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刑的认识误区及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007-02-02 21:56:10我国刑法中的财产刑,可以分为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罚金和没收财产都是附加刑。年修订后的刑法对财产刑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扩大了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如刑法规定的罚金条文有个。①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财产刑的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误区,财产刑被闲置不用或用得很少,几乎无用武之地,影响了财产刑的正确适用。

误区之一:重刑轻财的观念

在中国历史上,历来奉行乱世用重典的刑罚适用价值观。而我国长期处于

封建半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观念薄弱,长期以来,重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从中国历代的刑法典中可以体现出来。建国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以集中、垄断、大一统为特征的政治社会,国家控制了全部的社会资源、使经济领域之外的其他制度、社会结构深深地烙上了这种所有制模式的印迹,刑罚成为国家推行其意志的暴力工具,因而,刑罚的价值观体现了安全和秩序的价值观至高无上。尽管经过年的改革开放,刑罚的价值观不再单一,也趋向多元化,如财产刑在现行的刑法中地位的加大体现了效益刑罚价值观的地位在上升。但当前,经过多年的“严打”,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实行的是重刑主义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领域,重刑观念在一些地方亦有突出表现:重刑率是作为对审判机关进行评价、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和成绩来看待的,审判机关也往往用重刑率来说明审判效果和成绩。而这也得到了相当多的社会民众的

认同。所以法官在裁量刑罚时也重刑轻财。这种传统和现状危害是很大的,除了破坏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之外,增加的不必要的诉讼投入也是惊人的。这里有一个年刑法修改时对适用重刑不可取的统计数据:一个劳改犯劳动一年,国家财政要投入元。当时全国适龄儿童免费入学所需费用平均不到元,年以一个劳改犯多劳改一年,就有个儿童不能免费入学。我国一年处理刑事案件几十万件,如果一个案件的一个罪犯多判一年,加起来就是几十万年,就涉及几百万儿童不能免费入学,文盲增加,犯罪率必然增加,就进入了恶性循环。②而在重刑思想影响下,面对犯罪率上升、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人们本能地会把原因归结于惩罚不够、打击不力,从而主张加大刑罚量。难怪菲利说:“用暴力来纠正暴力总不是一种好办法。在中世纪,刑罚很严酷,但犯罪同样残忍。社会在与犯罪的残暴之间的斗争失去效力时,便会恶性循环。”③在这一方面,我国十几年

来的“严打”实践就是明证。重大刑事犯罪的发案率仍呈上升趋势。④因此在刑罚功能上不仅仅要认识到其有安全和秩序的功能,而且要认识到其有效益和效率的功能,也就是学者所说的谦抑的功能。而财产刑是提高刑罚效益,降低刑罚成本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刑罚谦抑功能的重要方法,因此在实践中要少重人身刑,多用财产刑。

误区之二:适用刑产刑会导致以罚代刑。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刑之所以适用率低,还存在一个思想误区是怕被指责为以罚代刑。根本原因是认为财产刑是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压迫人民的一种手段。而资本家有钱可以以罚代刑。以钱赎罪。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财产刑并非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品,正如生命刑和自由刑一样,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成果,是实现刑法效益功能的重要方法,为世界各国所采用。如法国新刑法典提高了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从罚金刑

在分则中的适用来看,全部侵犯财产之重罪与轻罪、全部危害民族、国家及公共安宁罪、妨害公众信任罪、坏人结社罪、违警罪,都挂有罚金刑。在侵犯人身之重罪与轻罪中,挂有罚金刑的条文比例多达%。尽管新刑法典没有明确指出罚金刑是主刑,但从条文含义看出,罚金刑事实上居于主刑地位。⑤而在我国,修订前后的刑法都将财产刑作为一种刑罚。因为财产刑本身就是一种刑罚,因此判处财产刑不存在以罚代刑的问题。而且符合刑罚改革的历史潮流,即轻刑化。因此要破除适用财产刑是以罚代刑,是西方金钱万能观念在刑罚上的体现的陈旧思想。

在司法实践中要解放思想,大胆适用财产刑,用足财产刑。这既是顺应了刑罚轻刑化的世界潮流,也是我国刑法本身的要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适用财产刑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罚金和没收财产是两种不同的

财产刑。

修订后的刑法较修订前扩大了财产刑的适用范围,有个条文中规定了罚金刑,主要集中规定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两章之中,对这些犯罪仅处以自由刑,有时很难收到预防犯罪之功效,而罚金刑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仅使犯罪人深感无利可图,以触其痛处,而且有利于剥夺犯罪人的再犯能力,强化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而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对这些犯罪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罪犯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方法。通过两种财产刑适用对象的不同,相比较可以得出没收财产刑是一种较重的附加刑,适用的一般是重罪。罚金是一种较轻的附加刑,适用

的一般是轻罪。而且这两种财产刑的执行方法也不相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而刑法第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这意味着没收财产刑必须没收犯罪人个人现有的财产,而罚金刑则不必受此限制。具有更灵活的特点。认识到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差异性,对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适用财产刑很有裨益。因为我国刑法在某些情况下,对同一条文同时规定没收财产与罚金供法官选择,这时分清二者之间的差异对准确适用刑罚是十分必要的。如刑法第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时适用罚金还是

没收财产?这当然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严重程度,对危害重的用没收财产刑,危害轻的用罚金刑。这种细微之处往往能体现法官的法律素养的高低。

二、要更新观念,在实践中大胆适用单处财产刑。

刑法规定的财产刑的适用方式有多种,其中规定单处没收财产的很少,主要是是单处罚金的多,虽然刑法很多条款里都规定了可单处罚金,但我们很少看到案件中有单处罚金的判决。罚金刑与人身刑相比,首先可以更好地实现刑罚的效益功能,因为罚金只有收入,没有支出,经济性十分明显;其次罚金刑还可以避免犯罪人在狱中恶性感染,有利于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在单外罚金刑的情况下,对犯罪人不予关押,因而可防止犯罪人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性性;再次,在司法实践中,误判的可能性是难以避免的,罚金刑与人身刑相比,在发生误判的情况下最易纠正。人身刑是剥夺人的自由,发生误判,虽然可无罪

