类以卫希礼为代表,卫希礼是思嘉一直以来自以为深爱的男人,他干净英俊斯文儒雅有学问,绝对算女孩心目中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但他的一切优雅仅限于书的前几章,战争发生之后,他性格中软弱的一面逐渐显现出来——他劈不好柴火;在陶乐庄园因交不起税而快要被小人夺走时,他对思嘉说他无能为力;他接管思嘉的木厂,不肯用犯人做工人,也不曾对他们厉害管教,因而他的木厂总是亏损;思嘉父亲葬礼时面对邻居朋友对郝家二小姐的严厉指责,他又一次无能为力,多亏彭惠儿的聪明才对付过去……他对于他的懦弱心知肚明,思嘉说他打仗杀敌勇敢,他说:我的怯懦性是特别的一种,比起听见炮声就要逃的那种更不如。没错,他很清楚他并不怕死亡,不怕贫穷,不怕饥饿,他害怕的是“现在的生活已经失去了旧世界的美”,“我要旧时代重新回来,然而它是永远不会回来的,因而关于旧时代的种种记忆,以及关于那个在我眼前崩溃的世界的记忆,一直盘踞在我脑子里了。”旧世界的一切让他沉迷其中,他始终还在做着那翩翩公子的梦。对于这类人,他们总以为现在这种情形是暂时的,过一会儿就会改变的,所以他们再也不肯改变自己,以适应这个改变的环境。他们总以为上帝一定会替他们特别造出一个奇迹来,殊不知上帝不会这么做。

另一类人以郝思嘉和白瑞德为代表,按书中说的,可以叫他们“活泼青年”,或是“机会主义分子”。郝思嘉并不像一般爱情故事中温柔动人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漂亮,骄傲,又极自私,用白瑞德的话说:“我喜欢你的良心很富于弹性,喜欢你的自私自利心一点儿不愿掩饰,又喜欢你那种狡猾的实际主义。”她不爱书籍,不爱音乐,更讨厌别人谈论政治和战争,在战争以前,我可以说对这个每天只想着参加舞会吸引男孩子的女主角没多少好感,但战争后,郝思嘉的转变是令人惊讶的,当她看到自己的家被北佬掠夺摧毁,最尊重的母亲害病而死,一向健壮坚强的父亲也因此失魂落魄,而最紧要的是家里已经没有了食物,全家都在面临着饿死的危险,面对这一切,她发觉自己已没有精力和余暇去悲伤,于是她义不容辞地担起全家的担子,她必须要找到吃的!她不惜亲自去地里干活、去别人家借粮食,原来高贵白嫩的手变得粗糙不堪,终于渡过了难关。但从此她也就不是从前的郝思嘉了,她像是被饿怕了,她开始习惯在人前戴上伪善的面具,视金钱为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交税她骗自己妹妹的情人甘扶澜与她结婚,结婚后又自己开木厂,这在当时是没有女人做过的事。白瑞德同她是同一类人,他赚着别人认为不能赚的钱,整天饱受全城人的非议,但他不以为然。这样的人是会利用机会的人,人们向来都看不起这种人——尤其是被那种有机会而不肯利用的人要看不起。但事实是,乱世中他们这类人安逸地活了下来,那些死守旧世界规则的人活得苟延残喘,瑞德曾说这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当乱世来临人人都要失去一切,都要赤手空拳从头干起,只有有勇气有智慧有力气的人才能存活下来,他们不是不怀念旧时代,不是不伤感旧时代的逝去,只是现实已发生在眼前,他们能做的就是向前看,跳出旧时代的圈子,一直向前奋斗。

但除此之外不得不再提一个人——媚兰,以及思嘉的母亲爱兰,因为我不知该把她们归为上述哪两类人比较适合,也许都不适合。对于这两个人,文中曾多次说她们是“十分伟大的女人”,并说“媚兰具有这个保守的旧社会所珍视的那些美德——贫穷以及贫穷自傲,绝不怨天尤人的勇气,乐天,好客,和善,而尤其重要的,就是忠于一切的旧传统”,但我认为媚兰并非完全忠于一切旧传统,她对所有人,包括声名狼藉的白瑞德、妓女华贝儿、杀过人的囚犯阿基都用一颗热情诚恳的心去对待,因为她不相信别人的评价,只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她的确看到了他们的优点。而对于她所不喜欢的东西,她又是极其勇敢的,虽然她身材弱小,思嘉杀北佬时她镇定地帮忙掩藏,但就像文中方老太太说的:“媚兰也许不会去吆喝鹅儿,可是她会得吆喝世界,吆喝北佬的政府,直至一切足以危害她的希礼,她的孩子,

或是她的高贵身份的东西。”这样的女人的确是十分伟大的,但跟思嘉的形象相比却显得不太真实,以至于没有什么缺点,她们对于逆境是逆来顺受的,但仍有一种骨气在,让她所爱的人们感到安心和可以依赖。媚兰死时希礼说:我所有的一切梦想之中惟有她是活的,有呼吸的,不因遇到现实而幻灭的。真让人唏嘘不已。

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出解答。

看到太多关于Scarlett勇敢坚强的说辞,不是想特立独行,我理解Scarlett,包括她的骄纵和自私,是因为了解她所遭遇的一切,但是也并不想赞赏她的勇敢或者坚强。

