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根据对新能源汽车种类的界定,新能源汽车还包括LNG客车、CNG出租车等。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广东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精神,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机遇,发挥我市潜力优势,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产业,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20年。

一、产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产业现状。

近年来,珠海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及其上下游企业,涌现出不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从整车制造到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充电设备的产业链条已具雏形。初步统计,珠海已有十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200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27亿元。产业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具备一定的整车生产能力。珠海银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银通公司”)与一汽客车公司合作的新能源客车总装基地,可年产2000辆纯电动客车,二期工程建成后可年产1万辆纯电动客车。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通公司”)具备年产3000辆新能源客车的能力。珠海精确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具备年产1800辆纯电动客车的生产能力。

二是动力电池等关键技术取得一定突破。银通公司研发的“空芯环型”结构锂离子电池,通过了国家级电池检测中心测试,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其首期工程投资9亿元,可年产1亿安时电池。二期工程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亿安时电池、500兆瓦储能堆的产能,有望成为全国最大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三是已拥有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生产企业。动力电池方面,除了银通公司外,还有生产动力电池的珠海高密锂电能有限公司、筹备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珠海金峰航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电机和电控系统方面,珠海市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可年产2000套动力和电控总成;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2002年以来已销售超过20万套的电动车及清洁能源车电气系统。此外,珠海还具有生产充电设备的能力,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应商。

四是公共服务平台加紧建立。珠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依托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863

电动车动力电池试验室,积极筹建广东省电动车辆工程实验室。2010年8月,银通公司被广东省政府、教育部、科技部认定为“新能源汽车产学研产业化基地”。

五是示范推广加快步伐。市政府制定了绿色公交推进计划,以公交车更换为切入点,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0年10月1日,珠海启动试运行全省第一条纯电动公交线路,到年底将陆续有20台纯电动公交车投入运营。此外,8台LNG公交车也已投入运营。

尽管珠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引进和培育了一批项目,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业发展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当前行业规模较小,应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整体竞争力不强,投入不足、人才缺乏等困难比较突出。

(二)面临的机遇。

国家及省大力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我国虽已成为汽车生产大国和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但传统汽车领域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开发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而能源紧缺和节能减排是影响汽车产业发展的两大突出因素,为此,国家决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着力突破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技术,尽快实现规模产业化,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抢占世界汽车产业制高点。近两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启动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下称“十城千辆工程”),明确了发展目标、技术路线和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零部件生产、示范推广及试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广东省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为当前重点发展的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出台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5年,形成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产能,产量占汽车总产量的5%左右;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较为完善的产业支撑体系、规模和技术水平领先的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印发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0—2012年)》,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即将出台《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未来十年,将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产业和市场规模将达到世界第一。珠海要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推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三)面临的挑战

珠海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是传统汽车产业基础薄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必须有传统汽车产业的相关技术作为支撑,而珠海传统汽车产业基础薄弱。目前,仅有广通公司、珠海市茂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两家整车企业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全行业生产规模偏小,研发投入少,配套产业链不完整,关键零部件依赖外购,缺乏高水平的研发服务平台支撑,缺少关键核心技术。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新能源汽车开发、制造成本高,许多关键技术需要不断攻关完善,前期企业投入资金大,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珠海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受到一定限制。

三是缺乏专业人才支撑。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目前珠海高校尚未设置汽车专业相关学科,高端专业人才与复合型人才稀缺,引进困难。

四是竞争对手强劲。国际跨国汽车集团占据技术优势,在新能源汽车高端技术领域形成垄断;国内十大汽车集团纷纷布局,抢占新能源汽车的未来市场;多个城市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深圳、南昌等三批25个城市入选“十城千辆工程”,获得国家补助资金。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机遇,把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并举,以整车制造为龙头,优先发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关键零部件,鼓励发展充电设备,有效统筹整合资源,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产业技术开发、生产制造紧密结合,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产业链,力争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成为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优秀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龙头带动。汽车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度高,上下游产业关联度高,必须大力扶持整车龙头企业,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形成产业集聚。

2.坚持突出重点。立足珠海产业基础和实际,瞄准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三大关键零部件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形成领先优势。

3.坚持外引内联。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投资建厂。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

4.坚持分步推进。重点突破新一代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零部件关键技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整车制造以客车、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先行,乘用车跟进发展。

