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暂工程设备估价表

材料暂工程设备估价表
材料暂工程设备估价表

11-1:材料暂估价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暂估价

在当前工程建设计价中,暂估价是较常见术语,顾名思义即是指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但由于相关法规政策等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中相关计价条款的缺失,暂估价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常常引起诸多纠纷和争议,所以需要有关各方对暂估价计价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能在招投标过程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约定暂估价的相关计价条款,保证暂估价的合理计价。 暂估价之溯源及定义 在0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并没有暂估价的名词概念,而在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则最早出现了暂估价的概念,即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定义第 1.1.5.5条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因此与之相对应,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也增加了关于“暂估价”的相关规定,即其中的规范术语第2.0.7条规定“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但其中仅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项,而不包括工程设备暂估价。(根据国家标准(GB/T50531-2009)<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规定,

在进行工程计价文件编制时,凡属于设备范畴的有关费用,包括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等从属费用,均应列入设备购置费;凡属于材料范畴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运杂费、保管费等可按专业类别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采用这一价格形式,既保持了与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定义一致性,又通过一系列规范条文对施工招标阶段中一些无法确定价格的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分包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办法。 暂估价之工程实践存在问题多多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日益推广,暂估价项目的设置能够解决在工程招投标初期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诸如专业分包工程设计深度不到位、部分“四新工程”缺少计价依据与市场信息、部分建筑材料品质及价格档次暂时无法确定等,从而能够缩短招投标周期,减低招投标难度,甚至能在某种程度上转嫁部分风险,所以暂估价的形式较受招标人欢迎,目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得也越来越多,所占的资金比例也越来越多,但是暂估价的设置虽然在招投标阶段使得一些难题迎刃而解,而相关管理的却是却使得其在随后的工程建设与工程结算中埋下了诸多隐患,也成为部分造价纠纷的源头之一。 目前暂估价的计价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暂估价项目设置存在问题,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界定不清,或是业主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也列入暂估价中,或是将专业工程暂估价

什么是材料暂估价

什么是材料暂估价 同一栋楼,分前后两部分,功能不同,高度也不同(分别为25米以上和25米以下),怎么计算与高度有关的费用? 答:2001年预算定额没有对功能不同,檐高也不同如何计算和取费进行明确表述;可参照96年概算定额补充规定和说明解释1#. 即:一个单项工程,出现使用功能不同时,其它直接费和现场管理费按主要使用功能执行相应取费标准。即檐高按建筑物总檐高;建筑面积分别列项(地下室随首层)且分别执行定额相应子目。但是对于同一个工程如果有伸缩缝或沉降缝并以此划分出不同檐高和使用功能时,应分别按不同工程项目执行定额子目并计取相应费用。 同一个工程按照最高的檐高统一计取费用。如果使用功能,结构类型不同则应该按照不同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类型分部分计取相关费用。 2、什么是材料暂估价?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般是指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暂定价格,包括除设备暂估价之外的材料暂估价格。 3、《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市场信息价格包括运费,但不包括1%的采购保管费,对吗? 答;回答正确。 4、一些甲方指定价格、厂家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支付费用。问:此材料进入预算时是否计取2%的采购保管费,还是1%的采购保管费? 答: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材料进入预算时应按市场价(含采购保管费)。 由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并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的承包方退给发包方材料预算价格的99%;换句话说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并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的承包方收取材料预算价1%的采购保管费。 有关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办法请查阅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 5、01定额中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包服务费该如何计取? 答: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

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规则)

《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 总说明 一、《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 -2008)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分上、下二册共10章。 上册包括: 第1章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第2章桥涵工程; 第3章隧道工程; 第4章地下结构工程; 第5章轨道工程。 下册包括: 第6章通信工程; 第7章信号工程; 第8章供电工程; 第9章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第10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估价表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 1、本估价表适用于长沙、株州、湘潭三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发承

