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俸禄制度

摘要:俸禄制度是官吏制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上起战国秦汉,下至清末,2000多年以来,历代王朝对其不断改革与完善。探索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的官员俸禄制度,了解俸禄制度的诞生、演变与发展,对现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俸禄制度封建统治启示

中国俸禄制度源远流长,其诞生、演变和发展对于维护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造就和培养封建统治人才,起过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俸禄制度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的官僚制度的派生物,受封建政治制度本质属性影响,俸禄制度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弊端。“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为现实社会服务。

一、俸禄制度的建立

我国俸禄制度的建立始自西周。商代虽然国家体制已经形成,官吏阶层也已产生,但是那时“牛羊土地财产均为氏族所公有,所谓帝王亦是氏族部落的族长,所以在这时候,虽有政府财政活动,但是尚无俸禄之制”。西周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的封建国家,土地实行国有。国家按诸侯贵族官爵的高低划定大小不等的土地作为他们的食邑或领地,各级官吏就是以各自土地上的收入作为禄食,不由财政另行开支俸禄。这便是历史上所说的“分田定禄”制度,也就是中国俸禄制度的起源。

战国时代,各国实行俸禄改革,废除世代世袭的世卿世禄制,转为“尊贤尚功”、“见功而与赏”,按军功计酬,按等级分爵,有军功者封官授爵,按官品爵位取禄,并以租税收入用之分配。从此,官俸支出开始成为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项目。此后,虽然因朝代的更替和经济的发展,历代支付官吏俸禄的形式有所不同,或以谷栗、或以布匹、或以土地、或以金属货币、或以纸币、或以实物与货币兼用,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政府对其官吏为国家服务而支付的物质报酬。

二、中国古代俸禄制度的演变

这一问题可以概略划分为官吏分等级给予俸禄的准则和俸禄发放物的变化两个方面来叙述。

(一)官吏划分等级发给俸禄的准则

就不同历史时段的特征而言,官吏划分等级发给俸禄的准则,大体经历了秩石制和品级制两大阶段。秩石制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秦汉成为定制,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前后推行约千年。战国素有“百石之官”、“千石之吏”;西汉成帝时,从中二千石至比百石,共在18个秩别;若加上高于中二千石的丞相、太尉和低于比百石的斗食佐吏,西汉秩石大约有20个等级;东汉初年,从三公到佐史,共有17个秩别。总之,秦汉时期,官吏以秩石分等次为“定制”,在官吏中共约有18个左右的秩阶。三国时曹魏官分九品,但与秩石并行,官品与秩石的双轨制,历两晋南朝不改。

秦汉时官吏以秩石分等次和魏晋南朝时秩石、官品双制并轨,与职官体制相对稳定和重大变革有关。秦汉时期,职官体制有所变化,从一个层面上看,丞相制向三公制的发展,尤其是东汉中叶以后三公九卿权力削弱,“事归台阁”,但是,作为尚书台的官员(包括令、仆)仍然“文属”九卿之末的少府。从另一个层面上看,代表朝廷监察郡县的部刺史权力扩大,但州牧、刺史,作为郡县之上的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军事长官,到东汉末年才正式完成。这些变化,大体上还只是皇帝集权制加强的具体措施,仍然没有从法制的意义上改变职官的总体体制。

尚书令仆和侍中、侍郎从少府中分离出来,并且形成尚书、门下、中书三台者,与曹魏职官九品制几乎同步推行。三公虽成虚荣,九卿职权衰落,可是这一官僚系统仍然存在,其原已具备的高等级秩石依旧保留,而三省六曹(或五曹、七曹)等实际执掌决策、政务等关键部门的重要官僚,多源出自少府,其相对卑下的秩品不可能遽行废止。新颁行职官九品等级制,既要反映职事的轻重繁简,又要照顾原职的等级关系;加上官僚机构中决策、政务、事务系列正处于调整完善的过程之中,机构、权限在不断增减、调整;而官分九品又无法包容秩石制时的18个左右的等级。因此,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得不并行秩石、官品制。从而出现同品之中,秩石不一,同一秩石而分入不同官品以及职官给俸禄不依官品,仍从秩石和按官品而不按秩石占田荫客等错综复杂的矛盾现象。

“官品制”发端于曹魏,至北魏太和末年颁布《后职员令》,官分九品,品别正从,行“一代之别制”,即按九品18等,抛弃秩石制而以官品定俸禄。此制,历北齐至隋、唐统一,推行于全国,一直沿袭至清末。

