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药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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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药品 (1)

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相关背景及我国管理现状概述

近日,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在京召开用药错误案例解析研讨会,并在会上发布包含24个大类和14个品种药物的《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高警示药品”此前惯称“高危药品”,也称“高危险药品”,其概念最早由美国医疗安全协会(The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提出,即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

国内外高警示药品目录发展历史

国外系统提出高警示药品(高危药品)目录是在2003年。2003年ISMP第一次公布了高危药品目录,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进行了更新,目录包括22类高危药品和10种特别强调高危药品。ISMP与美国医疗机构评监联合会(JCAHO)最早公布的前5大类高危药品包括:胰岛素、安眠药及麻醉剂、可注射的氯化钾及磷酸钾浓缩液、静脉注射的抗凝药物(肝素)、浓度超过0.9%的氯化钠溶液。

我国对高警示药品(高危药品)的认识开始于2009年,历时不长。2012年3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在其官网发表题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文章内容指出:为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参照美国ISMP2008年公布的19类及13种高危药品目录,并结合我国医疗机构用药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目录,将所涉及药品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各医疗机构可参照本目录制定本医疗机构的高危药品目录和管理办法,强调目录只能扩充不能减少。并推荐了高危药品的专用标识和“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

此外,高危药品按照使用频率和发生风险的高低被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高危药品即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我国管理现状

高警示药品尚无官方目录,把高警示药品管理起来的第一步,就是确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在我国,统一的高警示药品官方目录尚未出台,由学术组织推出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并不具有强制性,只是倡导医疗机构采用。要真正提高目录的执行力,还需政府出面将高警示药品目录统一起来,并上升为强制执行的用药规范。

医疗单位“自觉管理”

虽然在2011年原卫生部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明确强调了

特殊药物的管理工作,并指出,对于高危药品(高警示药品)中的高浓度电解质,须有严格的贮存与使用要求。但目前我国对高警示药品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仅限于医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管理策略进行管理。

医务人员认知和重视不足

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认知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安全,而目前我国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认知情况令人堪忧,还有很多一线医务人员并不了解高警示药品的危害。只有提高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及其危害的认知,才能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随着用药安全理念的倡导和推广,许多医疗机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多数医疗机构选用的参照标准都是美国版本),开始尝试在医疗机构内部推行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模式和制度。已有部分研究针对医疗机构不同层面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尽管如此,不同医疗机构在高警示药品管理水平方面,仍然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尤其是在不同类型的医院,如三级、二级和社区医院之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管理模式亟待统一

目前,各医疗机构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方法多参照国外的模式,或结合自身实践经验。然而,由于国内医疗机构用药习惯与国外不尽相同,医疗体制和药品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异,直接照搬国外模式可能并不适宜,或在管理效果方面出现偏差。

临床药师发挥主动作用

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与使用流程要做到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有效与科学,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是非常必要的。药学部门要根据医院高警示药品的使用状况,结合本单位的管理与使用实际,制定符合医院实际需要的高警示药品管理范围与使用流程,全院实施统一的、醒目的标识,实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等,从制度上杜绝高警示药品不合理使用与管理的漏洞。

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

目前,高警示药品的储存有多个环节参与,如库房、药房及病区等,存在点多面广的特点,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病区使用高警示药品。这就需要临床药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进入病区参与查房时,关注高警示药物的储存情况,向护士宣传高危药物的储存知识,做好病区高警示药品与普通药物标识的区分,确保高警示药品单独储存。医疗机构应建立高危药品管理的信息化网络,例如高危药品的计算机辅助医嘱系统(CPOE)和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从

药品名称、最大安全剂量、给药途径、给药频率、禁忌证、特殊人群用药、药品不良反应和严重药物相互作用等环节进行提醒和干预,保证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高危药品。