包计价。车站建筑物地表面以下部分执行本估价表,地面以上的部分仍按湖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标准计价。 2、执行本估价表计价的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凡本估价表包含的项目,应按本估价表执行;本估价表缺项时,可按湖南省其他专业消耗量标准或国家其他专业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4、地面定额用于暗挖、隧道内、地下空间站洞内工程时,其人工、机械乘以 1.2的系数。 四、本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估价表是依据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93号文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考了湖南省工程消耗量标准、其他行业定额以及相关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估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取定: 1、人工: ⑴.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⑵.本估价表综合工日取定单价为30元。暗挖、隧道内、地下空间站洞内施工子目另增加2元/工日的施工保健费。 2、材料: ⑴.材料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⑵.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⑶.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子目内。 ⑷.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⑸.材料价格取定,以湖南省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基期基价为准,缺项的部分参考市场价格。

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处理方式

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随即,2008年11月19日,四川省建设厅以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颁发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2008年11月20日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以川建发[2008]94号文印发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以及2009年3月10日,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以川建价发[2009]13号文批复了成都市等22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我省这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08规范在我省的全面、有效实施有了可行性和保证,同时我省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凡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在近一年的招投标工作中执行08规范及其配套文件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此提出,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与同行探讨。 例如在08规范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慨念:暂估价,从规范上看,对暂估价的 叙述条款有: 第2.0.7条,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 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第3.4.1条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暂到金额;2.暂估价: 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第4.1.7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展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 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 价依据进行计价。 第4.2.4条第三款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 合单价。

一建 经济 1Z103036 预算定额和单位估算表的编制

1Z103036 预算定额和单位估算表的编制 预算定额是在施工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扩大编制而成的。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水平根据施工定额综合取定,定额子目的综合程度大于施工定额,从而可以简化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预算定额时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 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预算定额人工消耗指标由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组成。 人工消耗指标的计算

(1)综合取定工程量 (2)计算人工消耗量 总人工=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机械台班消耗量指标 预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按合理的施工方法取定并增加了机械幅度差。 由于垂直运输用的塔吊、卷扬机及砂浆、混凝土搅拌机是按小组配合,应以小组产量计算机械台班数量,不另增加机械幅度差。 单位估价表的编制 根据人工工资价格、材料预算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计算拟定预算定额中每一分项工程的单位预算价格。单位估价表包括“三量”和“三价”: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单价。 1. 工料单价单位估价表 2. 综合单价单位估价表 3. 企业单位估价表

【考点分析】 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组成及内容; 人工幅度差的内容 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组成; 机械幅度差的内容; 单位估价表的含义和分类。 【真题示例】 (2013年)编制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时,人工幅度差用工是指人工定额中未包括的,而在一般正常施工情况下又不可避免的一些()。 A.返工用工 B.低效率用工 C.用工浪费 D.零星用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预算定额编制中的人工幅度差用工的概念。 人工幅度差用工,指人工定额中未包括的,而在一般正常施工情况下又不可避免的一些零星用工。 (2014年)预算定额作为一项综合性定额,是按组成()的消耗量综合而成的。

暂估价

暂估价

在当前工程建设计价中,暂估价是较常见术语,顾名思义即是指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但由于相关法规政策等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中相关计价条款的缺失,暂估价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常常引起诸多纠纷和争议,所以需要有关各方对暂估价计价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能在招投标过程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约定暂估价的相关计价条款,保证暂估价的合理计价。 暂估价之溯源及定义 在0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并没有暂估价的名词概念,而在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则最早出现了暂估价的概念,即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定义第 1.1.5.5条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因此与之相对应,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也增加了关于“暂估价”的相关规定,即其中的规范术语第2.0.7条规定“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但其中仅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项,而不包括工程设备暂估价。(根据