释放,但改判前已经失去的自由已无可挽回。只有在单处罚金的情况下,发现误判,可以向受刑人返还其缴纳的金钱,赔偿其利息,使误判得到彻底的纠正。由于单处罚金刑有种种益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要摒弃重刑轻财的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财物刑的观念必将发生变化,依法适用财产刑同样可以起到制裁违法犯罪的的震慑作用。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大胆适用单处财产刑,要把刑法规定的财产刑充分利用起来,而且要用足,充分发挥财产刑的应用功能。

另一方面,法官在实践中也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无限夸大财产刑的功能。还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判处单处财产刑时要充分考察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因为量刑的事实根据应当是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统一。⑥在刑法规定可单处财产刑的犯罪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般都不太大,因

此在量刑时考察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人才能单处财产刑,否则就不能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人身危险性,指的是犯罪人的存在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即其再犯罪的可能性。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大小应当重视的因素有:

⒈犯罪人的罪后表现。犯罪人的在犯罪后表现,能够反映出行为人内心悔改程度和行为人接受教育改造、复归社会的难易程度。一般而言,行为人在犯罪后能真诚悔过、坦白交待、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和减轻危害结果,表明其有悔改之情和赎罪之意,其人身危险性较小。反之则大。

⒉犯罪人的履历。犯罪人的履历包括犯罪人的生活环境、犯罪记录及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等,这些因素相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犯罪人的人格和犯罪人矫正的难易程度。犯罪人的生活环境,主要包括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和工

作环境等。一般来说,若行为人在良好的家庭、社会环境中成长,即使偶尔犯罪,其也易纠正。犯罪记录,被称为“前科”指行为人在犯本罪之前是否犯有它罪,或者从事过其他违法活动的。犯罪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评价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犯罪人有“前科”则其改善的难度大,人身危险性就大,反之则小。

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主要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主观罪过形式及其内容。主观恶性不仅是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程度的重要因素,对于衡量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罪过形式有四种: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主观恶性也是按上述顺序由大到小。

此外,还应当考虑犯罪人的知识程度、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犯罪人的年龄等。

由于单处财产刑有种种益处,因此,

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人身危险性小的初犯、偶犯、少年犯要大胆适用单处财产刑。充分发挥财产刑在刑罚中应有地位和作用。

三、财产刑作为附加刑适用时与主刑并处时的关系问题。

⒈在实践中如何理解刑法上规定的可以并处财产刑中的“可以”?

在财产刑的适用方式中,其最主要的还是作为附加刑与主刑并科适用。这里的并科有两种。一是得并制,即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并处。二是必并制,即必须并处。罚金刑几乎都是必并制。得并制主要存在于没收财产刑。这带来一个问题,即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认为刑法规定了可以适用财产刑这同时意味着也可以不适用财产刑。并以此为借口,不适用并处财产刑。笔者认为这种对刑法的理解有失偏颇。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中“可以”的准确理解应是没有特殊情况就应当适用,即一般情况下应当。法官往往注重了这两个字的文字含义而忽

视了其法律念义。这在理论界早已不成问题,但是实践中由于重刑轻刑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法官还往往固执己见。这不利于财产刑的正确适用。而且对不适用财产刑的特殊情况还要严格掌握。这种特殊情况应指⑴犯罪人确实没有个人财产或只有很少生活必需的财产,没收后影响其以后的正常生活的;⑵其赡养人或抚养人需要犯罪人的财产维持必须的生活、学习的费用;⑶犯罪人欠下的债务必须以其个人财产偿还的等等。对于其他一般情况则不能作为可以不适用财产刑的理由。

⒉主刑与并处适用的财产刑之间的平衡问题。

财产刑在附加适用的时候与主刑(主要指人身刑)之间有没有什么关联?即财产刑对主刑有没有影响,财产刑多判点人身刑能不能少判点?这在司法实践中又是个敏感的问题。笔者认为主刑和附加刑之间存在着联系,它们之间是一种动态平衡关系。重刑思想存在

诸多弊端,对犯罪人多判一年自由刑,将使全国几百万儿童不能免费入学,轻刑化是刑罚改革的潮流,任何一种社会危害都是可以通过价值计算的,就是说一个人造成的危害后果折算成货币,货币再折算成标准劳动力。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少用刑产刑让犯罪分子给予补偿,主要靠人身刑来补偿,因此刑期都较长。刘家琛副院长认为在经济发达、公民个人收也逐步增长的情况下,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损害,是可以用财产刑来进行补偿的。⑧财产刑多判点,自由刑可以判轻点。这里人身刑与财产刑之间就是一种动态平衡关系,而不是静止不动的。当然这种轻是有一限制的。是在法定刑幅度以内的轻,不得以适用的财产刑重为理由突破人身刑的法定幅度。这点是必须严格掌握的。也是实践中切忌的。再就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大的也不能因对其适用财产刑重为理由缩短其教育改造期限,使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得以弱化。

四、财产刑的数额与法官的自由裁量

⒈我国刑法对财产刑数额的规定

我国刑法对没收财产刑的数额没有规定,实际上以犯罪人所有的个人财产为限。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犯罪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家庭共同财产。

刑法对罚金刑的数额则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一是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未对罚金具体数额作出限定,由法院依案件情况酌定。如刑法第条规定,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至于其具体数额,法律未作规定。这类条文为数不少。二是限额罚金制。在刑法分则对罚金的上、下限作了规定,法官在此范围内进行选择。这类条文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三是倍比罚金制。这类条文也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如刑法第条规定,以暴力、胁迫

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倍以上倍以下罚金。

由于法律给予法官财产刑的自由裁量空间很大,因而判处罚金刑极易产生畸轻畸重现象。

⒉对财产行使自由裁量权制约因素。

⑴犯罪情节。这主要指犯罪的危害程度。以此为依据,可以做到罪责相当。我国刑法第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再如判处死刑一般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此犯罪人的犯罪情节是决定财产刑数额的最重要的因素。犯罪情节重的财产刑数额大,犯罪情节轻的财产刑数额相对较小。

