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

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
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案)

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草

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潍坊市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务部门按照规定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提供、存储和使用政务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规范潍坊市各级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机关和组织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时共享政务信息的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简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进行,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

(四)健全制度,保障安全。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共享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权限管控和安全保障,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第五条市智慧潍坊建设办公室作为市信息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负责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牵头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制定信息共享相关标准规范,定期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信息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第六条共享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两

部分。共享平台(内网)应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共享平台(外网)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和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

各政务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承载,通过共享平台与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交换数据。各政务部门应抓紧推进本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并接入共享平台。凡新建的需要跨部门共享信息的业务信息系统,必须通过共享平台实施信息共享,原有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应逐步迁移到共享平台。

各县(市、区)统一使用市级共享平台,不再独立建设共享平台。

第七条各政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和共享工作,并应加强基于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章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第八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是政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的依据。市信息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第九条各政务部门按照《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要求编制填报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在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第十条各级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确认和调整各政务部门编制的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政务信息的名称、提供单位、共享类型、共享条件、更新时限等,汇总形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在线发布和提供在线利用服务。

第十一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关键要素发生变化时,政务部门应及时告知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各级信息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变更情况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与共享要求第十二条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

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

可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

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不予共享类。

第十三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目录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

(二)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基础信息项是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必须依据整合共建原则,通过在共享平台上集中建设或通过接入共享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实现无条件共享。基础信息资源的业务信息项可按照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通过共享平台予以共享。

基础信息资源目录由信息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维护。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项目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如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管、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等,应通过共享平台予以共享。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资源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

第四章共享信息的提供与使用

第十四条政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能采集信息,明确本部门信息采集、发布、维护的规范和程序,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及时和可在线利用。凡是可以通过共享方式从其他政务部门获取的信息,政务部门不得重复采集。

第十五条政务部门应当依据法定职能共享和使用政务信息资源,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提出对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需求,同时应当提供其他政务部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信息。

第十六条非因法定事由,政务部门不得拒绝其他政务部门提出的信息共享需求。

第十七条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提供部门应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和时效性,确保所提供的共享信息与本部门所掌握信息的一致性。

第十八条按照“谁经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应依法依规使用共享信息,对从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只能按照明确的使用用途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直接或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并加强共享信息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使用过程的凭证信息被留存并可追溯。

第十九条无条件共享类由信息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需求组织共享实施;有条件共享类按照约定条件进行共享;不予共享类以及有条件共享类中提供部门不予共享的信息资源,使用部门因履行职责确需使用的,由使用部门与提供部门协商,协商未果的由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必要时由信息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编制、法制等部门共同审议。共同审议仍不能解决的提请市政府裁定。

第二十条市信息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数据交换的统一标准和规范,政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

和规范向共享平台提供数据接口及说明文档。

第二十一条政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接口对接、前置机共享、信息查询、批量下载等方式,提供或获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各政务部门应充分利用共享信息。凡属于共享平台可以获取的信息,各政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

第二十二条建立疑义、错误信息快速校核机制,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信息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反馈提供部门予以校核,必要时由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五章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三条共享平台应当建设统一的身份认证、存取访问控制和信息审计跟踪系统,对数据进行权限管控,安全维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日志。

第二十四条市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共享平台安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保密有关规定,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共享平台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

第二十五条政务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共享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明确内设机构和专人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市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各政务部门每年月底之前将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使用情况报送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市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对各政务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并形成年度报告提交

市政府。

第二十七条各级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要把政务信息共享情况作为规划和安排政务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部门,不予安排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并暂停安排已建项目的运行维护费用。

信息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的审核管理,凡是未编制形成信息资源目录的及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一律不予项目审核和验收。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

第二十八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给予优先安排。

第二十九条政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督促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其责任。

(一)未按要求编制或更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或更新本部门共享信息的;

(三)不共享其他部门政务信息、随意扩大信息采集范围,造成重复采集信息,增加社会成本、给社会公众增加负担的;

(四)对共享获得的信息管理失控,致使出现滥用、非授权使用、未经许可的扩散以及泄漏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条政务部门违反规定使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共享信息,或者造成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漏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保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潍坊市道路命名工作规范(草案)

第一章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镇道路名称管理,提升城镇道路命名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道路命名管理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内的道路命名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和本规范负责辖区内道路命名、更名的审核及标准地名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道路命名要严格遵循“名副其实、规范有序、好找好记、彰显文化”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域范围内城镇道路的命名、更名、使用和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二章专名、通名规则

第五条城镇道路名称词语结构由专名加通名组成,专名在前,通名在后。比如,潍州路,潍州为专名,路为通名。

第六条道路通名的划分:

(一)我市道路通名等级通常分为两个等级:一级为“街”“路”;二级为“巷”“胡同”。潍坊市区范围道路命名遵循传统习惯和“名实相符”原则,一般不用“大街”“大路”作通名。