国家标准(GB/T50531-2009)<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规定,在进行工程计价文件编制时,凡属于设备范畴的有关费用,包括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等从属费用,均应列入设备购置费;凡属于材料范畴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运杂费、保管费等可按专业类别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采用这一价格形式,既保持了与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定义一致性,又通过一系列规范条文对施工招标阶段中一些无法确定价格的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分包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办法。 暂估价之工程实践存在问题多多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日益推广,暂估价项目的设置能够解决在工程招投标初期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诸如专业分包工程设计深度不到位、部分“四新工程”缺少计价依据与市场信息、部分建筑材料品质及价格档次暂时无法确定等,从而能够缩短招投标周期,减低招投标难度,甚至能在某种程度上转嫁部分风险,所以暂估价的形式较受招标人欢迎,目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得也越来越多,所占的资金比例也越来越多,但是暂估价的设置虽然在招投标阶段使得一些难题迎刃而解,而相关管理的却是却使得其在随后的工程建设与工程结算中埋下了诸多隐患,也成为部分造价纠纷的源头之一。 目前暂估价的计价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

《长株潭都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 总讲明 一、《长株潭都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都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 -2008)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分上、下二册共10章。 上册包括: 第1章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第2章桥涵工程; 第3章隧道工程; 第4章地下结构工程; 第5章轨道工程。

下册包括: 第6章通信工程; 第7章信号工程; 第8章供电工程; 第9章智能与操纵系统安装工程; 第10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估价表是编制都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工程标底 (操纵价)和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都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 1、本估价表适用于长沙、株州、湘潭三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发承包计价。车站建筑物地表面以下部分执行本估价表,地面以上的部分仍按湖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标准计价。

2、执行本估价表计价的工程,必须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 3、凡本估价表包含的项目,应按本估价表执行;本估价表缺项时,可按湖南省其他专业消耗量标准或国家其他专业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4、地面定额用于暗挖、隧道内、地下空间站洞内工程时,其人工、机械乘以1.2的系数。 四、本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估价表是依据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93号文颁发的《都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考了湖南省工程消耗量标准、其他行业定额以及相关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估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取定:

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

(二)工程量清单表格实例 表1封面 ×××××工程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 工程造价 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编制时间:(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年月日复核时间: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年月日 表2总说明 工程名称:第页共1页

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金额 (元) 号单位量综合单价 其中:合价 暂估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表 4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金额 (元) 号单位量综合单价 其中:合价 暂估价 脚手架使用费 安全通道及安全网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混凝土泵送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 ?? 合计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表 5其他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雨季施工增加费 6缩短工期增加费 7夜间施工增加费 8特殊保健费 9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10停工窝工损失费 11机械台班停滞费 12交叉施工补贴 13暗室施工增加费 合计

表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项目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 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 6.1 2计日工明细详见表 6.2 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 6.3 4检验试验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 ×相应费率 5暂估价 5.1+5.2+5.3 5.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 6.4——5.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 6.5 5.3检验试验费暂估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 ×相应费率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 6优良工程增加费 费 ) ×相应费率 合计 注:专业工程暂估价、检验试验费暂估价包含除税金之外的所有费用,不计规费。 表 6.1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第页 计量单位 共页 暂定金额(元)备注 2 3 4 5 合计— 工程名称:表6.2计日工表 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 1 2 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施工机械小计