的确,面对生活,她是一名战士。我佩服她的不妥协,从她驾着马车带着身怀六甲的媚兰穿过火光和炮弹回到塔拉的那个夜晚,从她决意即使靠自己双手也要重建故土的那刻开始。她直面困境,不屈不挠,浑身上下闪耀着无法攫取的精力和胆量。那时候,她的勇敢她的坚强以及她对金钱的渴望,都是那么刚刚好的,那是一种蓬勃兴旺的可爱精神。但到后来,当她过于纠结于精明计算和生意得失时就不那么可爱了,事实上,可以说近乎于势利自私、贪慕虚荣、金钱至上、疏于亲情了,她那么执意的一路向北,直至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

她的勇敢坚强,她的敢爱敢恨,一部分是源自她与生俱来的爱尔兰血统,更大部分的原因,是生活所迫,是战争、贫困、饥饿、苦难,使她不得不现实。是很勇敢,是很坚强,但不足以放大成为我们看待她的所有,起码我认为用这样的纯褒义词来形容是有失偏颇的,她后期体现出来的品性是富于争议性的,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描述,我宁愿选择realistic这样的中性词。

面对感情,她是无知的。她结过三次婚,却没有真正读懂感情,我不忍心说她是一个情商为0的傻瓜,也许只能像Rhett说的那样,感情方面,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怎么不是呢,只有孩子才会永远吵着要一双美丽剔透的水晶鞋即使最后那并不适合自己;只有孩子气的行为才会仅因一次和旧情人头脑发热的谈话就急忙回家和丈夫划清界线以示忠贞;也只有孩子气才会以为一句对不起就能补偿多年来的过错和伤害,即使那是曲终人散已成定局。

而书中最完美最具包容性的两个人物:Melanie,一个看似文弱却可以为她随时提刀而战甚至对抗全世界的始终忠诚的朋友;Rhett,一个完全了解她也倾尽所有疼爱她包容她的男人——前者,她看不起甚至有点厌恶,后者,她心安理得享有却任意糟践他的爱。当践踏和伤害累积到一个点,再深刻的爱也是会消磨殆尽的。Rhett多么可怜,你永远也无法战胜她年少时的梦中情人,因为那是住在她心里的一个编织出来的美丽的梦,而你又怎么会打得败一个梦呢,而她,被梦境遮蔽了双眼又怎么看得清真实的世界。直到在同一天她失掉了他们的时候,她才终于清醒,只不过一切为时已晚。就像Rhett最后说的那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Rhett总是这样简单又直接的说出事实。

那句被很多人当做座右铭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出现在全文的最末时,我感悟到的并非什么激励人心的力量,如果说在面临过去任何一次苦难时,她时常把这句话作为法宝勉励自己然后熬过来了,那么这一次,我却仿佛嗅出了一丝无奈:有什么办法呢,今天这么艰难,等明天再说吧。自此以后没有Ashley遮住视线,世界会在她眼前更加清晰,只是在失掉了一切宝贵的东西之后,她能得到一个崭新的世界吗。

但是幸好,她是一个战士啊,一个不妥协的战士。她还年轻,作者给了她太庞大的生活经历以至于我们忘了她其实才二十八岁,明天还有很多种可能性,所以其实她也算幸运,如果我们当中的芸芸众生能在二十八岁就真正懂得了这些,那么人生也只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Ps:和tomorrow is another day相比,我更喜欢这两段:

一段是Scarlett的母亲死后方丹老太太宽慰她时的不经意说话,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反复把原文和译文看了很多遍,我确信即使在现在看来,都是真理。

“对于女人来说,孩子,要对付一个比可能遇到的还要坏的处境,是十分不幸的事,因为她一旦对付了最坏的处境,以后就什么也不害怕了。可是一个女人要是什么也不害怕,那就糟啦。你以为我不理解你刚才的说的----你所经历过的那些事吧?不,我很理解。我在你这个年纪,……唉,是的,我说过,那是五十年前的事了。从那以后,我就什么事或什么人也没有怕过,因为我已经见识过可能碰到的最坏情况了。而这种无所畏惧剥夺了我大量的幸福,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上帝有意要让女人胆小怕事,因此一个不怕事的女人总是有点不怎么正常的……思嘉,你还是应当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害怕----就像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珍爱一样……”

另一段是Rhett和Scarlett在讨论挣钱这个问题上时说的,我喜欢Rhett这样冷静理智的头脑,看问题的洞察力和远见性。

Scarlett:“我觉得我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全扔掉了。”

Rhett:“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他和颜悦色地一一列举。“思嘉,你做得很对呀!船要沉的时候,这些东西是重要的,可是看一看你周围的朋友吧,他们或者把船安全地划到岸边,使货物完好无损,或者宁愿仪容整平地全船覆没。”

Scarlett:“他们是一群大傻瓜,”她怒气冲冲地说。“此一时彼一时嘛,等我有了很多钱,我也会像说的那样好好地去做人,我会做一个老实忠厚的人。到时候我就做得起老实人了。”

