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工程)092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工程)092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工程)0927

Q/GDW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

规定(变电站)

Content profundity guide for preliminary designing substation

(报批稿)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设计总说明 (2)

6 电力系统部分 (6)

7 电气部分 (10)

8 土建部分 (17)

9 水工部分 (24)

10 消防部分 (26)

11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27)

12 劳动安全卫生 (28)

13 主要施工方案及大件设备运输 (28)

14 概算部分 (29)

15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30)

本规定用词说明 (32)

前言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的编制工作认真总结了目前输变电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网省公司、建设管理、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充分吸收了电力行业标准化、信息化研究推广应用的成果和工程实际经验。

本规定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电力建设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工业化的原则,通过技术创新和依靠科技进步,突出展现设计方案的可靠性、经济性、先进性。

为使本规定符合电网建设的新发展,对原《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中部分已不适应电网发展需求的内容,在规定编制中进行了修改;并对近年来电网建设中出现的成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推广提出指导性意见。

本规定根据电网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补充和扩展了相关内容,如对防雷接地、全站时钟同步系统、安全监视系统、水土保持等在专门章节论述。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管理。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李一凡、于刚、郭日彩、梁政平、李勇伟、李宝金、沈维春、许子智、李敬如、易建山、王静、薛春林、段松涛、张伟、宋大钢、骆雪梅、王代荣、郎旭海、廖宗高、徐东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330kV~750kV变电站和开关站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串补站和静补站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220kV变电站可参照执行,并可适当简化。

本规定只对设计的内容深度作出要求,不作为各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卷册划分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建设部建质[2003]8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标准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4 总则

4.0.1设计文件应遵守国家及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

4.0.2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是初步设计的前提条件。

4.0.3设计文件应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对工程建设的要求;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积极采用标准化设计,大力推广应用通用设计、通用造价、通用设备典型规范和贯彻“两型一化”变电站建设有关要求。

4.0.4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编排顺序

1 设计文件总目录。

2 设计说明书。

3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4 设备材料清册。

5 工程概算书。

6 勘测报告。

7 工程有关技术专题报告。

4.0.5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

1 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宜按A4版面出版。设计图纸不宜大于1号。

设计说明书应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扉页:写明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2 对改扩建工程,应说明已建工程建设及规划情况,图纸应采用规定的图线标明已建、本期和远期规模。

3 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系统、电气、土建等分别成册。

4 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外委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概算汇总。

4.0.6对设计中的重大问题,应进行多方案(宜为2个或以上)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案。当进行专题论证时,应对各方案的技术优缺点、工程量及技术经济指标做详细论述。如做经济比较时,应做到概算深度。

4.0.7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 设计方案的确定。

2 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

3 土地征用。

4 建设投资管理。

5 施工图设计的编制。

6 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

4.0.8 各部分具体的深度要求,在本规定各章节中分别说明。

本规定未能涉及的问题,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适当加以说明。当采用现行的通用设计和标准化设计时,相应部分可适当简化。

5 设计总说明

5.1 概述

5.1.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和规章。

2 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文件。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文件。

4 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委托文件。

5 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保护、消防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依据。

5.1.2工程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建设规模

说明变压器容量、台数(包括本期及远期规模);无功补偿装置台数及容量;各电压等级出线回路数;分期建设的情况。

2设计范围与分工

说明本工程设计的范围和外部协作项目的分工界限。对改扩建工程,尚应说明原有工程情况及其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和配合。

5.2 站址概况

5.2.1站址自然条件

1 说明站址地理位置,所在地的省市、区县、乡镇街道的名称,站址位置与城市的相互位置关系。简述站址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以及四邻原有的和规划的重要建构筑物等设施。

2 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最高最低标高、坡度等);描述场地内原有土地情况(农田、坡地、林地、水塘等),原有植被、沟渠、水塘、输电线路、通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如输气、输水管线等)、民房、坟墓等建(构)筑物和拆迁等情况。

3 站外交通运输及公路的引接。概述站址区域公路、铁路、水运、航运现状及发展规划,进站道路引接公路的等级、路宽及路况,大件运输的卸货地点及卸货地点至站址的运输路径和距离,卸货地点至站址运输路径的桥梁、涵洞的等级、规模、数量和状况。

5.2.2 进出线走廊条件

说明站址周围环境,出线走廊条件。近远期出线规划情况,本期出线方向及出线情况。

5.2.3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条件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

站区地形地貌、地层分布、地质构造、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主要指标,不良地质作用,软弱层和不稳定与特殊性岩土层的分布情况。

站区地震基本烈度及确定的依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地下水类型、埋深及对建筑材料腐蚀性的评价。

场地土类别和建筑物的场地类型。

2 水文气象

气温、降雨量、温度、风速、风向、暴雨强度、雷电日数、积雪(覆冰)厚度、土壤冻结深度和盐雾污染等。

频率为1%的高水位(包括河流冲刷,山洪影响及内涝等水位情况)。

5.3 主要技术原则及存在问题

5.3.1主要技术方案

包括电气主接线、主要设备选择、配电装置布置型式、系统保护、调度自动化、通信、控制方式及二次线、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建筑方案等。

