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三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三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三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解答

(第三期)

问题1:90天以上海外代付,企业应如何认定是否需要进行报告,是按实际付款时间为准还是以还款给银行的时间为准来计算?

答:90天以上海外代付报告,以企业还款给银行的日期与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的间隔为标准计算。

问题2:C类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是否以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来判断是否超90天?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C 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此条款中的90天以符合国际结算惯例的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为标准进行判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企业应当及时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报告。此条款中的90天以实际对外付款日期与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的间隔为标准计算。

问题3: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托收业务,此处是否仅指进口托收,不包括出口托收?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托收业务,此处

指的是进口托收。该条款同时规定,C类企业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问题4:A类企业办理90天内信用证业务后续做海外代付等其他银行表外融资业务,造成了进口日期早于付汇日期90天以上。此时,企业报告已经过了进口后30天内报告的报告时间窗口期限,该如何报告?是报远期信用证业务还是海外代付业务?

答:对于进口项下90天以内信用证业务,企业拟通过续办新的表外贸易融资产品延迟对外付款日期,造成实际对外付款日期迟于货物进口日期超过90天的,企业应当进行贸易融资业务报告。报告时须按照所涉贸易融资产品的合计期限填写预计付款日期,并根据所涉产品中期限较长的类型来选择报告业务性质。报告日期迟于进口日期30天的,携情况说明及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现场进行报告。

问题5:C类企业办理90天内信用证业务后续做海外代付等其他银行表外融资业务,是否先后应出具两份登记表供银行在开证和进行海外代付业务时审查?

答:C类企业开立信用证前,需到外汇局开立《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C类企业办理90天内信用证结算业务后不允许续作海外代付。

问题6: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手续时,须审核企业提交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并在单证正本上签注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相关单证正本或复印件备查。

(1)企业提交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可否为电子方式的合同、订单、发票等?对于无具体金额、数量的框架性合同,是否为有效凭证?

(2)企业提交的报关单,是否仍限定为加盖海关验讫章的“付汇证明联”或“收汇证明联”?

(3)银行需在审核的所有凭证和单据上都进行签注和加盖业务章吗?

答:(1)企业提交的凭证和商业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例如,对于进出口合同,形式、要素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即可视为有效合同。

(2)企业提交的报关单,须为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或“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

(3)对于已经审核的凭证和单据,若留存单证正本,可以不进行签注;若单证正本退还企业,须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和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签注后的单证复印件。

问题7:银行查询企业名录状况后,是否需要打印查询结果作为业务留存资料备查?同一家企业一天之内可否不再查询?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结果。

外汇局对企业名录状态和分类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名录状态在同一工作日内可能发生变化。不在名录的企业到外汇局完成名录登记手续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外汇局端、银行端、企

业端,下同)可实时显示其名录状态为“是”;外汇局依据法规将企业从名录中撤销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实时显示其名录状态为“否”。

分类结果在同一工作日内不会发生变化。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分类结果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即外汇局操作人员当日发布分类结果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企业的分类结果仍保持原状;从第二天开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显示企业新的分类结果。

银行可根据其内部管理需要,自主决定在查询相应信息后是否打印资料留存备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端在查询企业主体管理信息的功能中提供了打印服务。

问题8:有的贸易收付款(包括融资业务)跨越了重要时点,如银行接企业单证的时点上,企业为A类;实际支付(开证)的时点上,企业成为B类或C类,银行如何审查才能免责?

答:外汇局对企业名录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同一工作日内,企业名录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分类状态不会发生变化。因此,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应当把握好企业和银行责任交接的时间节点。例如,银行应当在完成实际支付或者确定开证时,确认企业名录和分类状态符合相关分类管理政策规定。

问题9:对于进口托收(DA)银行加保的业务,银行应当在为该笔托收加保付的时点查询企业名录和分类状态吗?在进口托收需要到期支付时,如果企业分类等级下降或被取消名录,企业还

能自行向境外付款吗?

