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

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

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

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

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中心卫生院

2012年2月1日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 2、药品采购管理制度﹒﹒﹒﹒﹒﹒﹒﹒﹒﹒﹒﹒﹒﹒﹒﹒﹒5 3、药品验收管理制度﹒﹒﹒﹒﹒﹒﹒﹒﹒﹒﹒﹒﹒﹒﹒﹒﹒8 4、药品列管理制度﹒﹒﹒﹒﹒﹒﹒﹒﹒﹒﹒﹒﹒﹒﹒﹒﹒11 5、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2 6、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14 7、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16 8、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8 9、质量事故与投诉管理制度﹒﹒﹒﹒﹒﹒﹒﹒﹒﹒﹒﹒﹒﹒20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23 11、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6 12、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9 13、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0 14、服务质量管理制度﹒﹒﹒﹒﹒﹒﹒﹒﹒﹒﹒﹒﹒﹒﹒﹒31 15、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32 16、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4 17、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36 18、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39 19、药品召回、追回管理制度﹒﹒﹒﹒﹒﹒﹒﹒﹒﹒﹒﹒﹒﹒41 20、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43 2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制度﹒﹒﹒﹒﹒﹒﹒﹒﹒﹒﹒﹒﹒﹒﹒46 22、企业药学服务管理制度﹒﹒﹒﹒﹒﹒﹒﹒﹒﹒﹒﹒﹒﹒﹒48

23、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 50 24、执行电子监管的规定﹒﹒﹒﹒﹒﹒﹒﹒﹒﹒﹒﹒﹒﹒﹒﹒﹒52

诊所管理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本诊所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一规范化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臵,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理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 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 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 (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 (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安全是全院职工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医疗规范,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才能确保全院医疗安全。医疗安全依托着医疗质量的保证和不断提高,也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健康和患者生命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为不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强化医疗管理,特拟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科学理论,紧密结合医院工作的性质、特点、宗旨,始终把“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放在医院管理首要位置,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的原则,督促医院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尽量满足病人就医的基本需求,以最大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规范各种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因个人(包括医患双方)不规范行为造成垢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为依法行医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依据。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医疗机构的一切医疗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证可举。 (三)促使医院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监督机制,量化医疗质量管理标准,

实施医疗质量的全程控制。 (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将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与效益直接联系,督促医院在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三、管理内容 医疗质量就是满足病人明确和隐含需求的能力的总和,涉及医院的全员、全方位和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其内涵包括质量管理目标、组织、责任、制度、措施及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的其它活动。 (一)基础质量 1、医疗机构硬件 医院的硬件是医疗质量实现的基本因素,包含医院基本服务设施、人民结构、设备配置等内容。参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评估。 2、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质理管理体系是医疗质量实现的决定因素。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包括质理管理组织、质量管理责任、质理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等内容。 3、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的服务质量既是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医疗质量实现的重要保障。评估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敬业精神、服务态度、服务效果及对病人权利的维护等。 (二)环节质量 1、诊疗环节质量

诊所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XXX诊所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诊所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诊所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4、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5、系统管理的思想。 6、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7、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8、对新招聘来诊所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9、开展卫生室性质教育。每季度向村卫生室全体人员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10、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11、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诊所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诊所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1、诊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诊所的实际情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 (1)根据卫生室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卫生室所长。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卫生室所长联系。 三、诊所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诊所实行在所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诊所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诊所专业人员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诊所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诊所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 8、每季度由所长组织一次全卫生室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并将主要结果向全体卫生室人员通报。 9、每季度由所长对医疗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改进和强化质量管理要求。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 (1)诊断质量标准 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及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教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教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12项核心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与灵魂,我们要从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三个方面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基础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基础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环境、设施、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药品供应、后勤保障、信息方面的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工作制度、岗位职责;(2)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3)医疗流程;(4)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2、人力资源管理: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和我院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合理、高效、优质服务,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服务临床一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产物科、后勤科、供应室、等科室、深入到一线,服务到临床一线,坚持下送下收。 4、方便快捷舒适服务,让病人满意服务。挂号交费合一缩短时间,未检查完或门诊病人未看完,抢救病人未脱离危险不下班,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意见薄,为病员煎药,有水服药,为病人导医,诊费公开,提供查询,保持清洁安静的舒适环境等。 二、环节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1、职工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人员履行好职责是环节质量管理重要一环,自觉履职,自觉接受院、科两级检查,院科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科室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二级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分科收治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⑶、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⑷、抓好临床输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⑸、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科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抽查。

