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对保险功能的解释

一个员工对保险功能的解释

一个员工对保险功能的解释,太精辟,太到位了[强]

前几天和一客户交流,客户说道:您理财讲座讲的挺好的,让我很受益,但有一点我还没搞明白,你说保险能保全资产,你能简简单单告诉我,具体怎么保全资产的吗?我说:那好吧,其实简单来说也容易,17个字:

欠债----不还!

离婚----不分!

诉讼----不给!

遗产税----不交!

客户当时立马签字

财产险一切险条款的解释

财产一切险条款解释 2007-06-08 12:15:38 作者:lvyd 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1820 文字大小:【大】【中】【小】 财产一切险条款解释 在保险单除外责任范围损失之外,一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用在保险单中的“除外责任”来限制可保风险的范围。财产一切险的举证责任在保险人而非被保险人,除非保险人证明损失是属于除外责任范围,否则所有损失均属于保险责任内。而列明风险的保险单则相反,除非被保险人证明损失系属于列明风险的责任范围,否则保险人对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单的构成 保险单由封面、引言、明细表、保险条款、特别条款等部分组成,与国际上通行的保险单的形式相一致。 “引言”简要地说明了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扼要地概括了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次页说明构成保险单的几个组成部分,任何一部分不可偏废,所有这些部分都应理解为一个保险合同的内容。同一词汇无论出现在保险合同的哪一部分,其释义都是相同的。 责任范围 [条款]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 自然灾害: 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解释] 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分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另一类是意外事故。除了保险单列明的除外责任以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失均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现行条款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规定了明确的定义。 自然灾害是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极度大的自然现象,本条款对常见的自然灾害加以列明。这些自然灾害包括: 1.雷电 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1)直接雷击:由于雷击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 (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

保险学试题一及参考答案

保险学试题一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1、某建筑工程队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建筑物塌陷,则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是。 A.物质风险因素 B.心理风险因素 C.道德风险因素 D.思想风险因素 2、现代保险是从_____ 发展而来的。 A.海上保险 B.火灾保险 C.人寿保险 D.责任保险 3、某固定资产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20 万元,出险时财产价值为25 万元,财产实际 损失8 万元,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保险人应赔 _________ 元。 A. 5.6 万 B.6.4 万 C.7.2 万 D.8 万 4、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的人是_______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保险人 D. 受益人 5、某份家财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2002年9月23日到2003年9月22日,该合同的保险标的在2002 年12 月5 日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全损,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额赔偿后,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该保险合同的终止属于_______________ 。 A.期满终止 B.履约终止 C.协议终止 D.解约终止 6、属于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的有_______ 。 A.减损与避免 B.抑制与自留 C.转移与分散 D.保险与自留 7、关于劳合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_ 。 A.劳合社是一个保险公司 B.劳合社是一个承保人组织 C.劳合社的成员只能是法人 D.劳合社只经营水险业务 8、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要做出有利于 ________ 的解释。 A ?保险人 B .被保险人C.保险代理人 D ?保险经纪人 9、从保险合同的性质看,责任保险合同具有 ________ 。 A.安全性 B.投资性 C.补偿性 D.给付性

【精编范文】简述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方法-精选word文档 (1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简述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方法 篇一:简述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简述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摘要]保险合同具有附合性,在对保险合同解释的问题上,我国立法确立了对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以保护在保险合同缔约过程中居于弱势地位的投保 人一方的利益,但其在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上仅限于保险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并 在适用的位阶上有严格的限制。为使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须对 其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保险条款;不利解释;适用位阶;条款类型 《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 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 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 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该条在法律适用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法理基础 “不利解释原则”又称“不利条款起草人的解释原则”,或“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该原则是指当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格式合同的内容发生争议 且保单用语可以做出两种或以上解释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 式予以解释。不利解释原则始于1536年的一个英国判例。1536年英国人查德·马丁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当年6月18日,他承保了威廉·吉朋的人寿保险,保险金额朋所保的12个月,是以阴历每月28天计算的,不是指公历上的 12个月,因而保险期限已于公历5月20日届满,无需支付保险金。但受益人 认为应按公历计算,保险事故发生于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人应如数给付保险金。最后法院判决,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马丁有义务如数给付保险金。从此之后,当保险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也即作 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作为原则被各国所接受。 保险合同解释中的不利解释原则,系在保险单用语可以作出两种解释的情况下, 保险单用语应当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式予以解释。之所以当保险条款用语 出现歧义时应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学说和判例所持依据及其目的主要有三: (一)“附和合同说”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拟题及答案一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拟题及答案一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拟题及答案(一) 1、当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遗漏或不完整时,对保险合同条款采取的解释原则是()。 ?A.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原则 ?B.意图解释原则 ?C.补充解释原则 ?D.文义解释原则 ?答案:C 2、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在保险期限内在家中不放置危险物品,从保证形式看,该保证属于()。 ?A.确认保证 ?B.承诺保证 ?C.明示保证 ?D.默示保证 ?答案:B 3、诚实信用作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原则应贯穿于()。 ?A.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B.准客户的开拓环节 ?C.对投保人风险的分析与评估环节 ?D.为被保险人投保方案的设计环节 ?答案:A