(二)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其支路用街、路作通名;城镇居民生活便道及规模较小的道路可取“巷”“胡同”为通名。

潍坊市区范围内,新建或规划道路名称,南北走向通名采词为“路”,东西走向采词为“街”;倾向于南北或东西的道路,按道路的倾向程度参照使用。

第七条道路专名采词的要求:

(一)区片系列道路规划名称要体现层次化、序列化。

(二)体现丰富健康的文化内涵。

(三)反映地理特征,增强指位功能,方便社会使用。

(四)主、次干道及其以下道路不用纯数序语词。但街路网较密集的地区,允许使用主街路名称加数序派生的方法,产生小街、巷名称。即以主要道路的专名语词(或词根)作为公用专名语词或词根,并配以数序组合成专名,命名小街、巷。

(五)次要街路采用以与之相接的主、次干道专名派生命名时,一概按“从东、南”的规律。即东西走向的次要道路,采用与其东端相接的主、次干道的名称派生;南北走向的次要道路,采用与其南端相接的主、次干道名称进行派生。

第八条道路专名采词导引:

(一)以地名环境特征命名。若片区的道路名称已形成规律或特色,则新增道路的命名一般延续其规律和特色。

(二)以当地老地名命名。借助当地老地名派生命名道路名称。

(三)描述道路的地理位置、环境。根据道路所在地理位置,环境特色,采用描述的方式命名。

(四)来源于体现潍坊地域文化相关的古诗词、著作。从古代的诗词著作中选用合适的字词来命名。这种命名方式要注意所选诗词或著作要与无名路所在区域有关联。

(五)高速路因其空间结构特殊性,贯穿城区部分不作再次命名;国道、省道贯穿城区部分可适用以上要求。

(六)规划道路名称已被熟知并习惯使用的,一般不再另拟名称。

第九条道路命名禁止商业化冠名,不得用企业名称或商标、品牌作道路专名命名道路。

第三章道路分段命名及重名调整

第十条道路分段命名的原则:

(一)道路断面形式一致且走向基本相同的一条连续道路,一般以同一名称命名。

(二)快速路、主干路及次干路的长度在公里以上的,或者有明显的自然地理实体作分界线,可以主要道路交叉口或自然地理实体为界进行分段命名(中心城区多以白浪河为界)。各段位应选择方位词(东、西、南、北)表示。表示段位的方位词,应置于专名之后,通名之前(如“胜利东街”等)。

(三)低等级道路与高等级道路相交,致使道路断面或路口形式发生明显变化的,可以明显分界点为界,对该低等级道路分段命名。

(四)道路弯度过大,走向发生明显变化的,应进行分段命名(如健康街—安顺路等)。

第十一条道路重名调整的原则:

(一)优先保留高等级道路名称。

(二)优先保留较长道路名称。

(三)优先保留使用时间较早道路名称。

(四)优先保留更改成本较高道路名称。

在具体使用中按照以上顺序优先保留道路名称。

第四章道路命名更名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区及市属开发区道路命名更名审批程序

(一)跨区(开发区)城市道路(含规划道路)的命名。

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建成交付使用前,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市民政局会同属地民政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方案,并组织评审论证后,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实际管辖区域)非跨区城市道路的命名。

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建成交付使用前,向属地民政局提出申请,属地民政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形成初审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组织评审论证后,形成最终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市属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城市道路的命名。

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建成交付使用前,向开发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开发区民政部门会同开发区有关部门及其属地区民政局协商,并征求开发区管委会及属地区人民政府意见后,形成命名方案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组织评审论证后,形成最终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区、市属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域之外街道办事处驻地道路的命名。

街道办事处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属地民政部门组织评审论证,并征求市民政局意见后,形成最终方案报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属地民政部门应将申请材料及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批文报市民政局备案,市属开发区还应将上述材料报属地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县(市)城镇道路命名更名审批程序

(一)城市道路(含规划道路)的命名。

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建成交付使用前,向县(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县(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并组织评审论证后,报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镇驻地道路(含规划道路)命名。

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建成交付使用前,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提出初步方案,报县(市)民政局审核,县(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方案,并组织评审论证后,报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本规范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详细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2012年XX月

