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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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PPP

PPP模式下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较融资平台模式最大的变化在于以股权、新型债券品种为主的直接融资将取代以平台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

今年以来PPP热度直线上升,被政府视作打破政府垄断和地方债务坚冰的子弹,这颗子弹离设定的目标还剩几步之遥?PPP模式如何运作?对债券市场又有何影响?本文试图回答以上问题。

PPP公私合营提供公共产品。PPP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是广义PPP,包括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等多种运作模式。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但此次推广也并非“往事重提”,而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5个阶段和3波高潮。14年以来,中央到地方均推出大量PPP项目,PPP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政府也强力支持,预计将迎来新一波高潮。

PPP模式不增加政府债务获财政部力推。第一,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而土地财政却难以为继,信贷刺激的老路也被证明遗患无穷。第二,PPP 模式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有利于缓解地方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

PPP的一般流程。PPP运作形式包括O&M,BOT,TOT,BOO等多种类型,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其中项目的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而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财政部门对项目的评估采取物有所值(VFM)评价方法,其本质是比较采用PPP与否两种情况下所需成本净现值的大小,若成本净现值更低,则适合采用。目前的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集中在以“使用者付费”为特征的经营性项目。预计初期将以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等适合市场化经营的存量和新建项目为主。

2015年PPP的最大空间可达2.1万亿。基建投资仍是15年稳增长重要抓手,预计基建投资增速维持在14年20%左右的高水平。根据基建投资与政府融资需求的关系,预计15年地方政府总融资需求约2.7万亿。15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预计目标赤字率升至2.5%,而GDP增长率降至7%,故总财政赤字约1.63万亿。扣除中央财政赤字后,预计新发地方债规模升至7327亿,考虑到期量1714亿,新增地方债规模约5613亿。据此可得PPP模式下融资规模约2.1万亿。

PPP模式将取代融资平台模式。第一,股债顺势而上,迈入直接融资大时代。PPP 模式下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较融资平台模式最大的变化在于以股权、新型债券品种为主的直接融资将取代以平台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加之政府主流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亦属直接融资范畴,政府融资将开启直接融资的大时代!就股权而言,公私合营项目公司形式将撬动巨量社会资本,以参股的形式为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就债权而言,债券品种将会丰富,项目收益债和资产证券化供给有望放量。第二,PPP项目公司或将化身为新一代“融资平台”。43号文一声令下,融资平

台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PPP模式或将成为融资平台转型的方向,PPP模式下的项目公司或将成为新型的“融资平台”。政府债券的发行受到赤字率的约束,债务的扩张还得依靠“外部融资实体”,地方政府可依靠PPP模式下的经营主体继续融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和项目的信用取代了政府的隐性担保。第三,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PPP将促进地方政府举债规范化,提高透明度;PPP推行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较高的信用将是采用PPP融资的必要条件,这将倒逼政府维持自身信用程度;当前财政部力推PPP的主要原因之一便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利于缓解存量债务压力。

PPP快速发展仍需破除诸多瓶颈。第一,我国当前缺乏一套针对PPP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现有法规法律效力不高,《特许经营法》短期内仍无法出台。第二,财政部与发改委本位博弈,缺乏统一监管机制。两部门均有意统筹规划PPP项目,对于PPP的理解大致相同,但在不少细节上仍有出入,一定程度上会让参与者无所适从,不利于PPP项目的开展与推进。第三,契约精神至关重要。PPP项目失败的案例中,很多是由于政府违背承诺而致合作方利益受损。我国要实现从“大政府,小市场”到“小政府,大市场”的转变仍有漫漫长路。

正文:

1. 什么是PPP?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广义的PPP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具体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狭义PPP仅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以合资组建公司的形式展开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我国推广的PPP项目运作形式包括O&M,MC,BOT,TOT,ROT,BOO等多种类型,可见我国官方的PPP应为广义PPP。

PPP通常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的形式来实现,按照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大小和介入的程度高低,合同类型可分为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权合同等。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大部分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模式正是以基于特许经营权合同为主。

2. PPP在中国有怎样的发展历程?

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但此次推广也并非“往事重提”,而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5个阶段和3波高潮。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84-1993)。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大规模进入中国,一部分外资尝试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地方政府开始与投资者签订协议,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本质上就是PPP。但当时尚未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无相应政策和规章,地方政府与投资者都是在探索中前进。这一阶段代表性的项目有深圳沙角B

电厂BOT项目、广州白天鹅饭店和北京国际饭店等,其中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被认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BOT项目。

第二阶段:小规模试点阶段(1994-2002)。与探索阶段无政府部门牵头状况不同的是,该阶段试点工作由国家计委(现“发改委”)有组织地推进,也掀起了第一波PPP 高潮。国家计委选取了5个BOT试点项目:合肥王小郢污水TOT项目、兰州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北京亦庄燃气BOT项目、北京房山长阳新城项目,其中来宾B电厂项目也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个PPP试点项目。

第三阶段:推广试点阶段(2003-2008)。02年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让民营资本进入公共领域,04年建设部(现“住建部”)出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PPP项目开展确立法律法规依据。政策东风下,各地推出大批PPP试点项目,掀起了PPP第二波高潮。该阶段外企、民企、国企等社会资本均积极参与,污水处理项目较多,也有自来水、地铁、新城、开发区、燃气、路桥项目。第一个被官方广泛推广的PPP 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也于这一阶段诞生。

第四阶段:短暂停滞阶段(2009-2012)。随着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的推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高速增长,城镇化程度大幅提高,但PPP模式在此阶段却停滞不前,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壮大,平台贷款、城投债等规模激增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PPP发展进入短暂的停滞阶段。

第五阶段:发展新阶段(2013年至今)。十八大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13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PPP作专题报告,肯定PPP模式在改善国家治理、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城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4年以来,中央到地方均推出大量PPP项目,PPP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并掀起第三波高潮。以前的PPP更多以BT、BOT等为主,政府仍是主要的投资者和风险收益主体,此轮则强调社会资本与政府共享利益、共担风险,PPP立法有望很快推出,制度配套上也更为完善。

3. 当前为何要大力推广PPP?