5.坚持创新驱动。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学研创新联盟。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投资、运营和管理新模式。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新能源客车形成规模化生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产业化,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成为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优秀城市。

到2020年,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优秀城市。

2.产业发展目标。

(1)总量目标。

到2015年,形成年产新能源客车1万辆、磷酸铁锂动力电池5亿安时、动力总成和电控系统10万套的生产能力,实现100亿元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

到2020年,形成年产新能源客车5万辆、乘用车10万辆、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10亿安时、动力总成和电控系统20万套的生产能力,实现800亿元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

(2)技术目标。

到2015年,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以及动力总成、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等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成本价格优势。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结构目标。

到2015年,形成1—2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新能源汽车产学研联盟和技术研发中心。

到2020年,形成1家年产值5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和2—3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能力。

3.推广应用目标。

(1)公交车。

到2012年,不少于700辆新能源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200辆)投入运营。

到2015年,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客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不少于500辆。

(2)出租车。

适时启动燃油出租车更换计划,逐步采用纯电动汽车、CNG汽车。到2015年,新增不少于300辆纯电动出租车。

(3)乘用车。

鼓励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非公企业和个人推广应用混合动力、纯电动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

(4)配套设施。

到2012年,建成不少于12座LNG充气站。

到2012年,力争公交充电站达到8座,其中快充站3座,慢充站5座;公用快充充电站达到3座;充电桩达到600个。到2015年,力争公交充电站达到25座,其中快充站8座,慢充站5座;公用快充充电站达到12座;充电桩达到7300个。

组建1—2家电动汽车电池租赁服务公司,为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电池快速更换和保养维修服务。

三、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

(一)发展重点。

1.整车制造。

大力扶持银通公司、广通公司等龙头企业,以LNG客车为切入点,重点发展技术和市场推广相对成熟的纯电动和混合动力客车、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尽快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凭借技术领先优势和成本价格优势,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掌握整车与系统集成、整车轻量化、整车匹配标定与试验、系统标定与优化、网络通讯与总线控制、智能感应及显示、强电安全、电磁兼容性、热管理、失效模式、故障诊断和容错控制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共性技术,为跟进发展纯电动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完成技术积累。

(1)纯电动客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

掌握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集成和控制、驱动系统总成匹配和控制、能量回收、分配与优化控制、高速减速器、电池充电等关键技术。

(2)混合动力客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

高起点发展中度、重度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掌握混合动力汽车机电耦合、专用发动机和自动变速箱、整车和系统动态协调控制、能量回收、分配与优化控制等关键技术。

(3)纯电动和混合动力乘用车。

从纯电动和小型混合动力乘用车(相当于1.5升排量以下传统汽车)起步,逐步向多车型、系列化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应用条件的成熟和消费用户需求的增长,实现规模化生产。

2.关键零部件。

大力扶持银通公司等骨干企业,以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整车电控系统总成为重点,构建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

以磷酸铁锂电池为重点,加快开发新一代更高能量密度和安全性能、更长循环寿命的动力电池以及电池系统集成和管理技术,实现动力电池成组和控制总成供货能力。突破高性能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材料等关键技术,实现本地化生产。采用先进实用工艺,通过规模化生产,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密切跟踪国内外氢燃料电池最新发展技术,积极参与氢燃料电池堆、石墨电池膜、电池加湿器、散热器、高压供气系统等关键技术开发,为未来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作好战略性技术储备。

(2)电机及驱动系统。

重点发展15—100千瓦及以上大功率、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永磁同步电机及控制系统,实现电机和驱动系统总成供货能力。突破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集成、系统热管理、位置/转速传感器、高性能绝缘材料、高性能永磁材料、电力电子元器件IGBT(车用绝缘栅双极晶体管)等关键技术,实现本地化、规模化生产。

(3)整车电控系统总成。

重点开发能实现整车、电动机/发电机、发动机、蓄电池、动力分离装置、动力控制单元统一管理和柔性变换控制的新一代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实现高性能、高可靠性的整车电控系统总成供货能力。

3.配套设施设备。

重点发展固定式整车直流充电设备、电池置换分箱式充电设备、车载式移动充电设备、便携式充电设备、动力蓄电池维护及测试系统等,实现成套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4.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珠海大学园区教学科研基础,积极与国内外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实验室、产品检验检测及认证中心,通过与企业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企业输送工程技术创新和应用型人才,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近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支持,依托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车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池检验站,在银通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设立广东省电动汽车工程技术实验中心和国家电动车用电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公交车试运行线路。