自隋唐至清末的千余年间,基本上实行以官品品级发给俸禄的“品级制”。品级制的实施,以北宋颁布《嘉祐禄令》为界,又可区分为前后两期。隋唐以来,以本官(主要指职事官)品级颁发俸禄,有时另给虚衔加官以示尊荣;但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强化,由皇帝差遣某官以“使”名执行某项任务,初为临时差遣,事毕复本官职任,在“使”任期并不改变以本官给俸的规定。唐中叶后,这种“使职差遣”日渐增多,任职时间益长,出现了“官与职分”、“名与实殊”的情况,北宋嘉祐年间定禄制,改变只依本官官品给俸禄的“寄禄制”,代之以主要依据本官,部分依据差遣职务定俸禄的“综合”给禄制。从而,一方面强化了官、职、差遣三者的分离,形成“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指文学职名,类似前代的加官)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洽内外之事”的局面,而洽内外之事的“使职差遣”,至明朝演化成为“知府”、“知州”、“知县”之类的正式官职。另一方面,这种“综合”给禄制,部分解决了“名与实殊”的矛盾,使官员的本官与职务之间在经济利益上接近起来,有利于发挥“使职差遣”官员“洽内外之事”的积极性。

(二)俸禄发放物的变化

在中国古代的官员俸禄制度中,官员的俸禄主要有土地、实物、钱币等形式。商周时期,

公卿大夫都有自己的封地采邑,将封地内的经济收入扣除应上缴天子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实际俸禄。因此,商周时主要是以土地作为俸禄的支付形式,即封地的大小就是俸禄多寡的标准。而春秋末年至隋唐之际,主要以实物作为官员俸禄的支付形式,其中又以粮食作为实物支付的重要种类。唐代以后一直到明清时期,则主要以货币发放给朝廷官员作为俸禄支付形式。

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阶和俸禄均以“衡”的单位“石”来表示。到了汉代逐渐将官阶与俸禄分成两种方法表示,官秩(秩为官员等级标准,禄为官员的报酬)以“石”表示,如万石、二千石等;官俸则用“量”的单位“斛”来计算,如最高秩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等。

汉代官俸虽以“量”为单位,但俸禄形式并非都是实物,尤其是在粮食运输困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下,出现了将谷粮折算为钱币发放的形式。实际上西汉时大多以钱币支付,而东汉则是半钱半谷,除常俸外官员还有衣物的供给,酒肉果品的赏赐以及医疗待遇等。

魏晋时期群雄割据,民生凋敝,俸禄混乱。曹魏时俸禄以布帛和米、麦等实物支付。西晋时官俸按春秋两季发放,支付形式有米、绢、绵、钱、菜田、杂役等。为了优待官员,从西晋开始实行占田制,官吏按品占田,一品五十顷,以五顷为差等降,至九品十顷,此制直到明朝始废。北魏初期百官无俸,贪污成风,自北魏太和末年至隋初,俸禄仍给谷帛,属于实物俸禄制。

在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隋代官员的俸禄分京官、外官两种支付标准。京官按品级,外官按州、郡、县的等级计户食禄。除俸禄外还有职分田,以品为差,由一顷至五顷不等。

唐代俸禄分岁禄、月俸、职分田三种,以实物、货币、土地形式支付。岁禄就是禄米,依品级按年发给;月俸则是对官员的补贴,包括食物、庶仆、杂用等多项,每月以钱支付;职分田是朝廷给官员的土地,本人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其租税按份收益,凡调任或离职则要交还。另外还有永业田,自正一品六十顷至五品五顷不等,子孙可袭用。

至于宋代则因货币的广泛流通,俸禄多以钱币计算。百官除正俸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料、纸笔、差费、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各种补贴,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而元代官员俸禄以实物和货币两种形式支付,地方官俸禄中无实物部分,但却享有职田收入,作为俸禄的补贴。

到了明代则实行折色俸禄制,即以米为单位折算成钞、钱、布、银发给百官,并以货币为主。而清代官员俸禄是银米兼支,但以银为主。京官有俸银、禄米,外官有养廉银。三、中国俸禄制度的启示

古代官员俸禄所体现的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封建等级制。高官厚禄,低官薄俸,官员之间最大的收入差距往往是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西汉九卿(相当于今天正部级干部)的俸禄与

九卿之吏(相当于今天机关里的办事员)相比,相差66倍。隋朝的官俸,最高与最低也相差18倍。唐朝开元年间一品官的月俸为九品官的16倍。宋代文散官中最高与最低者每月的官俸相差17倍。明代正一品官的岁俸钞是从九品官的10倍。清代官员的俸银不同时期变化较大,以顺治年间汉官中文官的岁俸银为例,正一品官是从九品官的11倍。所以,有人认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几次工资改革,部级干部的工资与办事员相比,差距逐渐缩小到3倍半,是受历史上平均主义分配思想的影响,这种看法是不确切的。

