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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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

关业务问题问答》的通知

青地税函〔2009〕47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4-17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

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均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百分之八十五(含)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八十五,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可以通知纳税人进行项目清算,在具体工作中应如何理解掌握?

答:该规定可用下列公示表示:

(已转让可售建筑面积+出租或自用可售建筑面积)÷总可售建筑面积≥85%。

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中所称的“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如何理解把握?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等建设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竣工验收:(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三、2008年底,全市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由每套120平方米上调至144平方米,在具体执行中应如何把握执行时间?

答: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居民购买住房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08〕63号)第五条规定,将我市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由120平方米调整到144平方米,自2008年11月15日起施行。各单位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2008年11月15日以后新开工的开发项目按新规定标准执行,对之前已开工的开发项目,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开工时间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四、《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进行开发或者进行部分开发后即转让的房地产,其扣除项目如何掌握?

答:下面按照是否进行实质性的土地整理、开发为标准,区分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即转让的,其扣除项目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

2、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税金,包括印花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了实质性的土地整理、开发,但未建造房屋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其扣除项目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

2、开发土地的成本;

3、加计开发土地成本的百分之二十;

4、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税金,包括印花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对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后,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完成后再转让房产的,其扣除项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答:对纳税人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然后投入资金继续建设,完成后再转让的允许加计扣除,其扣除项目如下:

(一)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的成本;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四)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加计取得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改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成本两项之和的百分之二十。

六、关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其土地成本如何进行确认?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此类情形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的执行日期为界限,分两种情况确认土地成本:

(一)2006年3月2日之后,在投资或联营环节,已对土地使用权投资确认收入,并对投资人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以征税价格作为被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据以扣除。

(二)2006年3月2日之前,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以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作为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据以扣除,投资或联营时形成的土地使用权溢价不得扣除。其中,对在2006年3月2日之前虽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但受让方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并已投入资金开始开发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扣除时,其提供的金融机构证明是指什么?未发生借

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贷款使用的借据(借款合同)、利息结算单据等,都可以作为金融机构证明对待。此类利息支出,凡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以按规定计算的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开发项目未发生利息支出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以按规定计算的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利息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采用按率扣除的方法,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进行计算扣除。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贷款或者核心企业贷款后,将资金统筹安排给集团内部其他企业使用,利息扣除的原则是什么?

答: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给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并且收取的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可以凭借入方出具的金融机构借款的证明和集团内部分配使用决定,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分摊利息费用,据实扣除。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开始预售,尚未交付但已经预收房款,并按规定已经计算缴纳了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部分营业税税金可否计入扣除?

答:这种情况多出现于通知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虽然缴纳的这部分营业税金及附加取得了合法扣除凭证,但由于该部分预售房产尚未最终完成销售,因而该部分可售面积的预售收入并未计入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中也不包括这部分面积的扣除项目,因而根据收入与扣除配比的原则,该部分面积所对应的已缴营业税税金不得计入本次清算扣除。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共配套设施等非可售建筑面积对外销售,其收入应视为转让收入吗?其扣除项目应当如何确认?

答:根据有关房地产法规,公共配套设施原则上不得对外销售,而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而其开发建设成本应当计入扣除。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共配套设施对外销售,其转让收入计入非普通住宅转让收入,扣除项目按《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确认。

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共配套设施等非可售建筑面积对外销售、转为自用,区分情况按《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共配套设施等非可售建筑面积转为自用,应当确认转让收入吗?其扣除项目应当如何确认?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或者公共配套设施等转为自用,其房地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因而不应确认转让收入。但是,对于该部分开发产品或者公共配套设施所应分担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不得计入扣除。

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车库或者停车位转让,其收入是否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

答: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据此,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上述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出售给购房人的,取得的收入并入非普通住房转让收入;附赠的车库、车位因未取得转让收入,按出售开发产品计算销售收入。

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将停车场所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转移给购房人的,向购房人取得的收入视同房地产转让收入,并入非普通住房转让收入;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计入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车库、车位一定期限租赁使用权合同,其取得的租赁收入,不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

十三、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清算项目的主体应如何确定?