5.3.2 新技术、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典型规范的应用及工程造价水平。

5.3.3提请在设计评审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拆迁赔偿、水源、电源、道路和大件设备运输等问题。

2 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备标准及来源问题。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4 技术经济指标

5.4.0主要技术方案和经济指标统计表(推荐方案)

5.5 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5.5.0当取得以下文件时,应作为初步设计附件列入:

1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2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保护、消防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文件。

3 变电站建设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如:通信、军事、航空、航道、河道、公路、铁路、管道、市政、水利、供电、供水、林业等相关单位的初步原则协议、会议纪要和摘要等。

4与有关单位的设计分工协议。

5 外委项目有关协议。

6 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批文;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协议和会议纪要。

6 电力系统部分

6.1 电力系统

6.1.1与变电站有关的现有系统概况,系统发展规划,变电站在系统中的作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备参数进行校核,如有重大变化时,应提出相应的论证报告。

6.1.2变电站各电压侧的负荷;出线回路数、方向和分期建设情况;母线通流容量等。

6.1.3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容量、(组)数、绕组数、接线组别、主抽头电压、调压方式(有载或无励磁、调压范围、分接头)及阻抗等参数的选择。

6.1.4为满足电力系统各种运行方式的需要对主接线提出要求。

6.1.5提出无功补偿装置的总容量及分组容量等,必要时做调相调压专题研究计算。

6.1.6中性点接地方式

1 变压器中性点经电抗接地时,提出电抗、避雷器参数。

2 变压器低压侧接地电容电流的补偿设备选择。

6.1.7提出电力系统远景年归算到变电站有关电压母线的阻抗。

6.1.8提出电力系统(投产年限)最大、最小运行方式归算到变电站有关电压母线的阻抗。

6.1.9提出高压并联电抗器容量和接地方式。

6.1.10提出断路器装设并联电阻的必要性和参数选择,必要时进行专题研究。

6.1.11必要时有关部门应对谐波含量及限制措施作专题研究。

6.1.12对同杆架设线路,应计算并提出感应电压和感应电流。

6.2 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6.2.1提供相关电网主网架与变电站相关联的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现状。

6.2.2提出变电站各电压等级线路主保护、后备保护的配置原则、方案以及保护通道方案。对于线路改接(或π接)提出相应的保护设备(改造)、保护通道的调整方案;当线路采用串联补偿装置或串联电抗器等技术措施时,提出线路主保护、后备保护配置的特殊要求。

6.2.3根据需要提出过电压保护等辅助保护配置方案。

6.2.4 提出变电站线路断路器保护、失灵保护及远方跳闸等辅助保护的配置方案。

6.2.5 提出变电站各电压等级的母线保护配置方案。

6.2.6提出变电站各电压等级线路的故障录波器配置方案。若可研已经批复确定需要配置双端故障测距装置,初步设计应提出具体的设计方案。

6.2.7 提出变电站保护和故障录波信息管理子站系统的设计方案。

6.2.8 当变电站接入存在系统稳定问题时,应同步开展本工程接入系统的安全自动装置专题的单项工程设计,提出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书。

6.2.9 根据需要提出变电站解列装置配置方案。

6.2.10 提出变电站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以及双端故障测距装置对时精度和接口要求。

6.2.11提出变电站系统继电保护对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技术及配置要求,提出保护对通道的要求、保护光电转换接口对通信电源的要求。

6.2.12提出组屏方案和屏柜数量,综合考虑合理的屏位扩展需求。

6.3 系统调度自动化

6.3.1 提供各相关调度中心现有调度自动化系统、计费系统、调度数据网络的现状。

6.3.2提出变电站的调度管理关系。

6.3.3提出变电站与相关的调度中心及运行维护单位之间的远动信息内容。调度中心对变电站有无功优化电压控制要求时,提出远动信息内容。对于联网变电站应提出与相关调度中心的信息内容传输范围。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还应提出其与集控中心之间的双向远动信息内容。

6.3.4 提出变电站远动系统配置原则和方案。对扩建变电站,提出远动系统设计方案;如需要改造变电站的控制方式时,提出远动系统配置原则和方案。

6.3.5 提出变电站各关口点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精度要求,关口表配置方案、技术要求及组屏方案。提出电能量采集处理装置的配置方案,功能、技术要求,及与当地监控系统的接口方案。

6.3.6根据需要应提出同步相量测量装置的设计方案。

6.3.7提出变电站远动信息、电量信息、同步相量信息传输方式。

6.3.8提出变电站对各级调度中心的通信接口类型和协议标准、以及传输速率要求。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提出其对集控中心的通信接口类型和协议标准。

6.3.9提出变电站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的配置方案。

6.3.10提出变电站二次各应用系统安全分区划分及安全防护设备部署方案。

6.3.11因变电站接入引起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扩容及改造,应开展调度自动化、电能量计量系统的专题设计(系统扩容可以不开展专项设计),提出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书。当变电站确定为无人值班管理模式、且需要同步建设集控中心时,应开展集控中心的单项设计,提出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书。

