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土的工程分类执行标准(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ASTM土的工程分类执行标准(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ASTM土的工程分类执行标准(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Designation: D 2487-00

土的工程分类执行标准(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1. 范围

1.1 该操作描述基于实验室测定的粒径特征、液限和塑性指数用于工程目的分类矿物和有机金属矿物土的体系,当需要精确分类土时,这些将会用到。

1.2 该体系的组符号是基于实验室在土试样通过3-in.(75-mm)筛部分试样上的测试完成的数据(见规范E11)。

1.3 作为一种分类体系,该标准仅限于自然生成的土。

1.4 该标准仅应用于定性。

1.5 该标准是统一的土分类体系的ASTM版本。分类表的理论是由 A. Casagrande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发展的飞机场分类体系。当几个美国政府机构在1952年采用改进后的飞机场体系版本,它就成为众所周知的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1.6该标准试验方法没有包含所有的安全问题,即便要,也应联系实际需要。

在试验前确定合适的安全、健康守则和决定其规章制度适用的局限性是试验者的责任。

1.7 该操作提供一套用于完成一种或是更多特殊操作的说明。该文件不能取代培训或是经验,应结合职业判断使用。不是所有的该操作都能用于所有的环境。该ASTM标准不是想代表或是取代标准观察,对于一给定的专业,必须判断其适当性,也不是不考虑一个工程的许多的特殊方面就采用该文件。在标题中“标准”一词仅仅意味着文件已经通过了ASTM多数人赞同通过程序的批准。

2. 参考文件

3. 术语

3.1 定义-除非以下列出的,所有定义均参照术语D 653。

3.1.1 粘土-通过No.200(75-mm)美国标准筛的土,能被制成在一定范围的含水率存在塑性(像灰泥样的性质),当空干时存在相当的强度。对于分类,粘土是细颗粒土,或者土中的细粒部分,其塑性指数等于或大于4,在塑性指数对液限的曲线上落在或在“A ”线以上。

3.1.2 砾石-岩石粒子通过美国标准筛3-in.(75-mm)筛,保留在No.4(

4.75-mm)筛上部分,按以下细分:

粗砾-通过3-in.(75-mm)筛,保留在43-in.(19-mm)筛上部分。 细砾-通过43-in.(19-mm)筛,保留在No.4(4.75-mm)筛上部分。

3.1.3 有机粘土-带有足够有机物成分能影响土性质的粘土。对于分类,有机粘土是一种土,应归类为粘土,除非它在烘干后的液限值小于烘干前液限值的75%。

3.1.4 有机粉土-带有足够有机成分能影响土性质的粉土。对于分类,有机粉土是一种土,应归类为粉土,除非它在烘干后的液限值小于烘干前液限值的75%。 3.1.5 泥炭-一种含有各分解阶段植物组织的土,通常带有机物气味,棕黑色-黑色,像海绵似的结构,质地为纤维的-无定型的。

3.1.6 砂-岩石粒子通过美国标准筛No.4(

4.75-mm)筛,保留在No.200(75-mm)筛上部分,按以下细分:

粗砂-通过No.4(4.75-mm)筛,保留在No.10(2.00-mm)筛上部分。 中砂-通过No.10(2.00-mm)筛,保留在No.40(425-m μ)筛上部分。 细砂-通过No.40(425-m μ)筛,保留在No.200(75-m μ)筛上部分。

3.1.7 粉土-能通过美国标准筛No.200(75-m μ)筛,没有塑性或是非常轻微的塑性,当空干时表现出很小或没有强度的土。对于分类,粉土是细粒土,或者土中的细粒部分,其塑性指数小于4或如果在塑性指数曲线对液限的曲线里落在

“A ”线以下。

3.2 对于该标定特定的术语定义:

3.2.1 曲率系数,C C -为)/()(6010230D D D 的比率,式中60D ,30D 和10D 是在累积粒径分布曲线上相应细粒含量为60,30和10%的粒径。

3.2.2 均匀系数,U C -为3060/D D 的比率,式中60D 和30D 在累积粒径分布曲线上相应细粒含量为60和3 0%的粒径。

4. 概要

4.1 如表1说明的,该分类体系划分为三种主要土:粗粒土,细粒土,高有机质土。这三种划分进一步细分为15种基本土粒组。

表1 土分类表

A 基于通过3-in.(75-mm)筛的材料;

B

如果原位试样包含漂石或块石,或者两者都含,在组名中加“含漂石或块

石,或是两者”;

C 1060/

D D C U = 6010230/)(D D D C C ?=;

D 如果土中含有≥15%的砂,在组名中加“含砂”; E

砾石有5-12%的细粒需要双符号:

GW-GM 级配良好含粉土砾石 GW-GC 级配良好含粘土砾石 GP-GM 级配差含粉土砾石 GP-GM 级配差含粘土砾石

F 如果细粒归类为CL-ML ,使用双符号GC-GM ,或SC-SM 。

G 如果细粒为有机物,在组名中加“含有机质细粒”。

H 如果土含≥15%的砾石,在组名中加“含砾石”。

I

砂含5-12%细粒需要双符号:

SW-SM 级配良好含粉土砂 SW-SC 级配良好含粘土砂 SP-SM 级配差含粉土砂 SP-SC 级配差含粘土砂

J

如果Atterberg 极限绘制在阴影线上,土为CL-ML ,粉质粘土。

K

如果土含15-29%大于No.200筛的成分,加“含砂”或“含砾石”,无论那

一个占主要。

L如果土含30%大于No.200筛的成分,主要为砂时,在组名中加“砂”。

M如果土含30%大于No.200筛的成分,主要为砾石时,在组名前加“砾石”。

N P L≥4和在“A”线上或是其上方。

O PL<4或在“A”线下方。

P PL在“A”线上或是其上方。

Q PL在“A”线下方。

4.2 基于观察和指定定的验室测试结果,按照土的基本分类划分土,指定土的符号和名称,从而分类。流程图能用于指定大概的分组符号和名称,图1用于细粒土,图3用于粗粒土。

5. 作用和意义

5.1该标准分类土,来自任何曲线位置对应的种类,曲线位置代表指定的实验室测试结果,结果用于确定粒径特性、液限和塑性指数。

5.2 按照操作D 2488要求的描述信息确定组名和符号,能用于描述土以有助于评价它的用于工程的重要性质。

5.3 该分类系统的各组划分已经设计满足土的主要工程性质。在任何场地或是实验室调查,该标准为岩土工程目的提供了有用的第一步。

5.4 该标准可能同样用于辅助训练员工使用操作规程D 2488。

5.5 但工作对象为冻土时,该标准可能与操作规程D 4083结合使用。

6. 仪器设备

6.1 仪器还可能包括需要用于获取和制备试样、完成指定实验室测试、塑性

图(类似图4)和累积粒径分布曲线(类似图5)的仪器。

7. 取样

7.1 应按指导D 420或是其它能接受的程序建议的一种或多种方法取样和鉴别。

7.2 对于精确的鉴别,该实验方法需要的最少测试试样量依赖需要进行的实验室测试项目。仅只需粒径分析,则需要试样的最少干重量如下:

每当可能时,野外试样应两-四倍上面给定的质量。

7.3 当必须进行液限和塑限试验时,额外的材料必须足够提供150-200g细于

)筛的土样。

No.40(425-m

7.4 如果野外试样或是测试试样少于建议的最少量,报告应包括一适当的评价。

8. 泥炭土的分类

8.1 一种试样土:主要由在各分解阶段中的植物组织和无定形结构的纤维组成的,棕黑色-黑色,有机物气味,应指明为高有机物土,归类为泥炭土,PT,在后面的归类程序中不再提出。

8.2 如果期望,泥炭土的分类可按分类D 4427操作。

9. 分类准备

9.1 在土按本表标准分类前,一般地粒径分布小于3-in.(75-mm)部分的土样和小于No.40(425-m μ)号筛部分土样塑性性质必须确定。见9.8节明确指明要求的测试。

9.2 土试样的制备、粒径分布试验、液限和塑性指数应按通过了的标准程序操作。在附录3X 和4X 中给出了用于分类目的的两种制备测试土试样的程序。附录3X 描述了湿制备法,对于为干燥的粘性土和有机土采用该法较好。 9.3 当写由该标准确定的土分类报告时,采用的制备和测试程序应报告或参考。

9.4 尽管在确定粒径分布里使用测试程序或视其它考虑可能需要对试样材料进行比重计分析,但对于土分类不需要比重计分析。

9.5 任何小于3-in.(75-mm)材料的百分含量(质量)必须作为辅助的信息测定和报告。

9.6 最大粒径应测定(用仪器两侧或估计)作为辅助的信息。

9.7 当累积粒径分布需要时,应使用一套筛,包括以下孔径筛(含与最大粒径相当的最大的孔径)和其它用于定义粒径分布必须或需要的孔径筛: 3-in. (75-mm) 、

4

3-in. (19.0-mm) 、No.4 (4.75-mm ) 、No.10 (2.00-mm)、

No.40 (425m μ) 、No.200 (75-m μ)

9.8 在用于分类的准备里需要完成的测试如下:

9.8.1 对于估计含少于5%细粒的土,需要绘制大于No.200(75-m μ)部分的累积粒径分布曲线图。如图5绘制通过百分含量对粒径或筛径/筛号的半对数图。

9.8.2对于估计含5-15%细粒的土,需要绘制累积粒径分布曲线图(如9.8.1描述的),还需测定液限和塑性指数。

9.8.2.1 如果不能取得足够的材料用于测定液限和塑性指数,细粒应被估计或为粉质的或为粘质的,使用操作规程D 2488里描述的程序并在报告里注明。

9.8.3 对于估计含15%或更多细粒的土,需要测定细粒的百分含量、砂百分含量和砾石百分含量,还需测定液限和塑性指数。对于估计含90%细粒的土,细粒百分含量、砂百分含量和砾石百分含量可能使用在操作规程D 2488里描述的程序估计,并在报告里注明。

10. 初步的分类程序

μ)

10.1 将土分类为细粒土,如果干试样质量的50%或更多通过了No.200(75-m 筛,接着按3.1.2节操作。

μ)

