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1年应届本科生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安徽省2011年应届本科生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导读: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1年7月15日9时至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d5551922.html,),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合格标准单独确定。

二、申请办法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1年7月15日9时至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d5551922.html,),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考试用书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日至10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应当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

NY BAR材料准备及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

NY BAR材料准备及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 因为现在NY BAR要求提前一年审核材料,所以自己也在准备相关的东西,所以写些东西大家一起讨论讨论。不官方不权威,各种意见仅供参考!最重要是大家可以互相补充>< 我在NY BAR的官网提交了Request for foreign Evaluation以后,它给我发了个邮件,告诉我要准备哪些材料。 NY BAR的要求是这些材料都必须由签发的单位直接寄原件给它,并且在上面注明BOLE ID。我估计我们学校应该不会提供这个服务的,所以大概最后就像LSAC成绩单一样自己寄然后伪装成学校寄的吧。 一、成绩单。 最终的成绩单,也就是说现在我们还没有。要等毕业论文和实习都出现在成绩单以后去打才有用 二、学位证明 我们现在只有在读证明,所以应该也是正式毕业以后才有。 三、Proof of fulfillment of the educa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dmissionto the practice of law in the foreign country.: (1) If you are admitted to practice law in a foreign country, attach a copy of your admission certificate, OR (2) If you are not admitted to practice law in a foreign country, submit proof of the educa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dmission to practice law in your country and proof that you have fulfilled these requirements. 因为我们是应届的,所以肯定不可能是admitted to practice law(虽然有人说职业资格证也是可以的,但这个东西也要到8月份,所以不如就使用第二种路径吧还快一些)所以应该就是后者,要学院出具一份证明我们符合在中国执业的学历要求。这个东西我在网上看到有类似的模板,会贴在后面。小猴子说这个东西是找潘院的,我准备过段时间联系联系潘院问问。 四、Accreditation 这个是关于学生毕业院校的资质证明的,但是FD是豁免的,所以大家不用提交这个。还有的材料是Additional Documentation (if required),这部分就略去不表,应该是NY BAR要求以后才补充的。 补充说明:其它的关于LLM的毕业证明和成绩单这些东西不用着急,一般学校会在LLM快要毕业的时候通知大家填写相关的申请单交给法学院教务处,然后统一由学院寄到NY Board。至于哪些课程是Ny bar必修的,每年规则都有变化,一般在开学前学校会有相关的说明,当然大家也可以自己关注Ny Bar的官网说明。 关于时间:我是2012年7月10日寄给Board预申请的材料,然后大约12月20日左右收到通知说通过审核,只差LLM相关证明,然后在2013年5月毕业后由学校寄了相关证明,6月20日收到邮件表示所有申请资料已全,通过审核。

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

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免费文秘网免费 公文网 “>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2010-06-29 18:31:47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法律服务业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思考(2)过去的2008年是非同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司法行政战线经受严峻挑战与考验的一年,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委的领导下,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平安海宁”、“法治海宁”、构建和谐社会作出

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业应做到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对法律服务业的引导和管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要立足司法行政法定职能,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把各类职能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把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找准工作的着力点,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参与、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化法律服务业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搭建平台及时跟进,为推进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新形象。 二是大力推进与保障民生相关的工作,着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要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

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更大限度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 三是切实强化基层工作网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更加有效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帮教安置工作,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服务“法治海宁”建设。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力。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行政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把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发展观

司法考试: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考试: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考试: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B类、C类的区别,源于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理应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能够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能够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能够申请授予C 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A类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

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 等37个专业。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 察官法》和《律师法》相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能够 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所以,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个特别规 定的精神,理应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 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 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 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15-359 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实行诉讼而 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 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 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仅仅为 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所以,取得此类证书的人 员理应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温馨提示: 在现有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 得本科学历后,以及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能够再次参加 司法考试,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能够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请参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 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 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

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2020)