6.3.12提出各级调度端二次系统工程配合费用。

6.3.13提出本专业组屏方案和屏体数量。

6.4 系统通信

6.4.1提供与变电站相关的在建、已经建成的光纤、微波、载波通信电路,传输组网及通信设备配置现状。

6.4.2 提出变电站的系统通信方案。

6.4.3提出线路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采集处理装置、同步相量测量装置等的通道组织设计方案。

应提出变电站至相关调度中心主、备用通道组织方案。

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增加变电站至集控中心的各类通道组织设计方案。

对于联网工程,还应提出变电站至被联网侧调度中心的各种信息传输通道组织方案。

6.4.4新建线路或改接(线路π接)线路有需要时,应提出新建载波通道、载波通道接续及设备搬迁的具体方案。

6.4.5当线路保护通道采用光纤迂回通道时,当电路路径与可研相比发生变化,应进一步核算该电路的传输时延。

6.4.6提出变电站综合数据通信网络接入设备的配置方案。

6.4.7 光纤通信设计属于系统工程应单独委托开展单项工程设计,提出各相关光通信站(中继站)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书。

对光缆随线路开断π接工程,设计应考虑光缆开断期间,原光缆上所承载的电力系统实时生产业务不能中断的要求而提出可行的临时过渡方案。

6.5 站内通信

6.5.1提出变电站在调度交换网络中的组网方式,提出系统调度交换机的功能要求和配置方案。

6.5.2提出变电站通信电源的配置方案。

6.5.3提出通信机房(含直流通信电源室)的面积要求。

6.5.4 提出变电站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的信息监测范围、信息传输方式以及设备配置方案。

6.5.5应对变电站通信机房,通信电源机房提出工艺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6.5.6提出变电站市话通信方案。

6.6 电力系统部分图纸

6.6.1电力系统部分图纸目次

6.6.2图纸深度要求

1 电力系统现状地理接线图

应表示现有主要电厂和电网的连接方式;主干线的走向、导线截面和长度。

2 电力系统远景地理接线图

应表示与本工程设计方案有关的规划电厂、变电站和线路等。

3 变电站投产年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

应表明与本期工程投产时间和设计方案有关的电厂、变电站和线路等。

4 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图

应按推荐的电气主接线方案示意线路、母线、断路器、T区等保护配置方案。

5 远动化范围图

应按推荐的电气主接线方案在线路、母线、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等测点表明各级调度中心需要的远动信息内容。6 变电站投产年调度数据网网络拓扑图

应在规划或现行的调度数据网络拓扑图上示意变电站在调度数据网络中的功能地位和接入方案。

7 变电站二次系统分区安全防护示意图

应示意变电站二次各应用系统的安全分区,根据信息交换需要进行互联情况部署防护设施。

8 变电站接入系统前通信系统现状图

应示意变电站投产前所在地理位置有关电通、区域、省、地光纤、微波等通信网络的通信现状图。

9 变电站接入后系统通信组织图

应示意变电站投产后,变电站所在地与电通、区域、省、地光纤、微波等通信网络互联的组网方案。

10 电力线载波通道组织图

应根据变电站出线、功能需要表明线路载波、结合加工设备等设计方案。

11 通信机房设备布置图

应根据推荐的通信机房面积示意变电站本期各功能屏位、远景年各功能屏位的布置图。

7 电气部分

7.1 电气主接线

7.1.1说明变电站本期、远期建设规模、各级电压负荷、功率交换、出线回路数及其名称等。

7.1.2说明主变压器接入方式。

7.1.3 说明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台(组)数、连接方式及其回路设备。

7.1.4应论述电气主接线方案及其比选结果(包括各级电压母线、近期接线、分期建设方式及过渡方案等)。

7.1.5说明各级电压中性点接地方式(包括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及设备;并联电抗器中性点及设备;主变压器低压侧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补偿等)。

7.2 短路电流及主要设备选择

7.2.1说明短路电流计算的依据和条件(包括计算接线、运行方式及系统容量等),并列出短路电流计算结果。

7.2.2说明导体和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原则和依据。

7.2.3应说明导体和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结果(包括选型及主要技术规范,并宜将主要电气设备选择结果表列入本部分)。改、扩建工程应校验原设备。

对大容量变压器选用单相、三相共体、三相组合变压器应结合变电站所在地区条件和运输方案加以说明。当选用单相变压器时需说明是否设置备用相。

当采用金属封闭气体绝缘组合电器(GIS)和混合绝缘组合电器(HGIS)、110kV及以上电缆和新型设备时,应作专门论述。若附有专题报告,可引述其结论。

7.3 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

7.3.1应论述各级电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措施;说明避雷器选型及其配置情况。当有技术专题论证时,应引述其结论。

7.3.2应说明变电站的雷电侵入波保护方式。当有技术专题论证时,应引述其结论。

7.3.3说明变电站自然条件、环境状况、污秽等级;提出变电站电气设备的外绝缘要求及绝缘子串的型式和片数选择。

7.4 电气总平面布置及配电装置

7.4.1说明各级电压出线走廊、站区自然环境因素等对电气总布置的影响。

7.4.2应说明电气总平面布置方案比较(不少于二个),提出优选结论(包括主变、补偿设备的布置方式)。

7.4.3应说明各级高压配电装置型式选择。当有技术专题论证时,应引述其结论。

7.4.4说明高压配电装置的间隔配置及远近期结合的合理性。

7.4.5根据变电站所在地区地震烈度要求,说明电气设备的抗震措施。

7.5 站用电及照明

7.5.1应说明站用电电源(包括站用备用电源)的引接及站用电接线方案,必要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7.5.2说明站用负荷计算及站用变压器选择结果。