4、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之一是委托人不同。其中,保险代理人的委托人是()。 ?A.保险人 ?B.受益人 ?C.投保人 ?D.被保险人 ?答案:A 5、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应当在5、日内向()报告。 ?A.当地保险行业协会 ?B.当地行政处罚部门 ?C.当地保险监督机构 ?D.当地消费者协会 ?答案:A 6、在寿险理赔中,保险人对申请人的索赔申请是否立案的条件之一是()。 ?A.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是否满足被保险人要求的条件 ?B.申请人是否在保险法规定时效内提出索赔申请 ?C.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特定时点 ?D.保险合同的责任期限是否临近终止期 ?答案:B 7、根据中国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规定,房屋的室内装修属于()。 ?A.可保财产 ?B.不可保财产

保险合同条款理解有歧义的应取不利于保险人之解释

原告谢小华、谢长平 被告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瑞金市支公司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于1997年5月27日到被告处为其合伙经营的赣B40019号龙马牌六轮车办理了为期一年的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1998年1月12日,该车在运输甘蔗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上满载的甘蔗随侧翻的车倾覆,其中有几捆砸中旁边骑自行车经过的朱某,将朱某砸落于路坎下的池塘中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依交警的责任认定,原告承担了对死者的全部赔偿责任;原告也及时向被告报了案,要求被告赔偿。而被告在1999年9月20日才作出拒赔决定,理由是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规定:“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原告对此认为,除外责任条款应当结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来理解。保险责任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据此,原告认为,除外责任条款中所指的车辆所载货物的掉落,应仅限于尚未发生事故,仍在正常行驶及停靠的车辆所载货物的掉落,不包括发生了事故时车辆倾翻所导致的货物掉落。原告以此为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保险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由被告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合同中有关除外责任条款的拟定,根据合同中保险责任条款的涵义,可以看出被告明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意图,且在结合保险责任条款进行理解后,确实存在有歧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除外责任条款中有关加重原告责任的部分无效,对于除外责任条款应作出对被告不利的解释。故此,被告应当承担对原告的保险赔偿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给予原告18000元保险金,并于调解书生效后不久即履行了给付义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理解。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本案被告提供的格式保险合同事先拟定的除外责任条款,确实含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但按保险责任条款规定,只要保险车辆在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在人身或财产方面遭受的一切损失,只要是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保险人均应依约予以赔偿。然而,被告对其事先拟定的除外责任格式条款,欲图将其解释为“所有情况下的车辆(包括发生意外事故过程中的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从这里,我们的确可以看出被告试图免除自己在本案事件中的保险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的意图。这种条款根据前述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

《保险学》练习题及答案.doc

《保险学》练习题及答案 名词解释 1.风险管理 2.可保风险 3.保险 4.商业保险 5.保险合同 6.被保险人 7.受益人&可保利益9.保险单1()?代位追 偿权 11.近因12.委付13.重复保险14.社会保险15.法定保险16.超额保险17.财产保险1&人身保险19 .责任保险20.信用保险 21.公众责任保险 22?雇主责任保险23?人寿保 险 2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健康保险 26.再保险(分保) 27 ?承保28.保险经纪人29.保险基金30 .保险市场 简答题 1.风险具有哪些特征? 2.简述风险管理的棊木程序。 3.处理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4.简述町保风险的要件。 5.简述保险的职能。 6.保险在微观经济中有什么作用? 7.保险在宏观经济中冇什么作用? &商业保险包含哪些构成要素? 9.比较商业保险与储蒂的不同之处。 10.比较商业保险与赌博的不同之处。 11.投保人应具备何种条件? 12.保险合同的形式冇哪儿种? 13.在保险合同的履行中,投保人应遵守哪些义务? 14.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5.应如何解决保险合同的争议? 16.区分保险标的和可保利益对保险合同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17.什么是可保利益原则?为什么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存在? 1&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是什么? 19.简述彼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 20.简述代位追偿权产牛的条件。 21.简述委付成立须具备的条件。 22.简述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及英分摊方式。 23.法定保险有何特征? 24.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包括哪些程序? 25.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6.责任保险有什么特征? 27.简述人身保险的特点。 2&简述人寿保险的主要分类。 29.简述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30.简述健康保险的特征。 31.简述健康保险屮为避免逆选择而进行的各种规定。 32.简述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和区别。 33.简述保险理赔的原则。 34.人寿保险的主要条款有哪些?P232