⑵犯罪人的实际经济状况。这是刑罚个人化原则的要求。试想同一罪行对百万富翁和不名一文穷人同时判处同样的财产刑,这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富人难以起到惩罚的目的。所以也不能仅仅追求形式上的平等而使刑罚

特殊预防功能落空。这就必须考虑犯罪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对同一罪行因犯罪人的经济状况不同判处的财产刑不同这不是量刑的畸轻畸重。所以犯罪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也是裁量刑产刑的重要因素。这方面我国刑法未作规定。如法国刑法典第-条规定:“法院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依据犯罪情节及罪犯之人格,宣告刑罚并规定刑罚制度;法院宣告罚金刑时,还因考虑罪犯收入与负担,综合决定罚金之数额。”⑨第-条关于日额罚金的规定,也反映了这种精神。

⑶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上文已论证过人身刑与财产刑并处时,财产刑数额判高点,人身刑的期限可以相对短点。但是要考察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所以在裁量刑产刑时当然也要考察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同样的一个罪行,不同危险性的犯罪人判处的刑罚也就不一样。人身刑可以有长短,财产刑也可以有高低。这也不属于量刑的畸轻畸重。而是刑罚本身的要求。

综上所述,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解放思想,用足财产刑,发挥财产刑在刑罚体系中应有的作用。同时在应用过程中还要注意用好财产刑,真正发挥财产刑这种刑罚的独特作用。

正确认识心理学,走出心理学误区

正确认识心理学,走出心理学误区 听到”心理学“这三个字,相信很多人第一反应都会露出惊讶的表情,有的人也会好奇的去探寻一下究竟。当然,也有一部分会担心:学心理学的是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看穿我?这个未知的领域被很多人赋予了神奇的色彩和基调,让人向往的同时有那么一丝恐惧。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理学也慢慢地被人熟知,但是相对我们庞大的群体,了解她的人还是非常少的。因此,对心理学的认识的误解和偏差是很容易发生的事情。但它真的是那么神奇,遥不可及吗? 其实,心理学就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并不是深不可测的。心理学通常研究的是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有些正好是大家都熟悉,而且经常关心的问题。比如:什么样的人容易讨人喜欢?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人印象深刻?人为什么要自杀?男人为什么比女人更爱聊政治?等等......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心理学存在很多误解,我们也有必要针对一些误解做一些澄清。这样人们才能更好的去认识,学习并把心理学应用于生活中。 一、心理问题≠不正常 心理咨询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是一门新兴学科,人们对它有一种神秘感。来访者通常左顾右盼、鼓足了勇气才走进咨询室,在咨询师反复保证下,才肯倾吐愁苦;或是绕了很大圈子才把真实的情绪暴露出来。因为在许多人眼里,咨询的人很可能有什么不正常或有精神病,要不就是有见不得人的隐私或道德品质方

面有问题。很多人宁愿饱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也不愿或不敢前来咨询。其实,每个人在成长的不同阶段及生活工作的不同方面,都有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消极情绪的产生。对这些问题如能采取适当的方法予以解释,问题就能顺利地解决;若不能及时加以正确处理,则会产生持续的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心理障碍。这样看来,心理问题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就这些问题求助于心理咨询并不意味着有什么不正常或有见不得人的隐私,相反,这表明了个体具有较高的生活目标,希望透过心理咨询更好地自我完善,而不是回避和否认问题。 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 我们所说的心理治疗是主要诊治神经症患者或者有人格障碍的人,也就是所谓的“病人”。心理咨询面向的主要是正常人群,称之为“来访者”,处理的问题多为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婚姻、育儿、疾病、康复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心理咨询指的是没有心理疾病症状的人或者健康的人,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更幸福”而进行的“未雨绸缪”式的咨询,而不仅仅是“治心病”。很多同学认为只有负面情绪累积到“病”的境地才要去咨询。这就是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混为一谈,这样经常导致错失心理干预的最佳时机。如何判断心理咨询的最佳时机?一般而言,如果目前出现的问题自己无力解决,明显影响到工作和生活,就应该求助于心理咨询,如果发展到严重干扰生活的疾病状态,那应该接受的是心理治疗。 三、心理咨询≠无所不能 一些来访者把心理咨询神化,好像咨询员应无所不会、无所不能,将心理医生视为“开锁匠”,期盼其能打开所有的心结,所以常常求诊一两次,没有达到所希望的“豁然开朗”的心境,就大失所望。实际上,心理咨询是一个连续的、艰难的改变过程。心理问题与来访者的个性及生活经历有关,就像一座冰山,堆积

如何解决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

调研报告——xxx(xx乡纪委副书记) 如何解决乡纪委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 乡纪委工作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十七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现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纪检监察工作。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乡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

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或监察室主任工作难专职,难专一,分配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重,包村包片,时间不能专用,也不够用,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部份是身兼数职(驻村包片干部、党委副书记等),部份纪检监察干部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几年,而且办案缺少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问题产生的原因 就我多年从事纪检工作来看,个人认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一是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

对标准化的认识和作用

对标准化的认识和作用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标准化历史悠久,它的发展是和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息息相关的。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提出了标准化需求并推动着标准化向前发展。而现代标准化的主要特点就是系统性,国际性以及目标和手段的现代化。 有人说标准化离我们很远,可是你仔细想一想,我们做很多事情都可以使用到标准化,它的应用范围非常的广,标准化可以规范到具体动作、可以是一套工具箱、可以是工具的标准化、也可以是一套思维模式,标准化的价值在于当把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最基础的工作通过标准的形式固化下来,那么各项工作就有了基础保证。 近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标准化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过去我国的标准化工作主要是制定和贯彻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标准。如今对经济管理,行政事务,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标准化进行了探索和扩展。 在物流标准化中,它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的有效措施。物流标准化可以为多式联运以及物流在生产、仓储、销售、消费等环节间的流动提供最有效的衔接方式和手段,可以使企业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物流效益,如运输、装卸搬运的时间节约,中间环节的压缩以及所带来的货差货损的减少,仓储货物周转加快、库存降低、仓储时间缩短所带来的资金占用减少等。物流系统的标准化,已经成为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效益,提高竞争力的必备手段。 在农业标准化中,可以说是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近年来,我国狠抓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建设农业标准化为依托,加快制修订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规范进行种植,充分发挥了农业标准化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其他行业中,标准化也是一样的重要,我们可以将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归纳一下: 1.标准化是带动技术经济发展的龙头。(技术经济的发展,要以产品为龙头,产品必须以标准为龙头)。 2.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大生产的纽带。 3.标准化是把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的桥梁。 如今的国民经济发展已经离不开标准化,我相信只要我们我们继续保持并开拓标准化,这必将为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对心理咨询的正确认识