7.5.3简要说明站用配电装置的布置及设备选型。

7.5.4说明工作照明、事故照明、检修电源和消防电源等的供电方式,并说明主要场所的照明及其控制方式。

7.6 防雷接地

7.6.1 说明变电站的防直击雷保护方式。

7.6.2提供变电站土壤电阻率和腐蚀性情况,说明接地材料选择、接地装置设计技术原则及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情况,需要采取特殊降阻措施时应详细说明并进行接地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计算机

房、通信机房对接地装置的要求。

7.7 计算机监控系统

7.7.1根据变电站管理模式(有人值班、少人职守无人值班)提出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案,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整体体系结构,软件、硬件配置原则,主要功能,站控层与间隔层通信所采用的技术和标准。对于扩建变电站,需要由常规控制改造为计算机监控方式时,宜开展专项设计。

7.7.2当站内布置有串联补偿或静止补偿等装置时,提出保护及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案,站控层设备、远动通信设备应按与变电站控制系统共享资源的原则提出具体设计方案。

7.7.3提出变电站控制系统的监测、监控范围,间隔层设备设计原则及组屏方案。

7.7.4变电站采用计算机控制方式时,应对远方、就地控制操作的防止误操作闭锁进行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

7.7.5提出监控系统与继电保护、保护故障信息管理子站、非关口电度表、电能量采集处理装置、站内各智能装置、全站时钟同步系统的接口形式和技术要求。

7.8二次接线

7.8.1提出主控制室、计算机室、蓄电池室、直流室二次设备布置方案及面积。

7.8.2 提出各继电器小室的二次设备布置方案。

7.8.3提出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UPS)的配置方案。

7.8.4根据需要提出二次设备防雷设计方案。

7.8.5提出各电压等级电度表配置及组屏方案。

7.8.6提出继电器小室抗干扰措施,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抗干扰及阻燃要求、数量。

7.9 直流系统

7.9.1提出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

7.9.2 提出直流蓄电池组、充电设备配置方案,根据变电站的管理模式(有人/无人值班)提出蓄电池组容量、事故备援时间。

7.9.3 当二次设备下放、继电器小室分散布置时,提出各继电器小室的直流供电方案。

7.9.4变电站布置有串联补偿装置或静止补偿装置时,提出变电站的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方案。

7.10 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7.10.1提出主要元件保护(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低压无功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或静止补偿装置等)配置方案及组屏方案。

7.10.2提出低压无功装置自动投切方案。

7.10.3提出站用电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设计方案。

7.11 全站时钟同步系统

7.11.1对于新建工程,提出主时钟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配置方案、与站内各类授时设备的接口和精度要求。

对于扩建工程,如需要,提出现有时钟同步系统扩容设计方案。

7.11.2 提出时钟系统的布置方案和电源要求。

7.12 安全监视系统

7.12.1 对于新建工程,提出安全监视系统的功能定位和作用,监视范围及具体摄像设备布点方案。对于扩建工程,按扩建规模补充摄像设备。

7.12.2对于无人值班管理变电站,提出视频图像信号传输方案、带宽要求以及功能要求。

7.12.3提出变电站围墙的安全警戒设计方案。

7.13 电缆设施

7.13.1说明站区电缆隧道、电缆沟道的布置和截面选择。

7.13.2应说明电缆及其构筑物采取的防火和阻燃措施。

7.14 电气部分图纸

7.14.1电气专业图纸可参考表7.14.1所示编制,各工程视具体情况确定。

7.14.2 图纸深度要求

1 电气主接线图

应表示主变压器与各级电压母线的连接。表示各级电压的电气接线方式以及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无功补偿装置、载波通信用阻波器和抽压电容器等的

配置。表示中性点接地方式及补偿设备。标注图中设备和导体的型号及其主要技术规范。各级电压出线回路应标注名称和导体的型号。应绘出远景接线示意图(一般可在图纸右上角表示);对工程的原有部分、本期及预留扩建应加以区分。

2 电气总平面图

应表明主要电气设备、站区建(构)筑物、电缆隧(沟)道及道路等的布置。应表示各级电压配电装置(户外)的间隔配置及进出线排列。母线和出线宜标注相序。布置图应表明方位、标注位置尺寸,并附必要的说明及图例。

3 各级电压配电装置平断面图

应表示出配电装置的布置(包括设备、构架、母线等各设施的安装布置,以及导线引接方式)。平面图应表示进出线(包括进出线高抗)排列及间隔配置;表示出通道、走廊等设施,并标注布置尺寸及母线和进出线相序(当电气总平面图能清楚表示时,此图可省略)。