加强病区使用管理

高警示药品能否正确使用,是影响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但是在日常病区使用中这一步却往往被忽视,因为高警示药品从药房发到病区后,很容易失去控制。由于药物在病房使用环节的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医生和护士手中,他们是药物使用的最后执行者,如果稍有疏忽,给患者使用出错,将会直接对患者造成伤害,有时甚至是难以弥补的危害。所以临床药师要经常深入病房,与医生和护士一起把好高警示药品使用关。此外,临床药师应定期对高警示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发出安全警示;还应加强高警示药品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和总结国内外高警示药品用药差错的案例,定期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提高警惕。

严格审核评价高警示药品处方

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中,药师把好处方审核关,也是非常重要的。有很多差错,是可以通过处方审核提前被发现和杜绝的。因此,临床药师在审核评价处方时,要特别关注高危药物,除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外,还应该根据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进行必要的审核。

定期总结发布预警信息,对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建立预警机制,是防范和减少高警示药品使用差错的重要举措。临床药师要及时对全院高警示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就使用的品种、数量、人群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分类,对出现的使用安全漏洞及时在全院发出预警,制定高警示药品防范差错措施,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警惕性。

对住院患者进行床边用药指导,临床药师在下临床的过程中可对住院患者进行床边用药指导,对涉及高警示药品使用的患者,要将相关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对一些特殊的口服药品、胰岛素类药物都应对患者进行特别的交代,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及应对措施,尽可能解除患者的用药疑虑,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高警示药品作为一类特殊的药物,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严重。临床药师应该多做工作,通过规范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来实现高危药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安全。

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

(按汉语拼音字母排序)

注:

1、基于遵从英文原文(High-Alert Medications)语义、切合管理文化以及方便对患者进行用药交代、避免歧义等多方面考虑,对于在我国近年沿用的“高危药品”,更名为“高警示药品”。

2、通过由全国23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的“高警示药品目录遴选调研项目”,借鉴美国用药安全研究所(ISMP)高警示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增加了对育龄人群有生殖毒性的药品(如阿维A等)、静脉途径给药的茶碱类两类及阿托品注射液(5mg/ml)、高锰酸钾外用制剂、凝血酶冻干粉和注射用三氧化二砷四种药品。

3、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正在研究拟定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目录以及管理SOP,相关结果将会适时发布。

4、关于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高警示目录,相关学会正在组织研究中。

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目录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一.药品仓库、各调剂点对注射用氯化钾、磷化钾及浓度高于0.9%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等高危药品应单独(橱、架)存放(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 二.存放高危药品的橱、架上应有醒目的黄地、黑字的“高危药品橱(架)”字样。 三.各高危药品在橱架上应定位放置,每个药品位有醒目的黄地、黑字的药物品名、规格表示。 四.接到高危药品处方后,应认真审核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当确定无误后,方可到高危药品橱前取药。取药时,根据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取药。 五.取药后,再次审核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无误后,方可交与发药人员。 六.发药人员审核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无误后,认真书写药品的用法与用量,并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及用药注意事项等向患者交代清楚后,将药品发给患者。 七.当发现高危药品的用法用量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提高警惕,查找原因,及时报告。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修订)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黄底黑字的警示牌以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药品调配、发药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药学人员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模板)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本公司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和处置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公司有关质量体系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包括领导机构,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和上报相关应急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具体略)。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统一领导全公司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企业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分工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发出应急指令,各部门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事故风险描述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下: (一)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破损、盗抢、遗失、温控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药品污染、失效、流弊; (二)药品生产车间发生突发情况,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三)生产销售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四)客户投诉药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反应事件; (五)生产销售的药品发生较严重舆情; (六)药监部门要求对相关药品进行封存、召回; (七)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突发情况。 三、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SMP-ADR-009 版本:00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本公司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造成群体健康损害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法律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召回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四、预案内容 1.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1.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1.1组长:总经理.