今年以来政府力推PPP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而地方政府依赖的土地财政却难以为继,信贷刺激的老路也被证明遗患无穷。城镇化是本届政府在经济领域要打好的第一仗,据财政部测算,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42万亿。且从中短期来看,在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持续萎靡的情况下,基建投资是稳增长重要抓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之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卖地”,但人口红利将尽,地产大周期面临拐点,土地财政恐难以为继。调结构的目标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定调又堵住了信贷扩张的老路,而通过PPP可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第二,PPP的推出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且与预算改革和地方债改革相得益彰,将隐性债务转变为显性债务,各级政府能做到“心中有数”。融资平台模式下,平台对融资成本不敏感,形成资金黑洞推高无风险利率,PPP模式剥离了政府信用,将隐形政府信用转化为企业信用或项目信用,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拉长融资期限。地方政府承诺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将纳入预算管理,符合预算改革提倡的公开透明化要求,中央政府能对地方政府债务做到心中有数。

4. PPP项目的风险和回报机制如何?

项目回报机制指的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由项目自身经营属性所决定。使用者付费是指最终由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一般适用于可市场化运作,收入能覆盖成本和合理回报的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而政府付费则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而对于项目的风险分担,《操作指南》规定项目的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而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5. PPP项目有哪些运作方式?

从我国官方文件中涉及到的PPP运作方式来看,发改委主要推广的有O&M、BOT、BOOT、BOO等;而财政部主要推广的有O&M、MC、BOT、BOOT、ROT、TOT、BOO等,财政部出于缓解存量项目资金压力的目的增加了ROT和TOT等方式。

一般来说,从项目是否是存量项目来看,存量项目可采用委托运营O&M、MC、TOT、ROT等方式,而新建项目可采用BOT或BOO等方式。

从项目盈利性角度来看,经营性项目可采用BOT、BOOT等方式,准经营性采用BOT、BOO等方式,而非经营性项目可采用BOO、O&M等方式推进。

若期限较长或所有权不需转移给政府部门,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则较大。在BOOT 和BOO形式中,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而O&M、MC等形式中,社会资本参与度相对较低,承担风向也较低。

6. 政府如何对PPP项目进行评价?

财政部于11月29日下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可以看做是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76号文)的落实和细化。《操作指南》的最大特点是覆盖了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对PPP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各环节操作流程进行了全方位规范。

操作指南规定,财政部门对项目的评估采取物有所值(VFM)评价方法,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展开,只有通过这一评估才能获得批准。

VFM评价在国际上普遍运用于评估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模式,其本质是比较采用PPP与否两种情况下所需成本净现值的大小,若PPP模式下成本净现值更低,则适合采用。PPP模式下所需的成本包括公共部门保留成本、社会资本支付费用等,不采用PPP而采用传统政府采购模式下的成本成为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其考虑了将风险自留产生的机会成本,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

7. 未来PPP有哪些项目类型?

根据财政部76号文,采用PPP的项目,应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

当前PPP立法尚未完善,可供参考的案例不多,示范项目对未来一段时间内PPP模式的展开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财政部官网于11月30日公布了PPP示范项目名单,共包括15个省市的30个项目。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30个项目中有22个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占比73%。财政部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中也指出,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适合采用PPP的项目,要优先通过PPP 模式融资。近期大力推广PPP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未来一段时间内PPP项目或以存量项目为主。

从项目所在的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轨道交通、供水供暖等以“使用者付费”为特征的经营性项目。这类项目收益相对较高且较为稳定,吸引社会资本相对容易。PPP项目推广初期或将主要以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等适合市场化经营的项目为主。

8. PPP未来一年可以达到多大规模?

8.1 15年基建投资预测

基建投资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固定资产投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14年经济下滑,投资是主要拖累,前三季度投资增速从去年的20%降至16%,其中地产投资增速从20%降至12%,制造业投资增速从20%左右降至14%,仅基建投资增速稳定在21%左右,对稳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展望15年,PPI依然负增,制造业投资仍需去产能。14年全年地产销量负增,预示着15年地产商拿地热情将受影响,影响地产投资增速。因而基建投资仍将是稳增长主要抓手,仍有望与14年持平,保持在20%左右高增速。我们预计15年基建投资增速为20%,可得15年基建投资累计完成额为135784.12亿元。

8.2 地方政府融资需求预测

地方政府融资途径包括银行贷款、信托、城投债、地方政府债等,我们按照上述四个分项对历年地方政府债务总额进行测算。

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投向为市政建设、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基建领域,因而可根据基建投资预测地方政府债务增速。回顾历年新增地方债务(融资需求)与当年基建投资之比,近三年来该比例约为20%-30%。考虑到15年期新预算法和43号文将全面实施,地方政府融资逐渐受限,我们预计15年新增地方政府融资需求与当年基建之比为20%。根据我们预测,15年基建投资累计值为135784.12亿元,故15年地方政府新增融资需求预计为2.7万亿。

8.3 PPP规模测算

根据新《预算法》和43号文,未来与地方政府相关的债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般市政债、收入市政债、PPP模式中的义务。对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通过发行一般债券举借一般债务融资;对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通过发行专项债券举借专项债务融资;对于可通过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融资。

地方政府债务将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因而其总规模将受到全国财政赤字水平的限制,我们可以据此大致测算地方政府发债的规模。地方政府总的融资需求减去地方政府债券的新增量,即为PPP模式下的融资需求。

GDP增长率:13年前三季度GDP增长率分别为7.4%、7.5%、7.3%,我们预计13年四季度GDP同增7.1%,故13年全年GDP增长率7.3%;预计15年GDP增长率7%;而13年GDP为568845亿,故预计15年GDP为653097亿。

赤字率:2012-2014年赤字率目标分别为1.6%、2.0%、2.1%,15年经济下行风险较大,基建投资仍为稳增长重要抓手,赤字率将稳中有升,预计15年目标赤字率将升至2.5%,总财政赤字约为1.63万亿;

中央财政赤字:2010-2014年中央财政赤字规模分别为8500亿、7000亿、5500亿、8500亿、9500亿,中央财政赤字与GDP增速趋势上相同,15年GDP增速大概率下行,故中央财政赤字预计为9000亿;

地方政府债规模=财政赤字-中央财政赤字=15年GDP*赤字率-中央财政赤字,故预计15年地方债规模为7327亿元,而15年地方债到期量为1714亿元,故新增地方债为5613亿元。

PPP模式下的融资需求=地方政府新增融资需求-新增地方债券规模,故预计PPP 的规模约为2.1万亿。

当然,由于2015年为新《预算法》实施的过渡年,大量原有的地方政府债务需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由于置换方式尚未确定,我们暂时无法估计这部分的规模。如果考虑到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PPP的规模可能小于2.1万亿。

9. PPP对债券市场有何影响?

9.1 股债顺势而上,迈入直接融资大时代

PPP模式下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较融资平台模式最大的变化在于以股权、新型债券品种为主的直接融资将取代以平台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加上政府主流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亦属直接融资范畴,政府融资将开启直接融资的大时代!