答:企业(出地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联合其他单位(出资方)一同开发的,若双方约定,出地方不承担经营风险而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非货币资产,对出地方应当按照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算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并向出资方开具发票;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方,继续投资进行开发并建房出售的,以新建房作为开发项目,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中对出地方计算征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的价格,即作为出资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凭发票在其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据以扣除。

若出地方和出资方合作建房、约定建成后分配开发产品的,出地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为首次或者以后分配开发产品时应分出开发产品的市场公允价值加减其他补价计算确认;同时确认出资方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十四、以开发产品实行实物补偿方式进行拆迁安置的,其在视同销售时其转让收入应当如何定价?应当如何计入扣除?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开发产品实行实物补偿方式进行拆迁安置的,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开发产品视同销售,其价格按照货币补偿方式计算的补偿金价款加上向被拆迁人实际收取的价款后,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并向被拆迁人开具发票;按照货币补偿方式计算的补偿金价款,计入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扣除项目。

十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因移交给政府等有关部门获得的补偿应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从事拆迁安置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补偿以及财政补贴款项,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按揭保证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计入扣除项目。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处理。

十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对外捐赠的,应当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的,应视同销售,并按照《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销售收入。此外,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开发产品捐赠,不计销售收入,同时对于该部分开发产品所应分担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不得计入扣除。

十八、企业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是否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房地产,不征收原合并各方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合并后的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合并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派生方、新设方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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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 【标 签】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 【业务主题】个人所得税 【来 源】  1、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问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是否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即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优惠办法计算,其余收入合并缴税。 2、一部分单位在外地有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人的工资由青岛公司发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保险和公积金由办事处所在地缴纳,这部分人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时,社平工资是按照青岛标准还是办事处所在地标准? 答:单位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并从当地招人。这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当地,其住房情况以及保险水平应遵从当地标准。因此,计算这部分人的经济补偿金时,社平工资按照办事处所在地标准计算。 3、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劳动者获得的补偿金,比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执行。 4、个人当月取得工资和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低于减除费用标准,在计算一次性奖金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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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标 签】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核定征收 【颁布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青地税发﹝2010﹞105号 【发文日期】2010-06-13 【实施时间】2010-06-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提出的“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的原则和“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的规定,现对我市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收率调整如下: 1、将胶州市自五类区调入四类区。 2、即墨市、胶南市、胶州市四类区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税率调整为:普通住房上调至5%-6%,普通住房以外的住宅公寓上调至6%-7%,别墅、商业用房核定征税率仍执 行8%-10%。 3、莱西市、平度市五类区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税率调整为:普通住房上调至4%-5%,普通住房以外的住宅公寓上调至5%-6%,别墅、商业用房核定征税率仍执行6%-8%。 4、其他区市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税率仍执行《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地税发﹝2008﹞100号)的规定。 5、凡目前尚未作出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且依照青地税发﹝2008﹞10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需核定征收的开发项目,一律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分类核定征收率执行。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各

税收征管工作汇报

税收征管工作汇报 近几年来,XX市地税局在省局党组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三个服务”,认真实践“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圆满完成了各项地税工作任务,取得了两个文明双丰收: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全市累计组织地方税收8.13亿元,同比增收2.37亿元,增长41.1%,全年增幅列全省第一,一年内连跨6、7、8三个亿元大关,创下了XX地税成立以来的新记录。XX市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连续五年实现税务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记录。在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考评中,我局位列97个参评单位第二,列驻鹰条管单位第一。市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全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及管户情况 全市地税共有6个税源管理单位,下辖11个基层分局,3个办税服务厅,在城区实行集中征收,在景区、园区及农村分局设立了6个

办税服务点。08年,市局、贵溪市局办税服务厅被授予“五星级办税服务厅”、余江县局办税服务厅被授予“四星级办税服务厅”称号。全系统大专以上人数占干部总人数的96.1%,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数占干部总人数的93.2%,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占干部总人数的15.6%,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截止20XX年4月份,承担了11230户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08年平均管户按期申报率为98.83%,比上年增长3.09个百分点。08年完成税收8.13亿元,其中企业税收7.57亿元,占全部收入比重93%,个体税收0.55亿元, 占全部收入比重7%。 (二)收入完成情况。 20XX年,收入总量突破4亿元,达到4.1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4.3%,同比增长17.5%、增收0.62亿元。 20XX年,税收收入再上新台阶,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76亿元,同比增长38.1%,增收1.59亿元。 20XX年,入库税收8.13亿元,同比增长41.1%,增收2.37亿元。 (三)征管改革发展历程。

