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附件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

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在校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

在校期间己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高校在校生不包括在内。

第五条被批准入伍的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暂不能够完成学业不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本办法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其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

第二章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六条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

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七条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第八条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

士学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标准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应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资助的年限。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的时间计算。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的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剩余期限。复学后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第九条国家对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学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

学生学费资助,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审批,经费一次性拨付学校。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

第十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每年10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高校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校期间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其中应注明代偿经费将直接由学校或由学校通过贷款经办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一次性代为偿还贷款。

(二)每年l O月31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在校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然后交给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三)每年12月31日前,高校在校生按照有关规定在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参加征兵体检政审,被批准入伍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其发放《入伍通知书)》,并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四)次年1月15日前,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被批准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五)地方高校和中央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地方高校应征入伍学生的材料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第十一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资助:

(一)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二)地方高校和中央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会同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认定。确认无误后,按照隶属关系,将《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按年度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退役复学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

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退役复学生享受学费资助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第四章预算下达,补偿、代偿和资助的实施

第十二条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及退役复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一)中央高校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其拨付中央高校;地方高校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拨付地方高校。

(二)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应在收到学费补偿和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补偿学费。

对于办理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代替学生按照还款计划,在收到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的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剩余的补偿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由学校在收到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直接向银行偿还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收到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偿还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学校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银行开具的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的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代为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的,应同时将票据复印件寄送学生就读高校。剩余的补偿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如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经费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学生应继续按照还款计划,将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经办银行。

(三)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应在收到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资金后,分年度直接用于缴纳学生本人的学费,并将开具的按年度缴纳学费的票据交学生本人。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高校在校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15个工作日内将被部队退回的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分别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高校。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补偿代偿资格的原高校在校生,如退回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其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

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退回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其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遂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第十四条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高校在校生,不具备申请学费资助的资格。

第十五条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原高校在校生,仍具备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申请学费资助资格。其它原因非正常退役的原高校在校生是否具备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申请学费资助资格,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

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六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对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的入伍资格、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各地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学费补偿或学费资助的总额,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每年的补偿或资助标准乘以相应学制计算。

第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在部队服义务兵役的原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对于其入伍前已经

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再进行补偿或代偿。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知识

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知识 国家为大学生参军入伍提供机会,无论从提高军队的文化素质,还是丰富大学生个人经历,这个决定不亚于考大学取消年龄限制一样,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进步标志。 大学生入伍的意义在于使以后的中国知识分子行列当中,有了当过兵的知识分子,这对以前手无缚鸡之力的知识分子形象有了根本改观,他们不再与坚强隔绝,拥有了军人气质。军队的锻炼环境具有特殊性,它培养人的坚强意志和爱国精神,同时,中国军队有不少在战争年代因某人或某一场战斗闻名全军的光荣部队,在这样的部队接受传统教育,能加强自己的荣誉感,感受前辈军人英勇善战,无畏的牺牲精神。这种教育比学校书本教育更有实际效果,可能深深影响今天的大学生情感,培养他们的历史责任感,为国家民族的献身精神,这是我们目前非常需要的教育。 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已经不在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但在军队的实践是以前没有的机会,这次国家为大学生提供休学当兵的实践机会,它的条件是很优越的,这样的机会能争取到也是很难的。因为中国军队的数量和中国人口的比例相差很大,当兵的机会不具有普遍性,多数中国人一生都没有机会当兵。 在和平年代,当兵具有了竞争性,成了某种获利渠道。很多人为了将来有一个工作,或因自己学习差,想通过当兵解决这些现实生活工作