10.2 将土分类为粗粒土,如果超过50%的干试样质量保留在No.200(75-m 筛上,接着按12节操作。

11. 细粒土的分类程序

11.1 土为无机粘土,如果位置落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图4)的“A”线上或其上,塑性指数大于4,含有的机物质不会影响在11.3.2节里测定的液限。

11.1.1 归类土为低液限粘土,CL,如果液限小于50。见图4标为CL区域。

11.1.2 归类土为高液限粘土,CH,如果液限为50或者大于。见图4种标记为CH区域。

11.1.3 归类土为粉质粘土,CL-CM,如果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中的位置落在“A”线上或是其上和塑性指数范围在4-7之间。见图4中标记为CL-ML区域。

11.2 土为无机粉土,如果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图4)中的位置落在“A”线以下或者塑性指数小于4,且含有的有机物不会影响在11.3.2中测定的液限。

11.2.1 归类土为粉土,如果液限小于50。见图4种标记为ML区域。

11.2.2 归类土为高液限粉土,MH,如果液限为50或者更大。见图4中标记为MH区域。

11.3 土为有机粉土或粘土,如果含有足够数量有机物影响11.3.2中测定的液限。

11.3.1 如果当土为黑色和在湿和暖状态下为有机气味,应在测试试样上再进行一次液限测定,试样在110±5℃下烘干至恒重,典型的为烘一夜。

11.3.2 土为有机粉土或是有机粘土,如果液限在烘干后小于烘干前初始试样液限的75%(见操作规程D 2217步骤B)。

11.3.3 归类土为有机粉土或是有机粘土,OL,如果液限(不是烘干的)小于50%.

归类土为有机粉土,OL,如果塑性指数小于4,或者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中的位置落在“A”线以下。归类土为有机粘土,OL,如果塑性指数为4或者更大和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中的位置落在“A”线上或是其上。见图4中标记为OL(或者CL-ML)区域。

11.3.4 归类土为有机粘土或有机粉土,OH,如果塑限(不是烘干的)为50或是更大。归类土为有机粉土,OH,如果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中的位置落在“A”线以下。归类土为有机粘土,OH,如果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中的位置落在“A”线上或是其上。见图4中标记为OH区域。

μ)筛上,

11.4 如果小于30%但大于等于15%的测试试样保留在No.200(75-m

应在土组名前加“含砂”或“含砾”(无论哪一个占优势的)。例如,含砂低液限粘土,CL;含砾石粘土,ML。如果砂的百分含量等于砾石的百分含量,使用“含砂”。

μ)筛上,应在土组名

11.5 如果30%或者更多的测试试样保留在No.200(75-m

μ)前加“砂质”或“砾质”。如果30%或者更多的测试式样保留在No.200(75-m

筛上且粗粒成分以砂为主,在土组名前加“砂质”。如果30%或者更多的测试式

μ)筛上且粗粒成分以砾石为主,在土组名前加“砾质”。样保留在No.200(75-m

例如,砂质低液限粘土,CL;砾质高液限粘土,CH;砂质粉土,ML。如果砂的百

分含量等于砾石的百分含量,使用“砂质”。

12. 粗粒土的分类程序(超过50%保留在No.200(75-m μ)筛上)

12.1 归类土为砾石,如果超过50%的粗粒部分[加上No.200(75-m μ)筛]保留在No.4(4.75-mm)筛上。

12.2 归类土为砂土,如果50%或者更多的粗粒部分通过No.4(4.75-mm)筛。 12.3 如果12%或者少于12%的测试试样通过No.200(75-m μ)筛,绘制累积粒径分布曲线图,图5,并按给定的方程1和2计算均与系数,U C ,和曲率系数,

C C 。

12.3.1 如果少于5%的测试试样通过No.200(75-m μ)筛,归类土为级配良好砾石,GW ,或者级配良好砂,SW ,如果U C 对于砾石大于或等于4.0或者对于砂大于6,和C C 至少为1.0但不大于3.0。

12.3.2如果少于5%的测试试样通过No.200(75-m μ)筛,归类土为级配差砾石,GP ,或是级配差砂,SP ,如果U C 或者C C 没有满足级配良好标准。 12.4 如果超过12%的测试试样通过No.200(75-m μ)筛,土应视为含细粒粗粒土。细粒被确定为粘质或粉质,判断基于塑性指数对液限图(图4)(见9.8.2.1,如果能取得充足的材料用于测试)(见注释7)。

12.4.1 归类土为粘质砾石,GC ,或者粘质砂,如果细粒为粘质,也就是,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图4)的位置落在“A ”线上或其上方,塑性指数大于7。 12.4.2 归类土为粉质砾石,GM ,或者粉质砂,SM ,如果细粒为粉质,也就是,在塑性指数对液限图(图4)的位置落在“A ”线下方,塑性指数小于4。

