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7 号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已于2000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原《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试行)》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曾培炎盛华仁

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2000年修订)

为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特颁布《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确定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原则是: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③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④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⑤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着上述原则,当前国家重点鼓励28个领域,共526种产品、技术及部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发展。

本目录是国家引导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投资结构以及审批投资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

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依据本目录,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顺利进行。

对符合本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和供给条件的变化,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选择目录内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较优势的领域发展,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一、农业

1.动植物优良品种繁育

2.重大病虫害防治

3.农作物、家畜遗传基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4.种(苗) 脱毒技术开发

5.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6.果、茶、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良种繁育及优质产品开发

7.农作物种子(种苗)繁育、储藏、加工、检验

8.优质、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及养殖

9.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

10.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1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12.商品粮、棉、油、糖、肉、毛等农产品基地建设

13.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建设

14.天然橡胶种植

15.草业

16.水产品生态养殖

17.秸秆氨化养牛

18.奶业

19.牛羊胚胎工厂化生产

20.农业克隆技术开发

21.土壤肥力培育技术开发

二、林业及生态环境

1.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2.植树种草工程

3.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

4.优质种苗工程

5.经济林树种、花卉、中药材良种繁育及储藏

6.森林灾害防治

7.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开发

8.生态示范工程

9.速生丰产林工程

10.竹林基地建设

11.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12.防护林工程

13.退耕还林及恢复森林资源工程

14.荒漠化防治

15.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

16.人工林、小径木材、竹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

17.木材功能性改良

18.竹质工程材料及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

19.林产化学工业产品的深度加工

20.树木生理活性物质提取技术开发

21.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22.中幼林抚育工程

23.天然经济林树种保护及开发

24.珍稀濒危植物、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公园建设

25.野生动植物基因库建设

26.生态环境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7.采矿植被恢复工程

三、水利

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

4.干旱地区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6.海堤防维护及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

9.城市防洪工程

10.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1.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2.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13.水能资源保护及开发

14.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开发制造

15.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6.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

17.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制造

18.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19.水利工程勘测设计(CAD)系列软件开发

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

四、气象

1.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五、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年产120万吨及以上高产、高效矿井(含露天)改扩建

3.大中型高效选煤厂建设

4.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防治

5.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制造

6.水煤浆技术开发

7.煤炭气化、液化

8.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

9.低热值燃料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

10.管道输煤

11.洁净燃煤技术开发

六、电力

1.水力发电

2.大型煤矿坑口电站及重要枢纽电站建设

3.热电联产

4.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及风力发电

5.燃气联合循环发电

6.洁净煤发电

7.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

8.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

9.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

10.继电保护技术开发

11.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开发

12.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

13.电网商业化运营技术开发

七、核能

1.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建设

2.低温核供热堆、快中子增殖堆、聚变堆、先进研究堆

3.铀矿地质勘查和先进的铀矿采冶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

7.同位素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8.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

9.核废料污染监视监测设备制造

八、石油天然气

1.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利用

2.原油及成品油管道输送及管网建设

3.天然气管道输送

4.石油、天然气储备技术及设施建设

5.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6.油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开发

九、铁路

1.铁路干线网建设

2.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

3.高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及建设

4.25吨轴重货运重载技术开发

5.铁路行车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开发

6.重型优质钢轨及新型轨枕制造

7.编组站自动化、装卸作业机械化及货场设备制造

8.铁路客货运装备制造

9.铁路客货运信息系统开发

10.铁路集装箱运输

十、公路

1.国道主干线系统建设

2.智能公路运输系统技术开发

3.公路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开发

4.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5.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及生产

6.公路新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7.公路集装箱运输

8.特大跨径桥梁修筑技术开发

9.长大隧道修筑技术开发

十一、水运

1.沿海主枢纽港口建设

2.内河干线航道及码头建设

3.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4.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开发

5.水运安全保障系统开发及设备制造

6.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7.水上集装箱运输

8.集装箱多式联运

9.水上高速客运

10.沿海船舶溢油监测及应急消除系统开发

11.水上滚装多式联运

十二、航空运输

1.干线机场改造

2.高性能机场安检设备开发制造

3.航空特种车辆制造

4.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

5.航空货物装卸、货场设备、仓储设备、集装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6.航空货物检测设备制造

7.机场通讯导航系统开发

8.机场高性能消防设备制造

十三、信息产业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地球站建设

4.网管监控、七号信令、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建设

6.智能网等新业务网建设

7.宽带异步转移模式网络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通信链路实时调度系统(交叉连接)建设

11.邮政金融网建设

12.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

13.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

14.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5.2.5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6.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

17.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18.卫星通信系统(含卫星移动通信)及地球站设备制造