Rhett:“现在你也做得起----但是你并不愿意去做。落水后的货物是难以打捞上来的即使打捞上来,也往往损坏得面目全非,无法恢复原状了。恐怕等你认为有能力把你扔掉的体面、纯洁与宽厚打捞上来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们已经在海里起了很大变化,但我想并没有变得充实,变得新奇。”

可不可以不勇敢

——写给我的斯佳丽和我的爱情

我知道,斯佳丽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你,她只属于那个凄美却始终看得见阳光的“Gone With The Wind”的世界;我也知道,那段发生过的爱情,早已云淡风轻,与你无关,与我无关。只是,我仍固执地写下“我的斯佳丽”,就像我倔强地把曾经的记忆刻在胸口最痛的地方。

很喜欢范玮琪的《可不可以不勇敢》,听她用略带沙哑的声线这样吟唱:“我们可不可以不勇敢/当伤太重心太酸无力承担/就算现在女人很流行释然/好像什么困境都知道该怎

么办……”我总是会想起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那位绿色瞳仁的漂亮女孩:斯佳丽,想起她连轮廓都显得那么倔强的背影,想起她抹干泪后抬头微笑的坚毅表情……我的心就开始隐隐地痛,连同记忆深处的伤口。

依然能忆起在某个暖暖的冬日午后,我打开了《飘》。精装的粽褐色硬皮封面上,瑞特和斯佳丽深情对视,定格为永恒的窗口。他们是完美的,我想。没有阿什利,没有查理、弗兰克,只有他们。像熟悉自己一般熟悉着对方。

很久以前有过一场邂逅。他走过来,含笑地对我低下头:“HI。”金秋的枫叶落在打开的书卷页子,我安静地坐在石椅上,抬起头,看着他微微地笑。那副画面就这样镌刻在了脑海中,永不褪色。我们刚刚认识,却像久不见的故交。

后来我一直将这两个场景联系起来,久而久之竟融成了相同的心情。惊喜,美好,感动,和爱。它们就像水晶一样剔透,被我小心翼翼地珍藏;许久之后拿出,一不小心滑离手间,碎片散落一地。幸福泣干了泪。

为什么相爱的人却要彼此伤害?为什么幸福总是比伤痛短暂?为什么快乐的如此易逝?我总能轻易地在斯佳丽身上寻找到自己的影子,却比心疼她更心疼自己。

寻寻觅觅,苦恋和执著着阿什利,支持她的梦在最后一刻肥皂泡般破碎;赌气和报复,她先是嫁了并不爱的查理,后来又为塔拉庄园,不得已牺牲自己去抢了别人的未婚夫弗兰克;面对深情又带着痞子气的瑞特,她以为想要的不过是他的财富和她的虚荣,连爱他都不肯承认;最甜蜜的蜜月旅行,她一再梦见那个迷茫的奔跑与找寻,不知终点就是瑞特等她的心;守卫着她爱的庄园,她的红土地,用弱女子的手向侵入者举起枪具;偌大的豪华客居,瑞特离开的空荡荡;心痛得像要死去还不肯放声哭泣,还在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的斯佳丽呵!多少次我在心里轻声呼唤你的名字,多少次我让泪水溅湿双颊,多少次我想拥抱你瘦削的双肩……你怎么能够一直这样坚强?你怎么能够一个人扛起这么多?你怎么能够总是充满着勇气去面对?你怎么能够做到……

可不可以,不要再这么勇敢?可不可以,找个没有人的地方放纵地哭泣?可不可以,不是总是能无所畏惧?可不可以,无助地释放出你的的全部脆弱……

“几年贴心的日子换分手两个字/你却严格只准自己哭一下子/看着你努力想你微笑的样子/我的心像大雨将至那么潮湿”

画面重叠,熟悉的痛感充溢胸口,我不知道这是在对斯佳丽还是在对自己说。也许,都一样吧……

恋着他的手他的怀抱,恋着他的声音他坏坏的笑;怀念牵手仰望星空的日子,怀念一起走过的落英缤纷;深夜话筒里听得到的静静呼吸,海边沙滩上深深浅浅的长长脚印;天边烟花绽放的绚烂,头顶流星划过的瞬间优雅……

这一切,都要忘掉么?

想收起所有他的痕迹,却每每打翻装着记忆的瓶子。黑夜里,我咬着牙不让自己的泪往下落,我说,不哭,不要哭,你是勇敢的孩子。红着的眼圈我笑着跟别人讲,沙子进眼了。离开的理由太过于牵强,也许我们都还没学会怎么去爱。然而过程的铭心刻骨,却一遍遍地搅动心浪不平息……

像相遇以前一样生活,像什么都未发生,像只是不小心弄丢了什么……我蜷缩起身子抱住双膝,小小的我小小的的世界,宝贝,想想你的斯佳丽。

我一遍又一遍默念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想象荆棘鸟的爱情,一遍又一遍努力把头往上仰,一遍又一遍让自己保持微笑……

煮一杯不加糖的苦咖啡,我在昏黄的台灯下重读《飘》。我看着我的斯佳丽在男孩子们面前洋洋得意,看着我的斯佳丽面对阿什利的拒绝怒气冲冲,看着我的斯佳丽与瑞特往复周旋,看着我的斯佳丽一点点爱上瑞特,看着我的斯佳丽从不低头,看着我的斯佳丽任性却始

终坚强,看着我的斯佳丽慢慢慢慢地,失去了最爱她的瑞特……

我的泪,终于掉下来。

“我们可不可以不勇敢/当爱太累梦太乱没有答案/难道不能坦白地放声哭喊/要从心底拿走一个人很痛很难”

我的斯佳丽,我想我终于读懂了她,她是一直在用那样的勇敢来遮掩自己的不勇敢,来让自己坚持走下去呵!走投无路的时候,不是后退,即使面前绝境,也一样义无反顾。

泪水中的我彻底崩溃,就让今晚的回忆将我淹没,就让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再好好地想你一次。我们都有权利不勇敢,但勇敢更是我们的义务,我的斯佳丽,对么?

