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太行山山前平原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初验工作方案终修改稿

河北省太行山山前平原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初验工作方案终修改稿
河北省太行山山前平原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初验工作方案终修改稿

河北省太行山山前平原土地整治

示范建设项目竣工初验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验收依据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二)《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三)《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发[2003]21号);

(四)《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公告发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22号);

(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六)《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3]4号);

(七)《关于太行山山前平原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3]12号)(八)《河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冀财建[2010]450号);

(九)《河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冀财建[2010]451号);

(十)《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十一)《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十二)部、省、市、县签署的太行山山前平原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协议;

(十三)已批准的项目设计、预算书和变更批复确认资料;

(十四)《关于印发无极县南流乡等(2)个乡江仁村等(1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无政[2012]55号)(十五)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验收内容

(一)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建设规模、新增耕地计划完成情况、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工程质量和数量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包括项目组织机构组建和运行,项目实施方案的落实。

2、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村民小组监督制七项制度执行,项目设计变更与预算调整报批等。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情况。

(四)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

(五)土地权属调整与工程管护情况。

三、验收组织

各示范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监察、检察、审计、财政、国土、交通、供电、水务、农牧、林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初验领

导小组。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初验工作。组织土地、水利、交通、电力、工程、财务和管理等有关专家成立初验组。初验组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组长负责初验组的组织、协调、人员分工;主持编写验收报告;主持召开初验会议,反馈初验工作情况等。

(二)初验组成员应听从组长的工作安排,相互协作,完成验收任务。

(三)专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验收程序和方法

(一)召开初验会议

县国土资源局召开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初验工作会议(会议议程见附件1)。

(二)开展内业、外业初验工作

1、内业初验:

①查看项目领导、组织管理资料,看领导、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职清责明、发挥作用。

②查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着重查看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村民小组监督制、审计制和施工管理等资料是否规范,是否实行专人、专柜管理;是否建立并执行了有关规章制度。

③查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查看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帐,有无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财务帐簿设臵是否齐全、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合理,各项费用支出是否执

行预算,项目资金使用内容是否合规,决算、审计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④查看设计变更落实执行情况。

⑤查看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工程后期管护措施是否落实。

⑥对需外业核实的问题做好记录,对有关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出必要的说明。

2、外业初验:

采取“勘、定、查、点、测、问”等方法(即勘现场、定位臵、查质量、点数目、测距离、问群众),对项目进行全面实地核实。重点核查实地与工程布局是否一致,是否达到土地整治生态景观效益。

逐个核验主体工程数量和质量。主体工程包括:机井、井房、潜水泵、变压器、高低压线(地埋电缆)、井房、农桥、涵洞(大)、蓄水池、扬水站、水闸、沟渠(支、斗、农渠)、水窖、拦河坝、渡槽、倒虹吸、田间路、生产路、防渗管道、出水口、防护林、标识牌等。

工程核验方法

①土地平整工程:依据竣工资料、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认定动用土方量,目测并比照周围田块认定田面平整度,按照行业标准对土地平整田块覆土厚度和耕作层厚度进行剖面检查。

②灌溉与排水工程:逐个核验项目区机井、井房、农桥、涵洞(大)、蓄水池、扬水站、水闸、沟渠(干、支渠)、水窖、拦河坝、渡槽、倒虹吸、防渗管道、出水口等主体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具体工程数目以项目设计书为准);对机

井工程进行出水核查,重点核查出水均匀程度、含沙量及出水量大小;对沟渠等线性工程进行外观核验,利用激光测距仪、GPS 等设备测量长度、宽度,查看材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查防渗管道布局是否合理,出水口是否出水;依据竣工资料、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认定隐蔽工程、附属工程和零星工程数量和质量。

③电力工程:逐个核验项目区变压器台数和型号,利用激光测距仪、GPS等设备测量高压线长度;根据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认定高压线型号,认定低压线、地埋电缆长度和型号。

④道路工程:逐个核验项目区田间路和生产路数量和质量,对道路外观进行检测,利用激光测距仪、GPS等设备测量田间路、生产路长度和宽度;利用米尺、探地雷达等设备检测路基、路面厚度。