2020年地税局办公室1—9月份工作小结

2017年地税局办公室1—9月份工作总结 20**年以来,在局党委和市地税局局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市地税局办公室认真贯彻xxx市地税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及时、谨慎、准确、周到”的工作标准和“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办公室自身工作职能,团结协作,创新进取,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新突破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办公室自身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并努力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事务型向政务型转变,突破性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政务督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大了政务督查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阶段性重点工作、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1—9月份,共下发督查通报13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作为青岛市税务局唯一的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今年以来,我们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行业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和编目。将已经形成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归

档,编制了完备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并将软件与金宏办公自动化系统联接,实现了档案查询利用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顺利通过了档案管理省特级标准先进单位年度验收。三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从购置、分配、调拨、管理、外赠、处置、盘点各个环节都有帐、有卡、有物,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实行招标采购制度。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对车辆保险、办公楼物业管理、季度福利采购、汽车加油等进行了招标采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达到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讲求效益的目的。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为充分发挥信息调研工作在服务全局、为领导决策服务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问题性等有助于领导决策服务方面的信息调研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我局社会综合治税、涉外税收管理、采矿业征管、重点税源及重点行业税源变化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及时撰写提报了一批有价值、有深度的税收信息和调研文章,为领导了解情况、决策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依据。前期,针对平度市现实税源不足、组织收入工作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安排,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全市地方税源现状、税收结构、发展趋势进行了调研,向局领导提报了有数

地税分局2018税收征管工作要点

地税分局2018税收征管工作要点 分局2018税收征管工作要点一、深化税源分类管理,科学调整机构职能 按照“抓大评中定小”的思路和“规模+行业+区域,兼顾本地特色税源”的原则合理确定税源类别,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做实基础管理、做优纳税服务、做精风险管理、做专税务稽查”的目标,对现有税源管理机构进行优化。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机构设置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优化应以税源规模一级分类为基础,以行业次级分类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设置专业机构,重构业务流程,科学分工协作,整合人力资源,强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管理效能,促进税收遵从。 1、分局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强化日常监控 分局100万以上的企业占分局总收入的80%左右,应侧重重点税源的信息采集,设立信息采集专业人员,深入企业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流程、风险控制环节等;其次个性分析,在信息充分掌握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最后是税收趋势研判,重点税源发展态势影响税收整体的趋势变化,这是强调重点税源管理的现实基础,更是进行税收决策的依据。 2、科所重点税源科学化管理 分局机构设置按行政区域成立了五个税源管理科(所),在税源管理科(所)内可按照“行业+区域,兼顾本地特色”的原则,再设立若干个管理组,可以按照本区域内税收状况分重点税源管理,各科所重点税源收入应占总收入的60%以上。 3、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强化协税护税

零散税源主要表现为纳税人数量虽然多,但零散且变化频繁,税收征管成本高,税收遵从度弱。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宝政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发宝鸡市税收保障办法的通知》 下一步将加大和政府相关单位的联系,加强综合治税力度。各税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第三方反馈的信息对纳税人做到应收尽收。4、整合纳税服务机构职能。 根据分局征管改革方案,现对外的办税服务厅统一由各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成立为征收组。自去年以来,很多原由税源管理等部门承担的涉税申请事项已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因此按照“做优纳税服务”的目标,加强纳税服务机构职能和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划分税源管理部门“后台”和纳税服务部门“前台”职责。对变化的项目及时对“前台”人员进行培训。 二、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实行按事分岗管理按照机构设置和业务职责基本对等的思路,打破按区域“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各税源管理科、税务所业务可划分为基础管理、征收服务、风险管理三大类,结合三类业务所涉及的管理事项,实行按事分岗管理。 三、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税收征管改革的综合效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起跨层级、跨部门、跨专业化管理岗位间高效顺畅、协作紧密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税源日常管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而纳税评估是深化征管改革、实施风险应对的核心工作。 四、创新征管考核方式,构建新型征管质量评价体系 加快转变征管质量评价方式,不断完善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