目录 一、建设背景 (3) 二、建设原则 (3) 三、建设目标 (4) 四、建设内容 (5) 4.1总体架构 (5) 4.2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6) 4.2.1目录体系建设目标 (6) 4.2.2目录体系标准建设 (6) 4.2.3信息资源目录平台架构 (7) 4.2.5信息资源目录平台功能 (9) 4.2.4目录体系内容建设步骤 (10) 4.3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11) 4.3.1交换体系建设目标 (12) 4.3.2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架构 (12) 4.3.2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功能 (13) 4.3.3交换体系内容建设步骤 (14) 4.4政务信息资源库 (15) 4.4.1政务信息资源库架构 (15) 4.4.2政务信息资源库功能 (15) 4.4.3资源库建设范例 (18) 五.扩展主题应用 (24) 六.建设步骤 (24) 6.1准备阶段 (24) 6.2信息资源调研阶段 (25) 6.3系统软件建设阶段 (25) 6.4内容建设阶段 (25) 6.5培训阶段 (25) 6.6验收阶段 (25) 6.7服务阶段 (25)

一、建设背景 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随着电子政务建设政策支撑环境快速发展和政府部门纵向系统日趋成熟,我县各部门间对于共享交换和信息资源的发开利用需求越来越迫切。XXX县根据中办发[2002]17号、[2004]34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并结合我县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从而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带动全县行业、领域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快我县振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阶段分解建设任务,各参建单位按照规划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和步骤,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2、需求主导,讲求实效 从应用需求出发,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突出重点,强化应用。以应用带动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整合的工作的推进 3、统一平台,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的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使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 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标准先行,用标准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和应用系统整合;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把强化技术手段与健全管理体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全县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智慧政务中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智慧政务中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刘雁(智慧城市建设高级咨询顾问,广州,2018.6.8) 【摘要】信息资源是指信息及其载体,也可理解为是以数据资源为核心的,连同其外围资源如网络资源、硬件软件资源等一同构成完整信息模型的资源整合。而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在工作运转中产生的信息以及政府领导的决策和指挥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自身产生的信息,包括各种条例、规定、办法、章程、命令、指示、批复、议案、通告、公函、会议记要、合同、协议书等;另一方面是政府从外部获取的与政府管理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新闻报道、消息资料、群众信访、社会调研信息等。 【关键词】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政务大数据信息资源目录 一、引言 电子政务的定义是政府部门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对传统“政务”进行改革和业务流程重组,充分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实现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隔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和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在整个电子政务发展的全球市场来看,北美地区的电子政务发展是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是最初提出者,并在“911”事件之前一直是世界电子政务发展最快的国家,加拿大的电子政务在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协同性和一体化服务传递方面要超过其他任何国家。欧洲地区在电子政务领域的发展也是较为领先,有95%的欧洲国家在政府关键部门,即卫生、教育、社会服务、劳动就业和财政部门都已经达到了双向互动及事务处理阶段。南美地区、中东地区和亚太地区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都处于中游水平。中美和非洲的电子政务发展基本上都没有,各项信息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十分薄弱。 信息资源是指信息及其载体,也可理解为是以数据资源为核心的,连同其外围资源如网络资源、硬件软件资源等一同构成完整信息模型的资源整合。而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在工作运转中产生的信息以及政府领导的决策和指挥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自身产生的信息,包括各种条例、规定、办法、章程、命令、指示、批复、议案、通告、公函、会议记要、合同、协议书等;另一方面是政府从外部获取的与政府管理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新闻报道、消息资料、群众信访、社会调研信息等。 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就是需要做到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不既需要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在行政职能上的划分,还需要梳理整个工作上产生的信息资源,包括了数据。政务信息所含有的基本特征有真实性、时效性、广泛性、共享性、宏观性、政治

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臵和有效利用,支持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和依法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掌握的信息资源。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分为三种类型,可以无附加条件地提供给所需行政机关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称为无条件共享类;按照设定条件提供给所需行政机关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称为条件共享类;不能提供给其他行政机关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称为不予共享类。 与行政许可或跨部门并联审批相关的政务信息资源列入无条件共享类,行政机关必须提供共享。 与政府协同办公相关的,信息内容敏感的,只能按特定条件提供给相关行政机关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列入条件共享类。

有明确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不能提供给其他行政机关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列入不予共享类。 第五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遵循需求导向、统筹管理、无偿提供、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共享交换体系,组织建设并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和共享重大事项,定期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其它行政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和共享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合法使用所获取的共享信息。 第二章采集与提供 第七条行政机关信息采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电子政务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信息收集、发布、维护的规范和程序,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及时。 第八条行政机关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的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它行政机关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采集的信息进行电子化记录、存贮和利用,加强跨部门合作,更好地为公民、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设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2012年XX月

目录 一、建设背景 (3) 二、建设原则 (3) 三、建设目标 (4) 四、建设内容 (5) 4.1总体架构 (5) 4.2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6) 4.2.1目录体系建设目标 (6) 4.2.2目录体系标准建设 (6) 4.2.3信息资源目录平台架构 (7) 4.2.5信息资源目录平台功能 (9) 4.2.4目录体系内容建设步骤 (10) 4.3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11) 4.3.1交换体系建设目标 (12) 4.3.2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架构 (12) 4.3.2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功能 (13) 4.3.3交换体系内容建设步骤 (14) 4.4政务信息资源库 (15) 4.4.1政务信息资源库架构 (15) 4.4.2政务信息资源库功能 (15) 4.4.3资源库建设范例 (18) 五.扩展主题应用 (24) 六.建设步骤 (24) 6.1准备阶段 (24) 6.2信息资源调研阶段 (24) 6.3系统软件建设阶段 (25) 6.4内容建设阶段 (25) 6.5培训阶段 (25) 6.6验收阶段 (25) 6.7服务阶段 (25)