答:银行应当在为企业办理进口托收加保付业务前,查询企业名录和分类状态。

对于上述跨分类监管期的情形,由于企业分类等级下降或被取消名录前,银行已受理保付业务,因此,在进口托收到期支付时,可由企业向境外付款。

问题10:根据规定,B/C类企业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如银行收到以B/C类企业为受益人的出口信用证通知,发现信用证包含90天以上(不含)的收汇条款,银行该如何操作?是否能够正常对B/C类企业进行信用证通知?是否需通知企业对信用证付款期限进行修改,使其符合政策规定?是否要在上述条款修改符合政策后才可向开证行寄单?

答:银行收到以B/C类企业为受益人的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信用证通知,首先应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确定该企业分类结果的生效日期,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若该信用证在分类结果发布前已开立,银行可为该企业正常办理该笔业务。

(2)若该信用证在分类结果发布后开立,但对应合同签订于分类结果发布前,银行应通知企业到所在地外汇局开立《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

(3)若该信用证在分类结果发布后开立,对应合同也签订于分类结果发布后,银行应通知企业修改信用证付款期限,并将

相关情况报告所在地外汇局。

问题11:根据规定,B类企业不得办理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该如何把握时间跨度?对先支后收业务,B类企业办理支出时,并未预知收入时间在90天以后,银行是否可以先为企业办理付汇?如付汇后发现企业收汇日期晚于付汇日期90天以上,收汇业务不得办理,但前期办理的付汇业务是否构成违规?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对于B类企业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应当审核买卖合同、支出申报凭证及相关货权凭证。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转口贸易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企业提交的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付款和收款日期,判断两者间隔是否超过90天;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要求企业说明;合同约定或企业说明的时间间隔未超过90天的,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应转口贸易支出业务。

B类企业应当在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后方可办理相应转口贸易收入的结汇或划转;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发现B类企业转口贸易收入日期与相应支出日期间隔超过90天的,不得办理该笔收汇从待核查账户的结汇或划转手续,并应当及时将该企业转口贸易收支的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地外汇局。

问题12: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是否可凭委托代理协议购汇?

答: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不得购汇。委托方可凭委托

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问题13:企业可否跨行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汇业务?对于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买的外汇,可否办理同名划转?在实际对外支付前,可否用于理财等业务?若可,企业在需对外支付货款时,由于提前购买的外汇已用于理财业务暂不能用于支付的,可否再次购汇对外支付?

答:企业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汇业务,只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购汇、付汇手续;提前购汇资金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不能在不同银行间办理同名划转。提前购汇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理财等业务的,应充分考虑支付货款的时间周期,实际对外支付时不得再次购汇。

问题14: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保税货物项下外汇收入、转口贸易外汇收入是否需入待核查账户?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参照适用指引,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按照现行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保税货物项下外汇收入、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不需入待核查账户。

问题15:专营保税业务的保税区企业,以及无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保税区企业(如提供仓储租赁服务的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名录登记?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发生货物

贸易外汇收支的企业,应当在事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保税区企业如需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无论保税还是非保税业务),应当遵照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问题16:银行在为保税区企业办理保税货物项下外汇收支业务时,是否需要查询名录?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发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企业,应当在事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保税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银行须查询企业的名录状态。

问题17:目前,监测系统中发现不少报关单错误数据(保存在错误数据表中),错误原因均为“企业代码为空”。造成此类错误数据的原因是什么?外汇局和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答:目前,海关发送给外汇局的报关单电子数据中有部分数据的“企业代码”为空。监测系统在数据校验时会将报关单电子数据中的“海关注册号”与企业档案信息中的“海关注册号”自动关联,关联上的会自动补全缺失的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若企业档案信息中未登记“海关注册号”,“企业代码”为空的报关单会存入错误数据表。

若错误数据较多,企业总量核查预警指标会受到一定影响。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企业管理信息查询”功能确认自身

档案信息中是否已准确登记“海关注册号”,若该要素为空,要及时到外汇局补全档案信息。对于错误数据表中的存量报关单数据,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报关单错误数据修正”功能进行修改操作后,相应数据即可正常入库。

