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税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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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税

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标 签】征收管理,建筑业营业税

【颁布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晋地税流发﹝1999﹞22号

【发文日期】1999-06-09

【实施时间】1999-06-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税源控管,防止税款流失,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1、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2、建筑安装行业施工台帐

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推进依法治税,保障国家税收收

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包括代办

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

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均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 有关证件、资料向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四条 纳税人离开机构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应向其机构所 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持有 《证明》的纳税人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 (副本)和《证明》,申请报验登记,接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证明》最长有效 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向原《证明》核发机关重新申请。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证明》上 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应持此《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 ,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

第五条 地方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纳税申报后,应设置建筑安装行业施工台帐。

第六条 纳税人应如实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施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承包合同及工 程收入情况。

第七条 对财务制度健全,帐簿设置符合规定,能如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成果的 施工单位,以应税收入额按照营业税税目建筑业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未设置帐 簿和帐簿记载不符合规定,以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申报而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又出售的,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 税。

第九条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但是,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 关的除外。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取得分包或转包收入后,未被扣缴营业税的,纳税人应主动 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 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征管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关部门代征税 款,由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并按规定付给手续费。委托代征 税款的单位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征代缴税款的义务。

(二)负有代征义务的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或工程竣工结算支付款项时 ,应按照税法规定将应纳税款予以代征,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期结报。

第十三条 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 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在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同时,发生的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 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饰工程作业的行为,均按"建筑业"中的"建筑"项目全 额征收营业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 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 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二)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三)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四)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

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第十六条 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

(一)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

地,即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承包跨机构所在县(市)及邻县(市)工程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离开机构所在县(市)承包跨县(市)工程的,向其工程指挥部或

施工现场指挥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工程所跨县(市)属于同一地区的,纳税地点由地市地方税务机关确定;我省境内

跨地区工程,纳税地点由省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四)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者转包的非跨县(市)工程的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跨县(市)工程税款的解缴,比照本条第三款执行。

第十七条 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在机构所在地以外地区的,应向工

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跨年度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

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税法

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凡在机构所在县(市)及地级市城区范围内施工的纳税人,无论是否跨

越主管税务机关所辖范围,一律回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

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办理有关免税事宜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供军一级军事机关出县的国防工程、军队系统工程的证明,否则不予免税照顾。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取得工程收入时,必须凭施工地地方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 "建筑业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工程款。没有专用发票的,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本规定索取专用发票而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 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对财务制度不健全及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地方税务机 关不供给专用发票;纳税人在结算工程款时,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同时预 收代开金额的应缴税款。

第二十三条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的单位和个人,当地税务机关应令 其提交纳税保证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清算; 逾期未清算的,以保证金抵缴税款。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未报送有关纳税资料,未履行代扣代缴 义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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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 题的通知 【标 签】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 【颁布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晋地税所发﹝1999﹞27号 【发文日期】1999-06-01 【实施时间】1999-04-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考虑到各地公务交通和通讯补贴标准及支出水平有较大差异。因此,对个人取得 的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公务费用标准,由各地、 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并报省局,由省局请示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9年4月9日 国税发[199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做出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 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 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

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 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 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 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 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 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 "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 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关于个人取得无赔款优待收入征税问题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2009-11-24) (一)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营业税。 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娱乐业税率为20 %。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基本税率为33 %。另设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 含) 以下的,减按18% 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以上10 万元( 含) 以下的,减按27 %税率。 纳税期限:季后十五日内预缴,年终四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 %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七日内缴纳。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资”企业暂不征收) 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地税局税政科工作归纳.doc

2012年地税局税政科工作总结 一,做好新税法宣传贯彻工作 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2012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2010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2012年,在各税种管理方面,针对各税种涉及行业特点具体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1,流转税方面, 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跟踪台帐制度,将所有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纳入台帐管理,对工程完税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土地审批、城建规划等基础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巡查责任制,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台帐管理。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将建筑、房地产行业项目纳入“电子动态管理图”实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纳税情况。 努力将教育劳务单位纳入税收管理,2012年共教育劳务单位共办证户,补税13万多元。 在资源税征收管理中,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税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

