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律师实务[1]

外资并购律师实务[1]
外资并购律师实务[1]

外资并购律师实务

操作指引

(草案)

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和WTO业务委员会

2007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的编制目的

第二条在使用本指引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章外资并购概念与范围

第三条外资并购的概念

第四条外资并购的范围

第三章外资并购结构设计

第五条并购项目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的因素

第六条收购方与出售方

第七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第八条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

第九条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第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转让限制

第十二条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协议收购与竞价收购

第十四条税收政策

第十五条资产评估

第十六条政府监管

第四章外资并购流程管理

第十七条外资并购流程图

第十八条意向书、独家谈判协议、保密协议

第十九条尽职调查

第二十条进行谈判、制定策略

第二十一条制作文件并签署

第二十二条审批

第二十三条交割

第五章外资并购文本制作

第二十四条并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二十五条陈述

第二十六条保证

第二十七条交割前保证事项

第二十八条先决条件

第二十九条补偿保证

第六章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三十条外资并购上市公司

第三十一条风险提示

第三十二条并购各方的内部审批

第三十三条合同版本

第三十四条律师的保密义务

第三十五条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时应注意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的编制目的

本指引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和WTO专业委员会编制。编制本指引旨在为正在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外资并购业务的律师在程序和实体上提供一个基本的工作思路和参考意见。

外资并购的特性决定了交易主体一方是涉外主体,而另一方是国内主体。由于观念、文化、法律、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外资并购的全过程可能是一个双方在多方面不断碰撞和妥协的一个过程。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毋庸置疑,西方法律在并购方面具有更多的成熟经验,在外资并购领域也更加具有优势,这导致了目前国内流行的外资并购流程和文本制作都沿袭了英美法的一些做法。本指引也是基于目前流行的做法而编制的,包括并购流程和并购协议文本的主要条款等,目的是使得参与外资并购的律师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促进交易的达成。

第二条在使用本指引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使用本指引时必须注意下列问题:

A.本指引仅仅是律师从事外资并购业务的一份参考资料,不能指望通过本

指引解决并购中的全部问题。事实上,本指引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外资

并购的全部流程和条款。

B.本指引主要从并购方的律师的角度出发而编写。如果读者是目标公司或

被收购方的律师,本指引的部分内容就不直接适用,但是可以从中了解

并购方律师的考虑要点,相信也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C.除非特别指明,本指引中所指的目标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并购股份有

限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程序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要复杂得多,以至于

不可能在本指引允许的篇幅中完成说明。因此本指引不直接适用于并购

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

D.由于外资并购的协议文本通常由并购方,即外方主导,因此在法律概念

上会有一些在中国法上没有规定,但也不禁止的英美法概念。在本指引

中就使用了一些这样的概念。

E.本指引根据指引编制日之前公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策性文件

等的相关规定编制。由于中国的外资政策目前尚处于多变期,读者应注

意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的更新和变化,

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参考适用本指引。

F.编写本指引的委员已尽其努力,追求给阅读本指引的读者和律师尽可能

完整和准确的指引。但参加本指引编写的各位委员及其他编写者、参加

编写的各位委员和作者所在的各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和

WTO业务委员会及浙江省律师协会并不保证本指引的完整性、准确性及

适用性,亦无意引导外资并购的操作者依赖或按本指引的思路进行操

作。本指引的阅读者在处理外资并购时应根据外资并购的个案,量体裁

衣,自行酌定外资并购的模式、条件和条款等。

G.本指引不应视为法律意见。阅读者应咨询擅长于外资并购事务的专业律

师,征询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外资并购概念与范围

第三条外资并购的概念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外资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实务中以下几种情况亦视为外资并购,亦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A.香港、澳门、台湾的投资者对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并购或资产并

购;

B.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的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特殊目

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

第四条外资并购的范围

本条款所指的外资并购的范围是指我国法律允许的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的形式,并购我国企业的范围,即合法的目标企业的范围。根据第二条所分析的外资并购概念,外资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一般需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A. 目标企业必须具有中国法人的资格。目标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财产,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因此,诸如合伙企业、公司的代表处或分公司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就不能成为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

B. 目标企业必须是非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外国跨国公司等。总而言之,外商投资企业就是对资金来源中含有外国成分者的企业统称,此种企业均被《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排除在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范围之外。因此,关于此类企业之间或者此类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并购则应适用诸如《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公司法》等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章外资并购结构设计

第五条外资并购项目总体结构设计应考虑的因素

外资并购项目总结结构设计须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代表的是收购方还是出售方;(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产业种类;(3)采用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方式;(4)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5)是否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6)并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限制;(7)支付方式;(8)采用协议收购还是竞价收购方式;(9)税收政策;(10)资产评估;(11)政府监管等。

第六条收购方与出售方

作为并购律师,在介入并购项目之前,必须对其所参与的并购项目的主体,即收购方与出售方具备基本的了解和认识。通常,这种了解与认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买卖双方是谁;(2)双方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3)此前是否存在交易关系;(4)各方目标是什么;(5)交易实体的性质;(6)交易项目的性质;(7)其他因素。

具体到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与中国出售方交易的双方,通常对并购项目会有不同甚至对立的认识与期望,比如外国投资者通常:(1)希望获得更多的保护,例如更多的保证条款;(2)希望信息完全披露并希望作更详细的尽职调查;(3)希望非运营性资产与收购资产分离;(4)希望对购买价款保留尾款,以便于在出售方违反保证条款使获得;(5)担心债务、责任问题;(6)希望以协议价格(不是第三方评估)以反映风险或由国际评估公司使用现金流贴现分析法得出的评估结果;(7)希望获得更多的管理权利(董事会成员等)。

而中国出售方通常:(1)不想作出太多的保证;(2)担心在收购前对商业秘密的披露和保密问题;(3)希望在收购后保证对其员工的聘用;(4)希望尽快收到收购款;(5)希望基于评估结果取得公平的价格。