适当的俸禄水平是官员廉政的必要条件。从我国历史上的情况看,只有少数几个朝代或时期官员的俸禄是相对偏高的,如西汉、宋代和清雍正年间,大多数朝代或时期,官员的俸禄从总体上讲是不高甚至是偏低的。元朝后期官吏极为腐败,其中原因很多,而俸禄微薄则是一个重要方面。有识之士对此曾作过精辟议论。顾炎武说:“忠信重禄,所以劝士;无养廉之具,而责人之廉,万万不能。”康有为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求人则无气,久贫则无耻。”正因如此,才会出现“外官生财有道”的现象。封建社会各级官员除了领取国家的俸禄外,都能有自己的收入渠道。贪官污吏通过盘剥百姓,中饱私囊。同时,地方官为求得升迁,往往向京中权贵行贿。京官俸禄微薄,也乐得接受外官的馈赠,由此恶性循环,官场风气日益败坏。因此,在解决官员俸禄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堵塞为官者的“灰色收入”。但严格管理下的低俸制并不能防止官吏的腐败,只有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适当地提高官员的俸禄,即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才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俸禄制度的历史,官吏的贪污腐败始终是一大顽症,与封建社会制度相伴相生,封建社会的士大夫们也不愿意找到根治这一顽症的良药。吏治的腐败是封建政治制度腐朽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导致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此,我们需以史为鉴。

参考文献

《中国俸禄制度史》黄惠贤陈锋

《中国历史上俸禄制度研究及启示》王军

《俸禄厚薄与吏治清浊_中国俸禄制度史_给我们的启示》张俊超

《清朝俸禄制度改革及启示》山西忻州师范学院

《中国历史上“俸禄制度”的演变》魏都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 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 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 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圭寸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 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 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E、征课原则:量岀以制入。”两税法提岀,国家根据财政支岀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岀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我国封建时代,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人们对皇帝、官长以及尊亲长辈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来或写出来,而要用别的字代替,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空字或缺笔),以示尊敬,这就是所谓的避讳。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学者对中国避讳历史进行了专门研究,出版有《中国古代避讳史》等著作。 据说,避讳之习起源于周朝。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了解一下我国历史上相沿上千年的避讳习俗,对于了解现代汉语中一些词语的来历,很有帮助,还可以知道古代为了避讳是怎么样把本来很清楚的语言搞得乱七八糟的。 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讳,忌也。”(《说文解字》)封建时代等级森严,为了体现下对上、卑对尊的恭敬,严格划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区别,避讳便应运而生,并在统治者的提倡、推动下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历经上千年有增无减,成为封建时代体现等级名分、维系礼教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在位的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要避讳,称之为“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称“官讳”,亦称“宪讳”。“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成语所反映的,就是避官讳。 三是圣贤,称“圣讳”,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称“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避母名也。 (二)避讳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中国古代史常识: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史常识:古代官吏选拔制度演变选拔官吏,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统治机器的正常运转,因此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 我国古代选拔官吏制度大约开始于周朝。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争霸图强,纷纷打破原来官爵世袭的制度,按照“选贤任能”“论功赏爵”原则来选拔官吏。汉代在选拔官吏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已经形成明确的选拔官吏制度,即“察举征召”制度。所谓“察举”,是丞相、列侯、刺史等推举的人才经过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所谓“征召”,就是朝廷征召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人才,由皇帝召见,确有才能,即授予官职。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推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其办法是:州、郡、县的中正官负责考察本籍士人,评定出品级,供吏部选官参考。所谓“九品”,是根据德才和门第,将士人分成九个等级,从一品至九品。由于中正官全由士族控制,则形成评定士人品级重门第、不重视真才实学的情况,九品中正制成了士族地主垄断选举的工具。 隋唐时期,科举考试的出现为庶族地主进入仕途提供了条件。但此时,科举考试及格,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要被授予官职,还要经过一定的考试和选拔。唐代选拔官吏是通过铨选制度来实现的。所谓“铨选”,就是通过朝廷主管部门的选拔,授予科举出身、勋官出身、胥吏出身等人担任官职。唐代铨选种类很多,有“吏部选”、“兵部选”、“小选”、“南选”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吏部选”。参加“吏部选”的应选人要接受“四才”和“三实”两方面的考察。所谓“四才”,即“身、言、书、判”。身,“取其体貌丰伟”;言,“取其宏词辩证”;书,“取其楷法遒美”;判,“取其文理优长”。所谓“三实”,即“德行、才用、劳效”。“德行”指道德和品行;“才用”指工作才能;“劳效”指在任职期间的考课等级。唐代以后,选拔官吏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来实现的,也就是科举考试一旦通过,便可按名次授予官职。