局面。 2,所得税管理方面, 2012年,我局全年已在户纳税企业中成功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电子申报。 我局根据《新乡市地税局、新乡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长亏、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结合卫辉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卫辉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着重强调了税务稽查对企业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上的发言权,稽查毕竟在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案卷管理上有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并且执行的很规范,又能置身事外,能起到很好的公平监督作用,在我们已经形成的方案中,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规定必须经过评估和稽查两道程序,相关结论吻合后才审批按帐征收。 更多关于2012年地税局税政科工作总结的文章>>公安局派出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范文 2012年审计局审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镇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扶贫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返回单位工作总结栏目列表】 3,财产行为税方面,

国税地税税种一览表

国税一览表 一、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二、消费税: 征收围:烟、酒、珠宝、首饰、护肤品、鞭炮、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种商品。 征收率:分14个档次,最低3%,最高45%。 地方税费一览表 一、营业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额标准的通知》(湘财税〔2005〕 102号)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除法定税率以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征收中,地税部门对不具备查账征收的企业实行1%-5%比率附征。 四、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郴地税发〔2008〕1号) 项目和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3500元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3500元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在中国境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3500元以外,还有附加减除费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全年应该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际征收中,地税部门对不具备查账征收的个体生产经营所得实行1%-5%比率附征。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税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额-800元(或者应税项目收入额×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5)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方法

税务局税政科全年工作总结

税务局税政科全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党组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促进六个提高”的总体要求,税政科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积极探索税政管理工作新路子,在税种管理、税政调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营业税税收资料调查、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多项工作受到省局的通报表彰。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收入工作今年以来,税政工作继续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大力加强税政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各税种的管理,保证各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初,我们就提出了各税种收入每月必须较同期有所增长的目标,每月对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税种、薄弱环节的征收管理,

保证了各税种收入的大幅增长,截止11月,有五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一。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大户的税收问题, 共到济钢、豫光、沁北电厂、奔月集团、xx煤业等企业,就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几十次,得到普遍好评。10家重点税源企业共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继续加大和完善了对全市50家重点扣缴义务人和100 家重点纳税个人的管理和监控,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大幅增长。三是加强新税收增长点的管理。结合我市情况,对发展形势好,税收增长潜力大的行业,采取措施加强税收管理。如针对我市重

国税及地税各种税种及其计算方法

1、增值税 小规模:生产加工企业:税率3% 计算方法: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应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税率17% 、13% 税负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1% 计算方法: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应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税率25% 计算方法:A、查账征收(按利润征收)=利润总额*25% B、核定征收(一般是收入核定) 商业:=收入*4%*25% 服务行业:=收入*10%*25% 生产加工企业:=收入*5%*25% 交通运输业:=收入*7%*25% 建筑业:=收入*8%*25% 二、常见地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 1、营业税(不同行业税率不同) 一般性服务行业:5%,包括咨询服务、货运代理、广告业、金融保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特殊行业:建筑工程安装业、邮电业、交通运输: 3% 娱乐业:20%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 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 代表处(外资)、办事处(内资):按费用核定收入纳税(将费用换算成营业额) 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 营业税=营业收入*5% 代缴代扣业:劳务中介、物业管理:=(收入-成本)*5% 2、城建税1%、5%、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地方教育附加2% 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注: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3%、4% 文化体育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3% 广告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4% 4、个人所得税(税率:5%—45%见附表) 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境外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他:如一次性意外收入(如中奖等):=收入*20% 5、印花税 账本印花税:建账开始,每本账应贴一张印花税票(5元/张) 实收资本印花税:=实收资本*万分之五 合同印花税:=合同交易金额*万分之五 企业所得税 税率目前是按所得税法规定核算的企业所得额小于3万按18%,3万-10万按27%,10万以上按33% 营业税税金=营业收入×税率(交通、建筑、邮电、文化体育业税率3%服务业5%)