就股权而言,公私合营项目公司形式将撬动巨量社会资本,以参股的形式为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资建立公私合营项目公司属最狭义的PPP范畴,也是此轮PPP热潮中政府力推的运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的资本金一般占总投资的30%上下,其中以社会资本为主,政府投资为辅。如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PPP部分总投资46亿,其中注册资金15亿,由香港地铁公司、首创集团作为社会资本各出资49%,北京市基金设施投资公司作为政府方实施机构出资2%。

就债权而言,债券品种将会丰富,项目收益债和资产证券化供给有望放量。由于政府信用的推出,PPP项目公司通过一般公司债券、中票等传统方式融资相对于贷款而言或不具备成本上的优势,且推广初期,政府可能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贴,政策性金融机构往往也能对项目给予贷款上的优惠。而由于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往往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十分适合以项目信用为支撑的项目收益债和资产证券化融资形式,加上政策上的鼓励(发改委今年以来致力推广项目收益债,企业资产证券化已实行备案制),此类债券供给有望上升。

9.2 PPP项目公司或将化身为新一代“融资平台”

43号文一声令下,融资平台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尽管是被赶下场,却是带着昨日的光荣与梦想。等待其的只有三种命运:关闭、合并、转型。PPP模式或将成为融资平台转型的方向,PPP模式下的项目公司或将成为新型的“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依然有巨大的融资需求,但以后其只能通过三种方式举借债务:一般债券、专项债券、PPP模式下的“债务”。政府债券的发行受到赤字率的约束,债务的扩张还得依靠“外部融资实体”,地方政府可依靠PPP模式下的经营主体继续融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和项目的信用取代了政府的隐性担保。

9.3 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

PPP模式的推广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系统性风险。首先,PPP将促进地方政府举债规范化。财政部操作指南明确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控股国企不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利于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分离。财政补贴和合同义务将纳入预算,利于提高地方债务的公开和透明化程度。

其次,PPP将从一定程度上倒逼政府维持自身信用程度。PPP推行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较高的信用度将是采用PPP融资的必要条件。地方政府有充足动力确保包括存量城投债在内的地方债务不出现信用危机。

再次,当前财政部力推PPP的主要原因之一便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利于通过PPP缓解存量债务压力。

10. PPP发展还面临哪些困境?

10.1 法规效力较低,体系尚待完善

我国当前缺乏一套针对PPP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现有规定法律效力不高,当前发改委颁布了指导意见,财政部发布了操作指南,但仍局限在部委的层面;另一方面,当前制度层面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发改委与财政部对项目操作的流程也有差异。

PPP不仅是一种投融资模式,更是一项涉及到政府、社会资本、第三方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的系统工程,社会资本有时需要与政府签订长达

20-30年的合同,政府公益性的出发点又与资本的逐利性存在天生的冲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各方利益将很难得到有力保障,社会资本更会望而却步。

发改委正牵头起草PPP领域的基本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但该法自14年5月第1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已历经8次修改,但仍存较多争议,据媒体报道,由于立法进程缓慢,可能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条件成熟再上升为法。

10.2 财政部、发改委博弈,无统一监管部门

财政部是本轮PPP热潮的倡导者,其一直积极推动PPP理论的推广和实践的推进,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多次PPP培训,成立了PPP中心,并于12月4日公布《PPP 操作指南》和30个PPP示范项目;而发改委是起草《特许经营法》的牵头部门,于5月公布了首批80个PPP示范项目,并在财政部公布《PPP操作指南》的当日公布“PPP指导意见”和“PPP通用合同指南”。

财政部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改革举措的第一责任部门,但却由发改委负责立法这一顶层设计工作,且在国务院14年11月底发布的60号文中,发改委被确立为“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等多个政策措施的牵头部门。

财政部与发改委均有意统筹规划PPP项目,两部门对于PPP的理解大致相同,但在不少细节上仍有出入,一定程度上会让参与者无所适从,不利于PPP项目的开展与推进。财政部操作指南中将本地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和控股国企排除在社会资本之外,而发改委则无此要求。另外,两部委的规定在项目运作方式、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依据、采购方式、储备方式等方面也有差别。

10.3 契约精神至关重要

PPP模式是基于政府和社会资本所签订的合同开展的,这也是发改委急速发布通用合同文本的原因。参与各方都必须有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合同行事,才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然而,我国政府在公用和基建等领域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此前几轮PPP也多以BT项目为主,政府是投资主体,在项目中属强势的一方,政府信用较社会资本而言更容易出现问题。

PPP项目失败的案例中,很多是由于政府违背承诺而致合作方利益受损。青岛威立雅污水处理项目中,当地政府在签约后又单方面要求重新谈判以降低承诺价格;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政府废止了当初指定的管理办法,致实施机构拖欠合作公司污水处理费最终致项目失败;廉江中法供水厂项目中供水量和水价都未达到当初合同规定的标准;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和鑫远闽江四桥则是由于出现了竞争性项目而政府又无法按约定给予补偿。

我国要实现从“大政府,小市场”到“小政府,大市场”的转变仍有漫漫长路,而PPP模式则从根本上就要求政府改变自身定位,由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项目的合作者和监督者,并严格遵守契约精神。

政策梳理 太全了!2014-2017年我国PPP政策文件全知道(建议收藏)

