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日本企业的统治与经营

第六章日本企业的统治与经营

企业的统治是指“企业属于谁支配”的问题,包括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企业的决策方式与利益分配、经营者的任免、对企业经营的监督等。企业的经营则是指“企业如何运作”的问题,包括企业与从业员的关系(雇佣制度)、企业经营者为达到企业的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战略、计划与方法等。企业的统治方式与企业的经营方式这两者相互影响,有着密切的联系。

战后日本的企业统治与经营方式同美国乃至一些欧洲国家的企业有着较大的差异,因而出现了所谓“日本式经营”的说法。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和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日本式经营”开始出现动摇和变质。

第一节日本企业的概况

1.什么是企业?

如果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表述企业(这里指一般的民间企业)的内涵,那就是:企业是“营利社团法人”。①首先,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企业最主要的考虑就是寻求现期利润与未来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基于这个考虑来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如何生产;其次,企业是由复数的“人”围绕一个共同目的、经过法律手续而成立的、集体从事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或“社团”(参加该组织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比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份,即意味着甲公司以“法人”的身份成为乙公司这个社团的成员);最后,企业应是“法人”,人们可以把它看作是独立地开展企业活动的“人”(这意味着企业具有了“人格”),当然它不是有头有脸的“自然人”,而是依法成立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的集合”。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从事商品或服务的生产与经营的组织,是不断进行革新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是“不断着手新的事业的组织体”。②从企业的组成要素来看,现代日本大企业与“古典的”资本主义企业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一定的事业领域中积蓄了经营能力的、由经营者、技术人员、熟练工、营业人员等组成的组织体”,①是具有上述各种能力的“人力资本”的集合体,而不单纯是被资本雇用的劳动力等要素的集合,不单纯是资本家(或“资金提供者”)雇佣劳动力以追求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古典的企业”②

2.日本企业概况

从表6—1可以看出,日本全国存在着210万家法人企业,这些企业为展开事业活动所使用的总资产约1200万亿日元,销售额接近1500万亿日元(这个数字超过日本的GNP的3倍)。在法人企业就职的从业人员约3800万人,约占日本全国所有从业人员(1991年有6369万人)的约60%。日本确是一个“企业社会”。

表6—1 日本企业的概貌(1991年)

根据日本的法律(《商法》和《有限公司法》),在日本存在有四类企业:即合名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对不同类型的公司的分类基准是公司成员(“社员”)对于公司对第三者所负有的债务承担多大的责任①,或者说,当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对第三者负有的债务时,“社员”对债权人应负何种程度的责任,是负“无限责任”,还是仅仅负“有限责任”,据此对公司进行分类。②

合名公司是全部由无限责任社员组成的公司(也称“无限公司”),社员对公司不仅负有出资的义务,而且在公司的债务问题上,对债权者直接负有无限的责任。

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社员与有限责任社员组成的公司,它相当于有限责任社员向无限责任社员经营的事业提供资金,接受由于开展此事业而产生的利润。至于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均是仅仅由有限责任社员(在股份公司的场合称为“股东”)组成的公司,社员(或股东)仅仅负出资的责任,而对公司的债权者不负直接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的债务,其损失由债权者负担)。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前者往往规模很大,机构十分复杂,而后者规模较小(社员人数在50人以下,而且禁止公开招募社员),机构比较简单。有限公司也可看作是将股份公司“简化”了的公司形态,这种公司形态多为日本的中小企业所采用。

股份公司是最适合于动员大众资本来开展大规模的、长期的事业的公司形态。在股份公司中,股东仅仅负有间接的有限的责任,而且其“地位”(由股份来体现)可通过“量化”而变得简单明了,还可以随时转让,因此,希望加入的人可以容易地加入进来,希望退出的人则可随时将其“地位”转让出去以回收所投下的资本。在日本,大约有120万家股份公司,其中,股票在市场上流通的公司(包括“上场”、即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和在柜台登记的股份公

司)仅有3100家左右,剩下的99%以上的股份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在市场上流通。从企业数来讲,上场企业仅占日本企业总数的不到0.1%,其销售额却占日本企业总销售额的约30%,经常利益占日本企业经常利益总额的近35%,这说明“上场企业”在日本的企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也可将股份公司划分为大、中、小公司。一般来说,资本金在5亿日元以上的公司称为大公司,资本金不足1亿日元的公司称为小公司,两者之间的公司称为中公司。据统计,日本的股份公司总数的98%为资本金不足1亿日元的小公司。其实,在大量的小公司之中,有许多公司按其实际状态应算作“个人企业”,然而,这些本来应该属于个人企业的公司不仅采取了“法人企业”的形态,而且还采取了“股份公司”的形态。其原因除去税制上的理由之外(缴纳法人税比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更有利),还因为“股份公司”这个名称所具有的社会的、经济的信誉比较令人向往。

为了把握日本的企业的总的情况,可以使用日本总务厅统计局每5年(过去是每3年)调查和发表一次的《事务所统计调查报告书》,其中列出了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个人企业等各种企业的经营组织的状况及从业人员人数的详细统计。此外,大藏省的《法人企业统计》对全国的民间营利性法人的财务、收益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开发表。该报告有每季度发表一次的“季报”和每年发表一次的“年报”。

在企业中,从日本经济新闻社的《NEEDS财务数据》还可了解到有代表性的上场企业的经营状况,其资料相当全面,而且及时。从日本银行发表的《主要企业经营分析》(每年一次)和《主要企业短期经济观测》(每季度一次)可了解到资本金在10亿日元以上的主要企业的财务、收益状况。

①在我国过去的经济学教科书或有关的辞书中,往往回避企业具有追求利润和利润最大化这一基本特征。例如,仅仅定义“企业”为“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型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请参照《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或《经济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

②日本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曾写道:“英文中的firm(公司)一词,在日文和中文中都译作‘企业’,而‘企业’一词翻成英文的意思就是计划、事业、工作、实业。换句话说,firm就是计划与实施某项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新的事业的组织体。而英文的enterprise(企业)也包含着计划、抱负、冒险心、进取等意思。因而,firm应理解为是不断着手新的事业的组织体”(Ryutaro Komiya:《the Japanese Economy:Trade, Industry, and Government》, university of tokyo press 1990,pp.218)。

① 80年代以来一些欧美经济学家提出过有关企业的“契约论”分析。这种理论认为,所谓“企业”,可视作为投资者、从业员、经营者、业务伙伴之间的一系列“契约”的连环或集合。日本学者青木昌彦则称企业是“劳动的人与出资的人互相对立、交涉的场所”。

②《现代日本企业制度》第1章。

①“公司”在日文中称为“会社”,这里所说的“社员”是指公司的“成员”,而非指公司从业员。

②所谓“无限责任”是指,以公司的财产难以清偿公司对第三者负有的债务时,公司成员将负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提供其个人财产用于偿清公司的债务。由具有“无限责任”的成员组成的公司也称“无限公司”。与之对照,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成员,只对公司承担其出资限度内的责任,即负有“有限责任”。

第二节股份公司的机构

股份公司主要包括三大机构,它们是: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股东大会,作为业务执行机构的董事会,作为监察机构的监事会或监事。这三者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

股份公司在组织上“分化”为上述三大机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对权利过度集中的弊病进行历史性反省的基础上产生的智慧结晶,也可以说是将作为近代国家组织原理的“三权分立”思想导入股份公司的结果。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在一定程度上就好比是政治上的立法、行政、司法的对应物那样相互并存和制约。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以股东作为成员的、协商制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不是经常处于活动状态的机构,为了开展活动必须召开会议、即股东大会。

在战前和战后的日本,股东大会的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战前,日本的股份公司的规模不很大,股东人数也较少,因而,多数股东具有参加经营的意识,把自己以所有者身份参与对企业的支配视作为当然之事。因此,尽管当时已经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三权分立”的基本结构,但股东大会发挥着堪称是“最高机构”、“万能机构”的作用,其职能从董事、监事的任免、公司决算与分红的决定、直到对日常经营的支配监督等等。几乎无所不包。1950年日本通过导入美国的股份公司法律,使日本的相应法律从过去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着重视企业经营者的方向转换。根据新的法律,股东大会虽然仍拥有对企业经营者、即董事的任免权(从这个意义上仍可称之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其职能范围大为缩小,不再具有“万能机构”的性格。

与法律上的变化相对应,股东大会的实际状况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股份公司趋于大规模化和股东人数趋于增加的背景下,仅仅以投资、投机为目的、而对参与公司的经营不感兴趣的股东日益增加,同时,股份公司的大规模化所导致的经营活动的专业化、复杂化,也日益使一般股东对公司经营难以获得发言权,从而进一步削弱了一般股东的经营意识。这种情况促使股东大会从过去拥有“万能的”决定权、必要时介入经营的“直接支配方式”,转换为通过对经营者的任免来监督企业经营的“间接支配方式”。

即便是“间接支配方式”,股东大会也应担负起对监督企业经营的重任。但是,实际上大多数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并没有对经营者起到真正的监督功能。例如,《商法》规定股东大会必须在每年的一定时期举行一次,每年进行两次以上分红的公司必须在每个决算期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以上为“定期股东大会”),此外,根据必要可临时召集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然而,实际情况是,各公司的定期股东大会大体上都是在每年的六月下旬一齐召开,而且大多是“走走过场”而已,以致有“鼓掌大会”之称。而且,股东大会在实际上成为由经营者、“总会屋”和从业员股东合作导

名词解释总会屋:总会屋是指一帮“职业股东”或“特殊股东”,他们或者为了敲诈的目的而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捣乱(大会骚扰者),或者受雇于公司、通过取得股份进入股东大会以帮助大会顺利进行(御用总会屋)。总会屋可说是日本特有的现象。由于总会屋在事实上左右股东大会的运营,使一般股东的发言受到压抑,这也是招致一般个人股东对股东大会失去兴趣的重要原因。同时,企业为了对付总会屋而采取的对策,也起到了促使一般股东脱离股东大会的作用。比如,很多上场企业采用从业员持股制度,并在股东大会上利用持股的从业员来对付总会屋,将身强力壮的年轻的持股从业员安排在股东座位的最前列,对股东大会的议长的发言作出“没意见”的响应,以压倒总会屋的发言。这同时也剥夺了一般股东的发言机会。演的、按照事先订好的节目表演出的“活剧”,一般股东即使有意见也难得到反映。造成这样的状态的原因除去一般股东的“小股东化”、无力化之外,还与日本特有的“股东法人化”①与作为“职业股东”的总会屋的存在有很大的关系。

2.董事会、董事与代表董事

在股份公司,虽然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但这并非意味着股东能够通过一年仅仅召开一次或几次会议的股东大会来直接经营企业。同时,通常的股份公司存在着众多的股东,显然不可能让这么多的股东都来亲自参与、插手企业的经营,何况现代的股份公司需要由经营专家来经营,而股东未必就是精通企业经营的专家。

因此,在以所有与经营分离为特征的股份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来选任经营专家,让他们担任公司的董事,挑起了企业经营的重担。

