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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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

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

〔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住房补贴计发和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纪律规定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

执行(见附表一),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

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分摊系数为居住户数的倒数。

5、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9、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六)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2、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退还承租的标准租私房。

(七)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10%的建筑面积后作

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10%。

三、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

(八)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其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一次性方式发放,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1999年1月1日后至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发放补贴期间的月住房补贴一并补发,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具体发放计算公式为:

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九)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方式,发放计算公式和发放时间跨度与无房老职工的月住房补贴发放相同。

(十)无房职工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中的月基本工资是指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的月基本工资。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行政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行政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职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之和;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为本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普通工人为本人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十一)1998年12月31日前已离退休的无房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中,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按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离退休费计算,基本离退休费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各部门自行发放的各项补助。行政机关人员具体标准为:正局级800元,副局级700元,正处级570元,副处级510元,正科级440元,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380元;工勤人员中高级技师480元,技师和高级工430元,中级工、初级工及普通工人37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参照行政机关单位有关人员标准确定。

(十二)1999年1月1日及以后由其他单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职工,其1998年月标准工资由调入单位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月均标准工资确定。

(十三)无房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中的职工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不足32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之和计算;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实际年数计算,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离退休的,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十四)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年度工龄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年度工龄补贴额今后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

(十五)职工住房不达标的,按差额面积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

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其中,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年度基准补贴额为每建筑平方米1265元,今后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十六)住房已达标老职工因职务晋升、技术等级晋升等原因成为未达标职工的,其级差补贴一次性发放,计算公式为:

级差补贴=(届时年度基准补贴额+届时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级差面积

其中,级差面积=职工晋升后住房面积标准-职工晋升前住房面积标准。

按月计发补贴的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职务、技术职称晋升时,不再发放级差补贴。

(十七)职工已按房改价购买现住房且未达标的,不再办理退房手续,可申领差额补贴;职工承租公有住房且未达标的,可继续承租现住房,申领差额补贴;职工承租平房、简易楼、筒子楼、危险房、违章建筑、近期需要拆除的住房、具有历史意义的住房、不可售军产房以及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且无其他住房的,经所在单位同意,腾退其现住房后,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具体计算公式为:

住房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十八)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危改政策,对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或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结合职工其他住房情况核定面积后,按差额住房补贴与拆迁补偿款(不包括提前搬家奖励费、搬家补助费等)二分之一的差额计发,具体计算公式为:

????住房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拆迁补偿款×1/2;

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

五、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要在住房普查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审核认定工作,考虑到资金情况,2003年先发放离休职工、无房新职工和退出标准租私房承租职工的住房补贴,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先行做好上述无房和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工作。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无房和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补贴申请,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二),并经配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单位将申请住房补贴职工的住房情况、职务、工龄、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领取住房补贴资格;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改(房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3、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市或区房改办开具完成住房普查证明;

4、计算本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年度需求量,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表三),将汇总表和住房普查已完成的证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主管部门按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住房补贴需求量(含电子版文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二十一)市、区(县)财政部门核准机关、事业单位上报的补贴申请表,并根据全市、区(县)各单位补贴资金需求情况和单位售房款的情况分年度安排解决资金,补贴资金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分别负担。

(二十二)单位有售房款的,先用售房款发放本单位无房和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申请财政补助。市、区(县)财政部门将核准的住房补贴金额,按财政与单位经费缴拨关系,分别拨付到一级预算单位。

(二十三)企业离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资金由离休人员所在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确有困难的企业,由同级财政解决。

(二十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交由地方街道办事处代发退休费人员,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住房面积核定后,凡符合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原单位已撤消,由其上级单位核发。

六、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有关纪律规定

(二十五)单位应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补贴个人帐户,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划入个人帐户,按规定支取。

(二十六)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城镇职工住房普查建立职工住房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18号)的要求做好职工住房普查和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二十七)各单位要公开住房补贴发放办法,对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家庭的住房状况、补贴数额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如实申报住房状况,弄虚作假领取住房补贴的个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补贴资格,已发放的住房补贴要全额收回,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十八)各单位要如实上报职工住房状况、计算补贴额度,不得瞒报售房收入、虚报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以及新职工人数等取得住房补贴资金。住房补贴资金应专款

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单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九)市、区(县)房改(房管)、财政、监察部门要分别对同级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严肃认真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三十)对1999年9月1日《方案》印发前去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不再发放住房补贴;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去世的,其去世前的住房补贴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其住房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核发,并由其继承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三十一)职工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且当时未作其他安置的,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安置地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十二)本通知的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机关、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货币分配按《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执行,其中企业离休干部住房面积的核定和住房补贴的计发按本通知规定的机关离休干部的标准执行。