对心理咨询的正确认识 Revised by BETTY on December 25,2020

他们以为心理咨询就是心理咨询师直接告诉他解决问题的方法,直接教他怎么做。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虽然心理咨询在某些程度上有一定的指导性,但它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通过各种技术和方法,帮助来访者寻求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但咨询师不帮助解决任何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此外,心理咨询的技术和方法很多,除了谈话还有其他的,但可能大多数来访者需要的主要还是谈话,咨询师通过倾听、分析和探讨,对来访者作出启发和指导。但很多来访者因为不了解往往产生误解,觉得这样的谈话根本没有给自己实质性的帮助,因此对心理咨询不再信任。 依然有不少的来访者,他们以为做心理治疗就跟感冒头痛打针吃药一样,一次或者两次就马上立竿见影、药到病除,因此来之前对治疗抱着很大的信心,一次治疗之后可能就是大大的灰心失望。大多数主动寻求心理帮助的人,在他们走进心理咨询室之前,心灵已经被伤害得一塌糊涂了。这样一种长期积累起来的心理伤害,问题的形成是那么漫长的一个过程,即使再厉害的心理咨询师,也不可能通过一两次心理治疗就能帮他们解决问题。所以心理治疗持续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因人而异。 认为“心理咨询就是聊天”:心理咨询不同与一般意义上的聊天,尽管心理咨询的方式主要是谈话,但心理咨询利用心理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还有社会学、哲学、医学等方面知识,有严格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操作规程,从而达到解决心理问题的目的,帮人解除心理危机,促进人格的发展。 认为“心理咨询应该一次解决问题”:许多初次心理咨询的人都幻想心理医生能一次把自己长期压抑与痛苦一扫而光,开拨心灵的迷雾,远离烦恼与困惑,然而心理医生并不是神仙,更不是有什么超出常人的功夫。“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理咨询是帮助人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只是提供一些正确的认识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必须是求助者本人多次具体实践才能解决的。除非是非常简单的心理问题,可以一次心理咨询就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许多问题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有性格方面的问题。有些现实问题而且还可能涉及方方面面,心理咨询也不可能一次解决。心理咨询是帮助求助者认识自己,接受现实从而超越自我。所以心理咨询需要一个了解的过程,一个讨论、分析、操作、反馈、修正、再实践的过程,一般不能一次解决问题,并且心理咨询每次有时间的限制。心理咨询需要很长时间(几个月至几年)才能解决问题。 、心理咨询≠ 有精神病、不光彩、不体面

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矿业公司实现煤矿安全长治久安一项重要举措。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通过科学的方法,不断挑战自我,不断向高标准、新境界跨越。我矿虽然在质量标准化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要想再上一个新台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下面将我个人觉得标准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给各位领导做一汇报,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由于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今年职工的收入较往年下降明显,个别职工对此不理解,将这种不满情绪转嫁到损毁现有的质量标准化成果上,使质量标准化成果有所下降。 2、今年质量标准化投入资金减少,使各种被损毁的标准化设施不能及时得到补充和更换。 3、各区队由于受材料转换工资的影响,对区队的质量标准化投入大幅度减少,造成标准化成果大幅度退步。 4、区队未能充分理解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区队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理解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缺乏主动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的积极性,矿上抓的严区队也抓的严,矿上稍微一放松区队就放任之流,造成区队质量标准化成果起伏不定。 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1、思想不放松。思想认识是前提,搞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坚持思想先行,用思想达标带动安全质量达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端正思想,始终保持一股大搞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高度热情。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把大家的思想统一起来,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管理不滑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在管理。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要强化责任主体的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奖罚措施,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要强化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依靠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提升安全质量水平。 3、标准不降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关的实施细则。这些标准和细则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尺度,必须严格遵守。要在此基础上重点抓深入、创精品,建设高标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4、投入不减少。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没有必要的投入作保证,是搞不好的。加大安全投入是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重要条件。足额提取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断加快安全技术改造进度,改善安全基础条

对心理咨询的六大误区

对心理咨询的六大误区 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技巧源自西方医学与心理学,心理治疗在我国并不是一项发展成熟的专业服务,心理治疗师对国人而言,仍是一个相当新鲜而陌生的专业人员。也因此,学生对心理咨询容易产生误解。 一、精神病患者才需要心理咨询 许多人会以为接受心理咨询的人,通常上一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的人,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由于能够受惠于心理咨询的人,其实本身的心理功能不能太差,包括他至少要具有相当程度的说话能力,理解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因此,看心理咨询的人通常是一般没有心理疾病但是有不同程度心理困扰的人,或是患有轻微心理疾病的人,如精神官能症等。 二、心理咨询,一定要去精神科 有心理困扰或精神疾病的人,如果需要心理咨询,固然可以去看精神科门诊,但是,一般精神科门诊由于医师太忙,通常不会主动提供,因此个案主动提出要求。除了精神科门诊,提供心理咨询的地方外,还包括社区心理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学生辅导中心,以及私人开业的各种心理工作室。 三、心理咨询老师是替人解决问题的人 许多人认为心理咨询老师是专门替人解决心理问题的人,例如以为心理治疗师会帮助失业的人找到工作,帮助失恋的人重获爱情,帮助外遇的人回心转意,帮助父母寻回离家的孩子等。这样的期待恐怕