一、建设背景 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随着电子政务建设政策支撑环境快速发展和政府部门纵向系统日趋成熟,我县各部门间对于共享交换和信息资源的发开利用需求越来越迫切。XXX县根据中办发[2002]17号、[2004]34 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并结合我县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从而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带动全县行业、领域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快我县振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阶段分解建设任务,各参建单位按照规划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和步骤,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2、需求主导,讲求实效 从应用需求出发,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突出重点,强化应用。以应用带动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整合的工作的推进 3、统一平台,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的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使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 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标准先行,用标准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和应用系统整合;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把强化技术手段与健全管理体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全县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等“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X年底前,完成编制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成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完成60%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并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完成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启动市县和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 X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直部门和设区市(含X综合实验区,下同)政务系统清理和整合工作;完成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整合;建成市级数据中心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整合后的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常态化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数据;建立完善项目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省直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省直部门数据

中心整合工作,X年底前,实现工商、人社、交通、财政、地税等五个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向数字X云计算中心迁移,完成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工作。(省工商局、人社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地税局负责)实施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X年底前,摸清省直各部门各类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省审计厅牵头,省直各部门负责)X年2月底前,省直部门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消除,大量精简信息系统数量;X年6月底前,省直部门完成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部门新建政务信息系统要依托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不再单独建设基础支撑功能模块。(省直各部门负责)实施部门数据汇聚,X年底前,建成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直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并实现数据汇聚。(省数字办,省直各部门负责) (二)扎实推进市县信息系统整合共享。X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建立市级政务数据中心,为市、县政务信息系统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和网络基础设施。完成市、县各部门僵尸信息系统消除,完成全市信息系统整合。X年底前,建成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支持数据的上传和回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X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三)启动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整合共享。X年6月底前,全省事业单位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省直部门数据中心及信息中心的

创新体制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创新体制,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信息资源共享是一个地区实现信息化的关键问题。在当前电子政务推进过程中,如何解决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问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现状与问题 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12金工程、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个国家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作为“十五”期间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并且提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建设要求,以解决政府各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的目标。但长期以来,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部门的现状,导致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困难,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进展缓慢。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⑴长久以来形成的信息资源部门所有的惯例。政府部门由于职能赋予的权力所采集的信息资源成为独家垄断,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和机制未建立,在权力和利益问题作祟下,很难实现公开和共享; ⑵政府未明确总体协调和管理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组织机构。现在一般都按政府部门业务条块来进行信息资源开发,在开发的规划、组织、资金和体制上都是条条块块、各自为政,而且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纵强横弱;

⑶缺乏对信息共享负责的责任主体。信息共享说的较多,而落到实处的措施较少。到现在为止,并没有责任主体对实现数据共享的协调、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 ⑷缺乏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法规和制度。如对政府信息资源公开与保密、采集、发布与储存、共享交换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缺少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或者原有的法规已不适应现在的情况,造成信息共享无法可依; ⑸投入与效益比低下。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信息资源多头采集、重复建设、浪费巨大;并且大部分数据库不共享或只在有限范围内共享,使用成本太高; ⑹缺少实现共享的工具。由于客观上信息的存在和分布是多行业、多部门、多地域的,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储存是分布式的,形成资源分散、搜寻不易的问题,缺少工具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导航、检索和定位,共享困难。 二、信息资源共享的总体框架 信息资源的共享有诸多因素,但最基本的是管理体制和运行二个方面。 ㈠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 1.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体制 政府信息资源是继材料、能源后的又一重要现代战略资源,是重要的国有资产,应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如目前可授权自治区信息办负责自治区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各级地方信息办负责地方对应的信息资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06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目的 (1) 2内容概要 (1) 3适用范围 (1) 第二章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2) 1市共享交换平台定义 (2) 2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2) 第三章对接总体流程 (4) 1准备阶段 (4) 2登记阶段 (5) 3对接阶段 (5) 3.1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6) 3.2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6) 3.3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 (6) 3.4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 (6) 3.5不同对接模式对比说明 (6) 4运维阶段 (9) 第四章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10) 第一步:注册目录管理节点,实现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10) 第二步:获取目录服务或注册核心元数据 (12) 第五章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13) 第一步:注册应用系统,获取平台服务 (13) 第二步: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15) 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15) 2)信息交换 (16)