19.智能网络设备制造

20.高速宽带数字程控交换机制造

21.数据通信用网络系统设备制造

22.同温层通信系统关键技术及设备制造

23.155M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24.数字移动通信(GSM、CDMA、DCS1800等)手机,基站及交换设备制造(须经国家计委批准)

25.有线及无线用户接入网系统设备制造

26.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27.路由器、集线器、网关、网卡等网络设备制造

28.工作站、高性能服务器制造

29.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

30.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制造

31.线宽1.2微米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32.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系统制造

33.新型表面贴装元器件制造

34.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制造

35.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功能陶瓷材料制造

36.软件开发生产

37.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38.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

39.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制造

40.液晶显示器件、等离子体(PDP)显示器件等新型显示器件开发制造

41.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及其关键器件开发制造

42.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制造

43.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44.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设备制造

45.DVD系列数字激光视盘产品机芯、光头、专用芯片制造

46.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DVD)盘片制造(须经国家定点)

47.数字录放像技术开发

48.数字电视产品(包括传输设备、机顶盒、数字彩色电视机)制造

49.普通纸传真机制造

50.新型保密机制造

51.多媒体终端制造

52.高速无线寻呼系统设备制造

53.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

54.新型频率器件制造

55.无汞碱锰二次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

56.移动通信用射频电缆制造

57.混合集成电路制造

58.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

59.喷墨打印机用墨水生产

60.数字照相机制造

61.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

62.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开发与制造

63.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64.医疗电子产品制造

十四、钢铁

1.高效采矿及运输

2.高效选矿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3.氧化球团生产

4.炼焦煤调湿、配型煤炼焦、捣固炼焦、干法熄焦技术开发

5.高风温热风炉长寿技术开发

6.高炉富氧喷煤技术开发

7.高炉高效长寿综合技术开发

8.直接还原

9.熔融还原

10.高炉、转炉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

11.铁水预处理

12.钢水炉外精炼

13.转炉溅渣护炉技术开发

14.高效连铸技术开发

15.连铸坯热装热送技术开发

16.薄板坯、薄带坯等近终型连铸连轧

17.冶金综合自动化技术开发

18.控制轧制及控制冷却系统开发

19.板型控制系统开发

20.表面镀锌(锌、铝)、镀锡、彩色涂层及复合

21.微合金钢冶炼

22.大中型不锈钢冶炼新工艺

23.冷轧硅钢片生产

24.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

25.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

26.高速铁路用钢生产

27.石油油井管及油、气长输管生产

28.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

29.冶金炉窑及节能技术开发

30.高性能精密合金板带生产

十五、有色金属

1.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2.多金属共生矿综合利用

3.难处理金矿、含金尾矿资源综合回收

4.低品位、难处理铜矿利用技术开发

5.稀有、稀散金属开发及综合利用

6.采用焙烧新工艺、热压预氧化-氰化提金工艺和细菌氧化-氰化提金工艺开发利用难处理金矿石

7.金属硫化矿无污染强化熔炼技术开发

8.高效节能选矿和电化学控制浮选

9.高效选矿药剂开发

10.氧化铝生产及新工艺开发

11.280KA以上预焙槽电解铝技术开发

12.有色金属湿法冶炼

13.超临界萃取技术开发

14.铝及铝合金快速铸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5.非晶合金薄带制造

16.稀土应用

17.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制造

18.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锡化合物、锑化合物及陶瓷材料制造

19.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

20.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制造

21.新型刹车材料制造

22.地铁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

十六、化工

1.大中型化学矿山建设

2.大型氮肥生产装置新建及现有氮肥企业的节能、增产改造

3.高浓度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混肥料生产

4.各种新型化肥的开发利用

5.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的开发和生产

6.易回收、可降解农膜生产

7.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技术新建和改造现有无机化工生产

8.新型精细无机化工产品生产

9.新型涂料生产

10.染料新品种生产

11.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水处理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电子化学品、造纸化学

品、皮革化学品、胶粘剂生产

12.新型生物化工产品生产

13.新型信息化学品生产

14.新型高效催化剂生产

15.工程塑料及通用塑料的高性能化生产

16.有机硅产品生产

17.有机氟产品生产

18.新型膜材料及制品生产

19.无机纳米材料生产

20.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专用关键设备制造

21.化工生产"三废"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

22.生物活性饲料及肥料生产

十七、石化

1.适应原油结构、油品品种结构调整和提高油品质量的炼油改造以及重油深度加工

2.大型乙烯及后加工

3.乙烯改扩建

4.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制造

5.大型合成橡胶和橡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新产品制造

6.大型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制造

7.工程塑料及新型塑料合金生产

8.符合经济规模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

9.提高合成纤维差别化率技术及差别化合成纤维新品种制造

10.乙烯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

11.土工合成材料原料生产

12.炼厂气、化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13."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