2015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事迹材料

2015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事迹材料 她从一个师范专业大学生,一个纯粹的外行税盲,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坚忍,成长为全省地税系统公认的业务骨干;作为一名军嫂,一对双胞胎儿子的母亲,她以令人惊叹的毅力,在事业与家庭中寻求最佳平衡点......她,就是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张学睿。 勤奋+坚忍:她完成了从外行税盲到业务骨干的自我超越 1997年,张学睿从海南师范学院教育管理专业毕业后,恰逢海南财税分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学睿成为一名税务工作者、儋州地方税务局法规税政室办事员。 由于干的是和自己专业相去甚远的工作,刚刚上岗时,张学睿对征税体系和常识几乎一无所知。于是,她不分昼夜,恶补金融税收等知识,《中国税制》、《会计基础》等财税书籍,她看了许多遍,很快就对各项税收政策烂熟于胸。从1997年到2015年10年间,张学睿从儋州地税局法规税政室办事员,晋升为副股长、主任,成为公认的基层业务骨干。 2015年7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并于当年7月1 日正式运行。中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即审批事项集中、审批权力集中、审批人员集中。经过层层严格挑选,张学睿成为海南省地税局首批进驻中心人员,成为全省34个省直和中央驻琼部门派驻人员的一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张学睿是海南省地税局审批窗口唯一的受理工作人员。4年来,她坚持每天8点准时到岗,并保持出勤100%的记录。她工作细致、服务耐心。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次都是第一时间请示领导研究解决,从不压件、误件,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顺畅、高效。 4年来,她接受纳税人的咨询近8000多人次,平均每天接受纳税人的咨询20多人次;共受理企业冠名发票印制资格认定、延期缓缴税款等审批事项427件,按时办结率100%。张学睿深知,同一个问题,她也许已经回答过上千次,但对咨询的纳税人来说也许就是第一次,因此,对纳税人的咨询,她总是耐心解答。 执著+创新:她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税官的标杆 张学睿深知,自己是海南省地税局的形象代表、是一名共产党员的代表,更是海南省政府部门的代表。"优质、文明、热情、高效",是张学睿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一贯宗旨;"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及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是她的工作信条。 有一次,一家纳税企业申请印制冠名发票,受理的时间是11月24日,审批时限应至12月22日止。但企业如果在一个星期内不能把发票交到客户手中,就会失去一批大客户,企业经办人心急如焚,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地税窗口。张学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打电话多方请示协调,并联系主管部门为其出具了印制清单,第三天就接到印刷厂发票已印好的通知,纳税人对此感激万分。 精通业务、善于创新,是张学睿的强项。她根据窗口工作特点,整理出与窗口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把纳税人经常咨询和税收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装订成册。2015年,张学睿在深入行政审批工作调研基础上,撰写了《海南省地税系统行政许可和税收减免审批事项调研报告》,为全省地税行政许可和税收减免审批集中办理提供了参考决策。 此后,她又花了近两年时间,对全省地税系统26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和申请所需材料进行了汇总梳理并对外公布,彻底解决了地税系统多年来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底数不清,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不明等问题。 在张学睿的窗口,不用到处打听,无须找熟人,只要符合条件减免税的,上千万都会顺畅获批;不符合规定的,100元都不会批。时间长了,许多纳税人都打心眼里感激这位服务热情的女税官。

地税征管科关于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

地税征管科关于税收征管的调研报告 欠税,一个有关税收征管经久不衰的话题。欠税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有偿占有国家的资金,在征税人和纳税人眼中,欠税是个矛盾体。一方面,税务机关需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征管,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布的《欠税公告办法》、《中华人民 ___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滞纳金加收以及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的出台等等,都是为了清理欠税和遏制欠税比例的增长。另一方面,企业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不断的有新欠出现。国家为了有效地清理欠税,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花费较高的税收成本,但其结果却并不明显。 就我市而言,截止XX年10月份止,欠税大户(上200万元以上欠税的企业)就有12户(统计数据不含基层局未报及破产、走逃、失踪户),涵盖建安、房地产、工商业、餐饮等多个行业,欠税金额高达7830.64万元,约占全市年度任务15.8亿元的4.96%,其中陈欠税款为70%,建安、房地产业、工业占据欠税总额的75%。行业面广、时间长、数额巨大的欠税已成为遏制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的“瓶颈”,它干扰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影响了税收任务的完成。如何治理欠税,遏制欠税的增长,已成为我市当今乃至今后长时间内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笔者就自身从事的欠税公告工作出发,对我市欠税公告工作的征管现状及怎样加强后续管理进行浅谈。不当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一、欠税形成的基本原因 欠税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着税收任务的完成,它的形成有其客观因素,同时也不否认其主观原因的存在,产品积压,开工不足,销售不畅,效益下滑等主观原因都将导致企业欠缴国家税款。欠税的长期存在且趋势不减,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外部原因 (1)有一些国有老企业本身效益低下,银行贷款利息、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过多,历史包袱沉重,加之无新的财力注入,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缺乏活力、举步维艰。 (2)濒临破产企业,虽仍在正常经营,却因资金周转困难,长期拖欠税款,欠缴银行贷款和利息,欠交水、电费、拖欠职工工资,亏损增加,债务上升,难以为继,这是企业改革面临的课题,也是欠税形成的深层次原因。 (3)因为“三角债”的原因,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致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形成欠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 解答》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青地税函[2010]2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0.01.05 【实施日期】2010.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青地税函[2010]2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在企业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中,市局收到了各基层局、部分企业的来电、来函,询问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为此,市局将具有代表性及对今后征管工作有启示的问题加以整理,并根据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1、运输业代开发票的纳税人,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代开发票环节已经扣缴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退还多缴的税款?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规定“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代开发票货运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退税之前,因代开货物运输发票而缴纳的税款不予退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如何判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合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企业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相应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