3)为其他部门用户提供应用系统访问服务 (18) 第六章前置交换节点对接模式 (21) 第一步:建设本部门前置交换节点,获取平台服务 (21) 第二步: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23) 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23) 2)信息交换 (25) 第七章部门平台节点对接模式 (28) 第一步:注册部门平台节点 (28) 第二步:通过接口方式获取服务 (29) 1)基础信息资源获取 (29) 2)信息交换 (30) 附件 (32) 附件一:市共享交换平台业务流程图 (32) 附件二:部门所需填写的申请表格 (38) 附件三:实施建议方案及工作单 (39) 附件四:前置交换节点服务器参考配置 (39) 附件五:名词解释 (39)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设计及实现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信息技术Electronic Technology & Software Engineering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 251【关键词】电子政务 信息资源 共享平台设计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快速发展,政务信息 资源的总量快速增加,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初 步形成信息资源的开放及共享环境。虽然资源 共享可以推动电子政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 办事质量,为人们带来便利性和快捷性。但是 从政府门户网站现状来看,电子政务建设及管 理虽然取得极大成效,但是统筹机制还不健全, 多头管理、多头投资及重复建设现象依然存在, 只有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才能有效推进门 户网站建设。因此,探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设 计具有现实意义。 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涵义及建设共 享平台的必要性 随着电子政务快速发展,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已经在推广,但是平台系统依然不健全, 还需要不断探索。而探讨平台设计前,应了解 资源共享的涵义及建设共享平台的必要性。 1.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涵义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即政府各个部 门把该部门拥有的各种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公 开,让其他部门、个人及企业通过网络,能够 公平公开的使用这些信息资源。按照共享程度 划分成安全共享与不完全共享,按照不同的信 息资源类型采用现代网络或传统公告栏、电视 等各种手段发布,对显性资源,依据目的、密 级进行共享,对隐性资源就要视其影响力与复 杂度适度进行共享。 1.2 建设共享平台的必要性 政府门户网站历经设计和维护应用后, 为政府服务提供便利,但是在各种原因影响下 依然还不健全;因此建立共享平台至关重要, 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2.1 打破政府内部“信息孤岛”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可实现政府纵向机构 和横向部门间的信息资源交互与集成,为资源 的获取及共享使用提供有效的整合手段,促进 各个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整合,建立电子公共 信息资源库。对即将开发的政务资源,在一定 范围内统一规划,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 高信息资源的价值率和利用率,降低行政成本,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设计及实现 文/安道灵 支持业务协同,促进信息资源优化配置。打破政府内部“信息孤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电子政务建设。1.2.2 有效释放数据潜在价值设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信息资源的利用中,发挥数据的最大潜力。通过先进数据共享技术,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整合,通过网络共享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开放性。有效提高政府与企业及公众的交互水平,为公众服务。2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设计从前面分析可知,设计共享平台非常必要。笔者结合经验总结,对共享平台设计进行探讨。此次平台设计中,主要涉及到目录、共享及管理等各方面技术。在各种技术中,基于SOA 信息技术逐渐趋于成熟和完善,从而让共享平台呈现出低成本、适应性强、松耦合。SOA (面向服务架构)属于一种全新系统设计方式,该系统规划上分成建模,组装,部署,管理及控制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均有专业的技术理念,本文对几个环节进行探讨。2.1 建模在政务技术上,对平台进行规划,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服务项目,即为目录、共享、安全及管理。在此基础上,每一项服务依照SOA 设计理念细化。其共享平台构建图如1所示。目录服务:这项服务主要为平台提供服务、数据及应用等各种资源,其中包含有信心注册、更新以及数据管理等各种功能。共享服务:对各种数据实现共享功能,满足信息需求部门,为各个需要者提供共享服务。安全服务:针对各个共享信息需求者提供安全保障,主要采用级别授权、身份认证及数字签名等多种安全功能。平台管理:对平台运行状态进行管理,并提供分析及报表等各种功能。2.2 组装对于政府各项业务中,在许多影响因素下,许多业务流程极难开展需求调研,因此共享平台要实现各种信息资源共享,均为新生业务,因此业务开展上同样存在一些不确定流程。采用SOA 构建设计后,可以非常便利对业务进行优化,当然也可以重新建立业务服务。2.3 部署平台组装好后就要进行部署,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平台业务,涉及到相关人员、流程以及各种信息间的结合,因此满足业务需求的可靠性及功能,同时还要确保数据具有灵活性,将这些性质纳入到新服务中。看来平台上每一个服务都通过集群部署来实现,通过这种方式保障共享的可靠性性,确保共享平台的性能。在部署过程中,共享服务应该依照各种业务需求把各种信息资源链接起来,主要包含各种公开、共享等各种信息。在实际共享服务部署时要伴随整个运行,即依照信息资源共享需求不断变换共享服务内容。2.4 管理管理在共享平台系统架构中属于重要环节,这种模式有效促进平台不断自我完善。当对平台进行部署后,就应该从技术及业务两个层面对平台进行监管,并收集相关信息,将这些信息反馈到设计初期(建模阶段),这样就能有效了解共享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利后期持续改进。2.5 控制SOA 体系架构属于一种集中控制体系,整个共享平台能够整合政务中多个部门需求,因此控制方面非常重要。共享平台主要通过目录来控制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因此系统对其中的数据及应用都采用各种目录控制,包含定义及版本等各方面的信息资源。3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实现3.1 平台技术体系架构从前面共享平台设计可知,已经确定好平台技术架构。这个平台就是信息资源的目录,属于整个共享系统的基础设施,主要由共享中心、安全中心、目录中心,多个目录节点及多个共享节点共同构成,其体系架构如图2所示。在这个平台中,安全和共享的中心及节 点主要用来承载该系统的安全、共享、目录三 <<下转252页 图1:共享平台构建图图2:共享平台技术体系架构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X〕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和《X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办发〔X〕99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政务数据“聚通用”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办发〔X〕100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发〔X〕132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137号),深入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着力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务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努力实现突破性进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以支撑“放管服”改革为落脚点,推进政务平台有效