问题,这实际影响了中国军队的素质。我们需要一些有文化素质的大学生,加入中国军队的行列,提高中国军队的整体文化水平。高科技时代,军队的战斗力是勇敢和文化素质的较量,需要有高文化素质的人掌握先进技术武器,这样我们在未来可能战争中充分发挥先进武器的技术效能,这一切要求我们提高兵源的文化素质,大学生面临这样的人生机遇,有机会最好不要放弃。国家需要你的文化素质,你们的人生经历也需要这难得的机会。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新形势下提高部队兵员素质、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它不仅有利于加速和加快部队现代化建设,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大学生的爱心和爱护,满足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献身国防的夙愿。大学生到部队后,能够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大学生全面成长。同时,对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为便于征兵政治审查,以征集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学校同在一省的学生为宜主,外省为辅导,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征集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

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1.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3.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4.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写说明及要求 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 2、注册的同学请按网上的说明与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注册,所填写的学籍信息必须与“学信档案”中的内容一致。 3、其他有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 (1)个人信息: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 学生选择“在校生”。学校所在地选择“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学校资 助部门地址填“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校邮编填“116029”,其他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 (2)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准确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通畅,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3)补偿代偿总额:应缴学费总金额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 推),请据实填写。只补偿学费,住宿费不补偿。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 等于应缴学费总金额(填表时如有欠费,也先这么填。)学费减免金额 填“0”(孤儿大学生享受到学校减免政策的,也填“0”)。 (4)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填写贷款信息,新生入学后在学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校园地助学贷 款”相关栏目,在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 “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栏目。其中,贷款本金填“贷款合同上的贷 款总金额”中的“学费”总金额,贷款利息先填0。贷款银行名称、还 款账户等信息均按贷款合同上的内容填写(无法查到的,暂不填写)。

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应征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2.年龄要求: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 至22 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 23 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 24 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 到 22 周岁。 3.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 160cm 以上,女性身高 158cm 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 >4.5,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 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 <600 度,合格。

网上应征报名流程 1、登陆国防部全国征兵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 2、点击“兵役登记”,在打开页面内先“注册账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邮箱注册”或“手机注册”,按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返回“兵役登记”界面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返回“全国征兵网”界面,点击“应征报名”,按提示将要素填写齐全; 4、在系统中查看公告,看“兵役登记”、“网上报名”栏是否提示已完成; 5、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份; 6、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7、6 月 30 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暂行办法[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暂行办法[1]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援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在校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高校在校生不包括在内。

第五条被批准入伍的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办理;暂不能够完成学业不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本办法在校生补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办理,其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 第二章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六条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即停止发放。 第七条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原则上不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超过6000元的,按照6000

2014年鼓励大学生参军最新政策

鼓励大学生参军的最新政策解读 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9]3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征兵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 技术大学,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预征质量,推进国防 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财政 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现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总 参 谋 部

二 ○ ○ 九 年 四 月 二 十 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 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 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 〔2009〕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 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 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 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咨询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咨询 作者:暂无 来源:《师资建设》 2013年第9期 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办法和申请表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办法和申 请表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 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9〕3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征兵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现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第二章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五条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

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

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 网上登记每年8 月5 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校意见栏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 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

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积极性、规范学生入伍流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卫联1号文件)、《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报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2013]236号文件)、《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以及青岛市征兵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我校录取新生。 第三条应征入伍我校录取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我校报到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入伍新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为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武装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武装部,与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负责征兵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

部长兼任。 第六条管理职能: (一)加强对征兵政策的宣传,大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军入伍; (二)做好入伍学生的报名、政审、体检等工作; (三)做好入伍学生的学籍保留、课程学分认定和退伍复学工作; (四)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退伍复学(入学)后学习期间的学费减免和帮扶工作 第三章征集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我军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征集义务兵。 第八条士官仅招收符合军队特殊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义务兵可征集在校大学生,也可征集已被学校录取但未报到的新生和毕业离校的毕业生。 第九条征集入伍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均按照征兵当年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入伍程序 第十条有参军意向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首先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然后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并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1.问:哪些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资助?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 答: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国家资助。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2.问:我想应征入伍并申请国家资助,但是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拿到申请表? 答:有应征意向的高校学生可在每年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问:我是今年入伍的大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给我免除了学费,我还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答: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资助。