政策梳理太全了!2014-2017年我国PPP政策文件全知道 (建议收藏) PPP总动员!财金〔2014〕76号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称之为我国PPP模式的总动员。 发改投资〔2014〕2724号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并随文下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财金〔2014〕113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14-11-29),以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财金〔2014〕112号: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11-30),并发布了第一批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财金〔2014〕156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12-30),制定下发《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加强对PPP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2015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财政部也公布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发布了PPP项目合同指南。3月1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社会资本开出了更优厚的条件,其中包括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等。4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住建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协商合作”作为特许经营实施的四项原则之一。并强调“行政区划的调整、政府的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5月5日,国务院转发了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环境,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并下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进PPP模式的首个指导性文件。6月2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实施和政策保障机制,并安排上报第二批PPP示范项目。7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中建PPP项目总包部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2017年6月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Fuzhou Zhongjian City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CO., LTD

目录 目录 (2)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4)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10) 一、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1)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1) (二)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14)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四)工程计量、支付与资金监督办法 (25) (五)合同管理办法 (30) (六)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试行) (41) (七)关于“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和核销程序的管理办法 (50) (八)开发公司管理人员借款管理办法 (58) 二、行政管理制度 (61) (一)、会议管理规定 (61) (二)、公文管理办法 (67) (三)、档案管理制度 (73) (四)、保密管理规定 (75) (五)、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78) (六)、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79) (七)、招待性烟酒使用管理规定 (82)

(八)、车辆管理规定 (83) (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86) (十)、员工休假管理及待遇制度 (88) (十一)、员工岗薪标准 (94) (十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95) 三、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01) (一)、党建及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 (101) (二)、廉政建设制度 (104)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规则 (106)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一、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

1.1岗位设置与职能分工一览表

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名单

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名单全国PPP项目跟踪名单(更新) 项目总投资(亿编号项目类型地区项目名称 元) 环保类项目(42个) 1 污水处理陕西宝鸡市蟠龙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3.5 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 2 污水处理安徽 7.12 务项目 3 污水处理云南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工程34.68

4 污水处理四川 广安市“洁净水”行动综合治理(PPP) 项目 29.51 5 污水处理陕西空港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3.6 6 污水处理安徽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3.4 7 污水处理江苏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11.72 8 污水处理江苏南京市仙林污水处理厂项目 6.6 9 污水处理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辛辛板污水处 理厂、章盖营污水处理厂、公主府污水 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 6.414 10 污水处理贵州黔东南州从江县污水处理工程10 11 污水处理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城污水处理工程 3.1 12 污水处理江苏 如皋市城市污水处理一、二期提标改造 和三期扩建工程 3.8562

13 污水处理上海上海嘉定南翔污水处理厂项目13 14 污水处理宁夏石嘴山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5 15 污水处理四川天府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10.11 16 污水处理贵州铜仁市松桃县供水、污水(打捆)项目 3.81 17 污水处理湖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3 18 污水处理安徽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官网配套工程 3.2 19 污水处理陕西姚店污水处理厂项目 3.61 银川市兴庆区一、二、三、四污水处理 20 污水处理宁夏 6.5 厂提升改造工程 21 污水处理河南长垣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项目 3.25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 21.4299 22 流域治理四川 项目 23 流域治理贵州贵阳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42.8

中国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现状 行业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

2016年中国建筑工程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 目前我国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我国也将面临向消费型社会转换,我国经济应该已经进入一个长期的下降通道,至少投资是这个趋势。而对于建筑行业而言,需求方的变化对于行业、企业盈利几乎是决定性的。而目前投资、需求的前景黯淡势必给建筑行业带来较大压力。 从建筑行业各子行业近年的收入增速可看出,投资的不景气对建筑企业的负面影响十分明显。传统业务快速下沉已经引起企业家的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未来转型与改革是必然趋势。 我国15-64 岁劳动人口占比开始下降(% ) 我国国民总储蓄率下降会影响投资增速

投资增速下行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已经十分明显 2015年10月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累计同比为%,高出9月个百分点,表明资金面的紧张状况较之前有所缓解。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累计同比连续6个月回升,10月为%。 固定资产到位资金累计同比

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累计值及同比 2015年前11月沪深两市定增的募集资金为9218亿,远超过2014年的6824亿,可见我国资本市场融资功能逐渐增强。就建筑行业而言,债务直接融资量继续下降,偏好定向增发的企业越来越多。2016年定增募集金额已为历年最高,另外还有亿的定增方案正在审核之中(如果考虑349亿的优先股融资就达到了591亿)。2016年建筑行业定增融资将持续增加,资本市场将为建筑企业并购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建筑行业融资情况(单位:亿元)

整体来看,由于投资下行,建筑公司经营承压,大部分企业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以度过难关。稳定的资本市场为建筑企业转型提供充足的融资支持。 建筑行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一、深化“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自“一带一路”这一概念提出后,全国各地区抓住这一历史契机,寻找输出过剩产能的机会,以期实现更多价值。从各省市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带一路” 的建设工作在获得各省市的关注,现在已经有多项项目在“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启动,预计未来将首先在铁路、航运、水运等基建投资方面得到切实地落实。