十八、建材

1.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2.新型墙体材料、新型保温材料、新型防水材料及新型建筑密封材料生产

3. 利废建材生产

4.一万吨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装备的开发及制造

5.优质塑料复合门窗及年产万吨以上塑料管材生产线建设

6.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

7.50万件以上高档卫生洁具及30万件以上五金配件生产线建设

8.非金属矿超细、改性深加工技术装备开发及制造

9.高技术陶瓷技术开发

十九、医药

1.国家一、二、三类新药生产

2.高附加值的出口优势产品生产

3.药用生物工程新技术开发

4.放射性药品生产

5.爱滋病治疗药物生产

6.新型药物制剂及辅料生产

7.医药紧缺的中间体生产

8.新型诊断试剂生产

9.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生产

10.新型卫生材料和敷料生产

11.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新产品生产

12.新药筛选技术与筛选模型开发

13.新菌种培育技术开发

14.抗生素提炼和纯化技术开发

15.发酵过程自动控制

16.大规模药用多肽合成、纯化

17.大规模药用核酸合成、纯化

18.高产基因工程菌生产

19.天然类药物、海洋类药物生产

20.中药有效成份的提炼、纯化及分析技术开发

2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结晶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拆分技术开发

22.药品生产中大规模动植物细胞培养技术开发

23.酶技术开发

24.输液软包装技术开发

25.药用丁基胶塞生产技术开发

26.优质、丰产、地道药材技术开发及野生变家种技术开发

27.中药饮片全浸润炮制工艺技术开发

28.医学影像信息采集技术开发

29.新型医疗器械及制造技术开发

30.介入治疗用装备及器械制造

31.植入、进入人体的新型医用材料生产

32.高效节能制药机械制造

33.医药生产废水处理技术开发

34.填补国内空白的药物制造

二十、机械

1.精密成型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五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

3.机械产品开发用先进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机械产品开发用先进试验、检测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5.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高速主轴、刀库、动力卡盘)制造

6.新型传感器制造

7.轿车轴承、铁路机车车辆轴承、精密轴承、高速轴承制造

8.转轮直径8.5米及以上混流、轴流式水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9.大型贯流及抽水蓄能水电机组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10.超临界火电机组制造

11.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制造

12.1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

13.3.6万千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设备制造

14.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制造

15.核电机组及关键配套辅机制造

16.50万伏及以上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制造

17.大电流断流容量试验及变压器突发短路试验设备制造

18.脱硫技术及装置开发

19.新型绝缘材料制造

20.大型化肥、乙烯装置关键制造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1.重大技术装备的分散型控制系统开发

22.在线自动测试技术及系统开发

23.大型精密仪器制造

24.新型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制造

25.智能式低压电器制造

26.高强度异型紧固件制造

27.20吨/时及以上树脂砂铸造设备制造

28.先进模具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29.大型真空电子束焊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30.可控气氛及真空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31.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32.秸杆分解利用新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

33.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34.大型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35.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制造

36.重大自然灾害监测技术及设备制造

37.消烟除尘成套设备制造

38.环境监测仪器及测试仪器制造

39.煤矸石发电成套设备制造

40.粉煤灰储运、制砖成套设备制造

41.废旧塑料回收利用设备制造

42.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3.工业机器人开发制造

44.500万吨/年及以上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

45.2000万吨级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

46.隧道掘进机制造

47.地铁暗挖设备制造

48.2米及以上大型冷热连轧及过程控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9.3万立方米/时及以上空分设备制造

50.机械式立体车库制造

51.天然气集输设备制造

52.石油化工装置配套用大型透平压缩机制造

53.柔性版印刷关键设备制造

54.全自动高速多色印刷设备制造

55.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设备制造

56.农、渔、畜、糖蔗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57.生态农业设备制造

58.农业(棉花、水稻、玉米、豆类、青饲料等)收获机械及农机具制造

59.林业机械设备制造技术开发

60.真空精炼与铸造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61.新型仪表元器件及材料制造

62.大型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制造

63.先进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64.集中供热热量计量系统设备制造

65.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仪器仪表及集中控制设备制造

66.地铁变频变压(VVVF)设备制造

67.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项目

68.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设备制造

69.高性能清淤设备制造

70.城市绿化型草皮工业化生产技术及设备制造

71.旅游抢险系统和设备制造

二十一、汽车

1.汽车车身和车身附件开发及制造

2.汽车、摩托车新型发动机制造

3.汽车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

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黑色铸造、有色铸造毛坯制造

5.汽车模具开发制造

6.汽车轻型化新材料制造

7.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零部件研制系统开发

8.发动机管理系统、三元催化转化装置等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9.国家级检测中心用于汽车、摩托车型式认证检测系统开发

