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与法规笔记整理(社工师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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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与法规

第一章社会政策的特点、目标及体系

一、①公共政策是面向一般公众的(社会政策)面向弱势群体系特殊公众的。

②(政策)一词是当今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最常用的术语之一。

③政策除了包含规则体系的含义之外,还包括政府或政党在某一行动领域的(基本方针和具体行动)。

④政治特点是(有组织的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方向性)(具有明确的行动内容)、(是规则体系和行动体系的结合)。

⑤所谓(公共政策)是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解决社会问题和调节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

⑥公共政策的特点是具有(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

⑦比较重要的政策类别有(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环境政策)、(国防政策)和(外交政策)等几大类。

二、1、社会政策起源于欧洲,实质是政府在为老百姓(提供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事务方面承担责任的行动。

2、社会政策特点①是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而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行动。②具有社会性的特征包括社会性目标和社会性价值。③是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政策体系。④坚持福利性的原则。⑤具有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的特征。

3、“福利”一词常常指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良好的状态和总体上的利益。

4、社会政策以国家干预的方式去满足下层居民的需要而社会工作则以民间行动的方式去实现相似的目标。

5、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间的关系是:二者有共同目标、共同原则以不同方式运行,但又密切关联的两个行动体系,从制度和组织体系看二者同属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从功能关系上看二者相互信赖相互促进。

三、1、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构和政策行政机关为规范社会秩序和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制度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正式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

2、社会政策和法规的关系:①社会政策是制度化的行动体系,而法规是社会政策的规则体系。

②法规规范着社会政策运行的全过程。③社会政策行动是制定,实施和个性相关法规的过程。

3、社会政策和法规的差异,政策与法规常常也不完全对应。①各种社会政策的法制程度也有所不同。②各国社会政策与法制化的关系不同。③具体的社会政策和法规常常不一一对应。

4、政府制定和实施各种社会政策的基本目的是满足人们的(基础需要)并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5政府制定各种社会政策是最基本目标之一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社会需要是指为满足人的生活和发展及社会运行及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它分为人的需要和社会整体需要两方面。

6、政府制定和实施各项社会政策首先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

7、人的需要的特点:①社会性特点②发展性特点③多样化特点④刚性与弹性特点。

8、社会整体需要含义:是指为了维持必要的社会整体的生存运行和发展所必需达到的条件。

9、社会整体需要可分为不同的层次:①是社会的整合。②维持必要的社会秩序。③社会稳定

④发展的需要。

10、社会政策与社会整体需要的关系:①社会政策以满足社会整体需要为其基本目标之一。②通过社会政策能够更有效地满足社会整体需要。③社会政策在满足整体需要过程中也有其局限性。

11、社会问题含义是可以被认为是对社会成员和社会整体成负面影响社会主流价值不能接受因而需要采取集体行动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

12、社会问题特点:①客观性②主观性③社会性④过程性。

13、社会问题主要包括:①社会不平等与贫困问题②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问题③犯罪与其他越轨行为问题④社会歧视问题⑤健康与疾病问题⑥居住环境中的问题⑦其他各种社会问题。

14、社会政策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作用:①解决社会问题是政策的职责②解决社会问题是社会政策基本目标之一。③从具体行动上看社会政策行动通过公民参与和民主程序,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必要的技术手段解决社会问题。④社会政策采取必要立法形式和行政手段。

⑤政府通过社会政策可以进行社会资资源的重新配置解决社会问题。

15、社会政策目标:①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提高社会生活质量②解决社会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③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整合和社会进步。

16、确立明确的目标是各国社会政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首要任务)之一。

17、所谓“社会政策的功能”:是指社会政策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领域中能够发挥的作用。

18、社会政策功能包括:(经济功能)(政治功能)(社会功能)。

19、政府对社会实施管理手段包括(法律、政治、文化、经济和行政)等方面的手段。

20、社会政策基本原则:①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②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原则③社会保护原则④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

21、当代社会政策是:(制度化和系统化)的行动体系,包括社会政策的(法规体系、行政体系和内容体系)。

四、1、我国现阶段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①国家法律②行政法规③国务院部门规章④地方法规⑤地方政府规章⑥其他规范性文件。

2、各种法规、法律和规章之间的(效力和约束力)程度是不一样的。

3、行政一般指政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国家所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社会行政是指政府机构执行社会政策中的制度组织与行动体系。

4、社会行政与社会政策的关系:①政府行政机构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②政府计划体系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③政府及社会组织体系在社会过程中的作用。

5、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手段在各项社会政策法规的制度和实施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在作用和意义上不尽相同。

6、当代社会政策是组织化的行动体系社会中的各种组织都可以一定的方式与社会政策发生关系。

7、组织和群众包括商业性服务机构初级群体(包括家庭亲属朋友和邻里等)互助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组织向全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属于公共性服务。

8、社会政策的内容包括①社会保障政策②公共医疗卫生政策③公共住房政策④公共教育政策

⑤劳动就业政策⑥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⑦社会政策其他内容。

9、全世界范围看大规模的社会政策行动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10、西方社会政策实践的发源可追溯到1601年的英国《伊丽沙白济贫法》。

11、德国于1883年颁布了《工人医疗保险法》规定对工人实行强制性保险,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伤残和养老保险法》19世纪未20世纪初欧洲逐步建立起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美国于1935年通过了《社会保险法》。

12、英国于1942年提出了《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贝费里奇报告,为战后英国福利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是实施“福利社会”社会政策体制最早的国家。

13、英国也是受20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

14、一些理论家和政法家在90年代中期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社会福利理论和实践模式,试图在过去民主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体制和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主张之间寻找一个能够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的中间性福利体制。

15、过去较长时期我国一直没有采用社会政策的概念。

16、近年来,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后我国的社会政策体系正面临新的调整和发展。

17现阶段我国社会政策发展基本趋势

①进一步重视社会政策②确立社会政策的目标体系③优化社会政策的基本原则④加强社会政策各个领域中的行为。

18树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公平与效率的共蠃机制积极协调市场机制与社会福利的关系,在社会政策和其他社会福利制度中合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

第二章社会政策的运行

一、1、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

①政府和民间组织构成了这一行动主体的核心要素。②社会政策还涉及目标群体的问题③社会政策亦离不开特定的资源系统,没有资源系统的支撑社会政策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④相互作用构成为一个整体,通过一定的机制发挥作用。

2、社会政策主体是制定和实施社会的责任承担者或行动者,社会政策有不同的立体,它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民间组织。

3、政府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是:权威性、严肃性、复杂性、变化性。

4、政府作为社会主体的角色主要表现为:①政策制定者②政策实施者③资源提供者④政策管理者⑤政策教育者。

5、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的非营利组织。

6、民间组织的特点:①非营利性②自治性③开放性④可塑性。

7、民间组织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角色有:①参与和实施者②合作伙伴③政策咨询者④社会服务的提供者。

8、社会政策对象是指:社会政策行动的具体实施对象,也可以说是社会政策的受众或受益对象。

9、社会政策对象的特点:依赖性、能动性。

10、社会政策对象的类型分为两种:①一般性对象也就是全体国民或公民②特殊性对象也就是某一部分或特定的国民或公民。

11、社会政策的资源:就是满足政策实施社会政策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12、社会政策资源的调动方式:是指政府或民间组织等行动者策划,调集和筹措社会政策运行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策略与方式。

13、政策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来调动社会政策资源①征税②专项收费③征收社会保险费④发动与利用志愿者服务。

14、民间组织作为社会政策的主体之一,民间组织在参与和实施社会政策过程中资源的调动方式主要是通过私人捐赠公共募捐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方式。

15、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涵养了社会政策的所有环节而狭义的社会政策运行机制则是社会服务的具体传递方式,也就是指社会服务提供的方式。

16、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①资金的筹措方式②社会服务的提供方式③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

二、17、社会政策的制定包含:政策的必要性实施政策的可行性和策略,对社会可能的后果进行预测和估计,社会政策的可能后果与效果等。

18、社会政策制定的内容主要包括:①确定社会政策的优先顺序②确定社会政策的对象③确定社会服务的标准④确定社会政策资源的筹措方式和规模。⑤确定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

19、社会政策制定的主要影响因素:①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影响②政府资源的限制③政常理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④社会成本的考虑⑤社会事件的影响⑥社会精英的参与作用。