第七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具体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运输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分销服务业、教育服务业等还存在一定的限制政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项目规定了“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或者“中方相对控股”等若干中情况。限于合资、合作,是指仅允许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中方控股,是指中方投资者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比例之和为51%及以上;中方相对控股,是指中方投资者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比例之和大于任何一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

由于外资并购的结果将导致设立或者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要求并购活动应当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一样符合我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对此,进行股权并购时要特别注意,不仅要看目标公司的产业性质,还要看目标公司对外投资公司的产业性质,并结合控股比例的要求进行并购操作。

第八条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

作为并购律师,在选择并购方式时,需要对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各自所具备

的特点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通常,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

A. 两者的主体和客体差异。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B. 两者的负债风险差异。股权收购方式下,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资产并购设置了公告和通知程序,要求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C. 两者在税收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请参见本章第3.10条。

D. 第三方的同意与批准要求的差异。根据我国《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守制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资产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抵押权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租赁权人等。对于这些财产的转让,必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值得提出的是,某些重大合同可能涉及控制性条款,而这些条款可能要求股权或资产的出让须取得该合同当事人的同意。

E. 相关证照转让后果的差异。在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通常无法直接获得或者目标公司的资质、牌照。而在股权收购当中,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能够自然取得目标公司的原有证照。

第九条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由于收购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所涉及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存在相当大的差

异,并购律师在正式介入并购项目前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是要判断被收购的客体涉及的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对于收购上市公司,需要关注的问题包括并购方式的选择、并购流程、信息的披露与公告、股东会的批准等。而对于收购非上市公司,更多地应关注公司章程对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的规定,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鉴于本指引主要针对非上市公司并购总体结构设计与流程管理,而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并购的结构设计与流程管理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并购律师在这以问题上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第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在外资并购涉及国有资产时,通常会涉及更多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在本指引第3.12与3.13分别会提到国有资产的评估与审批,此处不再累述。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给外国投资者的程序在《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中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交易方式上,虽然《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中已规定,改组方应当优先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外国投资者及转让价格,但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实施之前,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一般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而通过公开征集、竞价转让方式的例子很少。

此外,国企改制的上述新规定还明确规定了在国有产权转让程序中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也是以往的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法规中所未曾明确规定的。

第十一条转让限制

作为并购律师,在外资并购项目中需要特别注意目标资产或股权存在的转让限制。转让限制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法律规定的转让限制与合同约定的转让限制。

法律规定的转让限制通过包括产业政策限制,反垄断政策限制,在资产转让方式下存在于资产上的抵押担保等限制,在股权转让方式下来自于其他股东的限制(须取得其他所有股东的书面同意),等等。合同约定上的法律限制通常存在于出售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出售方在一定条件下未经该第三方同意不得处分资产或转让股权。

对于上述限制,有些限制是可以通过对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定的,比如产业政策方面的限制;有些是通过尽职调查即可发现,例如资产或股权上存在的第三方的权利;而对于合同约定方面的限制,假设出售方没有披露,则收购方律师是很难发现其中的限制,而这种未披露可能对交易产生一定的法律影响,甚至可能是决定性的影响。对于这种限制,一方面,并购律师应该要求出售方最大程度披露其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重大合同,另外一方面应在在并购合同中的承诺与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条款作出相应的规定,以防止收购方因此可能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条支付方式

外资并购中,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便是外资并购的资金来源,即可以用什么样的资产在中国境内进行并购。普遍意义上说来,《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作为对价的支付手段,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外国投资者以其拥有处置权的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按照本规定第四章办理”(即按照关于“股权并购”的规定办理)。外资并购中,由于并购对象、并购主体的不同,支付手段会出现一定的差异。

如果并购的对象是国有企业,根据《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应当以境外汇入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

价款或出资。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用在中国境内投资获得的人民币净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此外,《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允许了“债转股”这一出资或对价支付形式。

如果并购的对象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则根据《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应当以自由兑换货币支付转让价款。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商,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后,也可用投资所得人民币利润支付。”根据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的解释,外商投资企业要收购法人股和国有股,也应该遵守此文的要求。由此可见,无论是境外投资者、投资性公司还是境内的三资企业,收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只能用现金形式支付,其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自由兑换的货币;二是投资所得的人民币利润。

外国投资者通过其境内设立的三资企业进行并购,其收购资金有些不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并没有明确应当用什么资金进行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用各种法律明确准许的资产形式对被并购企业进行增资;如果属于股权受让,则可以用股权买卖双方所能接受的各种合法资产形式,包括股权或债权等;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净利润投资,无须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其所投资的企业,如无“向中西部地区投资,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之情况,被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限:《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中对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限亦作了同样的规定。但后出台的两份国企改制新规定则对此有不同规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特别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的

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协议收购与竞价收购

从形式上说,非上市企业间的并购方式主要包括协议收购与竞价收购等方式。

在资产持有人仅出售部分股权时,通常会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其目的是从投资者手中获得业务资金并在一定的层面上进行业务合作。协议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与目标企业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共同协议,据以实现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转移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的程序既可由买方发起,亦可由卖方发起。协议收购的结构与实际情况密切相关,取决于所接触的买家的数量和买卖双方的关系。

这里的竞价收购主要是指拍卖的方式。在资产持有人希望完全退出时,通常会采用完全拍卖方式。其目的是通过拍卖造成的竞争关系,使得出售资产的价格最大化。在使用拍卖的方法时,出售方与可能有兴趣的所有潜在战略和财务买家进行接触。

第十四条税收政策

为了规范外资并购重组业务的税收征管,国家税务监管机构相继颁布实行了一系列的税务管理规范。从税务管理角度,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两种并购方式下所涉及的税务政策会有不同。