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总结一: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20xx年是在经受重大考验中赢得重大胜利、取得重大收获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引领,围绕“三个一流”工程上台阶的总要求,抓收入保增长,强服务促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全力以赴保增长 20xx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组织收入工作最为困难的一年。全系统咬定目标不放松,强化组织收入不动摇,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78.40亿元,同比增收5.03亿元,增长6.85%。其中,组织省级税收2.79亿元,增长3.31% ,完成省局任务的100.09%;组织市县级税收46.70亿元,增长10.18% ,完成苏州市局任务的100.07%,两项收入指标均在1‰误差之内;组织非税收入28.91亿元,在政策性减收的大形势下增长2.22%。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81亿元,同比增收 4.24亿元,增长12.62%,完成市委市政府任务的100.03%,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8.4%。 (一)抓分析,求主动,科学分解收入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全系统全面展开税收调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月预测收入形势,科学下达月度计划,准确把握收入动态。成立了由征收中心牵头,机关科室业务骨干和分局领导 16人组成的

税收收入分析研究小组,建立内部分析机制,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机制,改进数据分析方法,完善《月度分析报告》,更好地为组织收入服务,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二)抓协作,求联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税源监控。落实《江苏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成立了惠建林市长任组长,由地税、国税等30多个部门组成的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小组,明确分工要求,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施综合考核,确保落实到位;首创成立了由地税牵头,由发改委等11个经济管理部门参加的经济税收分析联络员制度,建立了信息采集、分析通报、信息交换办法;完善国、地税联合办证制度,组织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排查出漏征漏管户713户,补税274.68万元,补办税务登记178户;与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全年受理审核建设项目 5886个,建筑房地产业入库营业税12.17亿元,同比增长26.84%;加强与国土部门合作,取得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清单,建立印花税委托代征机制。 (三)抓落实,求实效,吃透税收政策,挖掘增收空间。全系统通过学习落实新营业税条例,加强对外支付佣金收入的代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费用征管,深化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全年完成营业税16.32亿元,同比增长22.84%。第五分局抓住重点工程项目和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 税收分三类: 1、国税征收; 2、地税征收; 3、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一、国税征收: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税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三、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1、增值税: 国税75%,地税25%; 2、营业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国税与地税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 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归地税。

6、xx 维护建设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7、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国税,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税。 二、主要税种的税率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文化体育业等3%;娱乐业20%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5、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娱乐业收入的3%缴纳; 6、印花税: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 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 万元至10万元27%,10 万元以上33%);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地税局税政法规科工作总结 今年税政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局有关业务处室的大力指导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现将税政法规科今年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税法培训、宣传辅导工作 1、1月31日,为使企业及时了解北屯建市后税率调整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科会同稽查局对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入驻园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法培训授课,并了解入驻园区企业现状,倾听了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建议。 2、为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水平,我科在局领导的直接协调下,于5月14日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邀请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的税务系统专业培训教师授课,对北屯市85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全局干部集中培训。使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操作,对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配合办公室开展好税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国税局业务科沟通联系,以纳税人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组织印制税法宣传专版中邮广告以报刊夹带方式分发给广大市民。

4、我科指定专人接待来电来人的政策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全面的政策解释,并对征管中出现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 (二)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对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确保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截止今年3月底,北屯辖区共有32人进行了自行申报,完成计划任务数的%。 (三)按照规定组织开展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科积极与区局联系安装配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系统,对办税大厅征收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截止5月31日共有64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完成了汇算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总结上报工作。 (四)向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建税有关税率政策调整的请示,并向区局相关业务处室请示汇报,目前城建税已按7%、耕地占用税已按15元每平方米单位税额执行,配合局领导就北屯市、北屯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差异的问题与XX区地税局进行了协调。对北屯市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对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涉税文件严格依照税收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税收政策执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doc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 知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晋地税所发[1998]65号 发布日期:1998-12-3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8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是纳入我省地方税务机关管理,鉴定为甲类企业或乙类企业的,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条例》、《细则》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在税定的申报期内自行进行税收调整,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主动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自愿委

