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图

阿克赛牧业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剖析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急救领导小组 上级孕产妇急救机构 报告 督导 转诊 (急救中心)、县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院 高危评分10-30分 报告 高危评5分 报告

正常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村卫生所及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待孕妇女的信息,以确定目标人群,同时对目标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每次发放3个月的剂量,并做好登记。 通过各种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登记。 待孕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明或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居住地所在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叶酸,按照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叶酸服用。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妇幼保健站通过既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信息,向各乡镇反馈近5年内曾经分娩过神经管畸形的孕妇名单,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既往孕产妇系统管理记录及基层人员上报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高危待孕妇女的名单,并进行相应登记。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高危待孕妇女的健康教育及结果评价,并向高危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高危待孕妇女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每次发放2个月的剂量。 对高危待孕妇女的服药情况每2周要进行追访。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加补叶酸。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正常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急救领导小组 上级孕产妇急救机构 报告 督导 转诊 (急救中心)、县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 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院 高危评分10-30分 报告 高危评5分 报告

村卫生所及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待孕妇女的信息,以确定目标人群,同时对目标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每次发放3个月的剂量,并做好登记。 通过各种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登记。 待孕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明或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居住地所在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叶酸,按照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叶酸服用。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妇幼保健站通过既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信息,向各乡

子病抢救流程图 子病 了解病史记录生命体征开放静脉路一般处理 平卧、侧头、覆开口 1、控制抽搐冬眠一号半男,安定10—20ml 2、解痉硫酸镁5g Mgs04 16ml+5%GS 20mliv,冲击 3、甘露醇 250ml vight 速尿20— 4、降压 拉贝洛尔 400mgiv 胼苯 4、扩容 白蛋白、血低右

转诊流程图 社区服务中心(站)首诊医师1、接诊符合双向转诊指征的患者 2、征求患方意见 3、报告中心业务负责人 4、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 5、向患者交待双向转诊注意事项 支援医院双向转诊专职机构 安排医生接诊 安排医生接诊 完成检查或明确诊断或确定

高危孕妇就诊流程图

高危孕妇就诊流程图 初诊复诊 挂号处开诊疗卡挂产检号 (先到产科门诊取高危档案病例) 导诊分流 医生初诊 选择产检 (妇产科门诊) 诊断为高危病例转高危登记室登记 (高危专职人员登记建档) 医生产检 (完善高危检查登记) 完善各项辅助检查 (B 超、胎监、心电图、化验室位于保健楼一楼) 医生复检 产科预约室预约复诊 (妇产科门诊)

急诊分娩急救工作程序 一、接到呼救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在10分钟内,立即派车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必要时带血、迅速前往现场实施紧急抢救处理,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在病人到达之前,成立以产、内、儿科主任、产科值班医师、护士长、主班护士为成员的抢救小组,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主班护士应立即备齐抢救药品、急救器材、诊疗仪器、手术器械等,各有关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 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一路畅通,要求5分钟使病人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由参加抢救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秒必争、沉着冷静、规范操作完成各自的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四、设专人护理危重病人,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计划,认真进行护理观察,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交接病情和治疗情况,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用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处置。 六、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交待病情,并酌情报告院总值班、院领导,凡可能涉及到纠纷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抢救完毕及时整理抢救室,补充药品、器材,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做好抢救小结,总结经验,提高抢救技能。 八、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进行病案讨论分析,分析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并按规定在两周内上报有关部门。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 上级孕产妇急救机构急救领导小组 报告督导转诊 ,急救中心,、县医院 危重 高危评分10-30分高危评5分 县妇幼保健院村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报告报告 急救电话:县妇幼保健院 6322289 商南县医院 6325120 正常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个村卫生所及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待孕妇女的信息~以 确定目标人群~同时对目标人群免费发放叶酸~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每次发放3个月的剂量~并做好登记。 通过各种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对健康教 育效果进行评价和登记。 待孕妇女也可凭身份证明或生育服务证直接到居住地所 在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领取叶酸~按照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叶酸服用。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叶 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流程

妇幼保健站通过既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信息~向各乡 镇反馈近5年内曾经分娩过神经管畸形的孕妇名单~乡镇 卫生院可以根据既往孕产妇系统管理记录及基层人员上报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高危待孕妇女的名单~并进行相 应登记。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负责高危待孕妇 女的健康教育及结果评价~并向高危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 酸。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高危待孕妇女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每次发 放2个月的剂量。 对高危待孕妇女的服药情况每2周要进行追访。 叶酸发放量为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如果发放 叶酸6个月待孕妇女仍没有怀孕~将停止叶酸的发放工作~嘱其自行购买继续增加补叶酸。 子病抢救流程图 子病 了解病史开放静脉路一般处理 记录生命体征平卧、侧头、覆开口 器 4、扩容 2、解痉硫酸镁5g 3、甘露醇1、控制抽搐冬4、降压 白蛋白、血低右 Mgs04 16ml+5%GS 250ml vight 眠一号半男~拉贝洛尔 20mliv,冲击速尿 20—安定10—20ml 400mgiv 胼苯 20g~MgSO4 40mgiv 哒索12.5-25mg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 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