资产并购方式下,对于出售方,有形动产交易涉及增值税、消费税管理等;

不动产、无形资产交易涉及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费)管理。对于收购方来讲,在选择以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为并购主体的情况下,主要涉及并购资产计价纳税务管理;外国机构投资者再转让并购资产的流转税纳税义务和预提所得税纳税义务;外国个人投资者再转让并购资产的流转税纳税义务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以及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应税凭证(如货物买卖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股权并购方式下,对于出售方来讲,通常情况下,转让各类所有者权益,均不发生流转税纳税义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自2003年起,对不动产资本化后的股权转让不再征收营业税。依中国税法具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地位的出售方,应就转让所有者权益所得和债转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所有者权益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应税凭证应缴纳印花税。对于收购方来讲,在并购主体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情况下,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资产评估

在企业并购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企业并购的交易双方很可能对同一项资产的估价有很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在企业并购交易中,对资产价值的评估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资产评估是交易双方共同的需求,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协商作价的基础。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在国家有关规定中已经得到了体现。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应当以

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也就是说交易之前应该对于要交易的股权或者资产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然后以此价格为基础确定实际价格,而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则取决于并购当事人各方协商确定或认可。对于国有资产的价格确定问题,《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指出应当依据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以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过多涉及。

就《审批程序而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虽然规定了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不准以明显的低价转让,但在提交审批文件时,除了涉及国有资产需要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文件外,对于转让不涉及国有资产的,该规定并没有要求提交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政府监管

并购监管主要体现在政府审批与反垄断审查两方面。

由于外资并购交易的法律结果是设立一个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我国目前的外资企业法律,仍然需要完成手续颇多的审批手续。《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指明了一些审批机关,例如外经贸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外汇部门、海关部门等。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根据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不同特点,分别规定了两种情况下向外资企业批准部门和工商登记部门报送的文件,还规定了某些审批程序的具体审批时限。对于股权并购,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须提交“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者被并购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这个文件。而对于资产并购,由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新设,因此对应的提交境内企业产权持有人或者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就可以了。此外,不管是哪种外资并购,还需要提交关于被并购境内企业的职工安置计划。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审查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有关主管机关对外国投资者境内重大并购要求的是申报及审查,对外国投资者境外重大并购要求的申报及审查以及反垄断审查的豁免。相对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24条第2款,上述两个条文无疑更加具体:对适用标准、提交报告人、国内利害关系主体的请求权、审查部门等都作了规定。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研究制订《反垄断法》,其中将包括全面的反垄断审查制度。《反垄断法》的出台将为反垄断审查机制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

第四章外资并购流程管理

第十七条外资并购流程图

虽然每个并购项目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独特的流程,有些并购甚至在几个小时之内就成交了,但是,并购律师应当对并购的流程有一个完整和全面的了解。外资并购流程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第十八条意向书、独家谈判协议、保密协议

并购双方经过初步接触后,就会签订并购意向书。意向书主要是为后面的并购活动提供一个合作框架,以保证后续活动的顺利开展。并购意向书主要有以下条款:(1)并购标的条款;(2)保密条款;(3)提供资料与信息条款;(4)费用分摊条款;(5)对价条款;(6)进度安排条款;(7)排他协商条款;(8)终止条款等。

意向书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按买卖双方的实际需要而定。因此,律师需要注意在意向书中规定意向书本身具有何种法律约束力。通常认为,意向书一般不具法律效力,违反意向书所承担的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但意向书保密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参与谈判的人员都要恪守商业机密,以保证即使并购不

成功,并购方的意图不会过早地被外界知道,目标公司的利益也能得到维护。

独家谈判协议主要约定没有取得对方同意,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公开或者私下进行并购谈判,否则视为该方违约,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保证并购当事人的信息安全,买卖双方最先签署的文件往往是保密协议,实务上为方便起见,买卖双方在签订意向书时,往往再重申该条款。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A. 受约束对象:除了买方外,还包括买方的并购顾问;

B. 例外情况:在法律要求披露的情况下,保密义务方不受保密义务约束;

C. 返还或销毁:如并购交易终止,买方负有返还或销毁卖方提供的资料的义

务。

对于意向书、独家谈判协议与保密协议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订立;意向书亦可以包含独家谈判协议与保密协议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独家谈判协议与保密协议就成为了意向书的独家谈判条款和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又称审慎性调查。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是十分重要的,其目的是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发现潜在的责任与风险。从而为并购方案的制定与修改、合同的制作、并购价格的调整等提供依据。作为出售方律师而言,首先也要对并购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从资信情况、支付能力和经营实力等角度对并购方的行为能力先作个确认,确认其有无交易资格。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于2006年9月8日起施行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次提出要作尽职调查,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

构担任顾问。

通常,尽职调查的种类可分为法律、财务与专业性的调查,其分别由律师、会计师与有关专家完成。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并购主体、重大合同、贷款与担保、相关证照、资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劳动事宜、环保事宜、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保险等。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作为收购方律师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目标公司已经获得相应的许可、批准和登记;确认法律文件是否完整;确定是否存在须征得第三方同意的事项;确定是否有特殊的合同义务;确定合同权利是否得到法律保护;确定潜在的法律责任;就尽职调查的范围与收购方的法律顾问磋商;协助出售方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在向收购方交付前审查相关文件;就向收购方提供的文件作出记录;等等。

鉴于大部分供调查的文件材料都是由目标公司提供的,而目标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文件的可能性。并购律师应对其提供文件中的最关键问题进行再次核实,例如,其合法主体性应到工商局核实,其房产权属应到房管局核实等等。