是要落空的,因为心理治疗师的主要工作是在帮助个案自我了解,进而发挥个人的潜能,去处理生活中的人际问题,去为自己做最好的决定,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四、心理治疗的谈话内容,会绝对保密 基于执业道德,心理治疗师通常会对于个案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加以保密,即心理治疗师未经当事人同意,不会将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告诉其他人。但是,心理治疗的专业保密其实是有限制的,心理治疗师在下列的情形之下,为了保护当事人及公众的安全,通常无法继续保密,而必须通知有关机构与人员。心理治疗专业保密的例外情况如下: 1 当个案企图要自杀或伤害自己时,心理治疗师为了保护个案的生命安全,只好通知家属或有关医疗急救人员。 2 当个案企图要伤害他人,或危害公共安全时,心理治疗师为了保护个案免于犯罪,以及保护其他无辜的第三者免于受害,只好通知有关机构与无辜第三者。 3 当个案的行为涉及家庭暴力或儿童虐待时,心理治疗师依法为保护受害人,以及预防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只好通知社政单位进行处理。 五、心理治疗师具有透视人心的本事 心理治疗师既没有特异功能,也没有他心通,因此,心理治疗师并没有透视人心的本事。心理治疗师受过扎实的心理学与心理治疗训练,因此,对于人的内心世界特别关心,对于个案所述说,所表述的问题特别敏感。如果想要获得心理治疗最大的帮助,个案需要和心理

浅析当前乡镇纪委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析当前乡镇纪委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 建议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当前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本文来自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知音网站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

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二、对乡镇纪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

关于心理咨询的常见疑问解答

关于心理咨询的常见疑问解答 Q:心理咨询是针对“心理病人”的吗? A: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那些精神正常,但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或产生心理障碍导致无法正常学习、工作、生活并请求帮助的人群,而不是“病态人群”。 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精神正常,但遇到了与心理有关的现实问题并请求帮助的人群;二是精神正常,但心理健康出现问题并请求帮助的人群;三是特殊对象,即临床治愈的精神疾病患者。其中,心理咨询最一般、最主要的对象,是健康人群,或者是存在心理问题的亚健康人群,而不是人们常误会的“病态人群”,病态人群例如精神分裂症、躁狂等患者是精神科医生的工作对象。 Q:心理咨询的范围有哪些? A:心理咨询的范围非常广泛,凡成长、生活、工作、学习、家庭、疾病、康复、婚姻、育儿等方面出现的心理问题,都属于咨询工作范围。如焦虑、抑郁、恐惧、悲观等方面的分析与指导、诊断与治疗,各种不可控制的思维、意向、行为、动作的解释、诊断与治疗。 Q:心理咨询和朋友之间倾诉有什么区别? A:这是关于心理咨询的一个普遍问题,朋友之间的倾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症状,但是下次出现类似的情况时心理问题仍然会出现。心理咨询专业性强,是以帮助病人重塑完善人格为目标的。咨询也是是干涉性的谈话,并有系统的治疗方案、家庭作业、特殊训练等等。 Q:为什么心理咨询最好面谈? A:咨询师必须通过来访者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诊断来访者真正的内心冲突,同时也需要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来影响、化解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另外很多心理治疗的过程都必须当面实施。 Q:为什么心理咨询不能在家进行? A:心理咨询非常讲究环境的设置。比如室内的亮度、沙发的位置、装饰品的摆设等等都能对咨询起到非常好的辅助效果。另外病人在其所熟悉的环境里往往很难跳出其原有的心理状态,融入咨询师所设定的内容中。 Q:为什么不能给熟人做心理咨询? A:如同法官不能审理亲朋好友的案件一样,心理咨询师这一职业的性质要求摆脱自己预设的价值观,站在一个超脱而又中立的立场来倾听、共情,这就决定了心理咨询师不能为熟人、亲友做心理咨询。 做心理咨询前的准备 如果你做个体咨询,下面的注意事项可能会有帮助哦: 1、想好开头说什么。事先想好“开场白”,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2、把咨询师看作朋友。心理问题大多要有情感上的倾诉,这是求助者和心理咨询师的共同愿望,且心理咨询师会给予保密。因此,面对心理咨询师,可以尽可能的敞开心扉。 3、倾诉要有所节制。人在激动时易失控,一肚子的烦恼和苦水恨不得全都倒出来,从时间上考虑,你的倾诉在10~30分钟即可。

浅谈乡镇统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谈乡镇统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乡镇统战工作既是统战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统战工作的薄弱环节,当前,乡镇统战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二是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三是经费不能保证,工作难度较大。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乡镇统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当前,无论是乡镇主要领导还是一般干部群众普遍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乡镇班子领导干部统战观念淡薄,对统战工作不重视,对统战工作,不研究、不过问,讨论不充分。二是相当一部分同志片面地认为统战工作就是做团结民主党派、归侨侨眷和台胞台属的工作,是为促进祖国统一服务的,没有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由于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没有硬性指标,导致个别领导认为统战工作平时可管可不管,有检查时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事。调查表明,有8%领导情况表明,群众对统战工作任务,目标是什么都不太解。四是基层群众对统战工作缺乏起码的了解,所以就谈不上对统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于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副业”来处理。 2、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机构改革后,我县38个乡镇统战工作,配备专职统战委员的只有9个乡

镇。一方面是专职少,既使是专职统战委员,平时也承担了大量的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名为专职,实际上也变成兼职,29个乡镇没有设置专职的统战领导干部,采取由其他岗位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办法,甚至是安排一名机关干部临时附带,至于兼职的,更谈不上对统战工作的关注。由于乡镇中心工作任务繁重,造成乡镇统战委员“没有时间和精力抓统战工作”,“工作应付多”。另一方面是没有具体干事的人。乡镇除配一名统战委员外,没有配备具体工作人员,处于“单枪匹马”、“光杆司令”和“孤军作战”的状况。缺乏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在干部的选择上良莠不齐,并且人员变动频繁,随意性较大。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统战工作会议和组织开展的统战业务知识培训相对较少,统战方面的学习资料比较缺乏,部分统战干部又不注重加强学习提高,个别统战干部甚至对统战政策、统战对象、工作目的和工作方法等不甚了解,普遍缺乏做好统战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对统战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不能正确及时处理,客观上影响了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经费不能保证,工作难度较大。统战工作虽然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因其作用一般不能快速显现,乡镇对统战工作的投入往往不足。一方面,统战干部没有固定的岗位津贴,又未纳入乡镇班子进行管理,缺少相应待遇,使统战干部感到“没想头、没奔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没有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固定的预算支