⑤农田防护林工程:根据道路长度和树木间距和行距测算数量,用卡尺测量树木胸径。

⑥村庄整治工程:逐个核验项目区饮水工程、排水工程、村内硬化道路和绿化工程数量和质量。(具体核验方法同上)

⑦标识牌:逐个清点标识牌数量。

3、了解群众评价,采用走访项目区农户的方式,了解干部、群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评价。

(三)形成验收意见

初验组将内业和外业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进一步核实,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四)反馈验收情况

初步验收意见形成后,向初验领导小组反馈验收情况。

(五)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对于通过初验的项目,编制初验报告;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建议。项目竣工初验报告编制要点参考附件2。

五、验收的标准

(一)项目初验符合下列要求,将予以通过初验。

总体概括为:一是项目领导、管理机构健全,职清责明、发挥作用好;二是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包括七制(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和村民小组监督制)落实规范、施工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规范、档案资料规范;三是完成规划设计的工程数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行业标准;四是后期管护得力。

(二)项目在验收中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1、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低于批准计划任务;

2、各项工程建设数量没有完成批复任务;

3、项目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工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隐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方田、梯田、坡田与设计严重不符,土地平整度不达标,不能满足耕作要求;

(2)机井、水泵、扬水站、蓄水池、输水管道、水渠、排水沟、桥、涵、闸、变压器、输电线路等水电工程设施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材料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

(3)田间道路达不到设计要求;

(4)农田防护林低于设计标准、成活率低于85%、丘陵山区的水土保持工程达不到设计标准。

4、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之一的:

(1)严重超限额提取现金支出、白条报销问题突出的;

(2)没有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及资金帐记录混乱的;

(3)未按项目预算和相关文件规定签定合同,项目预算执行混乱的;

(4)超出预算范围和比例开支的(建议标准:项目预算小于等于2000万元,费用比例超过1000元的;2000万元以上的,费用比例超过1500元的);

(5)资金挤占、挪用问题严重的;

(6)没有项目资金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内容不全或有异议的。

5、没有认真落实七项制度或执行当中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之一的:

(1)项目法人资格不符合要求,项目法人未履行法人职责,造成项目管理混乱;

(2)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进行虚假招标;

(3)监理工作和资料不符合监理规程标准的;

(4)合同要素不全,不符合合同制的;

(5)项目区未落实公告制,未设臵项目标志牌的。

6、设计变更没有依法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7、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立项资料、落实“七制”资料、施工资料、资金账目等资料)管理混乱,缺失严重;文字、数据相

互不吻合,出现严重矛盾等;

8、群众意见较大,引起群众上访的。

附件:

1、初验会议议程

2、初验报告编制要点及参考范本

3、初验项目备查资料清单

4、项目初验工作的情况报告范本

附件1

验收会议议程

一、初验组组长宣布工作目的,介绍初验组专家成员。

二、XXX专家宣读初验标准。

三、听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和自验情况的汇报。

四、宣布初验组成员分工:XXX和XXX负责内业资料核验,XXX负责财务核验,XXX和XXX负责外业(总规模、净增、工程量和质量)核验。

五、初验结果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意见

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会议、布臵会场和悬挂会议会标等工作。

附件2

项目竣工初验报告编制要点

一、竣工验收工作概述

主要说明初验时间、组织单位、初验依据、初验人员组成,初验采取的基本程序等。

二、按照本《竣工初验方案》出具初验认定意见

(一)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及工程质量情况

说明项目建设任务批复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及实际完成情况。重点说明完成新增耕地数量和各项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说明实际完成投资及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以及项目决算和审计情况。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建立和运行情况;“七制”执行情况。

(四)权属调整情况

说明是否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

(五)工程管护情况

说明工程管护协议签订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制度、人员落实情况。

(六)档案管理情况

说明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档案资料的齐全性,内容完整性等。

三、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四、竣工验收结论

附件2-1:

****项目竣工初验报告

(范本)

****年****月****日,****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

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和《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初验。项目初验组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等有关单位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情况的汇报,查阅了规划设计、竣工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施工、监理资料及相关图件等,并对项目区实地查验,通过质询,验收