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三、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要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四、实行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汇算的,由纳税人与代理机构签定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无论纳税人自行申报或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所附送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任。由于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申报不实而使纳税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由纳税人依据与代理机构签定的协议或合同内容追究代理人的责任。 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要做好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年检工作、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年审工作。对不据实申报纳税或发现有偷税行为的纳税人,可调整为乙类或丙类;对鉴定为乙类或丙类的纳税人,积极改进财务管理,依法申报纳税,达到甲类标准的,可鉴定为甲类企业。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变化情况依法确定是否继续给予减免税。

地税税种及税率

地税税种及税率 (2009-11-24 09:16:51) (一)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营业税。 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 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 5 %,娱乐业税率为 20 %。 纳税期限:每月十日前申报缴纳,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每季度十日前申报缴纳。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基本税率为 33 %。另设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 ( 含 ) 以下的,减按 18% 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 ( 含 ) 以下的,减按 27 %税率。 纳税期限:季后十五日内预缴,年终四个月内汇算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 %—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 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七日内缴纳。

地税局年终工作总结800字

地税局年终工作总结800字 【导语】工作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的是对工作的主客观的条件、有利和不利的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的等进行分析。工作总结为您整理了《地税局年终工作总结800字》,感谢阅读! 【篇一】 忙碌的工作中度过了一年,接下来我们要好好总结一下 这一年的工作。下面带来地方税务局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是地税局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部署,以坚持一个中心,树立一个观念,推进两项工程,实施两项管理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统揽全局,深化征管改革、强化基础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纠风工作及办税服务水平,推进了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坚持一个中心,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 (一)前11个月税费收入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完成数 截止11月30日,我局各项税费累计入库6841万元。 其中,地方税收累计入库5333万元,完成旗政府下达任务5328万元的%,同比增收2116万元,增长%;社会保险费累计入

库150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159万元的130%同比增收708 万元,增长% 经科学合理地分析税源、费源,截止12月31日,我局预计组织入库各项税费万元。其中地方税收预计完成万元,社会保险费预计完成1800万元。 (二)组织收入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0XX年是全区地税系统“税收基础管理年”。为强化税 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减少税款流失,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虽和效率,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我局作为呼伦贝尔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对征管机构进行整合,重组了业务流程,完善了岗责体系,为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征管改革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针对农牧业税、特产税全面停征的实际,对基层机构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撤回完工镇和特尼河苏木的征收组,进一步精简机构,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2)大力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将旗局征管机构重新设置为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税政法规科、车辆管理所,在基层保留了宝日希勒、巴彦哈达两个中心所。目前,我局在岗人员 71人,其中征管人员51人,占全局总人数的 80如上

山西省网上税务局操作手册

山西省网上税务局 操作手册

一、注册及登录 (1) 1.税控CA登录 (2) 2.单位登录及注册 (3) 3.自然人登录 (5) 二、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6) 三、问吧 (9) 四、信用等级 (9) 五、企业纳税经营情况 (10) 六、刷新功能(原“一键初始化”) (11) 七、快速通道模块 (12) (一)新办纳税人套餐 (12) 1.信息确认 (12) 2.实名采集 (15) 3.纳税人类型选择 (16) 4.综合业务 (17) 5.税控设备 (23) 6.发票领取 (24) (二)一键零申报 (25) 八、征期日历 (27) 九、计算工具 (28) 十、我的待办 (29) 十一、常用功能 (29)