1.1.2副组长:质量授权人、销售部总监。 1.1.3组员: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办公室主任。 1.1.4职责: 1.1.4.1负责全面决策、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4.2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1.4.3上报有关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 1.1.4.4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 1.2质量保证部职责: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药品召回后处理工作的监督工作。 1.3质量控制部职责:质量控制部协助不良反应事件所涉及批次的检查及汇报,对于检验过程及留样样品进行评估(必要时)。 1.4销售部职责:负责公司药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提供公司产品销售记录;负责通知用户及相关单位有关公司药品召回信息。 1.5生产部职责:进行自查,并根据批生产记录讨论生产过程中的情况;负责药品召回后定位管理。 1.6财务部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1.7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对不良反应事件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1.8物资部职责:负责配合协调涉及不良反应的药品的召回,隔离,并提供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及标准操作规程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及标 准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由本院药学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的分类,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由医务 处、护理部及药剂科共同制定《本院高危药品目录》、《管理制度》和《高危药品滴速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2、定期半年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 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3、医院信息系统药品信息备注栏中注明“高危”。 4、药库、各调剂部门、病区小药柜对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 他药品混合存放。高危药品存放架应设置专用标识(“高危药品”)提醒医务工作人员注意。 5、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药剂人员在调配高 危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合格的处方,拒绝调配。调配和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发药时做到单独发放。护士领药时单独摆放。 6、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7、医生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 医生须加签字。 8、护理人员执行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高危药品在使用 时,护士严格执行给药的三查八对原则。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1.3.1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1.3.2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1.3. 2.1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发事件在全镇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l人以上死亡;(2)3人以上重伤或致人严重残疾;(3)10人以上轻伤;(4)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1.3. 2.2较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发事件在镇或街道辖镇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1人重

伤、或5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1.3. 2.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指突发事件在一定镇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塘沟镇行政镇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塘沟镇应急领导小组 2.1.1成立塘沟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I级、Ⅱ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新丽任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葛金号任副组长,王浴中、李亮、沈海波、张一桂、章其运、葛玲、冯一飞、孟宪芹、张亚洲、郑炎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海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2.1.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领导、组织、协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件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1.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

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某制药厂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的“主角”受到严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信息,注销这家药厂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接到报告,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儿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他们都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两个批号的注射用甲氨蝶呤。 “这些患者大多在腰椎鞘注中使用了甲氨蝶呤,用于杀灭脑部白血病细胞。”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血液学组副组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血液肿瘤科顾龙君主任医师是此次事件的会会儿科分会血液学组副组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血液肿瘤科顾龙君主任医师是此次事件的会诊专家之一。据介绍,甲氨蝶呤是全球较早用于白血病治疗的药物之一,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海某制药厂则是我国甲氨蝶呤原料和制剂的主要生产厂家。 尽管在初步调查中,甲氨蝶呤药品本身未发现异常,但不良反应的范围进一步扩散,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都出现了类似的患者,不良反应的药品也增加到了注射用甲氨蝶呤、注射用酸阿糖胞苷两种。 最终真相被查明: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药品中,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而相关人员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这起造成上海、北京、安徽等地众多白血病患者药物损害的事件,并认定为“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 这起造成上海、北京、安徽等地众多白血病患者药物损害的事件,并认定为“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信息,注销这家药厂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专家指出,“这又是一个违规操作,又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疏忽!”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近年来国内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而“违规操作”屡屡成为引发此类事件的“导火索”。“违规操作”导致药品安全事件,首先暴露出药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淡漠。近年来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A级高危药品:A级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措施: 1.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 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措施: 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意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4.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措施: 1.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05]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 1 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

