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

企业纳税筹划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
企业纳税筹划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

企业纳税筹划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

主办: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课程时间:2010年10月22-23日深圳

2010年10月29-30日上海

2010年11月05-06日广州

课程费用:2880元/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二天午餐费等)

课程背景:

众所周知,通过纳税筹划,可以让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增加企业效益。但中国目前税收种类较多,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如何在短时间内较全面地掌握操作难度较大的纳税筹划技巧?怎样有效控制和规避税务风险?如何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既挣钱又省钱?如何提高企业的纳税技巧?是企业极其关注的问题。尤其在当前严征管严稽查的形势下,企业做好纳税筹划更显得非常重要。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起了所有企业的高度关注,自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配套、补充政策文件。政策的特点是文件量大、涉及面广、申报系统变更、征管范围有调整。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天然存在,且更加复杂,涉税风险愈加扩大。企业如果不能准确地掌握这些新的变化差异,并采用适合的帐务处理方法,就有可能留下税务风险。如何对企业自身纳税健康状况做个正确评价?如何界定和处理不同税务事项的风险?如何有的放矢?新税法、新准则下,如何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等等,都是摆在我们财务人员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更深入的解决好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及重难点、疑点问题;更好的对企业自身纳税健康状况做个正确评价;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税法的重要政策规定,把握好汇算清缴方略,更深入的解决汇算清缴实务操作中的关键问题,切实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有效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我们特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开设了《企业纳税筹划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的实战培训课程。本课程注重案例讲解,案例贯穿讲课全过程。

课程提纲:

主题一: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风险控制

一、企业面临的税务环境、纳税现状及税制改革

二、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税务风险,提升税务价值

(一)、税务认识误区与税务风险分析;

(二)、税务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与控制;

(三)、企业经营业务与财务、税务的协调;

(四)、纳税筹划的目标:规避风险与降低税负兼顾;

(五)、案例分析。

三、税收筹划的基本知识

(一)纳税筹划兴起的背景

(二)纳税筹划的概念与偷税、漏税、骗税、抗税、避税的区别

(三)纳税筹划的基本类型、特点、程序

四、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和技术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二)纳税筹划平台

(三)纳税筹划技术手段:

1、免税技术手段;

2、减税技术手段;

3、税率差异技术手段;

4、分劈技术手段;

5、扣除技术手段;

6、抵免技术手段;

7、延期纳税技术手段

五、纳税筹划的基本路径:

(一)、按照公司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过程(环节)进行筹划:

1、企业设立的筹划;

2、筹资、投资的筹划;

3、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的选择;

4、采购与销售的筹划;

5、财务核算环节的筹划(发票、限制与非限制、资产等);

6、利润分配的筹划;

7、申报技巧筹划法;

8、案例分析

(二)、按照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特点,就其主要税种所涉及的范围进行筹划:

1、流转税的筹划(增值税、营业税等);

2、所得税的筹划(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其他税种的筹划(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

4、案例分析

(三)、关联交易的税务安排

六、进行纳税筹划需要注意的四大问题

七、防范、降低和控制纳税筹划风险与企业自查的处理

八、疑难问题解析与案例分析

主题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略与疑难问题实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判定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配套政策的变化、解析与实务运用

包括收入、视同销售、扣除政策、工资薪金与福利费配套政策、企业重组政策、资产损失、加速折旧、关于财政资金的几个文件、搬迁补偿、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及过渡、各项保险扣除、手续费佣金、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加强税种征管、汇总纳税、房地产新31号文件、建筑企业所得税等等政策文件的变化、解读与运用

三、汇算清缴应重点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及纳税调整

组合销售;工资薪金、福利费等三项经费问题;保险扣除、企业年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佣金;资产损失;评估;资本化和费用化;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计未计费用;白条、假票;礼品;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办公费;旅游费;……问题;案例分析

四、源泉扣缴与汇算清缴

新税法下源泉扣缴的重要性与风险问题。

五、税收优惠的处理策略

新税法下,一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企业、软件企业如何依法利用相关优惠政策,最大化的享受减免税优惠。

