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5年下半年司法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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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5年下半年司法考试试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以下哪种关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说法是错误的:(D )A.可以在电子商城中开辟批量集中采购频道,以电子拍卖方式实施竞价采购

B.批量集中采购只能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C.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可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D.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适合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2.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下列哪一部门备案?(B )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部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认证部门

3.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A )。

A.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B、采购预算的10%

C、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D、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8%

4.下列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并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可以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D.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5.禁毒经费主要来源于(B)。

A 戒毒所收入

B 政府财政预算

C 查禁毒资返还

D 行政罚款

6.《反间谍法》通过的日期是(C )

A2014年12月1日

B2014年1月1日

C2014年11月1日

D2014年10月1日

7.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中的犯罪数额而言,自然人个人成立集资诈骗罪的起罪数额为(A )

A. 10万元

B. 20万元

C. 50万元

D. 100万元

8.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C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A. 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B.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C. 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D. 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C )。

A. 其他领空

B. 其他岛屿

C. 其他海域

D. 其他大陆架

10.地方性法规是(C)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

州的人民政府

11.责令退出法庭可适用于(C )

A、原告

B、被告

C、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D、第三人

12.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C )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13.预算是由(A )组成。

A.收入和支出

B.收入和消费

C.计划和决定

D. 审查和监督

14.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应当向(C )提出。

A、采购代理机构

B、政府财政部门

C、采购人

D、采购活动监督部门

15.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应由(D )管辖。

A、原告所在地法院

B、被告所在地法院

C、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上级法院

D、最先立案的法院

16.王某在学校的操场上练习骑摩托车,因技术不佳,将陈某撞伤。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的行为构成(C )。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交通肇事罪

17.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先将社会人员聘为单位员工,之后再向其吸收资金。对于这种情形,(A )

A. 应明确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B. 不能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C. 能否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18.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D )提出。

A、开庭审理前

B、立案后

C、审理终结前

D、提交答辩状期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C )

A、环境保护税

B、经费

C、排污费

D、滞纳金

20.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21.街道办事处(A )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A. 应当

B. 可以

C. 应该

D. 不可以

2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A )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A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B 社会文明发展

C 社会发展

D 道德教育

23.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A )

A、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4.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A )提出处分建议。

A. 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B. 任免机关

C. 所在机关组织人事机构或者纪检监察机构

D. 所在机关

25.被告一般是( A )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38题,每题5分,共70分。

25.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ABCD)的法治政府。”

A、执法严明

B、公开公正

C、廉洁高效

D、守法诚信

26.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ABCD )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A. 化学

B. 物理

C. 生物

D. 放射性

27.(ABC)应当履行职能,依法惩处毒品犯罪。

A 人民法院

B 公安机关

C 人民检察院

D 司法行政部门

28.现阶段,国务院部门立法存在着的突出问题是下列哪几项?(ABC )

A部门保护主义B越权立法

C立法冲突D地方保护主义

29.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ABCD )

A、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B、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

C、违背公序良俗的。

D、违反自愿原则的或内容不明确的。

30.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包括(ABCD )

A. 对法院、检察院的人员建立分类管理制度

B. 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

C. 设立科学的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评价体系

D. 设立司法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标准

31.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管理要求:(ABCD )

A. 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B. 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C. 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D. 运输和交付控制

32.依法不得适用死刑的罪犯有(AB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年满70周岁的老人

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33.为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应当(ABCD )

A. 规范侦查行为,加强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

B. 强化并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程序参与权

C. 应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控制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D. 正确地执行生效裁判

34.宪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宪法是根本法,这主要表现在(BCD )

A.宪法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

B.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

C.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D.宪法的效力不同于一般法律

35.(ABC )是预防毒品的三道防线。

A 家庭预防

B 学校预防

C 社区预防

D 环境预防

36.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下列哪几项?(ABC )

A依法治国B依法执政C依法行政D依法治理

37.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放污染物的(BCD ),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A. 成分

B. 种类

C. 数量

D. 浓度

38.关于证据规定正确的有(ABCD )

A、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B、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C、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D、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9—53题,每题2分,共30分。

39.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包括()。

A.在会计继续教育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B.在会计学历教育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C.利用国家强制力实施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

D.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自我教育与修养

40.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算起。

A.会计档案整理时

B.会计档案归档时

C.会计档案审计后

D.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41.下列哪些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ABC

A、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

B、张三欠自己哥哥张二两万元,不久张二因车祸去世,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

C、甲借乙3万元,为期一年,但过了4年乙也没有向甲要钱;