毕竟,太阳会升起、花会开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书笔记_飘读书心得1000字5篇

飘读书笔记_飘读书心得1000字5篇 飘读书心得1000字(一)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间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国难财”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军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书心得1000字(二)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

读飘有感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读《飘》有感 沂源一中张梅 指导教师:陈明 品《三国》,恢宏滂沱大气魄;论《水浒》,天罡地煞雄姿破;梦《红楼》恣情曳弋离人泪……悠悠中华史,脉脉锦相颂。而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更创造了文学史上的奇迹,风靡全球。 眼前的一切渐渐被取代,还记得“十二橡树”的风光四射吗?那个纤纤玉指,体态极妍,吸引无数俊族的思嘉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个十六岁美貌超群敢爱敢恨的思嘉,从小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可她的血液里却流淌着野性的叛逆因素,奴隶主的优越生活更养成了她高傲任性和自私的品质。当她得知意中人艾希里礼和她的表妹媚兰订婚时,极为伤心,他当面向他表明心迹,却遭到拒绝。她一怒之下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不久,查尔斯死在军中。此时,阅历丰富、精明强干的商人瑞德出现在思嘉的生活中,两人都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复杂多变的性格,因此在表面的排斥下内心却相互吸引。然而战争来了,熊熊的大火燃烧了塔拉庄园,她的过往便如那漫天漂浮的黑色尘土一样,随风而去,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那毫无意义的黑色焦炭,令人绝望,而她还是必须承担母亲病逝、父亲发疯似以及养活家人的种种重

任……这时的思嘉表现出了坚强的一面,单独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战争结束后,思嘉却陷入了困境。为了金钱,她终于嫁给了瑞德。可她仍旧迷恋艾希礼,令瑞德伤心欲绝。后来,思嘉终于明白艾希礼不过是个庸人,但当她在想挽留瑞德的时,瑞德早已心灰意冷,离她而去。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 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不单单是她令众人倾倒的美貌,更因为思嘉本身所带给我的巨大震撼。那种富于韧劲和狠劲的女人。她忠爱着两个男人,而她却悲惨地谁也不了解。因为她不了解艾希礼,她错误并痛苦地深爱着他;因为她不了解瑞德,她就在悔恨和幸福的最初失去了他,却不停追寻着梦中的王子,一个并不存在,而靠一个想象中的灵魂和一个无法得到的躯壳生活在思嘉心中的艾希礼。她又表现出残酷、贪婪、虚荣、冷血。她毫不倦怠地赚钱。她是充满矛盾的人,战争使她承受着太多,太多……逼迫她做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甚至杀了人。我仿佛看见了经历跌宕起伏的她站在火车前,无助又彷徨……可又有谁不生活在矛盾中呢?寻寻觅觅,停停走走,矛盾与现实的杂乱一起涌来时,没有谁会保持高度的冷静中。 思嘉却是如此的特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

《飘》读书心得

《飘》读后感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嘉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嘉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绝不能放弃。 读到那些紧张又惊心动魄的句子时我也会跟着揪心,当我将整本书读完后,我感觉仿佛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辛却又充满刺激的人生。同时伴随着一个感受:我喜欢思佳丽!我欣赏她!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她有点像一个爆发户,思佳丽可以说是一个文盲,也没有很深的思想,她很难了解瑞特思想中深层的一些东西;她的品味只是停留在最贵上面,家里的装饰和她的着装只是停留在“富丽堂皇”这个层面。而瑞特是个玩世不恭,成熟,又放浪不拘,叛逆,却有颗热诚的心的人。他有什么想法都藏在心里,两人的性格完全不同。这样一来,这两个人最后的分离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不管怎么样,在《飘》2结局中两人最后终于冰释前贤,这是我很乐于看到的。 在她生命中,有几个重要人物,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想,正是玫兰妮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记着思佳丽曾经为她的付出,因此不惜一切维护她的利益,甚至不惜以与整个亚特兰大决裂做为要胁,这种勇气不是任何人都有的。因此,思佳丽对玫兰妮的爱更有着深深的敬佩。最后一个最重要的人就是瑞特,