(完整版)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古代地名的避讳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e13291042.html, 古代地名的避讳 作者: 来源:《华声文萃》2019年第05期 在封建社会,皇权是至高无上的,如有地名与帝王及皇族的名字相同,就必须更改。中国历史上不但没有以人名为地名的传统,而且地名还要给大人物的姓名让路,避之唯恐不及。在我国目前县级以上行政区地名中,仍有50个左右是封建社会避讳制度的产物。 ; 这种避讳在唐宋时期达到高峰。如隋炀帝杨广被立为太子后,全国有几十个含有“广”字的地名被改掉,如成都附近的广都县和广定县,分别被更名为双流县、蒲江县,并沿用至今。 ; 历史上,有很多州郡县名称中原有“义”字,但因与宋太宗赵光义之名相重,遂取《孟子》“義者宜也”之意,改“义”为“宜”。如湖南宜章县原名义章、陕西宜川县原名义川、江苏宜兴市原名义兴、四川宜宾市原名义宾,均在北宋太平兴国(赵光义年号)年间更名。湖北省咸宁市,原名永安,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为避宋太祖永安陵讳,以《周易·乾卦·象辞》“万国咸宁”与“永安”之意相近,故改名咸宁。 ; 地名具体怎么改,最终改成什么样,归纳起来,有多种情形:一是改用境内名山大川或特产之名。如:湖北省枣阳市,原名广昌,隋朝时为避杨广名讳,以境内有一多枣树的枣阳村为名改为枣阳。湖南省平江县,原名昌江,五代后唐时,为避庄宗李存勖祖父李国昌名讳,以昌江流经此地时河床平坦、水流平稳为由,改名平江。二是改用音同义近之词。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以此改变的地名也最多。如山西平遥县原名平陶,北魏时为避太武帝拓跋焘名讳,遂改名平遥。三是改用经典佳词。这种方式历代均有运用,如:广东省惠州市,隋唐时为循州,五代时为祯州,北宋时为避仁宗赵祯名讳,以《汉书》“恩惠卓异”之意,改为惠州。四是改用吉祥嘉词。陕西省延安市,原名广安,隋仁寿元年(601年)为避太子杨广名讳而取延州、广安县之名各一字合为延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唐朝时因“独守臣节”的故事命名为全义,北宋时为避太宗赵光义名讳,改为兴安,寓“兴旺安宁”之意。 ; 古代还有一种“憎讳”,即避恶人的讳。唐肃宗最看不起小人安禄山,以其为国仇,进而恶闻其姓,甚至把当时有“安”字的城市名一律改掉,于是改了几十个城市名,如把安康改为汉阴,同安县改为桐城,绥安县改为广德,宝安县改为东莞,安昌县改为义昌等。 (摘自《中国古代地名》王俊著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夏商周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①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

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 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中国政治制度史(三)