国内外九个PPP项目失败案例及评价

国内外九个PPP项目失败案例及评价 PPP在运用过程中也有失败的教训,通过对几个典型失败案例的分析,亦能避免今后犯类似的错误。1.墨西哥国家电信公司。1990年,卡洛斯?埃鲁收 购了墨西哥国家电信公司 (Telmex)。Telmex控制全墨90%以上的电话业务,因而埃鲁可以制定高于任何发达国家的收费标准,而用户除了按其要求缴费别无他法。埃鲁还通过吞并美洲移动“抢夺”了墨西哥72%的移动电话客户和70%的互联网用户。如今Telmex市值3660亿美元,埃鲁也成为2013年世界首富,但更多的人指责埃鲁通过垄断暴富,阻碍国家经济正常发展,侵害消费者利益。评价:规模经济与垄断具有天然联系,垄断排斥竞争,阻碍技术进步,这一点在网络化行业(如电信、铁路和电网等)表现尤为突出。墨西哥的教训就在于反垄断法缺位,监管不力直接导致埃鲁具有单边定价权。2.土耳其公用设施的“泛市场化”。2002年伊始,土耳其通过基础设施与公共工程的私有化加速国家的市场化。到2009年,共有6个港口、8条收费高速公路、2座跨海大桥、数家大型电厂、多家公立医院及国家电信陆续被卖给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私人部门。对私人部门的涨价冲动,政府通过向居民发放“生活直补”来解决。然而,缺乏监管的基础设施垄断成风,“生活直补”跟不上收费涨价,财政被企业“牵着鼻子走”,加之垄断带来的寻租与贫富分化,民众怨声四起,终于酿成2011年的全国性骚乱。评价:在微观领域,市场具有效率优势,但在宏观层面,没有政府的监管与平衡,最终谁的利益都无法保障,指望通过单一补贴手段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极易陷入“补贴泥潭”,实为“懒政”。3.澳大利亚的“竞价售电”。澳大利亚的供电系统由私人运营,供电全国联网,发电厂“竞价上网”,随行就市。高峰时段用电量超负荷,“竞价上网”变成了发电企业竞价售电。企业在卖更多的电给商业机构的同时对居民用电实行限量,电价攀高也导致政府无力为公共设施支付账单。2009年热浪肆虐澳大利亚,导致许多老人和儿童丧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热浪发生时居民和公立医院用电量反而被减少甚至停供。评价:逐利是资本的本性,但电力供应带有公共性质,竞价用电导致作为弱势群体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切身利益受损。相比之下,罗马尼亚对电商实行牌照特许、配额及峰值调节等手段,私人负责发电,国家电力公司作为非盈利机构负责整合电能和电网系统运营,较好地避免了发电商的价格歧视。4.哥伦比亚的担保“包袱”和墨西哥、葡萄牙的行政干预。上世纪90年代,为鼓励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哥伦比亚政府为多个机场和收费公路项目的收入提供担保,并与独立发电商签订长期购电协议,承诺公用事业付款。截止到2005年,由于项目收入低于预期,哥伦比亚政府已经向私人部门支付了20亿美元,许多项目的运营期限长达30-50年,令政府的“担保之路”漫长,财政不堪重负。墨西哥政府为促成PPP项目,强迫国有商业银行向收费公路项目提供融资,结果由于公路收益低于预期加上利率上升,政府不得不接管这些项目,并承担了近百亿美元债务。葡萄牙政府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通过滥用PPP模式变相举债,直接引发了2011年葡萄牙财政危机,遭到欧盟的严厉警告。评价:一般来说,政府更适合分担法律变更、政治目的、军事战争等宏观层面的风险,企业更擅长于应对微观

中国PPP的发展历程

中国PPP的发展历程 大岳咨询公司金永祥 十八大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PPP(即公商合作)模式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财政部楼部长指出:“在当前创新城镇化投融资体制、着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推广使用PPP模式,不仅是一次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更是一次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变革。” 当前PPP成为了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工具,在中国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此重要的历史时刻,回顾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将能对吸收PPP适于中国国情的知识积累并推动PPP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引入中国,PPP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现在进入了第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1993年是我国PPP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探索阶段。 探索阶段的出现有两个背景:第一,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吸引了很多境外资金进入我国,其中有一部分资金尝试性的进入了基础设施领域。第二,80年代中期中等发达国家出现了债务危机,为了推动经济继续发展,土耳其首先出现了BOT模式,然后被其它发展中国家效仿,香港商人也把这个概念带入了我国。 此阶段,我国没有与BOT直接相关的法规,也没有规范的审批程序,地方往往向中央主要领导汇报并获得首肯后执行。 探索阶段的代表项目有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广州白天鹅饭店和北京国际饭店等。沙角B项目作为BOT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并已在15年特许经营期满后于2000年成功移交给当地政府。由于项目时间较早,文件较简单只有几页纸。项目的外商是广东华侨,其在商业因素外还有回报家乡的意思,这也是在合同简单条件下项目能顺利执行的原因。当然,项目也留下了一些教训。比如,投资商是按照特许经营期限进行项目设计的,很多设施在移交给政府后需要重新建设,这个经验在1994年北京做BOT研究时被写进了报告,后期大岳咨询公司做的BOT项目中对移交时项目设施的状态都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探索阶段的项目都是投资人发起、通过谈判和政府达成一致的,没有招标过程。这些项目也是地方政府自发进行的,没有中央政府的关注、总结和大规模推

PPP项目管理

PPP项目管理——值得社会广泛关注的事物 1. PPP-一个值得社会广泛关注的事物 您每天读报纸、看电视、上网络、听新闻,随时会看到下列内容: 政府职能转换和国有企业改革; 投资体制改革和多种经济成分; 企业股份制改造和管理人持股; 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贫富悬殊; 垄断行业超额利润和福利腐败; 教育行业收费标准和教学质量; 医疗行业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民办教育和私立医院的法规监督; ……等等。 当前社会的诸多热点问题都涉及到一个历史上存在以久的问题,既社会资产公有制和私有制的问题。90年代以来,联合国、欧盟、各个国家和地方省市分别在探索PPP,既以公私合作的形式从事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无论是在公有制经济社会,还是在私有制经济社会,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面临着哲学上的“悖论”或称为“二难推理”。由政府部门建设和经营,政府的社会职责带来经济效益低下问题。由私有化企业建设和经营,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带来社会效益不良问题。 公私合作的方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解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矛盾的一个途径。PPP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具有多种折衷方式。针对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选择合适的方式能够兼顾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要求,并成为近10年来,世界各个国家在改革和发展中探索的新方向,也许PPP表明了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对政治经济理论中“黑猫”和“白猫”的“颜色”差别的轻视,重视的是能够带来综合实施效果的“好猫”。 公私合作的方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还可以作为政府发展经济的一个策略,这对于目前还没有足够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中西部地方政府尤其有意义,在理论上政府可以使用税赋收入和金融市场来投资和组织经营社会公益项目。作为贫困地区政府发展经济的策略,政府也可以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来获得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补充和经营管理的专业技术。 近十年来,联合国、欧盟、各个国家和地方省市分别建立起不同职能的PPP组织、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实施指导、研究操作方法、积累成功样板、交流合作经验和提供讨论平台,形成了世界性的PPP公私合作趋势。 2. PPP的定义、目的、范围和条件 PPP定义:加拿大PPP理事会对PPP的定义是“为了最好的满足明确定义的公共需求,公共部门与非公实体之间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适当配置资源、风险和收益的一种合作方式”。 PPP目的:公私合作(PPP)的目的是在社会基础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中,引进改善和创新,发挥资金的最佳价值、提供完善的服务设施和创造优良的社会效益,其核心目的是发挥资金的最大价值,既“Value for money ”。PPP条件:PPP项目必须施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公私合作原则。另外,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在PPP合作中的共同经验表明,成功PPP合作的先决