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2020)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通知,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 一、发证范围 2019年12月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需按照网上预约时间领取证书。 尚未解除隔离人员须延期申领证书。 二、发证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1.日期:申领人务必于4月13日8时至4月18日18时完成网上预约。 2.方式及步骤:登录“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信息查询”、“领证预约”模块;或登录:略,填报相关信息,并选择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二)现场领取 1、方式:申领人应当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证,并签字确认。 申领人进入现场前须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等候,保持安全间隔1米以上距离。 2、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 610 (乘公交车1路、8路、14路、30路、44路、K1可到达)。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申领人员应提前使用支付宝下载“防疫健康信息码”,核查本人健康状态。健康状态每日更新,领取证书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未见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专门通道领取证书。 (二)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泉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自备签字笔和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法律服务行业现状调查报告 近年来,市法律服务行业迅速发展,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做简要的分析,提出对策,抛砖引玉,与各位同仁进行探讨和商榷。 一、面临的形势 一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要求建立法律服务援助机制,表明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我市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法律服务业得到高度重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法律服务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市新农村建设、平安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都与法律服务工作密切相关。三是经过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等集中整顿教育活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市现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28家,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18家、公证处1家,法律服务所9家。执业人员23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队伍总数的76.7%,大专以上学历占95.3%;中共党员48人,占21% 。 2007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件(其中民事案件2912件,行政案件114件,刑事案件484件,非诉讼案件123件),法律援助案件54件,担任法律顾问420家,业务收费2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8%、22.1%、1.9%、13.7%。市公证处共办证3646件(其中经济210件,民事2497件,涉外785件,港澳台49件),业务收费380万元。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9家,代理诉讼事务39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2件,调解纠纷3件,协办公证1件,见证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10份,解答法律咨询74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65万元,业务收费86万元。 三、特色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取得了较好发展,特色亮点工作如下: 1、法律服务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目前,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中共设有党支部8个,其中公证处支部1个,律师事务所独立支部4个,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2个,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1个,共有党员46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每个党员都能过上组织生活,没有一名党员游离在组织之外。二是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进行党性、法纪、廉政教育。三是结合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党员爱心基金”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律师骨干参加市领导接待日、下乡约访活动及到各地开展上门法律咨询活动,增强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受到市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4个支部被先后授予学习型党组织称号。 2、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成效明显。 市把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在全省最早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百分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红太阳所和大平所、星耀所、纵伸所、义元所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业务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纪律的提高。加大对违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关于法律服务业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法律服务业调研报告 法律服务业,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等服务项目的统称。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中央和省委从推进法制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这支力量在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陇南法律服务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陇南的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陇南法律服务业的科学发展,陇南市司法局通过深入调研,现将陇南法律服务业现状、问题、建议等报告如下。 一、陇南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概况 陇南法律服务业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加强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 (一)从无到有的发展历史 (二)近几年陇南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陇南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服务领域狭窄、发展缺乏层次。由于陇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 1/ 10

平欠发达,我市法律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还停留在传统的诉讼代理这一服务领域,非诉讼法律业务一般局限于法律顾问业务,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开拓不足,参与项目论证等事前预防性的法律事务不多。涉外法律事务较少。对一些新兴的经济领域,缺乏超前研究,缺乏新经济知识和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同业发展缺乏层次。全市尚缺乏起行业领头作用、具有相当规模和档次的律师事务所,即缺乏龙头企业。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处于同一档次的业务竞争,缺乏高端法律服务,层次不分明,特色不明显。 (三)县级司法局监管职能偏弱,法律服务业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现行的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职能,高度集中在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出现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上下两张皮现象,管理实效大打折扣。现行的法律服务业实行业务归行业协会管理,行政事务归司法行政管理的双结合管理制度,由于县级未设行业协会,业务管理对县级来说就存在空白点。导致县级监督管理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属从事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现在称其为新社会组织,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它们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法律服务行业应追求的社会效益,导致利益至上的不良倾向,出现诸多行业弊病。在此,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个人利益与行业整体利益相统一,难度大,办案质量的监管更为重要和迫切。