目前标准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能充分理解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部分企业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理解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仅把取得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作为企业今后生存唯一目的,而忽视了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缺乏主动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的积极性,造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能真正落实; 2、部分达标企业存在“重考评,轻运行”的错误观念。有些企业认为通过达标考评就可以了,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认识。安全标准化的内涵是通过风险辨识分析,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不能体现全员参与的原则。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认为,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不明白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一个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企业对安全标准化规范理解不足,对企业基层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对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10个一级要素和53个二级要素内涵理解不够,造成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同时企业未能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定期的培训活动,使职工掌握标准、执行标准、依标作业。多数企业未能把标准化文件上的“教条主义”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 5、对作业现场风险分析和规范化管理重视不够。企业对安全标准化的一些企业认为标准化的内容就是一些制度的简单堆积。只注重制度、台账资料的制定,不重视作业现场风险分析和规范化管理,导致作业现场的风险管理控制、生产装置维护保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等方面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心理咨询初诊可能遇到的问题

关于初诊可能遇到的问题 大多数来访者对心理治疗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误解和疑问。产生这些疑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对心理治疗的无知、害怕、迷信或缺少必要的信息等。因此,治疗者有责任向来访者提供有关的信息或介绍一些相关的知识,尽管有时来访者并不相信或者不愿接受,但更多的情况下,治疗者可以利用它改变对心理治疗的误解,澄清疑问。在答复来访者疑问前,治疗者首先要弄清来访者的疑问背后是什么,比如来访者问:“您认为心理治疗对我有用吗?”治疗者可以这样回答以澄清其真正的困惑: 1.你好象对此有些怀疑。 2.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吗? 3.你认为心理治疗会对你有帮助吗? 来访者对心理治疗不了解,对自己能不能康复也有怀疑,他的疑问显示出一种沮丧,这种情况下治疗者恰当的反应是:“你的问题并不特殊,你也不是唯一有这样问题的人,只要你愿意是可以接受治疗的。你的问题和你的经历有关,不完全是你的错误造成的。只要有适当的治疗和你的合作,你的问题不是不能治疗的。”当来访者表现出疑问时,治疗者可以提供恰当的回应以澄清疑问和误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和回答供参考: 1.P(来访者/患者):心理治疗真能对我有帮助吗? T(心理师/治疗者):心理治疗是一种帮助人们克服心理困挠的方法,它能通过调整和完善人格的结构帮助人们更好的适应生活。如果你愿意寻求帮助,并且有一个好的治疗者提供这种帮助的话,心理治疗是会对你有助益的。 2. P:我能靠自己解决我的问题吗? T:即使你的问题不太严重,完全依靠自己解决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自己的问题离自己太近了,我们很难完全客观地看清它,正如“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3. P:我的问题能不能通过换个环境来解决呢? T: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但机率太小了,而且,问题是这个人的一部分,无论换什么环境,问题都会跟着他。当然,不良的环境可能会使问题显得更突出些,好的环境则使问题相对较轻,但是问题还是会存在,假如想真正处理这些问题,就需要进行治疗。 4. P:为什么一个人自己会不知道导致心理问题的原因呢? T:因为这些原因和那些受伤的痛苦的情感、情绪联系在一起,人们为了避免体验到这些痛苦会自动地把它们连同导致心理问题的原因一起排除到意识之外,这个机制叫“压抑”。 5.P:引起心理问题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T:心理问题是不良经历的产物,这些经历使人的内心产生很多冲突,进而干扰着一个人与他人及生活各个方面的关系,这些冲突只有一小部分我们可以意识到而绝大部分是无意识的,因为“压抑”的机制把这些痛苦的冲突排挤到我们的意识之外。 6.P:我能靠自己找出心理问题的原因吗? T:有可能,但是绝大多数人不行,因为我们不仅很难看出自己的问题,而且往往容易扭曲它。由于我们不能完全客观的观察自己,所以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

镇纪委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镇纪委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一、当前镇纪委建设现状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二大误区。误区一:由于多种原因,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甚至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导致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群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在镇纪检组织只是为领导服务的,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镇纪委一般由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组成,事实上,镇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是一

个在做,纪委委员只是挂个名而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不在岗,待遇一样、职责一样,难免打击当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相互推诿现象。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落实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留存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镇纪委难以监督。四是履行职能困难多。镇纪检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着纪检工作摆不开、迈不动,效果不明显、“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1、工作力量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镇纪委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一般都是兼任的,力量明显不足,镇纪检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般都是象征性地完成一两个案件,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由于案件查办不力,就形成不了对违纪违法者的震慑效果。2、工作时间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由于镇纪委班子成员大多是兼职,加之个别党政主要领导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乡镇纪检工作是务虚的,存在重视不够,把大量纪检干部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了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和其它分管工作当中。一年到

标准化的重要性(有意义)

标准化的重要性(有意义)