保险代理人考试模拟题5(含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90分) 1.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在抵补保险赔付金额和有关的营业费用后,不应该获得高的营业利润,该保障厘定标准所体现的原则(A )。 A.适度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公平性原则 D.营利性原则 2.将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从而发挥保险金融中介的作用,这一作用所体现的保险功能是(B )。 A.保险保障功能 B.资金融通功能 C.社会管理功能 D.保险给付功能 3.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证未通过年度审核的,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其展业证的处理方式是(B ) A.交还当地保监局 B.交还保险行业协会 C.交还所属保险公司 D.交还中国保险学会 4.保险保障活动运行中所要求的风险大量性条件,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是(D )。 A..要求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B.为了体现经营的赢利目标 C.为了体现社会福利政策D.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原理在保险经营中的运用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对机动车参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机动车管理部门( B ) A.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销售机构必须予以收回 B.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C.必须予以监视,机动车销售机构必须予以收回 D.必须予以监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6.作为保险合同法律特征之一的射幸性具体是指(B ) A.保险人必然履行赔付义务 B.保险人并不必然履行赔付义务 C.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必须履行赔付义务 D.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必须履行赔付义务 7.在保险实务中,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主要是指( D ) A.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变更 B.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变更 C.被保险人和代理人的变更 D.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变更 8.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载体是( C ) A.保险利益 B.保险对象 C.保险标的 D.保险价值 9.在按照风险性质划分的风险种类中,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称为( A ) A.纯粹风险 B.投机风险 C.损失风险 D.基本风险 10.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属于(A ) A.后续教育 B.技能训练 C.熟练提高 D.岗前培训 11.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时,不得有的行为包括(B )等。 A.保险营销员不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B.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C.向客户说明分红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 D.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 12.投保人向保险人要约的证明通常是(C ) A.保险单 B.保险凭证 C.投保单 D.风险调查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一、责任范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三个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险别投保。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投保人投保的险别所规定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顾名思义,似乎只要投保人投保了平安险,保险人就要负责被保险货物平安到达目的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平安险只是一种习惯叫法。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通过

合同方式体现的,因此,在被保险货物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即平安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予以理赔。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 被保险火灾运输途中由于恶写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这五种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如霜冻等,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赔偿。 本条中恶劣气候是一种自然灾害,它不是一般的,常见的,可预测的气候条件,而是船舶在海上偶然遭受的不常见的、未能预测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它足以使船舶破裂,倾覆,浸水,使货物潮淋,倒垛,散包。另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恶

劣气候的构成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冬季的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8级以上,浪高10米,此时的气候条件虽然恶劣,但确是可以预防的,也即不是一种自然灾害,故不构成本条款中所指的恶劣气候。如果被保险货物因此受损,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在春季的太平洋水域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2-3级,浪高2-3米,如果船舶在海上突然遭受风力8级,浪高10米的气候条件,则构成本条款所指的恶劣气候,因此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条款中的整批货物是指一张保单载明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一张保单项下分类保额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同一张保单承保了多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则每一张提

保险学模拟试卷一及答案

保险学模拟试卷一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10=10分) 1、保险的本质决定保险的职能,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为() A补偿损失职能B保险金给付职能C防灾防损职能D融资职能 2、通货膨胀属于() A自然风险B技术风险C社会风险D经济风险 3、财务性风险管理技术是通过事故发生前的财务安排,为恢复企业经济提供财务基础,下列哪些方法属于财务型技术() A分散B预防C抑制D自留 4、在保险活动中,人们以不诚实或故意欺诈行为促使保险事故发生,以便从保险活动中获取额外利益的风险因素属于() A逆选择B道德风险C心理风险D法律风险 5、我国保险法中关于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规定是() A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10%提取B按照上年自留保费的10%提取 C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D按照上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 6、在1693年,天文学家哈雷编制了第一张(),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为寿险计算提供了依据 A保险表B费率表C统计表D生命表