2.1 董事

在日本于1950年修改《商法》之前,董事个人是作为“单独负责制”的机构来执行业务的,只是在1950年修改《商法》之后,才导入了美国的“董事会”这种协商制的机构,规定“公司的业务执行由董事会来决定”。1981年的“改正商法”进一步追称:“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业务决策,并监督董事的工作”。这意味着,在1950年前后,董事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商法修改之前董事个人是作为业务执行机构而存在的,而在商法修改之后,董事个人不再作为公司的单独“机构”,而仅仅是作为“业务执行与监督机构”的董事会的一个成员。当然,董事也是有不同级别的,按照多数公司的章程,董事被划分为社长(总经理)、副社长(副总经理)、专务、常务等职衔。

按照战后日本确立的公司制度,董事应是以其经营专家的素质为“资本”、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任而获得其地位的。但是,现实的董事却几乎全都是仰赖日本独特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的恩惠,从公司职员中一步步地提升上来的。这样,董事的任命成为公司的人事部门的一个工作环节,而法律规定的、由股东大会选任董事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走过场”,不过是一种“仪式”而已。同时,由于董事基本上都是由公司内部的职员一级级升上来的,从而难免将公司本身的职务等级的上下关系带进董事会内部来,而按道理讲包括代表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这样才能对等地交换意见,相互监督。

尽管从公司职员一步步升上来、成为公司董事的管理干部大多十分熟悉本公司的情况,也往往具备作为经营者的素质,但是,由于这样的董事一般不是公司的大股东,至多是按照从业员持股制度而持有少量的股份,因此很难期待由这样的人组成的董事会能发挥出“基于亲自出资所获得的股份来支配、控制股份公司”的功能(这是作为“股份公司”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这种“不靠出资的支配”即“经营者支配”的发展,随着经营者采用各种手段成功地稳住自身的地位,致使日本的股份公司出现一种奇怪的性质:本来是靠股东出资才得以存立的股份公司却不重视股东的利益;原则上应通过股东大会选任的董事(即经营者)却对维护股东利益的缺乏责任感。

2.2 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全体董事组成、以执行公司的业务为任务、采用协商制的法定机构。董事会至少须有3名董事组成(这是为召开会议所需的最低人数),但许多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成员的实际最低人数往往多于3人,并规定了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上限。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两年,但可以连任。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一样,也不是经常处于活动状态的机构,要开展活动也必须召集会议。与股东大会不同的是,出席董事会的董事、监事的人数与范围比较有限,因此召集会议比较容易,一般多在定例之日召开。在会议上担任“议长”(会议主席)的往往是社长(总经理)或董事会会长。诸如股东大会的召开,监制会计文件及附属明细表,重要财产的处理、转让及接受,大笔款项及财物的借贷,任免经理及重要雇员,设立、变更或撤销分公司及其他重要组织,代表董事的选任,批准董事从事竞争业务,①发行新股,期中分红,发行公司债等等均属董事会的议题和权限。

对于规模较大的上场企业来说,由于各个董事的工作岗位分散在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因此,也难于频繁地召集全体董事开董事会,为此,还在董事会中设有“常务会”,实质性的业务决定往往由常务会作出。

2.3 代表董事

代表董事就是“有资格代表公司的董事”,它由董事会从董事当中选出,是处于经常的活动状态之中的“单独制”的法定机构。代表董事与社长(总经理)、董事会会长并非是同一个概念,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社长就是代表董事,但是,也有社长并不兼任代表董事的情况。社长是作为公司自行规定的职务分工制度中的

一个职衔,是公司业务的指挥、命令系统中的最高岗位,而代表董事是依法拥有作为该公司对外代表的权限的“机构”名称。从法律制度上说,代表董事需服从作为其产生(选出)的母体的董事会的指挥、命令,因而,作为公司的机构,代表董事的地位处于(选举代表董事的)董事会之下,而董事会的地位又处于(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之下。

3.监事

在日本的4类企业(合名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当中,在法律上规定必须设置独立的监察机构的只有股份公司。这是因为股份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必然形成所有与经营的分离,作为所有者的“社员”在事实上不可能直接对企业经营进行支配,因而不得不委托有关的公司机构来行使其作为所有者的权限。在这种情况下,监察、监督机构的重要性就不言自明了。

然而,在战前的日本,虽然法律上规定监事拥有以经营监督权为中心的会计检查权,而在实际上由于监事没有被赋予对作为其监督对象的董事的选任、卸任权,致使其在公司的地位很低,几乎不可能对董事执行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1950年日本导入美国有关公司的法律,特别是导入董事会制度以后,监事的经营监督权被董事会本身所吸收,从而使监事的权限只剩下会计检查权。

从战后日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看,实际在公司中担任监事的,大多是原来担任过董事的、或尚未升到董事却已接近退休年龄的“部长”之类的经营者,然而,担任过社长、会长、副社长的人则很少再担任监事。同时,从担任监事的人的业务经历来看,一半以上的人并未在公司里担任过与监察工作有直接关系的职务。这意味着“监事”这个职位是给那些虽然晋升到部长、董事等职位、但未能晋升到社长等顶尖职位的人准备的“光荣告退之阶”或“名誉职位”。

既然担任监事的人大多是在公司职员的晋升阶梯的最后阶段被赐予“监事”这个位子的,他能否真正发挥好监事的职能就很可怀疑了。尽管监事在“理论”上是由股东大会选任、与董事会平行的机构,然而既然包括监事的任免在内的全部人事权掌握在董事会手里(董事会拥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监事在事实上就难免成为董事会的从属机构了。

正是由于存在这种背景,战后日本企业由于监督不善而不断发生问题,致使有关企业监督的法律不得不一再改动。首先是在60年代至70年代前半,由于某些公司在财务及其他业务上的贪污及私吞公司财产等事件被揭露出来,社会上对公司监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了严厉的批评。这导致1974年对法律的修改,恢复了大公司(资本金在5亿日元以上)的监事的经营监督权,形成了董事会与监事同时作为经营监督机构而并立(两者的成员均由股东大会选任)、同时监事与会计监查人同时作为会计检查机构而并立的复杂制度。①不过,对于小公司(资本金不足1亿日元),监事的权限仍照过去那样,仅仅拥有会计检查权。

到了1981年,由于某些企业的营私舞弊事件一再被揭发出来,又一次对法律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强了监事及会计监查人的地位和权限,特别是对会计监查

人的任命,从过去由董事会选任改变为与监事一样由股东大会选任,从而明确了会计监查人的机构性的地位。

1991年以后又接连发生公司丑闻,加上日美结构协商谈判中,美方提出日本应加强股东的地位,导致在1993年对有关法律进行又一次修改。除去将监事的任期从2年延长到3年以外,又强制规定大公司需设监事3名以上,而且其中1名需为公司外部的人担任,进而要求实现“监事会”的制度化。

①即某法人企业的重要股东往往是其他的法人企业,反之亦然。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可起到稳定企业经营的作用。例如,在甲公司与乙公司相互持股的场合,到甲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议决权的是乙公司的董事A,到乙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行使议决权的是甲公司的董事B,这样,A和B串通一气,互相帮忙,起到了使股东大会更好地控制在公司经营者手里的作用。

①所谓“竞争业务”是指(董事)从事与本公司正在进行的营业活动同属一种门类的营业活动,从而在市场上成为本公司的竞争者。

①会计监查人是指与监事平行、承担“会计监查”工作的人(公认会计师)。“会计监查”就是审查由担当会计记录的人编制的一系列会计记录(会计传票、各种分类账户、各种明细账簿、计算表、试算表、各种财务报表等)是否正确、妥当,对其结果给出证明,或提出意见。按照商法,会计监查须由监事、公认会计师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进行,在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书上应附上监查证明书(监查报告书)。

第三节从国际比较看日本企业统治的特征

企业统治的主要功能是调整各方面的利害关系,选择能够胜任的经营者,对经营者进行指导和监督。其中,经营者的选择与任免是企业统治的核心问题,也有人认为,狭义地讲,企业统治就是解决对经营者的任免问题。

股份公司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典型的企业形态。这里说的“企业统治”主要是指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统治”。因为在个人企业、无限公司等,企业的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对企业经营的控制问题比较简单,而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所有与经营的分离,特别是作为所有权“证书”的股票往往分散在众多的股东即企业所有者手里,很难期望大量、分散的股东都来关心、监督股份公司的经营,因而,企业统治就变成一个复杂的问题,而如何通过有效地控制股份公司的经营来提高其经营效率,是左右市场经济盛衰的最重要的课题;如果对股份公司失去有效的控制,将可能导致经济的混乱,因而是十分危险的。

1.美英企业:以股东为中心的企业统治

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而在实际上进行决策的是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会。在美英等国,大多数股份公司采取以股东为中心的企业统治方式,作为股东的代表组织的董事会的成员与企业本身的经营执行机构的成员很少重叠,即企业外部的董事的比例较大。同时,董事会拥有很大的权力,重大决策均由董事会作出,至于决策的执行则由企业的经营执行机构负责。经营者开展经营的首要考虑就是如何追求股东的利益或提升股价,其工作好坏要由董事会从股票持有者的立场来作出评价并决定其报酬,当经营者在经营中无视股东的利益和意志,股市上的投资者对该企业的评价就会相对下降,现有的股东就会因为股价下跌而遭损失,为此,股东就会或者直接地、或者通过董事会间接地要求经营者改变决策,甚至解雇被认为是无能的经营者。

对经营者的另一种更强的制约就是“敌对的收买”活动,即通过资本市场展开围绕企业经营者职位的竞争。对于不重视、不兑现股东权益的企业,股东就会抛售其股票使该企业的股票下跌,同时联合其他投资家、企业家来收买该企业的股票,利用占优势的股权来排除现任的经营者及其支持者,刷新企业经营并掌握对企业的控制。显然,在以股东为中心的企业控制方式之下,经营者绝不能无视股东的意志和利益。

在美国,通过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控制的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控制的机制相对较弱,其原因之一也在于,美国禁止银行持有企业的股票,至于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要深入参与作为其投资对象的企业的经营,从法律上讲也是十分困难的。

以股东为中心的企业统治方式的优点是:企业经营能遵照所有者的意志进行;经营者在股东的压力下不得不加倍努力工作;经营者的行为较少受企业内部的从业员的牵制,因而决策比较果断。这种统治方式的缺点是:由于经营者偏重照顾股东利益而轻视企业内部从业员的利益,因而不利于调动企业内部的积极性,经营者与工会的关系也往往搞得比较紧张;处于证券市场重视短期利润的压力之下的经营者往往偏重追求短期利益,也就是说存在着限制经营者立足于长期观点进行投资的制度性因素;此外,投资家从外部监督企业的经营总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外部投资家很难充分掌握和真正了解企业内部的信息。

以股东为中心的企业统治方式不仅在美国、而且也在英国得到普遍采用。在美英等国的社会,“企业归股东所有”是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因此,以股东为中心的企业统治方式又被称为英美型方式。

2.日德企业:以经营者为中心的企业统治

2.1 德国的企业统治方式

德国的企业统治方式与英美型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在德国,股东通常将股票寄存于银行,银行代替股东行使股东权力。作为企业的统治机构的“监事会”与作为企业的经营机构的“董事会”的功能是分开的。

同时,根据产业民主主义的“劳资同权”思想,工人参加企业统治的权利得到法律的承认,工人一方与资本一方派相同人数的监事进入监事会,决定对经营者的任免并对经营者进行牵制。