建设工程暂估价七大问题完整版

建设工程暂估价七大问 题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设工程暂估价七大问题 1.暂估价项目设置—— (1)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界定不清。 (2)业主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也列入暂估价中。 (3)将专业工程暂估价列入材料暂估价项目甚至分部分项工程中。 (4)将设备价格列入暂估价项目。 暂估价项目设置的混乱,会导致工程结算时,相关措施费用、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用、规费、税金等的计取同样陷入混乱。 2.暂估价发布的价格内容组成存在问题 招标人在发布暂估价价格时往往过于笼统,对其价格的组成明细缺少说明, (1)材料暂估价是否包含采购管理费及现场保管费。 (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包含相应的措施费用及规费等。 暂估价发布价格时缺少内容界定,因此在随后确定的分包价款及材料价格无法与之对应,也会在结算时导致重重争议。 3.暂估价项目设置过多,占工程总造价的资金比重增大 由于暂估价理论上是在结算阶段按实调整的,所以暂估价项目设置过多且未考虑到暂估价实际价格的因素,有可能会突破招标人的预算投资规模,使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失去控制,再加上工程建设阶段暂估价项目管理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无形当中给招标人自身增加了很多风险。 4.暂估价项目缺乏约束力 (1)暂估价项目发布之后,事先未约定或在建设过程中任意改变材料的供应方式或是专业工程的分包方式,易引起工程建设管理混乱。 (2)有部分招标发包方在工程建设中将普通的分部分项工程与建筑材料也作为暂估价计价暂时计入工程总承包价格,易引起工程结算混乱。 5.暂估价项目缺少规范 (1)暂估材料单价部分,如为乙供时,往往缺少合理规范的价格招标或价格认定的方式、程序等,往往由招标方单方面定价,定价过程又过于随意,价格过高时易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增加工程结算时的难度,价格过低时施工企业会拒绝采购,从而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的难度; (2)如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合同的规范签订也容易受到忽视,缺少包括招标人、总承包人及分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工程的变更,分包工程定价方式、分包工程的价款与支付等方面内容的约定,均易造成工程结算中的纠纷隐患。 6.暂估价定价过程中其价格内容组成 ?对于暂估价定价过程中其价格内容组成跟招标阶段一样过于模糊和笼统,比如暂定材料价格的组成,是否包含采购管理费及现场保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组成是否包含相应的措施费用及规费等,是否考虑总承包方配合内容因素在内等等都是暂估价结算时纠纷的主要内容。 7.暂估价竣工结算时的调整 ?暂估价中的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在结算时都存在差价,而差价部分的结算涉及相关总承包合同价格、措施费、规费、税金的计取,当前的规范性文件或总承包施工合同中普遍缺少相应条文或条款约定,致使工程结算时产生大量争议。

单位估价表

一、单位估价表的概念 工程单位估价表也称为工程定额单位估价表,它是以货币形式表示预算定额中各分项工程或结构件的预算价值的计算表,又称单价表。它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范围内,根据全国(或地区)统一的预算定额或综合定额、地区建筑安装工人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即用货币形式金额数(元)表达一个子目的单价,是预算定额在该地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用货币形式将预算定额的单位产品价格表现出来,即预算单价。用公式表达为: 每一定额项目单价=∑(该项目工、料、机消耗指标X相应预算价格) =定额项目人工费+定额项目材料费+定额项目机械费 其中人工费=∑(定额工日数X平均等级的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定额材料数量X相应的材料预算价格) 施工机械费=∑(定额台班使用量X相应机械台班费) 由此可见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主要依据为相应预算定额,地区的人工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费。 二、单位估价表与预算定额的关系 预算定额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主要依据。单位估价表主要来源于预算定额的人工、材料消耗量和施工机械台班使用量。有了上述“三个量”和工资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及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就能编出预算定额单价、即分项工程预算价格。确切地说,预算定额只列人工、

材料消耗量和施工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没有单价金额,不列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套上单价才能出现预算价格。 全国或地区统一的预算定额,如果套用某一地区的建筑安装工人日工资单价、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就形成了某地区的单位估价表。换句话说,如果预算定额已经套上当地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名叫定额,实际上已经成为这个地区的单位估价表。 第二节人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人工费是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预算造价中的人工费是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的主要来源。 建筑工人的工资标准,即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是由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组成。