高型配电装置应分层表示。

屋内配电装置宜绘制配置接线。

断面图应按不同类型间隔出图,并表明设备安装位置、尺寸、标高、导线引接方式、电气距离校验等(常规配电装置可只出代表性断面),且宜有本间隔的接线示意图。

4 主变压器平断面布置图

应表示主变压器布置及外形(包括主变冷却器),并示出防火隔离墙位置。主变有备用相时应一并表示。应表示主变压器各电压侧回路引接方式和主要电气设备的布置(包括主变中性点回路)、电气距离校验。为清晰表明主变压器与各侧电压系统的连接,可绘制接线示意图。

5 330~750kV并联电抗器平面布置图

应表示电抗器及其回路设施(包括隔离开关、中性点设备、导线构架、防火墙等)的布置、导线连接方式等,并标注布置尺寸。

6 无功补偿装置电气接线及平断面图

应表示补偿装置的电气接线、标注设备型号及技术规范。平面图应表示补偿设备、母线、相应建(构)筑物的布置和尺寸及相序。断面图应表明设备安装位置、尺寸、标高、导线引接方式、电气距离校验等。

7 站用电接线图

应表示站用工作及备用电源的引接方式。应表示站用母线的接线方式。标注开关柜型号、回路名称、主要设备及元件规范等.

8 站外电源进线侧设备平断面图

应表示出外引电源站内部分设备的布置(包括设备、构架等各设施的安装布置,以及外接入的电缆或架空线的引接方式)。站用变采用户外布置、且靠近该区域时一并表示在此图中,否则考虑单独出图或和图8 合并。如采用开关柜引接方式可以与图8 合并出图。

9 站用电室平面布置图

应表示站用开关柜、分段、母线桥的布置及尺寸。应表示室内通道(包括维护和操作通道)、出入口位置等,并标注有关尺寸。当站用变布置在站用电室内时,应表示其布置位置及相应尺寸。

10 全站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应表示需要进行保护的电气设备、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并标注其高度。应表示避雷针(线)的布置位置,并标注其高度。应绘出对不同保护高度的保护范围。宜将保护范围计算结果列表于图中。

11 计算机监控系统方案配置图

应表明计算机监控系统之站控层各工作站、远动通信网关、间隔层测控单元、网络连接的结构示意,与保护等其他外部系统的接口、打印机、显示器等设备的配置。

12 主变保护配置图

应表明保护配置原理及主要保护方式;主要设备名称、电流互感器接线方式等。

13 高压电抗器保护配置图

应表明保护配置原理及主要保护方式;主要设备名称、电流互感器接线方式等。

14 串联补偿装置或静止补偿装置或串联电抗器保护配置图

应表明串联补偿装置或静止补偿装置或串联电抗器的保护和控制系统的配置原理,主要保护方式及数据流向,与外部计算机系统接口示意,主要设备名称、电流互感器接线方式等。

15 直流系统图

应表示直流系统的接线方式;蓄电池型号和数量;端电池的设置、充电、浮充电设备及馈线数量等。应表示系统图有关的主要设备规范。

16 主控室、计算机室平面布置图

应表示主控制室控制屏(台)的布置方式,布置尺寸。有单独计算机室的工程应同时给出计算机室的布置。

17 全站各继电器小室屏位布置图

应表示控制屏、保护屏等二次设备的布置方式、布置尺寸。图中应有屏编号、名称、型式对照表。

18 直流蓄电池室布置图

应表示蓄电池布置方式、布置尺寸。图中应有屏编号、名称、型式对照表。

19 摄像设备布点示意图

在总平面图中标注需要监视的主要一次设备区、二次设备区内不同种类的摄像设备,在围墙上示意红外电子设备布置。

20 时钟同步系统示意图

应表示全站时钟系统的结构,主时钟系统与各继电器室扩展柜、二次设备的连接及接口类型。

7.15 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7.15.1 电气部分计算项目见表7.15.1,具体工程可视需要增减。计算书底稿不列入设计文件,一般只引述计算条件和计算结果,但必须存档妥善保存,以备查用。

表7.15.1

7.15.2计算书深度

1 短路电流计算及主要设备选择

说明短路电流计算的依据和条件(包括计算接线、运行方式及系统容量等),并列出短路电流计算结果。对导体和电器的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的开断电流应进行选择计算和校验,并列出选择结果表。

本项计算的成品应包括:短路电流计算阻抗图、短路电流计算结果表、主要电气设备选择结果表。

2 站用电负荷及站用变压器选择

应进行站用电负荷统计和计算,并编制负荷计算及站用变压器容量选择表。应计算在正常运行方式下站用母线的电压波动范围,以选择站用变调压分接开关。

3 导体的电气及力学计算

应进行导体的电气及力学计算。

4 内过电压及绝缘配合计算

330~750kV和其他非标准绝缘的工程,应作本项计算。

5 直流负荷统计及蓄电池容量和充电设备选择

本项计算结果应列表在说明书中表示。

6 配电装置的电气校核计算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配电装置间隔宽度、架构的高度、宽度、母线最大弧垂以及各种状态的电气净距进行校验。