20、社会政策制定的主要步骤包括:①社会问题的公共议论和影响②研究者和决策部门对社会政策的前期研究③设计社会政策方案④社会政策的实验⑤社会政策的文本草拟和审批。

21、社会政策的文本还需要经过公布和宣传的环节,最后才进入实施阶段。

22、社会政策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第一确定实施的具体细节和主要步骤。第二对社会政策具体项目的规划。第三社会政策各个环节行动的实施程序。第四对特定问题和复杂情境的特殊说明或规定。

22、在社会政策的实施细则里一般都需要说明社会政策对象的资格,评价方式福利项目和服务的标准政策对象或政策受益人的责任和权利等。

23、社会政策的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人力安排物资准备资金调拨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信息系统的建立。

24、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本着以下一些原则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①资源配置要与政策目标相一致②资源配置要能够支撑完成社会政策所规定的任务和服务水平。③社会政策实施中的资源配置要考虑社会需要,要能够保证满足社会需要和解决社会问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④资源配置要考虑政策行动的效果。

25、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是保障社会政策高效率运行的关键性问题之一。

26、建立有效的服务传递机制包括:①要确定基本的服务方式②要确定社会服务的组织方式③要确定社会政策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式④在社会服务提供中要建立各种规范机制,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7、社会政策评估是应用性的研究活动,注重对政策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分析,解释和预测。

28、对社会政策评估有以下一些方面的基本要求:①要明确评估的内容②要确定合理的评估标准③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实施方式。

29、社会政策评估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政策方案是否合理,政策实施行动是否取得了以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30、在对社会政策方案的评估中,主要内容包括:必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31、社会政策评估的标准包括:社会政策评估标准包括行动标准,收效标准和效率标准。社会政策评估标准还包括事实标准与价值标准。

32、社会政策评估的方法包括:①定性研究方法②定量研究方法③整合的研究方法。

33、整合的研究方法特点是:更为深入和系统的分析,结果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更费时费力,难度较大成本也较高。

34、社会政策的评估方法分为:个案评估制度分析比较分析三种主要类型。

35、社会政策的变动包括一般的调整也包括政策的改革和终止。

36、社会政策调整的原因:①社会政策决策的错误或失误②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偏差③社会政策外部环境的影响④政府的组织结构或政党的变化⑤公众的影响,社会政策对象和社会需要

的变化等。

37、社会政策调整的层次:宏观调整、中观调、微观调整。

38、社会政策调整的内容:①指导理念或方针的调整②决策架构和方式的调整③实施方式的调整④政策周期的调整⑤政策内容和目标的调整。

三、1、社会工作者在制定阶段通常扮演政策倡导者的角色,在实施阶段通常扮演服务提供者和行政传递者角色。

2、对于社会政策的有效性来说,政策议题本身切合实际,反映社会的状况和需要也包括建议的政策方案较为可行,对解决有关问题有作用,还包括对其他相关情况的分析了解比较全面准确,从而使决策者能得到有价值的参考等。

3、社会工作者常被称为助人工作者。

第三章我国社会救助政策法规

一、救助政策法规大体分为三类:①因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法规②专项救助政策法规③临时救助政策法规。

1、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条例》。

2、城市低保的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生活保险标准的居民③在职工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邻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④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5、城市低保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策列入财政预算。

6、对城市低保标准作出了一般性原则规定,即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7、城市低保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①申请②审批③发放。

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提出了如下城市低保的监督复核机制:①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涵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②对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③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低保金的手续。④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⑤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9、1994年即颁布实施了《农村五保养工作条例》后于2006年对其进行了修订。

10、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③提供符合基本住条件的住房④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⑤办理丧葬事宜。

11、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不得低挡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三、1、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于2003年提出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5年有关部门的颁布了《关于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2、《城市医疗救助意见》指出,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另一类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3、《城市医疗救助意见》规定,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的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

4、城市医疗救助遵循多方筹资多种方式,量力而行的原则。

5、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社会力量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

6、城市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须遵循以下程序:①申请②核查③审批。

四、1、建设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于2003年颁布了关于次年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2005年又发布实施了《城填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廉租住房》。

2、《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首先阐明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的原则,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城镇最氏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可以采取三种保障方式:即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②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③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⑤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5、申请人为非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策(简称受理机关)提出局面申请。

6、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公示期限为15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

7、关于退出:①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②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③因家庭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④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⑤将承租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⑥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五、1、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我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

2、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授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机构。

4、《法庭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实施作出了如下规定:①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开诞10日前。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诞3日前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⑤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授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⑥法律

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

六、1、我国在2003年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同时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于2006年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对象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地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3、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的形式主要为救助站救助。要求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要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4、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处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内容: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者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6、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程序:①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救助需求②救助站核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③救助站决定是否实行救助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它排救助。④终止救助。

7、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有:①注意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②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③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④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⑤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⑥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⑦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8、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②建立健全政策法规③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④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七、1、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①调查荒情②上报需救助的情况③核查评估分析调查摸底情况并制定救助计划④申请办理和拨付救灾资金⑤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⑥监督检查⑦效果评估。

2、接到地(市)级民政部门灾情报告后的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布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当出现重大灾害或民政部门启动应争响应时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区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日15时前上报前24小时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当民政部进入三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每4小时需要向民政部门报告最新灾情,当民政部进入二级和一级响应时,灾区省级民政部门每2小时需要向民政部上报最新灾情。

3、接到省级民政部门灾情报告的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编发《重要灾情》向国各院报告并送有关部门。必要时编发《中国灾情信息》,向国际社会通报情况。

4、及时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5、灾害应急民政部应做好以下事项:①救灾应急工作②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两部在3天内完成拨付③及时调拨救灾物资。

6、灾害过程结束后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因灾倒房和恢复重建帐,真写分乡镇的汇总统计表,并将分乡镇的汇总表上报地级民政部门。

7、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报表后7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对重灾县进行抽查。

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

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或者由于年龄性别的原因,或者由于身体精神或智力的缺陷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政策法规的特别保护。

一、1、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发展趋势,我国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行列,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以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以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

2、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2000年的出台的《中共中央国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确定了21世纪初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3、我国老年人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4、家庭赡养与抚养还对老年人的住房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所有权,以及继承权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5、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三项基本内容,也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老有所养。生活保障权、健康权、文化教育权、生生照料权等权利。

6、获得物质帮助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老人和扶养人的(或者赡养人和扶养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三无老人。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

7、老年人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作出了规定:①国家和社会尊重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②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③国家和社会鼓励老年人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8、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从宏观的角度看有以下几种方式:①加强法制建设②积极开展维护才能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权益法工作。③健全法律援助制度④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9、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方式方法:①有关部门保护②司法保护③有关组织保护。

二、1、本节将主要围绕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阐述妇女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方法。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利。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拨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4、文化教育权利包括: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②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地的实际困难,政府,社会,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③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5、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①主管部门保护②司法保护③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

6、司法保护包括:①立法保护②司法和执法保护③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④法律服务的援助。

7、我国早在1991年即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7年正式实施。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有责任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8、政府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或法定扶养人实现此项权利,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资助方案。

9、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包括:①家庭保护②学校保护③社会保护④司法保护。

10、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11、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①工读学校矫治②司法矫治③包容。

12、监护人的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13、安置孤儿的形式:①家庭养育②集中安置或家庭寄养③收养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安置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

14、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责包括:①财政部门职责②发展改革部门职责

③卫生部门职责④教育部门职责⑤劳动保障部门职责⑥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责。⑦公安部门职责:⑧司法部门职责⑨建设部门职责⑩民政部门职责⑾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职责。

15、民政部门职责包括:①加强协调指导②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③建立健全孤儿福利服务工作网络④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四、1、根据2006年12月1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平均每16个人中就有一个残疾人,平均每5个家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1990年颁布1991年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2、康复权包括:康复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组织的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3、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康复权②教育权③劳动权④精神文化生活权⑤社会福利权⑥环境友好权

4、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5、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有:①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法律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③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④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政策法规

家庭是:①家庭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②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③也是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之一。

一、1、《婚姻法》是中国在婚姻家庭方面最重要的法律,现行的《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婚姻法(修正)》对1980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

2、结婚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

3、结婚的特征是:一是结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异性男女,同性不能结婚,二是结婚的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三是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

4、男女双方结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5、结婚的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6、结婚的禁止条件:①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一是基于优生学的需要

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②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主要指严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性病且有传染性的疾病,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7、夫妻关系是家庭生活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

8、夫妻关系的性质是:分为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不是独立的,而是从属于人身的关系。

9、夫妻人身关系包括:①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③夫妻的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0、夫妻财产制在总体上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相结合,在法定财产制中是共同财产制与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

11、夫妻财产关系:①法定财产制在夫妻没有对财产作出有效约定的情况不适用②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应用协议的方式。