这种企业统治方式被称为“德意志型”方式,其优点是:在企业统治上能反映工人的意向,而且这种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通过富有专业知识的银行来代替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利于防止群愚式的企业统治。但是,德意志型企业统治方式的缺点是:企业统治机构与经营执行机构的分离,可能导致统治机构因为得不到充分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信息而难以发挥实际的作用;为了贯彻劳资同权的原则,企业在进行决策时需要不断求得劳资双方的妥协,从而可能影响决策过程的速度;当劳资双方发生对立时,掌握最终决定权的是由资方选出的监事会议长,这导致劳方的主张往往受到压抑。

2.2 日本的企业统治方式

日本企业的统治方式不同于英美方式,而与德意志方式较接近,因此又有“日德型”方式之称。尽管日本的《商法》规定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所有者,股份公司在原则上由股东进行统治,而且在非上场企业也确实贯彻着这一条原则,但是上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实际上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接受股东的统治,毋宁说是实行着“从业员主权”的统治;也没有把股东的利益放在最优先的位置,毋宁说是把从业员的利益放到了最优先的位置,以致可以说,从业员是“第一利益集团”,股东是“第二利益集团”。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对从业员利益的重视甚于对股东利益的重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人的资源(从业员是人的资源的提供者)重于金钱(股东是资金的提供者)”这种现代观念的反映。然而,这种观点是否正确,还值得商榷。①

其实,在日本的社会上,很少有人认为企业仅仅是属于股东的,多数人认为企业不仅属于股东,也属于从业员,或者说企业是属于社会的。在这种社会共识之下,日本企业统治的实践即使违反了法律上的“股东主权”原则,也几乎不被认为是违法的或不公正的。

2.2.1 可以放开手脚干的经营者

在日本的企业,董事会成员基本上由本企业的经营干部组成,而且大都兼任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这意味着企业统治的执行机构(董事会)与企业经营的执行机构(公司总部)几乎是重叠的。这就难怪在日本的企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开口就是“我们的公司如何如何”,而在美欧的企业,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开口就是“你们的企业如何如何”。日本企业的董事会往往是在事后对经营执行机构的决定进行“追认”;本应对经营者起监督作用的董事和监事,也由作为经营者的代表的“社长”或会长来挑选;虽然社长本人的任免应由董事会决定,但在日本的企业,社长被董事会免职的情况极为罕见。因此,日本

的企业统治可说是以经营者为中心的统治方式或“从业员主权”统治方式,股东对于企业经营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很弱。特别是在日本的大企业,“所有与经营的分离”更加彻底,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堪称“名列前茅”。为此,日本企业的经营者比起美欧企业的经营者有更大的权限,更可能放开手脚干,立足于长远的观点来运营企业。

从企业内部选拔上来的董事和经营者,都经历了长期考核和逐级晋升的过程。因此,采用这种选人方式有助于防止在选拔经营者时出现大的失误,但也导致形成一种不利于有能力的年轻人“出头冒尖”的环境。在晋升为经营者的“马拉松”式的竞争中,能够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往往已把棱角磨平。

2.2.2 对经营者的制约

当然,日本企业的经营者受到多方面的制约,这种制约首先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因为经营者如果因为疏于管理或谋求私利而损害了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就会在市场竞争中败北甚至被淘汰。与此同时,对企业经营者的制约也来自各种利益集团、社会舆论乃至股东,它们是:

(1)银行、特别是主银行,其制约手段主要是对该企业的融资;

(2)人寿保险公司,其制约手段主要是相互持股;

(3)该企业的工会,其制约手段主要是劳动争议权;

(4)与该企业进行交易的对象企业,其制约手段主要是供货关系等;

(5)在一部分行业领域的监督官厅,其制约手段主要是行政权力及影响;

(6)大众媒体,其制约手段主要是社会舆论的压力。

其中,特别是银行的制约功能具有突出的重要性。一般来说,日本的企业总是与特定的银行保持着长期、密切的交易关系,这种关系也被称为“主银行”制度(“主银行”在我国也被译作为“主办银行”,这种译法似欠妥当)。对于企业来说,主银行不仅是重要的融资者,而且还对企业发挥着监督、控制的作用。不过,当企业处于良好的盈利的状态时,这种作用不大明显,而当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时,银行可通过企业统治机构进行干预甚至接管企业经营。这种潜在的可能性增强了银行对经营不善的企业的影响力和发言权。

依靠银行对企业的经营进行控制,强化了企业经营者与银行的结合,削弱了资本市场对企业经营的压力,当有人企图进行敌对的收买活动时,银行往往站在现任的企业经营者一边,使敌对的收买活动遭到挫败。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份的41%由银行、信托银行、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持有(1996年数字),如果再考虑到企业相互持股的话,国内法人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达70%以上。

在平时,主银行制度与企业间相互持股与其说是对企业经营的“制约机制”,不如说是对企业经营的“稳定机制”,因为它加强了企业经营者的地位。而相互持股之所以能够稳定企业经营、即起到所谓“稳定股东”的作用,是因为企业间相互持股是建立在彼此同意尽量不在市场上出售对方股票的默契之上的,由于这部分股票比例大且流动性低,致使外部投资家几乎不可能利用在股票流通市场上公开购买股票的手段来接管企业。可以说,与“企业收买”这种制约企业经营的手段在美英等国十分普及相对照,这种手段在日本、至少在现阶段还很少被股东所采用。

在日本,银行对企业经营能够发挥重要制约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战后经济复兴过程中,日本政府采取了强化银行地位的政策,抑制了与银行融资相竞争的证券市场的发展,以致对于希望得到迅速成长的企业来说,除去依靠向银行借款,很少有其他的选择余地。另一方面,尽管说股东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力较弱,但股东至少可以利用手中的股票对企业经营施加影响,“不言不语”地发表意见。当企业经营恶化、使股东感到获利希望渺茫时,股东就会在股票市场上卖掉该企业股票而换成其他企业的股票,这就会影响该企业的股价的变动。尽管各个股东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买卖股票,其结果却起到了客观评价企业经营状况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行使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力。

2.2.3 日本企业统治的特征对企业目标的影响

在企业所有者兼经营者的场合,他们或许会把利益最大化作为其行动的目的。但是,随着股份制度的发达,股东人数越来越多,股权越来越分散,企业的所有与经营趋于分离,经营者可能会不再按照多数股东的意志来行动,换句话说,获取利润不一定是最大的目的。特别是在日本,企业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比欧美国家的企业更彻底,因此,经营者对股东的利益与意志的关心更加薄弱。

按照有关经营者作用的理论,经营者既可能以“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也可能以“销售收入的最大化”或“企业成长率的最大化”为目的。前者的理由是,经营者需要为股东争取更大的利益,而后者的理由是,经营者的报酬及其社会地位更多地取决于销售额的多少或企业的成长,而非企业的利润。而经营者所追求的目标究竟是短期的利益,还是较长期的利益,还是企业的持续的成长,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行为方式。

一般来说,日本的企业大多把扩大本企业的产品、特别是有发展前途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这种经营姿态被称为“市场占有率扩大主义”。与之对照,美欧国家的企业虽然也重视市场占有率,但更重视投资的收益率或股东的利益,即奉行“投资收益率重点主义”。①在决定是否进入新的市场领域时,日本的企业也是更加重视这种市场是否有发展前途,进而谋求扩大销售额,而不是以暂时的收益作为首要的判断依据。

70年代以来,日本在钢铁、彩电、汽车、半导体存储器等产品领域对欧美的出口的急剧扩大,是与日本企业在“市场占有率扩大主义”的经营方针之下,以低价格作为主要“武器”,同时注意提高产品质量的努力分不开的。这反映了

在同一竞争舞台上“市场占有率扩大主义”有可能发挥出比“资本收益重点主义”更大的威力。

无论是“市场占有率扩大主义”还是“资本收益重点主义”,在追求更多利润这个“资本的逻辑”上是共通的,然而,前者的特色在于,即使牺牲眼前利益也要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日本企业的这种经营特色是与日本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分不开的。

2.2.4 日本企业统治模式面临变革

总之,日本企业统治模式的特征是,以企业经营者为中心,同时受到企业内外的多元化因素的制约。这种模式的实质效果是削弱了市场原理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截断了”股票市场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影响,导致产生了稳定企业经营的作用。然而,事情往往有正反两面性。这种有利于企业经营稳定的模式走向极端,也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日益趋于僵化。

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世界性市场经济化潮流的涌现与金融改革的推进,大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直接到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即直接金融)的比重日趋增大,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则日趋减小。这将导致削弱银行对企业的支配力,使“主银行制”逐渐趋于“空洞化”,同时使以银行为中心的企业间“相互持股”的纽带也日趋削弱。

银行对企业的支配力的削弱,企业工会的斗争性的减弱,政府部门的行政管制的缓和等,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原有的、来自企业内外的“制衡机制”的部分引退。另一方面,“股东制约”的机制尚未发达起来,尚不足以接替“部分引退”的原有的制衡机制,从而导致出现对企业经营的“制约空白”或制衡机制的“青黄不接”。在此背景下,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做出了有悖于股东利益、甚至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出现了企业经营者“道德败坏”日益蔓延的社会问题。

这意味着日本传统的企业统治方式面临着变化了的经济、社会环境的挑战,而必须实施变革。然而,另一方面,日本式的企业统治方式又存在着难以依靠其自身来实施根本性改革的弱点,因为有些重大的改革措施,比如精简管理机构等等,会影响到经营者、从业员自身利益,而当经营者(往往又作为从业员利益的代言人)拥有很大权力的情况下,触及经营者、从业员本身利益的改革就难以付诸实施。

2.2.5 不同的企业统治方式:从差异走向融合

表6-2示出了日本企业与美英企业的企业统治方式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带来了企业经营风格、企业内部状况的不同:即美英企业多具有中央集权型的、自上而下的经营风格,而日本企业多具有中央协调型的(由企业最高领导来协调分散于各个部门的决策权)、自下而上的经营风格;美英企业内部的工资差距较大,而日本企业内部的工资差距较小;美英企业经营者与工人的待遇差别较大,而日本企业经营者与工人的待遇差别较小(较注意维持企业内部的平等性,防止企业内部社会走向“阶层化”)。

然而,随着企业竞争的国际化、全球化的发展,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的差异将逐步趋于缩小。尽管在企业经营方面,美欧企业确实吸取了日本企业的不少长处,但在企业统治方面,日本的企业统治制度显得越来越不能适应世界市场经济化的时代潮流,这种制度虽然有利于企业的稳定,但存在着压抑市场竞争活力的弊病,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经营趋于僵化。如果日本企业固执于过去曾给它们带来成功的制度,那么,这种固执将可能在今后成为其失败的原因。未来的发展趋势很可能是,日本企业制度将在保留其一部分有价值的特色的同时,逐渐向美英企业的更富于市场导向性的发展模式靠拢,其具体表现是:企业间人员流动的增加;“能力主义”工资制的实施;企业收买合并趋于活跃(特别是在“持股公司”被解禁之后);企业间相互持股关系趋于削弱;跨越国境的企业活动的扩大;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与国际化;年轻人价值观的变化;通过越来越多地依靠证券市场和直接金融,企业经营将不得不转向重视股东的利益,即逐渐“返回”到“企业是属于股东的”这个市场经济的原点上来。