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

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 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以下是关于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 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 xx年,地方投资迎来了久违的火爆。xx年1-4月,国内新开工项目计划投资额大幅增长近40%,这是xx年“4万亿”以来从未出现过的。火爆背后的推手是谁?PPP模式功不可没。根据我们的统计,xx年9月以来PPP项目持续增长,累计签约超过2万亿。有人说PPP 是“走老路”,“小4万亿”,也有人说PPP是“新融资平台”,这不完全对,但也不完全错。财政部的数据显示,全国正在招标的PPP 项目达到8042个,总金额9.3万亿,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PPP的样子,实属正常。 如果想要更清楚的理解PPP,不能只是自上而下理论分析,更重要的是自下而上的案例分析,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我们系统梳理了11个行业数十个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例(所有项目均财政部PPP项目库),中国式PPP的样子已经跃然纸上。 1、从项目看,主要分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 存量项目将前期通过审批、已在运行、但尚未完结的符合条件的项目转化为PPP模式运作,主要是为了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突破

融资瓶颈,如乐陵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之前已完成招标;新建项目是直接运用PPP模式开始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的操作实施,如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项目。目前的项目以新建为主。根据财政部第2期季报的统计,各地新建的PPP项目约占PPP项目投资额的91%,存量项目占9%。 2、从整体模式看,财政部一共明确界定了6种具体模式。 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 按照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权责大小可以分三大类: (1)外包类。政府权责最大,社会资本权责最小,仅仅是作为一个受托人。包括OM和MC,可视为传统BT(建设-移交)的改良版,现在应用较少。 (2)特许经营类。政府权责较小,社会资本权责较大,现在大部分PPP项目均属于此类,包括广为所知的BOT,已渗透到各个行业中,如交通运输中的济青高铁潍坊段、市政工程中的北京地铁十六号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浙江省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片区开发中的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等。 由此还衍生了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BFOT(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Transfer,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ROT(Rebuild-Operate-Transfer,重构-运营-移交)、

PPP项目管理机构

PPP项目管理机构 1.3.1企业简介 1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着六十年的发展历史,是1省属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1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全国500强、全国建筑业50强、1省10强企业。 经过六十多年的奋斗,1建工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成果。近十年来创国家鲁班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奖8项,省杜鹃花奖93项,省优工程355项,省以上科技进步奖10多项,国家工法7项,省级工法102项。公司先后获得“全国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1省先进施工企业”、“1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1省质量信得过企业”、“1省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现拥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0多人。在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的同时,1建工还强化了对员工的考核管理工作,采取“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不断引进高、精、尖人才。 “主业卓著,多元发展,技术精湛,行业一流”是1建工人的愿景。多年来,1建工人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

险阻,大展市场经济大浪中的弄潮儿风采,承接了大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其中有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11干部学院、11学院教学实验大楼、11学院新区图书馆等多个工程,获国家银质奖的1电厂一期工程、1电厂和新昌电厂工程等一批国家、部级、省级优质工程和以房建、电厂建设、高耸构筑物、大型网架施工技术为代表的一系列省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1建工拥有11个控股子公司和1个全资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设有15个总承包工程公司、1个海外工程公司和1个设计院、1个技术中心,投资参与组建了1天和建设有限公司和1汉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个合资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国际工程承包以及劳务输出等多个领域,同时还涉足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检测、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先后打造了一批代表中国建筑行业最高水准的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塑造了“1建工”优质品牌的形象。业务区域不断扩大,国内已实现业务全覆盖;海外已进入赞比亚、新加坡、马拉维、印度、孟加拉、印度尼西亚、喀麦隆等国,赢得了国内外用户和合作者的广泛赞誉。

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PPP在我国并非全新的事物,上世纪末就已出现通过PPP项目。截至目前,我国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累计超过1000个,涉及交通、通信、能源、水资源等领域,总投资超过9000亿元。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开创性阶段:20世纪末至2003年典型案例:我国最早采用引入国内民营资本的BOT方式建设的路桥项目——刺桐大桥。项目结构:泉州市政府和准刺桐大桥开发总公司按60:40的出资比例成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刺桐大桥经营期限为30年,建设期为3年。项目采用以刺桐大桥经营权质押贷款,固定贷款和流动贷款相结合,并在国内首次采取按揭式还本付息方式偿还银行贷款。经验及意义:刺桐大桥1997年通车以来,车流量迅速上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刺桐大桥的建设,实现了以较小量国有资金引导较大量民营企业资金投资于基础 设施建设的目的,成为国内首例以内地民营资本为主的BOT 投资模式案例。项目不足: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局限,刺桐大桥项目虽有SPV的构架,却并未形成本应与之相匹配的规范的契约文本,在实际运行当中出现了种种问题。项目前期未考虑排他性条款,当项目收益较好时,政府投资建设了并行的新桥,形成竞争状态,投资方权益未得到充分保

障;政府领导层强势施加的“建设增项”,使业主方增加了大量利益让渡负担;过桥收费标准无法形成调整机制等。以弥补基建投资资金缺口为主要目的,使PPP项目启动伊始就注定会遇到各种困境。由于PPP模式缺乏好的制度性环境,此期间PPP试点项目无论成功与否,都没能真正起到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PPP模式在中国的第一轮发展浪潮逐渐归于平息。2、现代意义发展阶段:2003年至2013年2004年,建设部颁布并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将特许经营的概念正式引入市政公用事业,并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燃气供应等领域发起大规模的项目实践。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以126号令为模板,先后出台了大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用于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项目开发。中国式PPP进入第二轮发展浪潮。此阶段,PPP项目仍然缺乏顶层设计,一切以地方政府短期实用目的优先,各种问题依然延续。但成功的PPP经验经过复制与改良,促进了PPP理论发展。实践与理论共识初步成型,政策法规框架、项目结构与合同范式在此阶段得到逐步确立。3、新一轮热潮:2013年以后近年,我国PPP模式的制度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随着一系列顶层设计的逐步推进,我国有望形成由法律法规、管理机构、操作指引、标准化工具和专业培训构成的相对完整的PPP 政策框架。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