高一读后感:读“飘”有感800字

读“飘”有感800字 小时候比较喜欢看小说,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有种装模作样的虚荣在作祟。喜欢欣赏别人在某个角落,或是洒满阳光的林荫中看书的感觉,那种画面,我觉得是美丽的!所以我也装着很喜欢看书的样子,并且陶醉其中!到后来,假戏真做,我真的会因为看小说推迟做作业。自控能力算是不错,至少不会在上课时间偷偷地看,但是总是因为看小说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因此就失去了课余时间和同学谈心玩闹的乐趣。回家后,虽然是完成了作业后才看小说,可也不免为了小说熬夜到深夜一点。有点自知之明的我,警觉到状态不好,最终忍痛割爱地拒绝了任何小说,因为经不起诱惑,又怕影响学习,所以放弃了小说,一放就是几十年! 直到完成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 刚看完“飘”,感觉甚是够味,它的写法和思想很合胃口!夸张地说还有些爱不释手,刚看完第一遍,却已经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还会将它再次翻阅,因为它里面的感情是真实的。它将人的各种本性看的彻底,对,最欣赏的就是它将人性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不会因为完美主义而刻意将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感情往某个片面发展,而是遵循了人性的各种优缺点,这就是我最为感叹的地方了。是的,真实才是最美的,也是最能经受时间考验并且

引起共鸣的!真实总会有种残缺,但是残缺本就是一种美!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真的理解“残缺美”,能认同它、接纳它!我想如果真的理解了残缺美,生活中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了。 因为“飘”的名望,我怀着好奇心和不服气翻开了它,最终怀着崇敬和不舍合上了它。我想它是值得我们国人看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太假了。心中明明装满了爱,却因为所谓的面子,闭口不言,要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去猜测他(她)的心思,猜准的,当然没错,可是没猜准呢,彼此又会难受了。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在彼此都拥有的时候不能将心里的感情告诉对方?为何要等到失去了彼此才开始回忆、开始怀念呢?乐意与不乐意,这种感情本来也是人性该有的反应,简单直接地展露给对方,让对方了解你、理解你、包容你、直到欣赏你,这不是很好么?本来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向善的心,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爱的,只是我们总会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或歧视来看待对方。是的,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他(她)就真的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某种情愫是通过肢体感觉的到的,是否真的善意?是否是应酬?我们都能感觉! 所以最珍惜心灵朋友,可以很久不见面,但是每当因为什么事情谈论起来的时候,彼此是了解对方的,是理解对方的。不喜欢虚假的应酬,却又因为这种方式很受世人欢迎而不得不做,否

《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 作为背景在美国南北战争下的浪漫爱情小说,《飘》在世界上有无数的粉丝,第一次翻开这本有着引人遐想的美丽书名的书卷时,不禁为郝思嘉所倾倒。她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率性,那么的令人浮想翩翩…… 但是郝思嘉一个对爱情憧憬并执着追求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背叛自己的内心,选择了一条渐行渐远的路途。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 life will go on."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思嘉是真实的。虽然是千金小姐,但并不是我们习以为常的那种淑女,她从不带嗅盐,她讨厌母亲和嬷嬷的束缚。拥有着爱尔兰血统的她,像极了父亲的性格,敢于直言,她会痛快的告诉别人她的不满。甚至当她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她爆发了,劈头盖脸的给他臭骂了一通。这在传统的中国是闻所未闻的,即使在开放的美国也是少见的,我不禁要真心揣摩,思嘉打心里是多么的秉持男女平等之宗旨。 但是她又是坚强的,不逃避现实。战争结束了,昔日的千金大小姐千心万苦回到塔拉,而面对她的却是一片废墟,是母亲已死,父亲精神失常的事实,她绝望了。但当艾希礼将塔拉的红土放到她的掌心,她立刻明白,她不能倒下,她还有土地,世上只有土地是最忠诚的,是亘古不会变的:“上天为我作证,我再也不会让我和我的家人挨饿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亲人,为了她所深爱的那片红土地。 我爱她,我爱她的坚强,她恐慌过,也近乎绝望过,但她最终站了起来!那种与她那弱小的身躯所不相称的勇气使我震撼。但事实证明,她确是非常精明能干的。因为我太爱她了,所以我又为她惋惜。她爱艾希礼,却嫁了三个自己不爱的人,当她醒悟过来时,真爱又离她而去。望着瑞德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她绝望而痛苦,她想到了那片生养她的红土地——塔拉,她现在唯一拥有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它。她要回到塔拉,回到她的家园。 “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能承受了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飘》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它鼓励人们要在失败中站起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它坚定了她的脚步,她坚信瑞德会回来,她坚信塔拉会重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意味着永不言弃,永不绝望,永远充满希望。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吧,当我们遇到困难摔倒在人生的路上时,请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也爱瑞德的勇敢,对于赚钱他有自己的一套。他是唯一游走于战争沿线的投机商,面对危险,他表现出的是机智与果断。他是爱国的,这不可否认,即使他知道南方必败,但还是在最后关头参了军。 我爱他的自尊,他始终不肯承认自己爱思嘉已经爱的发疯,他保留着仅有的自尊,怕她伤害它。 我更崇拜他的执著,冷峻的外表下有着多么炽热的心,他那么深的爱着思嘉,即使一次

《飘》读后感

著作《飘》 (注:本书英文名为Gone with the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本词条所用人名为刘新增所译版本)内容简介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阿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玫拉尼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阿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玫拉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佳丽始终没有找到和阿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阿希礼一直同玫拉尼在一起。斯佳丽是野宴上的焦点,但阿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斯佳丽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玫拉尼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特·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特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下午,斯佳丽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阿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阿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阿希礼一记耳光,还在阿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特·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阿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阿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玫丽(玫拉尼)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斯佳丽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佳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特。现在,瑞特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特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特邀请斯佳丽作他的舞伴。斯佳丽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斯佳丽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阿希礼。有一段时间,瑞特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玫丽同意瑞特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阿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阿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佳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阿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第二年年初,玫丽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特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阿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玫丽即将临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特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