表6—2 企业统治两大类型的比较

资料来源:《日本经济事典》,日本经济新闻社1996年版,第274页。

日本企业统治模式向何处去?传统的日本企业制度是否将趋于全面崩溃?日本企业变革的实质是否意味着要按照“美国标准”对自身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然而,如前所述,既然各种模式都存在各自的长短优劣,那么,就很难说应当由谁来改造谁,由谁来替代谁。最大的可能将是不同模式相互取长补短,走向融合。

①今井贤一、小宫隆太郎主编、陈晋、随清远等译:《现代日本企业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①[日]加护野等:《日美企业的经营比较》,日本经济新闻社,1983年版。

第四节日本企业的雇佣制度

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按企业组织工会,是日本式企业雇佣制度的三个主要特征,也有人称之为日本式经营的“三大法宝”。①显然,日本企业的雇佣制度是与日本的重视维护经营稳定的企业统治方式分不开的,因为只有在经营比较稳定、特别是大企业基本上不会倒闭的前提之下,企业才能保证长期、稳定的雇佣,实行以终身雇佣为特征的雇佣制度。而这种雇佣制度的根本意义在于形成一个旨在“把从业员完全掌握起来的系统”,①将从业员的命运与企业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一起,以利于提高从业员的士气,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减少劳资矛盾。

1.终身雇佣

作为日本企业经营的一大特征的“终身雇佣”主要是指日本大企业实行的“终身雇佣制度”,同时,这一特征也反映了日本企业普遍具有的重视维持雇佣稳定的倾向。

1.1终身雇佣制

简单地说,终身雇佣制是指一个年轻人从学校毕业被某家大企业录用为正式从业员以后,他与企业之间形成的不是基于短期的雇佣契约的临时关系,而是基于长期的、一体化的“默契契约”的稳定关系。如果在企业方面没有发生重大的经营危机,或者在个人方面没有发生不能容忍的错误,这个人将被企业雇佣到他退休为止。②

以上关于终身雇佣制的表述中,包含着以下三个含义:

第一,日本的大企业并非是对所有的从业员都实行终身雇佣,终身雇佣的对象是“正式从业员”,即从高中、大学等应届毕业生中招募进来、长期录用的从业员,他们构成企业的核心成员,至于暂时录用的临时工、合同工、钟点工或季节工等非正式从业员则不在终身雇佣的对象之列。①

第二,“终身雇佣”也不意味着雇佣到“终”(生命的终点),而是雇佣到“退”(即雇佣到退休之年,一般为55—60岁)。

第三,比较严格实行终身雇佣制的多为大企业,至于在中小企业,从业员中途调动工作的情况并不少见。

1.2重视维持雇佣的稳定

终身雇佣制是日本企业比美欧企业更加重视维持雇佣稳定倾向的一个集中体现。然而,在日本即便是没有严格实行终身雇佣制的企业,一般也比较重视维持雇佣稳定,不轻易解雇职工,尽量照顾职工的生计。因此,重视维持雇佣的稳定可以说是日本企业的普遍倾向。反映这个倾向的一个重要事实就是,日本企业雇佣从业员的人数(雇佣量)受整个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

比如,在1973年发生石油危机时,世界经济遭受到严重的打击,其中尤以日本为甚,因为日本对从中东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比其他西方国家更大。然而,尽管在石油危机后日本的生产量下降了19.8%,美国的生产量仅下降了13.1%,同一期间美国的雇佣量下降幅度(10.7%)却比日本的雇佣量下降幅度(7.0%)更大。这意味着相对于生产量下降一个单位,美国的雇佣量下降了0.82,而日本的雇佣量仅下降了0.35。

当经济不景气时,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等占企业全部费用的比例的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对维持雇佣稳定的重视程度。日本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其人工费的比率总是大幅度上升,这是因为日本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尽管减少了设备投资等费用,却极少解雇员工(人工费减少不明显),因此,人工费的比重上升;而美国企业在不景气时其人工费的比率却无明显变化,这是因为美国的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不仅减少设备投资等费用,也不惜通过临时解雇等手段来大量裁员(这导致人工费的减少),因此,人工费比重变化不大。

维持雇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当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或由于技术革新、产业结构变化而出现人员过剩时,如何尽量避免采取裁减人员的办法。对此,日本企业通常作出的反应是:调整劳动时间(减少加班);削减奖金和管理人员的报酬;减少或中止采用新职工;对富余人员在企业内进行调动或派往子公司及关连企业;让富余人员临时休假;帮助富余人员找工作(比如调到与本企业有交易关系的企业去);鼓励从业员自己找工作,如找到新工作后工资低于原来水平时由原企业给予补贴;在超过一定年龄的职工中募集“自愿退职者”;如果应募人数不够就再降低募集对象的年龄线或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指名退职的措施等等。

1.3 重视终身雇佣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企业的费用一般分为“固定费”与“变动费”两类,这两类费用都是为进行生产所需支付的费用,但前者与生产量、即生产多少无关(即不随生产量多少而变),比如工厂建筑、机械设备的折旧费等,而后者与生产量密切关连(随生产量多少而变),比如原材料费用等。在日本,由于日本企业的人工费几乎不随景气波动所引起的生产量变化而变化,因此,基本上可看作是“固定费”,而在美国,企业的人工费却敏感地随景气波动所引起的生产量变化而变化,因此,被看作是像原材料费用那样的“变动费”。

由于人工费在企业生产的总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是把人工费当作“固定费”还是“变动费”,对于企业的行为模式会有很大的影响。既然日本的企业把人工费当作“固定费”,努力做到不减人,当然也要努力做到不减生产量,

否则人员就会闲置,经营就难以维持。这正是日本的企业采取努力确保生产量和重视市场占有率的经营姿态的一个重要原因。

战后日本的企业之所以采取终身雇佣制或重视维持雇佣稳定的经营方式,主要是为了吸引和培养人才,特别是为了通过企业内教育和训练来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由于重视长期、稳定的雇佣,日本的企业在企业内教育、人事调动、职务分工等方面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独特的做法。

然而,“终身雇佣”制度也可能导致出现僵化,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日本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1)通过人员的调换、外派、加班等方式灵活地使用正式从业员;(2)对非正式从业员采取弹性雇佣制;(3)使工资和奖金富于伸缩性。

2.年功序列制

日本企业雇佣制度的另一个特征就是采用年功序列制,这个制度与终身雇佣制密切关联,相辅相成。年功序列制主要表现在工资与晋级这两个方面。从工资方面看,年功序列制的做法是根据从业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数(工龄)的增加,来逐步提高其工资;从晋级方面看,从业员的职位提升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龄。当然,除去工龄以外,从业员的业绩、学历、能力、职务、职位等也是影响评定工资和级别的重要因素,而且这些工龄以外的因素的重要性逐渐有所提高,不过,工龄仍是最基本的因素。这是因为年功序列制的基本作用是从生活上保障从业员的终身雇佣,而从业员的生活负担一般总是随其年龄增长而加重,因此,付给从业员的工资也应主要依据工龄而增加。

2.1 年功序列与工资

由于就一定的年龄范围而言,职工的工作时间越长,其熟练程度就越高,因此其作为劳动力的价值也越高,相应地提高其工资水平也是应该的。另一方面,从学校毕业进入企业工作的职工,随着工作年数的增加,其家庭负担也会逐渐加重(比如结婚、生子、抚养老人等),因此,相应地提高其工资,正是为了促使其安心地为企业长期工作。

研究结果表明,在年功序列制下,尽管工资随着工作年限而单调地增加,从业员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却并非是随着工作年限增长而单调地增大,而是在一定的年龄段呈增大趋势,到了某个顶点之后,反而会随着工作年限增长而有些下降。这导致从业员在年轻时所领取的薪金低于其对企业的实际贡献,过了一定的年龄,其领取的薪金高于其对企业的实际贡献。

年功序列制造成的从业员与企业间的“不平衡的交易关系”,迫使年轻从业员在一定的年龄段对企业进行着“隐形投资”,而要获取这种投资的回报,唯一的办法就是长期留在同一企业内工作,使自己熬到“老职工”的辈份。结果,这种“隐形投资”便成为一种“退出”(离职)的障碍,成为从业员对企业的“抵押”,因为如果中途退职就会失去这份“隐形投资”。正因为年功序列制具有这种促使从业员长期地为同一家企业工作的作用,①因此,可以说年功序列制是企

业实行终身雇佣制的一个保证和补充。不过,在工资方面实行年功序列制并非是完全按照工作年数而没有差别。日本的企业每年都要对职工进行考评,根据其能力和贡献,而对工资作适当的调整。在工资方面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日本企业内部的工资差距较小,这里说的“差距较小”一方面是指同战前相比而言;另一方面是指同美欧企业相比而言。②这反映出战后日本企业内部出现一种“平等化”的趋势。

2.2 年功序列与晋级

对一个从业员来说,连续工作的年数固然是决定其能否得到晋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却并非是任何人过了一定的连续工作年数,就都可以得到晋升;最终决定能否晋升的关键因素是对该职工的能力和贡献的评价如何,而日本的企业对掌握这种评价是非常严格的,其严格程度甚至超过了美国的企业。这样,具有相同学历、工龄的人们尽管在就职后的最初阶段,几乎是“同步地”获得晋升,但随着就职时间的继续推移,其职位(连同工资、奖金)的差距就会依各人能力和贡献的不同而逐渐显现、扩大。特别是白领从业员到了40岁上下,往往会围绕获取部长、课长之类的职位而接受严格的选拔,这种选拔不是依据一时的考察,而是依据他们就职以来接受长期培养、开展长期竞争之后所得到的评价。这意味着年功序列制是与对从业员的长期培养、考察紧密联系的,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内的人事关系并非只是一片“和谐”,而是充满着激烈的内部竞争。特别是大企业的经营者(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专务董事、常务董事、董事等)大都是从普通的从业员、顺着年功序列的“阶梯”、在激烈的内部竞争中被选拔出来的。①

年功序列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从业员的晋升过程往往与工作岗位的轮换结合起来进行,因而呈现为“螺旋式的”晋升过程。一般来说,从业员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成长方式:一种方式是长期钻研某种专门技术,从事某项特定工作,从而成长为该技术门类或领域的专家,这样,该从业员的能力不是按特定企业的特殊要求被“专门化”,而是按通用的知识、技能领域被“专门化”,他凭借这种通用的专长和本领,走到哪家企业都能吃香,都能得到重用;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在一家企业长期工作和岗位轮换,谙熟本企业各方面的情况与特点,掌握了特别适合于本企业特殊要求的经验和能力,从而成长为对本企业特别适用的人才,然而,一旦脱离该企业而转职到别的企业去工作时,他的特别适用于原企业的那部分经验和能力往往用不上,因而伴随着很多不利。显然,日本企业的多数从业员的成长道路接近于后一种方式,这种按照特定企业的特殊要求而“专门化”、却缺乏“通用性”的专长和本领的形成,也会成为从业员脱离该企业的“障碍”。

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企业间竞争,实行年功序列的日本企业也越来越注意在“能力主义”与“人事关系”之间保持协调。比如,在提拔年轻有为的干部时,一方面让有能力的年轻人掌握实质性的权限,另一方面又尽量在工资待遇等方面仍维持“年功序列”,同时尽量避免在同一车间出现年纪很大的人处在年轻人领导之下的尴尬局面,或者对难以提升职务的老职工授予某种非职务的资格或头衔。

