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一、授权日,按照当日股票的内在价值:

限制性股票不是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因此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二、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提前终止: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案例1:2012年1月1日,甲企业授予20名激励对象每人100份股票期权,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其可行权条件为两年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均达到10%,每份期权在2012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是10元。

2012年末甲企业净利润增长为12%,并且企业预计下一年会有相同幅度的增长。因此企业在这一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费用1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1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000(20×100×10×1/2)

2013年末,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公司净利润增长为8%,未能达到非市场的业绩条件,不能行权。应将原已确认的费用冲回。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000

股权激励账务处理.docx

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 的解读 发文号:005 发文日期:2012-05-31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该《公告》针对我国居民企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所得税处理背景? 答: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8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广泛应用。90年代,我国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开始涉及,但均是参与者,不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建立者。此后,一些在境外上市的我国中资企业,对公司高级人员、董事等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其他员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办法》)规定,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最主要的措施有二种,一是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即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从上市公司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二是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即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激励对象的一项权益。该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时间内以某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针对《办法》的出台,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规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问题。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实际上是上市公司通过股份

支付的形式,以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交易。所以,会计核算上,借方增加企业成本费用,贷方为减少股东权益。 因此,针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企业会计上已经做了相应处理,在此背景下,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该有个明确的规定。经过调查研究,并了解一些企业做法后,我们发布了《公告》。 二、企业会计准则是如何处理职工股权激励计划的? 答: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是: 1、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不做会计处理,但必须确定授予股票的公允价格(该价格是采取会计上规定的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2、等待期间,根据上述股票的公允价格及股票数量,计算出总额,作为上市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其对应科目为待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授予时即可行权,可以当期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实际行权时,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只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4、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到期限,职工没有按照规定行权,以前作为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要进行调整,冲回成本和资本公积。 三、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

股权激励及其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及其会计处理 一、股权激励方式和条件 1、股权激励方式:公司应以期权激励机制为导向,根据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结合本行业及本公司的特点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1、股票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有权行使或放弃权利,当不得转让、质押、偿还债务。股票期权是当今国际最流行的激励类型,其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适合处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如网络、高科技等风险较高的公司) 2、限制性股票:指公司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无偿将一定数量的股票赠予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售与激励对象.只有实现预定目标,激励对象才可将限制性股票抛售并从中获利;预定目标没有实现时,公司有权将免费增予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者按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我国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和禁售期限。限制性股票起留住人的作用,股票期权可以激励人和吸收人的作用。限制性股票使用于成熟型企业或者对资金投入要求不是非常高的企业)3、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期一般超过激励对象任期,有助于约束激励对象短期行为,适用于现金流充裕且发展稳定的公司) 4、虚拟股票:虚拟的,没有表决权和所有权,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参与公司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本质上就是将奖金延期支付,其支付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奖励基金。(与股票比,虚拟股票的激励作用受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影响较小,因为激励对象总是可以在公司效益好时获得分红。 5、业绩股票:指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业绩目标和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该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购买股票后授予。(适合于业绩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在股票期权的应用受到较大限制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于高科技公司,但激励效果可能会受影响,或者在激励效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公司的激励成本会相对较大) 2、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进行了定义.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 1、激励对象的确定:有些人是不能参加激励计划的。 2、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上市公司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和回购公司自己的股份. (上市公司可以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奖励公司员工。..。。。) 3、激励计划的时间要素 1、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2、股票期权行权时间限制(定义了授权日、可行权日的概念及确定条件) 3、限制性股票的禁售和转让时间限制 4、股权授予价格的确定 5、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就是保持实际价值不变. 2、行权价格的调整:就是保持实际价值不变。 3、股票期权激励佳话调整程序 6、股权授予及行权程序

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激励协议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予乙方在【】公司的股权期权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 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登记股东。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期权授予及认购预备期 1、为公司能够长远发展、体现公司的分享文化,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2、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乙方以股东身份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1、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内,乙方亦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 2、行权期限为【】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有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销售人员等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具体的业务指标】。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企业名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甲方同意以股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集团:是指为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控股股东(亦称甲方)在多个领域成立了相应的公司,这些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联盟。联盟内的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个人投资并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2、参股企业:是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甲方以个人名义持有股份,但没有控制权的企业。 3、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以上的股

