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养老,是当代人生活中的话题。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的品质要求也逐渐提高了,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晚年能够得到好的保障,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无忧无虑。目前,我国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推出了新政策,那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到底有哪些新政策呢?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

凡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指的是参保人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费用,该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就给予报销的保险产品。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实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指参保人在一年内,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范围在2.5万元至12万元这部分,可以由补充保险基金报销90%,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小保费获得大保障

自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新模式的推出,漳州市全力积极探索。如今,漳州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已经覆盖全市城镇所有地区,参保率高达99.97%。截止2016年数据得出,该市的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30元,其中农民个人只需缴纳120元,大病医疗无需额外缴纳费用,真正实现了小保费获得大保障,人民群众皆享受到利益。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步建立涵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自选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规划,为提高公司员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公司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的工作安排,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 (一)适度保障的原则。补充医疗保险体现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有益的补充和适度保障。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公司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适时调整。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实体企业,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已按规定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并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按本试行办法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公司在册职工以及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不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人员。 第三章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五条基金筹集 (一)公司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统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实体企业缴纳,在成本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缴纳标准,于每年年初下达。各实体企业应于缴纳标准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本企业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未及时上缴的,每日按欠缴额的X%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基金管理 (一)公司委托管理规范、专业化的保险公司对补充医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XX—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

险基金。XX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四是建立医疗费用先审核后支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认审核结果。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条件 1.已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2.具备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应量力而行,与XXX的经济效益水平和负担能力相适应,不得因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加重XXX负担。 3.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XXX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应履行民主程序和报批手续。 二、实施对象 XXX为以下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1.签定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合格已转正的在册员工; 2.退休人员; 三、建立方式

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建立。XXX以商业保险机构的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XXX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四、支付原则 1.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2.合理设置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标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3.适度提高特殊人群的补充医疗待遇水平。特殊人群包括:关键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个人负担过重的患大病和特殊病人员,其他经XXX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列入支付范围的人员等。 4.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XXX可以开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以预防疾病,降低医疗费用。 五、基金筹集 XXX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和列支渠道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管理与监督 XXX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务单独列账,专款专用,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销售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一、保险套餐 方案一:特惠保费:800元每人每年 方案二:特惠保费:1050元每人每年 方案三:特惠保费: 1100元每人每年

方案四:特惠保费:1450元每人每年 二、投保规则 1、以上方案投保人数最低10人; 2、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6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12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280元/人/年; 最高不超过45岁; 3、员工人数20人(含)以上方可附加子女险; 4、可单独增加子女险:费用450元/人/年; 员工子女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额2万元;因疾病在规定的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产生的除社保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医疗费用50%赔付,保额各1万; 5、可单独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套餐:费用50元/人/年;

员工因乘坐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意外残疾、死亡或烧伤按约定额度赔付,保额飞机50万、轮船30万、火车30万、汽车10万;(仅限多加一份) 6、非北京企业客户或无北京社保人员成本价上浮标准: 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30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35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400元/人/年; 7、以上方案投保期限1年,缴费方式为年缴费,不支持月缴费或 季缴费,当月签约投保并缴费,次月一日开始生效; 8、本次促销活动限定以上四款固定方案,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方案 变动,价格不得低于特惠保费,但能够加费。

2019年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2002—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险基金。XX

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四是建立医疗费用先审核后支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认审核结果。如有分歧,由医保中心审核小组进行裁决确定。 五是发挥专业化优势,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理赔时效,承诺10个工作日支付赔款;利用自身服务网络,提供转外就医服务,解决患者异地就医难问题;推出健康评估、慢病管理、绿色通道等外延式服

2018年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2 ***2018年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实施方 案 为提高***(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员工医疗福利体系,现结合我公司现行保障体系,拟按2017年度工资总额?万的5%(即?万)提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构建“消费型+基金型”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从两个维度实现保障:一是通过“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补充风险保障项目,为员工建立大病或事故保障体系;二是通过“医疗基金保障计划”,对员工医疗就诊中无法通过现行保障体系得到赔付(报销)的部分进行补充报销,为员工建立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具体方案介绍如下: (一)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团险) 1. 运作方式 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按照不超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基金总额20%的计提。员工从试用期满后的次月起(不设试用期员工及组织任免的干部从入职次月起)由公司购买团险,离职当月不再享受团险保障,公司按年度向保险公司结算费用,不滚存、不累积。 2. 保障内容

