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优培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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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国优培训会讲稿

各位领导、专家,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感谢大家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这次培训会,这是对协会工作支持,也是对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刚才,史学斌副主任在讲话中,已对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历史及意义已作了详尽的阐述,并对国优的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国优审定办公室,一定认真落实,不辜负领导和广大建设企业的期望。下面,我就《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申报“国优奖”的程序、资料要求和现场复查的注意事项四个方面,给大家做个介绍。

一、对《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修改的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行业发展的需要,在征求国优评审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关联协会意见的基础上,中施企协于2007年对《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下面我将对新“办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说明。

(一)修订目的

本次修订,是为了适应社会和行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

(二)评选范围

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工程项目,是具有一定规模,代表本行业同类工程投资规模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建设项目。由于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单纯的投资额度已经不能完全代表工程项目的规模,因此,大部分工程类型不再规定绝对的投资额作为参评标准。

为促进西部地区和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本着“务实”精神,对这两种情况的民用工程参评规模要求降低为:

1、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

公共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或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不能参加评选。

(三)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与批准立项项目一致且一次成优的工程,凡复查时发现有质量问题而后又经修整的工程,不能评为国家优质工程

推荐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设计奖和工程(施工)质量奖。其中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除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外,应是本行业同期同类工程在建设理念、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高水平。从国外引进技术装臵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有项目主管部门优秀设计的认定证明,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申报程序

1.只能由一个主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可以是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单位中的任意一家)。由多个标段或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

2.必须通过行业协会、各省(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向“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只有本行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才能按本办法直接向“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

3.为保证参评工程的行业领先水平,专业工程(如发电厂、油气管道、港口等)必须通过各行业协会进行申报。

4.申报时要注明推荐奖项级别。

(五)评审纪律

审定委员会专家、现场复查专家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严格自律,同时希望各申报单位配合我们工作,严禁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干扰专家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对违反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六)奖励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调试、施工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由“审定委员会”授予奖牌及奖状。不符合参建单位条件但参与工程建设满5%投资额(以结算书为准)以上的施工单位,由“审定委员会”授予参施奖状。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工作流程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组织、评审过程分六个阶段:

(一)组织阶段(3-4月份)

1、摸底调查:调查各地区各行业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了解当年即将申报项目的规模、数量及行业、地区的分布。摸底调查将影响当年各推荐单位的名额分配,所以各单位务必认真填写“项目清单”。

2、分配名额:根据各地区、行业当年申报工程的数量、规模和以往申报评审情况,制定当年国优申报名额分配方案,经国优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报中施企协批准。

3、组织培训:培训会将详细介绍申报程序、要求、注意事项和国优工作的最新发展动向,准备申报的单位必须参加,否则可能会影响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

4、发文组织申报:组织申报文件将通过邮局寄送和网上公报等多种途径发布,各申报单位务必及时查收。“中国工程建设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418201688.html,

(二)申报阶段(5-7月份)

1、整理资料:对资料的具体要求,稍后为大家详细解答。

2、受理资料:资料整理完毕后请及时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3、资料初审: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交叉循环审查和集体会审。

4、推荐复查: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推荐给审定委员会进行现场复查。

(三)复查阶段(8-9月份)

1、复查动员:召开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专家动员会,对专家进行培训。

2、现场复查: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复查注意事项稍后讲解。

3、复查汇报:专家组对各受检工程检查结果分别提交复查报告,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评审阶段(10-11月份)

1、推荐工程名单: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组组长复查汇报会,由办公室全体共同听取、汇总各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根据各专家组的复查情况和国优工程的条件、要求,汇总各方面信息,向审定委员会提供国家优质工程(工程名单)正式推荐报告。

2、审定会审定: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根据办公室的推荐报告,审阅、质询现场复查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进行评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出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

(五)表彰阶段(12月份)

1、获奖工程公示:在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对评选出的国家优质工程进行十五天的公示,对于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工程,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国优工程资格。

2、发文表彰: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发文,对获奖工程进行表彰

3、颁奖会表彰: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颁奖会,请有关国家部委领导为获奖单位现场颁发奖牌、奖状。