单位估价表

单位估价表 在拟定的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有时还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工资、物价水平计算确定相应于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即相应的人工工资价格、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计算拟定预算定额中每一分项工程的单位预算价格,这一过程称为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单位估价表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的单价表,具体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等。 (一)工料单价单位估价表 工料单价是确定定额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费用标准,即直接工程费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是用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从而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再将三者汇总而成的。因此,单位估价表是以定额为基本依据,根据相应地区和市场的资源价格,既需要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的三个量,又需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三个价,经汇总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 由于生产要素价格,即人工价格、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价格是随地区的不同而不同,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单位估价表应是地区单位估价表,应按当地的资源价格来编制地区单位估价表。同时,单位估价表应是动态变化的,应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时不断地对单位估价表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使单位估价表能够正确反映市场的变化。 通常,单位估价表是以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为范围进行编制的,在该地区范围内适用。因此,单位估价表的编制依据如下: (1)全国统一或地区通用的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或基础定额,以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的三个量。 (2)本地区或市场上的资源实际价格或市场价格,以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三个价。 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公式为: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人工费单价材料费单价机械费单价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价格) (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价格)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价格) 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在项目的划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上应尽量与定额保持一致。 编制单位估价表,可以简化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在编制概预算时,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分别乘以单位估价表中的相应单价后,即可计算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经累加汇总就可得到整个工程的直接费。

(完整版)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合同中的设备暂估价超过多少钱需要招标

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合同中的设备暂估价超过多少钱需要招标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2013版施工合同暂估价条款之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暂估价条款之解读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魏飞 一、暂估价定义 在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最早出现了暂估价的概念,即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定义第1.1.5.5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与之相对应,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也增加了关于暂估价的相关规定,即其中的规范术语第2.0.7款规定:“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但其中仅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

业工程暂估价两项,而不包括工程设备暂估价。而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开始使用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第10.7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工作的金额。 二、目前暂估价的应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暂估价项目的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少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理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导致暂估价定价过程中存在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如暂估材料单价部分,若为乙供时,往往缺少合理规范的价格招标或价格认定的方式、程序等,往往由招标方单方面定价,定价过程又过于随意,价格过高时易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增加工程结算时的难度,价格过低时施工企业会拒绝采购,从而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的难度;如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合同的规范签订也容易受到忽视,缺少包括招标人、总承包人及分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工程的变更,分包工程定价方式、分包工程的价款与支付等方面内容的约定,均易造成工程结算中的纠纷隐患。 (二)部分招标人出于规避招标市场等的目的,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这部分 工程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并计入工程总造价,而在工程建

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

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93)章说明 总说明 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稿编制的。并根据我省施工现状及水平,对其缺项及开口部分作了补充及统一规定。 二、本估价表共分九册,分别是: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及路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工程 第八册集气供热工程 第九册防洪堤防工程 三、本估价表是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也是工程投标、招标、预算包干的依据。 四、本估价表适用于我省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大修的市政工程,及住宅区、厂区内道路、排水管道工程。不适用于城镇外公路、压力管道工程和各市政专业的中、小修养护及零星维修工程,不适用于改建和临时性市政工程。 五、市政工程与相关专业工程定额执行界限的划分: 1、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执行界限划分:市政工程管道与安装工程管道划分界限均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1)住宅区、厂区给水管与市政给水管道划分以水表井为界。 (2)住宅区、厂区的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划分以住宅区、厂区的煤气总表或阀门为界。 (3)住宅区、厂区的供热管道与市政集中供热管道的划分,自集中供热热源厂第一块流量孔板至采暖用户的第一个阀门之间执行市政定额。 (4)给排水专用设备安装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通用设备安装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站、煤气站的管道、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执行界限划分: (1)市政工程中给排水构筑物,市政定额内包含的项目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泵站地上部分工程及其它土建项目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建筑工程的化粪池井外的第一个连接井为市政排水管道与建筑小区及庭院管道的界限。井外部分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属于建设项目随同建筑工程设计的小区及庭院排水管道工程,竣工后需移交或委托市政管理部门修管理的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3)住宅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其沥青路面的道路工程一律执行市政定额;其它路面,道路宽4米以内执行建筑工程定额,超过4米的执行市政定额。竣工后需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维修管理