7 接地装置选择计算

应计算接地电阻、接地装置截面、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

8 保护装置选择计算

一般不作计算。根据工程具体要求,对运行方式变化大的变电站,宜对后备保护的整定值及灵敏度

进行校核计算,并将结论列入说明书。

9 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计算

视方案比较需要进行。一般宜对技术和经济作综合性比较,并列表表示。对重大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应做到概算深度。

8 土建部分

8.1 站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8.1.1全站总体规划

1 站区与当地城乡规划的协调,利用就近的生活、交通、给排水、防洪等设施和最终规模的统筹规划。进站道路及引接、交通、各级电压线路出线方向、站区供水方式、站外给水管道引接点及管道路径和距离、站区排水的接纳地点及管线走向和距离、总平面布局、环境保护、分期征地和分期建设、还建乡村路、还建沟渠等方面的规划。

2 站区总体规划的特点,全站建构筑物、地下管沟、道路的规划;应说明总平面布置与竖向布置是如何利用地形因地制宜、主要建筑物朝向和风向、远近期结合、避开不良地质构造、节约用地。

3 应说明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及站址经纬度。

8.1.2 站区总平面布置

1 总平面布置方案根据工艺布置,结合地形、地质、地下管线走廊、日照、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绿化等要求布置建构筑物,同时各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2 说明远近期结合的意图、一次或分期征地的考虑。

3 主控通信楼的布置、方位选择与各级配电装置的空间组织及与四周环境的协调和电缆沟、管线、交通联系。

4 各级配电装置及主变压器的布置方位(说明其布置位于站区挖填方的地段、出线方向、扩建条件及检修要求)。

5 变电站入口处理、进站道路的引入方向、站前区的总体布局等。

6 附属建筑物、大门及围墙、供排水等建构筑物的布置方案选定(包括对分期建设的安排)。

7 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8.1.3竖向布置

1 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地形、洪涝水位、土方平衡、道路引接和管道的标高、排水等情况)。

2 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阶梯式),站内主要生产建筑及配电装置设计标高、场地坡度等。

3 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含须清除的淤泥和耕植土),取土或弃土方案的选定(包括取弃点的位置和距离)。

4 说明站区的边坡设计方案和工程量。

5 场地地表雨水的排放方式(散排、明沟或暗管)等;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站区防洪防涝措施的规划。

8.1.4管沟布置

1简述管沟选型、截面尺寸及地下管线的布置方案。

2 特殊地质条件(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土和阶梯分段等)管沟的布置措施说明。

8.1.5道路及场地处理

1 站外道路的路径规划、引接、坡度及道路技术等级标准;

2站内道路的布置原则(道路型式的选择和路面宽度、转弯半径及路面等级的确定);

3 站区场地及屋外配电装置场地地面的处理。

8.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8.2 建筑

8.2.1全站建筑物一览表

本期和远期各建筑物名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面积、层数、层高。说明本期和远期全站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3: 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大建设”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建设管理的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化”),统一管理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建设标准(“三统一”),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建设队伍管理(“三加强”),全面提升电网建设能力与水平。 (二)总体目标 构建适应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要求的大建设体系,提高电网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升建设管理效率与效益,实现电网建设“国际同行业领先、国内各行业领先”目标。 明确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参建队伍管理定位,压缩管理层级,优化机构设置,实现建设管理组织架构的扁平化。 明晰职责界面,优化管理流程,健全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建立集中管理操作平台,强化建设关键环节的集约化管控,全- 54 -

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与工艺水平,提升电网建设管理的效率与效益。 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强化技术支撑队伍和参建队伍管理,加强公司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公司电网建设整体能力。 二、“大建设”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架构 明确管理定位、管理范围、机构设置,构建与建设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大建设组织架构。 1.管理定位 公司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分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和参建队伍管理。 建设职能管理主要是制订管理制度与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管理和关键环节管控;负责公司内部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执行建设职能管理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进行控制;以业主项目部为执行单元,组织、协调、推动工程项目建设。 参建队伍管理是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队伍;通过合同管理方式对参建队伍管控。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建设队伍资源,通过优化整合、规范管理和培育扶持,提升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电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55 -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关于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管理目标,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施工新形象,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并征求了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送变电施工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与本规定配套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另行印发。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印)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1) 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2) 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3) 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4) 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5) 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6) 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7) 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1) 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3) 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 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安全工程师。 (5) 对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6) 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7)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8)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应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1)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为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创造条件。 (2)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性意见。 (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特殊结构的工程,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 (4) 工程设备与材料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5) 及时交付图纸,合理设计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使变电所(换流站)有条件在工程开工初期即能完成主要混凝土道路施工。

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图纸要求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制图; (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初步设计建筑部分) 3.4 建筑 3.4.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2 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5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3.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表3.4.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编号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防护等级主要结构选型建筑层数、总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筑基底面积建筑总面积墙体地面楼面层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建筑构造及装修外墙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暂行)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暂行) 国家电网公司 二OO三年十月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第四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 第五章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第六章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第七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八章工程达标投产管理 第九章工程评优管理 第十章工程协调、信息管理 第十一章工程人员培训管理 第十二章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第十三章附则 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来,作为国家电网投资和经营的主体,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和联网工程,负责三峡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调频、调峰电厂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现在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与原国家电力公司相比有了较大的调整,又恰逢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区域、省公司的改革即将开始,为了尽快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理清管理思路,

