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年校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年校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年校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校历(第一学期 23周)

第一周 2017年8月30日—9月3日

第二周 9月4日—9月10日(9月10日教师节)

第三周 9月11日—9月17日)

第四周 9月18日—9月24日

第五周 9月25日—10月1日(10月1日国庆节、10月4日中秋节)

第六周 10月2日—10月8日

第七周 10月9日—10月15日

第八周 10月16日—10月22日

第九周 10月23日—10月29 日

第十周 10月30日—11月5日

第十一周 11月6日—11月12日

第十二周 11月13日—11月19日

第十三周 11月20日—11月26日

第十四周 11月27日—12月3日

第十六周 12月11日—12月17日

第十七周 12月18日—12月24日

第十八周 12月25日—12月31日

第十九周 2018年1月1日—1月7日(1月1日元旦)第二十周 1月8日—1月14日

第二十一周 1月15日—1月21日

第二十二周 1月22日—1月28日

第二十三周 1月29日—2月4日

1.寒假:2月5日至3月4日共28天,其中2月16日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018年3月5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校历(第二学期18周)

第一周3月5日—3月11日

第二周3月12日—3月18日

第三周3月19日—3月25日

第五周4月2日—4月8日(4月5日清明节) 第六周4月9日—4月15日

第七周4月16日—4月22日

第八周4月23日—4月29日

第九周4月30日—5月6日(5月1日劳动节)第十周5月7日—5月13日

第十一周5月14日—5月20日

第十二周5月21日—5月27日

第十三周5月28日—6月3日

第十四周6月4日—6月10日

第十五周6月11日—6月17日

第十六周6月18日—6月24日(6月18日端午节)第十七周6月25日—7月1日

第十八周7月2日—7月8日

1.暑假:7月9日至9月2日共56天。

2.下学期2018年9月3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

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6〕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6年9月1日开学,2017年1月18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17年1月19日开始,2月15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7年2月16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2017年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17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

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4〕7号)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抄送:有关局、公司教育处,市教研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科院, 市评估院,市督导事务中心,市电教馆,市新华书店,华东师

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星期 周次 日 一 二 三

上海2014—2015学年度校历

上海2014—2015学年度校历 目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4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1) 上海市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2) 上海市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4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14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4年9月1日开学,2015年1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2周。寒假从2015年1月31日开始,2月26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5年2月27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19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得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4〕7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2014学年度校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上海市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星期 日一二三四五六 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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