12、亲子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通过人工生殖技术产生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1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重要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管教的权利与义务。

14、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在物质上供养,扶助是指在精神上扶助,是无期限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以放弃继承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15、《婚姻法》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祖孙是第三顺序的继承人,兄长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有扶养义务,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16、离婚的指导思想是: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

17、协议离婚的条件:①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②双方应一人必须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离婚登记③双方当事人必须都自愿同意离婚④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离婚后子女扶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18、诉讼离婚的条件有: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19、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是: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③配偶一方面因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年满两年的⑤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婚姻法》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关于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1、《婚姻法》对相应的救助措施的规定:①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对于无过错一方应适当多分②共同拥有住房的处理原则③离婚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原则④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仅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双方。对广大妇女更加有利,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与公平的理念。⑤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

22、共同拥有的住房问题的处理“①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②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③照顾无过错一方离婚后另一方无房可住的法院可调节或判决或其暂时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23、结婚登记是指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获准登记。

24、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办为申请审查和决定三个阶段申请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出具户

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25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决定”。

1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之后其遣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有效遗嘱无偿转移给其近亲属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发生于近亲之间1985年颁布并实施了《继承法》。

2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3、《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准则的五项规定:①男女平等②按顺序继承准则③均等准则④照顾准则⑤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准则。

4、平均产等分割遗产的情形: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能力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第三、有走后门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5、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6、遗嘱继承人要得以实施必须满足实质要求和形式要求的基本要求。

7、遗嘱的实质要求:①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地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④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8、遗嘱有五种形式: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和口诉遗嘱。

9、《继承法》对遗嘱赠的基本要求作出了如下规定:①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有能力处分自己死后的财产②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③遗嘱必须符合形式要求④受遗嘱赠人必须是遗嘱发生效力时的生存之人⑤须受遗赠人未受遗赠权⑥遗赠的财产须于遗嘱人死之时属于遗产范围

⑦遗赠人的履行是可能而且合法的。

10、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房屋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畜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1、《继承法》对公民的遗产处理的规定:①继承人的放弃与接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么放弃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②先还债后继承原则超过遗产实价值部分的债务和税款不受法律保护③照顾胎儿和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原则④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12、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法律行为。

13、收养的意义:第一可以使丧失父母的孤儿,因特殊原因不能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养父母的培养教育之下,完成正常的社会化,得到健康的成长;第二,通过收养,使那些没有子女或丧失子女的人,在感情上得到慰藉,使养父母在晚年时老有所养,享受天伦之乐;第三,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机构相对有限,因此公民的收养行为可以使社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四,可以弘扬社会成员间相互扶助的道德风尚,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完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14、我国在1991年即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现行的《收养法》是于1998年通过,1999年实施修订版。

15、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被收养人条件;(2)送养人条件;(3)收养人条件。

16、被收养人条件:不满14周岁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7、送养人条件: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18、收养人条件:①无子女②年满30周岁③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④未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19、六项收养准则是:①自愿。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争得被收养人的同意。②夫妻共同收养③夫妻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④收养只限一名⑤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差距要超过40岁⑥父母优先原则。

20、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收养登记的程序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21、收养的效力是:收养的拟制效力和收养的解消效力。

22、收养解消效力:收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但是,他们还是自然意义上的父母子女,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婚姻法关于直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规定,同样地适用于养子女和生父母。

23、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①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基于有利于未成年抚养成长和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养子女成年之前,收养人不得单方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协议,而且征得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②收养人不履行收养义务,侵害被收养子女合法权益,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4、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可发通过行政程序,即收养登记机关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即到人民法院起诉。

25、办理收养关系解除登记的机关是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第六章我国社区矫正与人民调解政策法规

1、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2003年以来,我国开始大规模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人民调解制度是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民主制度,是我国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重要方式。

2、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我国相继建立了青少矫正制度。1979年颁布的刑法,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逐渐发展,相关的法规逐渐完善。2003年我国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3、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罪于社会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限期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4、社区矫正的内容是: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5、社区矫正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6、社区矫正的特点是:社区矫正的福利性、社会性、专业性。

7、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除了需要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外,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方法。

8、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①被判处管制的②被宣告缓刑的③被暂予监外执行的④被裁定假释的⑤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把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适用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9、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时间的人身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依靠社区群众监督与矫正的刑罚方法。

10、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1、社区矫正的任务是:行刑、矫正、安置救济。

12、社区矫正的内容是:行为督导、教育矫正、组织公益劳动。

13、社区矫正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等多个相关部门。

14、人民法院的作是司法解释。人民检查院的作用是执行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是组织有关单位、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的作用是配合司法行政机关。

二、1、人民调解制度是: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民主制度,也是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法律制度。

2、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3、人民调解的性制裁: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4、目前我国人民调解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是1989年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5、人民调解,形成了城乡村(居)民委员会设调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设调解小组,每十户设一名调解委员会或纠纷信息员,调解组织基本形成镇(街)调委会一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的三级调解网络。

6、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7、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是:①依法调解原则,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②自愿平等原则③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8、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是:是从人民调解的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对调解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和行为准则,表明了人民调解的群众性、民主性、自治性和法制性。

9、人民调解的程序:①受理纠纷②调查研究③进行调解④结束调解

10、申请调解需要的条件:要有明确的申请调解人,要有具体的调解要求,要有提起申请调解的事实根据,申请调解的纠纷必须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管和管辖。

1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方式:申请受理,主动受理。

主动受理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基本来源和重要形式。

受理纠纷的第一道程序是:登记。

12、结束调解的两种情况是:是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调解成立而结束调解,二是经过反复协商不能达成协议,调解不能成立而结束调解。

13、人民调解必须遵守的纪律:①不得徇私舞弊②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③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④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⑤不得吃请受礼。

14、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工作的组成部分。

15、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没有行政命令和司法强制的权力,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人民内部纠纷,只能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

第七章我国优抚安置政策法规

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优待、抚恤和安置,以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一项褒扬性和优待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1、1988年就颁布了《军人抚血优待条例》

2、复员军人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3、退伍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4、死亡抚血的对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规定享受抚恤。

5、我国现役军人的死亡性质分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三种

①烈士: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称为后人楷模的。另外,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②因公牺牲: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其他因公死亡的。此外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③病故:现役军人除因公牺牲种类里面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6、死亡抚恤的类型: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

7、一次性抚恤金给予的形式:货币形式

8、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民政部门按下列比例增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9、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二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10、定期抚恤金是:按月给予的抚恤金。

11、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12、定期抚恤金的发放及终止: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从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之日起发放,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13、残疾抚恤的对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

14、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至十级的,均可享受抚恤,因病致残,定为一级至六级的,方可享受抚恤。

15、现役军人的残疾性质:分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和因病致残三种。

16、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残疾军人的抚血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②优抚安置不低于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③转业士兵安置由当地政府按不低于当地生活水平。

17、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待遇情况:①残疾军人死亡,其遗属享受的抚恤待遇。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②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③配制辅助器械,退出现役的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18、供养终身的两种方式:集中供养和分散安置。

19、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标准的: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

20、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享受的交通优待: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和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21、优抚对象及其子女享受的教育优待:①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寂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与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22、优抚对象享受的住房优待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二、①安置一般是指对特定对象(如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无军藉退休退职职工)或生产、生活有困难者的扶持,帮助或就业安排。

2、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义务兵服现役的期为2年。

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员。

3、服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第一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第二,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治疗半年未愈的。第三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第四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以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第五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4、退伍义务兵安置的原则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方针是:妥善安置,各得其所。

5、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在具体工作中,如果没有上一级机关或不存在合并的单位,一般由当地人民政府与其他退伍义务兵一并安置。

6、士官退役的条件:①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②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③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④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⑤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7、士官退役包括:复员安置、专业安置和退休安置

8、退役士官复员安置的规定:复员安置的条件和复员安置的办法

9、复员安置的条件:①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规定年限的②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

10、复员安置的办法:①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服现役期间,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级以上士官复员后没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划给,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士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②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11、关于转业安置的条件:①服现役满10年的②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③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④服现役未满10年,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⑤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12、关于退休安置的条件:①年满55岁的②服现役满30年的③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④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第八章我国社区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

一、1、农村组织法1998年开始实行,城市组织法1989年开始实行。

2、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分为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两大类。

3、居民委员会的职能是:实行社区居民自治

也希望在它在社会管理运作中,在城市公共管理中承担相应的职能,发挥特有的作用,这又使得它的任务还有一个方面是涉及协助政府或其他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承担一些相关事务。