4.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答: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政治、身体、年龄、文化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5.问: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年限是多少? 答:根据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2年。 6.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以2013年为例,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问:什么是义务兵?与士官有什么区别? 答: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8.问:2013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将往届毕业生新纳入了资助范围。这里的“往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大学生应征入伍规定

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规定 一、安排学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适当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三、退役后的复学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 四、优待安置政策 各地要根据《兵役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的规定,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优待和退伍后的安置工作。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

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

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性别政治 面貌 出生年 月 就读高校隶属 关系 A中 央 B地方 当前就 读学 历及年 级 院系班级所学 专业 学号 入学时 间 公民身份号码 学校资助中心通信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 旗) 家庭 联系电 话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 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 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 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学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贷款本金(元) 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贷款银行还款帐 户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存入银开户银行名称:

行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姓名: 开户银行地区:省(区/市)市(地/州/盟) 邮局汇款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元/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分管校领导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 伍批准书号为:入伍通知书号为:。 签字单位公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以下由省级以上资助部门填写***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元/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元/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

大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大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文章来源:新华网 2013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为使广大学生及有关方面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项资助政策,2014年1月27日三部门结合近期该办法实施情况解答学生咨询较多的相关问题。 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保留学籍退役后准其复学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资助,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问:哪些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资助?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 答: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这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享受国家资助。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资助。 问:我是一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资助条件。大学四年期间我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请问,我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享受多少钱的资助?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总结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基本要求 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答: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答: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答: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条件

新兵入伍条件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按照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是:身高:男性162㎝以上,女性162㎝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1、征集程序: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门具体负责。 2、报名时间办法:即日起到10月25日

大学生入伍要求条件有哪些

大学生入伍要求条件有哪些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从军热潮,不少大学生纷纷携笔从戎。征集大学生入伍,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学生个人都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那么,大学生入伍有没有条件的呢?大学生入伍有什么要求呢?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大学生入伍要求条件有哪些,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据要求,在校大学生只有政治条件、年龄条件、身体条件、文化条件均符合当兵标准时才能入伍。 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年龄条件: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 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身高要求为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对于特殊岗位另外有要求。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文化条件: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当然在校大学生显然是已经符合文化条件了的~ 怎么样,看完乔布简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现在大家清楚了大学生入伍要求条件有哪些吗?实际上,应征入伍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也是很好的选择,还能享受到一定优惠政策,详见《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本文来源简历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

大学生征兵相关规定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9?88号),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教学…2013?8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精神和要求,为鼓励支持学院学生参军入伍,规范大学生征兵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非毕业生和刚被学院录取的新生。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四条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生应征入伍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的宣传、实施和工作协调,负责与上级人民武装部等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全院应征入伍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政审工作。 第五条学生工作处是入伍学生资助、户籍管理、学费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办理入伍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一次性补偿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学生入伍后学费的调整工作,退伍复学后学费的减免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是入伍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学生入伍和复学的学籍管理等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第七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各学部、校区是学生应征入伍动员的责任单位,负责入伍政策的宣传和入伍动员,协助招生就业工作处做好入伍学生政审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入伍条件 第九条应征入伍对象为学院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刚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年龄18~22周岁,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岁。 第四章入伍程序 第十条网上报名阶段 学生在每年征兵工作启动后,在各学部、校区登记并登陆“大学生网上征兵报名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 或https://www.360docs.net/doc/9817405640.html,)进行网报,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第十一条初检初审阶段 1.各学部、校区将报名应征入伍学生《登记表》和《申请表》汇总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并将详细名单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2.学生工作处将应征入伍报名学生《登记表》和《申请表》进行审查、汇签、盖章,分类后交至招生就业工作处,由招生就业工作处上报至兵役机关。 3.在学院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招生就业工作处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至各学部、校区,由各学部、校区通知征兵对象本人领取相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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