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合同管理制度DOC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促进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从而维护集团利 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各公司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的之外,均应订立书面形合同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送货单,发票,对帐单 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以集团、各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及履行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及集团成本管理部、其它相关职能 部门审核内容见第三章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以下经营行为应订立相关合同 ☆土地获取、股权转让、企业融资等,以及与之相关的经营行为。 ☆前期工程:如三通一平、临水电、临路、方案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 ☆建安工程:如地基工程、住宅建安、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水电费、质检费、沉降观测费、材料设备的采购等。 ☆基础设施建设:如供电、供水、供热、煤气、视话、智能化工程费、环卫、邮政、排水、绿化、供热、区内道路等。

☆公用配套设施:如非经营性公建费、小配套等。 ☆销售策划:如广告费、项目推广费、样板间装饰等。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以及与酒店、售票中心等的长期合作类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六条主办部门应遵照事前签订原则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事先签订,然后开始实施。严禁未签合同即先行实施的现象。 第七条所有与项目成本相关的经济合同一般应采取包死总价或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签订,若不具备条件,必须明确造价取费原则 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所有不能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主办人员必须《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然后执行合同审批流程,经过各级审批后 方可生效实施。 第九条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等情况下不能事先签订合同的,可以填写《事先不能签订合同申请单》,主办人应将事件缘由、合作方选择 依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由主办部门负责 人签字,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运营部、集团运营中心备 案后实施,并在10天内按正式合同审批程序完成补办手续。但由此 合同产生的任何联带后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承担。 第十条资信调查:如属非招标后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前,经办部门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资信等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经过年检的有效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相应的资质证明,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 与之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合同必需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及范围,并注明以下内容: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 双方或各方的权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结算原则及方式,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 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 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

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 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 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 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指定的 专人到场监印。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用章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擅自出借、携带外出。 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越权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给予处分,并要求责任人员 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发生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用章管理人应即日向办公室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镇原玉泰国际购物广场 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条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对外签订买卖、购销合同的信用凭证,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为了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专用章只能在以下合同材料上加盖: (一)销售合同; (二)买卖合同。 (三)招标合同。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门为管理单位。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加盖程序: (一)用印人根据合同加盖印章需要,填写用印申请审批表; (二)用印人所在部门的经理对需要加盖印章的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中的物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付款方 式、供货单位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三)业务分管领导对需要加盖印章的合同进行审批,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等负责; (四)合同章管理人稽核加盖印章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则退回补办审核、审批手续;如果齐全,则进行登记; (五)合同章管理人对需要加盖印章的合同材料进行登记,存档备查; (六)合同章管理人在需要加盖合同章的合同材料加盖合同章,盖章按照下述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加盖。 第五条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需要加盖骑缝章的,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第六条加盖合同专用章,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用于盖章的合同(协议)材料不得是复印件或传真件。 (二)业务合同(协议)是复印件或传真件的,应字迹清晰、正确,并由用章人签字注明。 (三)需要加盖合同章的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数量、金额、事由清楚,不得有任何空白未填写部分,否则,合同章管理人可以拒绝盖章。 (四)合同章管理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不得将合同章交于他人加盖。盖完章后,合同章管理人留底(原件)一份,如系复印件,用 章人须签写“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禁止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必须带出公司以外使用,须由领用人提出申请、经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审核批准、领用人签字登记等程序 后,才能由领用人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并将合同专用章归还给保 管人,且签字归还,注销借印。 第八条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发现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等情况,应立即收回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材料,并立即销毁,不得留下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的材料。 如有违者,一经发现,给予20—300元不等的罚款。 第九条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审批人对加盖合同专用章负责。因审批错误而致使公司受损失的,由审批人承担赔偿。 第十条未经审批就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由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对公司损失的,由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人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必须保证合同专用章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使用期间,管理人须将合同专用章保存在保险柜或带 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 任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承担。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合同归档管理制度