法律尽职调查的完成后,并购律师要给收购方制作一份真实的、可靠的尽职调查报告,不能有任何虚假和水分,要将风险充分地向收购方予以揭示,即使收购方可能因此而放弃收购。

第二十条进行谈判、制定策略

在尽职调查有了初步的结论之后,并购当事人进入谈判回合。并购当事人根据调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开始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判。这个回合是由一轮又一轮的谈判组成的。这个过程中并购当事人的相互了解会进一步加深,知己知彼的境界在逐渐提升,各自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会逐步的显现出来。

并购策略是买卖双方的路线图。买卖双方在尽职调查、谈判中形成的一致意

律师实务第一次作业讲评

律师事务作业1 期末综合练习题-律师实务文书 请同学参考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要求完成下列文书练习 一、代写民事诉状 要求:(1)格式正确;(2)特定事项齐全;(3)文字简炼;(4)无错别字;(5)标点符号无误;(6)定性准确;(7)说理清楚、充分;(8)引用法律准确;(9)诉讼请求合法有据;(10)应考人员不得署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说明:特定事项未给明的,可以合理虚拟或以×××代替。 1990年1月2日上午时,甲市大地公司汽车司机陈某将公司的小汽车一辆停放在甲市新兴酒店内指定的停车场。陈锁好车门后,拟提水擦车做好出车准备。此时,正在该酒店大厅门前值班的接待员武某向陈索要车门钥匙,欲车内听录音机,陈未允。武尾随陈后再三恳求,并保证只听录音绝不开车。陈便将车门钥匙交给武某,然后离开去打水。武进入车内,打开录音机后,又将汽车发动起来。车开动后,武把握方向不稳,将车撞到酒店营业厅前的水泥柱上。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该轿车损坏程度为:(1)前保险杠断裂;(2)散热器损坏;(3)冷凝器已无法使用;(4)前桥断裂后移。经查,大地公司(车主)尚未向保险公司交纳本年度应为该车支付的保险费。为修复该车损坏部件,大地公司共支付修理费5600元(有单证为据);因汽车损坏不能使用,大地公司支付了出租汽车费1600元。此外,司机陈某因汽车损坏,减少奖金收入150元。 请根据以上事实,为大地公司代书诉状。 二、代书执行申请书 要求:①格式正确,特定事项齐全。②说理清楚,文字简炼。③引用法律准确。④无错别字,标点符号无误。 1991年10月,乙乡原告田某以不当得利诉甲镇被告尤某。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1991年12月20日以(91)民字第100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尤某返还原告田某不当得利76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当天,原被告收到判决书后均表示不上诉。至1992年1月30日,原告田某仍未收到被告尤某应返还的7600元。 原告田某系乙乡某商店营业员,男,40岁。被告尤某系甲镇经营水产品的个体户,男,35岁。据原告介绍,被告尤某每天自行收购鲜鱼等水产品约300斤,销售额1000元左右。根据以上事实,请你为田某代书执行申请书。 三、代书民事上诉状 要求:①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②诉讼请求明确、合法;上诉理由正确、充分;③文字通顺简炼,无明显语法错误及错别字;④应考人员不得署名,否则本卷不得分。 说明:特定事项未给明的,可以合理虚拟或以×××代替。 1990年5月,甲省A公司与乙省B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B公司卖给A公司洗衣粉40吨,每吨单价880元,7月30日以前交货付款,交货地点在A公司所在地火车站。 7月15日,B公司将货运抵本地火车站,恰遇铁路被洪水冲坏,货运中断,B公司即将货运回保管。同时电告A公司。同年8月10日,线路修通,货运恢复。B公司立即启运。8月18日运抵收货方火车站。 8月19日B公司通知A公司验货并付款。A公司以此时已过合同履行期限为由拒绝收货。经双方多次洽谈,A公司提出,若要收货,价格必须减半。B公司拒绝降价,双方始终未达成协议。为不被铁路部门罚款,B公司租用民房一间,将货暂存保管,同时继续与A公司交涉。

18秋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二(随机)

------------------------------------------------------------------------------------------------------------------------------ (单选题) 1: 不属于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的是 A: 申请合议庭中某审判员回避 B: 审阅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的材料 C: 调查核实证据 D: 做好出庭准备,撰写辩护材料 正确答案: (单选题) 2: 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其查阅案件材料的范围是 A: 法院所有的卷宗材料 B: 所承办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 C: 所承办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及相关案件的材料 D: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法院所有的卷宗材料 正确答案: (单选题) 3: 王某具有以下哪种情况,不得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A: 自学考试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B: 19岁 C: 曾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6个月 D: 因事故被工厂记大过1次 正确答案: (单选题) 4: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 A: 律师见证书 B: 律师意见书 C: 委托代理合同 D: 授权委托书 正确答案: (单选题) 5: 以下不符合律师的特征的是 A: 律师是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发给律师执业证书、准予执业的法律专业人员 B: 律师是国家公务人员 C: 律师是应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及人民法院的指定而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D: 律师的职责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 (单选题) 6: 辩护律师调查时的人员 A: 只能为2人 B: 一般不得少于2人 C: 可以为1人,但应出示有关证明 D: 不得超过2人 正确答案: (单选题) 7: 有权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机关是 A: 法律援助机构 B: 人民法院 C: 律师事务所主任 D: 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一(随机)-0018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一(随机)-0018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为 A: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B:自法院审理案件之日起 C:自被侦查机关讯问或第一次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随时 答案:D 张某当选为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3年,在此期间,张律师依法A: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B:可以从事律师业务 C:只能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D:可以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但不得以律师身份 答案:B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代理律师依法享有 A:起诉权 B:反诉权 C:请求调解权 D:举证质证权 答案:D 某公司总经理陈董找到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请王律师代其打官司。这种情况下,王律师应如何处理? A:可以不通过律师事务所直接受理 B:应先由律师事务所收案再指派王律师代理诉讼 C:王律师事先收案再补办手续