(三十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远郊区县对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年度基准补贴额测算后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表一: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附表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附表三: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120平方米;四级105平方米;五级90平方米;六级80平方米;七、八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十级职工70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60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级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级师、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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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10 【实施日期】201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687号)要求,现组织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6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有关申报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201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根据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向当地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相关认定材料。各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在对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于10月22日(周一)前按管理归口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或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为每个申报企业服务的具体负责人员,同时由其与申报企业人员在受理申报材料清单共同签字,并在报送的报告(表格)上签字。 四、企业材料审核 申报截至日期后,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到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于初步核实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包括提交材料不全的企业),将在10月26日(周五)前通过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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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廉租房政策及管理规定(普及版) 一、政策目的: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颁布日期: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三、政策解读:以下内容结合了北京市在不同时期发布的廉租房政策及管理规定文件,所摘出处见附件。实践中以 现实标准为准。 四、廉租房定义: 4.1.租赁住房补贴方式:是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由其 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4.2.实物配租方式:是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其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租 金。 4.3.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 五、政府作用: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以区为主、全市统筹;自愿申请、逐级 审核;公开透明、分期轮候;定期复核、动态监管。 六、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七、保障形式: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以家庭为单位。 八、监管方式: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 九、相关条款释义: 9.1.已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购房后,住房保障 管理部门应停发租房补贴或由家庭按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9.2.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 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9.3.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 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的家庭资产。 9.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因残 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9.5.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 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9.5.1.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 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 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 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 科员初级初、中级工25年以下工龄60 正副科级及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科员中级高级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 上工龄 70 副处级高级技师80 正处级副高级90 副司(局)级105 正司(局)级正高级120 副部级院士190 2.无房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元/月) 科级以下初级初级工, 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 工人 800 副科级15年(含)以上、25年 以下工龄的初级 中级工, 15年(含)以上、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900 正科级中级, 25年(含) 以上 工龄的初级 高级工,技师和 25年(含) 以 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1000 副处级高级技师1100 正处级副高级120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京发改[2014]92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30 【实施日期】2014.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第二批项目 的通知 (京发改〔2014〕9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公用〔2013〕1839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申报第二批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电单位、用电单位或电能(节能或能源、以下简称电能)服务公

司。 二、申报时间 2014年5月4日-5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办法”中有关规定。 四、项目类型 申报项目包括13类:绿色照明;电机更换;电机拖动及调速;空调改造及优化控制;变压器更换;热泵;无功补偿;生产工艺节电改造;蓄热电加热;水蓄冷集中空调;冰蓄冷集中空调及冷站;主动需求响应及其他(指其他新技术实施的项目,确能实现永久性节约和转移高峰负荷的)。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按照基准型、整合型和示范型三类进行申报。 1.基准型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申报书,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设计说明、设备清单、节电计算说明等内容(附件1)。 2.整合型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每个单独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同基准型)和整合型项目建议书。 3.示范型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该项目的项目申报表(同基准型)和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推荐书(附件2)。 六、相关事项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项目地点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区县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

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北京市发改委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说明

附件二 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说明 一、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主要目的 为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工作,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是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内容及深度的一般要求。企业在编写具体项目的申请报告时,可结合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通用文本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拟建项目不涉及其中有关内容,可以在说明情况后不再进行详细论证。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通用本的基础上,逐步制定特定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行业本将充分反映不同行业的特殊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通用本的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二、项目申请报告的性质及研究思路 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都由企业自主决策。尽管不需再报政府审批,但为了防止和减少投资失误、保证投资效益,企业在进行自主决策时,仍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论证,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投资体制改革之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企业自主投资决策的需要,其内容和深度可由企业根据决策需要和项目情况相应确定。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二、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附件2: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福州市区的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均属实施范围:(二)对象: 1、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编在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1)没有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的。 ①无房户; ②居住自有私房者。即:居住祖传、馈赠、自费购买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私有住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但不含解困房和公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 (2)虽已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但未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优惠政策,本人愿意并经批准退出现租住公有住房的。 (3)虽已购公有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 (4)购买公有住房时将私房面积合并计算的,其合并计算的私房面积部分以及合并后仍未达标的部分予以补贴。 以上对象凡本人及配偶在本地、外地、本单位、外单位分配公有住房、房管部门直管房以及参加过集资建房等,均属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 2、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