D、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的门外,后被乞丐偷走:

42.《会计法》中对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和如何设置会计机构,提出了三个层次,第二层次是()。

A.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B.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C.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D.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43.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A.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B.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D.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44.预算法律制度是由()构成的。

A.《预算法》

B.《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C.《预算法实施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5.下列哪些情形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AD

A、甲赠送乙外国友人一幅中国山水画

B、葛某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500台电子计算机;

C、98抗洪期间,某公司捐赠1000个活动帐篷给灾民:

D、甲答应在乙结婚那天赠送一辆奔驰跑车给乙;

4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

A.注册登记

B.离岗备案

C.调转登记

D.变更登记

47.支付结算包括()等结算方式。

A.信用证

B.汇兑

C.票据

D.托收承付

48.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A.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B.设立临时机构

C.注册验资

D.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49.下列关于票据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中,正确的有()。

A.壹万陆仟圆整

B.三万二千一十二元伍角整

C.肆万零叁元捌角整

D.柒千元正

50.其他辅助类账簿包括()。

A.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簿

B.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

C.担保、抵押备查簿

D.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5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A.国债利息收入

B.接受捐赠收入

C.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D.财政拨款

52.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A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B公司,先付款后发货;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B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C公司,货到后付款。为节约交易成本,B公司与A公司协商后达成对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即A公司直接将大米发往C公司所在地。在B公司已经将贷款给了A公司,A公司即将履行合同前夕,B公司得知C公司乃一专门从事诈骗活动的皮包公司,因此立即派员前往A公司请求该公司暂时不要将大米发往C公司。A公司不予理会,依旧将大米发往C公司,C公司得到大米后便逃之天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A、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A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B公司行使的不安履行抗辩权;

53.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批准B.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C.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D.由乡级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由本级人大审批

司法考试改革方案五大变化

司法考试改革方案五大变化 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可能截止,之后是延续老办法还是出台新规定,受到了广大考生和业界的广大关注,根据我们掌握的各种信息综合判断,司法考试改革可能将在近两年开始,预计有如下五点变化: 一、两考合一:就是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司法领域合二为一,由中央政法委、中编办牵头,司法部会同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具体由司法部负责实施。这一改革将使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将无需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直接进法检任职。同时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之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进入法检仍需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也可能会同意其参加新规的司法考试,就像之前的律考改司考一样。 二、一年两考:就是笔试和面试分开。首轮客观题笔试两天约在每年5、6月进行,共四张卷,卷一、卷二、卷三和和卷四目前变化不大,第卷四依然的客观题,但内容为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测试。这两天大约通过率和目前的持平,约为20%左右,有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无意进入法检的考生是否可以免考第四卷?第二轮主观题面试半天或一天,第一轮通过者参加面试,此轮通过率约为50%,总法律//教育网平均算下来,应该是10%的通过率,相当于律考变司考头三年的通过率,但现在参考基数大为增加,预计2012

年将有40万以上考生参加,则每年司法从业新增4万余人,基本上满足我国司法行业的正常发展的需求。 三、面试的方法,将采取网络评卷的方式 四、关于考务费,首轮将和现在持平,220-260元之间〔如果纸张没有大幅度涨价的情况下〕,第二轮面试的考务费,将在500-1000元之间,因为其成本确实很高。另外从保密角度考虑估计每个省只能在省会设一个面试考点。如果时机成熟,第一轮也可能采取网络考试的办法,不过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所以可能会在部分地区试点。 五、结合本次改革,教育部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也将随之展开,可能会增加司法考试专修课程,即本科是法律相关专业毕业的,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后取得硕士学位,之后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本科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则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取得法学第二学位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有政法大学等全国9个高校参加的西部法检计划就是采取这个模式,这一改革最早可能在2015年前后完成。 通过以上五项改革措施,我国的司法考试将趋同于国际上法律职业精英化路线,培养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的法律人才,全面提升我国法律职业教育与从业水平,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推进严格司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6)

推进严格司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6) 推进严格司法,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流程,建立责任制,确保实现司法公正。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选项B.C说法正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选项D说法错误。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欢迎考生关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官方微信(chinalawedu_com)、手机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f17671487.html,/)随时关注司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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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堪称世界第一考