根据员工职务等级分为中高层管理层人员和普通员工保障方案,在保险金额上设置区别。 (1)中高层管理人员保障方案

(2)普通员工保障方案

(二)医疗基金保障计划(滚动积累型) 1. 运作方式 按照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扣除一年期消费型保障计划后的余额计提。公司按年度投入医疗基金,基金委托保险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未使用部分可享按照活期利率增值,年度剩余额度可结转至下一保单年度滚存积累。管理费每年按照医疗基金规模的一定比例(计划为3%-5%,具体需与保险公司沟通后确定)支付保险公司。 设置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员工日常门诊住院自费部分报销、体检或购药使用,个人年度未使用额度自动结转,不断累积;公共账户主要用作新入职人员的额度调节等用途。 公司为员工从试用期满后的次月起(不设试用期员工及组织任免的干部从入职次月起)开设医疗基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额度根据当年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剔除试用期)按比例折算。离职次月起,员工未使用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回收至公共账户。 2. 保障内容 基金的使用范围较广,实用性高,实现弥补医保报销局限、自费药等方面的缺陷,仅需医疗发票进行报销。具体保障内容如下: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各项流程,现特就相关事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参险员工。 第三条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管理、单据审核和申报、投诉协调、政策解答、存档备查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每年自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签订完毕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对关联年度内的申报和理赔要求以书面公告形式予以公开;参险员工应自收到相关书面文件并阅读相关条款后,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如出现对申报要求存在疑问情形,可自收到文件1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第五条参险员工如有怀孕、患特殊病和重大疾病情形的,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自确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由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和特殊病登记记录表向人力资源部履行书面报备手续。 第六条申报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相关期限,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和i、ii类门诊特殊病的申报期限。 1. 凡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当年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联网结算部分可于7月25日至31日期间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 2. 上一年度联网结算部分和医疗费未足社会保险起付线部分,于每年1至2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3. 上一年度非联网结算部分,于每年4至5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4. 如联网结算部分涉及金额较大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可进行提前申报,但首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2000元,之后每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1000元。 (二)住院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的申报期限。自与指定医院结算完毕后30日内进行申报。 (三)重大疾病的申报期限。自指定医院确诊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第七条参险员工在办理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申报和接收手续时,要依照公司的统一要求进行申报和接收,而且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交接时,双方需履行填报《补充医疗保险审核交接台帐》的书面签字交接手续,在签字的同时还需准确写明交接日期。如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单据初审或保险公司审核后,出现不符合要求做退回补办处理的,同样要履行书面签字交接手续。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于收到申报单据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如有不符合制度之情形应做退回补办处理。凡申报单据初审合格的,需于收到申报单据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工作。 各部门和收费站的主管经理、站长负责统一向人力资源部交报部属员工的申报凭证,也可委派专职负责员工进行统一申报,但必须报人力资源部进行书面备案。凡属个人独立申报的,人力资源部将不予受理。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台帐,及时动态记录参险员工的申报和赔付等情况,以备核查。补充医疗保险台帐应包括参险员工姓名、申报理赔项目、申报单据金额、申报单据数量、申报日期、年度申报次数、提交日期、理赔金额、理赔日期等内容。 第十条在补充医疗保险操作过程中,凡有如下情形将对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处理:(一)未依照制度做好管理台帐相关工作的。其中主要包括未建立管理台帐、未及时记录管理台帐和管理台帐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二)未依照制度履行交接手续的; (三)无特殊原因造成工作延迟,并因此而遭到投诉的;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对于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新名词。那么,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呢?其实,它并不是某一个保险品种,也不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在 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医疗保险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按内容划分,可分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为增进大家的认识, 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要想了解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它是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按规定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可设立一个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基金资金来源由企业和职工自行筹措,用于支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进而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之商业医疗保险 说到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还不得不提到商业医疗保险。它是由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当参保人出现与保险合同的某项赔付条款相同时,保险公司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参保人相应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是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如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中就引入了商业大病保险,市民可自愿购买商业保险,来填补大病医疗保障的缺口。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之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助是指在政府的鼓励和支付下,由民间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对于医疗困难群体进行救助的一种保险活动。它具有自愿性和非营利性,其救助基金,主要是由社会捐款和社会团体成员自愿交费组成,政府也会从税收中划拨一部分资金予以支持。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之社区医疗保险 社区医疗保险也是一种补充性保险,是针对无法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而推出的一种医疗保险。其缴纳的保险费相对较少,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而且就医时,必须先到指定的社区医院或医疗服务中心,符合要求后才能实行逐级转院,只有这样才能报销医疗费用。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实施方案