(三)职工享受住房面积以省政府闽政〔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上限为准。即:一般干部和职工为70平方米;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为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为100平方米;地厅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高级职称的干部为130平方米。 职工住房补贴额由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与工龄补贴额构成。 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工龄补贴额=951(市政府公布的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框架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0.6%×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以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四)1998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为1900元/平方米,1999年我市住房补贴按1998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进行计算,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430元。工龄补贴额5.7元/平方米·年。今后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职工工资的变化,对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杭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新)

杭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一、判断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下列各题中,你认为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选“√”,错误的选“×”;全部选“√”或全部选“√”或全部选“×”,均记为0分。) 1.公民和法人如果具有权利能力,就一定具有行为能力。 【答案】错。解析: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一致的,有权利能力就一定有行为能力。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②罪犯、保外就医人员,在刑期未满期间应属限制行为能力人。③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本题的说法是错误的。 2.由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负责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答案】错。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2013年杭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所以本题的说法是错误的。 3.虽已填上相关内容的专业规范文本,若未经有关各方签字盖章,则不具备法定效力,一律视为草稿。 【答案】正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公文格式规范。规范文本将有关内容分项列出,设计好项目名称和应填写的内容,编制成表格文书。各项目之后留下足够空白,让使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填写。填写好经审查无误后,要按规定分别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经办人、或者承担相应权利义务的自然人(个人)也要签名盖章。有时,有关各方(如必需的中介方、担保方、委托方、主管方)也要盖章联署。有的还要经有关方面公证、签证并签字盖章。有些需经职能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的规范文本,甚至连文书处理过程中的有关程序如审查、批准意见和审批签字盖章都一并在同一文本上反映出来。这种经有关各方都签字盖章后制作的一式若干份规范文本,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是特殊的正本形式。而虽已填上相关内容,却并未经有关各方签字盖章

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草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府职责 第三章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第一节房源筹集与分配 第二节使用与退出 第四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第一节住房建设与分配 第二节使用与退出 第五章租赁补贴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镇居民基本住房权利,完善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范围、方式、标准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申请准入、审核分配、使用退出、运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基本住房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基本保障,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对象,包括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 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 第五条本市根据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综合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规模、保障面积、配套设施条件、租赁补贴标准等。 第六条本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事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住房的,享受国家有关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

第二章政府职责 第七条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监督考核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申请受理、资格初审、使用监督、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主要包括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及标准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和执法检查等。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相关工作。 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建设、资格审核、配租配售、使用监督、退出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区、县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相关工作。 市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运营机构,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收购、运营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的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组织编制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

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

湖北住房补贴政策行实施细则 2012-10-25 14:00重庆搜房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武政〔1999〕10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后,按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有关政策,由单位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 第三条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下列职工均属于住房补贴对象: (一)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二)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三)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第二章住房现状认定 第四条下列住房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 (一) 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 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价格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三) 职工及其配偶按政府解困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 (四) 职工及其配偶按低于(等于)综合成本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五) 职工及其配偶自行转让、赠与、过户给他人的原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 (六) 职工及其配偶居住已故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 (七) 职工及其配偶获得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的公有住房。 第五条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已租住或购买的公有住房: (一) 职工及其配偶购买的商品房、私房和以政府定价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北京市发改委项目

引进社会资本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册 二O一三年七月

引进社会资本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

目录 目 录 轨道交通领域 (1) 地铁16号线工程 (2) 地铁6号线工程 (3) 地铁14号线工程 (4) 道路领域 (5) 国道110二期 (6) 新机场高速公路 (7) 交通枢纽领域 (9) 苹果园交通枢纽 (10) 污水处理领域 (11) 郑王坟再生水厂 (12)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13) 定福庄再生水厂 (14) 东坝再生水厂 (15) 稻香湖再生水厂 (16) 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7) 张家湾再生水厂 (18) 密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19)

引进社会资本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 平谷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0) 顺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1) 固废处理领域 (23)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 (24) 海淀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综合处置工程 (25) 东南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工程 (26) 大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27) 镇域供热领域 (29) 门头沟区斋堂镇镇区供热工程 (30) 顺义区牛栏山镇供热工程 (31) 密云县太师屯镇镇区供热工程 (32) 平谷区新区01街区供热工程 (33) 房山区窦店镇中心区东区供热工程 (34) 通州区漷县镇镇区供热工程 (35) 密云县溪翁庄镇镇区供热工程 (36) ***************************************************************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 后续试点项目清单 (37)