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

XX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 (试行)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妇幼卫生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而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是降低两个死亡率的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确保每位高危孕产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健和诊疗,特制定《XX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标 高危孕产妇筛查率 100%,管理率100%,转诊到位率 100%,,住院分娩率 100%。 二、高危孕产妇诊断及上报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上报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5分者须按常规要求上报妇保院项目办。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头痛、头晕、下肢浮肿、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等不适症状。 三、管理程序 (一)筛查、评分与登记 各单位在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严格按照《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附件 2)进行高危筛查和评分,高危评分实行累分制(高危因素有两项以上的,其分数累加)。发现高危孕妇要及时建档管理,按年度编号,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好红色标识或盖高危章,并在高危孕产妇登记本中详细记录。 (二)报告与反馈 村级发现或怀疑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负责管理全乡镇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辖区新增的高危孕产妇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产科门诊及住院新增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向县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县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对全县的高危孕产妇进行汇总、每季度上报市妇保院。 县级妇幼保院将助产机构筛出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户口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将高危孕产妇情况反馈给其所在村的村医。 (三)转诊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

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救治演练方案.doc

危重孕产妇救治 演练方案

金沙县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应急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管理的文件 精神,强化医务人员对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的思想认识,为规范 高危孕产妇的呼救、运转、抢救程序,确保高危重症孕产妇、新 生儿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医疗救治,提高抢救领导小组、专家 小组的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 亡率,根据我县工作情况,拟开展金沙县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急救应急演练。 一、演练前准备: 1.召开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会议,对演练进行安排布置。 2.准备病例,模拟演练场景,做好相关事项的准备和协 调。 3.重点评价:呼救接诊、出诊、设施准备、电话指导、现场处理、方案制定、请示报告情况、接回、院内准备工作情况。 二、案例: 一孕妇家属呼救,告知自己住城关镇大堰村三组,家中有一高龄孕妇于 1 小时前经阴道分娩一活男婴,男婴全身皮肤青紫,产

妇出现腹痛伴阴道大出血,并晕厥一次,请求救援。(现孕妇表 情淡漠,面色苍白) 1.一线医生接诊处理并请二线、三线医生到产科待命。 2.工作时间报告医务科 () ,非工作时间报告行政总值班 () 3.急诊科派出急救车、 120 急救员以及产科、新生儿科医生、 护士各一名到城关镇大堰村接诊产妇,并作初步救治工作并请示住 院总医师。产妇到达医院后,经产科住院总和科主任评估病情 后,立即启动金沙县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抢救专家组(10 分钟内到产科)会诊,查看抢救专家组名单是否与到场人员相 符,其中包括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金沙县计划生育和 妇幼保健院院长、金沙县人民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产科、新 生儿科、急诊科、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妇科、儿科、麻醉 科、 ICU、药剂、检验输血科、 B 超室等科室主任。 4.由妇产科专家现场发出病情进展指令,考核接诊、会诊抢救 处理流程等内容。(具体见抢救流程图) 5.与上级医院联系协调转诊事宜,并报告病人的基本情况请上 级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电话:,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电话:,贵州 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电话:工作日,夜间、周末。 6.转诊时有妇产科医生及相关学科医生护送,并携带病人的病 史、救治情况、院内会诊及全部检查结果,详细报告给接诊医 院。

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

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 目录 一、落实孕产妇高危筛查制度 (2) 二、落实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和陪护转诊制度 (3) 三、落实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4) 四、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 (4) 五、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确保质量安全 (5) 六、建立健全协调协作工作机制 (5) 七、强化母婴安全保障措施 (6)

为健全全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结合全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运转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落实孕产妇高危筛查制度 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掌握本辖区育龄妇女花名,流入、流出情况,孕妇身体状况,家庭及其经济状况,尤其要精确掌握高龄妇女孕情底数,建立登记簿册。与所属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妇数量、高危情况的沟通和联系。动员怀孕妇女及时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产后健康检查。 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为辖区怀孕12周以内的孕妇建立健康档案,发放《母子保健手册》。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附表1)和高危孕产妇逐级转诊流程图(附表2)实施高危筛查与管理。动员高危孕妇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分娩。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要积极设立再生育服务咨询室,加强高龄妇女健康咨询和指导,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助产机构在为高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时,要认真询问既往生育史、难产史、避孕史,详细进行体格检查。要在每次孕期保健检查时进行高危筛查,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识别高危

孕产妇急救流程

孕产妇急救流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1: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依托全市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专家,组建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按照城区人群分布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急救专家组相应分为四个小组,对口联系,分片负责。具体负责区域见附表1。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驻济二级以上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同时,做好危重

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转诊单、接诊单和统计表见附表2-4)。 市妇女保健所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驻济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所)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济南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见附图1),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院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