10.燃气汽车燃气转换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

二十二、船舶

1.高技术、高性能、特种船舶及6万吨级以上大型船舶设计及制造

2.万吨级及以上客滚船、客箱船制造

3.5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船制造

4.船舶主机制造

5.船用电站制造

6.船用曲轴、特辅机、电子仪表制造

7.海上钻井船、钻采平台制造

8.3000标准箱(TEU)及以上集装箱船舶制造

二十三、航空航天

1.民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3.航空电子综合系统开发制造

4.机载设备系统开发制造

5.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

6.航空航天新型材料、新工艺及应用

7.燃气轮机制造

8.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

9.卫星应用

10.航空、航天技术应用

11.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12.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

二十四、轻工纺织

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2.符合经济规模标准的纸浆、纸和纸制品生产

3.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制造

4.新型高速九层以上瓦楞纸生产

5.皮革后整理加工

6.高技术陶瓷、高档出口日用瓷制造

7.特种工业缝纫机制造

8.酶制剂生产

9.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

10.无氟制冷技术开发

11.黄原胶(食品级)生产

12.新型包装材料生产

13.新型复合材料制造

14.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

15.高档织物印染和高技术后整理加工

16.单系列日产400吨及以上聚酯生产

17.高仿真化纤面料生产

18.纺织用油剂、助剂、染化料生产

19.碳纤维、芳纶纤维、新型纤维素纤维以及多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

20.特种天然纤维加工

21.产业用特种纺织品制造

22.高技术的轻工、纺织机械及关键技术和零部件制造

23.单线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直接纺涤纶短纤维生产

24.单线能力1万吨/年及以上直接纺涤纶长丝生产

25.符合经济规模的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

二十五、建筑

1.建筑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

2.建筑机械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制造

3.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开发

4.高层建筑与空间结构设备制造

5.建筑施工关键设备制造

6.住宅高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与部件制造

7.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

8.建筑隔震减震材料制造

9.地下工程盾构施工技术与装备制造

10.市政设施用复合管道制造

11.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

二十六、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城市地铁、轻轨(设备国产化比例70%及以上)及公共交通建设

2.城市道路建设

3.城市交通管制系统及设备制造

4.城镇供水水源、自来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

5.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6.城镇燃气工程

7.城镇集中供热工程

8.节能、低污染取暖设备制造

9.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10.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

1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12.城市汽车燃气改造工程

二十七、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

1.生态及环境整治工程

2.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与工程

3.林区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4.废弃物综合利用

5.海洋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

6.消耗臭氧层替代物开发

7.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

8.农膜回收及无害分解技术开发

二十八、服务业

1.现代化配送中心、加工中心、代理经营配套设施建设及连锁经营

2.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

3.农产品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及流通设施建设

4.闲置设备调剂市场

5.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7.重大旅游度假项目和专项旅游项目建设

8.大型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9.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10.信用卡及其网络服务

11.租赁服务

12.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大众体育设施建设

13.文物保护

14.高等学校、职业技术教育及特殊教育

15.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16.信息网络建设

17.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及服务网络建设

18.养老院、老龄公寓、老人护理院等老年服务设施建设

19.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20.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

21.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22.地级以上中心血站建设

23.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24.技术推广、科技交流、技术咨询、气象、环保、测绘、地震、海洋、专利、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25.经济、科技、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就业、法律、环保咨询

26.高新技术广告制作、经济和科技展览、科学普及

27.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及服务

28.科学仪器、实验动物、化学试剂、文献信息等科研支撑条件共建共享服务

遂经信〔2011〕125号 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附件

遂经信…2011?125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经信局、园区经济局: 为充分把握和用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发展我市“4+3”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将省经信委?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附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企业做好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相关工作。 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中(https://www.360docs.net/doc/9418168001.html,/jw/ShowClass.asp?ClassID=304)下载。

联系人:李顺通何云峰联系电话:2988937 附件: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产业政策确认办法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17日印 (共印20份)- 2 -

附件: 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等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认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目录?),认真把好产业政策关,加快发展适合我省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促进我省产业健康、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发展重点。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国家鼓励类产业、“7+3”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发挥产业政策在鼓励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加快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节能、安全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伸完善重点产品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推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三)规范确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政策与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的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完善申 - 3 -

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操作规范

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认定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 (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三条“凡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难以界定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授权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认定鼓励类产业和审查节能登记表的通知》(桂发改工业〔2015〕900号),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企业,从2015年8月14日起,可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鼓励类产业认定。 四、审批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5号)包括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其中国家现有产业目录包括: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7年第4号) (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7年第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河池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需要申请鼓励类项目税收 优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的企业。 六、申请材料 (一)县(区)发改局或园区经发局(处)出具的初审意见(原件); (二)项目申请报告(原件)。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