2020年浙江省杭州市《行政能力测试》事业单位考试

2020年浙江省杭州市《行政能力测试》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对公务员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答案】ABCD 2. 《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下列史书中,也属于编年体的是()。 A、《资治通鉴》 B、《新唐书》 C、《元史》 D、《汉书》【答案】A 3.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把我国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定性为()。 A、敌我矛盾 B、人民内部矛盾 C、对抗性矛盾 D、非对抗性矛盾【答案】D 4. 东方娱乐城 11 月份取的门票收入 6 万元,包场费收入 10 万元,点歌费收入 4 万元,烟酒小吃费收入 20万元;当月购进音响设备 10 套,支付 20 万元的价款。娱乐业税率为 20%。则该娱乐城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万元。 A、2 B、4 C、6.8 D、8 【答案】D 5.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 A、国家 B、公民、法人 C、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D、外国人、无国籍人【答案】A 6. “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这种观点是()。 A、强调认识对实践的作用 B、强调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作用 C、认为认识可以脱离实践 D、认为实践可以脱离认识【答案】B 7.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 A、下发相关文件 B、存档 C、告知劳动者 D、报上级主管部门【答案】C 8. 关涉香港用水安全的东江源保护区位于()。 A、赣东山区 B、赣南山区 C、赣西山区 D、赣北山区【答案】B 9.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一致时,由()裁决。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号

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27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2003]第07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或经济组织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称住房补贴资金是指单位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取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三、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 四、单位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 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凭房改部门核准的货币化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归集使用具体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六、职工住房补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个人凭消费凭据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补贴资金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 七、缴存住房补贴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职工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企业发给职工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财务处理方式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2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61号)及《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京财金融[2001]29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一次退还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资金本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改委:重大创建项目审批前公示10天.doc

北京市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10 天- 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在审批前将向社会公示10天,征询意见和建议。记者27日从北京市发改委网站获悉,《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将于下月16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生态、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及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市发改委在审批决策前,将通过其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的有关内容,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和建设单位、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九项,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市发改委表示,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申报单位将在项目建议书等报告中说明对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理由,并由市发改委在批复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中新网·赵阳

北京市发改委:明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不 减少-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将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市发改委昨天首次表态:明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和今年持平,不会减少。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宋宇说,开发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为居民提供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不会一时一变。不出意外的话,明年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面积还会达到300万平方米。宋的上述表示,实际上否定了目前“北京明年将减少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面积”的传闻。 不过,经济适用房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超大,有车族抢购经济适用房。宋宇表示,经济适用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后经济适用房的房屋结构要更适应中低收入者,而且政府要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方面严格把关,让真正需要的人买到手中。

2021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解答

2021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解答 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见附表一,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篇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1、登录网站: 在IE地址栏内键入:https://www.360docs.net/doc/a73147195.html,/egovhall,即可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图1所示;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retype/zoom/c9950bc1aa00b52acfc7ca64?pn=1&x=0&y=0&raww=100 0&rawh=522&o=png_6_0_0_135_343_622_325_892.979_1262.879&type =pic&aimh=250.55999999999997&md5sum=67194a66f3a5e33099daf4f8 098e152f&sign=b18e9e5169&zoom=&png=0-133911&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图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 图2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 2、注册: 点击图1或图2中的“注册”按钮,可以进入注册页面,如图3所示: 图3网上办事大厅注册页面 上图的左上角有两个选项卡,分别是“企业用户注册”和“个人用户注册”,您可以根据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进行选择注册。 3、企业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企业用户注册”时,注册步骤分为两步,首先第一步如图3所示,首先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企业名称”要求您填写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要求您填写符合代码规则的八位数字加一位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规则是否正确由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校验,如不符合规则,会有如图4所示的提示,这两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图3中的“下一步”按钮,这时,系统会校验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曾经注册过,如果已经注册过,系统会提示您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 图4组织机构代码规则错误提示信息 图5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已被注册提示信息 当您填写信息正确后,进入企业注册的第二步页面,如图6所示,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图6企业用户注册第二步页面 4、个人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个人用户注册时,首先在图3中选择“个人用户注册”选项卡,出现如图7所示的页面: 图7个人用户注册页面 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篇二: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

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2017】京房改办字第 078 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 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 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 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 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 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 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 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标准(建筑面积) 按下列标准执行: 公务员: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平 方米;副处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60 平方米;技术 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 70 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 市级技师 80 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 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 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 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职员:三级 120 平方米; 四级 105 平方米;五级 90 平方米;六级 80 平方米;七、八级、25 年(含)以上工龄的九级、 十级职工 70 平方米;九级、十级职工 60 平方米。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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