六、特殊事项的处理策略

汇总纳税、关联方交易、中介机构审核鉴证、汇算清缴前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等。

七、2010年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填列与纳税策略的处理

八、汇算清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处理策略

九、汇算清缴中账务处理实务与纳税调整

讲师简介:

魏其斌——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清华等总裁、总监班财税主讲专家,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顾问,多家大型企业集团税务顾问,和兴税务师事务所的审计稽核人。

长期从事各类企业的财税顾问、培训、风险管控及审计工作,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尤其在税务策划、税务健康检查、财税风险管理与控制、税务危机处理等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很强的财税实务操作能力,成功的为众多企业提供科学实用的税务规划和财税管理方案,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获得广泛欢迎和高度好评。

主讲课程包括:《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税务价值创造》、《纳税筹划》、《企业纳税管理与筹划》、《企业发展战略中的财务与税收选择》、《总经理的税务管理》、《非财务高管的财务税务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及纳税风险管控》、《特别纳税调整》、《税务会计》、《新形势下企业税务自查、稽查与涉税风险管理》、《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与危机处理》、《新

税法下企业涉税风险管理与应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协调处理与风险控制实务》、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应用与重点业务实务处理》、《会计报表深度解析》相关课题,等多个课程。注重实用性,以案说法,案例丰富。

服务涉及邮政、电信、生产制造、商业贸易、物流、连锁、房地产、建筑建材、医药、酿酒、烟草、化工、能源、投资、金融、保险、证券、担保、交通、酒店、服务、文化教育、电子、电气、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制漆、汽车、软件、高新技术、公用事业等多个行业和产业,服务过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外资企业等。部分客户:中纺机集团、中国诚通控股、中牧集团、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国家邮政局、中煤地、冶金出版社、科技出版社、中石油、唐安保健、百圆裤业、金虎便利、南美轮船、浙江万达、浙江福田、业之峰、济南天房伟业、济南嘉馨、财富中心、多维轻钢板材、济南钢铁、唐山钢铁、美的、中新药业、奇瑞汽车、郑交所、唐山松下、惠达陶瓷、天润曲轴、烟台万华、平安保险、中粮、可口可乐、七天酒店、华工大集团、西门子、久泰能源集团、上海远成集团、圣奥化工、一汽丰田、神华国际、四川宏达、大陆汽车电子等。

企业纳税筹划及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报名回执表

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mail:info@https://www.360docs.net/doc/9014511785.html,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 ;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 (一)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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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众所周知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在外国纳税筹划已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企业对税法的主动认识和研究,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税收工作的开展。然而在我国纳税筹划一直都不太重视。因此本文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通过分析资产折旧方法的筹划、资产摊销方法的筹划以及存货计价方法的筹划等,旨在启示企业对会计核算方法、经营活动等进行恰当选择,以获取更大的税后收益。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征收方式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而合理的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安排。 实践证明,在国家税收政策导向正确,税收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实施纳税筹划对企业、国家、社会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其次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最后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知道,纳税筹划行为并不是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纳税筹划与其有本质的区别。纳税筹划行为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资金合理的筹划,进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行为。下面就结合具

体的筹划方法谈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所选择的折旧方法也会不一样。在盈利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使计入成本的折旧费用前移。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的后移,相当于取得一笔无息的贷款,从而相对降低纳税人的所得税税负。在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有利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把税收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效应的抵消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某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案例1:某机械制造厂购进一台大型机器设备,原值为400 000元,预计残值率为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请比较各种不同折旧方法下所得税税负的异同,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假设在提取折旧之前,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均为1 077 6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一)直线法 年折旧率=(1-3%)÷5=19.4% 每年折旧额=400000×19.4%=77 600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7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从1949年直到2007年3月16日,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已走向高速规范发展的阶段,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从此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及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指南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政策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3.企业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特殊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七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 (四)《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二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三、相关知识介绍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概念 依照《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文华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 学生姓名:熊亚梅学号:140203410058 学部(系):经管学部 专业班级:财务管理2班 指导教师:符超老师职称或学位:讲师 2017年5月7日