12.4.3 如果细粒绘图为粉质粘土,CL-ML,归类土为粉质、粘质砾石,GC-GM,如果是砾石或粉质、粘质砂,SC-SM,如果是砂。

),使用两组符号给土双分

12.5 如果5-12%的测试试样通过No.200(75-m

类。

12.5.1 第一组符号应对应为含少于5%细粒的砾石或砂(GW、GP、SW、SP),第二组符号应对应含大于12%细粒的砾石或砂(GC、GM、SC、SM)。

12.5.2 组名应对应第一组符号加“含粘土”或“含粉土”以显示细粒的塑性性质。例如,含粘土级配良好砾石,GW-GC;含粉土级配差砂,SP-SM(见9.8.2.1,如果能取得足够的材料用于测试)。

12.6 如果试样主要为砂或砾石,但含15%或者更多的其它粗粒成分,应在组名前加“含砾石”或“含砂”。例如,含砂级配差砾石,含砾石粘质砂。

12.7 如果原位试样含任何的漂石或是块石或是两则都含,应在组名前加“含漂石”或“含漂石和块石”。例如,含漂石粉质砾石,GM。

13. 报告

13.1 报告应包括组名、组符号和实验室测试结果。粒径分布应给定砾石、砂和细粒的百分含量。应绘制累积粒径分布曲线图,如果其用于分类土。报告适当的按照操作规程D 2488的程序描述的信息。本地或商业名称或对于材料的地质解释应加在描述信息的末尾,如果照此辨认。使用的测试程序在报告里应提到。

原位条件-硬度、均匀性、干燥状态、颜色,地质解释-冲积扇。

14. 精度和误差

14.1 可接受度标准依赖测试方法D 422、D 1140和D 4318的精度和误差。

15. 关键词

15.1 Atterberg 极限;分类;粘土;级配;砾石;实验室分类;有机土;砂;粉土;土分类;土测试。

APPENDIXES附录

(Nonmandatory Information非强制信息)

X1. EXAMPLES OF DESCRIPTIONS USING SOIL CLASSIFICATION

X1.使用土分类描述的例子

X2. USING SOIL CLASSIFICATION AS A DESCRIPTIVE SYSTEM FOR SHALE, CLAYSTONE, SHELLS, SLAG, CRUSHEDROCK, ETC.

X2.使用土分类描述页岩、粘土岩、贝壳、岩渣、破碎岩石等等的方法

X3. PREPARATION AND TESTING FOR CLASSIFICATION PURPOSES BY THE WET METHOD

X3.用于分类目的采用湿法制备和测试

X4.AIR-DRIED METHOD OF PREPARATION OF S01LS FOR TESTING FOR

CLASSIFICATION PURPOSES

X4.用于分类目的空干法制备测试土试样

X5. ABBREVIATED SOIL CLASSIFICATION SYMBOLS

X5.土分类符号缩写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第八节 土的工程分类

第八节土的工程分类 一、土的工程分类原则和体系 土的工程分类是从事土的工程性质研究的重要基础理论课题。研究制定一个既反映我国土质条件和多年建筑经验,又尽可能靠近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分类标准,并切实可行的土的工程分类,是十分重要的。土的工程分类的目的: 1.根据土类,可以大致判断土的基本工程特性,并可结合其他因素评价地基土的承载力、抗渗流与抗冲刷稳定性,在振动作用下的可液化性以及作为建筑材料的适宜性等; 2.根据土类,可以合理确定不同上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3.当土的性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时,也需根据土类(结合工程特点)确定相应的改良与处理方法。 因此,综合性的上的工程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工程特性差异性的原则。即分类应综合考虑土的各种主要工程特性(强度与变形特性等),用影响土的工程特性的主要因素作为分类的依据,从而使所划分的不同土类之间,在其各主要的工程特性方面有一定的质的或显著的量的差别,为前提条件; 2.以成因、地质年代为基础的原则。因为土是自然历史的产物,土的工程性质受土的成因(包括形成环境)与形成年代控制。在一定的形成条件,并经过某

些变化过程的土,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物质成分和结构以及一定的空间分布规律和土层组合,因而决定了土的工程特性;形成年代不同,则使土的固结状态和结构强度有显著的差异。关于土的各不同成因类型和不同堆积年代的特征与划分标准,见本节“二”及第一章第三节; 3.分类指标便于测定的原则,即采用的分类指标,要既能综合反映土的基本工程特性,又要测定方法简便。 土的工程分类体系,目前国内外主要有两种 1.建筑工程系统的分类体系——侧重于把土作为建筑地基和环境,故以原状土为基本对象。因此,对土的分类除考虑土的组成外,很注重土的天然结构性,即土的粒问连结性质和强度。例如我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的分类;原苏联建筑法规(СНИП-15-74)的分类;美国国家公路协会(AASHO)分类以及英国基础试验规程(CP2004,1972)分类等; 2.材料系统的分类体系——侧重于把土作为建筑材料,用于路堤、土坝和填土地基等工程,故以扰动土为基本对象,对土的分类以上的组成为主,不考虑土的天然结构性。例,我国国家标准《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和美国材料协会的土质统一分类法(ASTM,1969)等。 二、我国土的工程分类