读飘有感高中精选范文500字

读飘有感高中精选范文500字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你看了飘之后感想如何呢?飘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后感1 刚开始读《飘》,竟有一种如何都不想看下去的冲动,受不了思嘉的自私,虚荣的小女儿心思。但到了后来,我渐渐喜欢上那个过于骄傲,叛逆却坚强,乐观的女孩子。 她是有骄傲的资本的,出身富足,美丽动人,而正是那些一帆风顺,养成了她那样的虚荣,自负,她可以吸引所有男孩子的注意,理所应当,她所爱的艾希礼也一定属于他,可那是霸道的占有欲,不是爱。为了报复,她抢先嫁给查理,她早已被自己的嫉妒蒙蔽了心。 思嘉的大半生是被爱和嫉妒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疯狂迷恋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当她终于选择回头,白瑞德却早已抽身离去。 也许这就是现实,思嘉在心中描画一个完美的艾希礼,却没有注意到真正的白马王子,一个英俊,富足,执着爱着思嘉的白马王子,一个只有思嘉看不到他的好的优秀男子。 我喜欢这本书,是,当白瑞德最终被思嘉伤透了心,选择离开;当思嘉最终变得成熟,知道爱的真谛,她没有灰心放弃,她还是那个坚强乐观的思嘉。“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我相信,最后的结局一定幸福美满,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如果许多人对生活也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不管我们遇到怎样的挫折,新的一天总会充满希望。 飘读后感2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小说读后感——《飘》

读《飘》 任何女人都需要读一读《飘》。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是在一个机缘巧合的下午。在整理父亲的旧书时,无意中看见角落里这本积了厚厚灰尘的小说。它大大的标题《随风而逝》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立马想起曾经看到过的电影《飘》的宣传海报,美丽的斯卡莉特身着绿色的天鹅绒晚礼服,骄傲的神情似乎要把一切风霜踩在脚下。 故事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整个小说以斯卡莉的经历为线索,记录了一个女性从任性自私天真懵懂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坚强隐忍狡猾勇敢的女人的故事。 我几乎可以猜到这个女人是天蝎座,只有天蝎座女人会表现得如此果敢残忍,同时又坚强不屈。她的字典里几乎没有妥协二字。 而看完这本书,我的体会却和之前看完电影版本之后截然不同。我认为这个故事应该以两个女人为线索,也就是梅兰妮和斯卡莉,她们的融合才能鲜明对比出两种几乎对立的人格。梅兰妮温柔和善,对一切都富有同情心,而斯卡莉性格热烈率直,只关心和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有关的事情。 一开始,几乎所有观众都会被梅兰妮的和善温柔吸引,对斯卡莉的自私任性感到反感。 第一次见面时,斯卡莉出于对梅兰妮的嫉妒,对她冷嘲热讽。为了得到艾希礼的爱,她不顾他的已婚身份对他投怀送抱,甚至因为赌气利用梅兰妮的表弟,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 这时的斯卡莉完全是一副养尊处优、任性自私的大小姐形象,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顾一切,完全不在乎他人的感受。 后来战争爆发,男人们全都上了战场,斯卡莉匆匆出嫁,之后很快做了寡妇。她根本不爱自己的丈夫,只是一心牵挂艾希礼。她答应艾希礼自己会好好照顾他的妻子梅兰妮。而她真的遵守了承诺。在北方人打入亚特兰大时,她本可以跟着马车回到自己安全的家中,回到父母身边,但是因为梅兰妮怀有身孕即将临盆不能长途跋涉,因此她选择了留下。 她念叨着:我恨你梅兰妮,都怪你都怪你,我恨你也恨你的孩子,要是我没有答应艾希礼就好了。 那个惧怕看见死人和鲜血的大小姐,亲自接生了情敌的孩子,只是因为遵守一个对自己心爱男人的承诺。 不仅仅是承诺,她还有那份善良。无论多么自私,她的内心深处都是善良的。她不喜欢梅兰妮,却在梅兰妮真诚的目光中一次次柔软下来,她的那么多自我保护、自私自利都在这个女人的温柔和善中柔软下来。 她亲自带领一个刚分娩过的妇人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长途跋涉走回了庄园,在可以依靠的男人离开她后,她没有放弃,而是更加坚强。雨夜里为了躲避军队她牵着马藏在独木桥下,她说到做到,不肯做出丝毫妥协。 终于她到达了家中,迎接她的却是满目疮痍。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已经痴呆,仆人已经逃散得所剩无几,家中已空空如也。家族辛苦多年的财产被劫掠得什么都不剩,她所拥有的只有无尽的悲伤和什么都没有的房子、土地。 她饿得狼狈不堪,抓起地里的胡萝卜就啃,之后又因无法下咽吐了出来。她站在地里,满脸泪水,咬牙发誓:上帝为证,战争结束后我将再也不会挨饿,无论用什么手段,哪怕让我去偷去抢去杀人,我都不会再挨饿,也不会再让我的家人挨饿。 我被深深的震撼,我仿佛能够看见她那狠决坚定的表情,那满含屈辱的眼泪诉说的不只是不幸,更是对未来的一种自信。她还是那么美,却已经迫不及待的就想将一切风霜踩到脚底。

