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交材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交材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交材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交材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家评审会议纪要(见附件1);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登记表(见附件2);

(三)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见附件3);

(四)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

(五)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重点说明确定标准中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目的和依据、试验方法的可行性、准确性);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见附件4);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

附件1-1: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2

附件1-2: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3

附件2: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登记表

4

附件3:

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格式

5

附件4:

声明

我单位(名称)

所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名称、代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与推荐性标准相比,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推荐性标准(如低于,另附表说明);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本标准已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企业盖章)

年月日

6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

标准 备案号: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名称) 某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4.4营养指标、7检验方法、8抽样、9判定规则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Q/XXXX—2006《学生盒饭营养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Q/XXXX—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和社会盒饭;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 ——增加了盒饭、冷藏盒饭、加热保温盒饭和高温灭菌盒饭等定义; ——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规定; ——调整了学生盒饭营养指标的规定; ——增加了附录A盒饭加工供应卫生要求、附录B推荐的盒饭加工供应过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和附录C盒饭中心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XXXX—2006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企业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盒饭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测定 GB/T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5009.10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盒饭 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3.2 冷藏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中心温度10℃以下条件分装、贮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盒饭。 3.3 加热保温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盒饭。 3.4 高温灭菌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可在常温下保存的盒饭。 3.5 学生盒饭 指配送给中小学校供学生食用的盒饭。

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企业标准备案 1.食品类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1.1企业标准主要内容: 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企业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4位组成。 1.2企业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b.企业标准文本; c.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说明; d.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 e.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f.其它 1.3企业在申请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在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的网站公示; b.内容包括企业标准文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说明; c.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4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 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按照本办法备案。 1.5备案有效期: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 2.药品标准 2.1药品标准标准包括:《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卫生标准》、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 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我国的药品标准分为国家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国家药品标准分为《中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 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为疗效确切、被广泛应用、能批量生产,质量水平较高并有合理的质量监控手段的药品; 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简称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的药品标准,一些未列入国家药典的品种,将根据其质量情况、使用情况、地区性生产情况的不同,分别收入部颁标准与地方标准,作为各有关部门对这些药物的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依据。 药品标准系根据药物来源、制药工艺等生产及贮存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2.2新药标准:跟随新药审批流程走,较复杂。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企业产品标准编号方法

企业产品标准编号方法 1.企业产品标准号由企业标准代号Q、企业所在行政区划代码、企业代号、标准顺序号、标准发布年代号构成。 示例: Q/02□□□×××─×× ─┬──┬──┬──┬───┬─ │││││ ││││└─年代号 │││└──────顺序号 ││└──────────企业代号 │└───────────────行政区划代码 └───────────────────企业标准代号 2.构成标准号各要素及规定:(1)企业标准代号用“Q”表示。(2)企业所在行政区划代码用青岛市行政区域编码中3702中的后两位。(3)企业代号用企业名称中三个汉字的汉语拼音字头表示。(4)企业标准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5)发布年代号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 GB 50 ***—** ─┬──┬──┬─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 ─┬──┬───┬─ └───┼─────┼───────推荐性国家的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一)地方标准的代号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再加"T",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见附表。示例:山西省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DB14/ 山西省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DB14/T (二)地方标准的编号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地方标准顺序号和年号三部分组成。示例1:DB××/×××-×× 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示例2:DB××/T×××-×× 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南

永春县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南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在批准发布后的30日内,按企业隶属关系报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如市级企业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企业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备案;县(市)级企业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但列入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省级备案目录的产品,应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报送备案时,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 2、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四份); 4、企业产品标准验证报告; 5、企业产品标准的审定意见或审定会议纪要(附审定人员名单);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7、企业标准化员岗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 1、标准编写格式: 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2、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要求: a)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和印刷应符合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 b)标准内容完善,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应能反映产品主要特征; c)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合理并且能够实施; d)贯彻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1、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备案程序: a)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备案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登记。 b)对备案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五天内将备案材料退回企业。 c)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备案申报材料的五天内,在《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在企业产品标准受理备案回执单上盖章后,连同备案申报材料转送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d)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质量技术监督受理备案程序: a)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及时登记。 b)对备案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五天内将备案材料退回企业,并一次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c)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部门在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备案编号,并在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封面写上备案编号,加印“×××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回执单。 四、标准有效期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产品标准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应复审,并重新申报备案。 五、企业产品标准批文示例: 关于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 由我公司起草的《××××》企业产品标准,业经专家审查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0×年×月×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Q/×××× ××× -200× ××××××(标准名称) ×××××(公司名称及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企业标准备案.do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815384725.html,)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受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3.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标准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县的,应重新备案。(见表1) (2)修改:对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个别文字内容进行修改。(见表2) (3)复审:企业标准经复审,复审结果为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见表3) 表1 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本办法管理的企业产品标准如下: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而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有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指令性文件未明确强制执行的,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第三条企业产品标准按照下列原则到有关部门备案: (一)中央在宁企业、自治区属企业、三资企业及跨地区集团企业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地级市、县(市)所属企业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非公有制企业报当地地级市、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可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涉及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要产品应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时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五份);