一、选择题 1、古代中央行政体制从组织机构与相应的官制配置来看,其中枢系统以(宰相)为核心。 2、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僚体制取代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是在(战国)。 3、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围绕维护皇权而建立的职官体系中,中央官制以(三公九卿)为主干。 4、(汉武帝)时,丞相的权力开始削弱。 5、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6、唐代自开元以后,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并有专印的是(中书省)。 7、宋代(参知政事)的设置,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 8、隋代中央监察机构中负责监察中央官员的是(御史台)。 9、中国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10、魏晋南北朝时期行政执行的最高机关是(尚书省)。 11、清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大学士)更无实权,往往作为清政府对某些重臣明升暗降的一种手段。 二、判断题 1、中国古代君主独裁下的封建官僚行政体制萌芽于秦朝时期,初步形成于西汉时期,至东汉开始在全国统一确立。 (错) 2、春秋时期,将、相分治始成定制。 (错) 3、汉武帝末年,自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后,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者往往为掌军国大政的实际丞相。 (对) 4、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制逐渐向三省制过渡,三省制初步形成。 (对) 5、隋炀帝杨坚统一全国后,正式确定了决策、审议和执行三大系统的三省制。 (错) 6、唐代后期的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构,简称枢府,掌军国机要务、军籍、武官系统管理和任免,边防、兵备布置,出纳军事密令等。 (错) 7、始设于雍正年间的南书房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 (错) 8、元朝正式废除三省制而实行一省制,以中书省为全国政务中枢,执掌最高军政事务。 (错) 9、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罢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并以诏书形式宣布。至此,推行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被最后废除。(对) 10、三省制使丞相之权一分为三,由独相制到群相制演变,有利于皇权的集中。(对) 11、金代海陵王完颜亮时废三省制,正式确立尚书一省为中央最高行政中枢机构。 (对) 三、名词解释 1、中枢核心系统:指官僚机构中奉行君主旨意议策、决策,总领政务的机构,它的主体即宰相机构及其制度配置。 2、中朝官:又称"内朝官",与以丞相为首的正式职官系统的"外朝"相对应,由宫廷内供皇帝差遣的侍从性质的文武官组成。总的特点是无定职、无定员、无官署,主要任务是在皇帝左右任护卫、陪从、处理文书、备顾问和随时差遣等。 3、尚书台:官署名,东汉时设置,又称"中台",为实际总领政务的机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台下设三公、吏部、民、客、二千石和南北两主客六曹分领事务,南朝梁时改称尚书省。 4、内史省:即中书省。中国古代对帝王、尊者实行避讳制度,隋代,为避文帝的父亲杨忠的讳名,改中书省为内史省。 5、翰林学士:官名。唐玄宗时舍学士院,挑选用文才的朝臣任翰林学士,德宗时,翰林学士得以随侍皇帝左右,充任顾问,起草机密诏书,权力日重,有"内相"之称。 6、枢密使:官名。唐代宗时设置,以宦官充任,掌中枢机密要务,时称"内枢密使",权力日重,侵夺相权。五代史设枢密院,枢密使多由武将充任,宋代枢密使掌军政,与宰相并称"执政"或"执宰"。 7、政事堂:唐代宰相集体议政、决策之处。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开元十一年(723年),中书令张说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作为宰相的秘书机构。 8、内三院:清太宗时设立的官署名。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和内弘文院,分别掌管修史、起草诏命和皇族教育等事宜。三院各设大学士1人,顺治时改称内阁。 9、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入关前后的最高权力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源于八旗的旗主会议,议政王大臣全由满族贵族担任,权力极大,凡军国大政皆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权,随着军机处的设立,权力被不断削弱,至乾隆后期始最后取消。 10、"南书房":南书房本为康熙皇帝读书处。康熙十六年为加强皇权,康熙帝挑选了一批翰林官入南书房当值,称"南书房行走",除陪侍皇帝充任文学侍从外,还秉承帝旨,起草诏令,一度成为中央发布政令的机构,其后,南书房参与机务的权力为军机处所取代。 11、三公制:秦朝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12、"使相制":唐代后期,有一种特殊的宰相称为"使相",多指节度使兼宰相(即节度使兼"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种使相实为优崇性职务,并不过问宰相政事,因此并非实际上的宰相。 13、"二府制":宋代,中枢机构又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三省制向"二府制"过渡。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合称"二府"。 14、军机处:军机处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始设于雍正年间,当时正值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因内阁距皇宫较远,加上为保密考虑,为处理军机要务,始于雍正七年(1729)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处),成为辅助皇帝处理军政要务的清代实际最高权力机构。 15、内阁: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仿照宋制,从翰林院等文翰机构挑选了几名文臣充任文渊阁、东阁、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的殿阁大学士,协助皇帝披阅奏章,随侍左右,以备顾问。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 四、简答题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概述 1.谈古代官制,先从“官”字说起 官,作为一个整体,历来有多种称呼和解释。“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诗.大雅.板》中有“及尔同僚”一语,“寮”被解释为”官”《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官是为君主效命,为君主服务的。君、臣、民三者间,凡称“臣”者都可视为“官”,或已具备了做官资格的人。 祁隽藻(1793-1866),清代著名文人,结合自己的为官经历,在不同场合下,对“官”字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官”者“管”也。古语说“尧舜官天下”,这个“官”字是“公有”的意思,是说尧舜的天下是天下万民的,是天下万民共有的官长。“管”是在“官”字上面加“竹”字头,是说尧舜在治理天下的时候,茅檐不翦,土阶不修,住的是草屋,门前的台阶是土砌的,日子和老百姓完全一样。只有这样,这个“官”才能变成“管”,才能够代替上天管理天下万民。 2.学习官制的重要性 (一)官制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传说从夏朝开始,就有了职官的设置。至少从商朝起,就有了确切有关职官的记载。《左传.定公五年》“职官五年正”,即以“职官”泛指众官。大 约产生于战国时代的《周官》(即《周礼》),表述了“惟王建国,辨方正 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的一套宏大的职官体系。 (二)官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 “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 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三)官制是治史的钥匙,入门的途径 3.古代官制的基本特征 (一)官是替君治民的 官为君治民,即官为君而设,这是古代官制最本质的特征。可以说,效忠 皇帝、俯首帖耳、惟命是从,是古代官僚的真实写照。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成为为官者的不变信条; “贞观之治”时代,唐太宗接纳谏诤以“忠君”为前提。 因此,皇帝个人的政治素养以及个性、涵养、兴趣等,对于官僚群体便有 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严密的管理机制 1.君主控制官员的选任 从乡举里选,到推荐、保举、征召、察举、九品中正,乃至科举制的推行,这其中体现了君权在选拔官员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化; 2.君权控制下的管理制度 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官员牢记忠君,为君效力。如实行官员品级、俸禄制,旨在使为官者随时想到“食君之禄,死君之事”,不忘为君效忠。而考课、监察、回避、致仕等制度,则包含了君对臣严密控制的一面。 3.错综复杂的牵制关系