4、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②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要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5、居民委员会的其他任务: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管理居民委员会的财产,在多民族居住地区维护民族团结,监督和教育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即社区矫正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人会。

6、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的选举: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三年一次。

7、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有三种:一是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产生,二是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这可以称为严格的直接选举办法,三是由每个居民小组先选举出2-3名代表,再由他们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各负责人。

8、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等。

8、居民会议是:居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

9、居民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年满18周岁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10、居民会议的职权:①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②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③讨论制定居民公约④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以及工作经费和成员生活补贴费的补助。

1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2、村民委员会的性质:①基层性②群众性③自治性

13、村民委员会的核心职能是实施村民自治

14、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分为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

15、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①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工事务和公益事业②调解民间纠纷③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④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6、村民委员会的其他任务是:①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相关服务保障②资源财产管理和保护③自我教育④社区矫正

17、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18、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选举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组成。

19、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名单公布,侯选人提名投票公布结果。

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秘密写票。

20、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

21、村民会议的职能:①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这主要属于监督方面的职能②讨论决定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这属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方面的职能③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这是管理方面的职能④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这是民主选举方面的一项职能。

22、村民会议的组成:由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的召开:应符合两个条件之一,或者有本材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村民会议的决策: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的召集: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三、1、200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至今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主要的政策文本。

2、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①以人为本,服务居民②资源共享,共驻共建③责权统一管理有序④扩大民主,居民自治⑤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3、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宗旨是:不断满足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4、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服务社区居民

5、社区建设的目标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要以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成效好坏的标准。

6、城市社区建设的内容: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和社区治安。

7、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重点发展的项目,具有广阔的前景,要坚持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第九章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

一、1、三类社会团体包括:参加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2、成立社会团体具备的条件:①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②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③有固定的住所④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⑤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⑤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除上述六项条件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对社会团体的名称作出了规定: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5、成立登记社会团体的程序为: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②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筹备申请③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④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⑤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6、申请筹备:发起人要经过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才能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等文件。

7、收到上述筹备申请书等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8、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和机构负责任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成立登记

9、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休法人登记证书》

二、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定义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举办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二是、这些举办者所利用的资产主体为非国有资产三是、这种社会组织所从事的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

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四种类型:①企业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②社会团体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组织③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④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非营利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3、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②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③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④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⑤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三设立蒙基金会的条件:①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②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③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④有固定的住所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理事为5—25人一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开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和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①章程的修改②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③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④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4、《基金会管理条例》①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的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②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③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④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⑤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一年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

用于公事章程规定的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半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⑥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⑦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⑧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⑨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

5(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6、《公益事业捐赠法》指出捐赠人包括(境内外)的(自然人人或其他组织)

7、《公益事业捐赠法》捐出受赠人包括(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8、捐赠财产的管理与使用:①对捐赠的确认②对捐赠财产用途的规定③对立报告制度④捐赠人的管理权和受赠人的责任⑤管理成本的标准。

9、对捐赠者的优惠政策包括①对企业捐赠的所得税优惠②对个人捐赠得税优惠③对境外捐赠物资的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的优惠④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优惠。

10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

11、支持社会办慈善福利机构推进社会福利化进程采取民办公县公办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

1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成效的慈善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重点推动灾民救助孤儿救助扶残救助安老救助医学救助等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13、发行中国福利彩票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

第十章我国劳动就业及失业保险政策法规1、我国2007年通过并于2008年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

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①平等就业选择职业的权利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休息休假的权利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⑤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⑦得请劳动的争议处理的权利⑧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劳动者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劳动法》提出了国家和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责任:①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举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③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人经营实现就业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5、《劳动法》对用人单位招工作出了明确规定:①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②女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③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④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6、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7、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8劳动合同分为国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合同。

9、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返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④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

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0、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门。必备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条款:主要有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①试用期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②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③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中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

11、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协商一致,法定解除有即时解职,预告辞职即时辞退,预告辞退。

12、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

13、带薪休息时间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

14、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①人员限制,对怀孕7个月以上或有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时。②长度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常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1、我国于2003年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认定涉及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有: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要到事故伤害的。③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有: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有: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死亡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3、生活自理障碍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工伤保险待遇分(工伤医疗待遇,因公伤残待遇和因公死亡待遇)。

三、1、我国于1993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2、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分为:调节机构,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我国的有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

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实行(协商、调节、仲裁、诉讼)。

4、仲裁的范围:①发生争议后,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委员会的。②发生争议后,本企业没有调解委员会的③发生争议后,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节不成的。

四、1、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19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试题及答案(卷五)

2019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试题及答案(卷五) 一、单项选择题 l关于小组工作互动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聚集人的潜能,提升组员的社会功能 B.注重社会变迁,培养组员的社会责任 C.聚焦解决个人的社会适应问题,改变个人的社会行为 D.强调人与环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增强纽员的社会交往能力 2.在小组工作模式中,强调提升组员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促进组员的自我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是( )。 A.发展模式 B.社会目标模式 C.互惠模式 D.治疗模式 3.某老人能力建设小组的组员们正在讨论怎么榉开展活动。组员老张:“让老王说把,他退休前是局长,知道的事情多。我们都是平民百姓,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组员老王:“那我就不客气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正确的做法是……”根据互动模式此时社会工作者应当坚持的工作原则是( )。 A.推进老人的自我发展 B.培养老人的责任意识 C.促进老人的平等交流 D.培育小组的领袖人物

4.社会工作者小李针对某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拟开展一个社区骨干小组,以提升他们推动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为此,小李最适宜采用的小组工作模式是( )。 A.发展模式 B.互动模式 C.治疗模式 D..社会目标模式 5在小组工作实务中,不同类型的小组往往采取的不同工作模式,社会目标模式主 要强调的是( )。 A.培养并提升小组组员的社会责任、社会参与和社会行动的能力 B.带领小组组员建构和发展社会关系 C.促进组员之间、小组和社会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 D.通过与其他组员的沟通、理解与互动速成共识 6.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的行为治疗小组,旨在通过小组活动帮助组员改善行为障碍,以及情绪问题,促进其在行为、心理等方面得到发展和完善,该小组适合采用的工作模式是( )。 A.社会目标模式 B.治疗模式 C.互惠模式 D.发展模式 7.小组工作中。( )更强调小组组员间的平等及个体独立性。

社工笔记整理完整版

1、助人自助: "助人自助"是心理辅导的最基本原则,心理辅导期望通过其帮助,使来询者增强其独立性,而非增强其依赖性,以能够在日后遇到类似的生活挫折和困难时,可以独立自主地加以解决。 2、增能理论:增能理论是社会工作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同时也是服务于弱势群体的一个, 增能即针对社会中消权的个人和群体,社会工作者在介入时通过各种途径并运用各种技巧来激发他们的潜能并增强其能力,扩展并利用可利用的外部资源来帮助他们. 3、本土化:本土化不是狭隘的地域观念,更不是族群的对立,而是放眼国际,展望未来。现代社会由于交通发达,地区与地区之间往来密切,旅游、参访,甚至移民风气普遍频繁。到了一个新地方,想要融入当地生活环境,学习当地的语言、接受当地风俗习惯,就成为必要的条件。 4、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训练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监督、指导,传授专业服务的知识和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5、优势视角:“优势视角”是一种关注人的内在力量和优势资源的视角。意味着应当把人们及其环境中的优势和资源作为社会工作助人过程中所关注的焦点,而非关注其问题和病理。优势视角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个人所具备的能力及其内部资源允许他们能够有效地应对生活中的挑战。 6、感受性需要: 7、社会权:社会权又称生存权或受益权,它是指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主要包括经济权,受教育权和环境权三类。 8、复原力:复原力(Resiliency)是指个体面对逆境、创伤、悲剧、威胁或其他重大压力的良好适应过程,也就是对困难经历的反弹能力。它的基本特征有三点:(1)接受并战胜现实的能力;(2)在危机时刻寻找生活的真谛的能力;(3)随机应变想出解决办法的能力。 9、社会赞许性:社会赞许性(social desirability),是指某一行为是社会一般人所希望、期待、接受的。大多数人越喜欢的行为,其社会赞许性也越高。 10、家庭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是反映一个家庭从形成到解体呈循环运动过程的范畴。美国学者P.C.格里克最早于1947年从人口学角度提出比较完整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并对一个家庭所经历的各个阶段作了划分。 11、贝弗里奇报告: 贝弗里奇报告可以说是影响整个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先驱读物,它是制度发展的经典著作,它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曾影响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被业内人士视为福利国家的奠基石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里程碑,为无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保障工作者所推崇、研究和学习借鉴。 12、伊丽莎白法案: 13、睦邻组织运动:起源于19世纪未期的睦邻组织运动,又被称为社会公社运动(the social settlement movement & neighborhood centers),总之是一个属于社区的改良运动。 14、镜中我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在他的1902年出版的《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