1、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药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保障药品安全和处置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依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31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 3、适用范围:本公司经营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4、责任:应急领导小组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总则: 5.1.1药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质量领导小组同)为主要机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和上报相关应急工作;销售部作为与客户联系的主要部门;采购部作为与供应商联系的主要部门,行政部、财务部负责日常经费开支及车辆提供后勤保障;储运部负责配合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5.1.2工作原则 5.1.2.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应急管理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公司的应急处置工作。 5.1.2.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企业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行政部、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质量管理部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分工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5.1.2.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发出应急指令,各部门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2事故风险描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如下: 5.2.1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可能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5.2.2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被盗抢、遗失、调换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药品流弊。 5.2.3库房发生火灾,对药品质量和安全产生影响。 5.2.4仓库空调、制冷机组等温湿度调控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保证药品储存的温度要求,影响库存药品质量。 5.2.5冷链药品运输设备故障。 5.2.6经营的药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2.7召回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 5.2.8发生区域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5.3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5.3.1负责全面决策、组织、协调、解决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3.2组织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指挥各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3.3指挥有关药品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1)

XX 市妇幼保健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 危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为促进 该类药品临床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特参照《高危药品分级管理 策略和推荐目录》,制订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和办法如下: 一、高危药品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见图1: 图1.高危药品专用标识 该标识用于我院咼危药品管理。可制成标贴粘贴在咼危药品储存 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危药品。 二、高危药品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见图 2: A 级咼危药品是咼危药品管理的最咼级别,是使用频率咼,一旦 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B 级和C 级高危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 理 图2.高危药品“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图 三、高危药品分级管理措施 (一) A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和氯化 钠以外, 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病区药房发放A 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 发人、 A

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 “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临床科室应在药剂科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 A 级高危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 “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三)C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门诊药房药师在核发高危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和可靠的用药信息,必要时需粘贴警示标识,保证患者安全用药;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四、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XX 市妇幼保健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危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为促进该类药品临床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特参照《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和推荐目录》,制订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和办法如下: 一、高危药品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见图1: 图1.高危药品专用标识 该标识用于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可制成标贴粘贴在高危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危药品。 二、高危药品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见图2: A 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 级和C 级高危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图2.高危药品“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图 三、高危药品分级管理措施 (一)A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和氯化钠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临床科室应在药剂科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 级高危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三)C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门诊药房药师在核发高危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和可靠的用药信息,必要时需粘贴警示标识,保证患者安全用药;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四、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

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年月日审核:年月日 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本公司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 从医药报刊、杂志、网站、及相关部门搜集有关药品质量及同类产品国内外的质量信息,并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关注;对药品留样、用户(患者、医生、经销商)使用情况、国家通报等信息进行搜集,并上报公司领导,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五、预案内容 5.1.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5.1.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质量授权人(***)、生产副总(***) 组员:质量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仓储部负责人***、销售部主管***、生产车间主任**、财务部负责人***、行政人事负责人*** 5.1.2领导小组职责 5.1.2.1负责公司药品的安全管理,并监督实施; 5.1.2.2负责全面决策、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1.2.3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2.4上报有关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 5.1.2.5负责对公司药品发生的安全问题调查、确认和处理; 5.1.2.6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公司及药监部门。 5.2各部门职责 5.2.1.质量部职责: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负责药品召回后处理工作的监督工作。 5.2.2.质量检验中心职责:质量检验中心协助不良反应事件所涉及批次的检查及汇报,对于检验过程及留样样品进行评估(必要时)。 5.2.3.销售部职责:负责公司药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提供公司产品销售记录;负责通知用户及相关单位有关公司药品召回信息。 5.2.4.生产部职责:进行自查,并根据批生产记录查明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2.5.物资部职责:负责药品召回后定置管理。 5.2.6财务部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5.2.7.行政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对不良反应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接待、通信、交通工具等)。 5.3. 预防和预警 药品安全的预防与预警工作由质量保障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在获取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后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质量部上报。 5.4. 应急处理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按照高危药品A、B、C等级分类法,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药库将高危药品标识维护在药品信息中,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五、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六、A、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A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再次确认并双签字;B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