7、李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一份终身保险,此时李女士已有身孕并指定胎儿为受益人。胎儿出生半年后,该女士在一次车祸中遇难。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将保险金支付给() A李女士的法定继承人B李女士的孩子的监护人C李女士的配偶D李女士的代理人 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代理人 9、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A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往往表现为一定的物质财产或其派生利益 B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无法用货币衡量 C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合同均以损害补偿为理论基础 D多数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主体较简单,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属一人 10、某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回家的路上被汽车撞伤送往医院,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因心肌梗塞而死亡。那么,在这一死亡事故中的近因是() A被汽车撞倒B心肌梗塞C被汽车撞倒和心肌梗塞D被汽车撞倒导致的心肌梗塞 二、多项选择题(2×10=20分) 1、风险的组成因素包括() A风险识别B风险因素C风险事故D风险估测E损失 2、人身保险没有()概念 A保险金额B保险利益C保险价值D保险期限E重复保险

保险格式条款“通常理解”之解释

保险格式条款“通常理解”之解释一一以我国 《保险法》第30条规定为中心 【出处】《西部法学评论》2010年06期 【摘要】对保险格式条款,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适用疑义利益解释规则。“通常理解”是格式条款“使用的对象群”一理性被保险人一法官的理解。对保险格式条款寻求“通常理解”的原因在于格式条款是处于合同与规范之间的“准法规”》寻求“通常理解”的方法不应当被限制,由个案法官予以斟酌。鉴于我国立法规定过于原则以及由此导致的学理、司法争议,应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规定的“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以正确地适用法律。 【关键词】保险合同;格式条款;通常理解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旧《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栽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按照该条的规定,疑义利益解释规则似乎是保险合同的唯一解释规则。在保险司法实务中,法院动辄适用第31条,作出不利于保险人之解释与判决,以致保险公司感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1}法院形成的这种“凡是保险条款有争议,就直接适用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思维惯性,导致被保险人[1]受到过度的倾斜保护,也成为被保险人进行恶意抗辩的工具。疑义利益解释规则可能使一种为了有利于被保险人而作出的不合理解释合法化,{2} 360因此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对该条“大动干戈”。 新《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 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 有利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较之于旧《保险法》第31条对保险合同解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解释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一、主责任范围——物质损失部分 标准措辞为: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一)关于责任范围的限定 1、工程保险的物质损失部分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它主要是针对被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通常对因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造成损失的原因是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除外责任以外”的措辞使其成为“一切险”保单,尽管措辞是“任何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在之后的“定义”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概念又做了限定。 3、关于“在本保险期限内”,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在保单上列明的具体日期,一般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工程保险尽管在保单上也有一个列明的保险期限,但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点往往要根据保险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是一个事先难以确定的时间点。如工程项目所用的尚未进入工地范围内的材料、工程项目中已交付的部分项目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尽管发生损失的时间是在保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但保险人对上述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关于“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工程保险对于保险标的的地理位置限定于工地范围内,即被保险财产只有在工地范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若在工地范围之外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若因施工的需要,必须将被保险财产存放在施工工地以外的地方时,应在确定保险方案时就予以考虑。解决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如果这种工地外存放的地点相对集中、固定,可以在保单明细表上的“工程地址”栏进行说明和明确;二是如果这种工地外存放的地点相对分散,且投保时尚无法确定,可以采用扩展“工地外储存”

保险学试题与答案修正版最全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 1承保责任围最广泛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是( A ) A.普通医疗费用保险 B.住院费用保险 C.重大疾病保险 D.大额医疗费用保险 2.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是(B )。 A.损失分担说 C.危险转嫁说 B.损失赔偿说 D.欲望满足说 3. 二元说的代表人物是( D) A 日本的米谷隆三 C 美国的休勃纳 B 德国的马修斯 D 德国的爱伦贝堡 4.房主外出忘记锁门属于( C ) A.道德风险因素 C.心理风险因素 B.社会风险因素 D.物质风险因素 5. 对于损失概率高、损失程度小的风险应该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是 (B ) A.保险 B.自留风险 C.避免风险 D.减少风险 6. 股市的波动属于( B )性质的风险。 A.自然风险 B.投机风险 C.社会风险 D.纯粹风险 7. 影响保险需求总量的诸多因素中,( D)与总量成反比关系。 A.风险因素 C.科学技术因素 B.经济发展因素 D.价格因素 8. 现代保险首先是从( A )发展而来的。 A.海上保险 C.人寿保险 B.火灾保险 D.责任保险 9. 以投保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或估计价值作为保险价值,其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来确定,这种保险被称之为( B ) A.不定值保险 C.定额保险 B.定值保险 D.超额保险

