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b1688388.html,

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与改进措施作者:赵宏

来源:《吉林农业》2014年第10期

摘要:文章首先针对我国林地管理工作的现状展开了必要的分析,而后进一步就如何切实提升林地管理工作质量进行了讨论,对于深入了解和提升林地管理工作水平有着积极意义。

关键词:林地;管理;改进

中图分类号: S28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https://www.360docs.net/doc/ab1688388.html,ki.jlny.2014.19.007

林地作为我国森林以及其他植被和动物的重要生存依托,对我国环境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有毋庸置疑的价值,对于面向林地的管理工作,由于涉及到开采矿藏以及各项建筑工程的开展,并且直接影响到我国不同地方生态环境的改变,因此更加需要慎重思考。

1我国林地管理工作现状

就林地的管理工作而言,一直以来都得到了我国相关部门的密切关注。良好的林地管理工作,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保护和提升当前环境质量都有帮助作用。1998年《森林

法》第18条,对于林地占用的相关规则和具体实施方法做出了规定,并且国务院于同年下发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进一步明确坚持执行林地保护的决心和力度。随着这一文件的颁布,全国各地多个省区都开展了相应的学习,并且依据本地区的具体状况制定出了更具针对性的施行方案,作为对国务院文件的地方化表现形式。200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作为进一

步明确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批基本准则和精神,也从一个侧面提升了占用林地的门槛,间接实现了对于我国现有林地的保护作用。虽然相关部门的重视,在相关审批以及管理规范方面发挥了毋庸置疑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对林地保护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从林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方面,虽然国务院以及各级林业部门都颁发了相应的支持文件和法规,但是就目前情况看仍然不足以阻止个别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破坏林地。《森林法》以及相关细则的颁布,虽然直接指向了对于林地的保护,但是却相对比较笼统,缺乏能够直接操作的依据,并且还有个别条款与《土地管理法》存在出入,这些具体环节中的不足,都为林地的管理审批工作带来了困扰;二是从认识角度看,当前从事林地管理的工作人员甚至有一部分无法完整领会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必须认识到无论何种法律法规,其设定的初衷都是要实现对于林地的保护,而非执行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只有在深入理解这一点的基础之上才能切实推动我国林地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三是经济因素是一个无法绕过的重要问题,在利益的趋势之下,人们作为社会经济主体必然会需要对林地实现开发,而同时甚至有林地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到这种经济活动中,从而造成对于林地管理的执行不力等问题的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