公司先后制定出台了一批建设管理规定,本次制定的《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暂行)》主要针对当前公司的现状,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制定的,目的是稳定基建队伍,理顺工程建设管理思路,尽快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团结协作、运行高效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但鉴于目前实际情况,本规定只针对目前亟需明确的内容进行了规定,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开展,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本规定共分为十三章,分为总则、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工程评优管理、工程协调信息管理、工程人员培训管理、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和附则。其中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主要针对电源建设工程、三峡输变电工程、大区联网工程及其他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和职责划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网(省)公司全资或控股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要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主线,以质量为中心,以安全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适度超前建设电网,重点加强全国联网、西电东送、南北互供网络的建设,加强区域电网主网架的建设,加强省网特别是受端电网的建设,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工程除按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通知》(建设〔1992〕102号)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说明部分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篇、结构篇、给水排水篇、电气篇(强电、弱电)、空调与通风篇、消防篇、人防篇、环境设计与保护篇、劳动安全篇、概算篇等各专业篇章说明。 l、设计总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各种文件、法规、地理、气候条件)、工程概况、工程设计的范围及规模、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布置及指标、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及用量组成、外部市政条件、节水节电等措施、生产工艺流程及特点、结构选型及特点、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总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额,水、电、建材消耗量)等。 2、建筑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交通环境设计、功能布局、水平及垂直交通设计、单位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地下室及屋面防水措施、门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基底面积、覆盖率、容积率、绿地率等)。 3、结构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安全等级及抗震等级、材料选用、结构设计(结构选型、基础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包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参加工艺包设计的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本标准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于特殊的工艺装置,本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项目经理可作适当调整,但要经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 当委托方(用户)另有要求时,可在工艺包设计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加以说明,项目经理按合同要求作出补充规定,经工艺包设计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才可组织实施。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工艺包设计:本公司已经熟练掌握并成为公司技术专有的化工产品;与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共同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已具备工艺包设计所需的各项要求;用户专有技术并提供相近规模的工程设计文件或现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可供设计参考;无专利权或专利有效期已过的成熟工艺技术。 由化工工艺、工艺系统、分析化验、自控、材料(需要时)、安全卫生(需要时)、环保(需要时)等专业共同完成该化工产品的工艺包设计工作。 工艺包设计的设计程序与公司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程序 相同。 工艺包的成品应包括说明书、工艺流程图(PFD)、初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工艺设备一览表、工艺设备数据表(附设备简图)、催化剂及化学品汇总表、取样点汇总表、材料手册(需要时)、安全手册(包括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操作手册(包 括分析手册)、物性数据手册以及有关的计算书。 工艺包设计的质量控制与公司设计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 控制要求相同。 2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2.1说明书 工艺包设计说明书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2.1.1概述 a)生产方法、装置特点 描绘工艺包设计所采用工艺生产方法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装置特点。 b)产品名称及规模产品名称及规模年操作时间装置运行方式,按五班三运转或四班三运转,或者其他方式运转。 c)装置组成 按工艺过程的先后顺序,列出组成装置各工段的名称。 d)三废排放数量及组成列出产生三废的装置设备名称以及三废名称、数量、组成及排放形式,有关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理的说明。 2.1.2设计基础 a)原料及催化剂、化学品规格分别列出有关原料、催化剂及化学品的名称及规格。 b)公用工程规格。分别列出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的名称及规格。 2.1.3工艺设计 a)工艺叙述 1)工艺原理 叙述工艺过程原理,列出工艺过程所涉及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包括主、副反应),说明所采用的催化剂。 2)工艺流程叙述 按照工艺过程顺序,分工段及系统(塔系统、反应器系统、压缩机系统)详细叙述工艺流程。 b)正常生产主要操作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名单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个) 冀北公司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胶州市供电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义乌市供电局 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电业局 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电业局 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 河南省禹州市电力工业公司 河南省温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电力公司抚州供电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电业局高新供电局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 吉林双辽市农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兴安电业局 青海省电力公司玉树电网灾后重建筹建分公司 南瑞集团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8名)

王月鹏北京市电力公司昌平供电公司带电作业班班长 张黎明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部配电急修一班班长 郭建明河北省电力公司邢台柏乡县供电公司财务主管 潘旭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辛集市供电公司培训中心主任 刘晓辉(满族)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承德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玉山西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一分公司项目经理 赵运建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工区油务班工人 范益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分公司孝义供电公司经理 缪庆庆(女)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济宁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 卢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检修公司党委副书记 冯军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蒋卫东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电业局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带电作业班班长 裴江淮安徽省电力公司工会主席 庞利民华中分部副主任、党组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长、工会主席 邓楚元湖南创业电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阮羚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主任 田宁湖北省电力公司孝感安陆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杨卫礼河南尉氏县供电局城市第三供电所班长 董瑞锋河南长葛市电力工业公司党委书记 成荣泉江西万载县供电责任有限公司工程师 周义水江西上饶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殷显树四川省电力公司西昌电业局线路运检中心线路运检一班班长 张力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武佳辽宁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 赵云柱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供电公司桦甸市农电有限公司经理 陈宏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电业局局长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研发中心二0 一一年九月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录目录 (1) 1. 总则…………………………………………………………………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5 5.建筑专业… …………………………………………………………6 6.结构专业……………………………………………………………14 7.给水排水专业………………………………………………………16 8.电气专业……………………………………………………………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1.2 范围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1.3 职责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2.1 初步设计文件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2.1.3 工程概算书。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2.2.3 设计文件目录。2.2.4 设计说明书。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②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③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 设计总说明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 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 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4.1 总用地面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2004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该办法执行以来,对加快和规范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适应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力项目核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公司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4]第19号)和国家对电力项目核准的要求,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两部分内容。对火电项目,还包括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最新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pdf