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识局政策】国内已出台PPP指导文件一览 时间:2015-08-05 PPP在我国并非全新的事物,上世纪末就已出现通过PPP项目。截至目前,我国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累计超过1000个,涉及交通、通信、能源、水资源等领域,总投资超过9000亿元。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开创性阶段:20世纪末至2003年 典型案例:我国最早采用引入国内民营资本的BOT方式建设的路桥项目——刺桐大桥。 项目结构:泉州市政府和准刺桐大桥开发总公司按60:40的出资比例成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刺桐大桥经营期限为30年,建设期为3年。项目采用以刺桐大桥经营权质押贷款,固定贷款和流动贷款相结合,并在国内首次采取按揭式还本付息方式偿还银行贷款。 经验及意义:刺桐大桥1997年通车以来,车流量迅速上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刺桐大桥的建设,实现了以较小量国有资金引导较大量民营企业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成为国内首例以内地民营资本为主的BOT投资模式案例。 项目不足: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局限,刺桐大桥项目虽有SPV的构架,却并未形成本应与之相匹配的规范的契约文本,在实际运行当中出现了种种问题。项目前期未考虑排他性条款,当项目收益较好时,政府投资建设了并行的新桥,形成竞争状态,投资方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政府领导层强势施加的“建设增项”,使业主方增加了大量利益让渡负担;过桥收费标准无法形成调整机制等。 以弥补基建投资资金缺口为主要目的,使PPP项目启动伊始就注定会遇到各种困境。由于PPP模式缺乏好的制度性环境,此期间PPP试点项目无论成功与否,都没能真正起到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PPP模式在中国的第一轮发展浪潮逐渐归于平息。 2、现代意义发展阶段:2003年至2013年 2004年,建设部颁布并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将特许经营的概念正式引入市政公用事业,并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燃气供应等领域发起大规模的项目实践。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以126号令为模板,先后出台了大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用于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项目开发。中国式PPP进入第二轮发展浪潮。

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

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6-07-11编辑:德秀手机版 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以下是关于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 国内ppp模式案例分析 2016年,地方投资迎来了久违的火爆。2016年1-4月,国内新开工项目计划投资额大幅增长近40%,这是2009年“4万亿”以来从未出现过的。火爆背后的推手是谁?PPP模式功不可没。根据我们的统计,2014年9月以来PPP项目持续增长,累计签约超过2万亿。有人说PPP是“走老路”,“小4万亿”,也有人说PPP是“新融资平台”,这不完全对,但也不完全错。财政部的数据显示,全国正在招标的PPP项目达到8042个,总金额9.3万亿,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PPP的样子,实属正常。 如果想要更清楚的理解PPP,不能只是自上而下理论分析,更重要的是自下而上的案例分析,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我们系统梳理了11个行业数十个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例(所有项目均来自财政部PPP项目库),中国式PPP的样子已经跃然纸上。 1、从项目来源看,主要分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 存量项目将前期通过审批、已在运行、但尚未完结的符合条件的项目转化为PPP模式运作,主要是为了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突破融资瓶颈,如乐陵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之前已完成招标;新建项目是直接运用PPP模式开始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的操作实施,如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项目。目前的项目以新建为主。根据财政部第2期季报的统计,各地新建的PPP项目约占PPP项目投资额的91%,存量项目占9%。 2、从整体模式看,财政部一共明确界定了6种具体模式。 包括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 按照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权责大小可以分三大类: (1)外包类。政府权责最大,社会资本权责最小,仅仅是作为一个受托人。包括OM和MC,可视为传统BT(建设-移交)的改良版,现在应用较少。 (2)特许经营类。政府权责较小,社会资本权责较大,现在大部分PPP项目均属于此类,包括广为所知的BOT,已渗透到各个行业中,如交通运输中的济青高铁潍坊段、市政工程中的北京地铁十六号线、生

中国建筑工程行业PPP专题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中国建筑工程行业PPP专题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本调研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主要包含欧立信研究中心,行业协会,上市公司年报,国家相关统计部门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等。

目录 第一节推行PPP 利于优化资源 (6) 一、PPP 的定义及特征 (6) 二、PPP 模式的重大意义 (9) 三、当前中国PPP 的主要模式 (10) 四、PPP 项目最新情况梳理 (12) 第二节2016 是PPP 模式发展大年 (16) 一、国家大力推行PPP 模式 (16) 二、PPP 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共同选择 (18) 2.1稳定经济增长,缓解债务危机 (18) 2.2社会资本“有利可图” (20) 三、PPP 推行超出预期 (21) 3.1第一批签约率好转 (22) 3.2第二批项目推介如期进行 (23) 3.3总体项目落地率提高 (24) 四、PPP 模式加速推行 (27) 4.1PPP 基金铺路 (27) 4.2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有望加速公布 (30) 4.3窥一斑知全豹 (31) 第三节PPP 的“西学东渐”之路 (32) 一、国际先例 (32) 1.1英国PPP 模式的运用 (32) 1.2加拿大PPP 模式的运用 (33) 1.3日本PPP 模式的运用 (34) 二、国内PPP 经典案例 (36) 2.1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36) 2.2青岛污水处理厂项目 (36) 2.3PPP 项目样本分析 (37) 2.4重庆模式值得借鉴 (39)

第四节把握PPP 带来行业机遇 (40) 一、建筑业是PPP 重点落地行业 (40) 二、主要行业分析 (41) 第四节附录 (44) 一、东方园林 (44) 二、铁汉生态 (45) 三、苏交科 (46) 四、葛洲坝 (46) 五、龙元建设 (47) 六、隧道股份 (48) 七、宏润建设 (48) 八、中国建筑 (48)

PPP项目公司大解密

PPP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PPP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者和运营者而存在,也常常被称作“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实际上SPV这一名词在金 融业及证券业用的较多。 必须设立项目公司吗 关于PPP项目是否必须要设立项目公司,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项目公司是否必须成立都未给出绝对的条文规定,但从现行相关政策分析,设立PPP项目公司并不是必须的。 第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强调“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 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的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定:项目公司股权情况主要明确是否要设立项目公司以及公司股权结构。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项目公司不是必须成立,而是可依法成立,且需在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概况中就项目公司股权情况加以说明。