社会工作实务--个案工作(详细笔记)

第一章个案工作 一.个案工作的定义 个案工作是专业工作者遵循基本价值观念,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为遭受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物质和心理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减轻压力、解决问题、挖掘生命的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个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1)服务对象:是生活中遭到困难的个人或家庭。 (2)个别化的工作方式:核心是个别化一对一专业服务。 (3)服务目标:协调个案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使之更加和谐。 三.个案工作的本质 协调服务对象与社会环境之间的适应症状,恢复和增强个人或家庭的社会功能。 四.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认知行为治疗模式三大传统治疗模式 人本治疗模式 个案工作服务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 个案工作任务中心模式 危机介入模式 家庭治疗模式 1、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1)理论假设 ①人的成长与发展假设:人生活在特定社会环境中,生活、心理、社会三个层 面相互作用,推动个人成长和发展。 ②服务对象问题的假设:强调服务对象问题与其感受到的来自过去、现在及问 题处理三方面压力有关,使其出现心理困扰,人及交往出现冲突。 ③对人际沟通假设:人际沟通是保证人与人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交流的基础,是 形成健康人格的重要条件。

④对人的价值假设: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即使暂时是面临困扰的服务对象, 也具有自身有待开发的潜在能力。 (2)治疗技巧 包括直接治疗技巧和间接治疗 直接治疗技巧是指直接对服务对象进行辅导的治疗的具体方法。 直接治疗技巧:分为非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和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 非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是指社会工作者直接向服务对象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而服务对象只处于被动接收状态的各种辅导技巧。这种辅导技巧不关注服务对象的自身感受和想法。主要包括:支持、直接影响和探索--描述--宣泄。 反思性直接治疗技巧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服务对象相互沟通,引导服务对象正确分析和理解自己问题的各种具体技巧。这种辅导技巧比较关注服务对象的自身感受和想法。主要包括:现实情况反思、心理动力反思和人格发展反思。 间接治疗是指通过辅导第三者或者改善环境间接影响服务对象的具体方法。 特点:把服务过程分为研究,诊断和治疗三个阶段。 ①注重从人际交往场景中了解服务对象; ②运用综合的诊断方式确定服务对象问题的成因; ③采用多层面的服务介入方式帮助服务对象。 2、认知行为治疗模式 认知行为治疗模式的内容 认知行为治疗模式的基本原理包括两项基本原则和三种意识层次的理论假设,以及依据这些理论假设而设计的治疗方法和技巧。 (1)基本假设 认知行为治疗模式,是以人的认知和行为作为关注焦点的治疗模式。它包含两个基本假设:一是认知对人的情绪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二是人的行动会影响人的思维方式和情绪。 就认知因素而言,包括三种不同意识状态的层面:意识、自动念头、图式。(2)治疗方法和技巧 方法:根据服务对象问题的复杂程度安排5—20次的面谈,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案例,像人格障碍等,辅导面谈的次数可以超过20次,每次面谈的时间大

社会工作者考试重点内容

第一章第一节社会工作的含义和特点 1社会工作的含义:非盈利性的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活动。社会工作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框架下,根据专业价值观念,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的人或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活动。 2.我国社会工作的三种类型:普通、行政、专业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的特点:专业性助人活动、注重社会价值、强调专业方法、注重实践、双方合作、多方协同。 第二节社会工作的目标及功能 1.社会工作在服务对象层面的目标:解救困难、缓解困难、促进发展。 2.社会工作在社会层面的目标: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 3.社会工作对服务对象的功能:促进服务对象正常生活、促进人与社会环境相互适应。 4.社会工作对社会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节社会工作的对象及要素 1.社会工作的对象:基本对象、扩大的对象。 2.社会工作的五大要素: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价值观、专业助人方法、助人活动。 第四节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 1.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年龄层次)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特殊人群)妇女、残疾人、矫正、优抚安置,(服务领域)社会救助、家庭、学校、社区、医务。 第五节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角色 1.社会工作者的角色:直接服务角色、间接服务角色。 2.直接服务:提供者、支持者、倡导者。 3.间接服务:管理者、资源管理者、政策影响人、研究者。 4.社会工作者知识化基础:理论、政策、技术、文化。 5.能力要求:技术、文化、心理素质、持续学习能力。 第二章第一节(简单了解) 第二节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涵和体系 1.国际社会工作价值观:服务大众、践行社会公正、服务对象个人的尊严和价值、注重人类关系的重要性、诚信、能力。 2.六项基本原则(是根本性,但不具体化,不适用每一个具体实践环节):接纳、尊重、个别化、自决权和知情同意、保密、不批判等。 3.中国社会工作者价值观内容:对服务对象、专业实践、服务机构、公共福利发展、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五个方面的看法。 4.中国社会工作价值观内容:以人为本、回应需要,注重和谐、促进发展,平等待人、注重参与,道德与责任并举,个人潜能提升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第三节社会工作专业伦理 1.社会工作伦理主要六点内容:对服务对象、同事、机构、自身、本专业、全社会。 2.社会工作伦理难题:保密问题、情理合法问题、价值中立还是价值介入、个人利益和社会责任、自觉原则和家长制。 3.七大处理原则:保护生命、完全平等与差别平等、自主和自由、最小伤害、改善生活质量、隐私和保密、真诚。 4.专业守则四大作用:保障专业要求开展工作,有利于实现工作目标、有利于维护社会工作的专业形象、有利于社会工作者的成长。 5.社会工作守则十二项内容:尊重对象的权益、严守对象的秘密、公平服务大众、尊重同事的工作、恪守公私界限、维护社会正义、信守机构政策、充实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促进发展专业、约束不当行为、增进公共福利、共同执行守则。 第三章第一节人类行为 1.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生理、安全、归属与爱、尊重、自我实现,五层需要。 2.阿尔德弗尔ERG理论:存在需要、关系需要、成长需要。

大纲(社会工作政策法规)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课程代码: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是社会工作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既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也是社会转型和变革的进程中,适合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的基本工作之一。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是有关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运行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定程序、颁布和实施研究的一门现代社会科学。它既有极其深厚的理论渊源又有十分广泛的应用价值。它力求对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形形色色的社会或文化行为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做出解释,对于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各种工作和管理内容进行总结、指导和规范。学习并在实际社会工作与管理中运用社会政策与法规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有利于提高社会工作与管理者的理论意识、工作方法和管理水平,并且结合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好地进行工作,有利于社会的整体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该课程的目标与基本要求是:系统掌握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系统了解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方法。对在社会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实际中所遇到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处理、归纳、综合,培养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社会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做好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运行与社会发展获取必要的知识本领,并为以后进一步深造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较强的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学习本课程,应具备社会学基本理论和知识,并能够以社会学基本理论和知识为指导,加深对社会政策与法规内容的理解。在社会工作与管理的各门专业课程中,以《社区服务》、《公共关系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心理学》、《社会问题》等课程与该课程关系比较密切。 第二部分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社会政策的特点、目标及体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全面掌握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概念;掌握当代社会中社会政策的目标与功能,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的关系,以及社会政策与法规体系和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社会政策的基本概念及特点(重点) 识记: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含义 社会政策的基本概念 社会福利的概念 法规的基本含义 理解:社会政策的特点 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 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关系及差异 (二)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及社会问题的关系(次重点) 理解:社会政策与社会需要 社会政策与社会整体需要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归纳笔记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归纳笔记

