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浅谈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浅谈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1.如何理解“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每一个跨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

形式。”

2.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在当下具有挑战性,科学技术发展与公共政策的关系

3.知识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以及低碳经济等概念如何界定?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如

何?有关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研究中有哪些理论进路?马克思本人对自然的研究情况如何?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观的研究又是体现在哪些方面?马克思生态经济思想中国化的研究具体情况如何?

浅谈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摘要: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同时,其矛盾也逐步显现。其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和广泛化。我们应该科学客观的看待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在二十一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科技伦理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科技伦理道德的研究,指导科技伦理道德持续深入地发展。

关键词:科技;伦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伦理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二十一世纪,科技伦理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核心问题是,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科学技术的这种双层作用让我们不得不去重新思考它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传统伦理观念的猛烈冲击,促使着人类去思考传统伦理观念的沉浮和伦理学的发展趋向。在当今的高科技时代,科技伦理问题的确是极为复杂而又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之间不断产生的冲突,使人们在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也深切地关注和探讨着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以及如何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使二者达成良性互动。

一、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

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1)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二、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研究观点

(1)公平与正义:现代科技伦理的普世价值。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反复强调:“正义的主要论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决定分配社会合作所得的利益方式。”第一个正义原则是自由原则,就是人人都有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就是机会平等原则和最不利者收益原则。罗尔斯的这两个原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是有积极的重大影响的,对科学技术的伦理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风险与责任:科技伦理的全球性。伴随着现代性的扩张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它带给世界空前的物质繁荣和社会进步,但是同时也为世界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当

代社会风险的性质正在发生转变:一是越来越个体主义化的复杂社会,使个体行为偏差带来整个系统风险的可能性增加;二是现在的突发危机不再是孤立的,在信息化和社会流动大大加快的社会,它的影响是全面而扩散的;三是现代社会风险更加难以预测和控制,因而威胁更大。当今人们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周围的环境愈来愈难以把握。现代社会带来的防疫、药品、环境、核能等问题,使得公众生活每天要面对高度不确定的风险,这些风险何时发生、何处发生、以何种方式发生、发生的几率多大,都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三、近30年中国的科技与伦理之路

中国科技哲学之肇始可上溯至20世纪初现代科技与教育建制化时期,其后作为维也纳学派成员的洪谦还曾致力于逻辑经验主义的研究与传播。现今的科技哲学学科则是由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自然辩证法发展而来,后者的研究主题是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其后20年间的发展不乏盘根错节的历史与政治之纠结,所幸研究者以内部资料的形式进行了大量的译介,其中迂回的薪火传承之功不可忽视。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邓小平复出后立即致力于科技、教育与经济整顿,并以“四化”之一的科学现代化为突破口。当时及其后的思想解放所运用的理论策略之一是,发掘马克思有关科学是“直接生产力”的论述,证明“科学是生产力”,后又在全国科学大会上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命题,将科学和科技重新定位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推动历史的首要因素。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与“科学化的哲学”运动相伴随的现代科学哲学争论深化了对科学与哲学关系的反思。由哲学与科学的概念、范畴相互借代而造成的纠结导致了宇宙有限与无限、物质是否无限可分和物理学与认识的主体性等颇具影响力的现代科学的哲学争论。

四、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

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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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爱芳.现代科技革命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关系探析.哈尔滨职业技术学校学院报,2008(6)

[3]张富珍.浅析当今社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法制与社会,2008.1

[4]刘则渊.现代科学技术与发展导论[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5]张铃,傅畅梅.从技术的本质到技术的价值[J].辽宁大学学报,2005,(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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