组成员经讨论,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是****年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国家投资,地方承担的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为****公顷,新增耕地****公顷,新增耕地率****,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规划设计工期为****年,实际施工期为****年,由****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及工程质量情况

该项目施工期为****年****月到****年****月,依据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实地核验认定该项目完成土地整理总规模****公顷,新增耕地****公顷;平整土地动土方****万立方米;修建田坎****米,新修水渠****米,维修水渠****米,新建机井****

米,井房****米,配套潜水泵****台,架设低压线****米、高压线****米、安装及调试变压器****台,修建田间道路****条,长****米,****米宽生产路****条,长****米。(具体工程数量以验收的项目为准)。

通过对项目区工程进行现场核查工程数量和质量,内业核验资料,项目区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均完成了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三、财务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机构设臵、人员配备完整,竣工决算与审计等手续完备,符合要求。项目资金由国土部门实行报账制,基本执行了预算,资金安全运行得到了保障。

该项目批复预算****万元,产生利息收入****万元,依据决算实际支出****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万元,设备购臵费****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前期工作费****万元、竣工验收费****万元、业主管理费****万元、工程监理费****万元)。不可预见费****万元调至工程施工费中使用。截止决算之日项目资金结余****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万元)。

四、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了工程建设管理组、资金使用管理组和工程技术指导组等管理机构,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职清则明,确保项目的顺利的实施;项目管理上执行了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审计制和村民监督制等“七制”,保证了工程建设的

进度和质量。

五、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该项目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村和****村集体所有,整理前后权属未打破,整理后权属不变,故不进行权属调整。

六、项目工程管护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项目后期管护制度,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内容,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

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工程招投标、决算、审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齐全,分类较清楚。

八、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存在****问题(依据验收项目情况编写),对这些问题,验收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通过整改,这些问题得到纠正。

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区主要工程设备的后期管护,确保其长期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完善归档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九、结论

初验组认为:该项目达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标准和要求,通过验收。

初验组组长:

二〇一二年X月X日

****项目初验组人员名单

姓名单位职称

职务

签名

附件3:

初验项目备查资料清单

分类内容

1 项目立项

审批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申报文件,批准文件,设计及投资预算,

项目批复和预算批准文件,资金拨付文件,项目检查有

关文件等。

2 组织管理

资料

项目实施方案,领导、组织管理机构文件,规章制度,

会议纪要等。

3 项目公告

资料

项目招投标公告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公告资料。土地权

属调整公告资料;迁补偿公告资料等。

4 招投标

资料

招投标代理报告,代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委托招标代理协议,招标项目的批复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信息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报名表,开标会议资料

(开标会议程序、投标单位签到表、监督人员签到表、

评委签到表等),投标文件密封性确认表,投标单位报价

确认表,报价得分表,评委打分表,评分汇总表,评标

监督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 合同协议

资料

项目涉及的勘测、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供货、

分包、审计、权属调整、承包、移交管护、补偿等合同。

6 监理资料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各类定货合同等;工程范围内有关自然与人文情况的资料;项目相关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审图汇总资料,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变更记录;监理工作报告、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与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包括施工、供货、试验等单位资质有效证件;工程进度控制监理文件,包括工程开工报审表(含必要的附件)、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以及与进度计划相应的工、料、机动态表和停复工资料;工程质量监理文件,包括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施工试验

报验,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与认可,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等资料;工程费用监理文件,包括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报审与核认,预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月工程进度款报审与签认,工程变更费用报审与签认,工程款支付申请与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结算等项;监理通知及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合同其它事项监理文件,其中包括工程延期报告、审批单,费用索赔报告、审批,合同争议和违约的处理,合同变更等项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等;

工程监理其它资料,包括往来函件、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等)。

7 财务资料请拨款申请、批复文件;支付款申请、复核、审批文件;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中期报表和决算报表);相关财务凭证: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和记载项目资金拨入、较大拨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的复印件;决算与审计资料。