总之,日本的年功序列制逐渐朝向“实力主义的年功序列制”转变,尽管如此,同美欧国家的企业相比,日本企业仍然更注意在企业组织中保持重视长幼序列的社会秩序。

3.企业内工会

在大多数日本企业,除经营者之外,从业员都参加属于该企业的同一个工会。这样的工会制度就是“企业别工会”(或译为“企业内工会”、“企业工会”)。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日本航空公司就拥有多个工会。

同英国按行业组织的工会制度、美国的跨企业工会制度相比,日本的按企业组织工会的制度显得比较独特。日本企业的这种工会制度与其实行终身雇佣制也很有关系。因为在终身雇佣制之下,同一企业的从业员长期工作在一起,虽然从事的专业、工种或许不同,却都是朝夕相处的伙伴,参加同一个工会组织的活动也就成为十分自然的事。

在日本,企业工会成为企业的工人方面与企业的经营方面开展“劳使交涉”的主要角色。这里说的“劳使交涉”在过去常译为“劳资交涉”,即工人(“劳”)与雇主(“资”)之间的交涉。但是,在现代企业的所有与经营日益分离的背景下,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至少在形式上越来越被置换为劳动者与经营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因而“劳资”关系越来越被置换为“劳使”关系。

当然,在日本也有按行业组织的工会联合,或其他“上层”劳动者团体,但是这些“上层组织”在个别企业的“劳使交涉”中均起不了什么作用,真正的“劳使交涉”的当事者仍是企业工会。而在美国,在企业内“劳使交涉”中的“劳”方,往往是由跨企业工会等“上层组织”出面交涉的。

由于“企业工会”是企业所属的工会,它就不能不更多地考虑本企业的利益和前途,因此,在实行企业内工会制度的日本,比在实行跨企业工会制度的美国,“劳”与“使”之间更容易形成相互协调与合作关系。同时,与美国的跨企业工会相比,日本的企业内工会在“劳使交涉”中的地位相对较弱。

与美欧国家的企业相比,日本企业内部的工资差别较小,特别是“白领”与“蓝领”之间的工资差别较小。其理由之一在于,不管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从业员,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大家都参加同一个工会,如果彼此间工资差别太大,就更容易产生矛盾。此外,在实行终身雇佣制和“企业内工会”制度的日本企业,作过工会干部的从业员被提升为经营者的可能性比较大。根据“日经连”在 1978年进行的调查,日本企业的经营者当中,约有74%的人当过工会执行委员。表6-3以两个典型企业为例,示出了日本企业与欧美企业在雇佣制度方面的不同。

表6-3 日、英企业的雇佣制度的对照

资料来源:Dore Ronald,British Factory-Japanese Factory,London:GeorgeAllen&Unwin Ltd 1973,pp.264.

4.日本式经营:企业、社会、历史

终身雇佣、年功序列和企业内工会号称“日本式经营”的三大特征,但绝非“日本式经营”的全部,至少,“日本式经营”还应包括日本企业统治方式的某些特征。下面,从企业、社会、历史3个层次,简析“日本式经营”的意义。

4.1 在企业层次上,日本式经营的根本意义在于,它促使企业成为一种富有凝聚力的经济组织,成为一种“人的资本”的集合体,这种集合体具有大于一个个“人的资本”的简单相加的“合力”,是有机地结合起来的经营资源整体。下面,对导致形成这种合力或凝聚力的主要因素作一下归纳:

(1)在以终身雇佣为特征的雇佣制度之下,在以“从业员主权”为特征的企业统治之下,在日本的企业工作的从业员的利益与企业组织的利益比较一致,因而有利于提高从业员的士气。

(2)企业尽力充实职工的福利制度和设施,使企业成为一种超越经济动机的社会结合,它诱导从业员将其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企业来,感受到工作的喜悦、从属于组织的集团意识、与企业同甘共苦的一体感等等,从而使终身雇佣对于职工来说不仅具有贯穿跨入社会后的人生各阶段的“纵向”价值,而且具有覆盖工作、生活各方面的“横向”价值。

(3)由于雇佣得到保证,从业员对于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或引进新技术表现得比较热情,企业方面也重视对从业员的教育,鼓励他们不断革新,边干边学,同时通过使从业员在同一企业内经历各种岗位的工作,培养从业员具有特别为本企业所需要的经验和才能,成为特别对本企业有用的“专用”人才。企业作为这样的人才的集合,增强了组织整体的学习能力。

(4)职工在年轻时期对企业所作的贡献低于其收入,而为了从企业“回收”这种“隐性投资”,唯有在该企业长期干下去,干到老。同时,从业员的才能越来越适合本企业的需要的事实,意味着当他一旦脱离这个企业,他所具备的、为该企业所专有、所特需的知识和经验就会大大贬值,从而在劳动市场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日本企业的经营模式与企业文化

[摘要]作为第一个非白人的工业化发达国家,日本能给其他发达国家,尤其是自然条件和文化背景与其相似的东亚国家的现代化提供怎样的激励和样板呢?很多 国人将日本的成功归功于外在因素。本文力图从“文化”的角度,对日本的企业经营模式与企业文化展开论述,以探究日本崛起的奥秘。 [关键词]日本企业文化儒家思想人文价值 一、儒家思想与日本的企业文化 东西方的界定,主要在于文化的划分。尽管日本曾经历过全盘西化的维新,东方文化还是对他有深深影响。日本文化与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人”的定位。西方文化,可以被归结为一种个人主义文化,而受儒家精神濡染的东亚诸社会的文化,基本上是一种社群文化。东亚的社群文化主张企业、经济和社会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协调一致的运作。从西方个人主义文化视角来看,东方文化下的人简直就是“无我”。与这种精神资源中的“无我”意识联系的是在社会秩序网络结构中的“克己”即“自我舍弃”。每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丧失了独立的个人“人格”,从而变成了社会秩序网络结构上的一个“结”。社会秩序已把人的“人格”甚至“人性”内涵于其中,从而变成了这些社会中注重人事关系、人互相牵制的秩序网络。这种“无我”在日本经济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就是企业中强烈的团队本位主义。日本人重 视他人的评价、暗示、期待和赞许,即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制约中行善。这在企业中,就表现为鼓励员工之间的公开竞争,并把企业的诚信摆在首要位置。 正是这些日本特有的文化和制度特征保证了外在机制的成功运作。比如说,日本产品之所以能以“高质量、低价格”出口到国外,很大程度上是国内市场激烈竞争的结果。竞争与日本的历史传统是相契的。这种竞争不同于西方以个人为单位的竞争,而以集团为本位,在整体上形成了“对外竞争、对内和谐”的格局。日本人公认的观点是:社会并非个人竞争的场所,而是一个团队与另一个团队集体竞争的地方。一个公司的雇员组成的队伍应该像一个统一体那样行动,以便与另一个公司所建立的团队竞争。于是为了在一场无休止的集体竞争中击败所有对手,最重要的是保持企业内部的亲密和谐。这样,日本儒教中的忠诚精神就成为每个企业的绝对律令。企业在雇用雇员时,如同挑选夫婿一样,要估计他的性格、忠诚感和从长远看它对公司可能做出贡献的潜在能力,这些特征要比员工的“专业本领”更加重要。这种雇用就像结婚一样,是一种终身承担的义务。于是类似中世 纪那些超家族的封建集团,一种强烈的“家长式的”、“家族的”、“同事的”气氛弥漫于公司之中。 引申至国际竞争圈中,日本人觉得国家就像一个放大的企业,它作为一个严密的整体参与世界贸易竞争。而企业对于政府犹如雇员对企业一样,信奉的仍是传统的儒教的忠诚原则。在日本的民主中,渗透着协调一致的集体传统。他们觉得,决定不应有任何个人做主,而应该通过协商由集体共同做出。开会的目的在于达成一致,其意义在于达到普遍统一和没有人持强烈的异议。等级制度和集体决策在日本的传统中相辅相承成为统一体。如果说中国的等级观念往往与官位的高低相联系、带有冷冰冰的行政隶属意味的话,日本的等级观念则染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家族色彩。这种纵向、横向间反反复复的协调商量、集体决策,对于日本的经济腾飞和企业的做大做强是十分有益的。日本通过自身顽强的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功,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在积极引进外来管理文化的基础上,日本人对自己的传统进行了创造性地转化,进而获得了巨大实效。 二、企业管理——以人为本

浅谈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62053935.html, 浅谈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作者:李本锋 来源:《卷宗》2018年第34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企业所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新形势下, 企业应当更加的重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通常会出现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滞后、管理者水平层次不齐、企业局限于中短期目标、忽视企业的内部管控、企业预算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等问题,只有妥善的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并发展壮大。 关键词: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国门的逐步打开,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了明显的进步。各类先进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也随着外企的进入逐步引入中国,科学的管理模式吸引着中国企业纷纷效仿,进一步带动了企业的科学发展,使得企业实力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市场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本土企业也如雨后春笋,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想要在经济市场中生存下来并得以发展,就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有在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下,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才能走稳发展的每一步,往往一步走错,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全盘皆输。所以说,经营管理在企业的整体运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要通过分析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才能促使企业更好的发展,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1 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1 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滞后,管理者水平层次不齐 在中国,很多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是比较落后的。企业往往将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近似于传统的中国企业的经营模式,而忽视了经营管理方面的改进。很多国外企业的高级管理者都是经过系统的管理类培训,熟悉并能熟练运用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将企业的整体氛围焕然一新。而中国的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尤其是中层的管理干部,并不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很多管理者是在企业的某个部门工作,由于入职年限长或者某方面业绩突出,才被提拔为企业的管理者,但是事实上,有些员工可能只是在某些岗位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却缺乏领导才能和管理水平,在升任管理岗位后无法胜任企业管理工作,在管理岗位上无法发挥作用,只能依照企业惯例开展工作,无法在管理层面为企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1.2 企业局限于中短期目标,忽视企业的内部管控 在很多时候,企业由于不想被市场所淘汰,往往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忘记了企业最初确立的目标,只会一味的跟风,迷失于发展的浪潮中。以共享单车为例,在“摩拜单车”、“OFO”推出市场之后,迅速获得了大量融资,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很多企业看到了这些新兴企业的迅速

求证日本小微企业的品牌经营

求证日本小微企业的品牌经营 梁 莹 原载《现代班组》“域外瞭望”专栏2014年4月 海逸沐改变了以往日本化妆品的价格构造,对消费者一直采取完全透明的引导消费的模式,创造了高品质、低价位的经营理念。三十多年来这一举措坚持不辍,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同和赞赏,海逸沐也因此被日本社会赞誉为“完全透明的公司”。 这不禁使我想起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陈春花教授在《经营的本质》中所述:经营的基本元素只有四个:顾客价值、合理成本、有效规模、具有人性关怀的赢利。海逸沐——这个30多人、50多年的日本小厂是上述经营本质最好的例证。 大巴在一个人烟稀少、看似萧条的工业区旁停下,一条河道分隔了两岸低旧的建筑,没有任何标示,两个外观看似有着多年历史、略显沧桑的大仓库——这就是位于日本本土的海逸沐(HIEM)化妆品工厂,其貌不扬。 不求做大的小公司 在木子小姐的带领下,首先进入海逸沐二楼会议室,沿途“吝啬”得无任何宣传、展示信息,一尘不染的地面,一路面带微笑的接待人员,简洁而不失活力。 以樱花为品牌元素的海逸沐,每片樱花花瓣代表一位员工 海逸沐是在电影《三丁目的夕阳》的背景下诞生的化妆品品牌,创建于1961年,在战后复兴、经济进入高速成长时期的日本,人们日以继夜地工作,社会充满了生机,也促使了女性积极步入社会,选择消费,于是诞生了众多的日本战后品牌。 如今,海逸沐已经超过50年的历史,可是,当木子小姐介绍到企业的销售规模和人员