D:王律师经法院批准可以直接代理案件 答案:B 李律师作为被告人张某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张某隐瞒了本案的重要事实。依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李律师应该怎么办?A:拒绝辩护 B:继续按张某的要求进行辩护 C:要求张某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D:请求法庭对张某训诫 答案:A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的限制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B:律师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地区申请执业 C: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D: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答案:B 我国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及市区的市的律师协会的方式是 A:法律规定必须参加 B:批准加入 C:选举加入 D:自愿加入 答案:A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性质的界定是 A:自由职业者

2014律师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律师实务》作业一 第一章——第六章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律师法 答:律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律师法仅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的律师法;广义的律师法不仅指律师法,还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的单行法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以及地方国家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律师工作的法规、规章等。 2、律师 答: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3、律师执业证书 答:律师执业证书,是律师执业的有效证件,是有关部门核定律师身份的依据。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我国律师具有以下职能( A B D)。 A、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B、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C、维护公检法机关的严肃性 D、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2、律师法的调整对象是 A B C D。 A、调整律师、律师执业机构、行业组织与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 B、确定律师、律师执业机构、行业组织与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 C、调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D、调整律师在业务活动中与有关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的关系 3、律师法学的任务是A B C D。 A、研究律师法的立法宗旨和具体规定 B、研究律师制度的历史沿革 C、研究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程序和技巧 D、研究律师法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4、1789年,A明确规定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地位。 A、美国《司法条例》 B、英国《人身保护法》 C、法国《雅各宾法》 D、日本《代言人规则》 5、我国第一部律师法,于A 通过。 A、1996年5月 B、1997年1月

律师实务作业参考答案

律师实务作业答案2 单选题: 1.以下哪一条不是我国律师学的特征:( C )C.律师学是一门实践性的法学学科 2.在古罗马帝国,想要取得律师资格,以下四个条件哪项是不正确的?(D )D.必须是贵族 3.最后一次修订律师法的内容比较多,以下不是新修订内容的是:( B )B.进一步提高了律师的社会地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审议通过的时间是:(A )A.1996年5月15日 5.1 98 0年8月26日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我国律师性质是(A )A.国家法律工作者6.我国《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这款法条突出了律师的哪项权利?( B )B.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7.1995年6月17日,吉林省通化市抚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松民在某县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代理时,因对所代理案件提出与办案人员不一致的意见,由此发生争议。在争吵中,张律师被该院办案人员打得鼻青脸肿,并被该院以妨碍公务为名拘留15天。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律师的哪项权利?( A )A.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不受侵犯 8.1980年8月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哪项条例?(C )C.《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 9.律师制度作为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阶级性,而律师作为特定律师制度内的从业人员,从根本上说,它必然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这段话突出的是律师的一项什么基本概念?( D )D.律师的阶级属性 10.下面的情形,律师有权拒绝辩护的是:( C )C.当事人隐瞒了大量的事实证据 11.依照法律法规与律师执业规范、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一定行为的限制或者禁止性规定指的是:( B )B.律师的义务 12.律师不得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应当参加、完成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业务学习及考核,认真履行律师协会就律师执业纠纷做出的裁决等等,以上提到的是律师在哪方面的执业纪律?( B )B.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执业纪律 13.以下几点,不属于律师的业务素质的是:(C ) C.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4.律师的谈判技巧包括倾听技巧、发问技巧、应答技巧、引诱技巧和(C )C.让步技巧 15.我国执业律师的种类包括:(C )C.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 16.我国律师法对律师的执业活动作了限制性规定,目的在于保证律师公正执业及实现对律师的有效管理,这些限制不包括(D )D.律师不能为同一诉讼中利益的双方担任代理人 17.每个律师应当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支持正当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时要热情、真诚、积极、主动,不敷衍,不轻易拒绝。以上的话反映的是律师的那项职业道德?( D )D.律师应当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18.律师执业纪律主要分为(D )个大的方面D.4个 19.律师执业纪律的概念是:(B ) B.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 20.下列关于律师执业原则的描述,错误的一项是:(D )D.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21.一般来说,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B )B.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2.第一次国家司法统一考试的时间是:(A)A.2002年 23.1996年10月6日,全国律协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并于( B )施行B.1997年1月1日 24.律师不得拒绝或怠慢于履行指派承担的法律援助义务,这句话属于律师的哪一类执业纪律(A)A.律师在其工作机构的纪律 25.律师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合作。这句话属于律师的哪一类执业纪律(D)D.同行之间关系的纪律 26.以下不是我国《律师法》中规定的可以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 C )C.合作律师事务所27.律师协会在我国起步的标志是:(A) A.1986年7月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 28.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 B )B.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29.请问以下事件哪件不适用法律援助制度:(C )C.在市区中飙车引发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 30.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承担的最普通的法律责任是(C )C.律师的行政责任 31.以下各点,不是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原因的是:(D )D.律师事务所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

南大网院 律师实务第1次作业

作业名称律师实务第1次作业出卷人SA 作业总分100通过分数60 起止时间 学员姓名学员成绩76 标准题总分100标准题得分76 题号:1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某单位的林某无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自居,并以“律师”的名义承办了一些非诉讼的法律事务,获取一定报酬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对林某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应由下列哪个部门予以处罚? ?A、由人民法院追究其民事责任 ?B、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C、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D、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 学员答案:b 说明: 本题得分:2 题号:2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下列哪一项律所管理制度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律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实施的情况? ?A、年度考核制度 ?B、投诉查处制度 ?C、收案制度 ?D、档案管理制度

说明: 本题得分:2 题号:3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在()年,我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由此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便一直沿用下来。 ?A、1983年 ?B、1984年 ?C、1985年 ?D、1986年 学员答案:b 说明: 本题得分:2 题号:4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律师应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符合一定标准的法律服务,这一标准不包括: ?A、法律服务的数量 ?B、法律服务的时间 ?C、法律服务的质量 ?D、法律服务必须达成目标