(一)申报缴税 (31) 1.填写申报 (31) 1.1.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32) 1.2.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36) 1.3.附加税(费)申报表 (40) 1.4.企业所得税(A类)申报 (42) 1.5.企业所得税(B类)申报 (44) 1.6.消费税申报 (47) 1.7.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51) 1.8.印花税申报 (55) 1.9.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57) 1.10.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61) 1.11.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63) 1.12.房产税申报 (69) 1.13.水资源申报(A类) (71) 1.14.水资源申报(B类) (73) 1.15.环境保护税申报(A类) (74) 1.16.环境保护税申报(B类) (78) 1.17.资源税申报 (80) 1.18.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82) 1.19.车船税申报 (85) 1.20.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主要税种税率表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w# [5 X4 E# C, l- K- @+ h 1.税收的概念( ^' A9 |5 G4 q: u' a1 Z 税收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范,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e& f7 C6 w( H) h1 y0 w 2.税收的作用]5 c" c: _ H$ p* ?7 q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x y( Y3 [$ [5 H* L, |6 U a1 W0 E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H* ^! G1 ^- k# |' k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和税收制度预先规定每一种税的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和征税标准等,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固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法定标准征收,二是连续征收。 (三)税收的分类 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准类型代表税种 征税对象流转税 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税 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类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资源税 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 类 印花税、屠宰税 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 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关税类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营业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央地 方共享 税 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 计税标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

税务局税政科年终工作总结(完美版)

税务局税政科年终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党组提出的“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促进六个提高”的总体要求,税政科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积极探索税政管理工作新路子,在税种管理、税政调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营业税税收资料调查、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多项工作受到省局的通报表彰。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以来,税政工作继续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大力加强税政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各税种的管理,保证各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年初,我们就提出了各税种收入每月必须较同期有所增长的目标,每月对各税种的收入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薄弱税种、薄弱环节的征收管理,保证了各税种收入的大幅增长,截止11月,有五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五,其中多个税种增幅居全省第一。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今年,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纳税大户的税收问题, 共到济钢、豫光、沁北电厂、奔

月集团、xx煤业等企业,就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辅导几十次,得到普遍好评。10家重点税源企业共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总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继续加大和完善了对全市50家重点扣缴义务人和100 家重点纳税个人的管理和监控,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大幅增长。 三是加强新税收增长点的管理。结合我市情况,对发展形势好,税收增长潜力大的行业,采取措施加强税收管理。如针对我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加强建筑营业税的管理;针对煤炭行业、电解铅等行业经营形势的好转,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针对企业改制股金分红的增多,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等,切实将税收增长点转化为地税税源。 二、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200x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对各基层地税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效用,保证了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协调,通过电视、政府网站、全市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班,使每一位下岗人员了解有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再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下岗人员上访案件,保证了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企业改组改制有关政策。今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