整合和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一张网”办理、“一朵云”服务、“一个窗口”进出、“一套材料”共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以加强公共服务基础平台互联互通和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抓手,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全力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管理应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凡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二是坚持“统筹协同、应用牵引、节约高效”原则,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打造一批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样板工程,提高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三是坚持“综合防范、保障安全”原则,建立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有效机制和保障体系,保障大数据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X年9月底基本完成我市政府组成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制定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工作办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技术规范等工作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化数据、人员、资金、管理、技术五集中;统筹推进各县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实现市级和各县区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后接入自治区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机制研究” (编号:07BTQ018)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商晓帆,女,1964年生,硕士,研究馆员,图书馆馆长,研究方向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中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 3 A Study on 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 esource Integration 商晓帆 (黑龙江省委党校 哈尔滨 150080) 摘 要 分析了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孤岛”问题,提出了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是解决“信息孤岛”的重要之举,以及建立以门户网站为平台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关键词 电子政务 信息资源 整合机制中图分类号 G 203 1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孤岛”问题分析 “信息孤岛”是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面临和解决的棘手问题,正确分析、研究、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电子政务的重中之重[1]。欧盟委员会将电子政务的发展分为 网上公布信息(posting of information online ),单向沟通(one -way interaction ),双向沟通(Two -way interaction )和全方位沟 通(Full online transactions ,including payment )四个阶段。一般来说,“信息孤岛”的形成主要是在二、三阶段,在这两个阶段是信息实现共享、交互和有效利用的关键阶段,容易存在网络、信息资源、应用等多种“信息孤岛”问题。 目前,国内很多学者对“信息孤岛”的定义大多局限于政府之间不能互享信息,各部门信息处于一种割裂状态而没有被很好地互通起来[2]。他们认为,通过建立统一标准,建立中央门户网站和统一的数据库,就能解决“信息孤岛”问题,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笔者认为,这种定义只把注意力放在网络的一个特征上,即信息互享,它忽略了网络的另一个优势,即与公众与服务客体的无界线交流。共享仅仅是一种手段,如果仅从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去考虑,就会停留在问题的表面,就可能形成一个个更大更可怕的“信息孤岛”,电子政务的实现也将成为我们永远也无法触摸的“海市蜃楼”。 笔者认为,“信息孤岛”的概念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一是从技术层面理解,指的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的数字资源系统,由于各系统间相互封闭、无法进行正常的信息交流,犹如一个个分散、独立的岛屿。二是从非技术层面理解,一方面指的是信息资源稀缺的政务系统,表现形式主要为不能提供有效政务信息和业务服务的政府网站;另一方面指的是与服务客体之间的无互动或单向行为。电子政务要求的是政府的服务在网络中得到完美的体现。而网络最大意义和功 能就是信息的互享和无限沟通。 在电子政务发展初期,由于技术原因形成的“信息孤岛”是大量存在的。由国家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撰写的《首次中国互联网络资源调查报告》中曾有一组数据:全国有近半数网站是“信息孤岛”,没有任何站点的链接;在进行链接的网站中,链接2至5家的最多,达22.7%,链接6至10家的为 11%,少部分超过20家。没有链接,信息难于查找,至于内部 网,一家企业办公、业务、财务各成一网,更是司空见惯[3]。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对于电子政务至关重要的互动交流和网上办事功能却处于落后状态。从表1可以看出[4],通过对289家地级市(地区、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的测评与分析,发现各地级政府网站在“互动交流平台”与“网上办事(企业、个人)”两项的得分远远低于“政务信息上网”和“网站建设维护”两项上的得分。网络的最大优势在于低交互成本,而这一点在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中却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表1 2006年地级市政府网站评估结果统计  平均最大最小政务信息上网 5.879.400.00网站建设维护 4.848.430.30公共信息服务 4.569.200.32互动交流平台 2.088.470.00企业网上办事 1.56 5.920.00个人网上办事 1.44 6.050.00总体得分 3.31 7.75 0.08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子政务研究报告(2006年)》,满分为10分 全国政协常委吴敬琏指出:“电子政务发展到现在,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发展速度急骤膨胀,但随之问题也暴露出来,一是重新建轻整合,二是重硬件轻软件,三是重管理轻服务,四是重电子轻政务。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投资过大、一哄而 J o ur nal of Inf or m a ti o n No.11,2008 情报杂志2008年第11期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切实解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X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X省政务云为依托,以实现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为目标,基于统一架构、统一服务、统一技术平台,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打造覆盖省、市(州)、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数据交换、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数据共享门户,政务资源目录、政务数据资源、政务数据填报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配套的监督检查制度,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机制。通过梳理对接省、市(州)、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建成全省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及业务协同提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省级统一设计、建设、管理和运维,省、市(州)、县(区)分级使用,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整合、利用存量信息化资源,拓展、延伸、完善已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成全省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分步实施。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抓住关键环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逐步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覆盖面和应用深度。 三、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建设全省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依托省政务云,建设省、市(州)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政务数据共享门户、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统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1.省、市(州)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省、市(州)两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部门间业务协同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市州配合,X年底前完成基础性建设,优化完善工作持续推进,X年6月底前完成)