东,或出资额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是指属于甲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由甲方当初投入的资本和其持有股份的相关企业在经营 中创造的留存收益以及转让股份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构成。包括集 团联盟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净资产。 5、分红股:是指乙方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该股份的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只享有分红权,无表决权和所有权,也不可以转让、买卖、继承和赠与,离 开公司即取消。 6、银股:是指乙方支付一定的购买价款,由甲方转让给乙 方一定的股份,或是乙方满足一定的条件,由甲方赠送给乙方的股份。该股份虽然不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但享有分红权、留存收益权、满足一定条件后的继承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7、税后利润: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计算公式为:税后利润=利润总额X(1 —所得税率)。 8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是指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份,转让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甲方转让股份收入-对应的投资成本- 相关税费。 9、分红额:是指以税后利润和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为计算基数,股东和乙方按所持的分红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包括分红股和银股分红。为方便表述,将税后利润和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之和称为净收益,即:净收益=税后利润+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 9、分红额的计算公式为:分红额=可供分配的净收益x(l —用于企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针对新出现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规范了以股权为基础的支付交易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会计处理上存在重大差异: 以权益结算: 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得的标的价值以及相关权益的增加。 以现金结算: 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承担债务的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增加。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股份支付交易费用化的确认原则,将我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纳入到了国际化规范轨道上来。 股权激励计划中各时间点的会计确认 授予日:所有者和经营者就获得股票期权的条件达成一致,同对股票期权的实施要素加以规定,此时经营者并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权的权利,股票期权能否授予取决于日后赋予期权的条件能否实现。 授权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条件得以实现,经营者就会拥有届时施期权的权利,授权日后,经营者拥有股票期权,即拥有日后对企业收益加以分享的权利。该日期也可称为可行权日。 在授予日和授权日之间,存在一个等待期,其时间跨度取决于股份支付协议约定的股权授予条件。 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可行权日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行权日:股票期权转为股票,期权持有人成为正式的公司股东将股票期权价值确认为股本。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并确认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规范。 准则规定:凡企业为获得员工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如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如现金增值权),应当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计入利润表。对于费用的计量,核心问题是归集与摊销。也就是说,对于不同的激励方案,首先归集出费用的总额,其次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内摊销。即应首先按照适当的模型计量权益工具(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应在等待期内摊销。在帐务处理时,行权前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借记“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时: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管理层取得股权时,实际上并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只有在管理层行权时,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产生影响。 Source:https://www.360docs.net/doc/a33367405.html,/new/635_796_201010/22su372371044.shtml

股权激励协议书(最全完整版)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本协议所设的激励股权为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权。乙方符合本协议约定认购行权条件的,每年最高可认购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权。

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则上述激励股权比例亦随之作同步的变动。但甲方持有的股权为占公司注册资本51%或小于51%时或让渡激励股权后小于51%时,本协议终止,甲方不再转让激励股权,但此前已转让的股权仍然有效。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

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_应唯

97 ACCOUNTING 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应 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采取授予其员工限制性股票(普通股)的方式,以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提供服务。从目前上市公司公告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方案看,其主要特点有:一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解锁期和解锁条件;二是授予对象一般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三是锁定期和解锁期内,已发行给公司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可自由流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并注销。但某些情况下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能还存在其他相关限售规定,例如,有些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中规定,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等;四是解锁条件通常包括服务期限条件(例如员工留任至解锁日并考核合格)和业绩条件(例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或营业收入等业绩指标达标)。 由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上述特征,其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按照限制性股票发行、锁定期和解锁期、解锁日等业务特点, 其会计处理涉及股份支付的确认 和计量、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的分 类与计量、每股收益等不同准则的 规定,具体涉及的会计问题主要包 括:上市公司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而 发行股份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即授 予日的会计处理)、等待期内(锁 定期和解锁期)如何考虑与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上市公 司分配与限制性股票相关的现金股 利的会计处理,以及每股收益的 计算等。本文将结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 下简称《股份支付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 每股收益》(以下简称《每股收益 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号》(以下简称《解释7号》)等 相关规定,对此类股权激励计划各 环节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按照发行股份筹集的资金在确认 资产的同时,按照股份面值和溢价 分别确认为股本和资本公积。但根 据上市公司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而发 行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分析,虽然上 市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已由中央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上市公司的被 激励对象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但 如未满足解锁条件,发行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公司有义务回购已发行并 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为此,上市 公司因发行限制性股票而收到的认 股款(即授予日收到的认股款)如 何分类和计量,主要有如下三种不 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从法律上 看,上市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股票与 发行的普通股没有实质区别,应当 采用相同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并 将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在 确认资产的同时,确认为权益工 具;对于未满足解锁条件拟回购的 限制性股票,待公司实际回购时再 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授予日无需进 行特殊的会计处理,即无需因可能 存在的回购义务而确认一项负债。 第二种观点认为:上市公司发 行的限制性股票与发行的普通股的 经济实质不同。从金融工具角度分 析,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存在回购义 务,即,当未来期间不能满足解锁 条件,上市公司存在以现金回购该 限制性股票的义务,表明上市公司 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按 照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规定:“如 果一项合同使发行方承担了以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 的义务,即使发行方的回购义务取 决于对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权,发行 DOI:10.16292/https://www.360docs.net/doc/a33367405.html,ki.issn1009-6345.2016.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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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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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