10.下列哪些利益可作为保险利益(D ) A.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产生的利益 B.精神创伤 C.刑事处罚 D.根据有效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对预期租金的收益 11.在保险合同订立程序中,一般(B)为要约人。 A.保险代理人 B.投保人 C.保险人 D.被保险 人 1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凭证为(C) A.保险凭证 B.暂保单 C.保险单 D.投保单 13.再保险合同( D ) A.只具有给付性 B.具有补偿性或给付性,视原保险合同的性质而定 C.既有补偿性又有给付性,二者同时具备 D.以补偿为原则,表现为分摊性 14.建筑工程一切险中,安装工程项目的保险金额一般按( B )A.实际价值计算。 B.重置价值计算。 C.双方协商确定计算。 D.现金价值计算。 15.有关保险市场述错误的有(C ) A.保险市场就是保险商品买卖和交易相关行为的总和 B.现代意义的保险市场已突破传统的地理上的意义 C.保险市场应具备买方、卖方和中介三大要素:主体、客体、交易价格 D.现代保险市场指促进保险交易实现的诸多环节,既供给者、需求者、中介人、管理者在的整个市场运行机制。 16. 我国《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这一经营规则是指( A )。 A.禁止兼业 C.禁止联营 B.分业经营 D.禁止专营 17.普通医疗费用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支出的(C )。 A.住院医疗费用 C.门诊医疗费用 B.手术医疗费用 D.各种医疗费用

保险合同解释案

保险合同解释案 案例一1998年4月8日,孙某购买了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同年4月9日,孙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单,约定:孙某为该桑塔纳轿车投保包括机动车辆盗抢险在内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全部险种,保险金额为185 000元;保险期限自1998年4月10日起至1999年4月9日,孙某交纳了保险费。上述保险单背面附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特约条款、机动车辆盗抢保险特约条款(代号G)等。1998年11月30日,孙某投保的桑塔纳轿车在北京市S区孙某居住地被盗。当日,孙某向北京市公安局S区分局报案并通知了保险公司。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该被盗车在新疆吐鲁番市被发现,且该车已被吐鲁番市高某在不知是被盗车辆的情况下将车购得。1999年1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S区分局派员前往新疆吐鲁番提取被盗车辆,因购车人高某阻挠未能将车提回北京。该车现仍扣在新疆吐鲁番市公安局。孙某因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但遭到拒绝,故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对机动车辆盗抢保险特约条款第一条约定如何理解上。该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全车被盗、被抢劫或被抢夺在三个月以上,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获者,保险人对其直接经济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孙某认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获者”中“未获者”指的是被保险人,因此在公安机关立案三个月后,孙某未获得该车,保险公司就应承担保险责任;而保险公司认为“未获者”是指公安机关,不是指被保险人,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实际掌握该车,保险公司就不应承担保险责任。双方对此各执一辞。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车险部因此案专门对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作了解释,称: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构成的条件是“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即下落不明”。另外,本案就盗抢保险特约条款第一条如何理解,向北京市公安局专门负责机动车盗抢案件的二处十队咨询,该处称,“未获者”应指公安机关。处理意见对保险公司是否构成保险责任产生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构成保险责任。因为在机动车辆盗抢保险特约条款第一条中明确规定“经公安机关侦查未获者”,就此语句在文字上的理解,很明显“未获者”指的是公安机关,而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实际掌握了被盗车辆,只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未能将车发还失主,这不能认为是未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保险法规的监督、实施者,他们的解释体现的是保险法规的立法本意,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他们的解释法院应予认可。另外,虽然市局二处十队不是立法机关,没有司法解释权,但他们是具体的执法机关,以往办案的经验也可以作为一个证明。因此,既然公安机关已经查获被盗车辆,保险公司就不应承担保险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构成保险责任。理由是孙某投保的车辆被盗后,该车在三个月内虽已被公安机关查获,但盗车案尚未被破获,现也无证据证明吐鲁番市购车人高某的购车行为是恶意的,最后导致孙某对该车的权益无法实现。根据公平原则,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种意见也认为保险公司构成保险责任,但理由与第二种意见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即不利解释原则。根据此原则,在本案中孙某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条款的争议,法院应作出有利于孙某的解释,那么保险公司就应承担保险责任。虽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出了有关的解释,但此解释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的,在与孙某签订保险合同时,并未交予孙某,也无证据证明对特约条款向孙某作过解释,因此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即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因为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在当事人采用标准格式条款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对方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这样才能有利于维护双方合同利益的平衡。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被保险人是处于弱者地位的,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的目的出发,保险法第30条规定的不利解释原则是十分有必要的。另外,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亦有类似的规定。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虽然本案不应适用合同法,但对本案的处理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最后,本案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判决保险公司构成保险责任。 案例二2003年6月18日,湖北省枣阳市已故个体司机陈革新的妻子刘青会向枣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枣阳人保公司赔偿其车上座位险保险金10000元。诉讼事由是,2000年9月22日,陈革新向枣阳人保公司为其牌号为鄂F21909号大货车(核载3人)投保,险种分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中的车上座位险(投保3座,每座10000元)、车上货物险、无过失责任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后,陈革新向枣阳人保公司交纳保险费5141.20元,保险期限自2000年9月23日零时起至2001年9月22日24时止。 2001年9月14日,陈革新驾驶他的大货车由陕西拉苹果行至312国道商州市麻街岑路段时,由于道路阻塞,遂依次停靠在路右侧。接着,陈革新下车检修车辆,不料车辆后滑,陈躲避不及,被当场轧死在车轮下,并将车后停放的鄂F22946号和赣L10936号大货车撞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事发后,商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陈革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费。枣阳人保公司接到陈革新之妻刘青会的通知后,经审核仅赔偿了车辆损失险的费用814.40元,对其车上座位险保险金拒绝赔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在法庭上,由于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理解有较大分歧,因此,对陈革新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死亡,保险公司是否应予赔偿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保险学试题二及参考答案