中国古代制度

六中国古代制度 ㈠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大体包括:行政、官职、称号、法律、军事制度等 1、行政区划制度 夏商九州:《尚书.禹贡》载:中国分为“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九州 西周封建制(分封制):周天子把新征服的地区和人民,分给自己的弟子、亲戚、功臣,从前部落首长的后代,由他们去建立诸侯国。 春秋十二诸侯:鲁、齐、晋、楚、秦、宋、卫、陈、蔡、曹、郑、燕。后又兴起吴、越等。战国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 秦郡县制:国家由中央、郡、县三级机构组成行政机构,分天下36郡。 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由此,县作为基层政权一直未变。 汉:州、郡、县 唐:道、郡、县 宋:路、郡、县 元:设“省”。(从此,有了“省”的名称) 明清:省、府、县。(延续至今) 2、职官制度 (1)中央官职 先秦:由于实行分封制,家天下,因此各诸侯国没有统一的官制 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以后各代继承发展,逐渐形成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考核、任命、升迁、罢免等官职制度。 三公(中央最高级官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 九卿(三公之下) 廷尉,掌管司法;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 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 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 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 卫尉,掌管宫廷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 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 (隋)设立三省六部制 三省:尚书、门下、内史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 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口,赋税,财政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1.夏商周贡赋制度: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 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民”。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4.北魏租调制: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田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纳布或帛),服劳役和兵役。

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

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 篇一:东汉官制简表 东汉官制简表 州 刺史(牧) 县 县令(县令) 乡 乡佐游徼三老有秩 亭 亭长 里 里魁 篇二:汉代官吏选任制度 汉代官吏选任制度 在大规模农民起义之后建立的西汉王朝,最高统治阶层注意总结前人尤其是秦朝用人经 验和教训;根据当代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形,建立和推行了一套新的选官用人制度。 一、惩秦之弊,信用士人 “士人”、“士子”、“儒(生)”都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俗称。西汉创建者刘邦,由秦的泗水亭 长起家,曾经对“儒”等有识之士颇为轻视。《史记》郦食其传载 “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 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称帝后,著名辨士陆贾劝导他,在马上打天下,不能在马上 治天下,应该依靠武力夺取政权,而以知识治理天下国家,“长久之术”在于“文武并用”。刘邦 从此开始改变对士人的态度。 在倒秦战争中, 刘邦又亲眼目睹了秦王朝短命而亡的情景。 因此, 当西汉王朝一建立,刘邦便比较重视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吸取了秦朝排斥士人参政暴 虐而亡的教训,开始信用士人。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百端待举。原秦博士、投奔刘邦的大儒叔孙通提出建议:制定朝 纲国典、礼仪制度。刘邦采纳了,征集原鲁国地区的儒生 30 人,研究和制定国家礼仪,以明 君臣、上下的尊卑秩序。刘氏朝廷因之威风肃凛,等级森严。刘邦情不自禁地说: “吾今日乃 知为皇帝之贵也。”他懂得了信用士人作用何在。此后,西汉王朝政府对知识分子是比较信用 的。 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提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采纳后,儒家思想定于一尊,此 后长期成为封建国家统治人民的指导思想。董仲舒做了一件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很不利的事 情。但由于对汉王朝专制统治益处很大,所以备受重用。从此汉朝君主已经不再存在信用士人 与否的问题,而是要更重用代圣立言的儒士。汉昭帝死后一度掌管朝政的霍光,也曾深有体会

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特点与启示

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特点与启示 内容摘要:中国古代考核机制推行纵横有序、层层考核的制度,在两千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完整且严密的制度体系。中国古代考核机制中考核内容合理全面、考核标准实绩与品德并重,在实施过程中与监察、奖惩、退休制度相结合形成一个协调一致的用人机制,通过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贤任能、奖勤罚懒、澄清吏治的作用。中国古代官吏考核机制中制度的设置及运作机理仍可以为现代领导干部考评机制的完善提供本土资源的借鉴。 关键词:古代考核机制特点启示 政绩考核制度在古代称为考课,也称考核、考绩、考查,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由专门的人员和机构对在职官吏的政绩、功过和德行进行考核。考核是各个朝代奖勤罚懒、选贤用能、改善吏治的重要制度措施,通过考核,分出优劣加以奖惩黜陟,也是历代统治阶层约束内部成员的基本手段。 一、古代考核机制的特点 早在三代时候已经有考核机制的雏形,战国以来,初具规模,秦汉以降,历代不断加以完善,在两千多年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且运作有效的考核机制。 第一,考核内容合理、完整、系统 传统考核制度在内容上规定上,将责权一致的考核原则制度化,包括:按照职务分工制定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考核对象进行分类,考核人员和机构的实行责任制和专业化,考核期限明文规定。 首先,按照职务分工制定考核标准和内容。考核的内容从实绩上讲,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各级行政主官的考核,另一类是对其他担任专门业务官吏的考核。对各级行政主官的考核重点一般集中在民生与稳定上,对教育也十分重视。对专门业务官吏的考核,其考核的内容则根据不同的职事制定不同的标准。如唐朝的“二十七最”,宋代的监司七事考,金代的十七最等都是考核不同职务官员的依据和标准。 其次,考核的对象实行分类。考核对象涉及到京官与外官,文官与武官,高级官与中低级官等的分类。隋唐以前,官吏考核的对象主要是地方诸侯和郡县长官,自唐朝开始,中央和地方官吏不论职位高低都要经过考核,又分京官考和外官考。宋代三品以上由皇帝和宰臣裁决,五品以上的文官由宰职负责,五品以上的武官由枢密院负责。明清之际,京官、外官仍分别考核,对京官的考核称为“京察”,每六年一次;对外官的考核称为“大计”,每三年一次。

