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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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

关于加强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管理的规定(暂行)为了确保规范用药和医疗安全,保护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廉洁行医。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作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临床医生应在医院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药物,做到合理用药。

第二条:药剂科要时刻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院基本用药的齐备,足量,以满足临床需要。

第三条:如确因病情需要医师认为必须使用但本院没有且无同类替代品种,经科主任同意签字上报医务科审批,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必须使用者,填写外购药品审批表后,临床医师可开具处方让病人到院外自行购买,外购药品不得指定患者及家属到指定到某药店购买或临床医师联系药品代理

商送至医院,并告知患者外购药品必须从正规医疗机构或正规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提醒患者索要禾保存有效的购销凭证,临床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医嘱,病人不得自行执行或由临床医师代为执行医嘱,否则一切医疗纠纷由医生承担。

第四条:严禁医生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单提成,严禁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收受回扣,提成。

如医务人员未经审批擅自介绍病人去院外购药,引起病人投诉或纠纷经查实者,第一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2000元、警告处分、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资格。两次以上(含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5000元、在院内通报批评并经院务会研究给以行政记过、待岗、停职半年处理。岗位恢复在停岗半年后本人申请院委会研究后决

定。。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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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

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

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知情同意书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1.对于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医院所能供应的,一律不准患者私自外购。 2.不在医院供应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需经医院有关程序同意后,方可由患者自行购买。所有外购药品的批准,必须按医院的外购药品批准程序进行。 3.对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主管医师认为适合患者使用并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可同意患者使用该药品,同时必须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4.征得主管医师的同意后,患者应填写医院《住院病人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并按《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明,以保证药品质量。 5.患者填写《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审核,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处,并在药剂科备案,医务处批准同意后,患者方能外购药品。 7.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病人自己保管,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

进行确认。 8.患者在使用外购药品期间,主管医师应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现可能由外购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医生与患者签署外购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年龄-------住院号---------- 诊断------------------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点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外购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外购药品有可能造成过敏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1)医生医嘱中使用的药物,如本院没有或者没有其他可替代的药物,但患者必须使用的,可从外面药店购入,但患方必须自愿签署《外购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签名。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护士在用药中执行了三查七对,用药后也进行了严密观察,但在输液过程中仍出现意外,医方应承担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了抢救,相关费用患方承担。 (3)请患者按照《药品说明》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 (4)外购药品必须出具购买发票及药品使用说明书。 --------年------月-----日-------时------分------------医师已与我谈及上述几项,我对其中的内容已理解,对存在的风险愿意承担。 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意见并签名: 亲属与患者的关系: 医师签名: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相关人员。各病区及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6、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 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等.pdf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诊所建设相 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特制订本制度。 2、诊所业务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 3、严格执行本单位“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 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 式确立的,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须注明有效期、签定日期,双方经办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 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 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 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 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诊所应明确质量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 训。药品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 3、验收员应根据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 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6小时内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关证明文件及数量进行逐一 检查,具体内容为: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应 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 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特殊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 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 关于加强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管理的规定(暂行)为了确保规范用药和医疗安全,保护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廉洁行医。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作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临床医生应在医院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药物,做到合理用药。 第二条:药剂科要时刻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院基本用药的齐备,足量,以满足临床需要。 第三条:如确因病情需要医师认为必须使用但本院没有且无同类替代品种,经科主任同意签字上报医务科审批,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必须使用者,填写外购药品审批表后,临床医师可开具处方让病人到院外自行购买,外购药品不得指定患者及家属到指定到某药店购买或临床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告知患者外购药品必须从正规医疗机构或正规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提醒患者索要禾保存有效的购销凭证,临床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医嘱,病人不得自行执行或由临床医师代为执行医嘱,否则一切医疗纠纷由医生承担。 第四条:严禁医生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单提成,严禁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收受回扣,提成。

如医务人员未经审批擅自介绍病人去院外购药,引起病人投诉或纠纷经查实者,第一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2000元、警告处分、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资格。两次以上(含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5000元、在院内通报批评并经院务会研究给以行政记过、待岗、停职半年处理。岗位恢复在停岗半年后本人申请院委会研究后决 定。。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 2018-6-1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2019年度)