产业政策钢铁鼓励类

产业政策钢铁鼓励类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 2、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先进压水堆核电管、百万千瓦火电锅炉管、耐蚀耐压耐温油井管、耐腐蚀航空管、高耐腐蚀化工管生产 5、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6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油气输送高性能管线钢、高强度船舶用宽厚板、海洋工程用钢、420兆帕级及以上建筑和桥梁等结构用中厚板、高速重载铁路用钢、低铁损高磁感硅钢、耐腐蚀耐磨损钢材、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钢锻轧材(工模具钢、不锈钢、机械用钢等)等 6、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技术应用 7、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 8、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9、生产过程在线质量检测技术应用 10、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 11、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多功能干法脱除,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2、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3、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 14、利用低品位锰矿冶炼铁合金的新工艺技术,以及高效利用红土镍矿炼精制镍铁的回转窑-矿热炉(RKEF)工艺技术 15、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6、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在做好钢铁产业内部循环的基础上,发展钢铁与电力、化工、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间的横向、纵向物流和能流的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7、高炉、转炉煤气干法除尘 产业政策钢铁限制类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

国家政府对环保行业的支持政策

国家政府对环保行业的支持政策(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环境监测仪器、节能与可再生利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设备、环保材料与药剂八个领域,共计147项产品。 本次发布的《目录》结合当前我国环保产业和环保市场发展的特点,对原《目录》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编制,将燃煤电站脱硝装备、工业窑炉烟气脱硫装备、电袋复合除尘设备纳入鼓励领域,并增加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设备作为鼓励发展的重点。《目录》同时确定优先鼓励发展污染控制与资源再生利用相结合的装备、废气废物处理与节能相结合的装备、能适应更严格排放标准的环保装备、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装备、城市化进程所急需的重点环保设备和产品。《目录》的颁布实施,对引导和鼓励环保产业发展、提高我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委明确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将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实行折旧政策。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办法。为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方向,相关部门将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重点鼓励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适当补助。 1.改变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通常,得到资金的地方政府没有融资手段,税收缩减,土地收入减少,难以满足中央所期望的放大效应;而有市场融资手段的社会企业,难以获得政策性资金,造成投资拉动的放大倍数小,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拉动的作用。因此,应当将财政资金逐步改直接投资为间接运营补贴,这种方式拉动资金的倍数更大,见效更快,效果更加综合,市场更加公平。 2.建立基于产出的补助机制,具体方式包括:成立省一级运营补助基金、建立化学需氧量去除的补助机制、完善产业贴息贷款机制、税收减免与补贴机制等。可由政府针对实际环境治理的效果,面向专业服务企业和具体项目实施。此机制可以放大10倍以上资金总量,同时有利于提高效率,各种类型企业同等待遇。 3.重视信贷问题,解决环保产业发展的融资难题。例如,国家环境投资拉动的着力点主要在地方政府,但是由于受制于《预算法》,地方政府没有合适的融资工具,不能满足环保产业发展的融资要求。

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

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一、农业 动植物优良品种改良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 脱毒种苗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 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宜农荒地、荒山、荒漠、滩涂开发 商品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基地建设 早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 天然橡胶 草业和草原建设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 奶业 生物农药 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 新型农膜 新型兽用疫苗和兽用化学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渔船技术改造 饲料添加剂及配套利用 二、林业 林业良种选育与遗传改良 经济林树种、花卉良种繁育及储藏 森林灾害防治 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

防护林工程 恢复森林资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 木材及人工林、小径木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竹质工程材料和植物纤维工程材料 林化工产品深加工 树木生理活性物质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调水工程 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源工程 干旱地区的人畜饮水和改水工程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海堤防维护和建设 江河湖库清淤 病险水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 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水土保持技术及设拖建设 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资源保护和开发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输配水及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 水利工程勘测设什(CAD)系列软件 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

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及设备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 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 五、煤炭 矿井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矿 大中型高效选煤厂 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的防治 工业型煤 水煤浆 煤炭气化、液化 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 低热值燃料及煤矿伴生资源的开发利用 管道输煤 六、电力 水力发电 大型煤矿坑口电站 热电联产 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垃圾、生物质能发电及大型风力发电燃气联合循环发电 洁净煤发电 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 电网改造和建设 七、核能 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 低温核供热堆、快申子增殖堆、聚变堆 先进的铀矿采冶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行扶持政策

附件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行扶持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提出: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给予相关金融支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扶持产地农产品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对示范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和推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

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涵盖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一、财政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问题,2012年中央财政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每年安排5亿元(2014年增至6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贮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从1994年起专门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999

鼓励支持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纲要)