治中心。省级应当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应当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以及地方实际情况,建立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省级和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依托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或三级妇产医院设立;县级救治中心原则上依托已建有ICU病区,且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医院设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配合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 第六条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较强的危重孕产妇临床救治能力。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具备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见附件1)。产科床位调整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先在医疗机构内部调剂。 第七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附件1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 一、机构基本能力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酌情调整。 二、人员基本技能 (一)救治中心相关医护人员应当接受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胜任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经过相关学科轮转培训,完成专科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具备高危妊娠和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救治中心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救治中心妇产科医师应当掌握高危妊娠的基本理论知识:1.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胎儿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症等);2.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3.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4.阴道助产技术;5.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6.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知识。 (五)救治中心重症医学医师应当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基本理论知识:1.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 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 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六)救治中心相关医师应当掌握孕产妇危重症诊疗和救治的基本技能:1.分娩期并发症包括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及其并发症、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及其并发症等处理措施;2.产后出血及失血性休克防治措施;3.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各种救治技能;4.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及早产儿处理:5.危重孕产妇救治需要的其他技能。 (七)救治中心相关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当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

妇幼抢救转诊制度

**医院妇幼急救转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洪雅县中医医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 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洪雅县中医医院母婴急救工作程序 一、医院接到呼救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立即派车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迅速前往现场实施紧急抢救处理,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医院在病人到达之前,成立以产、内、儿科主任、产科值班医师、护士长、主班护士为成员的抢救小组,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主班护士应立即备齐抢救药品、急救器材、诊疗仪器、手术器械等,各有关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 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一路畅通,要求5分钟使病人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由参加抢救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秒必争、沉着冷静、规范操作完成各自的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四、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计划,认真进行护理观察,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交接病情和治疗情况,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用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规定处置。 六、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交待病情,并酌情报告院总值班、院领导,凡可能涉及到纠纷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抢救完毕及时整理抢救室,补充药品、器材,保持清洁卫生,同时做好抢救小结。 八、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洪雅县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组织院内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病案讨论分析,分析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并按规定在两周内上报有关部门。

总结报告-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精品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 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侯永超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 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 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 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xx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xx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 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 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 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 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 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 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 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 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

附件1: 吉林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 为了依法管理母婴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孕产期保健技术,严格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转诊,使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与治疗,确保母婴平安。依据卫生部制定颁发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高危妊娠定义:妊娠期某种病理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或导致难产,称高危妊娠。 通过系统的产前检查,尽早筛查出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及早给予诊治,以不断提高妊娠管理质量的“三率”(包括:高危妊娠检出率、高危妊娠随诊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这就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生儿死亡率与病残儿出生率的重要手段。 一、工作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省卫生厅负责对高危孕产妇工作进行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并指导全省开展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2、各市(州)卫生局根据《吉林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制定本辖区的实施办法,并负责辖区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按照《吉林省孕产妇急救中心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设立完善孕产妇急救中心。 3、县(市)级卫生局根据市(州)级制定的实施方法,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组织与调配县

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1、省、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分别负责指导与规范市(州)、县(市)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组织对市(州)、县(市)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并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每年负责组织两次死亡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并写出分析报告及反馈资料。 2、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指导与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死亡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并完成分析报告及评审总结。 (三)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及时发现孕妇,做好早孕登记,进行早孕保健指导并初筛高危因素,疑有高危因素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2)建立围产保健手册,手册由孕产妇保管,并应随身携带。开展产前检查时,医疗保健人员应查阅手册,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高危因素及时上转。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 (1)及时筛查高危因素,对重症产科合并症、并发症,胎儿与新生儿异常及时报告、转送。

营口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制度

营口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制度 一、高危妊娠实行分级管理,评分5分者可由乡镇卫生院矫治,评分累计10分,15分者由县级助产机构矫治,累计评分≥20分者,由市级助产机构处理。 二、高危妊娠实行首诊负责制,妇产科医生筛出高危妊娠后除按《辽宁省高危妊娠管理常规》专案管理报告卡外,还要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转诊,并填写《辽宁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联系卡》,同时在《辽宁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登记册》转诊栏注明转诊时间及转诊医院,收到转诊回执后于备注中注明。 三、凡遇急重症及危重病例应就地及时组织会诊抢救,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制不能救治的病例应及时护送转诊,送达上级医院后报告妇幼保健机构,由保健机构继续追踪直至转归。 四、合并重症内科疾病的孕产妇直接转至医大二院,要求专人护送并确保途中安全。 五、各级急救组织联系电话如下: 营口市孕产妇抢救中心 (营口市妇儿医院):2167120 、2167026 (营口市中心医院):2955031(白天)(夜间)

盖州市孕产妇抢救中心 (盖州市妇幼保健院): 3455199、(盖州市中心医院):7832540 7834172(护士站)大石桥市孕产妇抢救中心 (大石桥市中心医院): 5610867(产房) 5662343(护士站) 开发区孕产妇抢救中心 (开发区中心医院): 6165216、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二院 (产一科) 024-96615转43111 (产二科) 024-96615转43211 附:危重孕产妇转会诊流程图 营口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日

营口市高危孕产抢救转会诊流程图

盖州市高危孕产妇抢救转诊流程

关于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全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

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动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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