(二)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三份); (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三份,格式见附件二); (四)企业产品标准审定会议纪要或函审纪要(包括审查人员签字表,三份); (五)必要的验证报告(三份)。 第五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企业产品标准经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后,将企业产品标准和其它备案材料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备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编号存档。 第六条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 第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后15日内办理完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三)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和印刷是否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予 以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并责令申报备案的企业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改正后须重新备案。 第八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并应在三年内复审一次。复审后3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复审结果分为有效、修订、废止三种。确认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后继续有效。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必须重新备案,废止的企业产品标准由备案部门予以注销。

标准备案有关规定及要求

标准备案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与备案有关的文件和下载表格 1、《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年3月8日联合发布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5384725.html,) 协会动态栏目第2页2009-07-02 2、《上海市贯彻〈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7月2日发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5384725.html,) 信息中心栏目下最新政府信息公开第4页2009-07-02 3、备案申请表格下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5384725.html,) 下载中心栏目第4页 “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二、备案提交的资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2-3份);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3份)和电子文本(光盘,每次备案1张光盘);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附专家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9、产品检测报告。 三、提交资料的要求 1、会议纪要 标准审定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标准具体的修改内容、审定的结论等。 2、专家名单和专家审查结论 1)专家资质

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3、专家审查内容 五大要求: ——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4、编制说明的内容 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如下: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国家标准时,应增列新旧国家标准水平的对比; 3)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5)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 9)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0)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5、其他相关的规定 1)企业法人代表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备案提交的资料中的申请表、报批表(批准文件)和声明这三个文件中的签字人均应是企业法人代表或是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人。 3)标准起草人和标准的批准人(企业法人代表)不能作为专家在审查单上签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号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概述 企业标准是指对企业对所生产产品的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企业将这一标准在其发布后,递交给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产品为什么要做企业标准备案? 说通俗一点就是产品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只有你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登记了才有身份证号码(产品执行标准号),我们才能合法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在这个社会无阻碍的活动,否者就像黑户。那么产品也是一样的,产品只有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把执行标准号打印在外包装上,质量监督局或者消费者知道你产品备案了,那么你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自由销售流通,否则你的产品将随时面临被举报下架的风险。并负担一些其他法律风险。需要准备的资料产品的说明书产品的图片产品的功能性能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编写人员名单法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操作方法 1、受理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在确认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予以受理,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2、审查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查,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否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2)、是否与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3、备案企业标准经备案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编号,在正式文本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并书面通知申报备案的企业;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与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抵触的将责令企业停止实施并限期改正。 首先了解何为可以标准备案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4、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目前企业标准备案在2015年7月25日起,企业标准备案制已被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取代,很多企业不通过正规的渠道以及专业的人员进行对标准的起草以及编

G4.2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815384725.html,)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受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3.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标准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县的,应重新备案。(见表1) (2)修改:对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个别文字内容进行修改。(见表2) (3)复审:企业标准经复审,复审结果为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见表3) 表1 备案

什么是产品标准产品标准的定义

什么是产品标准产品标准的定义产品标准系指对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 产品标准根据其功能可分为产品交付标准和企业内使用的产品 标准。 产品交付标准系指作为产品生产、交付检验、验收和仲裁检验用的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 产品交付标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的合法标准。产品交付标准应符合: a) 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 有关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 c) 企业声明执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注:企业声明系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产品的声明书、说明书、质量证明书、装货清单、交货单、标签上注明采用的标准。 d) 企业产品标准。包括: 1) 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 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 3) 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加以补充规定,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

河南中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南中科医药研究院,是一家专注于传统中医药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代工,行政部门文号批号申报注册(消字号、健字号、妆字号、食字号、国药准字、械字号、企标备案、检测报告),GMP净化工程建设及认证,技术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公司,我们具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申报经验,始终以客户满意为基础,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制度,为您提供省心、省事、省时、优质的服务! 我们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采用优质环保的中药原材料组织生产,本着"安全、有效、健康"的研发及生产理念共筑美好健康生活。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我们汇集了多年从事中医药产品研发的专业技术团队,并长期与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我们拥有先进的净化车间和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能根据客户要求研发新产品,满足更专业的需求。为您的企业快速发展而助力!欢迎来电咨询并诚邀您前来洽谈合作。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除外),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815384725.html,)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 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标准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县的,应重新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见表1) (2)修改:对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个别文字内容、技术指标进行修改。(见表2) (3)复审:企业标准经复审,复审结果为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见表3) 表1 备案