2020年地税局税政科工作总结

卫辉市地税局21年,在卫辉市地税局党组和上级单位的领导下,根据21年新乡市工作目标规划和卫辉地税局制定21年工作目标,认认真真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做好新税法宣传贯彻工作 21年,国家税务务总局在陆续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的各项政策进行了完善,并且新营业税条例和实施细则21年正式施行。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期间,各项新政策连续以紧急通知的方式下达。为确保汇算工作质量,税政科不管工作多忙,也要加班加点将这些政策及时进行转发,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知到每个基层单位。 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21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21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21年又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个汇算清缴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地税局陆续出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税收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直接影响汇算质量。为此,税政科结合“21年企业税收服务年”活动,通过网络,通过税收宣传月通过培训等方式,对全体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宣传贯彻,并对各项税收扣除标准的政策把握尺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办理程序进行了宣讲,并在1-5月全部汇算期间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数据的抽查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数据的录入辅导工作,保证所得税汇算数据的及时录入上报。 21年,我们共对卫辉市辖内所有正常经营的按帐征收户41户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6户企业进行了汇算,共汇算企业户数11户,其余243户均为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户, 汇算清缴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总计478万,调整减少所得额55万,调整增加项目主要是业务招待费超支31万、多提工资未支部分23万、多列经营无关费用88万、不合法原始凭证入帐76万,资本性支出39万等问题。 21年,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22户,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免19户,减免税额3万元;残疾人加计扣除2户,扣除金额15万元减免税收4万元;2户粮食储备企业补贴收入减免收入额12万元,减免税额3万元,总计减免所得税近1万元。审批资产损失1户,损失额7万元。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V2.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一、注册及登录 (3) 二、平台功能简介 (4) 三、我的涉税信息功能介绍 (5) 3.1基本信息 (5) 3.2资格信息 (6) 3.3发票信息 (6) 3.4申报信息 (7) 3.5缴税信息 (7) 3.6我的政策 (8) 四、我的待办事项功能介绍 (8) 4.1我要申报 (8) 4.1.1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9) 4.1.2.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13) 4.1.3.地方税(费)申报 (17) 4.1.4企业所得税申报 (23) 4.1.5消费税申报 (24) 4.1.6.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7) 4.1.7申报表作废 (30) 4.1.8“一键零申报” (31) 4.1.9票表比对 (32) 4.2.0税款缴纳 (33) 4.2.1缴款回执 (33) 4.2.2缴款凭证打印 (34) 4.2我要备案 (34) 4.3我的建议 (36) 4.4在线申请 (37)

4.4.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7) 4.4.2 变更税务登记 (40) 4.4.3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42) 4.5我要领票 (45) 4.5.1发票代开 (45) 4.5.2发票验旧 (48) 4.5.3发票邮寄 (49) 4.6信息补录 (52) 五、其他功能 (54) 5.1一键初始化 (54) 5.2 问吧 (55) 5.3报验户纳税人预缴税款 (55) 5.4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5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是对原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升级,旨在为纳税人提供高品质的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和智能化的办税服务。 一、注册及登录 【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202.99.207.243:8001/)或(https://www.360docs.net/doc/9713740115.html,:8001/login)如图1-1 图1-1 2、点击“用户注册”,如图1-2。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社会征信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注册”按钮,可完成用户注册。

国税地税征收税种及税率[1]

国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3% 应交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3% 消费税 一、烟 1.甲类卷烟45% (现在为56%) 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2.乙类卷烟30%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3.雪茄烟25% 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 4.烟丝30% 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20%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2.薯类白酒20%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240元 /吨

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4.啤酒220元/吨 包括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5.其他酒10% 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收。 6.酒精5% 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30%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5% 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10% 包括各种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四、鞭炮、焰火15% 包括各种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五、护肤护发品 自2006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10% 七、高档手表 20% 八、游艇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实木地板5% 十一、成品油

2019年税政工作总结

2019年税政工作总结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创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形式向重内涵转变、由被动落实向主动实施转变、由抓规范向促创新转变,积极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 一、xx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实施。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系统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充实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抓落实。 为保证政务工作的高效实施,我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局领导坚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局长胡兴宽多次走进“百姓热线”、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在线访谈”;其他局领导也先后以嘉宾的身份参与宣城电视台制作热点访谈栏目《关注》,深入社区、广场、企业,为纳税人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答疑解惑。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我局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的强大推力。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5类11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及时补缺补差,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确保制度制定有保障、制度执行有依据、制度评议有载体。建立了《××市地税局“政民互动”办理工作管理办法》,对“在线咨询”、“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省长留言”等办理情况予以规范。二是强化督促考核。按季对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民互动”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将政务公开纳入税收执法年度综合督查以及县市区局绩效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评议制度,通过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卷调查等渠道和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加强系统指导,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全面。 我局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一是突出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保费减负政策,帮助企业熟悉和运用政策。二是突出公开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公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体制改革、扶持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新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三是突出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宣传解读,向纳税人明确其享有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完成纳税事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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