司法考堪称世界第一考 很多人抱怨中国的司法考试太难,其实和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司法考试在报考资格、考试难度、通过率各方面都是相当宽松的。 司法考试在中国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的不少奇葩题目被欢乐吐槽,考试 仅10%左右的通过率常被讨论。其实,在全球各国,司法考试都极其严格,韩日司法考试通过率常年在3%左右,德国司法考试一人一生只有两次考试机会……司法考试若被称为“世界第一考”,恐怕也不为过。 日本 在日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种法务人员被统称为法曹。想成为法曹,必须首先 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然后在司法研修所研修一年半。日本的司法资格考试,年通过率 仅为2%到3%,堪称“世界上最难通过的司法资格考试”之一。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日本每年司法考试合格人数只有500人左右,全国每年可通过司法考试的定 额人数为500人,1999年调至1000人。1999年报考的人数超过3万,当年的录取率仅为2.94%。即便是在东京、大阪的知名律师事务所中就职的律师,也有不少人是参 加了两三次司法资格考试才得到律师资格的。 德国:两次不过直接淘汰 德国司法考试的条件非常严格,周期较长,并且步骤比较复杂。在德国大学接受 正规法律本科教育的毕业生方可参加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后,考生须进行为期二年的实习,实习结束后才能参加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通 过者即可取得法官资格,成为候补文官,还可以从事其他法律职业,如检察官、律师、公证人等法律职业。 第一次考试在学生大学毕业的年份进行,考试内容侧重于理论和知识方面,主要 是大学的重点学习领域和国家规定的必修专业。第一次考试集中两周进行,一般是8 次笔试(每次5个小时)、8次口试,包括3次民法、2次刑法、2次公法、1次选修课。笔试一般是闭卷考试,考试方式基本上是分析具体案例,回答问题。口试一般是 4个小时,由4—5个法官同时对4个考生进行口试,口试科目为民法、刑法、公法、诉讼法、选修,各1个小时,考官根据笔试的成绩确定问题的难易。第一次司法考试 通不过的还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果补考不能通过,不能再考,也就意味着将终身失 去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第一次司法考试通过的比例为20%—30%。 第二次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司法实践或司法实务,考试试题都是案例,形式同样为 笔试和口试两种,都是闭卷考试。笔试包括:两次民法(判决程序方面)、两次刑法、两次行政法、两次普通民事法院或律师范畴。每次考5个小时。8次笔试中至少4次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3、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4、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5、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

司考全国合格率_司考全国合格线360分北京12月申请职业资格

司考全国合格率_司考全国合格线360分北京12月申请职业资格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北京地区考生可在网上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12月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据了解,今年司法考试对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15分,西藏自 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 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达到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自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 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北京地区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9f17671487.html,,填报《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于12月13 日至19日周六、日照常办理,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法律 职业资格申请手续。 以放宽地区条件报名,成绩达到相应合格分数线,且未承诺放弃放宽条件的考生,到 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不需在京确认。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台湾岛内考生,网上填报申请表后,本人可不来现场办理,但需将 经台湾地区公证后的身份证件文本复印件、3张同底2寸46×32mm免冠彩色证件近照和成绩单,一并寄往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参加国家司法 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向北京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 格证书》的申请。 据了解,北京市考生的成绩单将于近日寄出,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也已开 通分数查询功能。考生也可从网站自行打印成绩单,并持打印的成绩单办理资格申请手续。记者:刘海燕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2015司法考试真题最新版

2015司法考试真题最新版 (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 单项选择题: (2013年) 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 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选项D说法错误,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合理的差别对待不违背宪法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选项A错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选项B错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选项C错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选项D正确。《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及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 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 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3。 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微博]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 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 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4。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5。 A。任何党政机关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均属于干预司法的行为 B。任何司法机关不接受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可以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C。任何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均不得了解案件信息,以免干扰独立办案 D。对非法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B。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 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 7。 A。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 B。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表,把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 C。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D。在暑期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模拟法庭巡演”,向青少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8。 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 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 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刘云飞论通过率——司法考试通过率是怎么决定的