鼓励支持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纲要) 一、鼓励支持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纲要)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文化会展业,发展各类综合及专业文化会展,重点支持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五)广告和会展: 坚持国际、国内会展并重,吸引国内外会展商在京举办会展,吸引国际著名会展商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申办国际组织的专业会议和展览。鼓励发展会展服务业,建立健全会展服务体系。到2010年,文化会展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经全球展览协会认证的名牌展览达到15个以上。 《支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做好沟通协调,服务首都会展经济: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大力支持各类来华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及商品展示会的开办,服务首都会展经济。 (二)加强沟通,明确海关监管要求和监管场所设置标准,支持新国际展览中心等展览场所尽快投入使用。

(三)为国际展会经营者、展览场所经营者、物流企业等提供政策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加强参展商品通关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加快口岸通关速度。 (四)发挥展品监管仓库作用,对大型国际性展会实行驻会监管,减少参展企业运作成本。 (五)积极支持发展常设展示厅,并作为大型展览会的有效补充,形成北京地区展览行业的点、面结合;通过展览会与保税物流功能的衔接,拓展展览会业务功能。 《广告会展类税收优惠政策》 营业税: 展销、展览组办业务,属于代理服务业务,对其取得的收入,允许以扣除实际代付的场租费、展台搭建费和参展客商差旅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照章征收营业税。异地考察组办业务,暂比照旅游业营业税征收规定执行。 文件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代理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2001〕507号)。 上述减免税项目不需要审批 二、相关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 干预包括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义。 产业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 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 各类产业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叉,形成一个有机的政策体系。 目录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2002年11月30日,原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 ☆出台了水泥、电解铝、焦炭、电石、铁合金、煤炭、铜冶炼、钨锡锑等行业产业政策 ☆出台了电石、铁合金、焦化、电解金属锰、铜冶炼等行业的准入条件。 当前国家政策关注的热点 1、西部大开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2004年3月11日)☆《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2001年9月) 2、非公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2005年2月19日) 3、循环经济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2005年7月2日) 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005年11月29日) 4、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文,2005年12月2日) 对依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的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税收政策等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国家政策鼓励行业名录

国家政策鼓励行业名录 一、农林业 1.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7.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8.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 9.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 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 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及应用 12.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4.远洋渔业 15.奶牛养殖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克隆技术研发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 19.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 定、开发和应用 20.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包括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气 化、培育食用菌等) 21.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态家园等) 22.平垸行洪退田还湖恢复工程 23.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4.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5.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6.动物疫病的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新药开发 27.高产牧草人工种植 28.天然橡胶种植生产 29.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及应用 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应用 31.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33.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4.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5.水土保持综合技术开发及应用 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性认定办事指南

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性认定办事指南 (困难地区符合性认定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符合性认定 二、办理依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产业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的西部地区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三、受理对象: 自治区境注册的独立法人 四、办理条件: 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或《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中规定的产业项目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辖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或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确认申请; (二)由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

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自治区经信委; (三)自治区经信委收到文件后,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程序的规性,对审查合格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审核: 1. 对产业、产品或技术完全符合有关目录的申请企业,直接予以确认; 2. 对基本符合有关目录的申请企业,但产业、产品、技术分类模糊或适用条款不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明确的企业,自治区经信委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领域专家、财税领域专家进行现场核实或会议评估,根据核实或会议评估结果确定建议意见。 (四)对审查合格的的申请企业,由自治区经信委出具符合国家(或困难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 六、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告知有关单位)。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承办处室: 产业政策处,业务咨询:(0991)4593901 九、监督: (0991)4518925; 投诉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418168001.html,

关于鼓励类产业确认申报的说明

附件: 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等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认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目录》),认真把好产业政策关,加快发展适合我省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促进我省产业健康、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发展重点。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国家鼓励类产业、“7+3”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发挥产业政策在鼓励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加快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节能、安全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伸完善重点产品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推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三)规范确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政策与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的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完善申

请、审核、确认等工作程序与相关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确认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努力扩大政策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产业政策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促进作用。 二、确认依据、范围 (一)确认依据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适用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的目录、综合性产业政策、专项政策等。 2.国务院和我省有关投资备案、产业准入、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二)确认范围。 在我省范围内投资的,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额70%以上的企业。 三、确认主体 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省经信委负责全省有关国家鼓励类项目产业政策确认工作,并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申报企业凭省经信委出具的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文件办理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手续。 四、确认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工作通过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完成。 (一)申请 1.企业向所在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格式见后),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权限转报市级经济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 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 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 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 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 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范围:种养植、加工、农产品流通销售、休闲农业等,原则上不支持纯农业生产类项目。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8、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项目范围: (一)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品加工等(二)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