2017年上海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试卷

2017年上海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试卷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国家 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 2.《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开审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3.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 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4.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决定。 A、本级人民政府 B、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C、上一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5. 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 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 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

2019年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业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司法鉴定等,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律服务主要是指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服务业通过与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法律业中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笔者通过对200余件案件的代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业中从业人员政治素质有待提高。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服务业,有些从业人员政治觉悟不高,对党的政策不学习、不了解,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有的政治水平低、办案只讲经济利益,不考虑政治大局,对所代理的案件不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而是怂恿当事人盲目地行使诉讼权利,形成讼累,有的甚至鼓励对裁判结果不服的当事人违法上访,这都说明其政治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非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服务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是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因此,我国规定,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并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但是由于利益驱动,有些根本不具有法律服务资格的机构和人员非法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冒充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揽法律事务,有的人甚至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同时,由于非法执业人员不具备提供

相关法律服务的资格,收费随意,又不受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特定的地区来说,法律服务市场有限,为谋取自身利益,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所、非法执业机构及其人员的办案成本远远低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他们就以低收费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恶性竞争。而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为了争抢案源,也积极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是一些法律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差,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目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成分复杂,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品质,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漠,私自收费、乱收费,从而引起当事人及司法人员的不满和投诉,影响了法律的尊严,严重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的整体形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第一篇:新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自x年x月x日实习一年以来,在xx所xx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实习期间,本人注重思想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正确思想,牢记八荣八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争取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能够严格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所里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实习期间,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本人勤奋、虚心,在指导律师的帮助下,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指导律师和其他同事办理了多起民、刑事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受到了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经过一年多的实习,更加坚定了我做一名律师的信念,也更深刻的意识到了律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处理和当事人、其他律师、法官等的关系,本着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原则,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恳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为盼。 第二篇: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年月从毕业,于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年月份开始,即在辅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大量刑民事案件,积累了基本的法律执 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已经具备独立办理律师业务的能力,现实习期已经满一年,已经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技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第三篇: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自实习一年以来,在本所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第四条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

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 第六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_《法律职业》读后感想精选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_《法律职业》读 后感想精选 【--考试祝福语】 这是霍姆斯在给哈佛大学本科生演讲的一篇结束文,《法律职业》读后感想。 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读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性和崇高性。“法律并不是一个属于艺术家或者诗人的领域,法律是理想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当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者的任务就是“使某种事物到全部事物的路径显得更为清晰,说明你的事实与宇宙框架之间的理性联系”。法律职业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分析问题,并且将所思考的东西能够变得清晰明了。文中提到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还需要做到不但要精通法律的知识,也需要精通一些相邻的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有实践性的判断。 文章原文如是说“如果你的专业是法律,那么通向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立法理论、伦理学的道路都是清晰的,因此有许多条道路都通向你对生命的最终观点。对于其他任何专业也都是这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发现那条道路的难度。要精通任何一门知识,你都必须精通那些相邻学科的知识。”

“想要理解任何东西你就必须理解全部。”这些话是对法律职业者的挑战,法律职业虽然是一个理想的职业,但也需要去面对这些挑战,精通这里所有的知识,才能够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建树。同时,既有的法律职业的发展方向并非是已经固定,没有新鲜的东西可以发掘了,如文中所提“在法律这个职业里还有一些开放的领域,也还有一些道路将从那里把你们引向你们想去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一法律职业的生涯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探索,不断的进取,而且这些引导的所去的方向并不一定是美好的,并不一定有鲜花拥簇,也并不一定如玫瑰般的温床在等待着我们。文章在也提到“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结果是轻松的”,言下之意让我体会到霍姆斯讲道法律职业要有好好的进步与发展也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法律职业也面临着理论与实践的磨合,“当你们为了指定的任务而接受生命赋予你们的事实的时候,你们的教育才刚刚开始”,法律职业更是一门实践的职业,法律职业的路上需要理论和实践不断结合。读到最后,也体味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与法律职业的现实之间还是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法律职业生涯是艰辛的,不过要在这里有所成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信心,“要得到伟大的思想,你必须成为英雄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你已经独立工作的时候——你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是比围绕着垂死者的孤独更加孤独的黑色港湾的时候,当你已经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