4、登报表彰:在《人民日报》上刊登获奖名单专版。

(六)宣传阶段

1、媒体宣传

2、编辑画册

三、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

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由五部分组成:

(一)申报表1份(备电子版)

申报表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发放(复制有效或到https://www.360docs.net/doc/9418201688.html,下载),表格内容须用黑色四号GB2312楷体打印或用正楷(黑色碳素墨水)填写。

其中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两个监督部门的意见栏里务必填写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简介DVD光盘1份(拟报金奖工程)

拟报金奖项目须备DVD光盘一张(一般工程不少于8分钟,住宅小区不少于10分钟)。主要包括:工程介绍(包括立项、合法性介绍和工程概况,2分钟左右);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案(含组织方案、技术方案等,2分钟左右);主要施工过程介绍(2分钟左右);工程重要、特色部位介绍(1分钟左右);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介绍(1分钟左右);节能、环保措施介绍(1分钟左右);住宅小区的环境及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介绍(2分钟左右)等。银奖项目根据工程情况自定。DVD影音资料要避免做成宣传片,要减少宣传、领导讲话视察等内容。

(三)幻灯片光(U)盘一份

每个申报项目应报送PPT格式文件一份,内含幻灯片不少于12张(其中工程全貌3张以上,工程特色部位3张以上,与工程结构或使用安全相关的3张以上,主体设备照片3张以上),每张幻灯片须附简要说明,文件刻入一张光盘或拷贝到U盘。

(四)工程项目创新成果汇总

内容为建设、咨询、监理、施工、调试等与工程有关的管理技术质量创新成果总结,字数要求一万字以内。

(五)工程资料1份

工程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

1.资料封皮(封面);

2.目录(注明页码);

3.5-8张5吋的工程彩色照片,照片可打印(须清晰清

楚)或粘贴,其中工程全貌的照片不少于3张,特色

照片不少于2张,照片须附简要说明;

4.申报表(1份);

5.主申报单位(非建设单位申报时)资质证书扫描(复

印)件;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扫描(复印)件(如

获奖请附证书);

7.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项文件扫描

(复印)件;

8.工程报建批复文件扫描(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

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环境评价等证明文件);

9.省、部级设计奖证书扫描(复印)件;

10.省、部级工程(施工)质量奖证书扫描(复印)件;

11.工程监督(咨询/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扫

描(复印)件;

12.工程节能、环保验收证明文件扫描(复印)件;

13.工程验收证明文件(验收证书)扫描(复印)件;

14.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文件扫描(复印)件或国家

验收文件;

15.工程决算书或审计报告扫描(复印)件;

16.工程所获省部级QC活动成果奖证书扫描(复印)件

17.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工程)

18.其他需说明的材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和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等)。(六)申报资料要求如下:

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平装、胶订。

2.申报资料的封皮采用250g铜板纸。封面按要求打印。

3.所有正文内容均用四号楷体打印。

4.所有文字、证书、印章、照片须清晰可辨,一般要求采

用扫描件。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须准确无误。

5.申报材料整理装订后,统一装入A4规格硬质塑料文件

盒。不能缺项、漏项。

6.经各推荐协会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国

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现场复查注意事项

由于复查工作量大,时间短,专家行程比较紧凑,因此要求各受检单位严格按照现场复查程序和要求执行,以免影响整个复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1、复查通知下发后,各主申报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

与复查组长取得联系,并安排交通、食宿。

2、复查时间严格按照复查通知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

动。

3、不得安排旅游等与现场复查无关的活动内容。

4、资料审查时必须提供原始工程资料。

5、现场复查过程中,参建各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6、所有参建单位集中汇报,如专家组对汇报内容有疑

问,进行口头提问,要求被提问方做针对性回答。各

单位有需进一步汇报的内容,可会后与专家组沟通。

7、专家到现场不是去挑毛病,而是要通过复查发现管理

和技术上的问题,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指导。因此,

希望各单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复查工作,通过复查

工作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关于各专业复查工作的详细事项将由各专业的专家为大家讲解,其他规定请参照会议资料,如有不明问题,请提交会务组,将在答疑会上集中为大家解答。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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