规模时,人们不禁大吃一惊:这家跨越两个世纪、集研销产于一身的知名品牌企业仅有33名员工,一年销售收入仅5亿日元(折算人民币3千多万元),以樱花为品牌元素的海逸沐,每片樱花花瓣代表一位员工。 这让我想起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前任总裁木元哲先生介绍过:在日本,企业经营的思路通常有两个,一个是追求No.1(做大),另一个是追求Only 1(做精做专),日本企业家基本上是从后者做起。 完全透明的公司 木子小姐介绍说:“海逸沐”源自于德语“自已的家,自己的故乡”的意思,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热情,作为生活中的伴侣,陪伴您一生!这是海逸沐品牌的愿望和宗旨。 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顾客。 1977年,海逸沐在日本开启业界先河,公开产品的全部成分,标明生产日期,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完全采用纯天然原料配方,严格监控从原料选定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和广告,从而提供广大消费者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 海逸沐产品以NASA(美国航空宇宙局)清洁度标准,开发制作安全、低刺激的温和型护肤品,始终对消费者遵循着七个约定:公开成份、信息通透、精细处方、天然原料、合理价格、配料安全、产销一体。 海逸沐改变了以往日本化妆品的价格构造,对消费者一直采取完全透明的引导消费的模式,创造了高品质、低价位的经营理念。三十多年来这一举措坚持不辍,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同和赞赏,海逸沐也因此被日本社会赞誉为“完全透明的公司”。 曾经的小作坊,今天的迷你现代工厂 工厂虽小,却极其精致。尽收眼底的生产车间几乎完全自动化,机器设备如同新购,地面亮丽、一尘不染,像刚刷过漆似的。难怪有人感叹:日本工厂虽小,却个个如珍珠。 海逸沐是如何做到的?面对众人的疑问,接待人员适时的告知谜底:现场员工每天会花半天时间,专门对工装夹具、设备、仪器和地面等进行彻底的清扫、点检,以NASA(美国航空宇宙局)清洁度的标准,确保每一批产品都是在洁净、精密和无菌的环境中生产,5S 管理已经深入员工骨髓。 木子小姐介绍说:建厂之初,海逸沐也是手工产生,工厂现在还保留着最早制作香皂的搅拌缸,如今,由于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人员规模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生产员工大幅度减少、研发员工相应增加。 团长祖林教授感叹说:海逸沐工厂虽小,与他之前参观过的资生堂工厂相比却毫不逊色,堪称世界级。 这次参观,让我在日本的国土上对“五星级工厂”有了一次贴身的体验。 不做广告,却接受全球客户来访

企业经营理念与经营战略

CI 案例介 绍 为把CI策划、CI管理的风气发扬光大,为加速我国广大企业跟上形势,与国际接轨,同时也让先进企业的形象有更多机会显现于社会,以下特介绍一些企业有关CI策划和管理的案例片段,以供读者们参考。

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CI导入宣言 97年10月12日

目录 CI导入宣言 一、企业经营理念 二、企业精神 三、企业文化 四、企业经营战略 五、企业管理原则 CI导入宣言 我们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在深圳经济改革中壮大起来的一家私营企业。她的创业历程,经过全体员工的竭诚努力,现今已迈出了第五个年头,在过去披星戴月、惨淡经营的艰辛奋斗中,我们遵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深圳经济特区产业发展的方针,有效地吸引外资,充分借鉴国

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迅速崛起为融房地产业、商业贸易、酒店娱乐业、工业为一体的多元化、外向型企业。我们不断地接受挑战并获得成长,终能在同业中站稳脚步并嬴得掌声和喝采,这些辉煌的成果与纪录,均归功于全体恒丰人的努力与付出。 然而,我们也迫切地意识到,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转变与大众消费意识的更新,新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新的高科技项目的开发、新的国际化循环和集团化经营的实现,都向恒丰人提出了新的课题.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一直以来,恒丰企业形象的建设、管理,都缺乏统一和完整的规划,企业形象的宣传和展示显得零碎,项目的市场调研和广告定位还显得薄弱,各种招贴、宣传画在用语、字体、颜色、大小等各方面不统一,一些形象的基本元素标志已不能完满阐述企业的精神理念,不能起到鲜明的识别作用,恒丰的文化、理念、行为等,没有形成一个完善规范的体系,不能帮助我们应对未来更激烈的竞争与更无情的考验,必须来一次精致的美感的重组统一。有鉴于此,恒丰集团大胆汲取国外一流成功企业的经验,决定投入巨资导入先进的、战略性的CI系统,以在新的起点上,重新审视和创建恒丰的企业精神、组织管理、文化品格、经营战略以及外部视觉形象,更好地维系和发扬恒丰的传统,力争把企业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更高的境界,以嬴得社会的承认和嘉誉,获取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护照。 “聚才、兴业、共荣”,是集团的企业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我们视信誉为企业的生命,视人才为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私营企业与社会其它企业,同样创造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无须承诺什么,创造就业 机会、赋税及福利贡献的本身,就是对社会的回报。

日本企业文化(精选多篇)

日本企业文化(精选多篇) 看日本的企业文化是如何发展的 企业文化一词,是由美国人提出来的,但它最早的实践者却是日本人。二战中日本国内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世人都以为它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但不久便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当日本产品相继敲开世界各国国门,特别是电视、汽车等占领了美国大部分市场时,美国研究起日本发展的奥秘。最后得出结论: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实现经济腾飞,迅速崛起而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其主要原因是得益于日本的企业文化。 西方学者做过一个比喻:管理就像一座漂浮在大海里的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占1/3,大体相当于管理组织、制度、技术、手段和方法等有形管理;隐在水中部分占2/3,大体相当于组织成员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无形管理。如果说传统管理理论更多的着眼于占1/3比重的有形管理的话,企业文化理论则着眼于占2/3比重的无形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日本企业之所以成功,经济迅速腾飞,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更重视管理的软性因素,更重视把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相结合,更重视培植企业自身的“社风”、“经营理念”和“价值观”等。 公元一世纪,中国儒家文化传入日本,日本人接受了儒家中的等级观念、忠孝思想、宗法观念等,逐渐形成了“稳定性强”的具有大和民族色彩的文化,它对日本人的生活方式,包括管理方式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日本文化的特征从历史上看,日本的周边一直存在着一些强大的国家,这种地缘特点要求日本人必须发奋图强,才能赢得民族独立,并受到周边国家的尊重,这形成了日本人特有的民族自尊意识。在此基础上,日本人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和感情——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日本属于典型的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家,历史上长期盛行单一的种植经济,这种劳作方式需要整个家庭及邻人的相互协作,因而倾向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加之日本是民族单一的国家,因而这种重视集体力量、发挥集体智慧的思想就更浓厚。这种国民团结一致的精神表现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就是政府和企业密切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力量。 日本的团队精神在大、中企业实践中有三项重要的制度作为保障。一是终身雇佣制,一个人从学校毕业受雇于一家企业后,若无特殊原因,在该企业将干到退休。企业方面,要对员工长期负责,从工作到生活,从本人到家属都要关照,在不出现特殊情况时不解雇职工。从本质上说,雇佣制是日本企业家族化经营方式的延伸。 早在德川时代,家庭工业基础上的师徒制家族经营方式便已诞生,其特色是营利活动与家庭集团的继承行为合而为一。明治以后的近代企业,家庭与企业是分离了,公司追求的仍然是营利与自身的稳定二者,强调“企业家族之情”,把家族制度的“和谐”移植到现代企业里。这种价值观得到了延续,渗透到了经营者和一般职工身上。大正后期(20年代初),以终身雇佣、论资提级、奖金制为内涵的终身雇佣经营方式初步形成。但是,它还不能与战后的终身雇佣

浅谈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浅谈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企业经营与管理是人们时常谈论的话题,掌握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对于目前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澄清二者的本质区别: (一)二者产生的根源不同,经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萌芽于商品经济,形成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年代,企业没有经营,整个国民经济由国家在经营,但企业有管理;市场经济初期的短缺经济时代,因产品供不应求和供求基本平衡,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并不显著;唯有进入买方市场的真正市场经济时代,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着更大的基础性作用,在日益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突现出了企业经营的作用,丰富和发展了企业经营的内涵和外延。管理是集体劳动和分工协作的产物,一个人不需要管理,但凡有集体劳动和分工协作马上产生管理。 (二)二者的基本内容不同,企业经营按照经营对象不同分为商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商品经营,即组织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具体包括市场调研预测、产品开发设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生产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显然,生产经营的提法不恰当,生产是组织与管理问题,不是企业的一线,是企业商品经营的后方,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生产的质量受制于市场需求与营销并为市场营销服务,且生产不是现代企业必须亲自进行的必备环节,可以对外进行招标、委托加工等。资产经营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既包括有形的生产要素即厂房、设备、原材料、能源、半成品、成品、资金、劳动力等,同时也包括无形的生产要素如专利、非专利技术、管理、商号、商标、商誉、品牌、土地使用权、销售渠道、商业秘密、各种专营许可证与国际认证标准、重要的人力资本、人际关系等。资产经营就是对这些有形和无形的生产要素在企业内外广泛开展合理地流动与优化组合,千方百计提高其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满足和促进企业商品经营的要求与发展。资本经营,其对象是产权,即对产权进行合理地流动与优化组合,具体包括参股、控股、合并、兼并、拍卖、股份制改造组合、股票上市、产权互换等行为和方式,从而能促进企业商品经营、资产经营更快、更大、更好地发展。企业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人、资产、质量、利润等,一般会涉及企业人员、团队、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企业目标、制度体系、质量与服务、资产、成本、利润,以及研发、营销、生产、后勤、领导、激励与约束、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管理。所有这些管理都可概括为企业的制度管理、机制管理和企业文化管理等。 (三)二者解决的问题不同,企业经营解决企业的方向、市场、战略等问题。企业在市场上干什么、如何干、如何调整、如何发展等经营决策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战略性的经营决策涉及企业的宏观和全局问题,如果出错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损失。衡量企业经营的指标是效益。经营属于开源,是挣钱,其目的是让企业的资本不断获得最大的增值机会。企业管理解决企业内部员工的秩序、纪律、工作胜任能力、积极创造性和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等问题。衡量管理的指标是人、财、物的效率,即劳动生产率、资金周转次数(天数)、单位产品能耗与物耗等。向管理要效益,则是具体通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利用率、加速资金周转、节约物耗等来实现,管理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高质量、高效率地工作。成本、质量、效率是管理永恒的话题。管理属于节流,是省钱,是企业的内部和局部问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四)二者的关键和反映的文化理念不同,企业经营的关键必须以企业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纲与导向,来练好市场功;经营理念文化,强调以满足顾客需求为核心,其重点为积极进行企业品牌建设,建立顾客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及忠诚度,关怀、贴近、服务顾客,