【精品】国家鼓励发展产业政策说明

产业政策说明 一、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一)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国家鼓励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数字虚拟等技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分为六个方面,分别是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以云计算为代表的高端软件。 下一代网络(NGN)指一个建立在IP技术基础上的新型公共电信网络,它能够容纳各种形式的信息,在统一的管理平台下,实现音频、视频、数据信号的传输和管理,提供各种宽带应用和传统电信业务,是一个真正实现宽带窄带一体化、有线无线一体化、有源无源一体化、传输接入一体化的综合业务网络。下一代通信网络中光网络的建设,软交换以及3G的建设尤为关键。3G领域中有上海普天、广电信息、华胜天成、振华科技、烽火通信、航天通信、三维通信、中天科技、联创光电、中兴通讯、中创信测、长园集团、武汉凡谷、浪潮软件、上海贝岭、亿阳信通、大陆、长江通信、光迅科技、东信和平等公司。 物联网是指各类传感器和现有的互联网相互衔接的一个新技术。物联网初期,典型应用拓展是产业的关键,从目前看,比较成熟或者发展相对较快的应用包括:智能交通,智能监控,手机支付和导航等。在智能交通领域,有效地结合了导航定位与视频监控,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包括大华股份、远望谷、赛为智能、金证股份、合众思壮、歌尔声学、太工天成、四维图新、北斗星通、上海贝岭、厦门信达、大立科技、东信和平等公司。 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包含多个方面,不仅仅局限于显示技术本身,同时还包括与显示设备关系密切的其他技术。目前的关注热点主要有OLED(有机发光半导体)、电子纸、LED背光、高端触摸屏和平板显示上游材料等。2010全球TFT-LCD面板总市场规模达640亿美元左右,且基本由韩国、日本、台湾公司占据,可喜的是目前大陆相关企业的技术和世界一流水平的差距正在缩小,同时具有非常明显的成本优势,产品未来的替代空间巨大。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包括深天马、彩虹股份、莱宝高科、汉王科技、新华传媒、士兰微、长城开发、三安光电、浙江阳光、歌尔声学、欧菲光、长信科技、、海信电器、四川长虹、TCL集团等公司。 三网融合主要指电信网、移动互联网以及广播电视网的融合,此融合并非三网的物联融合,而是应用上的有机融合。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包括粤传媒、永鼎股份、拓维信息、中天科技、北纬通信、电广传媒、天威视讯、华闻传媒、出版传媒、博瑞传播、同方股份、二六三等公司。 集成电路(IC)产业属于传统电子制造业,市场规模非常庞大,据预测2010年整体销售额可达3000亿美元,未来增长速度较为平稳且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除了成熟行业的周期性特点,集成电路又具有高新技术产业的特性,即技术不断进步,新产品推出取代老产品等特点。中国作为集成电路技术的新兴国家,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可达年均16%以上。 云计算是指将计算任务分布在由大规模的数据中心或大量的计算机集群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各种软件服务,并通过互联网将计算资源免费或按需租用方式提供给使用者。

陕发改产业〔2011〕2362号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陕发改产业〔2011〕2362号 关于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业: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同时又使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确保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所有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进行确认。 鉴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变化较大,对以前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企业,需重新申报进行产业政策确认。12月7

日至8日,我委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办了学习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培训班,并对确认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确认范围 在我省范围内投资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的70%,且上交了所得税的内资企业,可申报国家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确认。 二、申报资料要求 1、市(区)发展改革委转报文件(包括企业内外资性质、主营业务、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经营情况,适用目录的条款等),材料一式两份; 2、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申请表(见附表); 3、申请确认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4、申请确认企业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证明享受优惠政策的产业收入在企业总收入中所占比例。 5、有资质要求的企业要提供资质证明(如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设计及施工资质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相关资料。 三、申报确认程序 1、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企业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级以上开发区,省级扩权县发展改革委,中央和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2、审核。省发展改革委收到转报申请材料后,审查资料

最齐全国家新区政策总结

兰州新区政策 日前国家发改委已印发了《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确定在五个方面给予兰州新区政策扶持,其中的两个“先行先试”具有相当的量级:国家将允许和支持兰州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一、支持体制机制创新。 允许和支持兰州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兰州新区建设提供体制动力和保障。二、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 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对兰州新区调蓄水库、供水、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对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要求。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修复。将兰州新区北部防护林网和南部林业带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体系,支持兰州新区建设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四、优先布局重大项目。 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上给予兰州新区重点支持,对兰州老城区搬迁改造进入新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扶持,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社会资本在兰州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准,支持兰州新区产业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兰州新区。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兰州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兰州新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各类投融资主体。 上海浦东新区政策 一、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和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1.“五免五减半”。从事机场、港口、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

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附件:川经信产业…2011?416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加快发展我省“7+3”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行积极的有差别的产业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委重新制定了?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产业政策暂行办法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8月15日印发准印号:川府办文登第51号(共印100份)