(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企业名录管理 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相关外汇登记证明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五条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第六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第七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二)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八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一)发生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情况; (二)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外汇常见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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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的居住证明文件包括,印有您家地址的水电费、银行或信用卡/借记卡账单、保险账单等。所提供的居住证明文件日期应于近三个月为有效。卓德不接受线上所支付的账单或手机账单。 ?客户是否需要下载什么软件以进行外汇交易? 客户可在开设账户的同时,下载卓德所提供的MetaTrader 4交易平台。请点击以下,在显示【免费下载卓德MetaTrader 4】的标签上点击以正式下载有关软件: https://.charterprimecn./trading-resources 【外汇交易】 ?外汇是什么? 外汇交易是指交易者同时买入一对货币组合中的一种货币而卖出另外一种货币。外汇是以货币对的形式交易,例如卓德MT4平台上显示的欧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USD/JPY)既是其中一组货币对。交易的手法与股票很类似,即一个买涨买跌的过程。其中外汇交易商提供100-500倍的杠杆,让投资者可以利用较小的资金,获得更大的交易额度,和全球各金融机构的资本一样享有在汇率变动中的盈利机会。: 若您投资100美元,设置杠杆比率为1:100 ,那么对于账户投资资金(即保证金)中的每一美元您有100美元可支配。如果您开始使用这100美元进行交易,您便能进行最高价值可达10,000美元(100x100)的交易。 ?为什么投资外汇? 外汇反映了与之间的经济贸易,不同于股票由某一家上市公司业绩来主导。没有任一个人或集团以及有这个能力操控外汇市场,因而形成了一个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 b.外汇是双向交易,可买涨买跌,只要选对交易向就有赚。只要投资者认为该货币值会涨,即可下单买入;同样的,一旦投资者认为其货币值会下跌,即可下令卖出。 c.保证金交易,利用杠杆,放大您的投资。以1:50的比例为例,您可以$ 1,000 执行高达$ 50,000的交易。这也表示,只需区区$1,000的资金,投资者可赚取与$50,000等值的盈利。但杠杆是一把双刃剑,它能让您获利的同时,也能让您惨遭亏损。 d.身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提供最佳的流动性。一个流动市场的特点是,市场上在任时刻都有买家和卖家。换句话说,投资者可于市场影响最低的情况下,进场进行庞大数量的交易。 e.能够掌控亏损的程度,可随时设定止盈、止损。 f.外汇市场是一个24小时不停止的市场,每5天从北京时间一早上06:00开始直至六凌晨05:00收市,在全天24小时中外汇市场每个交易时段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性。在中国的外汇交易者则拥有别的时区没有的时间优势,投资者能抓住15点至24点这个波动最大的时间段。: 若您投资100美元,设置杠杆比率为1:100 ,那么对于账户投资资金(即保证金)中的每一美元您有100美元可支配。如果您开始使用这100美元进行交易,您便能进行最高价值可达10,000美元(100x100)的交易。 ?外汇是否合法?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外和股票、期货等一样,都是正规受监管的。中国投资者从事外汇交易活动,境外外汇保证金平台在中国设立代理机构,进行除交易和接收出入金以外的客户服务和营销活动,都是中国政府允的,没有法律风险。

外汇管理局新政细则(联合)

附件2: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从事对外贸易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一章企业名录管理 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

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第五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第六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二)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第七条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 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哪些资料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答: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以下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3)规定的资料。 2.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期期限多长?辅导期结束后企业需报告哪些资料? 答: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对其

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应当根据辅导期内实际业务发生情况,逐笔对应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或转口贸易外汇收入与支出数据,如实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并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3.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付汇手续时,除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外,还需审核哪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答:(1)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 (2)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 (3)以预付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口合同或发票。 4.对于哪些情况下的业务,企业应当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1)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2)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出口贸易融资; (4)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一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一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解答 (第一期) 问题1:企业名录的变动周期是怎样的?对于贸易收支业务发生频率较高的企业,是否在办理每笔业务前都需要查询名录? 答:企业名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动态变化、实时更新。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问题2: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是按首笔收支业务发生日期计算,还是首笔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计算?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条,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指新列入名录企业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入或支出业务之日起90天,与进出口业务发生日期无关。 问题3:银行在办理与待核查账户相关业务时,在哪些环节需要查询企业的名录状态和分类状态? 答: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确定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若企业不在名录内,银行应暂时将该笔外汇资金挂账,并适时通知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 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银行不得为不在名录企

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问题4: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若放款资金由境外银行提供(例如包买行为境外银行的福费廷业务),此类融资款及回款是否也可直接进入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答: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银行放款及境外回款。对于符合规定的由境外银行提供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属于买断型的,融资款应当进入企业的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属于非买断型的,融资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境外回款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 问题5: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境内时,是否需要先行划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境内无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金调回时,企业应向金融机构书面说明该笔收入为从其境外账户调回的资金。在同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资金调回入账时,还须提供其所在地外汇局或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签章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金融机构审核企业境外账户资金调回入账时,应在入账凭证中签注“存放境外资金调回”,并留存企业书面说明、《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5年备查。 问题6:2012年8月1日后,企业如何办理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入业务?先收后支转口贸易收入可否先行从待核查账户结汇后用于后续对外支付?