8 村民代表

监督资料

项目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及相应

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各阶段村民代表

监督小组意见。

9 施工管理

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会

审与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原材

料、产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施工验收资料;测量

复核及预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资料;使用功能实验记录;施工报告;竣工测量

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报告。

10 权属管理

资料

权属调整公告、方案、协议。

11 验收资料项目验收申请书,本级验收报告,项目竣工报告,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竣工图,项目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各村民监督小组意见书。

12 影像资料项目整治前、中、后影像资料。

13 其他历次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工程管护资料,工作总结汇报资料等。

土地登记办法释义

土地登记办法释义 【篇一:《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 《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 编者按--- 有关土地登记的基本概念更加明确 ——《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之一 《土地登记办法》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对有关土地登记的一些基本概 念进行了明确,使定义更加科学,更便于地方在实践中进行操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对土地登记的概念进行了明确 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就对土地登记工作进行了规定,1989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进行了修订)专门用以指导全国的土地登记工作,之后国家出台了不少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土地登记工作进行了规定。但什么是土地登记,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都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土地 登记规则》第二条第一款曾规定:“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 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但这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概念。 此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对土地登记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土 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 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 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此定义包括了三层含义: 一是明确了登记的土地权利范围,即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 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 经营权)。 二是土地登记是将需要登记的土地权利在土地登记簿加以记录、记载。记录、记载是登记的字面含义,将土地权利在土地登记簿上加 以记载是土地登记的应有之义。 三是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的公示行为。登记在民事方面最重要的功 能就是产生公示公信效力。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只是行政确认,而不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节约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维护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 第四条在土地管理、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科学研究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的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一切土地。 第二章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进行土地调查统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粮、棉、油、菜基地保护区,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占用。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耕地上建果园、挖鱼塘。 第七条省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控制,不得突破。 第八条按照规划开发国有荒地、荒山、河滩、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由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逐级审查上报。 五百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百亩至一千亩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批准; 一千亩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证。 鼓励农村居民按照规划承包开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和闲散土地。 第九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收回的土地,按照征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可有偿划拨给符合征地条件的单位使用。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暂借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国家需要收回时,只补偿青苗费。 第十一条依法报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乡(镇)村兴建商品房占用土地,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非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并按规定报批。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申请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购买商品房的单位,须持有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标。 第十三条砖瓦窑生产用土占地,应按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批。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砖瓦窑生产应充分利用荒丘、荒坡和荒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根据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要求合理设计取土范围和取土深度,用土后必须负责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 个人或合伙不准占用耕地建砖瓦窑。 人均耕地八分以下的村庄,不准占用耕地新建砖瓦窑。 第十四条严禁荒芜耕地。 建设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后满一年不开工的,农村居民承包的耕地和自留地连续两季不耕种的,以荒芜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河北省文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甲方(转出方)县、市、区乡、镇村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转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标准及方式 (一)流转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计元。 2、每亩每年(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3、按每亩每年公斤(粮食名称)乘以××时点该粮食市场价计 价。

4、每亩每年保底价人民币元,共计元;另按照当年收益的 %分红。 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三)流转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 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甲方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的部分全部归甲方;青苗补偿费归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3、。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土地,乙方再行流转,应当经甲方(转出方)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变更或者解除的约定 1、。 2、。 3、。 九、违约责任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一方给对方或者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解决纠纷的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报发包方备案(双方约定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的,自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的,可增加一份,由乡镇集中每半年向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由档案馆妥善保管。 甲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实施方案: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县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旱地改水田(以下简称“旱改水”)工作,进一步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有效缓解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压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4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8号)、《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13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下达我县××—××每年新增水田1700亩的任务,××年度全县计划实施“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新增水田2000亩。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从自然条件和生态建设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安排“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坚持尊重土地权属人意愿,在项目实施前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土地权属人意见;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为确保我县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开展,成立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旱改水土地整治工作有关重大事宜,指导督促旱改水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旱改水综合土地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流程 接受年度下达任务→开展前期调查与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评 审→项目规划批复→项目资金批复→组织实施→初级验收→项目审 计→竣工验收→落实移交管护→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地类资料报备。 (三)职责分工