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2019年度) 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患者诊疗安全和临床诊疗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在开展诊疗工作中,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在本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中选择;如因急(抢)救,特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需使用某种必须的药物,而本院药品目录无法提供及集中采购、备案采购均不能采购时;可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向患者提出外购建议。 2.取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具备外购药物处方权资格。 3.在临床中确需外购药物,医师在告知时,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指定外购药的经销企业、其他医疗机构或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应告知患者外购药物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 4.医师开具外购处方前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该药物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经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签署《外购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5.外购药品需在本院使用时,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注明“外购药物”字样),由护士进行核对后执行医嘱。 6.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患方自行保管,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在《外购药物交接本》签名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7.患者在使用外购药品期间,主管医师应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现可能由外购药引起的不良发应,应立即停止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8.医务科、药剂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对外购处方进行监控,将外购处方纳入处方审核、点评及阳光用药监管范围。药剂科每季度通报外购处方涉及的药品通用名、剂型、品规、数量、处方医师、审方药师等点评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的绩效考核。 9.申请流程: (1)主管医生填写《外购药品申请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签名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审核、药剂科审批并备案;通过审批后,主管医生方可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 (2)患方按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一、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三)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四)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五)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用药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严格按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进行上报。 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化疗药物的购用管理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院化疗药物品种的

遴选,由药学部统一进行采购。 2.化疗药物须从与医院签订有药品购销协议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3.购用化疗药物应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及补充计划。 4.临床申购新的化疗药物时,应依据治疗需要,经各科室筛选、论证后,认真翔实填写新药申请表,并经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药学部,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5.临床科室在紧急情况下,确需使用医院供应目录外的化疗药物时,可按《药品临时采购制度》规定,临时申请采购后使用。 6.新引进医院的化疗药物,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临床使用技术资料供药学部临床参考,临床药师针对新引进药物对临床进行相关介绍。 7.临床使用本院没有、需要外购或赠送的化疗药物(如分子靶向药物),参照《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二)化疗药物的储存、养护管理 1.化疗药物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储存,并按医院高危药品相关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专柜保管。 2.药品包装上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化疗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化疗药物的审核、调配管理 1.经培训授权的医师开具的化疗药物处方或医嘱单。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0917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doc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秘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

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文秘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

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采购人员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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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整理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 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 应正常情 况下库存量一般为 2~4 个月,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对抢救 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 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 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 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 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 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 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

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 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 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 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收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 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 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 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 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 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 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 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 配。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医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 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经有 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 4 个月。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 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供应管理 供应管理指对药库供给调剂室、制剂室等有关科室药品过程的管理。领用科室向库房领药时,应填写请领单一式三联,联交药品会计出账,联药库存查,联领用科室留存,领药后库房保管员和领药人员应签字以示负责。若药剂科有计算机网络,则操作可直接在计算机网络上完成。 4、账目及统计报销 药品应有实物、会计账,根据库房保管管物管账的原则,药库应设药品会计管理账目,当月做出统计报表和出入库及库存总金额。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立即通知调剂室、制剂室等使用科室,督促各使用科室更改价格,清点库存数,做出增值或减值报表。

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比例控制管理规定

瑞金市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比例控制 管理规定 各科室(组): 为有效规范临床科室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有效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总收入比例,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对医院原有药品比例控制管理规定进行调整补充,特制定规定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管理措施 1、以医院、科室两级进行分级管理,对全院及各科室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进行监控。 2、将全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少于40%。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审定,并按审定比例标准执行考核。 3、将药品比例纳入医院的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住院部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考核到每个科室,门诊医生药品收入比例控制考核到每个医生。 二、分级管理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2、药品构成比例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药品比例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药品比例控制管理的实施。 3、原则上门诊慢病患者应到医保科就诊。肿瘤病人、结核病人、糖尿病人用药、白蛋白、静丙等药品在计算药比时不再剔除。 4、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负责监控全院药品比例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 三、检查考核 1、医院每月公示各临床科室及各门诊医师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 2、药品比例百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每个科室的运行病历、出院病历及门诊处方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对象: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科室、用量过大有集中使用现象的药品、科室、医师。 4、科室业务有重大变更时,指标可相应作适当调整,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奖惩措施 (一)、处罚 1、以月为奖惩考核单位,按医院所定各临床科室及各门诊医师药品比例标准,对超出标准者按超出药品金额的20%扣款;基药使用未达到标准(40%),按金额差的5%扣款。药比及基药比均超标或不达标科室扣除科主任当月津贴。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1.doc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1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5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 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 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和合法特制定本制度 1把质量作为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 2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 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四)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 (五)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六)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 务科。 (九)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4)欠款情况。

(十)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一)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二)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 (八)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九)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十)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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