2011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范本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编写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是企业标准备案时的必备资料,对于了解标准制定的背景、依据,保证标准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统一《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特编写此作业指导书。 2 内容要求 2.1标准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2.1.1所申请企业标准的产品是否已存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如已存在相关的可参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应写明参考哪个标准,该企标与所参考的国标、行标不同点及理由; 2.1.2如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可参照,可参考以下例子的表述方法。 例:标准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除雪是我国北方每年冬天都面临的艰巨任务。尤其是公路建设的发展,高速公路的兴起,传统的人工除雪已远远不能适应需要。积雪不能及时除掉,给交通带来极大的困难。目前为提高除雪效率,只能喷洒大量的盐。盐有腐蚀性,对路面、环境和车辆危害是不小的。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公司开发了新型环保除雪剂--冰雪融。该产品是专利产品,具有腐蚀性低、无环境污染、融雪能力强、成本低等特点。为保证该产品的生产质量,特制定本标准。(仅供参考,应按实际情况编写) 2.2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2.2.1如依据某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而制定的,应写出参照哪个标准,该企标的哪些内容严于或等同于国家、行业标准。 例:本企业标准参照GBXXX《XXX》,其中XXX指标严于该国标,其他指标与该国标持平。 2.2.2如没有相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写明相关领域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该产品的限量指标的要求。 例:本公司制定的“三合一奶茶(固体饮料)”企业标准现暂无相应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在制定中以GB 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蛋白型的技术指标为基础,其中XX项的要求严于该卫生标准。 2.3确定主要技术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的目的和依据 2.3.1标准中各项指标要求,应一一列举出其制定的依据,特别是直接参照执行某标准条款内容,在引用标准中看不到具体标准号的要特别指出。 2.3.2对检验规则中的出厂检验项目与型式试验项目的确定依据应着重说明,其他作简要说明。 例: (一)制定本标准技术要求的目的

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国质检联[2009]84号) 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用于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备案等活动;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等除外。 三、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四、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五、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 六、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 七、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八、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 (二)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三)试验方法的科学性; (四)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 (五)标准编写与《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九、企业产品标准审查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十、专家组负责标准的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审查。 十一、参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工作的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了解相关产品生产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国内外该领域技术、标准发展的状况。 十二、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审查材料不得少于下列内容: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材料汇总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当填写异地生产或者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关于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 由我公司技术中心起草的《××××高压真空断路器》企业产品标准(草案),业经专家审查,现予以批准发布,从2011年**月**日开始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1).Q/×××× 001 -2011 ××××高压真空断路器; ××××电气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2011年月日

附件 3 - 1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附件3-2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附件4 声明 我单位(名称)××××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名称、编号)Q/××××001-2011 ××××高压真空断路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已经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符合如下要求: 1)(相关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相关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3)(相关产业政策) / 并与推荐性标准 GB/T 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要求、GB/T 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DL/T 402-2007 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GB/T 9969-1998 工业产品说明书总则相比,主要技术指标较推荐性标准:严于√/一致/低。其原因是:本标准的××和××项的技术参数指标高于国家推荐性标准和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企业盖章) 2011年月日

最全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指导

产品企业标准备办理流程指导 产品标准系指对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它可以规定一个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定其对用途的适应性。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或服务。产品标准根据其功能可分为产品交付标准和企业内使用的产品标准。产品交付标准系指作为产品生产、交付检验、验收和仲裁检验用的依据,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产品交付标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的合法标准。产品交付标准应符合:a)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有关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c)企业声明执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注:企业声明系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产品的声明书、说明书、质量证明书、装货清单、交货单、标签上注明采用的标准。d)企业产品标准。包括:1)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2)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加以补充规定,并作为出厂交付依据的企业产品标准。(参见: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第九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备案企业产品交付标准咨询壹捌捌壹捌柒捌壹零壹壹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一般为3年,若在备案有效期内遇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发生变化,则备案的企业标准应随之修订。 需要的资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附件1),或者,企业产品标准修改单备案申报表(1份,附件2);企业产品标准纸质(2份)和电子文本;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附件3);标准批准发布文件(盖章1份,附件4)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附件5); 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附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一般程序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验证→对标准草案进行评审→批准、发布标准→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1)委托书(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3)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5)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及现行的规范 性引用文件文本;(6)企业产品标准评审单(会议纪要);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企业产 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9)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三、如何组织企业标准评审1、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评审,标准评审原则上由企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2、专家组评审标准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应当由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方面人员或企业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半数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余人员3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原则上不少于5人(要有资格证明)。直接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3、标准起草单位提交专家组的评审材料:(1)标准文本(送审稿);

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格式

Q/××× (标准名称) (企业名称) 发布 X ××

前言 前言部分应视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给出下列信息: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参考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年×月×日由××××负责人×××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 本标准于××××年×月×日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名称)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名称)(说明产品由什么什么原料组成、经过什么样的工艺生产、产品的属性(如:饮料、罐头)是什么?)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示例如下:(常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8886 淀粉原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说明:它应列出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一览表。一览表中文件排列的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内有关文件、ISO标准、IEC标准、ISO或IE C有关文件、其他国际标准即有关文件。国家标准、ISO标准、IEC标准按标准顺序号排列;行业标准、其他国际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排列。】 2 产品分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