政府信息资源整合理论

政府信息资源整合理论的学习体会 信息资源整合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研究。目前,国内还没有成熟的实践经验,研究工作人员还处于发展过程,所以我认为,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首先要理清与整合问题相关的几个重要概念,这是研究工作和统一认识的重要基础。下面,就对几个概念的理解和认识,谈谈个人的拙见。 所谓信息资源整合是“系统”的理念,就是强化对信息资源的全面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英文简称IRM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一个新的管理领域,当代称为IRM 思想。它的管理理念是:取代过去单纯以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管理的理念,主张对信息资源要运用技术、经济、人文的手段进行统筹规划,全民管理。其管理特征是自上而下的、集中式的、可控性的、个性化的和实时性的管理。近几年,国内信息化建设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信息共享受阻,重复建设现象突出。尤其是在政府信息资源建设方面,自1999年启动政府上网工程后,许多地方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建设、分散性建设、投资性建设,由此产生了许多自我封闭的、条块分割的、信息隔绝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即所谓的“信息孤岛”现象,由于我国电子政务是在各级政府、不同部门中分别进行的,没有统一的战略规划,各部门之间相互封闭,相当一部分已建成的电子政务系统模式不统一,这些独立的、异构的、封闭的系统彼此之间难以实现互相互通,从而形成为一个个“信息孤岛”。成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瓶颈。信息孤岛使得各部门之间的各种系统难以兼容,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相互封闭、互不相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时间,而且大量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我认为,政府信息资源的交流、交换、共享和整合对加速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政务公开意义重大。只有交流、共享,通过网络把电子政务过程中形成的一个个“信息孤岛”连接起来,政府的信息资源才能创造真正的价值,而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的基础平台,让各种信息化系统整合在一起,用一个声音说话,对政府管理的标准化也是一个促进。目前,国家提出信息资源整合就是根据IRM思想,针对当前信息资源建设的一些弊端,从实际出发采取的治理办法。针对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领域即电子政务建设而言,信息资源整合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建设,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符合国情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必须面对的课题和任务。信息资源整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技术、经济、人文等多方面的因素。信息资源的整合不能仅限于技术或物理层面的整合,应当用信息资源管理的思想指导整合的全过程。要包括对信息资源整体架构体系的整合,对信息资源管理组织体系的整合,对信息管理技术的整合,对信息资源管理环境的整合以及对信息服务内容和方式的整合,通过统筹和全面的整合,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 因此说,不能把信息资源整合问题简单看成是一个专业或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问题,应当在政府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下组织实施。 伴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悄然兴起,21世纪我们进入了以信息为主体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高速化、便捷化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之一。1995年至1997年,世界主要经济强国相继提出了建设信息化国家的发展战略。一个国家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来自多方面力量的推进,其中政府作为国家组成及信息流的“中心节点”,在社会信息化的进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国家信息化的主要看点就是通过对政府信息化的建设带动社会其他方面的信息化发展,电子政务则成为政府信息化的主要方式和运营手段。在全球信息化的趋势之下,电子政务的发展程度直接影响政府的竞争力,成为衡量各国发展水平的一个指标。我国已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国家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政务不仅是信息化的核心内容,也是信息社会的核心构成部分。