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 标准化是一个过程。制定、执行和不断完善标准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可以使企业持续发展的过程。 企业用标准化进行管理是逐步改变传统管理模式的起步点,是管理上的重大转变,是实现管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企业标准化要求企业整个生产过程、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以及全体职工都要按标准办事,真正使每个部门、每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效果有奖惩,从而彻底扭转企业技术落后、管理落后、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局面。 企业开展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完善和实施标准体系,制定,并对标准体系的实施进行监督、合格评价并分析改进。 我司主要以房地产经营为主,但也朝多元化的路线发展,目前有房地产公司、矿泉水公司、小贷公司。现阶段的房地产项目较多,有贵港项目、巴马项目、金秀项目、还有洽谈中的其他项目,虽然几个项目都属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但管理上还是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标准,各项目公司实行各自的管理模式,造成每一步工作都比较困难,耗时长、工作效率低下。因此,我司迫切需要建一套实之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想建立一套实之有效的的标准体系,以确保企业标准化工作稳步、持久、健康地发展应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入手: 一、建立公司标准化管理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把经济责任制考核和标准化工作考核融为一体,将各部门及个人执行标准的好坏同经济利益直接挂勾,使标准化管理落实到实处。 六、提高企业全员标准化意识。 企业标准化是一项企业全员参加的工作,要搞好企业标准化工作,就必需对企业全员进行标准化培训。使企业全员意识到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标准化的重要性,从而增强标准化意识和贯彻标准的自觉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使大家认识到,标准化就在你身边,我们生活在标准化之中,进而从被动的、盲目的、消极的、潜意识的开展标准化工作,变为主动的、自觉的、积极的、有意识的开展标准化工作。 目前我司的标准化管理刚刚起步,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但只要我司全员的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发现问题则解决问题并加以改进,我相信公司的标准化管理会朝健康之路发展并最终实行标准化的管理。联邦伟业也会发展为一个现代化企业。 庞程

对于心理咨询,人们存在哪些误解

对于心理咨询,人们存在哪些误解? 人们对心理咨询的需求越来越多,在电影《史密斯夫妇》开篇一幕中,史密斯夫妇多年生活磨平当初的激情,而多些平淡与乏味,互生倦怠的夫妻一起去婚姻心理咨询师那里进行咨询——在美国,这就如同去医院配药一样的普遍行为。 在中国,却是另一番情形。许多遭遇婚恋困扰的情侣、夫妻,通常不会想到去找专业的婚姻心理咨询师,而多会向亲友、居委会、妇联乃至律师寻求帮助。这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对婚姻问题、心理问题和心理咨询师缺乏相对程度的了解和认识,有了心理困扰自身无法解决,却仍然硬撑着,延误了最佳调整时期,最后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困境。那么,人们对心理咨询存在哪些误区呢? 广州心理咨询为您盘点。 一、“有病”的人才会去心理咨询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人们对自己的心理世界还不太了解。许多人对心理咨询的惧怕等同于对“精神病”,以为进行心理咨询会被人认为“精神不正常”,被认为“心理病态”,即使轻微的心理问题,“捂着”、“瞒着”让心理问题任其发展,导致情况越发严重。 一部分来访者是因为不同程度的抑郁、焦虑、强迫症等过来,通过积极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能够得到很好的缓解。 其实,寻求心理咨询的人绝大部分是心理健康的正常人,他们在生活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成长问题、灾难性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工作问题、

恋爱问题、婚姻问题、家庭关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职业选择等问题,这些问题是正常人生活的一部分,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是他们寻求心理咨询的主要动机。 另外,心理咨询具有许多功能,有一个功能往往被人忽视,即挖掘来访者的潜在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持和提高其身心健康水平,更快乐地工作和生活,积极促进人生的发展。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其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大都有自己的私人心理医生,当他们感到心绪不佳时,就会寻找心理医生的帮助,以免影响工作。 二、去心理咨询丢人 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国内人出现婚姻问题时常向亲友等寻求帮助,对心理咨询师并不信任,倾诉时也会有所顾忌。 其实,心理咨询最基本的原则里有一项“保密原则”,来访者将内心世界坦诚展示,心理咨询师也会给予精心的维护保养,帮助来访者接纳、挑战自我。现代有进步思想的人已经毫无顾忌地走进心理咨询室,充满信心地走向成功的未来。 三、心理咨询就是简单的聊聊天 许多人以为心理咨询就是心理咨询师和他们聊聊天,并直接告诉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直接教他怎么做。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虽然心理咨询在某些程度上有一定的指导性,但它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通过各种技术和方法,帮助来访者寻求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但不帮助解决任何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此外,心理咨询的技术和方法很多,除了谈话还有其他的,比如催眠、意向对话、精神分析、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等,但每个来访者的情况不一样,咨询师会通过倾听、分析和探讨,运用针对性的心理学方法和技术,从而帮助来访者对目前所面临的困扰进行客观的分析,梳理并找出问题的根源,对来访者做出启发和指导,让其能更快更好地走出困境。很多来访者因为不了解往往产生误解,觉得这样的谈话根本没有给自己实质性的帮助。 尽管心理咨询的主要方式是谈话,但心理咨询利用心理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还有社会学、哲学、医学等方面知识,有严格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操作规程,从而达到解决心理问题的目的,帮人解除心理危机,促进人格的发展。 四、心理问题都可以一次性解决 不少来访者以为心理咨询就像感冒头痛打针吃药一样,一次两次就可以立竿见影、药到病除。因此来之前对治疗抱着很大的信心,一次治疗之后觉得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因此灰心失望。

当前乡镇妇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乡镇妇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县妇联主席杨毅 乡镇妇联是与农村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农村外出打工经商的人群越来越多,纷纷外出务工经商,留在家中的大多为妇女,她们既要照顾老小又要从事农业生产。由此,妇女成为了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力量,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如何有效地发挥起职能作用,值得我们深思。结合当前我县乡镇妇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点粗浅的对策建议。 一、乡镇妇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部分乡镇对妇联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全县30个乡镇都明确了领导分管妇联和妇女工作,多数乡镇对妇女工作较重视。而少数乡镇分管领导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到位,不重视妇女工作,认为妇女工作未纳入乡镇考核,妇女工作的好坏不影响整个乡镇的考核,可抓可不抓。乡镇妇联主席汇报工作和请示有关问题时,个别分管领导不是为其想办法,反以各种理由推卸,挫伤了妇联主席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乡镇工作繁多,人少事多,部份乡镇领导认为只要能抓好经济等重要工作就行了,对妇联工作,则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部分乡镇妇联干部不善于开展工作。通过乡镇班子换届调整后,全县30个乡镇妇联主席基本达到了年轻化、知识化,整体素质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妇联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办法少,工作思路不清,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开展工作,只能被动的参与县妇联组织开展的活动。二是部分妇联干部认识不到自己作为妇联干部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因而只埋头搞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对妇女工作得过且过,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局面。三是部分妇联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敢和领导讲,不敢协调,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得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联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妇女群众面临的困难及需求,更谈不上认真地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式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这些都影响了妇联干部自身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标准化管理是指以符合外部标准(法律、法规或其它相关规则等)和内部标准(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为基础构建的管理体系。所谓企业标准化是指:以帮助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为目的,针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具备同一性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规则,这个标准的制定、执行过程就是企业的标准化管理。 个人认为标准化是制度化、模块化、流程化的最高表现形式,也是现阶段所能达到的最完美形式。标准化管理可以运用于生产、研发、采购供应、质量监督、后勤保障等众多领域。标准化管理能够帮助企业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完成企业的运营,转“人治”为“法治”与“人治”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企业管理模式,帮助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浪费、规避风险。过程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也更有利于企业的持续改进和长期稳定发展。 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标准收集、体系整合、宣贯培训、监督检查、完善改进等。企业标准体系是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要求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被确认为AAA级及以上良好行为企业在公司内部是对最高管理者提供一种信任,在公司外部是对客户、社会、员工提供一种保证。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而标准化管理也是基于这一理念进行细化的管理活动。