浅谈暂估价

浅谈暂估价 【摘要】本文就暂估价在具体工程实践中的问题做了总结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求降低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关键词】暂估价招投标工程造价 一、暂估价的基本含义及作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中对于暂估价的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该条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发布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一致。与作为业主备用金及不可预见应急费用的“暂列金额”不同,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即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其价格或金额。一般而言,为方便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最好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以“项”为计量单位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当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暂估价的提出对施工招标阶段中一些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分包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可以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之间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是作为工程实际造价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和确定更加科学合理。 二、暂估价在工程实践中的问题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日益推广,暂估价内容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多,其所占的资金比重也是越来越大。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断增多。目前在暂估价造价管理中经常出现的争议有:一是暂估价定义太笼统,包含内容模糊。比如材料暂估价是否包含采保费,不是很明确,导致经常在竣工结算时承发包双方争论不休;二是没有专门的文件规范暂估价的使用。导致:(1)采购的监管存在盲区,定价不透明,存在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2)暂估价占比较大,造成后期变更数量多、金额大,不仅影响了后期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审计,而且大大增加了发包人的风险;三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暂估价的采购定价程序及结算方式约定不明确,导致:(1)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要么漠不关心材料(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和管理,由业主全权代理,要么在暂估价采购价格上附加过多的总承包服务费;(2)竣工结算时暂估价的调整存在争议。 三、相关建议 1、在合同约定中应明确暂估价的包含内容,可借鉴苏建价(2009)40号中“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列入合同条款; 2、(1)各地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暂估价管理办法,规范暂估价的管理。这样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和促进“阳光工程”。 (2)规范暂估价发布的内容和比例。建设项目在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中,为了尽可能发挥招标投标的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应尽量缩小暂估价的范围,对图纸明确和常用项目等不允许列入暂估价。作为暂估价的选定对象一般应是:①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能明确规格、型号和质量的材料设备.例如:安防设备、电梯设备;②同类产品在品质、性能及价格等要素上存在较大差异、档次不一的材料设备。例如:一些高档建筑的地面砖、石材;③某些总承包单位无法自行完成,需要通过分包的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完成的分包工程,例如: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④有些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工程,例如:定向爆破拆除工程;⑤建设单位为了统一建筑外观或与已有的设备配套等.需要选用以前已经使用过且比较成熟的产品。例如:学校统一的文化石外墙砖。对暂估价占招标控制价的比例予以控制,根据不同工程类型按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将占比从最低至最高作详细的自由裁量权阶次划分,除特殊情况经过特定程序批准,不得突破比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讲义:单位估价表

一、单位估价表的编制 单位估价表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的单价表,具体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等。 (一)工料单价单位估价表 工料单价是确定定额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费用标准,即人、料、机费用单价,也称为定额基价。通常,单位估价表是以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为范围进行编制,在该地区范围内适用。 因此单位估价表的编制依据如下: 1.全国统一或地区通用的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或基础定额,以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2.本地区或市场上的资源实际价格或市场价格,以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 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公式为: 单位估价=人工消耗量*综合工日单价+∑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机械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 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在项目的划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上应尽量与定额保持一致。 编制单位估价表,可以简化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在编制概预算时,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分别乘以单位估价表中的相应单价后,即可计算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料、机费用,经累加汇总就可得到整个工程的人、料、机费用。 (二)综合单价单位估价表 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在汇集分部分项工程人丁、材料、机械台班使用费用,得到人、料、机费用单价以后,再按取定的企业管理费费用比率以及取定的利润率、规费和税率,计算出各项相应费用,汇总人、料、机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就构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丁程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分别乘以分部分项工程量,可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费用。 (三)企业单位估价表 作为施工企业,应依据本企业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一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单价或综合单价,形成本企业的单位估价表。 例题:单位估价表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构成的单价表,属于其表现形式的是( )。 A.工料单价 B.综合单价 C.人工单价 D.材料单价 E.机械单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