律师实务第次作业

第1题](单选题)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时,应当对()发问,对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 辩论 A.被告人 B.原告人 C.被告人和原告人 D.对方代理律师 [第4题](单选题)公诉案件自()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立案侦察 B.送达起诉书 C.移送审查起诉 D.起诉到法院 [第6题](单选题)我国有资格充当辩护人的公民除律师以外,还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 A.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B.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C.人民调解员 D.公务员 [第10题](单选题)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进行辩解、反驳,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A.侦察、起诉机关的控诉 B.法院的审判

C.受害人的指控 D.受害人、证人、鉴定人的陈述 [第13题](多选题)根据聘请方的性质不同进行分类,()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一种类型。 A.企业法律顾问 B.政府法律顾问 C.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 D.领导干部和名人的法律顾问 [第21题](判断题)律师开展资信调查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资金能 A.正确 B.错误 [第22题](判断题)人民法院应当用通知书通知辩护律师到庭执行职务,不得使用传票传唤律师。 A.正确 B.错误 [第24题](判断题)开庭时,律师应当注意法庭是否向被告人交代清楚被告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如果没有交代清楚,或被告人不明白, A.正确 B.错误 [第25题](判断题)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有两类: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A.正确 B.错误

律师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律师执业证(A)注册一次。 A.每年度B.每二年 C.每三年D.每五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C)通过。 A.1995年1月15日B.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5月15日D.1996年10月15日 3、《律师法》明确规定,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是(A) A.社团法人B.事业法人 C.机关法人D.企业法人 4、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了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表示为(A)。 A.慈善事业——个人权利——国家福利 B.个人权利——国家福利——慈善事业 C.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国家福利——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5、下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 A.劳动争议仲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B.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原则 C.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合同法》和《劳动法》 D.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决制 6、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享有(A)。 A.上诉权B.反诉权 C.和解权D.起诉权 7、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执业律师(C)人以上。 A.20 B.3 C.10 D.5 8、下列有关律师执业制度说法正确的是(D)。 A.律师最多只能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B.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兼任执业律师 C.曾担任法院的律师,从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执业律师 D.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B)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A.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B.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 C.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日D.人民法院受案审判之日 10、下列有关律师会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B.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C.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持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等证件 D.律师会见被告人,人民法院应派员在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要求赔偿时,可通过(ABCD )等途径获得救济。 A.直接向律师索赔B.向律师事务所索赔 C.向律师协会申诉D.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BC )。 A.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B.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

律师实务第一次作业标准答案

作业名 称律师实务第1次作业 作业总 分 100 起止时 间 2020-9-21至2020-10-30 23:59:00 通过分 数60 标准题 总分 100 题号:1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下列哪一项律所管理制度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律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实施的情况? ?A、年度考核制度 ?B、投诉查处制度 ?C、收案制度 ?D、档案管理制度 标准答案:d 说明: 题号:2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我国《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A、一方当事人、本人 ?B、一方当事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C、双方当事人、本人 ?D、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标准答案:d 说明: 题号:3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在()年,我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由此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便一直沿用下来。 ?A、1983年 ?B、1984年 ?C、1985年 ?D、1986年 标准答案:b 说明: 题号:4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年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 ?A、2003、8 ?B、2004、9 ?C、2005、10 ?D、2006、11 标准答案:b 说明: 题号:5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应当向其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A、县(市)区 ?B、乡 ?C、市级 ?D、省级 标准答案:a 说明:

律师实务第次作业

1题]( 单选题)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岀席法庭时,应当对 ()发问,对法庭上岀示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 亠、亠 辩 A. 被告人 B. 原告人 C. 被告人和原告人 D. 对方代理律师 [第4题](单选题)公诉案件自()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 立案侦察 B. 送达起诉书 D.起诉到法院 [第6题](单选题)我国有资格充当辩护人的公民除律师以外,还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 A.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B.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C. 人民调解员 D. 公务员 [第10题](单选题)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 )进行辩解、反驳,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岀其无罪、 罪轻或者减轻 B. 法院的审判 A.侦察、起诉机关的控诉 C.移送审查起诉

C.受害人的指控 D.受害人、证人、鉴定人的陈述 [第13题](多选题)根据聘请方的性质不同进行分类,()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一种类型。 A.企业法律顾问 B.政府法律顾问 C.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 D.领导干部和名人的法律顾问 [第21题](判断题)律师开展资信调查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实施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资金能 A.正确 B.错误 [第22题](判断题)人民法院应当用通知书通知辩护律师到庭执行职务,不得使用传票传唤律师。 A.正确 B.错误 [第24题](判断题)开庭时,律师应当注意法庭是否向被告人交代清楚被告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如果没有交代清楚,或被告人不明白, A.正确 B.错误 [第25题](判断题)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有两类: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V A.正确 B.错误

律师实务第二套作业答案

·第1题](单选题)()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A. 古希腊的保护人制度 B. 古罗马的保护人制度 C. 中国古代的保护人制度 D. 法国近代的保护人制度 [第2题](单选题)()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的开始 A. 1906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B. 1912年《律师暂行章程》 C. 1927年《律师章程》 D. 1935年《律师法》 [第3题](单选题)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是() A. 1957年《律师暂行条例(草案)》 B. 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 C. 1996年《律师法》 D. 2007年《律师法》 [第4题](单选题)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表述了我国律师性质的是()。 A. 国家法律工作者 B.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C. 国家事业编制人员 D. 国家公务员 [第5题](单选题)