《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之三

《土地登记办法》系列解读之三2008-09-10 16:22调整土地登记类型分类标准,增加新的土地登记类型——《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之三 法律中心蔡卫华 关于土地登记的种类,《土地登记规则》将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总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其中变更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此种分类,在实际操作中有以下不足:一是初始登记和设定登记容易产生混淆,不容易区分;二是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都统称为变更土地登记,有时不知所指。 因此,起草《土地登记办法》的过程中,大家都认为登记类型应该调整,但具体怎么调整,争议比较大。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主张在《土地登记规则》分类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保持原有的土地登记分类的延续性;第二种意见的有的特别是房地合一的城市主张借鉴房屋登记的分类方法,将土地登记也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等,以便于与房屋登记衔接,促进统一登记;第三种意见主张根据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的四种情形,而将土地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消灭登记”等,与《物权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土地登记办法》综合上述意见,根据土地登记的特点,将土地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登记”,而“其他登记”又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其中,“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和“地役权的登记”是根据《物权法》新增加的土地登记类型。 关于总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土地总登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阶段性。土地总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结束;二是区域性。土地总登记的作业区是一个行政辖区,它通常是一个县或市;三是集中性。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有计划统一进行的。 关于初始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初始登记具有以下特点:(1)是在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初始登记有可能在土地总登记之后发生,也有可能在总登记之前发生;(2)初始登记具有经常性,只要某宗地上新设定了某种权利,就要进行初始登记。(3)初始登记具有分散性,哪块土地设定了新的权利,就要对那块土地进行初始登记。 关于变更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因土地权利人发生变更,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具有以下特性:(1)变更登记是以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为基础,没有进行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不可能进行变更登记;(2)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权利人、地址、土地用途、面积等发生变更都应该进行变更登记。 关于注销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注销土地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2)国家组织移民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6)因债权实现解除抵押等而产生的抵押权注销登记。 关于更正登记,《土地登记办法》没有定义。一般是指土地登记的结果有误或有遗漏时,由权利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 法》的通知(2010修改)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国土资发[2010]5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12.25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2013修改)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0〕51号) 各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省厅对《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转用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查报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土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后,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实行土地转用征收的分批次和按项目报批方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内土地的转用征收,采取分批次报批方式。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外土地的转用征收,采取按项目报批方式。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Implementation plan of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in 20 20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5篇 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 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2、篇章2: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3、篇章3: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4、篇章4:土地整理实施方案 5、篇章5: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我国土地利用目前正面临人口增长和经济建设的双重压力,开展土地整理是协调人地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应该怎样 实施呢?下面是小泰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篇章1: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 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 ~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xx〕135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 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xx年9开工,20xx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交易安全,保护土地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土地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预查封)登记和补(换)证登记等。 登记的土地权利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土地登记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 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的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 第四条土地权利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由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机构分别申请土地登记。特殊情况下可由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机构的共同上级指定机构办理。 土地登记的前提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第五条下列情形的土地登记,可不经申请由土地登记机构直接予以办理:(一)因区域地址整体变更引起土地坐落或宗地号等变更的登记;

(二)依职权可以进行的注销登记; (三)依职权可以进行的更正登记; (四)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失效、查封登记、查封期限届满或法院解除查封的登记; (五)其他可以依法直接予以登记的情形。 第六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宗地按其所处层面可分为地表宗、地下宗和地上宗。 宗地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宗地平面界址图和竖向界限图)、用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并结合实际用地情况划定。 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拥有一宗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为共有宗地,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章土地登记程序 第七条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为:(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批准;(四)注册登记;(五)核发、变更或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必要时,土地登记机构可以就有关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查看和公告。 第八条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土地权利合法来源证明中记载的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合法变动的当事人。 按份共有的,各土地权利人可以就拥有的相应份额分别申请土地登记。 共同共有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共同申请土地登记。 共同共有的土地因部分共有人下落不明无法申请登记的,应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等法定程序确定土地权利的继承人或代理人后,由继承人或代理人与其他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第九条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3]4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2〕111号),省国土资源厅对《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16日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