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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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一、保险套餐 方案一:特惠保费:800元每人每年 1.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保额5万 2.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门急诊费用90%报销,保额1万元 3.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住院费用90%报销,保额5万元 4.员工本人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每次100元免赔,100%报销,保额共5000元 5.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 方案二:特惠保费:1050元每人每年 1.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保额10万 2.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门急诊费用100%报销,保额1万元 3.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住院费用100%报销,保额5万元 4.员工本人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每次100元免赔,100%报销,保额共5000元 5.女工生育100%报销,保额4000元 6.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 方案三:特惠保费:1100元每人每年 1.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保额20万 2.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门急诊费用100%报销,保额1万元 3.员工本人除社保规定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住院费用100%报销,保额5万元 4.员工本人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每次100元免赔,100%报销,保额共5000元 5.女性生育保障:100%报销,保额5000元 6.重大疾病:保额5万元 7.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在保险期限内累计保障期限为180天,补贴额度=50元﹡(每次实际住院天数-3天) 8.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

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红云红河烟办〔2013〕46号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印发《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心、部室、生产厂: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在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使集团员工得到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和云南省“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指导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经各生产厂职代会分团长会议和集团办公会讨论,集团第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予印发,请 - 1 -

认真贯彻执行。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13日 抄送:集团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打字:孙玉琛 校对:何珊珊 共印6份(其余网发) - 2 -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在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使集团员工得到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09〕75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补充医疗保险是由集团通过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的企业保障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红云红河集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岗员工、内退员工和离退休人员。 第四条 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 - 3 -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示例

首先我们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它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和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还有大企业自办三种形式。 通俗的讲,补充医疗保险大概可以归结为以下六点: 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 再报销90%、95%等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选择; 3.补充保险的费用:要根据单位选择的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而定,门诊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选择90%比选择60%的费用要高,住院部分的费用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单位选择补充医疗时,门诊的比例不选择那么高,这样费用就可以低一点,另外费用还和参保的人员多少、人员的平均年龄、退休人员的数量多少有关,所以补充医疗的保险费要和单位具体商量才能定下来; 4.补充医疗的保险费一年一交,可以在工资的4%中列支,但是不是说把4%都交上来,如果人员有变动,现在社保做增加或减少的变更,拿着社保的变更单就可以在保险公司做补充医疗的人员变更,退费或加费。 5.补充医疗当人对职工有很大的好处,公司可以从费用中支出,一旦员工有一个大病或意外事故,对公司来讲那就可以减轻不小的赔付压力。 6.补充医疗也是社保要求的一个内容,不在保险公司做也要自己单位做。对于小的单位来说就更有必要,因为小的单位一旦有职工发生重大问题,资金就会收到很大的影响。 一般的企业都是为员工上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按时为员工上社会保险的前提下自愿为职工缴纳的保险,都是用于企业中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社会医疗保险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三部分组成,其中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为了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则是企业为了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而建立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补充形式。 什么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指参保职工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36000元)以上,0-15万元的大、重、特病保险。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指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5万元以上至12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补充保险基金报销90%。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1、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政府补贴,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报销标准使用的。 2、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报销政策 城镇职工:〔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城乡居民:〔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城乡居民第三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的统筹基金支付额〕×75%。 哪些项目属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

《广铁集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广铁集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根据《广铁集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广铁社保发〔2017〕270号,下称《办法》)和《广铁集团补充医疗保 险实施细则(暂行)》(广铁社保发〔2017〕272号,下称《细则》)规定,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供养亲属医疗补助参保申请 1、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的供养亲属在参加了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 可以申请参加集团的供养亲属医疗补助。2、申请参加供养亲属医疗补助的职工,请提交以下资料:(1)《供养亲属参加医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2)供养人及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供养亲属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 委会出具的无固定收入证明;(4)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5)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需提供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证明;(6)其他相关资料。3、供养亲属参保缴费。参加供养亲属医疗补助的,每人每年须 缴纳费用150元。一名职工可申请多名供养亲属补助。4、供养亲属的范围。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3年18号规定执行,即:由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配偶、 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 姐妹,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子女未满18周岁的;(5)职工和退休人员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 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职工和退休人员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满18周岁的;(7)职工和退休人员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5、供养亲属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供养亲属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内,每位 供养亲属个人负担的自付费用,当年累计1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补助50%。一个结算年度内每位供养人的 所有供养亲属累计补助限额为5万元。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补助1、发生住院费用的职工(包括 在职和退休)均可按照政策享受补充医疗保险。2、住院的职工,递交以下资料:(1)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2)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 或复印件;(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 页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专用章或医疗业务专用 章)、诊断证明书等;(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标准:(1)参保人员住院发生在起付标准以上、基 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属地基本医疗 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含全自费、先自付费用,