01第一章 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案 课题: 第一章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 一、教学目的:1.了解土的生成和工程力学性质及其变化规律; 2.掌握土的物理性质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指标间的相互转换; 3.熟悉土的抗渗性与工程分类。 二、教学重点:土的组成、土的物理性质指标、物理状态指标。 三、教学难点:指标间的相互转换及应用。 四、教学时数: 6 学时。 五、习题:

第一章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 一、土的生成与特性 1.土的生成 工程领域土的概念:土是指覆盖在地表的没有胶结和弱胶结的颗粒堆积物,土与岩石的区分仅在于颗粒胶结的强弱,土和石没有明显区分。 土的生成:岩石在各种风化作用下形成的固体矿物、流体水、气体混合物。 不同风化形成不同性质的土,有下列三种: (1)物理风化:只改变颗粒大小,不改变矿物成分。由物理风化生成土为粗粒土(如块碎石、砾石、砂土),为无粘性土。 (2)化学风化:矿物发生改变,生成新成分—次生矿物。由化学风化生成土为细粒土,具有粘结力(粘土和粘质粉土),为粘性土。 (3)生物风化:动植物与人类活动对岩体的破坏。矿物成分没有变化。 2.土的结构和构造 (1)土的结构 定义:土颗粒间的相互排列和联结形式称为土的结构。 1)种类: ●单粒结构:每一个颗粒在自重作用下单独下沉并达到稳态。 ●蜂窝结构:单个下沉,碰到已下沉的土颗粒,因土粒间分子引力大于重力不再下沉,形成大孔隙蜂窝状结构。 ●絮状结构:微粒极细的粘土颗粒在水中长期悬浮,相互碰撞吸引形成小链环状土集粒。小链之间相互吸引,形成大链环,称絮状结构。 图1.1 土的结构 3)工程性质: 密实的单粒结构工程性质最好,蜂窝结构与絮状结构如被扰动破坏天然结构,则强度低、压缩性高,不可用做天然地基。

完整word版公路所用土的分类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0—2007) 适用于各类公路工程的地基土、路基土及其它路用土的基本工程性质试验。 土的分类 漂石块石卵石小块石砾角砾砂粉土粘土混合土(粗、细粒土合称)有机质土 (一)巨粒土 漂石,为冲洪积成因,圆形或亚圆形。按其含量细分为漂石、漂石夹土、漂石质土。 漂石:粒径>20cm者超过总质量的75% 漂石夹土:粒径>20cm者占总质量的50%~75% 漂石质土:粒径>20cm者占总质量的15%~50%。应按粗粒土或细粒土的相应规定定名。 块石与漂石的不同,在于其形状。块石为棱角状或次棱角状。也可细分为块石、块石夹土、块石质土。 卵石:圆形或亚圆形。按其含量细分为卵石、卵石夹土、卵石质土。卵石与漂石的区别唯粒径大小而已。(漂石之界限为20cm,卵石之界限为2cm) 类似地,小块石也分为小块石、小块石夹土、小块石质土。 (二)粗粒土 〔定义〕试样中巨粒组土粒质量不大于总质量的15%,且巨粒组与粗粒土土粒质量之和大于总质量50%的土。 粗粒土分为砾类土、砂类土二种。 砾类土按其中细粒土(粒径界限0.075mm)的含量(F)的不同分为以下3种:砾:大于2mm者超过50%,且F5%≤含细粒土砾:大于2mm者超过50%,且5%<F15% ≤细粒土质砾:大于2mm者超过50%,且且15%<F50% ≤ 类似地,砂类土(粒径大于2mm者50%,粒径大于0.075mm者)%50>≤亦分为砂、含细粒土砂、细粒土质砂。 砂:F5%≤含细粒土砂:5%<F15% ≤细粒土质砂:15%<F50% ≤(二))细粒土(者0.075mm粒径小于%50>细粒土新老土名对照表 颗粒组(质量%计砂粒含老新土老土(%粘砂38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ASTM土的工程分类执行标准(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Designation: D 2487-00 土的工程分类执行标准(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1. 范围 该操作描述基于实验室测定的粒径特征、液限和塑性指数用于工程目的分类矿物和有机金属矿物土的体系,当需要精确分类土时,这些将会用到。 该体系的组符号是基于实验室在土试样通过3-in.(75-mm)筛部分试样上的测试完成的数据(见规范E11)。 作为一种分类体系,该标准仅限于自然生成的土。 该标准仅应用于定性。 该标准是统一的土分类体系的ASTM版本。分类表的理论是由A. Casagrande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发展的飞机场分类体系。当几个美国政府机构在1952年采用改进后的飞机场体系版本,它就成为众所周知的统一的土分类体系。 该标准试验方法没有包含所有的安全问题,即便要,也应联系实际需要。在

试验前确定合适的安全、健康守则和决定其规章制度适用的局限性是试验者的责任。 该操作提供一套用于完成一种或是更多特殊操作的说明。该文件不能取代培训或是经验,应结合职业判断使用。不是所有的该操作都能用于所有的环境。该ASTM标准不是想代表或是取代标准观察,对于一给定的专业,必须判断其适当性,也不是不考虑一个工程的许多的特殊方面就采用该文件。在标题中“标准”一词仅仅意味着文件已经通过了ASTM多数人赞同通过程序的批准。 2. 参考文件 3. 术语