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2〕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未利用地的开发、低效利用土地的 整理、废弃地的复垦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包括用于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提高 基本农田质量的总量平衡项目和用于补偿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项目。 第二章立项 第三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每年依照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并在当年3月底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应当载明占补平衡项目和总量平衡项目的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每个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时限。 第四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土地整治方案,组织勘查设计单位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勘查设计。勘查设计费用超过三十万元的,应当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勘查设计单位。 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实地勘查,在全面掌握项目区土地类别及 各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或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进行项目设计。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2020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1.建设任务目标 1.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定远县东部,距县城约16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75046〃~1175307〃,北纬323205〃~323412〃,项目区东接池河至练铺碎石路,南邻青春河,西为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北为刘铺至青岗碎石路。涉及高刘村、刘铺村、青岗村三个行政村23个村民组,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 1.2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皖国土资〔20xx〕1358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24.3780公顷。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平整土地,归并零星田块,水塘挖深加固,小塘并大塘,合理布局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带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成高产农田区。 项目总投资3553.35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3.4688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31.9231公顷,新增耕地率3.12%。 1.3 项目工期 根据项目区气候和农时等条件,项目计划总工期16个月,跨2个年度,初步安排20xx年9开工,20xx年12月全面完成。 1.4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4.1土地平整建设工程 从总体上讲,土地平整应尽量满足项目区内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从细部来看,以规划田块为单位对项目区内的坑塘、废弃河道等零星地块统一平整,重新规划田、沟、路、林、平整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土地平整拟采用机械整平,按照划分的田块,就近推填土方,尽可能减少土方的运输距离。土地平整土方分两部分,一是表土剥离回填土方,为了使平整后的耕地土质适合种植作物,对平整深度较大的田块需采取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放,待平整完成后再回填,在充分听取当地土地部门和农户的意见后,拟对于挖深超过0.6m的田块采取表土剥离,根据项目区现有土壤质地分布情况和耕作要求,表土剥离回填高度取0.2m;二是机械就地平整土方,根据各规划田块的设计高程计算。 经计算,土地平整总土方量为257.36万m3,其中表土剥离回填土方19.36万m3,机械就地平整土方238万m3,挖填基本保持平衡。根据运筹学原理,本着运量(运输土方量运输距离)最小原则进行田块间的土方调配。 1.4.2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项目区灌溉主要从青春水库东干渠、青岗排水大沟和项目区内塘坝引水,采用明渠地面灌溉方式,灌溉渠系分为斗、农渠2级,规划斗渠7条,总长度9311m,采用砼U型渠,设计流量为0.09~0.42m3/s,农渠53条,总长度24539m,亦采用砼U型渠,设计流量均小于0.04m3/s。项目区排水工

商业银行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商业银行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陈福录西北政法大学上传时间:2010-5-29 浏览次数:2566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土地登记办法》出台背景及意义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物权法》对现实生活中包括土地方面出现的一些新的物权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而国土资源部门原有的土地登记规定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为此,国土资源部在已往土地登记规定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30日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出台,为土地登记各方当事人依法登记提供了操作规程,有利于土地权利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土地登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纠纷。 二、商业银行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登记办法》中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均直接或间接涉及商业银行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因此,商业银行应正确适用《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防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问题 1、土地用途变化需作变更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48条规定:“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依据该条规定,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申请变更登记。商业银行在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实地调查土地的实际用途与登记的用途是否相符,必要时应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向登记部门申请出具土地用途未变化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期限可能影响抵押权的存续。《土地登记办法》第52条规定:“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

土地管理法案例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推荐阅读:土地征收 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 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 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1.货币安置。即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式,这是我国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2.社会保险安置。即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一次性货币安置费后,对于符合当地市、县政府制定的办理社会保险所要求的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给予办理相应社会保险的安置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可见,自该通知下发之后,社会保险安置这一项已经成为土地征收程序中强行必备的要件。 3.预留地安置。即按照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农业生产或从事多种经营。目前这种安置方式主要应用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4.农业生产安置。即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