中国古代几种重要的税收制度

中国古代几种重要的税收制度 一、春秋战国时的初税亩 二、汉代的编户制度 三、北魏的租调和徭役制 四、隋唐的租庸调制 五、唐后期的两税法 六、明后期的一条鞭法 七、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制 一、初税亩 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私有土地合法化的开始。从字面上来看,初,就是“开始”,税亩是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原来“井田制”,是九百亩中取一百亩,而“初税亩”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税,也就变成了约十分之二。 背景:在实行“初税亩”田赋制度之前,鲁国施行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断下降。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 二、编户制度

编户制度是一种赋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户口登记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西汉政权建立后,为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管理、控制和剥削,下令进行人口登记,把民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土地财产等情况,详细登记在户籍上,建立周密的户籍制度。根据土地和人口多少征收赋税和徭役,这种造册登记户口的办法称为编户 制度。编户农民对国家的负担主要有三项:一是田租,即土地税;二是算赋口赋,即人口税;三是更赋,即徭役和兵役的代役税。一般来说,编户制度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很重。编户制度对西汉的经济恢复起到过重要作用。 背景:西汉政权建立,统治要进一步加强;统一后,人口众多,不利于管理和控制。 三、租调 租调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和均田制配套的税收法令。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背景:北魏前期租调很重,每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每人又征税帛一匹二丈,以供调外之费,农民负担相当沉重。实行“班禄”制后,又增加帛三匹,粟二百九斗,作为官吏的俸禄开支。而且在实行过程中,士族豪强多向普通民户转嫁负担,农民往往被逼得“弃卖田宅,漂居异乡”。这样的赋役制度只能使国家编户齐民大量减少,政府的税源随之萎缩。为了吸引广大隐附和流散的人口重新成为国家编户,同时也为了适应均田制实施后的新情况,北魏政府制定和推行了“新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与此前的租调额相较明显下降,大致只有均田制之前租调额的1/2左右,属于轻徭薄赋的政策。 四、租庸调制