定义-除非以下列出的,所有定义均参照术语D 653。 3.1.1 粘土-通过(75-mm)美国标准筛的土,能被制成在一定范围的含水率存在塑性(像灰泥样的性质),当空干时存在相当的强度。对于分类,粘土是细颗粒土,或者土中的细粒部分,其塑性指数等于或大于4,在塑性指数对液限的曲线上落在或在“A ”线以上。 3.1.2 砾石-岩石粒子通过美国标准筛3-in.(75-mm)筛,保留在筛上部分,按以下细分: 粗砾-通过3-in.(75-mm)筛,保留在43-in.(19-mm)筛上部分。 细砾-通过43-in.(19-mm)筛,保留在筛上部分。 3.1.3 有机粘土-带有足够有机物成分能影响土性质的粘土。对于分类,有机粘土是一种土,应归类为粘土,除非它在烘干后的液限值小于烘干前液限值的75%。 3.1.4 有机粉土-带有足够有机成分能影响土性质的粉土。对于分类,有机粉土是一种土,应归类为粉土,除非它在烘干后的液限值小于烘干前液限值的75%。 3.1.5 泥炭-一种含有各分解阶段植物组织的土,通常带有机物气味,棕黑色-黑色,像海绵似的结构,质地为纤维的-无定型的。 3.1.6 砂-岩石粒子通过美国标准筛筛,保留在(75-mm)筛上部分,按以下细分: 粗砂-通过筛,保留在筛上部分。 中砂-通过筛,保留在(425-m μ)筛上部分。 细砂-通过(425-m μ)筛,保留在(75-m μ)筛上部分。 3.1.7 粉土-能通过美国标准筛(75-m μ)筛,没有塑性或是非常轻微的塑性,当空干时表现出很小或没有强度的土。对于分类,粉土是细粒土,或者土中的细粒部分,其塑性指数小于4或如果在塑性指数曲线对液限的曲线里落在“A ”线以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公路工程土的分类方法

公路工程土的分类方法 大家好!我是《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技术研究》及《细集料含泥量与含粉量的试验研究》的作者韦汉运,群共享有《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技术研究》及《细集料含泥量与含粉量的试验研究》的内容简介,如有兴趣,可到群共享下载。 下面是我在“工程试验交流千人群(207135730)”对一位网友提出的“小于2mm占84.9%,小于0.075mm占53.1%,液限30.4,塑限23.1,塑性指数7.3的土,定名是什么土”的回答。 一、根据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以下简称“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 及“小于0.075mm占53.1%”的已知条件可知,该土为细粒土(细粒组与粗粒组筛孔的划分,以0.075mm筛为界限,见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图3-1 粒组划分图”)。 二、根据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 该土的液限应为30%,塑限应为23%,则塑性指数I p=(30-23)=7(塑性指数没有单位)。 三、根据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

可知:A线I p=0.73×(30-20)=7.3 则:该土的塑性指数I p=7<A线I p=7.3 即:该细粒土位于塑性图A线以下 四、根据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 及上面“该细粒土位于塑性图A线以下”的已知条件,该土符合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第3.4.4-(2)条土的定名。 五、根据上面“该土的液限为30%”的已知条件可知,该土属于低液限土,故该土“在B 线以左”;根据该土的塑性指数I p=7及2007年版《土工试验规程》第3.4.4-(3)条,该土应定名为低液限粉土(ML)。 六、根据上面“小于2mm占84.9%,小于0.075mm占53.1%”的已知条件可知,大于2mm 的颗粒占15.1%(100-84.9=15.1,即含砾为15.1%),2mm~0.075mm的颗粒占31.8%(100-53.1-15.1=31.8,即含砂为31.8%),即含砂的颗粒多于含砾的颗粒。 七、根据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该土的最终定名应为含砂低液限粉土(MLS)。 以上就是该土的定名方法,公路工程其它土的分类可参考上述方法进行定名,如有欠妥之处,欢迎到“工程试验交流千人群(207135730)”继续交流、探讨。

第一章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及答案

第一章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 一、思考题 1、土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 2、建筑地基土分哪几类?各类土的工程性质如何? 3、土的颗粒级配是通过土的颗粒分析试验测定的,常用的方法有哪些?如何判断土的级配情况? 4、土的试验指标有几个?它们是如何测定的?其他指标如何换算? 5、粘性土的含水率对土的工程性质影响很大,为什么?如何确定粘性土的状态? 6、无粘性土的密实度对其工程性质有重要影响,反映无粘性土密实度的指标有哪些? 二、选择题 1、土的三项基本物理性质指标是() A、孔隙比、天然含水率和饱和度 B、孔隙比、相对密度和密度 C、天然重度、天然含水率和相对密度 D、相对密度、饱和度和密度 2、砂土和碎石土的主要结构形式是() A、单粒结构 B、蜂窝结构 C、絮状结构 D、层状结构 3、对粘性土性质影响最大的是土中的( ) A、强结合水 B、弱结合水 C、自由水 D、毛细水 4、无粘性土的相对密实度愈小,土愈() A、密实 B、松散 C、居中 D、难确定 5、土的不均匀系数C u 越大,表示土的级配() A、土粒大小不均匀,级配不良 B、土粒大小均匀,级配良好 C、土粒大小不均匀,级配良好 6、若某砂土的天然孔隙比与其能达到的最大孔隙比相等,则该土() A、处于最疏松状态 B、处于中等密实状态 C、处于最密实状态 D、无法确定其状态 7、无粘性土的分类是按() A、颗粒级配 B、矿物成分 C、液性指数 D、塑性指数 8、下列哪个物理性质指标可直接通过土工试验测定() A、孔隙比 e B、孔隙率 n C、饱和度S r D、土粒比重 d s 9、在击实试验中,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土的干密度随着含水率的增加而增加 B、土的干密度随着含水率的增加而减少 C、土的干密度在某一含水率下达到最大值,其它含水率对应干密度都较小 10、土粒级配曲线越平缓,说明()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定: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内部设施如为同一企业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划类。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土的分类