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七、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八、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十、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减少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ISMP)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2.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2.1 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 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1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其中A级高危药品应专区贮存。 2.1.1.2 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黑底黄字)提醒药学人员注意。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1.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2.1.1.4 各调剂室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2.1.2 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限量存放,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1]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版)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当一个药物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危险的药品。未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患者伤害,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及参照药学部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制定如下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定(“麻、精”药品除外)。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或全身麻醉药等列为二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附录一)。 2、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疗药品及部分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等列为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表1)。 3、由科室组织学习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使用的安全性。 4、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必须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高危药”警示标识。一级管理的高浓度电解质高危药还另设醒目的提示警示标识。 5、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医嘱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双人核对,提高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的安全性。在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和报告医生,按医嘱对症处理,并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上报。 6、需皮试的高危药品管理同时参照我院药学部制定的《药物过敏性试验管理办法》。 7、无论是否未高危药品,如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专用加药器或专用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1)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2)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塘沟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塘沟镇应急领导小组 2.2乡镇、街道应急指挥部 2.3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管理机构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3 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2预警 4 报告与通报 4.1建立报告制度 4.2建立通报制度 5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指挥和协调5.3紧急处置 5.4应急响应终结 6 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2责任追究 6.3总结报告 7 应急保障 7.l信息保障 7.2医疗保障 7.3人员保障 7.4技术保障 7.5物资保障 7.6演习演练 7.7宣传教育培训 8 附则 8.1备案 8.2预案解释部门8.3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1.3.1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

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1.3.2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1.3. 2.1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发事件在全镇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1)l人以上死亡;(2)3人以上重伤或致人严重残疾;(3)10人以上轻伤;(4)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1.3. 2.2较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发事件在镇或街道辖镇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1人重伤、或5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1.3. 2.3一般突发事件(Ⅲ级)。指突发事件在一定镇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塘沟镇行政镇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 减少不良反应, 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 ISMP) 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 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 High-alert medications) :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 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 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 是使用频率高, 一旦用药错误, 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 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 2020年4月19日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 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 一旦用药错误, 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 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 一旦用药错误, 会给患者造成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3 2020年4月19日

2.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2.1 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 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4 2020年4月19日

2.1.1.1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 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其中A级高危药品应专区贮存。 2.1.1.2 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 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 黑底黄字) 提醒药学人员注意。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1.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2.1.1.4 各调剂室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 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确保药品质量。 2.1.2 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 抢救药品除外) 。如确实需要, 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 限量存放, 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1.2.2 高危药品存放设置统一黑色警示牌提示牌( 黑底黄字) 作为警示标志。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5 2020年4月19日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制 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大厂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 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 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 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 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 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 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对有安全性隐患的药品应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以及相关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组 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

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使公众了解身边可 能存在的药品安全性隐患。 第五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县范围影响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 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 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 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是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 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六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 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范围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检查督导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

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东台市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掌握和处理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有效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因药品质量原因或药品不良反应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影响公众健康的群体性或连续性事件。包括以下情形: (1)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人员死亡,或连续性或群体性出现严重不适反应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事件。 (2)因药品不良反应造成人员死亡,或连续性或群体性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事件。 (3)因群体性接种疫苗或服用药物造成人员死亡,或出现严重不适反应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事件。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的单位、接受治疗的单位、药品检验监测机构等,除按照规定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鼓励群众举报药品安全事故。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同当地涉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和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设立事故受理部门、报告电话、登记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 第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东台市人民政府和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按照药品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查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一次事故造成中毒、患病或构成潜在危害人数在30人以上的; (二)全国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动期间中毒在20人以上的; (三)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 (四)事故发生范围跨行政区域或多个管理部门的; (五)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需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应急救援或查处的。 第七条重大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应根据事故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 日内报告。 第八条事故报告的内容: 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知事故的伤亡人数、抢救情况及可能发展的趋势; 阶段报告包括事故发展变化情况;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涉及的食品种类及地区;有关方面的要求和反映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鉴定结论、原因分析、事故的处理结论,并提出防范意见和处置建议。 第九条各涉药单位每季度末,负责分析、汇总本单位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上报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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