保险学试题二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4分) ()1. 保险合同是﹍﹍﹍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 保险代理人 B. 投保人 C. 受益人 D. 被保险人 ()2. 货主为一批出口货物以定值保险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投保时实际价值、约定保险价值、保险金额均为20万元,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经公估机构认 定:该批出口货物在出险当地的完好市场价值为25万元,货物损失程度为60%, 保险人赔款应是﹍﹍﹍。 A.12万元B.15万元C.20万元D.25万元 ()3. 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去,称为﹍﹍﹍。 A.保险合同的中止 B.保险合同的终止 C.保险合同的解除 D.保险合同的变更 ()4. 如果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从第三者处追偿的金额大于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则超出部分归﹍﹍﹍所有。 A. 保险人 B. 被保险人 C. 第三者 D. 国家 ()5. 关于被保险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被保险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 被保险人是由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C. 被保险人必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D.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为两人 ()6. 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是﹍﹍﹍。 A.保险金额B.保险价值C.保险金D.保险费 ()7. 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特定基础是﹍﹍﹍。 A.风险的客观存在B.经济的快速发展 C.法律制度的完善D.风险意识的提高 ()8. 投保人以保险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类保险,签订数个合同,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是﹍﹍﹍。 A. 再保险 B. 重复保险 C. 复合保险 D. 共同保险 ()9.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 A.投保人B.保险利益C.权利义务D.被保险人

保险条款对重大疾病之释义超出常人理解范围者无效

保险条款对重大疾病之释义超出 常人理解范围者无效 【案情】 2000年4月21日,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一份太平盛世.长健医疗(A)保险,原告按照约定交纳了保费,保险期限从2000年4月22日到2010年4月21日,其中约定重大疾病范围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保险金额为50000元。该保险条款第23条第9款第4项“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是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且已进行定期透析治疗者。”2006年初,原告经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慢性肾衰竭、肾功能不全(尿毒症),且两肾功能不可逆转衰竭,医院建议透析治疗,但原告并未进行透析治疗。2010年2月21日原告向被告理赔时,被告认为原告宋艳秋所患疾病不属于理赔范围,遂成诉。 【分歧】 在审理过程中,对本案处理意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意见,原、被告双方2000年4月21日签订的太平盛世.长健医疗(A)保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从原、被告提供的证据综合分析,被告拒赔的主要理由就是该保险条款释义中对“重大疾病”的解释,该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第九款第(四)项“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是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且已进行定期透析治疗者。”该解释内容明显违背了保险条款设立的目的,使双方给付代价相对等的利益关系失衡,将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责任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使得投保人获得理赔权利变小,更不能因为原告没有进行相应的治疗,而失去理赔的权利,因此,该解释中对患有重大疾病限制解释对原告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应当予以理赔。 【评析】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但是各大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对疾病种类、疾病状态甚至疾病本身的定义都没有基本的标准,导致索赔时总是保险公司说了算,消费者的利益严重受损。而消费者买了重疾险,总觉得如果被医院诊断为所保障的疾病,就肯定可以得到保险金赔偿,这在一般的消费者看来是合情合理的。但在保险公司却不然,因为客观情况