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2008-8-7 [大中小】【打印】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 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商业保险是指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费用。对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费用应按相关会计及税务规定处理。 、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 (一)关于补充医疗保险,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 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8]号)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 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 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 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但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问题,会计及财务通则并未规定具体的数据及计提比例,对企业购买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

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应按职工薪酬的原则进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五条规定: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全部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对货币性薪酬,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按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或经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对没有明确计提标准,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 二、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处理: 1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 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到目前为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并未明确相关的范围及标准,笔者认为税法应参照会计 及企业财务通则相关规定执行,对其计提比例应按照财政部、劳 动保障部2002[18]号规定按工资总额4%以内的比例或按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进行所得税扣除。若各省级人民政府已规 定比例的应按省级人民政府的标准计提,若未规定的,则按工资总额4%以内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 相关依据: (1)《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

2016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索赔需知-试行

2016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索赔需知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员工医疗保障水平、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及体现员工的个人生命价值,建立由“社会基本医疗+商业补充医疗”双支柱构成的员工医疗福利管理体系,公司为您办理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保险责任 根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政策,确定相关投保内容如下:员工门诊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定期寿险 ㈠门诊保障 1、北京天津地区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员工因为疾病导致的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当地社会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社保赔付后需参保员工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含医保起付线部分,不含部分自费和全额自费费用),在扣除年免赔额200元后,保险公司按照9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对于全额报销人员,按照0免赔,10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2、海口及其他地区 每位参保员工的门诊保障按其年龄划分为3个费用限额: ⑴29岁(含)以下2000元/年/人; ⑵30岁-39岁3000元/年/人; ⑶40岁(含)以上4000元/年/人。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员工因疾病导致的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发生的

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含部分自费和自费费用),在扣除年免赔额200元后,保险公司按照9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对于全额报销人员,按照0免赔,10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3.理赔中药品和诊疗项目严格执行各地医保政策规定及三个目录(药品目录、治疗项目目录、检查项目目录),不限病种。 ㈡住院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员工因疾病所发生的属于社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对于社保支付完毕后,剩余的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保险公司对其中合理的属于赔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给付。对于100%报销人员,免赔额为0元,赔付比例100% 如果当地大额住院医疗没超过30万的,以30万元为限;如果当地大额住院医疗超过30万的,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 也就是30*=万元 (三)重疾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员工在保险合同生效三十日后,生存时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30类(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参保员工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报销金额:10万元/人 如果是因为投保前已经罹患的疾病导致重疾或已经罹患的重疾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不予赔付。 ㈣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员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该

如何购买北京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如何购买北京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很多人应该都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上海一名癌症老人离家出走了,原因是因为他不想拖累家人,然而,老人的孩子苦苦寻找,表示决不放弃,其中的无奈可想而知。那么要如何更好的解决这种现象呢?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何购买北京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据小编了解,购买北京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方式还真不少。下面小编简单介绍几种,大家可以根据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购买方式。 第一种:网上投保。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在线投保平台,像招商信诺保险公司就有自己的官网,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自由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由于网上购买保险不仅便捷,保费也比较便宜,受到大部分人亲睐。不过对于自我主见性不强,不知道买哪种产品的顾客并不适合。 第二种:柜台投保。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营业大厅,消费者可以前往所心仪的保险公司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种投保方式的优点在于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且有不懂的地

方,可以详细咨询保险业务员。缺点就是对于工作比较忙的人来说,显然没有时间亲自去柜台办理。 第三种:电话投保。相信不少人都接到过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这就属于电话投保,大家也可以自行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投保。但是电话投保有个弊端,就是时间太长,客服人员为了让消费者更好的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往往会将保单的合约条款反复读三遍。对于像小编这种没有耐心的人来说,一定不会选择这种投保方式。但是如果大家想投保,又无法上网,也没办法去保险公司购买的话,这种投保方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最后,对于不知道选择哪种北京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朋友,小编建议可以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进行补充,不过重大疾病保险的费用比较高,大家不用勉强购买,造成过多的经济压力。