第一章社会工作的目标、对象及领域 第一节社会工作的含义与特点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 (一)社会工作的含义;是在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根据专业价值观念,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的人或群体走出困境的职业活动。 (二)我国对社会工作的理解:普通社会工作、行政性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 二、社会工作的特点(一)职业助人活动(二)注重专业价值(三)强调专业方法(四)注重实践(五)双方合作(六)多方协同 第二节社会工作的目标及功能 一、社会工作目标 (一)服务对象层面的目标1、解救危难2、缓解困难3、促进发展 (二)社会层面的目标1、解决社会问题2、促进社会公正 二、社会工作的功能 (一)功能的含义与类型1、什么是功能:功能是指在一个系统中某个部分所发挥的作用,即某一部分的存在和变化对整体及其他部分所发挥的影响2功能的基本类型:正功能和负功能 (二)社会工作对服务对象的功能1、促进服务对象正常生活2、促进人与社会的相互适应(三)社会工作对社会的功能1、维持社会秩序2、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节社会工作的对象及要素 一、社会工作的对象 (一)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1孤儿、无依无靠的老人和残疾人。2精神病患者3、因失业而沦为生存困难者 (二)社会工作对象的扩大 二、社会工作的要素 (一)服务对象(二)社会工作者(三)社会工作价值观(四)专业助人方法(五)助人活动 第四节社会工作的主要领域(一)儿童及青少年服务(二)老年人社会服务(三)妇女社会服务(四)康复服务(五)社会救助(六)就业服务(七)心理健康服务(八)家庭服务(九)医疗社会工作(十)学校社会工作(十一)矫治服务(十二)城乡社区发展(十三)军对社会工作(十四)企业社会工作 第五节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角色 一、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一)直接服务角色1服务提供者2支持者3倡导者(二)间接服务角色1管理者2资源筹措者3政策影响人4研究者 二、社会工作者的知识基础 (一)理论知识(二)政策知识(三)技术知识(四)文化知识 三、社会工作者的能力要求(一)技术能力(二)文化能力(三)心理素质(四)持续学习能力 第二章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专业伦理 第一节文化传统与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影响 一、西方传统文化和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影响 二、中国专统文化和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影响 第二节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涵和体系 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内涵 (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社会工作者长期奉行和尊守的一整套指导期实践的原则和理念 (二)国际社会工作界认同的专业价值观1、服务大众2、践行社会公正3、强调服务对象个

《社会工作实务》整合版笔记

第一讲社会工作实务 一、理解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 1、社会福利的含义 社会福利是社会服务和机构的有组织的体制,帮助个体和群体获得满意的生活和健康水平、发展个人能力和提升福祉的个人和社会关系。 社会福利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牵涉较大数量人群的福祉和利益,包括身体、教育、心理、情绪、信仰和经济需要。社会福利经济上是大事情。 2、社会工作的定义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盟(社会工作专业促进社会变迁、人的关系中的问题解决、人们解放和赋权以改善福祉。社会工作使用人的行为和社会系统的理论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之处实施干预。人权和社会公正原则是最基本的;帮助人们实现有效的心理社会功能水平、影响社会变迁以改善所有人的福祉的应用科学;王思斌:以利他主义为指导、运用科学理论助人自助的社会活动。 ·二、理解社会工作实务 1、社会工作实务是社会工作基础的基本要素 社会工作基础包括:1)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伦理;2)多样性:理解人们经验、需要、信仰的差异和相似性,能够将评估方法、社会干预与特定人群对应;3)理解社会和经济公正:推动社会变迁和社会干预的技术;4)对受社会问题影响的风险人群的理解;5)人类行为和社会环境:人生物-心理-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个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系统(家庭、团体、组织、机构、社群)的知识;6)社会福利政策与服务:了解政策及其对社会工作的影响,如何根据社会和经济正义分析和影响政策的形成;7)社会工作实务;8)研究:包括量的、质的研究 2、理解社会工作的传统方法:社会工作行业构造了不同的结构化的方式来描述和影响它的工作。 1)信仰的观念文化能力(找到正确处理不同于自己的文化的文化的方法的能力) 2):根据服务受益人来分组:共同的地点,如邻里、小镇、农村地区、国家等;共同的关注、利益或认同。 在国际水平来解决影响人们福祉的社会问题。 在美国社会,个案工作是自然的起始点;团体、组织的社会工作比个案工作复杂。文化因素会影响到案主结构的划分,在有些社会,家庭、社区是主要的参照点。 3)社会工作者和案主的活动常按照一个相对标准化的阶段进行建立关系:在工作者、案主、案主的环境之间建立关系。 评估和计划:评估风格与工作者的理论视角、机构的使命有关;评估内容就是要理解实务情境。 干预:案主与工作者共同的活动,而不是工作者单方面的努力。干预过程受工作者的理论观点的影响。 干预成效评价:思考投入的努力和资源是否充分、有效。对工作有效性的评估可以使未来在同样情境中的案主受益。许多人认为在整个服务过程中要使用评价 结束关系:主要关注良好的结束。回顾工作、谈论关系、怎么发展、哪里起作用、哪里不起作用、计划进一步发展。 3、整合的社会工作实务 1)等的定义整合社会工作考虑个人问题与集体问题的相互作用,对不同的人的系统—社会、社群、邻里、复杂组织、正式和非正式团体、家庭、个人—以创造使社会功能最大化的改变2)整合社会工作实务的特点: 实务工作者确认在多种系统水平的改变潜能——系统内部、系统之间、各种环境系统之间,具备对不同大小的系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 “人在情境中”:在社会环境的背景之中考察人的行为; 专业社会工作会在不同的情境下开展; 将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研究活动与直接实务整合起来。 3)社会工作四个相互关联的目标: 通过帮助个人、团体、家庭、组织、社群完成任务、减少不幸、使用资源来改善、恢复、维持、提高他们的社会功能;社会政策、服务、资源、项目的规划、拟定、贯彻,以满足基本需要、支持人的能力的发展; 通过组织的、行政的主张或政治与社会行动最求政策、服务、资源、项目,给风险人群赋权、改善社会和经济公正; 发展和检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术。 4)指导整合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内部-外部力量范式 第二讲社会工作实务的理论视角 二、社会工作的理论 1、社会工作不断从其他学科借用理论:这说明社会工作根据社会发展而改变自己,是有活力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是多才多艺的;社会工作与社会文化相适应。但社会工作也因此受到批评。 2、社会工作对自身实务的理解与理论创建:心理社会理论、问题解决模型、生态系统理论、赋权理论 3、理论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作用 ①理论指导确定什么是对人们真正有帮助的; ②理论帮助检验观点、预期不同干预的结果,并将这些结论 应用于未来情境; ③理论使实务情境变得有条理、连贯:干预活动不是任意的、 易变的,而是基于合乎逻辑地评估一个案例多大程度上符合理论的论断。 三、社会公正理论 1、社会公正; 2、社会工作的主张:社会工作关于社会公正 的伦理原则: 3、社会不公:①表现:;②原因或解释:社会达尔文主义、 社会学解释、心理学解释、③后果或影响 四、人权视角 1、人权: 2、人权与社会工作实务的关系:人权确认了一些 基本需要以及致力于满足这些基本需要,因此人权视角为社会工作提供了道德基础、判断事物的准则,并反映社会工作追求的基本信念:. 3、人权内容: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权、政治权、经济社 会和文化权利是不可分割的。我国的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4、当代人权观:人权被看做是社会建构的,反映不同的背 景、观念和文化;重视人权共同点的社会理解;不再墨守条文,强调世界人们反思性的对话:作为人究竟意味着什么,人如何认识到相互依赖,保护我们的未来。 五、优势视角 1、优势视角的原则:社会工作强调人的长处、优点、力量, 而不是人的病态 二、病理视角与优势视角的比较 人叫做“案例”;症状的结果是诊断人是独特的,特质、才能、谋略导致力量 治疗以问题为中心治疗以可能性为中心 个人陈述通过专家的解释有助于诊断个人陈述是理解和欣赏人的必要途径 儿童期创伤是成年期病理的先兆儿童期创伤可能增强或削弱一个人 治疗关键是工作者设计的治疗计划关键是家庭、个人、社群的愿景 工作者是案主生活的专家个人、家庭、社群是自身问题的专家 选择、控制、追求、可能性 受病理限制 可能性是不确定的 工作的资源是专业人士的知识、技能资源是个人、家庭、社群的力量、能力、适应技能 帮助减少症状的影响以及行动、情绪、思维、人际关系的消极的个人和社会结果帮助围绕着过好的生活、支持和发展价值观、追求和寻找新的成员身份

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

2010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西方社会工作是在慈善救助活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慈善组织会社和睦邻组织运动的发展为社会工作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开始的重要标志是( )。 A.友善访问员的出现 B.社区睦邻员的出现 C.受薪社会服务者的出现 D.志愿服务者的出现 2.社会工作是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社会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社会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下列属于社会工作早期服务对象的是( )。 A.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B.患职业病的员工 C.极度贫困的农村社区 D.遭受工业污染的社区 3.某地遭遇洪水袭击,很多房屋被冲毁。有关部门决定将部分无家可归的受灾群众暂时安排到其他地区生活。社会工作者发现这些群众不习惯新居住地生活,也听不懂当地的方言。这说明在开展服务时应着重考虑( )。 A.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顾 B.为服务对象争取更多资源 C.做好服务对象的思想工作 D.评估服务对象需要 4.老王失业在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由于长期找不到工作,妻子和儿子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老王感到无脸见人,待在家里不愿出门,和妻子、儿子也时常发生冲突。社会工作者小李在家庭走访时,发现老王为人踏实,身体状况良好,对家庭也很有责任心。小李与辖区内的一个超市主管多次联系并争取,为老王安排了一份临时工作。在上述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是( )。 A.行政管理者 B.资源争取者