门诊管理制度

评审标准编号:2.2.1.1 昌江县人民医院 门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

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第十条专科门诊、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树立饮片质量第一的观念。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凡从事医疗机构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以上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由本机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实行药剂科主任、饮片质量监督员、饮片质量验收员、调剂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八条各医疗机构应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三级医院必须有1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级医院必须有1名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1名中药士或相当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饮片质量监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1.doc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1 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试行) 医疗核心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本制度,发挥着规范行为、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协作、强调自律和维权的作用,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的关键,是降低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生或科室为首诊医生或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三)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当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当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生或有关科室医生会诊。 (四)对危急重症患者,首诊医生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当报告科主任及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生进行会诊。 (五)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生应

当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六)对需要转院患者,首诊医生应当请示科主任或医疗业务管理部门或院领导,获得同意后再安排各项转院事宜。 (七)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当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生,把患者的病情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八)首诊医生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危急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查房制度 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设有住院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三级查房制度,即经管医生查房制度、责任医生查房制度、组长医生查房制度。 (一)经管医生(住院医生)查房制度 1.经管医生对所管患者查房每日不少于2次,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系统查房。 2.经管医生查房应当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急重症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随时巡视,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请上级医生检查患者。 3. 经管医生应当每天核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睡眠及心理情况,并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从具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参加药品集中招投标的医疗机构必须从中标企业采购药品,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医疗器械合格证明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质量条款的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二、药品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应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逐批进行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医疗器械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郑州惠安手外科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4、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5、系统管理的思想。 6、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7、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8、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9、开展全院性质教育。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10、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11、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 况 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 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5、医院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 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病案、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

2020版零售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新版)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管理制度编号:ZLXYXT-ZD-01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和相应条款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工作。 第三条我单位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岗位人员分别执行本制度所列的相关规定。第四格营业场所的各岗位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卫生的工作服,开展工作。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采购活动前,应先: 1.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确定拟采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3.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并留存其以下资料: 3.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被 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3.供货单位和供货品种的相关资料。 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内容至少包括: 4.1.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 4.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3.供货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4.5.药品的运输质量保证和责任; 4.6.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5.若为首营企业和和首营品种,采购人员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质量管理员 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再开展采购活动。 5.1.首营企业的审核,应索取并加盖其公章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并确保资料真 实有效。 5.1.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1.2.营业执照(新版)复印件; 5.1.3.GMP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1.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1.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诊所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诊所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诊所总体质量目的:诊所为了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贯彻我诊所“患者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提高诊所的服务质量,实施优质全程服务;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后勤供给,减少服务缺陷,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防范医疗风险,提高医务人员的抗风险能力,促进诊所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条诊所总体质量目标: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诊所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第四条诊所以医疗工作为中心,诊所质量管理的核心是医疗质量管理。 第五条质量管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人人都接受质量管理教育,人人均参与质量管理,以优异质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管理监控网络、反馈机制及工作任务 第六条制定医疗护理、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诊所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流程,对医

疗、护理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负责制定、修改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第七条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全面监督、考核工作。 第八条考核内容: 一、诊所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疗、护理、药品、病案、诊所感染、传染病报告等质量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二、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的执行情况;接待患者来访或对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的缺陷、差错与纠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三、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督促检查高风险时段、项目等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一、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医疗质量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每月将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上报。 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科室进行交叉评价检查,将检查考核结果、及时向临床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各科室质控小组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整改效果,并返报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药库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库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 库 制 度 尺寸1.5米*1.2米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试行) 医疗核心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本制度,发挥着规范行为、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加强协作、强调自律和维权的作用,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的关键,是降低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生或科室为首诊医生或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三)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当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当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生或有关科室医生会诊。 (四)对危急重症患者,首诊医生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当报告科主任及院医疗业务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生进行会诊。 (五)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生应当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六)对需要转院患者,首诊医生应当请示科主任或医疗业务管理部门或院领导,获得同意后再安排各项转院事宜。 (七)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当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生,把患者的病情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八)首诊医生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危急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查房制度 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设有住院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三级查房制度,即经管医生查房制度、责任医生查房制度、组长医生查房制度。 (一)经管医生(住院医生)查房制度 1?经管医生对所管患者查房每日不少于2次,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系统查房。 2?经管医生查房应当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急重症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随时巡视,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请上级医生检查患者。 3?经管医生应当每天核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睡眠及心理情况,并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经管医生每次查房后应当将患者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二)责任医生(主治医师或从医》10年的较高年资医生或科主任)查房制度 1.责任医生查房每日不少于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特殊情况临时进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1)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 药品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 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

门诊部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门诊部规章制度 篇一:门诊管理制度 评审标 准编号:2.2.1.1 昌江县人民医院 门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 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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