个人认为,企业执行和完善标准化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几方面意义:1.企业现代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 标准化可以规范社会的生产活动,规范市场行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建立最佳秩序,促进相关产品在技术上的相互协调和配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技术要求越来越复杂,生产协作越来越广泛。许多产业和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几十个、几百个个企业,协作点遍布世界各地。这样一个复杂的生产组合,客观上要求必须在技术上使生产活动保持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一致。这就必须通过制定和执行许许多多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使各生产部门和企业内部各生产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以保证生产有条不紊地进行。 2.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 企业标准化有利于实现科学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现代生产讲的是效率,效率的内涵是效益。现代企业实行自动化、电算化管理,前提也是标准化提供相应的制度支持。 3.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需要。 标准化可以使资源合理利用,可以简化生产技术,可以实现互换组合,为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创造了条件。 4.拓展市场的必要手段。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生产者找到消费者的最有效途径是市场开发。标准化不但为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提供了可能,也为

对心理咨询的正确认识教学内容

他们以为心理咨询就是心理咨询师直接告诉他解决问题的方法,直接教他怎么做。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虽然心理咨询在某些程度上有一定的指导性,但它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通过各种技术和方法,帮助来访者寻求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但咨询师不帮助解决任何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此外,心理咨询的技术和方法很多,除了谈话还有其他的,但可能大多数来访者需要的主要还是谈话,咨询师通过倾听、分析和探讨,对来访者作出启发和指导。但很多来访者因为不了解往往产生误解,觉得这样的谈话根本没有给自己实质性的帮助,因此对心理咨询不再信任。 依然有不少的来访者,他们以为做心理治疗就跟感冒头痛打针吃药一样,一次或者两次就马上立竿见影、药到病除,因此来之前对治疗抱着很大的信心,一次治疗之后可能就是大大的灰心失望。大多数主动寻求心理帮助的人,在他们走进心理咨询室之前,心灵已经被伤害得一塌糊涂了。这样一种长期积累起来的心理伤害,问题的形成是那么漫长的一个过程,即使再厉害的心理咨询师,也不可能通过一两次心理治疗就能帮他们解决问题。所以心理治疗持续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因人而异。 认为“心理咨询就是聊天”:心理咨询不同与一般意义上的聊天,尽管心理咨询的方式主要是谈话,但心理咨询利用心理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还有社会学、哲学、医学等方面知识,有严格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操作规程,从而达到解决心理问题的目的,帮人解除心理危机,促进人格的发展。 认为“心理咨询应该一次解决问题”:许多初次心理咨询的人都幻想心理医生能一次把自己长期压抑与痛苦一扫而光,开拨心灵的迷雾,远离烦恼与困惑,然而心理医生并不是神仙,更不是有什么超出常人的功夫。“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理咨询是帮助人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只是提供一些正确的认识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必须是求助者本人多次具体实践才能解决的。除非是非常简单的心理问题,可以一次心理咨询就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许多问题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有性格方面的问题。有些现实问题而且还可能涉及方方面面,心理咨询也不可能一次解决。心理咨询是帮助求助者认识自己,接受现实从而超越自我。所以心理咨询需要一个了解的过程,一个讨论、分析、操作、反馈、修正、再实践的过程,一般不能一次解决问题,并且心理咨询每次有时间的限制。心理咨询需要很长时间(几个月至几年)才能解决问题。 、心理咨询≠ 有精神病、不光彩、不体面 目前人们对心理咨询虽有所了解,但仍有人认为是“治精神病”的,或者已经到了精神病的程度再来看心理医生。曾有心理学家做过统计,来心理咨询的有26.3%达到重性精神病诊断标准,还有一些人认为看心理医生是不光彩、不体面的事,往往是偷偷摸摸地来到心理门诊,惟恐被别人发现。实际上在有些国家里人们对心理咨询的理解正好与我们相反,例如美国,小伙子在与女友约会前,安排会见一次他的心理医生,约会时他有可能在其女朋友面前炫耀一番他在这之前看过心理医生,他的女朋友则会为之感动,因为她会觉得男友一来对她很重视,二来认为他很注重生活质量。 心理医生≠ 万能算命者 有些来访者将心理医生神化,一种心态是认为心理医生是搞心理学的,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我的心理问题,否则就是不称职。另一种心态是来询者羞于表达内心感受,不愿将自己的心理活动吐露出来,认为医生能够猜得出。实际上,心理医生也是人,只是利用医学心理学原理,以来访者提供的问题作基础 才能对其有所帮助。正如有人感冒发烧时医生先用体温表测出其体温后再制定治疗方案一样。 误区一:心理咨询是件很不体面的事 心理咨询在我国是新兴学科,人们对它仍有一种神秘感。来询者都是左顾右盼,鼓足了勇气才走进诊室,在咨询反复保证下,才肯倾吐愁苦;或是绕了很大圈子,才把真实的情况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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