2017年上海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2017年上海市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中国人寿简介 国内寿险行业的引领企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是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 业内学生保险的权威机构中国人寿学生保险自1989年在上海高校开展学生保险至今已25年。2013年中国人寿配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制定了《上海市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市教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居保补充地位,要求各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目前,中国人寿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保险”)承保面已达本市普通高校的87%,每年为上海地区50多所高校的近50万名大学生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答疑 问1:高校学生享受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后是否有必要再参加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 答:十分有必要参加,居保与大学生保险是互补关系。居保仅承担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居保范围内的部分费用,学生自己还需承担居保范围内40%的医疗费用及居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不仅全额承担(扣除起付线后)居保范围内大学生个人承担部分,还承担居保范围外的大部分,并包含了疾病身故、意外伤害、住院补贴等保障,极大减轻学生家庭的压力。 问2: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有何不同? 答: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是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投保参加的中国人寿中小幼学生保险的延续,作为上海市居保的必要补充,由学校统一选择保险方案、大学生自愿参加。与市场上基本的个人商业保险相比,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不仅价格低廉,保障全面,还能有效依托学校平台享受更优质、快捷的服务。市场上基本的个人商业保险,保险责任基本无法全方位覆盖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特别是居保范围外费用),且收费价格比较高。 问3:为什么大学生保险按学年制一次性收取保险费? 答:大学生保险入学时按学制总学年一次收费,原因一是可免除后续学年的续保审核,上年度患病学生在下一年度可继续获得保障,也不用担心提高保险费;原因二是使投保手续更加便捷,避免因遗忘交费而影响正常理赔。按学制一次性交付保险费后,中国人寿对于中途退学的学生仍退还剩余保险年度的保险费。 问4:如何办理理赔? 答:中国人寿拥有一支专门的理赔服务队伍,学生可持理赔资料向学校相关部门或直接向中国人寿申请理赔。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各项流程,现特就相关事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参险员工。 第三条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管理、单据审核和申报、投诉协调、政策解答、存档备查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每年自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签订完毕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对关联年度内的申报和理赔要求以书面公告形式予以公开;参险员工应自收到相关书面文件并阅读相关条款后,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如出现对申报要求存在疑问情形,可自收到文件1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第五条参险员工如有怀孕、患特殊病和重大疾病情形的,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自确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由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和特殊病登记记录表向人力资源部履行书面报备手续。 第六条申报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相关期限,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和i 、ii 类门诊特殊病的申报期限。 1. 凡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当年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联网结算部分可于7月25日至31日期间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 2. 上一年度联网结算部分和医疗费未足社会保险起付线部分,于每年1至2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3. 上一年度非联网结算部分,于每年4至5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4. 如联网结算部分涉及金额较大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可进行提前申报,但首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2000元,之后每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1000元。 (二)住院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的申报期限。自与指定医院结算完毕后30日内进行申报。 (三)重大疾病的申报期限。自指定医院确诊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第七条参险员工在办理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申报和接收手续时,要依照公司的统一要求进行申报和接收,而且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如何建立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如何建立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主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总结过去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的经验教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能大包大揽,而是立足于保证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需求。同时,为了尽量使原来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的行业和企业职工医疗水平不致于大幅度降低,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医疗保险需求,有的地方甚至将建立补医疗保险作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准入”条件,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的平稳推进。因此,如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确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成为我们急需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问题。 一、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企业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也是非常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职工实际医疗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必须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 2.基本医疗保险定位在“广覆盖、低保障”,将所有

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实行统一的政策,难以充分体现不同人群的现实差别,并且降低一部分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影响了基本医疗的稳步推进。因此,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效率、公平原则,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推进的基础。 3.有利于职工队伍稳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同时享受特殊的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必须有相对应的措施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以保证广大职工队伍的稳定。 4.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还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医患的制约机制,有利于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二.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的条件和形式 1.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条件: 首先,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其次,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即具有持续的税后利润,并按时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保证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第三,已经形成的医疗保障待遇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有能力主办或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 其上,建在企业内部。如有实力大集团、大企业可以自办补充医疗保险,但应建立相应的经办和管理机构,并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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