合同归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集团各类合同归档管理,避免遗失,便于查询,统一归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含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制定的责任部门; 3.2 总裁办是本制度执行的监督部门; 3.3 各部门是本制度执行的责任部门。 4.分类管理(详见下表) 5.归档管理 5.1各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合同归档管理,各类合同经集团领导审批签订并履行完后,合同签订部门进行复印、扫描,原件(包括:《文件处理单》及相关附件)送至原件保管部门进行存档保管,复印件、扫描件由合同签订部门自行保管(如有多余原件,合同签订部门自行保管一份); 5.2原件保管部门收到合同原件后,对合同进行扫描并将扫描件进行电子档 归档管理; 5.3电子归档处理完后,对合同原件进行纸档分类保存,并建立查询目

录; 5.4市场运营中心(含分/子公司)的各类合同(非人事类),商务管理部 必须统一保管一份复印件及扫描件。 6.借阅管理 6.1合同查询先从部门内部进行查询,如无法查询,再到原件保管部门进行 查询(此条作为部门文件管理绩效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 6.2如需查询或使用原件,需填写《合同借阅申请单》(详见附件:《合同 借阅申请单》)。 7.交接管理 7.1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因辞职或异动,需由部门负责人另指定专人进行合同管理交接(包括:纸档、电子档),交接时需列《合同交接清单》; 7.2辞职或异动手续办理时,人力资源部需审核是否有附有《合同交接清单》8.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于2016年04月21日生效。

附件:《合同借阅申请单》 合同借阅申请单 注:1.此申请单由合同借出部门存档; 2.合同借阅归还后此单交还借阅人; 3.如到期还未归还的,出借部门需与借阅人再次确认归还日期。合同借阅申请单

(完整)某某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制度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规范公司合同制定行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4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5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2章合同授权与审批 第9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10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11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12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3条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14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15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联系方式和法定办公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物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终止条件;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3.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

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合同保管及归档制度

合同保管及归档制度 篇一:合同发放与保管制度 合同发放与保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合同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合同签订和 履行过程中的有价 值材料,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降低经营风险,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二、公司合同档案由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协议及与此相关的具有保存 价值的材料形成。 第二章合同分类 一、XX合同:解释说明二、XX合同:解释说明 第三章合同管理的责任分配 一、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为XX 部。XX 部合同管理专员负 责所有文件编号归档;合同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所负责文件合同档案的借阅、保存和销毁。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或协议的编号分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四章合同归档要求

、文件合同编号规则 合同号是合同档案唯一的保管单位。 1.年度号:年度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指文件材料形成的年度。2.分类号:分类号是档案号的主体, 分别 依照合同类别拼音首字母给予 识别代码。 3.顺序号:顺序号 4 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001、0002……,表示 公司当年某一类合同的序号。 4.部门代码: 部门代码仅限销售合同,为各部门的汉语拼音简称;二、合同签订人在合同上签字后,由签订人或经办人办理合同手续;经领导审 批后,到合同管理员处编号并登记并盖章。合同在双方均盖章生效后须将原件一份送到合同管理员处存档。 三、合同签订人或经办人负责将合同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提交给合同管理员,并按月将合同的所有档案资料提交完整。 四、所有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有效合同原件一律要求在公司归档,各部门及平台 只留复印件备查。合同管理员每月初将统计出各部门签订的合同中尚未收回合同的清单,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给各部门,各部门 须将合同按要求归档。 五、档案管理员每月汇总上月度的完整合同档案资料,制作《合同档案汇总表》提交相关部门。