地税局岗位职责

地税局岗位职责 一、门卫室岗位职责 1、负责看管监控设备,及时处理可疑情况,保持安全状态。 2、接待来访人员必须让其填写《XX市地方税局来访人员登记表》,得到被访人员同意后才能让其进入。 3、负责保管门卫室物品,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进入市局的外来车辆必须发放临时停车卡,车辆离开时必须收回停车卡后方可予以放行。 5、接听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需传达电话时必须及时传达或转接到位。 6、负责传达上级电话指示,依据上级指示调配机关工作人员处理事情。 7、严格审查搬出办公大楼物品,必须经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 8、保持门卫室整洁的工作环境。 9、认真做好出入口大门在规定时间内上锁与开锁工作。 10、处理各种突发性事故,熟悉机关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将意外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巡逻岗位职责 1、负责巡查办公大楼公共部分和大院,及时发现和处理各项不安全事故和隐患。

2、负责巡查办公大楼重要设施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认真做好市局大院的车辆管理,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保持大院四周道路畅通。 4、检查停放车辆是否做好防盗措施,如有未锁现象即时通知车主自行处理。 5、认真做好当天报纸分发工作。 6、每天晚上22:00点后核对停放市局大院的所有车辆,检查所有办公室大门锁是否锁好。 7、认真做好定时定点巡逻签到工作。 蒙阴县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全县地方税务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蒙阴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县地方税收、有关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问题按管理权限进行解释,处理税法和税收政策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诉讼

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今年税政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大力指导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现将税政法规科今年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税法培训、宣传辅导工作 1、1月31日,为使企业及时了解北屯建市后税率调整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科会同稽查局对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入驻园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培训授课,并了解入驻园区企业现状,倾听了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建议。 2、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水平,我科在局领导的直接协调下,于5月14日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邀请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的税务系统专业培训教师授课,对北屯市85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全局干部集中培训。使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操作,对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配合办公室开展好税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国税局业务科沟通联系,以纳税人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组织印制税法宣传专版中邮广告以报刊夹带方式分发给广大市民。

4、我科指定专人接待来电来人的政策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全面的政策解释,并对征管中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 (二)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对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确保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截止今年3月底,北屯辖区共有32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计划任务数的%。 (三)按照规定组织开展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科积极与区局联系安装配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系统,对办税大厅征收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截止5月31日共有64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完成了汇算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总结上报工作。 (四)向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有关税率政策调整的请示,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目前城建税已按7%、耕地占用税已按15元每平方米单位税额执行,配合局领导就北屯市、北屯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差异的问题与XX区地税局进行了协调。对北屯市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涉税文件严格依照税收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税收政策执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05.27 【实施日期】201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 行)》的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联合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27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企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上半年税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上半年税务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7-04-24一、上半年工作情况xx年上半年,xx地税局办公室结合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认真做好xx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xx地方税务局xx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xx地方税务局xx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xx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我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管理年”活动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我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xx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 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xx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

《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 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创新管理考核体系,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办法》、《岗位明星评选办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标准及程序。 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 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 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 从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方式及权限、督查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