土的工程分类 土的工程分类,见表4—1—2。 表4-1-2 土的工程分类 土的分类土 的 级 别 土的名称 坚实系 数 开控方法 及工具 一类土 (松软土) Ⅰ 砂,亚砂土,冲积砂土层,种植土,泥 炭(淤泥) 0.5~0.6 用锹、锄头 挖掘 二类土 (普通土) Ⅱ 亚粘土,潮湿的黄土,重亚粘土,夹有 碎石、卵石的砂、种植土、填筑土及亚 砂土 0.6~0.8 用锹、锄头 控掘,少许 用镐翻松 三类土 (坚土) Ⅲ 软及中等密实粘土,重亚粘土,粗砾石, 干黄土及含碎石、卵石的黄土、亚粘土, 压实的填筑土 0.8~1.0 主要用镐, 少许用锹、 锄头挖掘, 部分用橇 棍 四类土 (砂砾坚土) Ⅳ 重粘土及含碎石土、卵石的粘土,粗卵 石,密实的黄土,天然级配砂石,软泥 灰岩及蛋白石 1.0~1.5 用镐、橇 棍、然后用 锹挖掘,部 分用楔子 及大锤 五类土(软Ⅴ ~ Ⅵ 硬石炭纪粘土,中等密实的页岩、泥灰 岩、白垩土,胶结紧的砾岩,软的石灰 岩 1.5~4.0 用久或橇 棍、大锤挖 掘,部分使 用爆破方

石) 法 六类 土 (次坚石) Ⅶ ~ Ⅸ 泥岩,砂岩,砾岩,坚实的页岩、泥灰 岩,密实的石灰岩,风化花岗岩、片麻 岩 4.0~10 用爆破方 法开挖,部 分用风镐 七类 土(坚石) Ⅹ ~ Ⅷ 大理岩,辉绿岩,玢岩,粗、中粒花岗 岩,坚实的白云岩、砂岩、砾岩、片麻 岩,石灰岩、风化痕迹的安山岩、玄武 岩 10~18 用爆破方 法开挖 八类土(特坚石) XI V ~ XV I 安山岩,率武岩,花岗片麻岩,坚实的 细粒花岗石、闪长岩、石英岩、辉长岩、 辉绿岩、玢岩 18~25 以上 用爆破方 法开挖 注:1.土的级别为相当于一般16级土石分类级别; 2.坚实系数为相当于普氏岩石强度系数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I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II类工程计算;单位混凝土体积小于等于600m3且大于50m3,按构筑物III类工程计算;小于等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强夯工程,均按单独土石方工程II类执行。 3、装饰工程有关说明: (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类工程确定。 (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II类工程确定。 (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4)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工程,均按III类工程确定。 (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

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 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寸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鳩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 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勺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 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 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 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

工程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的划分 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能独立发挥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如在工业建设工程中企业的各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单项工程中可单独进行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并可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部分。如生产车间的厂房土建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单位工程中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位来划分的,如土建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再进一步将分部工程分成若干分项工程。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工程部位、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质量要求和工作的难易程度来划分的,分项工程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称为工程细目,如路基土石方分为松土、软石等。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完整的道路,桥梁通常是一个设施,即称为单项工程。 如道路或桥梁划分标段的话,每个标段就是单位工程。 与单项工程不同的是,单位工程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或价值 分项工程:是指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的建筑单位。 分部工程:是指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建筑单位。 给您举个例子吧,希望您能明白。假如有一个学校。 整个学校就是一个【建设项目】,学校里面的图书馆是【单项工程】,盖图书馆的话有土建、水暖、安装部分,这些就是【单位工程】,土建里面又要分混凝土、基础、砌筑等工程,这些就叫【分部工程】,砌筑里面要分砌筑外墙、内墙、女儿墙、填充墙等等,这些就叫【分项工程】。