合同管理制度

上海同百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规范涉及合同管理人员的行为,预防和及时应对、解决合同纠纷,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其它关联企业所有涉及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以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合同集中管理、部门和其它关联企业责任人分工负责、公司法律顾问动态监督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及其它关联企业对外进行的所有经济往来行为一律签订书面合同,不得签定口头合同,在必要时要对重要合同进行公证、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聘请律师见证。 1、书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协议书、定单、加工(委托)单、补充协议书、技术图纸、各类图表、调解书、备忘录、洽谈纪要等形式。 2、通过传真的来往合同,我方有合同主动权的,一律要求对方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寄回我方;我方没有主动权的,原则上要求对方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寄回我方;要求对方寄回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将传真件备份;对重要合同,必须到电信公司打印对方的传真号码,并加盖电信公司业务章。 3、通过EMAIL来往的合同,经办人必须保留EMAIL在邮箱中,并及时将EMAIL 打印,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结束后二年内不得删除EMAIL邮件。 第五条公司对签订合同实行合同评审制度。 1、对于初次与我方建立合同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必须进行合同可行性调查,必须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不

一致的,必须查清办公地址;个人住址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必须查清个人家庭地址;同时,要对对方的资信进行必要的调查。经办人在查清以上情况后,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不得盲目签订合同。 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合同重要条款或解除合同的,经办人须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对于已建立合同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在签订重要合同或以前未签订的新类型合同时,经办人须重新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签订,经办人不得凭主观信任签订合同。 4、合同经办人需要到外地签订合同的,必须持公司的委托书才能签订合同。委托书统一由行政部签发。行政部在签发委托书之前,必须要求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逐级呈报,经批准后方可签发。 第六条公司对签订合同实行流程化管理,具体要求为: 1、一般合同实行格式化的合同模式,由经办人按格式合同的要求填写;重要合同由行政部负责拟稿。合同经办人不得擅自决定合同的内容。 2、拟稿完毕后,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将合同稿一并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3、主办部门经理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同意则转财务部,否决则退回。 4、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且为非重要合同的,则直接交监印人用印,否决则由经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同时保留财务部意见。对于重要合同,财务部如同意,则交总经理审核。 5、总经理对重要合同稿和有争议合同稿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同意则交监印人用印,否决则退回。特别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交执行董事决定。

推荐-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经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公司暂定刻制一枚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章管理工作。未经许 可,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持已分类编号的合同文本到合同专用管理部门(财务部)用印,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已签署的盖印申请单(必须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主 管领导审核会签同意,总经理阅签); 2.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并签署的正 式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需同时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 3.为方便公司业务部门开展工作,采供部、销售部、设备部 对外签订合同文本,须经主管副总审阅后,在指定专用邮箱发给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财务部按规定手续用印。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 1.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严格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印章; 3.建立使用台账,严格使用登记; 4.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携带外出签订合同,也不得在空白 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合同授权审批制度 第1章总则 一、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三、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四、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一、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xx元资金支出或xx元资金收入的合同。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三、总经理职责。 1.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四、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一、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二、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三、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四、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五、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5章附则 一、本制度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后生效。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刻制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用印等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刻制之前可用行政印章代替)。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不得借用,不得携带外出。 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分公司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应严格审查、合法使用,不得让他人代管。 第六条合同经审查同意需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经办人应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经办人页签后的合同文本,向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分公司综合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有用印记录。 第七条未经审查和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以及没有本公司合同编号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综合部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

第九条合同专用章保管纳入员工离职、换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办理合同专用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十条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并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中心、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不得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本办法作为《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合同保管制度