中小企业跨国经营之道

中小企业跨国经营之道 育龙网核心提示:在宏观层次上,政府应提供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为中小企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加入WTO后,为了寻求更大的经营机会,保护和扩大原有 在宏观层次上,政府应提供尽可能多的支持和帮助,为中小企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加入WTO后,为了寻求更大的经营机会,保护和扩大原有市场,克服贸易壁垒,追求优惠政策和先进技术,走国际化经营之路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战略选择。 跨国经营要先了解自身优劣势 中小企业跨国经营不能完全照搬国内经营模式,其跨国经营策略的选择,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只有充分了解自身的优劣势,摆正位置,才能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 优势主要体现在: 首先,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产权约束明晰,投资决策非常谨慎。由于中小企业的决策机构比较小,信息反馈和上下级沟通迅速,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抓住市场机会,也能够较灵活地撤出市场。 其次,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虽然不具备优势,但它个性强,善于在大企业技术垄断的夹缝中立足,将科技转换成现实生产力耗费的

时间和成本也较少,对事关自己生存与发展的技术,其创新热情很高,目前已有部分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有所突破。 再次,有一定的跨国经营的经验积累。尽管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融资渠道存在不少问题,管理水平也不高,但其中的一部分企业在服务国内市场的同时,已开始通过各种方式接触国际市场,在海外建厂、设立分支机构或从事对外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 劣势主要体现在: 一是由于刚刚加入WTO,对一些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的运用不太熟悉,对相关国家的法律、政治、经济形式缺乏了解。由于受制于财力、经验等,无法对国际市场深入调研,导致企业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信息传导机制不健全,不能把握国际市场的最新动向。 二是资本技术构成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少,普遍缺乏资金,企业技术结构中高新技术比重过低,出口商品附加值低,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缓慢,市场份额小。 三是知识结构不合理。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偏低,尤以厂长、经理更为突出。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也普遍较低,这与当今突出以知识和科技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相适应。

企业的经营理念7个问题

1 .什么是经营理念 经营理念即是系统的、根本的管理思想。管理活动都要有一个根本的原则,一切的管理都需围绕一个根本的核心思想进行。这个核心思想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经营理念。所谓经营理念,就是管理者追求企业绩效的根据,是顾客、竞争者以及职工价值观与正确经营行为的确认,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基本设想与科技优势、发展方向、共同信念和企业追求的经营目标。这些可称为企业的“经营理念”(theory of business)。不论是营利组织还非营利组织,不论是企业,还是团体机关,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一套经营理念。事实证明,一套明确的、始终如一的、精确的经营理念,可以在组织中发挥极大的效能。 2. 经营理念的组成一套经营理念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对组织环境的基本认识,包括社会及其结构、市场、顾客及科技情况的预见。 第二个部分是对组织特殊使命的基本认识。 第三部分是对完成组织使命的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认识。 总之,对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如何在新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中脱颖而出的领导地位。经营理念形成是经过日积月累的思考、努力及实践才能形成和做到的。 5 .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 1.今日企业管理问题何在 45年来最流行的企业管理方法,虽然都很解决问题,但是,除了最近提出的“外包”与“再造工程”外,没有什么新东西。其原因是:成功企业,特别是一些大企业的超级巨星们,感到这些方法过去一直够用,甚至没有失败时,可是如今一个个企业都陷入危机,而且束手无策,这种现象在欧美、日本各国已十分普遍。值得注意的是,不仅企业管理,而且政府机关、医院、博物馆等非营利机构的管理,近年也处于同样困苦境地。 问题的症结何在?为什么会这样?答案是,这些组织包括企业在内,赖以建立及动作的基本根据,已经与现实脱节,以至于组织的行为与决策,包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决策都是沿袭旧的,是否真的合理,没有人考虑过,这就缺乏经营理念的表现。 2.一定要明确自己企业经营理念所谓经营理念,就是管理者追求企业绩效的根据,顾客及竞争者、以及职工价值观与正确经营行为的确认。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基本设想与科技优势,发展方向、共同信念和企业追求的经营目标。这些可称为企业的“经营理念”(theory of business) 3.只有企业需要经营理念吗 不论是营利还非营利,不论是企业,还是团体机关,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一套经营理念。事实证明,一套明确的、始终如一的、精确的经营理念,可以发挥极大的效能。例如1809年,洪保德(1767-1835年,德国语言学家、教育改革家、曾任普鲁士教育大臣)提出一套崭新的理念,创立了柏林大学。一直到希特勒掌权之前100多年来,供保德的理念明确界定了德国大学的地位,以及它的学术方向与科学研究的范畴。1870年,西门子创立了德意志银行,也是先提出明确理念:通过创业融资促成德国产业落后分裂的德国统一。不到20年,德意志银行就变成欧洲首屈一指的最有影响的金融机构,后来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多次通货膨胀及希特勒的破坏,迄今仍然建在,并遍布全球各地。1870年,岩崎弥太朗创立“三菱商事”,也是秉持一套明确的新经营理念,在短短10年内,该公司就发展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大企业,20年后,一

浅谈企业中的经营管理

浅谈企业中的经营管理 浅谈企业中的经营管理 【摘要】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必须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加速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为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使之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创造最佳经济效益的过程。 【关键词】企业管理;经济效益;人力资源 经营是企业以市场为主要对象,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了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而进行的与企业外部环境达到动态平衡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是指正确认识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指导企业决策,实现企业目标,求得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指导思想。做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1. 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的形成因素 它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来源于对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客观的正确认识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正确把握,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成功企业经验上升到哲理高度的总结,反映的是企业领导人对待企业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以及经营目标的综合态度。 经营管理理念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纵观许多成功企业,从小到大经久不衰,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领导人有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这里所谓的正确,就

是能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日本的日立公司成立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一直在世界电机、电子业保持领先的地位。这和日立公司的创始人小平浪平的经营理念“生不满百年,常怀千年忧”——对任何事物都持长远观点不无关系。1942年,正当马达、发电机、高压送电设备最畅销的时候,日立公司已在从事半导体、电脑及原子能的研究了。我国企业经过这几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已逐步改变了以前传统体制下的单纯生产型的经营管理理念,新的全方位的经营管理理念正在得到逐步的确立,这就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在各项经济法规和社会道德范围内,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面向用户,为社会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员工谋得更多的实惠,为社会作出最大的贡献。 2. 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开发 首先由企业管理高层确定企业目标,在人力资源规划阶段,先根据企业目标对所需设置的工作岗位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将企业的目标转化成为人力资源需求,包括所需员工的种类和数量,然后制定出人力资源方案,推荐给企业管理高层审核。它由工作分析和人力资源规划两种职能完成。在为企业配备所需员工之前,必须对完成企业目标所需的工作职位进行分析、说明。工作分析是对工作性质进行说明,并确定进行该项工作所需人力资源要求,如技能、能力、知识和经验等。工作分析的结果是工作描述,它要求清楚地说明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工作描述对雇方、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依据。因为工作内容对制定有关招聘、筛选、录用、培训、绩效评估、职业生涯计划、报酬、职业安全与卫生和劳动关系等人力资

《企业经营管理小案例集》

王大有市某公司行销部门的六位课长之一,最近该部门经理之职位出缺,王大有是三位被考虑提升补缺的人选中最被看好的一位,这三位人选在工作推动及协调上关系极为密切,从去年开始该部门员工之业绩已呈下降趋势,员工缺勤及流动率偏高,面对这些恶劣情况,外加上级主管之压力,迫使行销部门的原任经理不得不请辞,行销部门之现况,虽不至于到达存亡关头,但却值得高度警惕。该部门的员工已能认知情况的严重性,他们常公开讨论该部门经理之缺究竟该由谁来填补,他们甚至在私底下预测新任的经理,可能会待多久,某天,王大有应公司总经理之约共进午餐,总经理向他透露,他已被内定为行销部门之代经理,并指出倘若他能在未来半年内化解行销部门之危机,他将被赋予正式的经理职位,假如你是王大有,你会不会接任代经理之职位?原因何在? 周一主管会议上,工厂人事高经理提出一项临时动议,缘由是该厂制造部章经理因不满本年考绩,而公开提出「不加薪,就跳槽」的要求。 高经理表示:「如果我们一口回绝,那么章经理便会挂冠求去,公司也会立刻出现一个严重的空缺。」总经理也表示,训练一个接班人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生产力也会受到影响。显然寻找新人是一件吃力又花钱的事。与会吴董事听了以后,便询问人事部刘经理的意见。 刘经理说:「员工以离职相威胁是一件不忠的行为,将来即可能又为了高薪而求去,除此之外,也显示管理当局屈服于威胁,也会产生一些副作用。」 问题: (一)如果你是总经理,你会如何处理此一问题?理由何在? (二)你认为此类问题平日应如何防范?

王原胜对这次薪资的调整,不满意极了。因为他认为自已与刘少华比,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鼓励。 王原胜来到这家公司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比刘少华多了五年的年资。这次公司薪资的调整,王原胜只比刘少华多出几佰块钱。然而,论年资、职级、工作表现,王原胜从未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也甚为积极。至于刘少华在工作表现上,成绩平平;只是能言善道,虚浮不实,善于做表面功夫。 最近,部门主管发现王原胜工作态度消沉了许多,乃找来面谈。 部门主管:王原胜,你最近怎么了?你的工作绩效似乎退步了!有什么问题吗? 王原胜:没什么啦!只是我觉得这次调薪好象不太公平! 部门主管:怎么说? 王原胜:论资历、工作表现,我都不该比刘少华多出几佰块钱。我认为加薪除了应以底薪的比率调整外,还要考虑个人的努力程度、绩 效和对公司的贡献等。按理说,我应该可以调整得更多。我感觉 到这不是一次公平合理的调薪。 部门主管:好的!我去查查看,然后给你答复。不过,我的建议是做人不必太计较,而且工作的目的,并不完全在于薪资的高低;有时 候表现一些成就欲,也是蛮好的,你认为呢? 由于这次的谈话并没有满意的结果,且似乎有被责怪的意味,王原胜并没有改善他的工作态度。 如果你是主管,会如何处理这个情况? 负责某外商公司半导体部门林经理说,「去年本部门的营业额为二十亿元,于是便在去年底主管会议中自定销售预算二十七亿。而今年第一季快结束时,总经理在主管会议中要求本单位年底营业目标改为三十一亿五千万元。总经理

公司经营理念

公司经营理念 1、核心价值观与企业使命 企业核心价值观:本着“以人为本,共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服务顾客”的价值规范,倡导以绩效为导向的专业、协作和高效的企业精神,建立“共建共享”的价值分配准则。 企业使命:面向全国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咨询与专业服务, 持续为社会、股东、员工创造最大价值。 2、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企业经营理念: 1)基础理念:稳健经营、开拓创新、笃守诚信、增强社会责任感 2)经营理念:正确证识我门所处竞争环境的变化趋势,从战略高度理解自己的使命和职责,面向全国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咨询与专业服务,持续为社会、股东、员工创造最大价值。 3)管理理念:以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团队内部公平公正与和谐愉悦,齐心协力完成既定目标 4)人才理念: 选才观:员工实际工作绩效和发展潜力并重。只有那些业绩出色、能力 持续提升、团结协作、善于沟通、顾全大局的员工才是金信的优秀人才 育才观:结合发展战略,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提高员工的基本素