司法考试近三年的全国平均通过率保持在20%左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率其实是最具有欺骗性的数据,也是最容易误导考生的数据,国家公务员通过率可能不到1%,因此有些考生就盲目的认为:“当年我连国家公务员都能考上,一个司法考试不在话下”,于是载了跟头。通过率有多重要,通过率决定了你今年是360还是359,你信不信,为什么那么多人考359呢,这不是很巧合吗,这不是巧合,这是必然,司法考试每年的分数线都是360,但是每年的通过率都在变,这个通过率是提前司法部算好了的,比如说他决定今年通过20%的人,结果成绩统计出来,到20%这里这个人只考了340分,那么前面的人统统加20分,当然这是个例子,具体的操作是司法部下达指标,比如广东通过多少人,四川通过多少人,法检系统要特别照顾,要通过多少人,都要考虑到政策的需要,所以很多考生考完之后一对答案,妈呀,肯定挂了,前三卷加起来才250,最后一卷得110分才能过,结果分数一出来,居然过了,还考了400多分,所以你们可以问问你们身边高分通过的师兄师姐,他们当年估计的分数肯定比实际分数低,这就是加了分的。这是加分,为了让一个圈子里的人通过,如果你在这个圈子里,哪怕你考了320,也要把你弄成360,你不在这个圈子里,即使考了390,也要把你调整成359,所以才有那么多悲剧359出现,如果你考了340分还可以查查分去,如果你考了359,回家吧,不用查分了,人家就是不想让你过,明年再来一年吧。于是有的同学说,你这不乱来了,那我还复习个屁呀,考多少还不是过不了,也不是这样,基本上司法考试也会尊重大致的规律,今年没过,明年好好努力,还是很有希望的。

全国通过率20%不能说明你身边的人就能通过20%,甚至不能说明你所在的省的通过率能够达到20%,平均通过率20%说明有些省份通过率高于20%,有些低于20%,也不一定是经济发达的省份就高,经济落后的省份就低,比较高的有北京市、湖北省、重庆市、上海市,注意到了,这几个城市都是大学云集,或者有政法院校的,需知司法考试通过率还有一个规律,那就是在校大学生通过率远远高于在职备考的考生,特别是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大学生,通过人数更是接近报考考生的4成,这就意味着在职备考的考生通过率甚至低于10%,同样,广东省,福建省,云南省这些省份的通过率在平均线以下,并非经济不发达,而是考生人群大多数是在职备考,或者是文科类大学较为缺乏的省份。 前面说了,全国通过率保持在20%左右,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全国通过率没有一个官方数据,是民间统计的,司法部是禁止各地私自统计全国通过率的,这个数据是保密的,和每年国家判处死刑的人数一样保密,那么这个数据是哪里来的呢?是一些政法院校或者培训机构根据各地司法局的数据拼凑而成,所以每个机构统计的都不一样,从20%-25%都有,所以见到这个数据首先要明白,这个是估计出来的,不一定科学,但是20%左右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通过率还有一个潜规则,这也是近几年司法考试一直不能成功改革的原因,司法考试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通过考生的质量,手段无非就是增加主观题或者增加面试,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大家没发现,现在司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答案】A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作业答案gai2

第三章 热湿环境 1. 室外空气综合温度是单独由气象参数决定的吗? 答:不是,还与围护结构外表面的性质有关。 室外空气综合温度是为了计算方便推出的一个当量的室外温度,表达式为: out L out air z Q aI t t αα-+= air t -由气象参数决定 但围护结构外表面的对流换热系数out α,围护结构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的吸收率a ,围护结构外表面与环境的长波辐射换热量L Q 与围护结构外表面的性质(材料、粗糙度、形状等)有关。 所以室外空气综合温度应该是气象参数与围护结构表面特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2. 什么情况下建筑物与环境之间的长波辐射可以忽略? 答:计算晴天白天太阳直射下的辐射换热时,由于太阳辐射远远大于长波辐射,可以忽略长波辐射。 3. 透过玻璃窗的太阳辐射中是否只有可见光,没有红外线和紫外线? 答:否。 由普通玻璃的光谱透过率(书中图3-3)图中可知,可见光和短波红外线的通过率比较高,而长波红外线和紫外线的透过率很低,因此透过玻璃窗的太阳辐射主要为可见光和短波红外线,但也包含少量的长波红外线和紫外线。 4. 透过玻璃窗的太阳辐射是否等于建筑物的瞬时冷负荷? 答:不是。 太阳辐射进入室内后,首先被室内各种表面吸收和贮存,提高这些表面的温度,然后通过对流换热方式逐步释放到空气中,形成瞬时冷负荷,在时间上有所延迟,并不等于该时刻的瞬时冷负荷。 同时,计算建筑物的瞬时冷负荷还应考虑围护结构导热、室内热源散热等因素。 5. 室内照明和设备散热是否直接转变为瞬时冷负荷? 答:不是。 室内照明和设备散热一般包括对流换热和辐射换热两种形式。其中,对流换热部分立刻就进入到室内空气中成为瞬时冷负荷,而辐射得热部分首先会传递到室内各表面,提高这些表面的温度。当这些表面的空气温度高于室内空气温度时,就会有热量以对流换热的形式进入到空气中,成为瞬时冷负荷。 所以室内照明和设备散热只有部分直接转变为瞬时冷负荷。 6. 为什么冬季往往可以采用稳态算法计算采暖负荷而夏天却一定要采用动态算法计算空调负荷? 答:稳态计算法即不考虑建筑物以前时刻传热过程的影响,只采用室内外瞬时或平均温差与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传热面积的积来求取负荷值,即Q = KF ?T 。 如果室内外温差的平均值远远大于室内外温差的波动值时,采用平均温差的稳态计算带来的误差也比较小,在工程设计中是可以接受的。例如在我国北方的冬季,室外温度的波动幅度远小于室内外的温差(见图),因此目前在做采暖负荷计算时,采用的是日平均温差的