律 师 执 业 申 请 登 记 表(湖北省)

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申请执业证类别: 申请执业机构: 执业机构所在地: 湖 北 省 司 法 厅 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详细、认真填写(一式二份),其中 的学历、专业经历和掌握语言情况为选填项,照片需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另单独提供一张办执业证); 2、下载时及附件均使用A4规格纸张,按档案装订要求装订; 3、“简历”应从高中毕业开始填起; 4、品行证明应含有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 被开除公职等主要内容; 5、各类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归档; 6、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申请人是否符合法 定条件、提交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的审查意见。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照 片 法律职业 (律师)资格证号 文 化 程 度 党派 公民身份 号码 户 籍 所在地 住所地 邮 编 联系电话 档 案 存放地 原工作 单 位 地 址 律师事务 所名称 地址 电 话 工作单位 (非专职) 地址 电 话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务 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或处罚

学 历 情 况 受过何种专业教育 毕业学校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位 学位证书 名称编号 非法学学历人员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 法律专业培训 取得何种 证 书 是否具有国外学历 取得何种 学位证书 专 业 经 历 及 专 业 职 务 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止 时 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平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广东律师执业申请书

广东律师执业申请书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中的“律师执业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如何写 律师执业申请 材料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5.能专职从事律师执业的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合同的文件、失业证、待业证、离退休证、城市街道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等证明材料; 6.除离退休人员外,人事档案存放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提供原件;原省直所律师档案需存放人才交流中心司法厅工作站; 7.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需明确事务所为律师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合同中明确岗位职责,最后加盖事务所印章和负责人签字,必须一份是原件,如合同有涂改需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寸近期彩照一张;

9.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10.《律师基本信息表》;办理信息 2.求:律师执业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内容 本人XX,X年X月取得律师资格,X年X月在XX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现实习期已满1年,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遵从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积极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3.申请律师执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据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证书。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原单位辞职或解聘的正式批准文件,失业证、待业证;城市街道出具的无业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其他职业的证明。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指南

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指南(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09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各设区市司法局应根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随考试成绩通知书向成绩合格人员发放《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附件1),要求考试合格人员逐项如实填写,并应于2009年12月20日前交回。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司法局留存,两份报省厅考试处。 (二)户籍在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在异地(含本省内异地)报考的申请人,自2009年12月1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确认。具体确认办法是: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其原始报名表的备注栏内,填写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B类或C类),并签上自己的姓名。确认手续完备后,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各设区市司法局考试部门应即时将资格申请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资料,汇总报省厅考试处,由省厅考试处统一转递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其报名资料由本地司法厅(局)考试机构统一协调调转。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籍簿(由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由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6、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品行鉴定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鉴定)。 (四)各设区市司法局要严格按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写出初审报告。各设区市司法局在初审过程中,必须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证明等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字。对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应制作《2009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呈报表》(附件2);对不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得知,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事项如下: 应试人员达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7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d5551922.html,),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7年12月15日至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 1、审验身份证、学历证,并提交省司法厅复核; 2、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3、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4、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5、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按司法部、省司法厅书面通知要求,收取证书工本费; 8、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书;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依据: 1、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4号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三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本省(区、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地(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报送及证书的发放。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地(市)司法局可以委托县司法局接收申请材料,转交地(市)司法局进行初审。”

第五条“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七条“地(市)司法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复审。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省(区、市)司法厅(局)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局)备案。” 第九条“具有《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前述情形,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已经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效。” 第十五条“领取、补发、更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交纳工本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期限:初审时间为1个月。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收费标准: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收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