C.服务研究者 D.政策影响者 5.下列关于社会工作价值观说法正确的是( )。 A.社会工作者应将资源投放给有潜能的人 B.社会工作者的目标是让人们适应社会,而不是改变社会 C.社会工作者应用统一的标准同等对待不同的群体 D.个人应发挥潜能以实现社会功能,从而完成自我实现 6.助人自助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目标。助人自助的含义是( )。 A.社会工作者在协助服务对象的同时也帮助自己 B.社会工作者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促进自立 C.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D.服务对象也有潜能反过来帮助社会工作者 7.社会工作者陈某在采用精神分析技术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治疗的过程中,突然发现服务对象是自己儿子所在单位的主管。面对这种情况,陈某应该( )。 A.利用此机会接近服务对象,建立起信任的工作关系 B.终止提供服务 C.征得服务对象同意后,将其转介给其他同事 D.与儿子核实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 8.金融危机导致经济下滑,出口贸易下降,许多工厂倒闭。失业民工纷纷回到家乡谋生。负责农村社会工作的周某,把募捐来的有限物品分发给生活难以维持的民工。村子里原来的贫困户对此不满,觉得回乡的民工获得了优先服务的机会。周某便召开大会,向所有村民解释。上述过程中周某体现了社会工作伦理中的( )原则。 A.公义与正义 B.差别平等 C.改善生活质量 D.真诚开放

2019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2019年中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立法法》,关于我国行政法规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是行政部门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B.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C.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D.行政法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针对行政部门行为的规范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到2020年,我国要人才培训基地()家。 A.200 B.300 C.400 D.500 【答案】B 【解析】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原则,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现有培训资源,到2020年,重点扶持发展300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3.2019年2月25日,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示了拟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名单,陈某一家名列其中。公示期内无异议。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陈某一家最晚应在2019年()前领到低保金。

A.3月10日 B.3月25日 C.3月31日 D.4月10日 【答案】D 【解析】对批准给予低保的,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2月25日才开始公示,公示无异议要3月份才正式批准。所以发放要在4月10日。 4.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某县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可将10%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用于发放志愿者补贴 B.县人民政府可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用于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 C.县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企业在救灾中捐赠的定向捐款 D.县财政部门应依法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答案】B 【解析】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5.(教材没有)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B.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C.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应当予以公示 D.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笔记和典型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一章 社会工作的目标、对象及

第一章社会工作的目标、对象及主要领域 1.1复习笔记 一、社会工作的含义与特点 1.什么是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的含义 ①社会工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职业,是促进社会改革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 ②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正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 ③社会工作是在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根据专业价值观念、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有困难的人或群体走出困境、获得发展的职业性服务活动。 (2)我国对社会工作的理解 ①普通社会工作 在职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在本职工作之外从事的、不计报酬的服务性或公益性工作。 ②行政性社会工作 行政性社会工作是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中,那些专门从事职工福利、社会救助的人所从事的助人活动。 ③专业社会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是由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开展的助人活动。 a.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受过社会工作教育和培训的人以专业理念为指导,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对困难人群开展服务。

b.他们或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或在某些医院、学校和社区中开展服务。这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工作,也是与国际接轨的社会工作。 2.社会工作的特点 (1)专业助人活动 ①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助人活动,专业助人是它的第一个特点。社会工作不是一般的助人活动,而是以困难群体为主要对象的、专业的、职业性的助人活动。 ②在性质上,它是以服务于困难群体、以利他为目的的职业活动。 (2)注重专业价值 ①专业价值是指社会工作者在从事社会服务时所遵循的理念、指导思想和伦理。 ②在现代社会,社会工作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方法,它以解决社会问题、增进人民福利为自己的责任,以追求社会公正和社会进步为自己的目标。 (3)强调专业方法 专业方法是指本职业独特的、在许多情况下要经过专业教育和培训才能掌握的方法。专业方法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特点。 (4)注重实践 ①社会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是实践的,它通过对科学方法的运用,与服务对象一起帮助他们改变自己的困境,增进其社会功能。 ②社会工作要具体地去做,即在科学理论指导下采取行动,这是不同于其他理论性社会科学学科的重要的地方。 ③社会工作的实践性不但要求社会工作者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而且要有根据情况的变化,合理运用工作方法与技巧的能力。 (5)互动合作

【实用】初级社会工作实务重要笔记知识点

第一章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 一.接案 1.服务对象来源:主动求助者 由他人或其他机构转介而来 社会工作者通过外展服务成为服务对象 2.服务对象类型:自愿型和非自愿型 3.面谈主要任务: (1)界定服务对象的问题 (2)澄清角色期望与义务 (3)激励并促使服务对象进入角色 (4)促进和诱导服务对象态度和行为的政变 (5)达成初步协议 机构和社工者可提供的服务、对服务对象的问题的初步界定、相互角色期望及暂定的工作时长(6)决定工作进程 终止服务、转介其他服务,进入下一个助人阶段 4.面谈的技巧: (1)主动介绍自己 (2)沟通 治疗性沟通:通过交往选到一个人对其他人进行帮助的目的 (3)倾听 5.资料收集的内容 个人资料、身体情况、服务对象的特点及能力、服务对象所处的社会环境 6.资料收集的途径 (1)询问(会谈、角色扮演、问卷) (2)咨询 (3)观察(家访或深入社区调查) (4)利用已有资料 (5)问卷调查 7.接案注意事项 (1)决定是否需要紧急介入 遇到紧急情况跳过接案等程序.直接进行干预程序 (2)权衡是否有能力处理问题 (3)决定问题的优先次序 先易后难,为服务对象建立信心 (4)保证服务对象所要求的服务符合服务机构的工作范围 二.预估 1 预估的主要任务 (1)识别服务对象问冠的客观因素 背景资科、所处环境、问题持续的时间、使用过的处理问题的方法 (2)识别服务对象问题的主观因素

服务对象的实际感受 (3)识别服务对象问题的成因及足问题延续的因素 (4)识别服务对象及环境的积极冈索 即找到积极的资源帮助解决问题 (5)决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辑 2 预估的基本步骤 (1)探究服务对象的情况、问题与需要 ▲服务对象不能解决问题的原冈 服务对象对问题的看法 服务对象对问题处理方法的看法 政府的政策 与资源网络的联系 (2)分析服务对象的资料并作出预什摘要 ▲对服务对象的问题与需要作出解释 ▲列出解决问胚口标及先后次序 ▲决定介入的策略 ▲撰写预估摘要 对服务对蒙自身系统的预估 对胜务对象家庭系统的预估 对服务对象所处社会系统的预估 三.计划 1制训计划原则 (1)要有服务对象的参与 (2)尊重服务对象意愿 (3)详细而具体 (4)计划与工作的目的、宗旨相符 2制订计划方法 (1)确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 (2)向服务对象解释设定目标的目的 (3)共同选择适当的目标 (4)与服务对象讨论目标的可行性和可能的利弊 (5)确定目标并决定目标的先后次序 (6)目标要具有具体、可测、可操作性 3 介入方法:个人辅导、小组活动、礼区介入、网络构建、政策倡导 4 介入系统:个人、家庭、小组、社区及宏观社会系统 5 介入行动:危机干预 资源整合 经济援助 安置服务

社会工作概论期末复习(DOC)