最新-2019年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工作总结 精品

2019年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工 作总结 二○一四年XX县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在市地税局XX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工作要求,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主线,以“为民服务”为主责,坚持依法征税和廉洁从税两条生命线,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抓创新求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预计到本月底两税入库约一亿叁千万元。 (一)全面贯彻落实“两税”征管业务规程 今年以来,我科把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和《安徽省契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两税科多次召集业务人员共同学习“两税”新政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就“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拆迁安置房计税依据以及企业改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座谈交流,切实做到在日常征管中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两个规程为统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两税”申报、征收、减免退税管理,促进我县“两税”征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两税”征管的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工作穿于日常的征收工作之中 我科利用电视广播、站、地税内、税收宣传日、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和会议等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两税”宣传,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和支持“两税”的征管工作,为“两税”征管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有征对性地在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如县政府广场、房产公司售楼部,房管所和国土局服务大厅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以及“两税”的最新政策,对群众反映和咨询“两税”问题和政策,给予热情和满意的解答;并利用春训、全员业务考试的机会,给全体税干开展两税知识讲座;及时回复和解决市政府“”服务直通车XX县长热线转办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doc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 (2006年10月1日) 目录 一、关于十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期限的友情提醒 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的通告 三、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整车改装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 的批复 六、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办理税 务登记等事项的通告 七、青岛市市北国家税务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与《税务行 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关于十月份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期限的友情提醒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2006年10月份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期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17日,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款入库期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3日,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期限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表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要求,自2006年10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所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统一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和核定征收申报表(以下简称:新报表),旧报表同时停止使用,请您及时与当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领取使用新报表。同时,季度企业所得税远程申报系统也已修改,请您及时通过远程申报系统升级软件,重新下载企业信息,再于10月份进行季度申报。 另外,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帐征收纳税人)也将在2006年度申报时启用,其与旧报表相比变化很大,请您关注近期有关媒体的宣传及主管国税机关的培训通知,及时学习、掌握新报表的填报方法。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巾帼建功标兵事迹材料

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巾帼建功标兵事迹材 料 巾帼建功标兵事迹材料 XX,女,汉族, 198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XX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XX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XX年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证书,XX、XX、XX年三次荣获局先进工作者;XX、XX、XX年度连续三年荣获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多次参加局自办晚会演出并担任主持工作;担任局女税官形象大使。 注重学习自我加压 参加工作以来,XX同志一直非常注重学习,她认为干一行就要爱一行,专一行。同时,她也认为,地税局是一个业务部门,如果不懂税收业务,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地税人,是天大的笑话。因此,从一踏上税收这片沃土,她就对税收事业倾注了满腔的热情。她给自己选择的途径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几年来,她系统地学习了地税系统所用到的全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实际工作和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紧密结合,无论走到哪里,只要发现与税收征管有关的知识,她就立即把它抄录下来,正是由于她孜孜不倦的学习,XX年她在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基础知识考试中取得了好的

成绩,获得了表彰和奖励。她除了学习税收业务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努力,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和国家计算机三级证书。此外,她特别注意知识更新的学习,挤时间、抓时间学习,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政治修养和道德素质,认真深入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紧跟形势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党章,在思想上同上级安排部署保持一致,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她还特别注重加强廉洁学习,按时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自觉遵守廉政规定,真正做到廉字当头,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权力观和地位观,不断增强遵守廉政规定的自觉性,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时刻自警、自省、自律、自励,通过学习,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专业能力有了很大进步,很快成为了分局的业务骨干。 奉献青春无怨无悔 “组织上安排她在哪个岗位,她就在哪个岗位上闪光”,这是倪妍同志单位领导和同事对她的中肯评价,也是她踏实肯干、勤奋钻研的真实写照。 参加工作十年来,XX同志先后从事过办税服务大厅纳税申报工作、综合科文书工作、综合科出纳工作、综合科政务工作、党务工作、和纳税服务工作。工作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在困难面前,她没有退缩,没有被吓倒。她选择了

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征管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提纲 征管部分 一、征管基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户籍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大厅受理时是否随时办理,既然纳税人属于临时经营或未取得营业执照,是否需要纳税人出具房租合同或产权证明。 2、登记信息采集、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上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开业登记信息采集不完整、不准确。一是纳税人联系电话不完整,应把联系电话由非必录项改为必录项,同样问题的有总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的录入和投资方信息的录入;二是国标行业的录入不准确,例如纳税人主行业为营业税征管范围的,在录入国标行业时,“国标行业(主行业)”为本身所属行业还是国税所管行业; 3、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软件)的备案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 纳税人使用的财务软件不便于备案,由于纳税人使用的软件大体都是同样几类如用友、光碟等,建议财务软件不用备案,纳税人报备财务软件名称即可。 4、停复业登记办理、非正常户认定、重新税务登记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