摘要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规划和运筹,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框架下实现企业税收负担的最优化处理。随着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所得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将逐渐提高,使得纳税筹划变得日益重要。通过纳税筹划,减轻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筹资成本,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本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其主要成果为: (1)对纳税筹划的涵义、特点、意义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总结,这是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2)对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条件、风险及其控制的方法作系统的探讨。(3)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实际需要出发,对企业各阶段的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环节和方法作了较为深入的案例分析(4)指出企业在具体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操作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 I 关键词................................................................................................................ I 一、绪论.. (1)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 (二)文献综述 (1)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2) 1.文献检索法 (2) 2.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 3.比较分析和绝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 4.系统研究方法 (2) (四)纳税筹划研究的目的 (3) 二、概述 (4)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4)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4)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6) (一)投资产业的纳税筹划 (6)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6) (三)存货计价方法 (8) (四)业务招待费纳税筹划 (9)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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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 2016-11-21 11:32:10来源:亿企赢 525 0 分享到: 收藏: 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 见商秩发〔2016〕427号 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 〔2016〕143号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doc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企业要想在激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就需要企业通过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来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重点内容之一,能够基于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与法制环境下为企业实现合理的避税,进而减轻企业的税负,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基础。本文在阐述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基础上,分析了当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上所存在的问题,进而为企业实现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体系实现了进一步的完善,进而通过合理的税率以及税种的设置实现了对企业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实现对税收的合理筹划,进而实现合理避税,以强化企业的竞争实力。但是,由于税收筹划在国内起步时间较晚,加上企业对于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缺乏完善的了解与掌握,同时也缺少必要的专业人才基础致使企业无法实现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有效区分而走上了偏路。因此,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中,如何实现合理的纳税筹划,亟待解决。 1、纳税筹划的相关理论基础 1.1纳税筹划的定义。指的是作为纳税的主体,需要基于税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实现对需要缴纳税务业务的有效筹划,进

而通过合理避税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以最终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使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稳健发展。企业所得税纳税的主体为境内取得合法收入的企业。 2、当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上所呈现出的问题 2.1纳税筹划组织结构不合理进而致使这一工作无法得到系统化的落实。在纳税筹划上,当前企业尚未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进而无法将纳税筹划工作贯穿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当前,我国企业在开展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对于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认识不足,进而只是将这一工作置于某一个案例的设计中,并没有建立相应的纳税筹划部门,因而也就无法实现对这一工作的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需要将这一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需要企业有效的划分自身的职能组织结构,进而才能实现有效的决策。而当前大部分企业的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进而致使企业高层的决策权力被弱化,无法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有效管理,同时,企业的财务部门只是单纯的完成财务账务工作,无法实现对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落实,进而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从整体上讲尚未得到有效且全面的开展。 2.2企业经验式的纳税筹划设计缺乏合理性。当前,我国企业在开展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中,财务设计上只是将目光投向于个别的案例,这种分散的设计形式致使无法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在此种形式的设计始终是围绕一种情况下如何实现企业节税的最大化,并没有将这一工作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以经营管理目标相结合。因而,经验式的纳税筹划设计致使企业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对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进而使企业无法通过纳税筹划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 度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 ?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 借:以前年度 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 应收多 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 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资本公积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 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地税流水号: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范文一 、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汇算清缴情况: 20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自20XX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 、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

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缴纳企业税是每个企业的自身义务,则税收规划是每个纳税人的权力,同时为当今纳税人提供了合理理财的执行空间。近些年来,在国内依靠环境瞬息万变的背景下,中小企业成为国家财政稳定收入的中流砥柱,随之而来的是中小企业需要进行税收规划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尤其为受众范围最广的企业所得税,其可以活动的范围相对而言比较大,所以各单位对企业所得税付出的规划精力也不断呈上升状态。2008年我国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造福了中小型微利企业,使其所得税税负一路直降,这样大好的局面,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中小企业明朗的明天。一、 纳税筹划概述(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在我国,税收筹划一词目前仍然是比较新的专业性观念,各界专业人士对纳税筹划的概念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内容为:“纳税筹划就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依据企业纳税人本身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的各类型经营经济行为进行提前安排,采用有关避税措施,尽量的使企业内部的税收负担和税收安全危机直至最可能低,从而实现经济收益。”1、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将纳税筹划与非法避税等违法行为一概而论。这种观念是武断的。避税即法不禁止即可为。这无疑

