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40-01
济南中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目标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ZC/Q-C40-01
版本:Ⅰ
版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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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受控状态:发放号:
发布日期:2009年1月1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经营计划项目指标、质量目标、过程绩效指标的管理及考核,达到促进公司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与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在各级人员的培训、聘任、考核均参考执行。
2 范围
适用于经营计划项目指标、质量目标、绩效指标的管理、考核;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不含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3 工作流程
3.1质量目标、绩效指标的制定、下达及管理
3.1.1公司在下一年度质量管理策划时由总经理或管代组织研究确定公司的质量目标、过程绩效指标,质量部及时对质量手册中的质量目标进行修订。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内容,目标可测量,且与质量方针和近期以及中长期质量目标保持一致,并必须包含在经营计划中。
3.1.2公司管理评审时,对质量目标进行评审,确保与质量方针的一致性。对未完成的目标制定措施进行改进。
3.1.3每年第一季度质量部在下达质量工作计划时,将质量目标、过程绩效指标下达到各相关部门;对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要制定措施。
3.1.4各相关部门为完成质量目标、绩效指标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明确职责,按要求的频次统计、分析,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
3.1.5综合管理部结合内部审核,上报总经理。对未完成的指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下达“纠正/预防措施表”,责任部门认真进行整改。
3.1.6综合管理部实施监督检查,对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各部门质量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汇总,并做出评价,上报总经理,对未完成的项目目标进行分析改进。3.2目标与绩效的考核
3.2.1考核等级及考核的限制
a、等级划分为“优秀”、“胜任”、“一般”、“不胜任”四个等级。各等级的说明及分数范围如
b、等级限制:当年考核有下列之一者,不得列为“优秀”:
有旷工记录者;
罚款累计200元;
全年事假累计达15日,或病假累计达20日以上者;
年度内发生工伤事故者。
新进厂人员到职未满六个月者,工作表现特优除外(须经总经理批准)。
当年有下列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列入“胜任”:
矿工累计一日以上者;
罚款累计500元以上者;
全年事假累计达20日,或病假累计达30日以上者;
年度内发生工伤事故,并影响出勤者。
c、考核限制:
新任部门领导(含新进职、晋升、调任),到职未满一个月者,不参加对下属的工作表现的考核;
新进人员,工作未满3个月,不参加当期的考核考评;
当年年底不在职,不参加当期的考核。
3.3考核程序
a、中层干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由各部门于元月十日前填写后返回综合管理部。
b、各部门领导填写考核人员的考核表(聘用条件、身体条件、素质要求、工作实际表现,直接以分数表示,如有突出事迹,另加附页,用文字详细叙述),并于元月十日前返回办公室。
c、质量部、综合管理部汇总各部门质量目标、绩效指标、经营计划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得分后,于元月二十前返回综合管理部。
d、综合管理部于元月二十日前将填写好的中层干部、员工的考核表送达总经理,由总经理在五个工作日内送总经理填写评语并签字,元月底前完成考核。
4.4记录
4.4.1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保存,按《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附件:
1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说明:1、按统计周期考核;2、在规定分数范围以外视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