一是纳税人月末最后一天办理停业时,由于省局提前提取了应申报数据,会发生重复扣款现象;二是纳税人复业解封存发票时,应点击[解封存]按钮,如果前台操作人员误点击“发放”按钮,需要省局修改。非正常户解除时,对已作流失的发票领购簿,未先行缴销处理,误点击“发放”按钮,同样需要省局修改处理,建议下放此权限;三是未达点户,由于平常不产生应申报信息只有年度汇总申报产生应申报信息,如果发现纳税人失踪后作非正常户认定,一旦纳税人重新恢复经营,由于无未申报信息相关违规处理信息,容易导致执法系统出现过错;DL四是小微企业为了享受国家补贴,长期零申报或不申报,也无法找到该企业法人,只有转为非正常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GP五是重新税务登记办理后,系统自动恢复了纳税人的机内信息,包括主管税务官员信息,管理局并不知道是否办理重新登记,建议完善软件,需要补录的信息跟新办户一样空着。 5、企业及其他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在注销程序、缴销发票、清算税款等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办税大厅、税源管理单位)一是工作流程未明确规定企业注销清算的范围、具体要求、方法等,对于经营期较长的企业,比如三年以上,是否需要从开始经营之日到终止日把账全部查一遍,建议明确清算期间;二是注销报告是否要求必须列明所有发票使用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三是大部份企业在注销时均需要向税务机关就财产处置等事项进行清算申报,到目前为止仍无清算申报表,造成管理环节不能及时进行注销处理;四是由于需要纳税人重新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申报,影响纳税服务质量,部份纳税人不来申报造成其信息长期挂在机内无法处理,影响管理质量。DL五是对清算注销是否必须由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请予明

地税局办公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平凡的足迹执着的追求 ****同志是****市地方税务局里一名普通的地税干部,她参加工作十多年来,曾收过乡税,管过个体,当过发票管理员,大厅开票员。 2005年伊始,她又在****市地税稽查办公室工作至今。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都和千千万万个税务干部一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对工作的热忱和对美好理想的追求。因为她始终坚持相信这一点:再平凡的人,也都是社会的主人翁,再平凡的工作,都是自己为社会作出的应有的奉献。 服务纳税人象家人一样温暖 稽查局综合审理股既是稽查局综合办公室,又是稽查案件审理股。搞好后勤服务,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除了要搞好文稿起草、会议记录、资料整理、来访接待、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之外,还要负责对所有的稽查案件进行审理。事情繁杂又具体,琐碎而缠人。说实话,要把办公室这个工作搞好,除了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还真得有一定的文化功底和业务技能。 办公室管着单位印章,在全****市重点工程纳入稽查局管理期间,整个****市的所有重点工程都必须到稽查局进行申报缴纳税收,所以重点工程所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必须到她这里加盖“****市重点工程税收专用章”才能到甲方结取工程款项,而整个****市的重点工程范围广,牵涉的层面广,前来盖申报的、缴税的、盖章的纷繁复杂,光是接待工作量就非常世大,但她从没有一句怨言,为此,她不知耽误了多少个星期六和星期天,有时,很多工程乙方都是外地人,别人

大老远的从外地赶来,又时逢下班或休息,****同志对这非常理解,即使家务非常忙,也当即放下手中的活儿,马上赶到单位为他们办理申报及盖章事宜。从不因为自己休息而找出理由加以推委。有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带女儿去公园玩,一个从****赶来的纳税人急着要在重点工程建安发票上盖章好赶回去接款,得知****去****了,纳税人准备失望而归了,可谁知****立即从****坐车赶回。这位纳税人把事情办完后非要接****和她女儿吃饭以表谢意,被****婉言谢绝了,纳税人后来专门打电话给稽查局的领导,不住地称赞我们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说我们的同志对待纳税人就象对待自己家人一样温暖。 服务单位同事象蜜蜂一样勤劳 ****同志刚到办公室心里还真有些忐忑,但是她想到:办公室是稽查局的枢纽部位,既要上谋下导,又要联络左右,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局性的工作进展。作为办公室的主要成员,应该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做则已,做则要象枕木那样,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载,象螺丝钉那样,紧紧地铆在地税事业的轨道上。 其实,在办公室工作,可不仅仅是在纸上写写画画,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单位里哪个股室的电脑出故障了,系统中毒了,哪个打印机卡纸了,哪个办公室门打不开了,钥匙拧断了,电话不响了,别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请办公室来帮忙解决。所以这几年来,她不仅加强了自己对税收和财会专业技能的学习,还强迫自己加强对电脑知识,诸如Windows操作系统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与应用,以及Internet和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的学习,并熟练地加以掌握,同时还