关于飘的读后感作文500字5篇

关于飘的读后感作文500字5篇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提到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被无数的历史事实千百遍的证实过。有的国家甚至为漠视这一法则付出过惨重的代价。而对这一法则极端重视的人或者国家往往从中受益无穷。 即使这一黄金法则看起来如此的牢不可破,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读书无用论曾一度甚嚣尘上。尤其是在中国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内,在目睹了这一时期的种种令人不快甚至令人愤慨的事之后,读书无用论者似乎为其论调找到了更为坚实的现实基础,于是他们宁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与电视和电脑屏幕瞪眼上,舍不得一丝的时间品味经典文学作品,还乐此不疲的嘲笑读书者的学究气,以为把青春浪费在过时的所谓的经典上就像嚼蜡一样毫无趣味且没用处。 我丝毫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知道当他们阅读并理解一部经典的名著时,他们不仅会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嗤之以鼻,而且会成为一个坚定的读书者,并相信读书使人明智的正确性。而《飘》就是这样一部有如此力量的作品。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夫人的心血的凝结。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过这一部作品,而正是这部作品成为了传世经典。我相信一个人用一生去书写的一部巨著是无论如何也是值得一个人花几天时间去品读的,更何

况是如此一部震撼心灵的作品。读完此书,你在感叹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之余,定会有读书使人明智之感。 这部小说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战乱给妇女生活带来的影响。女主人公是热爱生活,性格坚强,精明能干,对爱情执着,男主人公聪明机智,忠于爱情,忠于自我。 这部小说故事情节波澜起伏,扣人心弦。一个拥有上流社会血统的美丽少女思佳丽,接受着来自母亲的传统淑女式教育,可是她身上同时流淌着爱尔兰人的自由奔放的血液。她就像个小孩,有着无穷无尽的旺盛精力,有着不屈不饶的倔强。 她知道艾希礼结婚的消息后,马上采取吸引无数追求者,尽而表白的方式,以为这样就不会丢失尊严,可是恰好这一幕被瑞德这个人所看到并得到了别人的嘲笑,她出于对名誉的考虑,毫不犹豫的嫁给***,她不知道这意味这什么,只知道摆脱了现在的境况,她很精明,可是眼光不够长远,也不明白婚姻的实际意义。 艾希礼结婚了,可她却依然爱着他,她的爱情不会被婚姻等社会观点约束,她自由奔放。可是艾希礼不同,他很在意社会约束,他爱着思佳丽的美貌,爱着她的勇敢,可是他更在意生活,他是不折不扣旧思想的化身。接着是那场可怕的战争,思佳丽失去了他的第一任丈夫,得到了一个孩子,没有期盼的孩子来到这个社会终究是得不到宠爱的,有些孩

《飘》读后感(共8篇)

《飘》读后感(共8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飘》读后感(共8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初二年级读后感:读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读了《飘》有感

读了《飘》有感 导读:本文读了《飘》有感,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做《飘》的书,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是唯一的一部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任性的庄园主思嘉·奥哈拉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飘》又名《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绝唱,又是一个反映社会,政治,战乱,道德多方面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的世界。 《飘》主要讲述的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事故,主人公思嘉以为会和她心仪的对象结婚,可是卫希里却和一个叫媚兰的女人结了婚,然后思嘉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她打了卫希理一耳光,还在她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一位叫瑞德巴特勒却都听见了,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他讥讽思嘉不是个淑女,然后是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结婚的查理,带着儿子去了亚特兰大,之后战争又蔓延到了亚特兰大,又逼迫她回到了家,然而母亲病重,母亲病故,父亲先疯后死亡,重担落在了她身上。并且她得照顾媚兰,只因为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灾难让她差点失去了农庄,她拼命保护农庄,还用废的木材厂做一些生意,而后生活窘迫,和瑞德借钱,再婚,丈夫又身亡,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有所好转,然而做为女人却在外做生意被人们唾弃,最终媚兰因身体不好去世,她明白她不爱卫

希里,她爱的是瑞德,但因为她原来对卫希里旧情不忘,被瑞德看见了,一切都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给明天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令人倍感回味。《飘》的篇章是华丽的,文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让我在女主角思嘉身上认识了她坚强,努力,执着,不怕困难保护庄园,勇敢与宽容,也展现了在南北战争的岁月中人们的不幸,因此全文的人物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书中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觉得无聊,当时的社会改变了一个个年轻人。也许没有了一切背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我从《飘》中学到了明天代表着希望,又代表着执着,面对过去已抛在脑后,明天即将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太阳再去面对,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书籍《飘》有感