第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指出“通常成立项目公司” 财政部印发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指出:“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是PPP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对社会资本方的定义,指出项目公司不是与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唯一选择,而是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二者之一,证明了项目公司并不是非成立不可。但也指出通常是成立项目公司来实施项目的,这个原因下文具体讲述。 第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实施机构在招标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 2015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联合印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谈判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证明特许经营公司不是必须成立,而是根据实施机构,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来决定。

PPP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识局政策】国内已出台P P P指导文件一览 时间:2015-08-05 PPP在我国并非全新的事物,上世纪末就已出现通过PPP项目。截至目前,我国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累计超过1000个,涉及交通、通信、能源、水资源等领域,总投资超过9000亿元。我国PPP模式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开创性阶段:20世纪末至2003年 典型案例:我国最早采用引入国内民营资本的BOT方式建设的路桥项目——刺桐大桥。 项目结构:泉州市政府和准刺桐大桥开发总公司按60:40的出资比例成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刺桐大桥经营期限为30年,建设期为3年。项目采用以刺桐大桥经营权质押贷款,固定贷款和流动贷款相结合,并在国内首次采取按揭式还本付息方式偿还银行贷款。 经验及意义:刺桐大桥1997年通车以来,车流量迅速上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刺桐大桥的建设,实现了以较小量国有资金引导较大量民营企业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成为国内首例以内地民营资本为主的BOT投资模式案例。 项目不足: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局限,刺桐大桥项目虽有SPV的构架,却并未形成本应与之相匹配的规范的契约文本,在实际运行当中出现了种种问题。项目前期未考虑排他性条款,当项目收益较好时,政府投资建设了并行的新桥,形成竞争状态,投资方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政府领导层强势施加的“建设增项”,使业主方增加了大量利益让渡负担;过桥收费标准无法形成调整机制等。 以弥补基建投资资金缺口为主要目的,使PPP项目启动伊始就注定会遇到各种困境。由于PPP模式缺乏好的制度性环境,此期间PPP试点项目无论成功与否,都没能真正起到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PPP模式在中国的第一轮发展浪潮逐渐归于平息。 2、现代意义发展阶段:2003年至2013年 2004年,建设部颁布并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将特许经营的概念正式引入市政公用事业,并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燃气供应等领域发起大规模的项目实践。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以126号令为模板,先后出台了大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用于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项目开发。中国式PPP进入第二轮发展浪潮。

品牌的实力中国建筑一季度新签合同额出炉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品牌的实力中国建筑一季度新签合同额出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导读5月8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2017 年一季度运营分析会。从会上获悉,中国建筑着力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季度生产经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营指标再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一季度新签合同额为4839亿元。这就是中国建筑品牌的实力啊!那么,这么有实力的中国建筑,一季度都承接了哪些代表工程呢?今天,蓝宝就为大家秀一秀!欢迎小伙伴们为你心中的“中国建筑一季度十大工程”投票哦! 01工程名称:澳大利亚西澳省基础设施一揽子项目合同金额:50亿澳元(合约37.5亿美元) 中国建筑中标50亿澳元(约合37.5亿美元)西澳省基础设施一揽子项目合作备忘录。该项目位于澳大利亚西澳省皮尔巴拉(Pilbara)地区中北部沿海,是包括港口、铁路基础设施和PIOP 铁矿石资源矿山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建设开发项目。该项目是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的重要项目之一,建成后将为西澳州皮尔巴拉中部的铁矿石矿山提供出口服务,推动中澳自贸协定下的两国间经贸活动。 02工程名称:成都地铁11号线项目中标金额:165亿元中建三局中标首条地铁全线——成都地铁11号线,该项目 中标额165亿元,全长23.7公里,共设18站、18个区间和1个停车场,全线共分6个标段,建成后将大大缓解成都市城市交通压力。 03工程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综合改造项目投资金额:

PPP模式在公共事业中的应用与发展

P P P模式在公共事业中的应用与发展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PPP模式在我国公共事业中的应用与发展 摘要:项目PPP模式在中国公共事业的成功应用说明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特别是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是加快我国公共事业项目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现阶段在中国公共事业项目管理中进一步推广PPP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应制订相应的对策。 公共事业管理组织,在国外多称为非盈利机构(简称NOP),即不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组织性、民间性、非盈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是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五大特征。而我国的社会公共事业组织在民间性这一特点上是不同于国外的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 发达国家在20世纪近百年的发展中,公共事业管理在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公共事业社会化进程的开始与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投融资额已经逐年上升,投融资渠道也加快了多元化步伐。《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规章,也是我国在公共事业社会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 一、项目PPP融资模式的组织形式及其代表性模型 (一)PPP融资模式的组织形式

项目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融资模式也可称为“公私合营”融资模式。它指的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它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它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有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也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等等。各合作方之间不可避免会产生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但是政府与私人企业一旦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各合作方的分歧就会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共同完成项目的既定目标。项目的PPP融资模式参与者在一般情况下包括,项目的直接主办人投资者,项目所在地政府,项目贷款银行,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或者项目设施的使用者,项目的建设承包公司,项目设备、能源、原材料供应者,项目融资、法律、税务顾问。图1标示了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及运作方式。图中所标出的粗线部分是PPP融资模式的前提,即在PPP方式下,首先要通过政府批准成立项目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项目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作为政府批准的特许权人进行投融资,并负责提供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履行对投资人的偿债义务。 (二)?PPP融资模式的典型模型

BT、BOT、BOO、BOOT、EPC、EPCM、PPP项目承包模式

BT、BOT、 BOO、 BOOT、EPC、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 BT、BOT、BOO、EPC、EPCM、PPP、FEED等。 “BT”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

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拥有一经营 ,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 - Own Operate - Transfer) 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转让 ,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 项目建成后 ,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该模式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EPC工程项目多集中在石油化工、制造业、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等领域。这些领域的工程项目具有以设计为主导、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EPCM”模式(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ion management)即指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的总承包模式。EPCM模式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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