青岛地方税务局网上电子申报系统

青岛地方税务局网上电子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系统是运用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技术,由纳税人利用计算机以拨号或专线等方式连接全球互联网(Internet)办理纳税申报、涉税事务等税收业务,税务机关据此征收并扣缴税款的综合信息处理系统。网上报税系统的运用进一步强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在税收业务中的依托作用,更好地贯彻了方便纳税人,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的办税宗旨,同时为税务部门撤并办税机构,进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且本系统作为实际应用是税务机关实现“政府上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远程申报系统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报税工作效率,加强税企之间信息沟通。申报流程:连接互联网:利用ADSL 宽带(一线通)、普通宽带、电话拨号连接等上网方式连接互联网(Internet)。打开网站:启动浏览器IE(Internet Explorer),即双击电脑桌面上的图标。然后在打开的新页面上方地址栏中输入远程申报网站网址:敲击“回车”键后,通过网络就可以连接到青岛地税网上办税综合业务平台的登录页面。- 5 - 登录网站:在综合业务平台左侧“网上报税”栏目中填写用户相应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到报税主页面,进行报表填写。填写申报表:登录进入本系统后,在屏幕左侧会动态显示“本月应申报税种”、“尚未提交的报表”“待办事务”、“其他税费申报”等申报栏。在“本月应申报税种”栏中,用户可以看到当月应该申报的税种报表,用户直接点击其中所列的报表名称即可进行申报表填写,完成填写的报表会自动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目中消失,并且出现在“尚未提交的报表”栏目中;在“待办事务”、“其他税费申报”等栏目中分别包括用户需要办理的涉税事务信息和其它税费报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6 - 具体操作方法(以营业税为例):1、单击主页面中左侧的“本月应申报报表”中“营业税” 的税种名称,在右侧就会出现此税种的报表。进入后,开始录入数据。2、选择您需要申报的“计税项目”,接着依此填写“本期项目收入”等数据。当用户的“计税项目”多于填写页面中的数目时(页面中默认有三个计税项目),单击“增加一行”,在新增加的行中继续录入数据。 3、当所有数据填写完毕后,单击“保存”按钮,系统将根据用户填写的数据自动计算出税金,这时画面上出现“税收通用缴款书”代表您的报表已保存成功。注:其它报表的填写流程与此类同,这里不再详述,具体操作可参看网站中“使用指南”版块里的相关说明。提交或删除已填写报表:填写完所有报表数据后,点击主页面左侧动态信息栏中的“尚未提交的报表”栏目中显示的报表名称,进入到提交页面。在此用户可以看到已经填写保存完毕,但还尚未进行提交申报的报表。查验报表是否正确,通过点击明细栏中的“查看”链接,可以清楚察看所填写报表的具体信息,如日期、类型、金额等。如果您在提交数据之前发现所填写的报表有误,请先在错误的报表前面的小方框中单击鼠标打上“√”标记,然后点击“删除选中的数据”按钮,将错误报表删除,并重新填写。如果报表正确,请先在前面打上“√”标记,然后点击“提交- 7 - 选中的数据”,将报表从网上提交给地税局。然后进入到“数据查询”中查询您的报表是否提交成功。提交完报表1 分钟后在“数据查询”中的“税票信息查询”查询银行扣款反馈信息,如果提示转账成功便可到开户行领取税票。注:如果您所申报的报表是零申报,需进入到“数据查询” 中查询您的申报是否成功即可,无需查询税票信息。查询申报数据:查询报表请点击主页面导航栏中的“数据查询”,打开数据查询界面。在“按申报的月份查询”中选择所要查询的月份,再单击“申报数据查询”按钮,系统将会显示用户设定的此月份申报的报表结果,包括未提交和提交成功的报表。注:如果用户要查询当月报表内容时,无需修改日期直接点击“申报数据查询”即可。查询划款信息:查询税票转账信息与查询报表操作基本相同,请先点击主页面导航栏中的“数据查询”,打开数据查询界面。在“按申报的月份查询”中选择所要查询的月份,单击“税票信息查询” 按钮,系统将会显示用户设定的月份中报表的税票转账信息。注:零申报的税、费没有税票信息;如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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