附件: 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等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认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目录?),认真把好产业政策关,加快发展适合我省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促进我省产业健康、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发展重点。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国家鼓励类产业、“7+3”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发挥产业政策在鼓励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加快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节能、安全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伸完善重点产品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推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三)规范确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政策与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的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完善申 - 2 -

鼓励类项目申请

十八十八十八十八、、、、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指引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指引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指引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指引((((初次初次初次初次或增资或增资或增资或增资办理办理办理办理))))18.118.118.118.1 审批依据审批依据审批依据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版、2002年版、2004年版、2007年版)》、商务部《关于办理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免税确认书有关问题的复函》、商务部《关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免税政策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填写规范的通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43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关总署调整项目确认书和征免税证明编号及有关内容通知(商资函[2008]6号)、海关总署2007年第67号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2号、海关总署2007年第36号公告、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2007年第35号公告。18.218.218.218.2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8.2.01、市级商务局初审合格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18.2.02、商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及历次变更的批复;18.2.03、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联合年检合格记录;18.2.04、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18.2.05、投资者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及批复;增资的应提供增资的可研报告及批复; 18.2.06、验资报告;18.2.07、进口设备清单(一式三份,加盖公司及当地市级商务局公章); 18.2.08、企业申请办理“确认书”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所生产产品情况、设备性能、在生产环节上的主要用途、工艺流程、工作原理、产量产能等);18.2.09、非首次办理“项目确认书”的,还需提供已办理“项目确认书”的历次批件(复印件);18.2.1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条款中涉及具体技术参数的,应提供依据和有效证明。18.318.318.318.3 审核时限审核时限审核时限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18.418.418.418.4 办理部门办理部门办理部门办理部门::::商务厅外资处18.518.518.518.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见外资处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初次或增资)1、项目单位及申报日期:年月日2、项目所属产业政策条目:3、技术转让情况: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第一条(一)”中关于外商投资项目一并转让技术的规定。4、项目性质:5、项目内容:6、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结止年):6、项目投资总额:7、项目用汇额:进口设备总金额万美元,本次进口设备金额万美元。本项目用汇额属于在投资总额内的自用设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由投资核准机关批准。我公司已对照《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进口设备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9、历次办理项目确认书情况:10、企业年检及出资到位情况:11、附件:(1)商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及历次变更的批复(复印件);(2)批准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及年检合格纪录;(3)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及年检合格记录;(4)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5)投资者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及批复,增资的也需提供增资的可研报告及批复;(6)验资报告;(7)公司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一式三份,加盖公司及当地市商务局公章);(8)“确认书”涉及进口设备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性能、在生产环节上的主要用途、工艺流程、工作原理、产量产能等);(9)非首次办理“项目确认书”的,还需提供已办理“项目确认书”的历次批件(复印件);

国家鼓励产业政策具体条款

国家鼓励产业政策具体条款 十大工程中有六项交通运输类工程。两个铁路项目是以拓展路网为重点,突出东西部联系通道、内部通道和对外通道而建设的“西安至南京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和“重庆至怀化铁路(渝怀线)”;一个西部公路建设项目则以国道主干线和国家级贫困县道路为主;一个民航机场建设项目包括建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和以成都双流机场、昆明巫家坝机场、西安咸阳机场、兰州中川机场和乌鲁木齐机场为中心的支线航空网络;重庆市高架轻轨交通(较场口至新山村线)一期工程;柴达木盆地涩北地区-西宁-兰州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四川紫坪铺、宁夏黄沙河坡头水利枢纽和中西部退耕还林(草)和生态建设及种苗工程,是两项涉及西部发展全局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工程。今年将在长江游的云南、四川和黄河上中游地区的陕西、甘肃等13省区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建设,计划退耕515万亩,同时安排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草648万亩。此外,今年中央还将为西部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生态综合治理进行投资。 十大工程中的另两项是青海钾肥工程和国家利用国债资金支持的西部高校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 涉及西部和我省的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关于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二是关于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三是我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在四川省内施行的优惠政策。 一、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三项,都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详见表1。 表1 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件西部中东部 税率鼓励类项目(目录详见第二部分)2001-2010年15%33% 减免税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两免税,三减半(外企经营无 广播电视项目期需在10年以上) 省级政策权限民族自治地方,经省人民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可减免地方所得税 政府批准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可 以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 2、与中东部地区的比较 投资于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详见第二部分)和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基础产业的外来企业,其所得税税负较之中部、东部轻50%以上。(二)土地优惠政策 1、主要优惠政策条款 一是依法出让国有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种草等生态建设的,可以减免土地出让金,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金额并符合生态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 二是建设项目用地,如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可以免缴土地补偿费。 2、与中东部的比较 以上优惠是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专项扶持政策,中东部地区省市不享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