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方案

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方案 一、政务信息共享库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库是指结合政府各类决策支持系统、相关应用系统的接入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需求而构 建的共享数据库,它是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实现各类电子政务共享交换数据的有机管理,并为应用提供相应服务。 在经过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上网、政务公开、网上行政等发展阶段之后,随着电子政务工程的深化,单一的政府机构业务系统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积累的政务信息资源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数据标准规范不统一,信息共享程度较低;各委办局之间互联互通不足,业务协同困难,难以发挥整体优势;缺乏统一的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机制。这些问题的症结之一是缺乏统一规划、规范建设的政务信息共享库。 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国家信息化以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为主要建设思路的导向正在逐渐形成。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库,不仅符合电子政务工程整体发展规律,抓住了当前政府最关键的信息化建设需求,为电子政务

工程的深化与开展,做出了大胆的尝试,而且对推动政府改革、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提升领导的科学决策能力,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政务信息共享库建设的需求分析 随着电子政务各个业务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不但对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和宏观经济信息等公共信息的需要越来越迫切,而且各个业务部门对其他部门专题数据的需求也非常强烈。因此,要在统一的数据标准下建立起信息资源基础库,建立起对这个基础库的管理、维护、更新和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数据库能够不断的扩展、完善,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鲜活性和准确性,为整个信息资源的规划和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1、共享库基础功能需求 1)对数据访问下载的支持 共享库系统要为政府用户及各级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提供访问和下载信息资源的支撑服务。政府终端用户和各级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通过用户身份认证和目录系统授权验证,将数据查询条件及查询要求提交到共享库系统,共享库系统分析查询条件及查询要求,对信息资源进行查找、定位、获取、打包返回给服务调用方。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指南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06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1 目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内容概要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 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错误!未指定书签。 1 市共享交换平台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市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 对接总体流程错误!未指定书签。 1 准备阶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登记阶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对接阶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 目录管理节点对接模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 应用系统节点对接模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构建成都政务大数据资源体系,促进市域地理、人口、经济、文化等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打造智慧政府,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分步推进。科学制定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共享、开放、应用年度实施计划,以推动关联性强和业务协同量大的部门信息共享和与民生改善、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关系密切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为突破口,不断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拓展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2.统一标准,规范运行。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规范共享和开放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确保数据更新及时、质量可靠、可用性强。 3.集约建设,统筹应用。统一部署全市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及其开发应用平台建设,避免投资导向、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4.强化管理,保障安全。明确各层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管理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共享开放与保障安全的关系,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务数据信源采集和开发利用体系,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显著提高,智慧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的信源采集体系、资源目录体系、数据交换体系、共享规范体系和安全认证体系,形成标准统一、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务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基础设施及相关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高,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在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等方面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汇聚和资源开发应用体系,支撑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运行的高弹性、高可用、高安全、按需服务的资源服务体系初步建成,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性应用的目标初步实现;面向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进实施一批大数据示范应用,有序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推动社会主体利用开放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消费和信息服务产业转型发展。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务数据资源采集、交换和比对机制。

信息资源共享各项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1、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实有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工作和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会,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计生办、中心校、卫生院、派出所和民政所要通过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协调,主动配合。 3、每年末对资源共享信息进行一次数据汇总,经认真分析后写出分析报告,提出合理性的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运行机制。 4、各成员单位共同对本级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负责,注意数据保密,确保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正常运转,坚持避免造成不应有的负面作用。

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1、计算机与网络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各项规定。 2、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录入或上报涉密信息后,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须离开的,应关闭所有涉密信息。 3、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必须使用VPN连接,并安装网络防火墙和正版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 4、涉及秘密的信息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对设备的重要数据及时做好备份工作,并安全存放,以便于设备出现紧急事故的数据恢复工作。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向外发布和提供有关信息 6、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由专人来完成,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打印出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7、重要数据应设专人负责管理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挪用。 8、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在送修前,必须做好保密处理。

信息技术员工作制度 1、负责软件管理工作,及时对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登记、注册、升级、更新。 2、遵守操作规程,提高业务技能,减少差错和故障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填好交接记录,各种涉密物品及设备不得外借。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系统运行情况、计算机的硬件配置、软件配置和数据库信息等情况。 5、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录入、提取、更新、上传、下达和存储工作。 6、及时准确提供个案管理所需的各种信息。 7、做好信息核查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8、按照数据备份制度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做好备份内容、时间的祥细登记工作,对备份内容应妥善、安全保存。9、按时认真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内容完整、祥细、字迹工整、清楚。工作日志要记录“遇到问题”和解决问题“情况、数据备份和恢复情况、数据上报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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