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A. 一 B. 二 C. 三 D. 五 [第6题](单选题)()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实施的最严厉的处罚 A. 没收违法所得 B. 停止执业 C. 取消律师资格 D. 吊销执业证书 [第7题](单选题)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 A. 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B. 政治素质和雄辩能力 C. 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D. 法学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8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由()通过的。 A. 司法部 B. 国务院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13题](多选题)我国律师的任务有() A.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C. 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D. 维护政府的权威 [第14题](多选题)我国律师有相应的隶属义务,必须() A. 通过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受业务 B. 加入律师协会 C. 参加有关公益活动 D. 开展法制宣传

律师实务第1次作业

律师实务第1次作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作业名称律师实务第1次作业 作业总 分 100 起止时 间 2019-4-12至2019-5-9 23:59:00 通过分数60 标准题 总分 100 题号:1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级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 A、20、10 B、 15、10 C、 20、15 D、 10、15 标准答案:a 说明: 题号:2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下列哪一项律所管理制度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律师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实施的情况? A、年度考核制度 B、投诉查处制度 C、收案制度 D、档案管理制度 标准答案:d 说明: 题号:3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律师业务主要来自当事人的委托,不是基于国家权力,这表明律师具有以下哪一特征: A、专业性 B、服务性 C、受托性 D、公正性 标准答案:c 说明: 题号:4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15世纪中期,英国为培养律师人才,先后在伦敦设立的四大律师学院不包括: A、林肯律师学院 B、格雷律师学院 C、内殿律师学院 D、外殿律师学院 标准答案:d 说明: 题号:5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2 下列对于律师执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理解错误的是:

20春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单元作业二答案99316

(单选题)1: 我国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及市区的市的律师协会的方式是 A: 法律规定必须参加 B: 批准加入 C: 选举加入 D: 自愿加入 正确答案: A (单选题)2: 在诉讼活动中,如果律师代理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案, A: 无须委托人特别授权 B: 只须委托人口头授权即可 C: 只有与委托人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法庭调解 D: 须取得人民法院的同意 正确答案: C (单选题)3: 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其查阅案件材料的范围是 A: 法院所有的卷宗材料 B: 所承办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 C: 所承办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及相关案件的材料 D: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法院所有的卷宗材料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4: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代理进行下列何种行为时,无须当事人的特别授权? A: 上诉 B: 撤诉 C: 反诉 D: 辩论 正确答案: D (单选题)5: 关于律师执业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律师执业是在行使国家权力 B: 律师执业不是在行使国家权力 C: 律师执业是在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下,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D: B和C 正确答案: D (单选题)6: 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查阅案卷时,应当 A: 只查阅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 B: 既查阅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也注意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 C: 一并查阅合议庭评议记录和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 D: 只核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问题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7: 在一起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没有告知被告人进行最后陈

《律师实务》作业答案1103

《律师实务》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律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所 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律师资格:是指国家确认的、准予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是公民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身份,是律师执业 的前提和基础。 3、律师: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4、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通过律师应用其法律知识禾服务技能,为当事人提供社会法律服务的律师执业机构。 5、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是由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 行业管理。 一、简答题: 1、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2、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三)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四)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3、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年度工作总结;(2)完成业务培训的说明;(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报告;(4)律师协会出具的履行章程规定义务的证明。 4、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何种情况下有权吊销律师的执业证书?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有权吊销律师的执业证书:(1)泄露国家机密的;(2)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3)提供明知其为虚假的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论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二、案例分析: 陈某夺取摩托车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题中陈某因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而被两名加害人报复砍伤,在逃跑的过程中迫不得已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夺用丁的摩托车逃走,虽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较大的合法利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陈某将工具箱内的3000元据为已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题中陈某在逃到安全的地方,擅自将摩托车尾部的工具箱撬开,将工具箱内的3000元现金和定期存单据为已有,因而构成盗窃罪。但是,注意盗窃的金额并不包括定期存单20000元,因为虽然陈某将存单据为已有可是陈某并不能实际占有20000元。 陈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将20000元取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伪造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和诈骗罪属于牵连犯,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对陈某只定为诈骗罪。 陈某将摩托车故意推下山崖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严重情节的行为。题中陈某故意将丁的摩托车推下山崖致其毁损的因而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 作业二 三、名词解释: 1、律师实务:律师实务是指律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在社会 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进行的执业活动。 2、非诉讼业务: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是已经发生纠纷,但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律师提供法律帮

律师实务形考作业1

律师实务第一次形考作业(第1-6章) 题目1 我国公民只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当年就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符合基本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应该颁发律师执业证。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 题干 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 选择一项: a. 法学知识和实践能力 b. 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c. 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d. 政治素质和雄辩能力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题目3 正确 题干 我国对律师的惩戒由《律师法》明确规定,具体的惩戒种类有:()。 选择一项: a. 警告、严重警告、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b. 警告、记过、记大过、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c. 警告、记过、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 d. 警告、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警告、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题目4

题干 律师的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类型的()。 选择一项: a. 缔约过失责任 b. 违约责任 c. 公平责任 d. 侵权责任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违约责任 题目5 题干 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择一项: a. 三 b. 二 c. 五 d. 一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二 题目6 题干 在我国,对于未满()岁的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选择一项: a. 20 b. 16 c. 18 d. 22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18 题目7 题干

()是律师的工作权利之一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拒绝辩护、代理权 b. 阅卷权 c. 调查取证权 d. 出席法庭和参加诉讼的权利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调查取证权, 阅卷权, 出席法庭和参加诉讼的权利, 拒绝辩护、代理权 题目8 题干 律师办案中的阅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仲裁阅卷 b. 刑事诉讼阅卷 c. 行政诉讼阅卷 d. 民事诉讼阅卷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刑事诉讼阅卷, 民事诉讼阅卷, 行政诉讼阅卷, 仲裁阅卷 题目9 题干 ()罪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触及的罪名。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伪证 b. 行贿 c. 泄露国家秘密 d. 侵犯商业 反馈 你的回答部分正确 您已经做对了 2 个。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泄露国家秘密, 行贿, 侵犯商业, 伪证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三(随机)-0026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三(随机)-0026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应当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委托人签订 A:律师见证书 B:律师意见书 C:委托代理合同 D:授权委托书 答案:C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律师是 A:司法工作人员 B:行政执法人员 C: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D: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答案:D 王律师在承办一个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事依法应如何处理? A:由王律师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B:由王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 C:由王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王律师追偿 D:由王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王律师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C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的限制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B:律师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地区申请执业