土的工程分类汇总

土的工程分类 1. 土的工程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土的工程分类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将工程用土按种属关系划分为各种类别。土的工程分类目的是为工程建设服务。土的分类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密切相关,其作用可体现在下列几方面: 1)根据土的类别,可大致判断土的基本工程特性; 2)根据土的类别,可合理确定不同土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3)当土的工程性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时,可根据该类土的特性并结合工程要求选择适当的改良和治理措施。 (1)土的工程分类的主要原则 1)工程特性差异性的原则应综合考虑土的各种主要工程特性,用影响土的工程特性的主要因素作为分类的依据,应使所划分的不同土类别之间,在其主要工程特性方面具有显著的质和量的差别。 2)以地质成因和地质年代为基础、以工程特性为依据的原则土是长期地质作用的产物,土的物质成分和结构与地质成因和地质年代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特定的地质年代和成因条件形成特定类型的土,即地质成因和地质年代与土的工程特性有一定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土的工程性质指标是其基本工程特性的定量标志,以土的工程特性作为分类依据才能达到使土的分类服务于工程的目的。 3)分类指标便于准确测定的原则土的分类指标,应既能综合反映土的基本工程特性,又要便于准确测定。为了减少误差,应尽可能采用定量指标。指标的测定方法应合理可行,不致引起过大的人为误差。 (2)土分类方法的基本形式 1)通用分类和专门分类 工程用土的分类方法,若按其适用的工程领域范围,可分为通用分类和专门分类。 通用分类是适用于工程建设各行业的土的工程分类体系。如国家标准《土的分类标准》(GBJ 145-90)中的土分类方法,就是工程用土的通用分类体系,在工程建设各行业部门通用。 专门分类又称部门分类,是工程建设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的专门需要所制定的土的工程分类体系。我国的公路、建工、铁路、水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土的工程分类体系,如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051-93)中所规定的土分类方法,就是适用于公路建设部门的土的专门分类体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土的物理性质与工程分类习题解答全讲解学习

土的物理性质与工程分类习题解答全

二 土的物理性质与工程分类 一、填空题 1. 土是由固体颗粒、_________和_______组成的三相体。 2. 土颗粒粒径之间大小悬殊越大,颗粒级配曲线越_______,不均匀系数越______,颗粒级配越______。为了获得较大的密实度,应选择级配________的土料作为填方或砂垫层的土料。 3. 塑性指标P I =________,它表明粘性土处于_______状态时的含水量变化范围。 4. 根据___________可将粘性土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五种不同的软硬状态。 5. 反映无粘性土工程性质的主要指标是土的________,工程上常用指标 ________结合指标________来衡量。 6. 在土的三相指标中,可以通过试验直接测定的指标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分别可用_________法、_________法和________法测定。 7. 土的物理状态,对于无粘性土,一般指其________;而对于粘性土,则是指它的_________。 8. 土的结构是指由土粒单元的大小、形状、相互排列及其连接关系等因素形成的综合特征,一般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三种基本类型。 9. 土的灵敏度越高,结构性越强,其受扰动后土的强度降低就越________。 10. 工程上常用不均匀系数u C 表示土的颗粒级配,一般认为,u C ______的土属级配不良,u C ______的土属级配良好。有时还需要参考__________值。 11. 土的含水量为土中_______的质量与_________的质量之比。 12. 某砂层天然饱和重度sat γ20=KN/m 3,土粒比重的68.2=s d ,并测得该砂土的最大干密度33max 1.7110kg /m d ρ=?,最小干密度33min 1.5410kg /m d ρ=?,则 天然孔隙比e 为______,最大孔隙比m ax e 为______,最小孔隙比m in e 为______。 13. 岩石按风化程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其成因可分为

土的分类

第三章土的工程分类和特殊土的工程地质特征 第一节土的工程地质分类 一、概述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按其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可以概括的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一般性分类:比较全面的综合性分类; 局部性分类:仅根据一个或较少的几个专门指标,或仅对部分土进行分类; 专门型分类:根据某些工程部门的具体需要而进行的分类。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的一般原则和形式: 在充分认识土的不同特殊性的基础上归纳其共性,将客观存在的各种土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或组。 常将成因和形成年代作为最粗略的第一级分类标准,即所谓地质成因分类。 将反映土的成分(粒度成分和矿物成分)和与水相互作用的关系特征作为第二级分类标准,即所谓的土质分类。 为了进一步研究土的结构及其所处状态和土的指标变化特征,更好的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所需要的资料,必须进一步进行第三级分类,即工程建筑分类。 上述三种土的工程地质分类中,土质分类是土分类的最基本形式,有两种分类原则:一是按土的粒度成分;二是按土的塑性特性。 国内外的土质分类方案很多,归纳起来有三种不同体系,一是按粒度成分,一种是按塑性指标,一种是综合考虑粒度和塑性的影响。 二、土的分类 (一)按地质成因分类: 土按地质成因可分为:残积、坡积、洪积、冲积、冰积、风积等类型。 (二)按颗粒级配和塑性指数分类 土按颗粒级配和塑性指数可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和粘性土。 1.土按颗粒大小分类 粒组名称分界颗粒(mm)组亚组 漂石或块石大800 中400 小200 卵石或碎石极大100 大60 中40 小20 圆砾或角砾粗10 中 5 细 2 砂粒粗0.5 中0.25 细0.10 极细0.05 粉粒粗0.1 细0.05 粘粒粗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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