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设计说明书 1.1概述 1.1.1 道路地理位置图 示出道路在地区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建筑物的概略位置。 1.1.2设计依据 设计委托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的批复意见、相关评审报告、规划、地形等相关资料。 1.1.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如技术标准、规模有重大变化,应予以论证并履行报批手续。 1.1.4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1.1.5测设经过及设计过程简述 1.1.6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2 现状评价及沿线自然地理情况 1.1.1道路现状评价 1.2.2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 交通量、车辆组成、路口交通流量与流向特征及路口、路段饱和度等。 1.2.3沿线基本情况 沿线(控制性)建筑、河流、铁路及地上、地下管线情况。 1.2.4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如河流设计水位、流速、地下水位、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向、风速等。 1.2.5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1.3 工程概况 1.2.1工程地点、范围及规模 1.3.2建设期限、分期修建计划 1.3.3规划简况 着重阐述设计道路、立交在规划路网中的性质、功能、位置、走向,相交道 路的性质、功能。 1.3.4远期交通流量流向的分析,设计小时交通量的确定,荷载等级的确定。 1.3.5主要交叉路口渠化处理方式 如选用立交,需阐明其必要性及选型依据。 1.3.6工程修建的意义 对道路路网的影响,缓减干扰提高车速和服务水平的程度。根据以上内容,

阐明工程修建的意义。 1.4 工程设计 1.4.1方案设计思路 1 对规划思路及各项指标进行说明,阐述对规划的理解,分析项目实施的意义。 2 提出主要技术难点与关键技术问题。 3 结合规划提出优化或更改思路,阐述合理性。 1.4.2技术标准与设计技术指标 1 列表说明各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车速、标 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大坡长、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 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空、交织段长度、设计荷载、抗震设防标准等。对以上 指标与规范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2 对设计年限、设计荷载、最小净空、抗震等级结合规范进行说明。 3 对因条件限制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所有非强制性技术指标需特别说明。 1.4.3道路平面设计 1 提出平面布置控制因素,包括用地、道路、管线、轨道、隧道、桥梁、文物、其它构筑物、以及工程费用控制等,分析主要控制因素。 2 阐述各方案平面布置情况,结合以上控制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各方案设计合理性。 1.4.4道路纵断面设计 1 提出纵断面布置控制因素,包括坡度、控制标高、坡长、挖填土方、排水、等,分析主要控制因素。 2 阐述各方案纵断面布置情况,结合以上控制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各方案设计合理性。 1.4.5方案比选 列表对方案的交通功能、占地、工程费用、景观效果、近远期结合情况、技 术要求、工期、拆迁与施工组织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推荐方案。 1.4.6道路路幅分配 说明道路总宽度以及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路缘带、中央分隔(绿化)、人行道绿化带宽度分配。结合规划及交通分析论证路幅分配合理性。(结合综合管网布置确定路幅分配) 1.4.7道路路基、路面设计 1 说明道路边坡坡率以及支挡构筑物、桥梁、隧道的确定情况,结合现状地形与地勘分段说明其设计合理性。 2 提出特殊路基处理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正文

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管理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施工工艺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以电网建设质量的提高,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标准工艺”的研究制定、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加大成熟施工技术的应用与交流,不断推动输变电施工技术进步,促进质量工艺水平的持续提升。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工艺”是广义施工工艺的一部分,包括工艺标准、施工要点、观感质量等要素,是公司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实践,按照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要求,对现阶段施工工艺的总结、优选。“标准工艺”成果是《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等内容的集成,代表公司当前输变电工程先进施工工艺水平。 第四条公司对“标准工艺”实行统一制定、强制应用。除公司统一组织开展的工艺创新工作外,符合“标准工艺”应用条件的施工作业需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发布的“标准工艺”,各单位不再另行制定施工工艺标准。 第五条公司对“标准工艺”应用率及应用效果进行目标管理。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工艺”应用率,对单个工程项目是指该项目应用“标准工艺”的数量占“工艺标准库”中本项目可引用的“标准工艺类别”所列数量的比例,对某一单位则指该单位某一阶段所有投产项目“标准工艺”应用率的算术平均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建设的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35千伏及配电网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系统的施工工艺归口管理: 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的指导、推广、考核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施工工艺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工艺”编制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标准工艺”成果。 三、结合“标准工艺”样板工程评选、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质量检查等工作,对 页脚内容0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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