保险学试题库十套(题和答案)

保险学模拟试题一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风险 2、保险供给 3、被保险人 4、重要事实91 5、保险单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 1、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是() A 自然风险 B 投机风险 C 纯粹风险 D 财产风险 2、风险管理程序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环节是() A 风险识别 B 风险衡量 C 风险评价 D 风险自留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追偿到的金额大于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超出部分应归 ()所有。 A 保险人 B 被保险人 C 投保人 D 保险代理人 4、下面各方中()有资格直接指定受益人。 A 投保人 B 保险人 C 被保险人 D 受益人自己 5、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由保险人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是() A 保险费收据 B 投保单 C 保险凭证 D 暂保单 6、某批货物以定值保险方式投保,保额为110万元,后该批货物发生全损,事故发生地货物的市场价值是9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 A 90万元 B 110万元 C 100万元 D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某业主将自有的一套价值120万元的住宅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90万元,后房屋发生火灾,造成部分损失共计40万元。按第一风险责任赔偿方式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是()。 A 120万元 B 90万元 C 40万元 D 30万元 8、某企业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约定的免赔额是1000元,保险事故发生后总计造成的损失为50万元,若按相对免赔额保险公司应赔偿()。 A 1000元 B 499000元 C 500000元 D 不予赔偿 9、各国普遍采用的保险组织形式是() A 相互保险公司 B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C 互助保险组织 D 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合同解释是指当对合同条款的意思发生歧义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则对其作出的确定性判断。《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保险合同应遵循合同解释的原则有: 1、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是按保险条款文字的通常含义解释,即保险合同中用词应按通用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保险合同中的专业术语应按该行业通用的文字含义解释,同一合同出现的同一词其含义应该一致。当合同的某些内容产生争议而条款文字表达又很明确时,首先应按照条款文义进行解释,切不能主观臆测、牵强附会。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承保危险之一“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而有的被保险人把平时用熨斗烫衣被造成焦糊变质损失也列为火灾事故要求赔偿。显然,按文义解释原则,就可以作出明确的判断。 2、意图解释。意图解释即以当时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图来解释合同。意图解释只适用于文义不清、用词混乱和含糊的情况。如果文字准确,意义毫不含糊,就应照字面意义解释。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意图解释,以防止意图解释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3、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人。《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由于多数保险合同的条款是由保险人事先拟定的,保险人在拟订保险条款时,对其自身利益应当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而投保人只能同意或不同意接受保险条款,一般不能对条款进行修改。所以,对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非起草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解释,以示公平。只有当保险合同条款模棱两可、语义含混不清或一词多义,而当事人的意图又无法判明时,才能采用该解释原则。所以,《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4、尊重保险惯例。保险业务有其特殊性,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业务。在长期的业务经营活动中,保险业产生了许多专业用语和行业习惯用语,这些用语的含义常常有别于一般的生活用语,并为世界各国保险经营者所接受和承认,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的能行用语。为此,在解释保险合同时,对某些条款所用词句,不仅要考虑该词句的一般含义,而且要考虑其在保险合同中的特殊含义。例如,在保险合同中,“暴雨”一词不是泛指“下得很大的雨”,而是指达到一定量标准的雨,即雨量每小时在1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大于50毫米的,方可构成保险业所称的“暴雨”。 保险合同解释原则存在的问题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缺乏统一性且适用顺序不明。 长期以来,国内的法律条文对保险合同究竟可以适用哪些解释原则尚无明确规定,实务中也存在不统一的现象;同时,在运用过程中,司法部门大多是将很多解释原则罗列出来,没有明确这些原则的使用顺序。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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