公司合同保管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公司风险,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2)、拟定、修改、审查本公司内外合同,防范公司风险; 3)、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4)、做好合同登记、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7)、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运营中心、市场中心、配送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会同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除及时清洁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3)、所有合同都应按照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4)、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5)、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刻制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用印等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刻制之前可用行政印章代替)。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不得借用,不得携带外出。 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分公司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应严格审查、合法使用,不得让他人代管。 第六条合同经审查同意需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经办人应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经办人页签后的合同文本,向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分公司综合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有用印记录。 第七条未经审查和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以及没有本公司合同编号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综合部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 第九条合同专用章保管纳入员工离职、换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办理合同专用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十条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并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中心、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不得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 同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本办法作为《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部门级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恒康乳业有限公司部门级合同相关工作,但不包括人事聘用合 同; 1.3本程序由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恒康乳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 1.4本程序自2001年月日起执行。 2职责 2.1合同管理的总责任人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给定合 同编号规则;检查公司所有合同工作是否遵守合同管理制度;保管公司合同章;在合同上盖合同章并编定合同号码;建立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台帐并记录公司合同执行进程;保存一份合同副本归档管理,并向集团文秘中心传递合同正本和汇报合同管理状况。由总经办负责联系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审核合同;根据业务需要拟订标准合同文本,并向业务部门贯彻。 2.2相关业务部门经理作为合同标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合同申请,从使用者角度审核合 同。 2.3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寻找合作伙伴,洽谈、拟订和执行合同;保存一份合同副本,建立 并管理由本部门执行的合同台帐。 2.4财务部负责根据预算审核该合同并保存一份合同正本;在合同执行中负责根据合同规 定核付/核收合同帐款;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建立和更新合同管理台帐,并及时向总经办发送。 2.5合同标的使用部门上级主管根据权限复审或终审批准该合同。 2.6文秘中心负责接收并保存一份合同正本和合同管理台帐。 3流程概要 3.1提出申请 3.1.1合同使用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向合同执行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标的的详细书面 要求。 3.1.2合同执行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寻找供应商/经销商/合作伙伴 3.1.3合同执行部门与供应商/经销商/合作伙伴共同拟订合同草样(一般要求同一标 的至少有2-3家) 3.2合同拟订和审批 3.2.1合同执行部门拟订合同草样。 3.2.1.1合同标的如果为有形产品应在合同草样中附样品或质量标准等。 3.2.1.2合同标的如果为无形产品或服务则应在合同草样中详细说明产品或服务 特质。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合同的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合同期,中间交接的开工和竣工时间,项目质量、价格、资料 交付期间、材料和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验收、后期服务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财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财务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配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财务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辖范围 本制度管辖范围为公司一切经济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合同: 1、商品房预(销)合同;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3、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4、各类服务采购合同(含广告); 5、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和其他配套合同; 6、借款融资合同; 7、保险合同; 8、包销合同; 9、其他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的一般规定 1、各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后(含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原件报备 公司财务部。各部门如有进行合同修改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及时将 补充合同或更改后的原件报备财务部。 2、各公司主办会计为该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保管责任人,对所保管的合同 负全部责任,所有合同原件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相 应处罚。 3、所有合同原件在移交的过程中均应由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确认。 4、经济合同是财务部收付款的重要依据,对于合同项下的款项收支,主办 会计应严格审核,按合同办理。 5、合同项下的付款审核: 财务部支付款项必须履行合同付款程序,在合同范围之内款项按照公司的费用报销及成本开支管理制度的付款流程审核,超出合同金额之外的一般费用开支须由相关部门提交说明,成本开支方面的必须提供《工程付款签证单》,并经总经理批准。 6、合同外借程序:财务部所有的合同原件一般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外 借的,须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注明用途、出借日期及归还日期,经

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借。待合同归还后,财务人员 做好该合同与原预留复印件的核对,以免外借合同变更或损毁造成公 司损失。 7、公司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保管,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审核, 审核结果作为财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合同保管人员职责范围 1、合同保管人员接到合同原件后,应将其复印,复印后将正本合同进行统 一编号并存档,副本用作付款审核的相关依据; 2、负责贴制合同印花税; 3、了解合同订立的事项、内容,熟悉该笔经济业务的缘由。对合同的履约 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4、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5、对合同违约或超进展付款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采购合同专用章