在现有新能源公交车试运行线路基础上,在产业园区开通若干线路,用于园区内公共交通。待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全市公交线路。

(二)产业布局。

三灶科技工业园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整车制造,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以及电池的正负极材料、隔膜及充电设备等行业,建设纯电动汽车制造基地。南屏科技工业园重点发展LNG客车。逐步引导整车制造企业向高栏港经济区、富山工业园集聚。横琴新区、香洲区、珠海高新区重点发展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研发产业。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对接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专职办公室,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专人、专责做好长期工作。

(二)加快建设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我市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市的要求,建设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试点工作。积极申报成为国家“十城千辆工程”试点城市,取得国家财政支持。

(三)加快实施一批关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围绕“新能源汽车整车形成经济规模生产能力,新一代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关键零部件实现规模产业化能力”的目标,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研发、实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体规划,重点支持一批特色优势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壮大成为技术领先、工艺先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借助我国巨大的汽车消费市场优势、广东汽车产业的集聚优势、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潜力,以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汽车跨国公司、国际汽车零部件生产商、汽车设计研发技术公司投资建厂、设立设计研发中心,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乘用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投资建厂。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取长补短、壮大基础、提升实力”重要作用的项目,要集中更好的土地资源和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和服务。

(五)大力推动企业联合兼并重组。

推动银通公司等企业发挥龙头作用,通过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联合重组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整合有效资源,扩大整车生产规模。促进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组建上下游产业联盟,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与零部件“同步开发、同步生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合作机制。

(六)积极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

以生产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科研攻关能力强的大学、科研机构,组建市新能源汽车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承担新能源汽车关键基础和共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公共试验基地和检验检测中心,协调统一行业标准,帮助企业实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珠海企业参加国家及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及时掌握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最新发展动态,争取更多的技术创新资源。

(七)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服务业。

加快发展汽车研发设计、生产性物流、销售与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消费信贷、停车保管、车辆报废回收等新能源汽车服务业,延伸产业链,充分发挥对社会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租赁维修、报废拆解回收服务新领域,把电池回收处理与生产放在同等位置统筹规划发展。制定相关制度法规、技术标准与回收方案,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产业扶持政策

(一)产业促进。

1.从2011年起,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各区、经济功能区设立配套资金。

2.对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的基本车型、扩展车型、推荐车型,并在珠海生产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3.新能源汽车企业当年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对项目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4.对到珠海投资建设新能源乘用车整车厂、专用发动机和变速箱、电控系统、电力电子元器件、高性能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厂的重大项目,根据税收贡献情况给予特别优惠,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5.将新能源汽车项目用地纳入现代产业发展用地,执行《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优先保障项目用地计划。

(二)研发支持。

6.鼓励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珠海建立新能源汽车研发机构,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7.对获得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依照《珠海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进行资助,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给予奖励。

(三)推广应用。

8.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本市各级政府优先采购市自产(含原生产企业与本市企业联合改装、总装)车型。鼓励我市公交及其他企业优先自行采购市自产(含原生产企业与本市企业联合改装、总装)车型,或小规模采购试运行。

本市各级政府购置的新能源公务用车不计入各单位的定编指标或者单独下达。

9.给予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适当的购车补贴。

10.给予纯电动公交车一定的运营补贴。

11.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相关产品实施优惠政策。

12.充气站、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并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补助。

(四)其他。

13.发放试验车上路临时牌照。对于企业新研发的车型,为确保其安全性能,不断改进技术,可以对该类车型发放临时牌照,让其在指定的线路上进行试运行。

14.建设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采集示范车辆运行的各种动态数据,统计运行基础数据,分析技术经济指标,为应用示范推广工程提供数据支撑。

15.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和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对重点高层次人才,按市有关政策发放补贴,并对其子女教育、家属就业和医疗保障等给予优先安排。

16.鼓励珠海高校开设新能源汽车专业技能课程,支持重点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培养后备人才。支持企业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按照现有人才政策,优先给予补助。

17.在珠海设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符合办理因公出国条件的,可为其员工申办因公出国手续,并可视任务情况,为员工申请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任务批件;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出入境及居留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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