C: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D: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答案:B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代理进行下列何种行为时,无须当事人的特别授权? A:上诉 B:撤诉 C:反诉 D:辩论 答案:D 王某具有以下哪种情况,不得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A:自学考试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B:19岁 C:曾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6个月 D:因事故被工厂记大过1次 答案:C 下列选项中,律师有权拒绝代理的情况为 A: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就委托事项存在争议 B: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C:委托人隐瞒本案重要事实 D:委托事项重大、复杂 答案:C 律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而不是诉讼主体,是由于律师与当事人的A:诉讼权利不同 B:诉讼义务不同

2020年电大律师实务科目试题及答案

电大【律师实务】科目试题及参考答案 第1次作业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律师具有的特点有__专业性、__服务性_ _、_受托性__、_公正性__. 2、律师制度的起源,能够追溯到_古希腊___和__古罗马时期_,那时在诉讼中曾出现过__辩护士_、__保证人 ,由此逐步发展为律师. 3、专职律师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4、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有3 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职业经历的律师. 5、律师素质的内容包含_政治素质_、__业务素质_、__心理素质_、作风素质_. 6、19 9月,北洋政府先后制定_【律师暂行章程】、_【律师登陆暂行章程】、_【律师惩戒会暂行章程】_、_【律师甄别章程】_,并颁布实施,成为了中国正式进行律师立法的起点和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建立的标志.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

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律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机 构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律师素质:是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并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4、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律师组织形式之一.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中国律师的职能 答:中国律师的职能是: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维护法律正的确施; [3]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师法的调整对象 答:律师法的调整对象是: [1]确定律师、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性质和权利义务等. [2]调整律师、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行业组织和律师管理机关之间

律师实务第次作业

律师实务第次作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第1题](单选题)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时,应当对()发问,对法庭上出他证据发表代理意见,在辩论阶段同对方当事人及代 A.被告人 B.原告人 C.被告人和原告人 D.对方代理律师 [第4题](单选题)公诉案件自()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立案侦察 B.送达起诉书 C.移送审查起诉 D.起诉到法院 [第6题](单选题)我国有资格充当辩护人的公民除律师以外,还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 )不得担任辩护人。? A.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B.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C.人民调解员 D.公务员 [第10题](单选题)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进行辩解、反驳,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合法权益的一项权利。? A.侦察、起诉机关的控诉 B.法院的审判 C.受害人的指控 D.受害人、证人、鉴定人的陈述 [第13题](多选题)根据聘请方的性质不同进行分类,()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一种类型。? A.企业法律顾问 B.政府法律顾问

C.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 D.领导干部和名人的法律顾问 [第21题](判断题)律师开展资信调查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个企业、经济组织或能力和商业信誉的调查活动。 A.正确 B.错误 [第22题](判断题)人民法院应当用通知书通知辩护律师到庭执行职务,不得使用传票传唤律 A.正确 B.错误 [第24题](判断题)开庭时,律师应当注意法庭是否向被告人交代清楚被告人应享有的诉讼权白,应建议法庭补充交代和予以解释。 A.正确 B.错误 [第25题](判断题)民事诉讼中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有两类:一般授权和特 A.正确 B.错误 [第26题](判断题)辩护职能要求辩护律师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只能实施辩护行为,不得实施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等。 A.正确 B.错误 [第27题](判断题)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A.正确 B.错误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三(随机)-0005

东财《律师法与律师实务》在线作业三(随机)-0005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的限制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B:律师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地区申请执业 C: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D: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答案:B 律师的代理权基于 A: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B:被代理人的授权 C: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定 D:法律的直接规定 答案:B 张某当选为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3年,在此期间,张律师依法A:不得从事律师业务 B:可以从事律师业务 C:只能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D:可以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但不得以律师身份 答案:B 王律师在承办一个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事依法应如何处理? A:由王律师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B:由王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 C:由王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王律师追偿

D:由王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王律师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C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性质的界定是 A:自由职业者 B:国家工作人员 C:依法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 D: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答案:D 以下哪一种行为违反了律师管理规定? A: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接受其投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控告材料并转送有关机关 B:某律师事务所为开拓业务,在全国十个城市申请开设了分所 C:某律师事务所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业务时,凡客户以现金交纳代理费的,只出具本所内部收据不开发票 D:某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的资金,并约定将存款利息作为律师费 答案:C 在一起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没有告知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此时被告的辩护律师李某应当立即 A:拒绝继续辩护 B:退出法庭,并向律师事务所主任反映情况 C:申请审判长回避 D:提醒审判长注意,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应得到保障 答案:D

律师实务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律师实务》作业一辅导 一、名词解释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律师执业原则-–指法律规定的,贯穿于律师的执业活动整个过程,指导律师实现律师任务的基本准则。 3.律师的法律责任—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4.刑事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诉控,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5.民事诉讼律师代理――指律师接受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当事人等进行一定的,民事诉讼行为。 6.行政侵权赔偿—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权而造成损害,由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填空题 1.古罗马的(保护人)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2.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3.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4.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6.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7.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8.辩护词的结构一般包括(前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 9.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自诉人)、(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三、简答题 1.简述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答:律师在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 (1)、查阅案卷权(2)、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有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4)、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5),获取本案各种法律文书副本的权利(6)、代行上诉权 2.简述律师法规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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