土地整治项目测量技术设计方案17页word

3实施方案 3.1任务概述 3.1.1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3.1.1.1编制的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湖北省农垦土地整治项目现状图测绘工作,是为科学地管理土地,合理地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本次测量采用最先进的测绘方法(野外全解析,内业机助制图)即数字化成图。为保证这项工作的质量,统一技术标准,特编制本《技术实施工作方案》,在测绘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技术实施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3.1.1.2编制依据 1、《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 3、《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4、《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 6、《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8、《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 9、《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湖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12、《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06-2020年)》。 13、土地调查、土地确权、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技术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 14、本项目技术方案。 3.1.2已有资料的收集 1、本测区已有的首级控制网成果,包括首级控制网起算点及其它等级控制点成果和点之记。 2、最新的地籍图电子成果、图件。 3、本测区高清晰分辨率的影像图。 4、最新的地形图电子成果、图件。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Full text document of land registration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 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土地登记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书河北省文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书河北省文本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甲方(转出方) 县、市、区 乡、镇 村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 。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转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标准及方式 (一)流转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计元。 2、每亩每年(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3、按每亩每年公斤(粮食名称)乘以××时点该粮食市场 价计价。 4、每亩每年保底价人民币元,共计元;另按照当年收益 的 %分红。 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三)流转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 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甲方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的部分全部归甲方;青苗补偿费归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3、。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土地,乙方再行流转,应当经甲方(转出方)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变更或者解除的约定 1、。 2、。 3、。 九、违约责任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一方给对方或者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解决纠纷的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报发包方备案(双方约定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的,自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的,可增加一份,由乡镇集中每半年向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由档案馆妥善保管。 甲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我中心在接到贵处《关于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的通知》(国土整理发[2010]21号),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交流材料。现将我省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以及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上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稳步推进“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双保行动,着力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积极开展省内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0年以来,河北省内国家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47个,建设总规模为9.9467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971万公顷,国家投资总金额为18.9881亿元;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278个,建设总规模为44.9591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4930万公顷,项目预算总金额42.3709亿元,实际省级投资总金额24.4085亿元;安排占补平衡项目共1605个,建设总规模6.3998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6364万公顷。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新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如下: ㈠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以推进我省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128个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实施以114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基础的三大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此三项工程包括太行山山麓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46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2.36万公顷(185.4万亩),新增耕地0.42万公顷(6.3万亩),工程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冀中南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5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4.42万公顷(216.3万亩),新增耕地0.46万公顷(6.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到50%)和冀东滨海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85万公顷(27.75万亩),新增耕地0.06万公顷(0.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75%)。 ㈡建设用地整理工程 建设用地整理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为核心,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全面清查、拆除、收储违法建筑用地,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建,预计整理面积3995万平方米,对拆迁土地全部收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土地供应能力,减少新增占地。另外,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使全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潜力达到6.37万公顷(95.55万亩)。 ㈢矿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 在规划期内,我省将在唐山、张家口、承德、保定、石家庄、邯郸、邢台等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

土地整治建库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成果数据库建设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包括调查成果数据库、规划数据库、项目数据库,是在土地整治调查、规划设计、立项过程中形成的成果数据,是土地整治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库。 1、执行标准 (1)、《浙江省整治条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 (2)、《土地开发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 (3)、《土地开发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4)、《土地开发整治标准》(TD/T1013--2000); (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_1014-2007) (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具体按评审后本项目设计的作业依据执行(不限于此)。 2、建库原则和建库思路 2.1建库原则 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的《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国土资源部以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规范为建库依据,以最新土地整治调查资料和规划编制资料为数据源,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临海市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为临海市的土地整治工作服务。 2.2建库思路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规范以及部土地整治中心的《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的需求,将土地整治调查资料和规划编制资料等信息资料建立数据库。 首先收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所需的基础资料,如201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1:1万地形图、最新影像图、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成果及其他资料等。再此基础上结合外业调查情况综合分析,将低丘缓坡和滩涂围垦土地开发资源、标准农田补建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源、旱改水资源、

国土[籍]字[1990]第9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 1990年7月 21日 1990 国土 [籍]字第93号 国土[籍]字[1990]第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帽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测绘局(处)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原则 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二、收费范围 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交纳土地登记费。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 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000平方米(含 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 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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