需要纳税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研究,分析税法上的部分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从而对企业中的各种分种经营经济活动实现最灵活的安排,以达到避免多缴税目的的行为,也就是不计手段的钻法律的空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偷税是指纳税人经过假造一些法律事实而想要少缴税,比如私自毁损收入类会计账簿、会计凭据,伪造成本、费用类会计文档,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通过伪造经营活动的有关凭据、账簿等失真的会计行为达到企业账面收入减少、费用增多的假象,从而实现企业较少的税收包袱,这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逃税的概念大部分专家认为是指纳税人由于应缴税务机关的税款而未交,并且而采取各种手断隐瞒自己的财产,达到影响税基的目的,毋庸置疑,这也是一种手段低劣的违法行为。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法律允许的合理节约税款,同以上以非法的途径达到掩盖企业收入,增加企业额外费用,非法的避税等不合法的行为有着最根本性的差别。2、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深刻掌握有关税务税收活动定义的本质是准备税务规划工作的基础,即是否合理且合法,理解国家政策战略灵魂为第一要义。宪法中明确反映了征税规划的法律边界,对于征税人与纳税人而言,都是最重要的法律准绳。当然还要从有关部门的发生的具体税务案件中明确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此外,纳税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要求

结构: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第二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新政策(此部分幻灯片演示) 第三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要求(此部分Word文档演示)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差不多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率 法定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15% 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二、企业所得税审核重点 (一)收入方面 1.收入不入账 常见的方式: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 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及消费税)或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调账:注意跨年度损益调整问题。通常所用的调账方式: (1)确认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或相关科目) 贷: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假如应该缴纳增值税) (2)依照所确认的收入,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贷:库存商品

(3)假如应该缴纳印花讲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治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应补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2.推迟收入入账时刻 假如在纳税审核时,收入差不多入账,就无需调账,但需要指出错误之处。 3.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确认为销售,而税法上规定应该按照销售征税。增值税中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现在按照所有权是否转移来确定视同销售行为。注意: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企业所得税中不再视同销售;将产品作为礼物馈赠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审核中,视同销售应按规定征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如其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无须调账,只需要做纳税调整;假如其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需要调账。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及会计处理方案

月辉电器有限公司所得税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案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月辉电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公司规模:10000人以上 法人代表:XXX 公司地址:XXX 公司历史:月辉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元月一日,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月辉电器有限公司在全国280多个城市拥有直营门店1200多家,年销售能力1000亿元。2003年、2006年月辉电器有限公司相继在香港、澳门开业,目前在两地已拥有17家门店,迈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际化第一步;2004年月辉电器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8年3月,控股三联商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连锁零售企业。目前,集团拥有员工(含门店促销员)20万人,每年为国家上缴税收超过20亿元。 二、涉税业务 1、A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元。企业“长期借款”账户记载:年初向建设银行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6%:向B公司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10%,上述款项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另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

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和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损15万元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实际利润额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即题目中长期借款利息超支的4[即10×(10%-6%)]万元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 2、假设第二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 3、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为了减少税金退库的麻烦,实务中,大多将多预缴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4、假如2009年第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5万元。 5、另外,企业应注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以上资产减值损失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的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的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的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和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可分为: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练习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销售收入的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B.企业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C. 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要分别确认收入 D.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方式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视同销售收入的是()。 A.自产货物用于市场推广或销 B.自产货物用于股息分配 C.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D.自产货物用于交际应酬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所有权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A.15% B.10% C.20% D.3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转让国债收入 B.销售货物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和B属于征税收入,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 5.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B.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C.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为成本 D.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费用扣除标准错误的是() A.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B.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C.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下列各项,关于资产计税基础表述错误的是()。 A.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C.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关于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表述错误的是()。 A. 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10年 B.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10年 C.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4年 D. 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3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20年。 9.债务人的税务处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以上的,可以在()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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