_礼记_与避讳_王新丽

摘 要:避讳是我国古代王权政治与宗法社会等 级观念在语言文字运用上的体现。在周代,统治者已把避讳作为“礼”的内容之一纳入到周礼系统中,《礼记》中有许多关于避讳的规定,如公讳和私讳、取名和称名的避讳、 史书记载的避讳、讳与不讳、避讳的学问和管理等。避讳在古代社会的承继和发展,对我国古代经传子史书籍的书写和传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避讳 《 礼记》国讳避讳是忌讳在语言运用中的一种表现,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避讳包括避名讳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禁忌(如避免使用凶祸词语)。狭义的避讳专指避名讳,是指为了避免使用帝王或尊长之名而以其他字眼或方式代替的现象,本文所讨论的避讳主要指避名讳。 讳始于周。《尚书?金》中关于周公避武王名讳的记载①,是我们现在所知中国最早的有关避讳的文献资料。《左传?桓公六年》中申绣关于太子命名时所说的“ 六避”原则②,为中国避讳制度的雏型。而《礼记》中关于避讳的规定,由于其“礼经”的地位,成为中国避讳制度的渊源。 一、《 礼记》之避讳规定(一)避讳的学问。“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进入别国的国境要先打听这个国家有什么禁忌,进入别国的都城要先打听当地的风俗,进入别人的家门要先问明这家的避讳。《礼记》要求人人具有避讳的学问和意识。 (二)公讳和私讳。《 礼记》的避讳有公讳、私讳之分,《礼记?曲礼上》谓:“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 玉藻》亦谓:“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公讳,郑《注》曰:“ 君讳也。”孔《疏》曰:“谓于大夫之所,止得避公家之讳,不得避大夫讳。” 公讳即国君之讳,是国人皆须回避的,所以又称国讳。公讳之外即是私讳,也叫家讳,一般指避父、祖之名。在大夫面前要避君讳,而不避大夫的私讳。 (三)取名的避讳。《礼记?曲礼上》说:“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内则》亦谓:“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均记为子取名的避讳。给儿子取名,不用国名,不用日月名,不用身体隐蔽处的疾病名,不用山川名。《礼记?曲礼下》亦曰:“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内则》亦谓:“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诸侯在丧自称“ 嗣子某”,故大夫、士之子当避之;世子为诸侯的嫡长子,大夫、 士的儿子当避之。(四)称名的避讳。《礼记? 郊特牲》讲冠礼的意义时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名是初生时父母所取,到行冠礼成人,即给冠者取字代名,从此以后除非国君和父母,皆讳而不得呼其名,以此表示敬重父母给他取的名。《礼记?玉藻》曰:“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谥若字,名士;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 士在国君面前谈起大夫,如果大夫已经死了就称他的谥号,或称他的字,而士自称名;士同大夫谈话,士自称名,而对大夫称字。《礼记?曲礼下》:“诸侯不生名。”孔颖达疏:“诸侯,南面之尊;名者,质贱之称。诸侯相见,祗可称爵,不可称名。”也就是说,对地位卑下者可以称名,诸侯之间应相互尊敬,不得称名。这是避诸侯之名的例子。《礼记?曲礼下》又云:“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这是国君、大夫、士避下属女眷之名以示尊敬之例。《礼记?檀弓上》记载:“子薄卒,哭者呼‘灭’。子臯曰:‘若是野哉?’哭者改之。”案,子臯又作子羔,即孔子弟子高柴。子薄名灭,案丧礼,招魂时呼名,哭不得呼名,故子薄死,哭的人呼喊他的名字‘灭’,子臯斥哭者说:“如此粗野啊!”。这里说明哭而呼死者之名也不符合礼。《礼记?杂记上》曰:“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阳童某甫”———阳童,男童也。某,殇死者的字。甫,对男子的美称,与“某”一起构成字。案男子本当行冠礼而后取字,此殇死者而有字,据孔疏说,是临时为他造的。祭时的祝辞称“阳童某甫”,不称其名,是表示把死者当作神来尊重。《礼记?杂记下》谓:“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卒哭祭之后而避讳死者的名字。对于父亲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和姊妹,子与父共同避讳他们的名字。母亲(为她的双亲)的避讳,子孙们在家中讳而不说。妻(为她父母)的避讳,丈夫在她身边讳而不说。如果(母和妻所为之避讳的亲人)与自己的从祖兄弟同名,那就在别处也当为之避讳。《礼记?杂记下》谓:“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偶尔误说了国君的名讳要起立(表示改过)。与国君的名讳相同的就称他的字。 (五)讳与不讳。《礼记?曲礼上》“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据郑玄注:“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 雨’,‘丘’与‘区’也。”指名字的同音字,不讳嫌名,即不避讳名字的同音字。后世如随文帝父名忠,兼避“中”字。宋英宗名曙,则兼避树、署、竖、属等字,都是讳嫌名的例子。段玉裁释“二名不偏讳”曰:“谓二名不一一讳也。”意思是假如二字为名,避讳时可以只避其一,不须二字皆避。《礼记? 檀弓下》中有“二名不偏讳”的详细论《礼记》与避讳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与文化,江苏南京 210097) 王新丽 2008年10月号上旬刊 ○古典文献学研究112

专题八 中国古代的用人制度和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 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商君书·赏罚》) 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贾谊曾在《过秦论)中对战国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称道:“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军功制对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试题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考点1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西周实行的宗法制在秦汉以后仍有重大影响,其主要表现是 A.嫡长子继承制B.反复出现的分封制 C.三纲五常的伦理观D.传统的宗族观念 2.“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其中所说的“九鼎”之所以被广泛重视并在夏商周流转,主要因为它是 A.反映民心民意的凭据B.国王祭祀的重要礼器 C.青铜工艺水平高的标志D.王朝统治权力的象征 3.“齐人”、“鲁人”、“楚人”这种表述,逐渐让位于以行政区划为籍贯的表述,造成这一变化的制度因素是 A.分封制B.宗法制C.郡县制D.三省六部制 考点2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6.君主专制在从秦到清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偶有特殊情况,能反映这一情况的是A.战国时秦国以王为首,统一后秦王称皇帝 B.汉武帝以身边近臣组成中朝执掌决策权,隋代实行内史、门下、尚书三省制C.唐代决策、审议、执行权分离,宋代中央机构形成全面的权利牵制体系D.明初废除丞相,清初“军国政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 7.中国古代有一个统一王朝,它最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郡县制,建立起中央集权制的政治模式。据此判断,这个王朝是 A.西周B.秦朝C.东汉D.明朝8.20世纪90年代,陕西章台出土了一些秦代封泥(密封信件文书时加盖了印 章的泥块),上面有上郡、代郡、邯郸等郡名和蓝田等县名。这一发现可以印证秦朝 A.政治上四分五裂的事实B.出现了造纸业的事实 C.实行了郡县制度的事实D.用泥制陶的事实 考点3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9.中国象棋中“楚河汉界”的来历与历史上的“楚汉之争”(公元前206年—公元前202年)相关。这场战争发生于 A.公元前2世纪早期B.公元前2世纪晚 C.公元前3世纪早期D.公元前3世纪晚期 10.唐代中枢机构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的精细分工体现了 A.施政观念上的民主追求B.剥夺相权的创新设计 C.行政运作程序的有效制衡D.弱化君权的重要进步 11.汉武帝倡导“独尊儒术”。后来,汉宣帝反对专任儒生时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此处所谓“周政”,主要是指周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