金融界客户常见问题解答应对

客户常见问题 客户常问客户的问题我们需要耐心的讲解不要觉得客户麻烦,问题越多的人越是潜在的客户。用心去沟通既可以。提高客户的兴趣,让客户去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1、我考虑考虑. XX大哥/大姐,你要考虑我可以理解,但我想知道你想考虑什么。是考虑和我合作还是只用考虑来推脱我们呢?今天能做的事情如果放到明天去做,你就会发现很有趣的结果。尤其是做投资的时侯。我认为在做投资考虑的结果就是错过很多机会。比如说前期我的客户也是这样,散户投资者都想抄底,但是真正的底部到了,很多投资者又不相信,错过了一次好的机会。那么你今天说考虑我相信的一点是一个星期半个月之后,挣到钱还是需要一个果断。不要再犹豫了,如果考虑可以找到最好的方法,天下的穷富比例应该是80(富人):20(穷人)你知道为什么吗?其实很简单就是80%的人总是考虑,做事不果断。而20%的人雷厉风行,做事果断,所以20%的富有而80%的贫穷。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羊群效应。你对羊群应该有所了解吧。就是如果有一只羊往东走的话那么其他的80%的羊也会跟着往东走,而只有20%的羊不会往东走。股指期货你真的不想做吗?是您不了解还是您不敢、没有勇气吗?你害怕对吗?大胆的卖出你人生的这一步,通向成功的门为你打开,就看你敢不敢进来,敢不敢走。你不敢走我可以拉你一把,如果你还怀疑我们的话。可能你的结果和现在还是一样的。不妨自己去尝试一次,大胆的迈出这一步,其实成功的人和失败的人相比只差了一点,那就是成功的人比失败的多爬起来一次而已。俗话说成功有方法失败有原因,我们给您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最好的钥匙。您看今天什么时间可以办好开户入金手续,我现在去给您准备资料。 2、我以前和其他的公司做过,做的不好,我不太相信这样的公司了。 XX先生/女士通过你以前与其他的机构合作可以断定你懂得正确的投资理念。不过有更多的选择,其实我可以理解你目前的心情,我真的可以理解。成功人之所以成功其实他只比失败者多做一个一次尝试,成功者在他失败多次时他还是站起来了,而失败者跌倒了一次就再也不敢爬起来了,所以他仍然在失败。先生/女士你也是个聪明人,我们为投资者搭建这个平台只是为了您在投资领域有多一种选择,但是如果我们的客户先不管他们赚了多少钱,最起码的能帮他学到一些投资方法和技巧,所以你的尝试就是你成功的开始。不要在犹豫了,行动是最有效的方法。 3、你们的开户要求太高了,我不敢做,我的资金太少。 XX先生/女士,对于你一个成功人士来说你认为多少钱叫高呢?如果您对自己做投入都觉得高,那我相信你的投资回报也不会有多少,相同的投入会有相同的回报,这个道理我相信你比我清楚,你投入三万的资金,给您带来的回报也许不止这些。更何况您是在给自己做投资,您只要抓住一次机会给您带来的利润也是客观的,、即使你现在股市投资只有五万话每月帮你获利10%,那您一年下来的投资回报能有多少呢,如果您选择了做我们恒指期货,只要您把我好一次机会,那您的投资回报会在很短的时间带给您丰厚的回报。更何况你现在的资金是五万的XX倍了。那么一年过后你的利润是多少呢?先生/女士您也是个聪明人,股指期货也不是我说多好就会有多好的,还要看的是客户的对这个的了解,客户赚了钱这就是好,结果胜过过程。你的这些资金我认为一个星期之内可以给您带来一定的利润我认为没有任何的问题。我相信三万块钱对你来说也算不了多少,您也给自己一个赚钱的机会,也给我们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同时给我们一天的机会,明天就可以让你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4、我从来都不相信真的能赚到,我只相信我自己。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指引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基本原理是外汇局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信息,以单个企业为主体,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识别异常行为,锁定现场核查对象,核实异常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企业在外汇局办理业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持以下材料至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与电子口岸IC卡认证手续: (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 (七)企业法人卡; (八)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第(一)和(二)项材料企业可在“贸易外汇服务直通车”网站()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专题频道】-【金融服务】-【外汇政策汇编】中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其中,第