篇一:物资采购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规范采购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章,是指由集团物资管理部保管的,仅限对外订立各类采购合同或协议时所使用的属各公司的合同章,非物资采购合同不得使用本合同章。 第三条、为区分合同章使用方向,确定编号为“3”的合同章为物资采购合同专用章(暂适用于上海区域全资各公司和直属公司)。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由物资管理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严格审查,合法使用,用印后应及时收回。 第五条、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1、合同经办人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应对需要盖章的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合同经办人所持合同必须经具备授权资格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同时应填写《采购方式/采购合同审批表》(附表3)或《合同专用章审批单》(附表1),经批准后方可用章。 3、用印前,印章保管人应对用印文件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表》(附表2),登记用印日期、部门、申请人、被用印文件名称、批准人等信息,经办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用章。 4、印盖合同章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一般应盖在文件的落款与日期之间,对两页以上的文件原则上应加盖骑缝章。 5、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在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文件或超权限的文件上用印。用印后,印章保管人员有义务对重要用印文件留存复印件并归档。 第六条、档案管理 印章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印章使用登记表》及其他用印依据(《合同专用章审批单》、《采购方式/合同审批表》等),按月份分类装订,以备核查。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篇二:本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或政府采购专用章空白印模一份 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专用章印模备案表 1、单位公章、单位合同专用章或政府采购专用章印模都可作为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专用章使用。 2、请将专用章盖在上表中空白区域。篇三: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为甲、乙双方建立物料采购关系,规范甲、乙双方的采购流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相关条款如下,供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手册、其他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提供的辅助服务。 1.4 “甲方”系指西安市亚宝制药机械厂;“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丙方”系指甲方本次采购货物的最终用户。 1.5 “协议”系指本协议,“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Qzh/BJMH 11 09 08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更好地管理公司各类档案资料,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理清档案流转过程中的工作手续,规定档案管理中的人员权限和调档权限;同时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档案的制作、成形、保存、转档、调用等方面的工作行为,协调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培养公司员工的工作记录和建档管档意识,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公司所有档案管理与员工。 第三章档案管理基本规定 第三条档案分类和内容: (一)技术档案:包括产品类、项目类、设备类和资料、工具类,产品类下分:产品企业标准、图纸、软件(电子版)、计算书、用户使用说明书及实物等别,别下分子目,为具体的档案资料(以下相同);项目类下分:工程项目基本资料、项目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图纸、设备(自产、外协及购进)、设计资料软件(电子版)、安装进度资料、用户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资料等别,下设子目;设备类下分:生产设备、交通设备、设计及办公设备(计算机、工控机及其他辅助设备)等别,别下子目;资料、工具类下分:图书工具书、专门资料、产品介绍书、专用工具软件等别,别下子目。所有类、别、子目分成三级管理目录,以L、B、ZM为代码。 (二)销售部档案:包括销售合同、客户资料、员工指标进度、

回款进度、具体业务专门档案、员工效率手册、工作联系、汇报和考核记录等类,每类下设若干别和子目,内容少的可直接设子目。其中:按片区划分和按员工划分构成销售部档案的横向体系,按年度划分构成纵向体系;客户资料按片区分,必须具备企业基本资料、人物基本信息、业务基本信息、开发业务进度等要素;具体业务专门档案是由业务技术档案、商务档案和售后服务档案构成的一体化过程性档案,由有关部门转存,档案保管人(销售内勤)分类添加而成的累积性档案;地区办事处以销售档案为主,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体系,受销售部和公司档案管理员双重管理。 (三)行政档案包括:各类收发文件、商务函件(传真、邮件、电子邮件)、会议记录、商务洽谈记录、各类意向书、法律文书、行政合作协议合同文件、公司大事记、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员工效率手册等类,每类下设若干别和子目,内容少的可直接设子目。 (四)人事档案包括:员工个人档案、个人历史档案和缴费档案、劳动合同、员工培训档案、公司招录辞退记录等类,每类下设若干别和子目,内容少的可直接设子目。 (五)财务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固定资产财务档案、统计档案、各类投资档案和其他等类,每类下设若干别和子目,内容少的可直接设子目。 (六)公司电子档案和机密档案是公司特殊档案,纳入档案管理,但必须执行特殊政策。电子档案是所有相关文件和程序的电子版,由机房支持工程师负责拷贝制作成光盘保存,光盘按原档案的归属类别编码,并注明成档日期和版本号,加密档案注明密级,加上密码;机密档案是所有加密档案的总称,由公司各级具有涉密权限的保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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