第一章——第二章 单选题 1、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核心是( D )。 A、为人民服务 B、慈善和爱心 C、科学知识 D、利他主义 2、社会工作的最终目的是( C )。 A、尊重案主 B、引导案主 C、助人自助 D、为案主提供服务 3、下列对专业意义上的社会工作的含义理解正确的是(D )。 A、把社会工作视为一种个人慈善事业 B、社会工作是社会中的中上层成员出于人道主义或宗教信仰的驱使,对社会上贫苦及不幸者的施舍 C、社会工作是对被救助者物质上的扶助 D、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服务活动 4、关于社会工作助人过程的不对称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 A、表现为互动效果上的不对称 B、社会工作者的助人过程是双方面的 C、合作的促成力量不对称 D、助人过程是社会工作者同受助者相互配合的过程 5、关于社会工作的直接功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 A、预防 B、促进个人的发展 C、推进社会公平 D、治疗 6、在中国,接受他人的帮助是很有讲究的。一般来说,人们总是先接受“自家人”的帮助,实在行不通了才会选择接受“外人”的帮助。接受“外人”的帮助对讲“面子”的中国人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因为这会欠下很大一笔人情债。由此,在开始与案主接触阶段,下列社会工作者要注意的问题中哪个是错误的?( D ) A、建立信任 B、扮演的社会角色 C、平等的地位 D、协助案主运用其自身的内部资源 7、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对象是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有着不同的成长经历,不同的个性和不同的背景,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他们身上可能有很多缺点,有适应和不适应的品质,有建设性和非建设性的态度和行为,但不管怎样,他有权成为他自己,他有权这样去想这样去做。这意味着( A )。 A、社会工作者应接纳案主 B、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对案主的信息进行保密

社会工作政策和法规知识点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笔记 到2020年,社工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工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工人才达到3万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形式:①捐赠②设立帮扶项目③创办服务机构④提供志愿服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城市医疗救助形式:1、社会力量资助2、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3、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 “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高中阶段提供心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只要符合救助的条件,不论是否有本地户藉,都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救助站应根据受助人员情况确定救助限期,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报上级民政主管备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应终止救助。 老年人:60岁以上公民。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 集中使用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省、市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950年5月1日实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 无效婚姻:1、违反一夫一妻制2、近亲结婚3、患禁止结婚疾病4、未达法定婚龄。 可撤消婚姻:因胁迫而媂结的婚姻(结婚一年内提出撤消)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夫妻间的继承权,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于法定财产制,法定与约定财产制的适用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只有在夫妻双方均承认的情况下才能认定。 “感情确已破裂”4类法定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老年社会工作_考试笔记

第一章老年社会工作概述 一、人口老龄化的概念、衡量标准与特点。 人口老龄化的概念:是指一个人口总体中的中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加,或者青少年人口所占比例不断递减的过程,俗称“人口老化”。 人口老龄化的衡量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数的10%及其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 特点:(1)人口老龄化是个普遍规律。(2)发达国家是以老年人口高龄化为特征。(3)人口老龄化开始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快于老龄化早的国家。(4)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5)人口老龄化与收入水平存在一定的联系。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征。 (1)老年人口规模巨大。(2)老龄化发展迅速。(3)地区发展不平衡。 (4)城乡倒置显著。(5)女性老年人口数量多于男性。(6)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 三、老年社会工作的定义。 是指受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的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为在生活中遭受各种困难而暂时丧失社会功能的老人解决问题、摆脱困境并同时推动更多的老人晚年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四、老年社会工作的目标和服务内容。 目标:(1)调适老人生活环境,协助老人适应不良的社会环境。(2)促进老人人际关系,鼓励老人参与社会活动。(3)协助老人增强个人能力,预防生理或心理功能的迅速退化。(4)帮助老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5)提供老人福利、老人保障、老人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实际经验和理论总结,作为有关部门制定、修正老人政策和措施的参考。内容:(1)老年人困难的帮助。(2)老年人发展需要的服务。 五、老年社会工作的对象。 1、以被服务的人来区分:(1)遭遇困难的老人。(2)老人的家庭成员。(3)亲友或其他家庭的个人。 2、以老人问题种类区分:(1)长期患病、身体机能严重衰退或者残疾的老人。(2)经济困难的老人。(3)退休后生活无法调适的老人。(4)人际关系不良的老人。 (5)受虐老人。(6)丧亲的老人。 3、以老人的需要区分:(1)需要解决各种困难的老人。(2)需要获取发展的老人。

社会工作实务考研复习笔记

社会工作实务考研复习笔记 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 第一部分社会工作实务方法 一、个案工作 1个案工作的涵义与特点 个案工作是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有关人与社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物质或者情感方面的支持与服务,目的在于帮助个人和家庭减低压力、解决问题,达到个人和社会的良好福利状态。这个定义界定了社会个案工作的性质,指明了个案工作的目标在于增进个人与社会的福利,手段和途径则是通过运用各种科学的助人知识及活动来帮助个人和家庭。2个案工作的理论与主要模式(1)危机介入模式 危机的概念由埃里克·林德曼和吉拉尔德·卡普兰在20c40y-50y提出,个案工作中危机是指一种对平衡稳定状态的改变,危机不一定非要是灾难性时间,可以是正常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同时也是有开头结尾的持续性过程,危机是问题与希望的并存。危机与压力不同,危机是短期现象,个人会力图尽快重建以前的和谐,压力的概念则含有长期压迫的感觉,但危机和压力又是有联系的,处于危机的征兆则有可能是人们的抱怨和忧伤。 危机介入术:1.开始阶段—第一次会谈时要收集案主的基本资料,并将会谈集中在正在经历的危机事件上,然后要弄清其最大问题是什

么,从而把问题集中在目标上,找出真正问题。2.中间阶段—工作者进一步收集资料,扩大对案主的认识,如可以把当前发生的事件与过去生活经历相联系,指出前因后果的关系,以帮助案主改正对问题的认识。3.结束阶段—回顾开始时双方协议要做的事执行如何,提醒案主结束的时候到了,并与案主一同回顾已经取得的进步。 危机介入模式的有关理论:人格理论,自我心理学,观察学习理论 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把引起危机的事件或者原因具体化,清晰化,为危机作出迅速判断,工作者要担当提供信息和建议,需要时可积极并系统化的介入个案的角色。要限定时间,鼓励案主面对未来。(2)任务中心模式 任务中心模式认为,个案工作应该是一种目标集中的活动,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过程中,要注意效率和效果,既要考虑如何更有效的帮助案主,又要节约时间和金钱。该模式应用于人际冲突,不满意的社会关系,正式组织中的问题,角色困难,社会转型中的问题,情绪问题,资源不足问题和行为问题这八类。步骤:1.开始接触、探索和协议。 2.阐述目标以及要完成的任务。 3.在快结束时与案主回顾重要的进步并鼓励案主,帮他确定进一步工作领域,从而结束个案工作。 该模式优点:在问题探索、协议和确定任务阶段,任务不仅是针对案主也是对于案主有关的系统的;该模式工作对象可以是个人、夫妇或家庭;强调案主的优点和优势及他们的网络资源的重要性;将工作者和案主置于同等地位而不是单向由案主向工作者倾诉。 该模式要求的能力:倾听、抓住问题核心、达成协议、沟通与回应的

社会工作实务 期末

1、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道题,共30分) (1)马克思主义伦理观认为,爱情产生得最基本得前提条件与基础()。 道德义务 道德责任 √性爱 情爱 (2)下列各项属于妇女社会工作直接目标得就是(). √提升性别意识,促进自省、自信与自我认同 建立妇女得支持小组,减少成员得孤独感 重新建构权利关系 解决妇女得实际困难与需要 (3)社会工作者小王受区妇联委托,在其服务得社区开展受虐妇女得服务需求调查。受虐妇女们受到“家丑不能外扬"这一传统观念得影响,最初不愿接受小王得访谈。在小王得关心、支持与不懈努力下,受虐妇女们终于敞开心扉,讲述她们得受虐经历与应对策略.受虐妇女们得讲述反映了她们得()。 √感觉性得需求 规范性得需求 表达性得需求 比较性得需求 (4)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首先应()。

给予生活得合理安排 (5)很多妇女受到家庭暴力不报案,或者没有得到及时得救助与干预,以至于演变成严重得致伤、致残与致死案件。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人们普遍缺少对家庭暴力得认识,而法律中又没有制裁家庭暴力得具体条文规定。如果针对妇女得家庭暴力开展干预,通常需要妇联、公检法司、医院卫生等多个机构得合作,采取综合干预与解决问题得策略.但就是,各方得合作到目前为止缺少相应得政策与法律保障。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加强得工作环节就是(). 倡导 (6)某老旧小区失业、低保人员较多,便民设施缺乏,居民日常生活不便。社会工作者分析了社区得具体情况后,与相关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开设便民餐车与家电维修点,既改善了小区便民设施少得状况,又开发了就业岗位。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采用得社区工作方法就是()。 社会策划 (7)默斯坦得“刺激--价值-—角色”理论认为,刺激阶段主要就是()。评价对方就是否符合自己得角色期望,在各项生活方面就是否与自己一致. 考虑双方得心理需求与价值观 √主要就是以感官信息,如外貌、年龄、种族等决定就是否建立关系比较双方得价值观就是否相似 (8)惩罚分为正惩罚与负惩罚,下列属于正惩罚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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