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一)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对企业股权激励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下面分别不同的股票来源方式举例说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以增发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1.换取职工服务的会计处理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除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授予日后立即可行权的情况在实务中较为少见。 采取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等待期的会计处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实务中,为了准确计量每期取得的服务并将其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首先应确定等待期长度。其次,正确计量可行权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单位公允价值。再次,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一致。最后,进行会计记录。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

股权激励协议书完整版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______ 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 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 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殳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

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___________ %殳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 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殳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___ %殳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 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

关于上市前实行股权激励问题的会计处理

精心整理关于上市前实行股权激励问题的会计处理 关于上市前实行股权激励的问题,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非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支付,其按照股份支付的会计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的难点在于其公允价值的确定,目前也没有实务的指导意见。根据目前现有的一些已上市成功案例,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1、按照账面每股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2、参照转让给外部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3、进行评估,按每股净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公允价值;4、采用估值模型。但是这些方式,感觉后两种方式可靠些,但是第4种的估值却比较困难。 ??? 一、股权激励方式 ??? 核心技术人员(现有股份的低价转让);2 种形式实质都是由非上市企业接受服务, 或原有股东支付,后一种由企业直接支付。 ???(1 3段中规定:一项股份支付交易可能因另一个集团实体(第2段也适用于一个实体,当其:(a ?? (2)国内准则的规定 ??? 在财政部2010年7月14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规定: ???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一)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 (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 ?? 2009年7月24日,瑞和有限(瑞和装饰前身)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瑞展实业将所持有的瑞和有限20%股权以2,400万元价格转让给邓本军等47位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将所持有的瑞和有限10%股权以2,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嘉裕房地产。2009年7月26日,瑞展实业与前述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9年7月28日,深圳市公证处对前述《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公证。 ?? 由于在同一时点上的转让给员工与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不一致,瑞和股份以转让给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将转让给员工的股份作为股份支付处理,在2009年度确认费用1600万(2,000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完整版)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 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1. 2.虚拟股: 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 3.分红: 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总股份10%的虚拟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3.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 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 1.本合同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5.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6. 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 5.2条规定续约;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总股份10%的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6.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其他规定。 10.1(合同生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案例总结(转发)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案例小结(转发) 会计准则讲解P190开始的案例,如例题12-4,2002、2003、2004年三年每年都需要达到盈利增长率的要求,至2004年12月31日后方可行权。 但常见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中,只要 T 年达标,T+1年就可以行权,如碧水源这个案例,相当于四个独立的小的股票期权计划的组合,彼此无直接影响。 三、具体小结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1、碧水源【2010】+股票期权+定向增发 (1)授予日 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 《碧水源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第15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 2010 年 10 月 1 日授予期权,以每份期权价值为 25.466 元进行测算,则 2010 年年增长。期权成本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良影响。 注意: 1、上述表格假定如何分摊费用的,无法得知,特别是2011年期末到达峰值。 2、每一份期权价值用BS 公式算出 3、期权成本=每一份期权价值*授予总数=25.466元*360万=9167.76万元 2010年年末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11年年末、2012年年末、2013年年末同上述分录 (3)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内) 《碧水源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 授权日起最长不超过 5 年,每份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 4 年内有效。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8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齐心文具限制性股票案例】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 (1)授予日,通过定向增发方式授予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2)禁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齐心文具股票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5.70 元 50%确定,为每股 7.85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 522 万股,授予价格为 7.85 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价格; 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522 万股。 据此,假设授予日股票价格等于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 15.70 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7.85 元,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7.85 元 × 522 万股=4098 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3 次解锁比例(1/3:1/3:1/3)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按上述假设的 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 4098 万元,并假设授予日为 2011 年 7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协议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 3、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或者直接由公司分配公司员工股。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股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元/股,共元或者直接由公司分配股权 %。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可增加或减少乙方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份额,如果是公司员工认购的股权,公司则需要退还员工认购并实际缴款的股本。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 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 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 股净资产回购或者无偿收回(无偿收回的股权限于公司分配给员工的股权份额)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按照乙方所购激励股权的原值进行回购: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回购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 无需支付对价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购价款的 %。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5) 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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