通建工〔2011〕37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 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 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 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 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 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参考模板)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和装饰工程。 一、本估价表的编制依据 1.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 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 3. 《关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若干统一性规定》;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0版); 5. 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 6.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1996年制订); 7. 建设部建标[1994]449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8、区内外有关近期编制的定额。 二、本估价表的作用 1. 是广西基本建筑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投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2. 是办理工程拨款和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3. 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广西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合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四、本估价表是依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广西常用建筑构件、配件通图之作法进行编制的。 五、本估价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以上内容,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有出入而改变定额用量。 六、本估价表中工日消耗量和工日单价的确定: 1. 定额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定额规定距离内的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的定额工日数,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 2. 定额工日单价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为21.83元。 七、本估价表中材料消耗量和材料单价的确定: 1. 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零星材料或不便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 2.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性使用量或摊销量。 3. 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目,未列入定额。 4.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定额。 5. 本估价表中材料的定额单价是按照《广西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1996年)编制和取定的南宁市一九九七年的建筑材料预算价。 6. 本估价表中材料的定额单价是作为确定定额基价,计取综合间接费、计划利润和其他费用的基础。在执行中,如实际使用材料的类别、名称、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照本估价表附录《材料编码及单价表》中对应的材料,换算其定额材料及单价。若该材料在《材料编码及单价表》中缺项,一般应以其中类别、规格与之接近的材料的单价或按同类产品最高价作为该材料的定额单价,换算进入定额基价,而不得直接以该材料的市场价格进入定额基价。特种材料确不能按上述办法处理的,原则上应由使用单位按照《广西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1996年)编制补充材料预算价,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 章说明 绿化工程总说明 一、本章定额由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等内容组成。 二、勘察现场适用于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对现场调查,对高压电线、地下电缆、管道等障碍物,以及水源、土质、交通等状况做全面了解,必要时需做到刨验、取样、分析、化验以及做好施工安排。 三、本定额中拆除工程为人工施工,如遇坚硬障碍物需用机械施工时,其机械费用按实际调整。 四、人工整理指地面凸凹高差正、负在30 cm以内,就地挖填找平,绿地整理。 五、机械整理场地,不论地面凸凹高差多少,一律执行本定额。 六、本章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卉栽培后 10 天以内的养护工作和树木栽植后 1 个月内的养护工作。超过养护期的,养护费另行计算。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种植后包括绿化地周围 2m内的清理工作。 八、定额中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九、起挖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 1.34 系数,四类土,人工乘 1.76 系数。 十、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十一、栽植技术措施子目中,树木支撑按支撑材料种类和支撑方法编制,在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套用相应定额。 十二、人工换土,在绿化施工过程中,原土不符合种植要求而需换土时发生。十三、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根盘丛径的确定,以丛生植物基础部外围的直径计算。 7.地径指离地0.3m处的树杆直径。 十四、绿化带种植乔木或灌木,当土球直径小于15 cm时:如双排种植按绿篱定额执行;如三排及三排以上种植则按露地花卉(木本)定额执行。当土球直径大于15 cm时,则按乔木或灌木定额执行。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非适宜地树种的栽植,养护及反季节的栽植、养护。 2.古树名木和超规格大树的栽植、养护。 3.屋顶绿化,水生植物的养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勘察现场按实际植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障碍物,以实际拆除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人工整理按设计供栽植的绿地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四、伐木、挖树根(蔸),以“株”计算。 五、砍挖灌木丛、丛生竹根按“丛”计算;砍挖单株灌木、散生竹则分别以“株” 计算。 六、起挖、栽植及大树移植,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种植花卉、色带、铺设草皮均以平方米计算。 七、起挖或栽植带土球乔、灌木,土球直径的取定: 1 .乔木按胸径的8倍计算。 2. 灌木按地径的7 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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