读书籍《飘》有感 《飘》是我的挚爱。我爱思嘉的坚强勇敢,我爱瑞德的执著机智,我爱媚兰的外柔内刚。 我爱思嘉,竟不是因为她的美貌,小说第一段就告诉我们:“那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的……”谁都可以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青春的活力。艾希礼说思嘉有一种自己没有的生命的激情,她能点燃别人的希望。 思嘉是真实的。虽然是千金小姐,但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种淑女,她从不带嗅盐,她讨厌母亲和嬷嬷的束缚。拥有着爱尔兰血统的她,敢于直言,她会痛快的告诉别人她的不满。当她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她爆发了,劈头盖脸的给他臭骂了一通。 她是坚强的,不逃避现实。战争结束了,昔日的千金大小姐千心万苦回到塔拉,而面对她的却是一片废墟,是母亲已死,父亲精神失常的事实,她绝望了。但当艾希礼将塔拉的红土放到她的掌心,她立刻明白,她不能倒下,她还有土地,世上只有土地是最忠诚的,是亘古不会变的:“上天为我作证,我再也不会让我和我的家人挨饿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亲人,为了她所深爱的那片红土地。 我爱她,我爱她的坚强,她恐慌过,也近乎绝望过,但她最终站了起来!那种与她那弱小的身躯所不相称的勇气使

我震撼;我爱她对土地的执著,能够为了塔拉下田干活,放下受过的教育;我更爱她那在乱世中求生的无所畏惧,她要做生活的强者,她出色的经营着木材厂,要知道在当时,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事实证明,她确是非常精明能干的。 因为我太爱她了,所以我又为她惋惜。她爱艾希礼,却嫁了三个自己不爱的人,当她醒悟过来时,真爱又离她而去。书中最后也写道:如果我了解艾希礼,我就根本不会爱他;如果我了解瑞德,我就不会失去他。”她终于知道该爱谁了,她迫不及待要告诉他,可是太晚了。望着瑞德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她绝望而痛苦,她想到了那片生养她的红土地——塔拉,她现在唯一拥有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它。她要回到塔拉,回到她的家园。 “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能承受了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飘》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它鼓励人们要在失败中站起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它坚定了她的脚步,她坚信瑞德会回来,她坚信塔拉会重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意味着永不言弃,永不绝望,永远充满希望。让我们记住这句话吧,当我们遇到困难摔倒在人生的路上时,请告诉自己“Tomorrow

《飘》的读书心得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为什么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也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除了对场景和人物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在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觉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新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果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风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起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现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在此谈谈我对思嘉的这一中心人物的浅要解读。 最初出场的思嘉会给读者一个美丽、倔强、骄傲的公主形象,她是个简单却又非常复杂的人物,她表面上是贤淑、安静的小姐,但骨子里的倔强与任性却主导着她的行为。她的美丽与独特魅力,使得书中几乎所有的年轻男子都钟情于她,她似乎也习惯于周旋在众多男子中,可以看出她对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强烈的占有欲,所以她会对自己操纵不了的卫希礼产生了某种神奇的她自以为的爱,但我一直觉得她对艾希利的感情不是爱,而是因为无法征服而产生的一种怪异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我对艾希利没有好感。另一方面她却对变幻不拘,神秘莫测的瑞德产生了某种莫名的恨,却又在自己很脆弱的时候想到他,欣然接受他的关怀与帮助。这两种感情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她又是草率的、冲动的,这也让她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为了向卫希礼表明她自己决不是无人问津而胡乱嫁给自己根本不爱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报复”娶了梅兰的艾希利,这时的她又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将会带来的后果、责任她全然不顾。但她的叛逆性格使得她的寡妇生活又并不平淡、乏味。她将那些道德规范抛在脑后,继续展现着自己的魅力并仍然吸引着许多男子…… 战争改变了斯佳丽,她驾着马车带着生病的梅兰与刚出生的孩子躲过战地回到家乡,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这些无不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与不屈。在经营木材厂的那段时期,她又突显出其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只为不再过战乱时那种贫寒的生活,她无疑是个难得的事业型女强人,但站在男性的立场,她太过要强了,也正是因为这她忽略了身边看似平淡的幸福,导致她对许多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比如媚兰对她的关怀、瑞德对她的爱以及孩子对她的依赖等,她不确定自己对瑞德到底是什么感觉却偏偏一直要执着地追求爱希礼的虚幻、飘渺的爱。可惜可叹的是,在她领悟之时,媚兰已经死去,瑞德对她的爱破灭——可是斯佳丽还是那么坚强,似乎总有看不透的外表,最后倒在阶梯上泪流满面却又充满自信与希望的说:“我一定有办法让他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思嘉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勇敢令人佩服,但她有时为达目自己的而又不择手段的做法也实在让人感到反感,对艾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令人有些气愤,对瑞特能为她默默付出那么多那么长时间最后还是因为身心疲惫而选择离开表

《飘》高中读后感800字

《飘》高中读后感800字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下面是收集推荐的《飘》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 《飘》读后感800字(一)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读飘有感800字范文5篇

读飘有感800字范文5篇 《飘》以美国历一次大规模内战——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1816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人的社会生活。下面是我精选推荐的读飘有感800字,欢迎阅读。 读飘有感800字篇一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

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读飘有感800字篇二 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片树叶,被风吹落,也被风吹起,漂流在尘世里,不知会飘向何方。——题记 我读过多少书,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的时候,匆匆地《茶花戈》、《红与黑》等,也许由于文学素养浅薄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给我太大的震撼。暑假时,朋友推荐我读下《飘》,那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地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后,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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