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开设多条晋升通道,创造均等发展机会,鼓 励员工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发展 用才观:用人不疑,合理授权,人尽其才,鼓励多出成绩,不求全责备, 允许犯错误,但不允许犯同样的错误。尊重人才,但不迁就人才,任何 人才都必须接受组织管理和制度约束 留才观:积极拓展员工的事业发展空间,保障并提高员工的经济利益。不仅要用待遇留人,还要依靠美好的发展前景、事业追求和融洽良好的 感情留人 5)事业理念:长远规划、高瞻远瞩、储蓄经营 3、经营发展目标: 帮助企业“成长之路”,通过标准的业务流程、简化的操作秩序、 多样的融资产品,满足企业不同的金融需求,给予企业全程持续支持。创建具有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的中小企业扶持与孵化平台,稳健经营、持 续发展,成为业内领先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在努力服务社会,为股东创 造价值回报的同时谋求公司的员工、股东、客户、社会的和谐发展。

日韩企业管理理念比较

日韩企业管理理念比较 王喜文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韩国较早地实现了经济的复苏,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成功化危为机,使其家电、汽车等优势产业迅速地扩大了全球市场份额,抢占了市场竞争点。近期,日本对韩国三星、LG、现代、浦项制铁的关注度骤升,一些日本媒体相继推出诸如《韩国企业做大做强的秘密》、《追赶三星》、《向韩国学习》等专题报道。 三星有近20 种产品的世界市场占有率居全球企业之首,在国际市场上彰显出雄厚的实力。三星集团的李健熙董事长独创一套管理理念,经常突然推出一些大胆的经营改革。包括,最著名的、1993 年推出的“除了妻儿子女之外,改变一切。”号令下进行了彻底改革。还有,2007 年随着我国技术实力提升、韩国与日本技术差距扩大,李健熙提出了“三明治夹心论”,高度强调了危机管理,并计划摆脱一贯式追赶日本美国的经营方式。 “未来十年内三星的代表性业务与产品大部分将不复存在” 最近,随着丰田汽车召回事件的影响,全球企业纷纷陷入经营危机。三星该何去何从?“未来十年内三星的代表性业务与产品大部分将不复存在。不能固步自封!”李健熙通过Twitter 激励所有员工,展开了“再次危机论”。

三星集团李健熙董事长的管理理念 注:“三明治夹心”:设想韩国经济夹在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危机状况 危机论”:对五年后或许到来的危机敲响警钟 单从数量来看,李健熙从1987 年开始的23年间,十次转变经营思路,可谓十次“君子豹变” I。长期以来的家族式经营,促成了三星集团具备“大型企业的快速反应”、“业务范围多元化横向发展与深度化纵向发展”、“家族经营与职业经理人的和谐”、“吸取日本与美国的长处”等优势。 这样的快速反应、快速转型是日本企业所不具备的。大多日本企业每4至6年更换高层管理人员,所以对日本大型企业来说,这种经营模式相当有难度。因而,最近有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企业在全球化竞争时代的唯 I君子豹变:《易经》中有三句话:大人虎变,小人革面,君子豹变。君子豹变,一说古人早就用豹变来形容君子的长成。因为君子像豹一样,出生丑陋和普通,但是经过自己的修养,求知,最终向成年的豹子一样,矫健而美丽,成为一个有品质的人。也有人认为所谓“豹变”是指象豹子一样迅速改变自我,适应环境。

浅谈企业的绿色经营

浅谈企业的绿色经营 目录

浅谈企业的绿色经营 摘要 目前,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平衡被破坏等问题也随之出现,企业一味追求短期的高利润,实现经济利益的高增长而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缺乏环保意识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破坏了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衡。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化,绿色和平组织,地球之友等环保组织纷纷崛起,消费者也不断意识到环境的破坏也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人们的环保意识在慢慢的觉醒,绿色消费成为了21世纪的消费主题。地球资源、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带来企业发展问,已经引起了全世界企业的重视,企业已经意识到经济的发展不能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了,企业经营战略指明企业经营活动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企业面对环境的重大变化而进行绿色经营,要求企业把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经营的中心环节,企业绿色经营的营销模式--绿色营销也随之出现。 关键词:企业;绿色;经营

一、企业绿色经营的概念 1.绿色经营的概念 绿色经营是指企业适应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把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与环境、有益于消费者和公众身心健康的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以实现可持续增长,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的有机统一。 2.企业绿色经营的概念 企业绿色经营是指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为核心目标的一系列经营模式。绿色经营际上是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变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反映,是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然途径。 二、企业绿色经营的发展过程 传统的企业生产经营是建立在资源取之不尽、环境容量无穷的基本之上的。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制于环境保护的压力和环境法规的制约,企业开始被动地开发和采用一些末端管理技术来控制污染。受国家和国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束缚和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企业越来越意识到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性。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大规模化生产的出现,企业变得越来越大,市场结

日本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及启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JOURNA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2009年1月JAN. 2009 第20卷第1期 VOL.20 NO.1 日本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及启示 焦方太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510420) 内容提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一致的政策选择。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多方面分析了日本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具体做法,并探讨了借鉴日本经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启示 中图分类号:F313.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962(2009)01-0043-04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都具有不可忽视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日本政府不断调整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起了有效运作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日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政策 (一)法律法规体系 日本的中小企业立法起步早、发展快,已经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系统、完备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支持体系。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日本政府就开始了一系列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立法。二次大战之后,继续通过专门的立法,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与发展问题。1948年,日本在政府机构中设置了中小企业厅,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管理与发展问题;1963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分行业就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做了规定,并就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目标,相关的金融、税制、政府机构和事业团体等方面的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随后,对该法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改,特别是1999年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将日本关于中小企业的立法推进到了新的阶段。围绕着《中小企业基本法》,日本建立了诸如《中小企业指导法》、《中小企业创造活动促进法》、《中小企业经营革新支援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振兴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在日本,每建立一个中小企业机构都有一部法律作为依据。例如,《信用保证协会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中小企业投资育成股份公司法》等。 日本的中小企业立法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立法的全面性。日本的中小企业立法调整范围十分广泛,既有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法,也有涉及中小企业经营各方面的专项法律相配套;既包括了组织法的内容,也包括了促进法和行为法的内容。基本涵盖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形成了金融支持系统、税收支持系统、组织化和社会服务支持系统、技术革新支持系统等,建立了公平竞争机制和破产防御机制以及行业调整和地区发展机制[1]。二是立法的动态性。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立法,既始终贯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素质、保护中小企业顺利发展的基本思想,同时,根据不同时期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中小企业的特点,在某一个时期重点推出某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以期最大限度地支持中小企业的成长。 (二)组织机构系统 日本重视对中小企业管理和发展的组织领导,设置了许多管理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官方和民间机构,形成了以政府中小企业厅为主导、地方政府为基础、民间团体为补充的官民结合的组织机构体系。一是统一的中小企业政府管理机构,即1948年开始设立的通产省中小企业厅,并在各都道府县商工科内设置中小企业指导科,形成了全国的中小企业行政组织网。中小企业厅的主要职责包括:提出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意见;组织中小企业改组联合,发展专业协作;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调查和指导企业经营管理;指导企业诊断活动,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等[2]。中小企业厅对中小企业并不进行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而是根据法律和 政策,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资金、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指导策研究。 43

日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及其借鉴意义

日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及其借鉴意义 黎永泰 各国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对于日本企业来说,重视经营理念是其显著特征。日本的大多数企业家认为,企业没有经营理念,就没有自觉的经营。就犹如在漆黑的夜中,不辨方向,不知所从,即使陷进泥沼之中也不知道,是最危险不过的事情。松下幸之助说:“一个企业的成功,当然涉及许多方面的条件和因素,而是否有正确的经营理念,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换句话说,经营理念居于主宰企业成败的地位。经营理念之于企业,犹如罗盘之于航海中的船舶;因此,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注:松下幸之助:《企业家的经营艺术》第96页,97页,96页,98页,99页。) 日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对日本企业的经营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研究日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并予以科学的总结和借鉴,对于我国企业的改造重组,学习市场,研究市场,在市场中取得主动权,是有益的和必要的。 一 日本的优秀企业,绝大多数有自己的经营理念系统。什么是经营理念?松下幸之助说:“经营理念是‘这家公司为什么而存在?’以及‘这家公司朝什么方向前进?应当拥有什么形象?’等,企业所具有的基本概念,是最为重要的。”(注:松下幸之助:《企业家的经营艺术》第96页,97页,96页,98页,99页。)日本企业家认为,企业的经营理念,首先是企业的使命、宗旨等,它规定了企业作为特殊社会组织的责任,以及应当把企业办成什么样的社会组织的基准,它是企业自觉经营的依据。其次,经营理念是企业发展目标的指南,它指明企业前进的道路和发展方向。最后,经营理念是企业进行决策的一系列根本指导思想和思维方法。“企业经营需要时时刻刻作出决断,决断时所依据的根本基准,就是‘经营理念’。能够统率众多员工,使众多员工团结一致的中心思想,就是该一公司的‘经营理念’。”(注:松下幸之助:《企业家的经营艺术》第96页,97页,96页,98页,99页。)日本卓越的公司认为,经营理念维系公司的生命。没有经营理念,就没有有效的经营。公司的成功,涉及许多方面的条件和因素,经营理念处于主宰公司成败的地位。经营理念和企业的关系是: 经营理念是企业的“根”。所谓根,就是根本、根据,是决定企业全部经营行为的出发点。松下幸之助说:“经营事业时,不仅技术、销售、资本、人事规划等各方面,都很重要,但最根本是正确的经营理念。以经营理念为根柢,人才、技术、资金才能够活用。换句话说,这些制度都是从正确的经营理念中产生的。因此,为了求得经营的正确发展,首先必须从拥有理念开始。这是我从六十年中体会到的。”(注:《松下经营管理全集》第1卷第988页。)一个企业没有经营理念,或者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就丧失了处理复杂的企业与市场、企业和人、企业与技术和物的关系的依据。受盲目性支配的企业,在高度理性运作的市场经济行为中,必然失败。 经营理念是企业的“灯”。所谓灯,就是灯塔、指南。日本企业家普遍认为,处在混乱、变动、迷惘的当今时代,一个企业在何时和什么场合下,会遭致什么样的事态,未可逆料。如果企业为每一次的变动,或喜或忧,举棋不定,那么将无法维持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拥有明确的经营理念,就能因应所遭遇的事态,不改变企业前进的方向,处变而不惊。是否拥有明确的理念,将成为企业认识和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自主左右企业命运的根本指南。 经营理念是企业的“轨”。所谓轨,就是轨道、道路,企业沿着经营理念指引的道路前进。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成长发展道路。企业成长发展的道路,是企业与市场特殊适应关系的产物。企业因其行业性质不同,与市场的关系不同,经营环境不同,企业实态不同,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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