2015司法考试真题

2015司法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剂1年,缓期2年执行 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2.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B.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C.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D.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3.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4. 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5.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税180万元,后被查获。对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A.以偷税罪处理 B.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 C.其中的100万元按偷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 D.其中的1吩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偷税罪处理 6.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A.故意伤害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7.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3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5000元 B.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5000元 C.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赖为4万元 D.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4万元 8.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3000元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甲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D.甲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9.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油屉内(末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震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广告设计制作合同范本

广告设计制作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精彩链接: 手机访问法律教育网手机网,看信息更方便!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辅导通过率达89.75% 2015年司法考试各卷真题及考点对比,网校命中率高! 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5年司考真题及答案解析word版卷三

试卷三 获取更多司考冲刺必备经验及资料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学法网APP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6.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

关于基层法院法官资源短缺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基层法院法官资源短缺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作者简介]刘凤霞(1955—),女,黑龙江勃利人。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摘要]近年来,部分地区基层法院法官资源短缺,法官队伍断层的问题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思考,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法官队伍的有效途径,为实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创建和谐社会提供高素质的队伍保证。 标签:基层法院;法院法官短缺;队伍断层 自2002年最高院颁布实施《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至今,整整5年过去了。5年来,经过全国各级法院的不断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意见》得到了认真的贯彻落实,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毋庸讳言,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原因,一些基层法院,尤其是西部和边远地区的基层法院,法官资源短缺,法官队伍断层的问题十分严重,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官职业化进程和司法的效率与公正。 在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法院队伍建设,尤其是对法官短缺,法官队伍断层问题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和意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组部、中编办和“两高”共同出台了《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体现法检干部队伍管理特点的政策,稳定本地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后备人才、提高队伍素质,使这一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得到有效缓解。” 一、法官资源短缺问题产生的原因 经过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研究,我们认为产生法官资源短缺,法官队伍断层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片面追求法官精英化的思想导向,是法官减少和资源匮乏的思想根源。在法官队伍职业化的进程中,有人片面的认为,法官职业化实质和目标是法官的精英化,法官的数量要少,质量要精,“少而精”成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一个形象描述,而没有结合中国司法体制、司法环境和司法任务的实际去考虑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问题。在一些地区近年的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时,大多数法院都机械地按照党政机关干部管理模式,以年龄为标准,实行“一刀切”,使得一些四、五十岁的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不得不告“老”还乡,提前离岗,退休回家,造成了法官的短缺。 2.地方行政的本位主义是产生人员空编的原因。一些区县,尤其是财政困难的区县往往从减少财政开支的角度考虑,尽量控制和压缩法院进人,致使一些法院的缺员不能及时得到补充。

2015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含答案)

2015民事诉讼法真题精选 1.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5题,单选)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本题考查公益诉讼。该题的案例原型是2015年7月的“上海市消保委诉三星手机和欧珀手机案”。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解释》第285条第1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 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可见,公益诉讼原告享有撤诉权,但撤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B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289条第1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可见,公益诉讼不影响公民个人的私益诉讼,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答案】A 2.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2题,单选)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解析】本题考查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检察监督方式和执行和解。《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本题A项是对本条第(二)项的直接考查,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208条第1款和第2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的监督方式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故C 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在执行中,已经存在执行根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记入笔录,而不能再制作调解书。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 【答案】A 3.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4题,单选)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2015年民诉法司考选择题与解析

(2015年) 单项选择 35、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据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撤诉申请。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 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36、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据此可知,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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