(一)项材料,企业应准确填写海关注册码信息。 第二步:企业至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至银行提交相应材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三步:企业接受外汇局非现场监测。 (一)外汇局设置以下总量核查指标对企业进行非现场监测: 1、总量差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正常区间范围为【-20,20】万美元; 2、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30%,30%】; 3、资金货物比=(∑收汇额+∑付汇额)/(∑出口额+∑进口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50%,150%】; 4、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0,25%】。 (二)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中【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查询总量核查指标信息。 当企业指标高于正常区间范围上限时,系统界面上该指标显示为红色;当企业指标低于正常区间范围下限时,系统界面上该指标显示为绿色。 (三)当企业指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将由监测系统自动筛选为“重点监测企业”: 1、总量差额率超标和总量差额同时超标,即两项指标同时显示为红色或绿色; 2、资金货物比指标超标,即该指标显示为红色或绿色; 3、贸易信贷余额比超标,即该指标显示为红色或绿色。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热点问题解答(第四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热点问题解答(第四期) [ 计划财务处] [ 2012-09-04 09:40:39 ] 问题1、贸易信贷30天报告期限如何计算?延期收款、延期付款报告期限的计算是以实际进出口日期为准还是报关单签发日期为准?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第三十七条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关于贸易信贷报告期限,对于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系指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对于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系指在货物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30天的计算起点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或进口日期为准(总局《问题解答》(第二期)问题7)。 问题2、A类企业办理提前购汇是否要提供购汇所需的相关材料?若到时不付汇,已经购汇的是否必须办理结汇?银行凭什么材料为其办理结汇手续?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因合同变更等原因导致企业提前购汇后未能对外支付的进口货款,企业可自主决定结汇或保留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自主选择需审核的单证,并对企业提交的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总局《问题解答》(第一期)问题10)。 问题3、改革前,企业可通过电子口岸,根据核销单号,查询到每一张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明细,即报关品名、数量、单价等信息。8月1日改革后,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上信息无从查询,只能等到报关单据寄回来,这就会给企业在对账开票的时间性和准确性上带来一定的不便。另外,按规定,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须在30天内报告,预收货款也须在收汇后30天内报告,若出口量大,预收和预收每一单都做,工作量非常大。特别对于外贸代理,很多出口和收汇的情况都掌握在别人手上,容易疏漏报告。 答:网上报告30天窗口期的设计是与货物贸易收支总量核查的周期(按月)相适应的,目的是确保报告业务的严肃性,提高报告数据质量,并使得监测系统在对企业进行总量筛选前能够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避免物流和资金流偏离度接近系统容忍度的企业被列入“重点监测”,提高筛选精度。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报告操作是基于电子数据,而非纸质单证进行的。企业完成货物进出口报关后,海关会将结关电子数据及时传输给外汇局,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版及时查询到满足报告需要的报关单数据。为做好贸易信贷等业务报告工作,部分企业需要加强自律管理,优化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外贸、单证、财务等部门的协作效率。 问题4、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是否要办理贸易信贷等业务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v1.0)上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用户手册 (1.0版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1企业网上报告管理 (1) 1.1贸易信贷报告 (1) 1.1.1预收货款报告 (1) 1.1.1.1预收货款报告新增 (1) 1.1.1.2预收货款报告修改 (4) 1.1.1.3预收货款报告删除 (8) 1.1.1.4预收货款报告调整 (10) 1.1.2延期收款报告 (14) 1.1.2.1延期收款报告新增 (14) 1.1.2.2延期收款报告修改 (17) 1.1.2.3延期收款报告删除 (21) 1.1.2.4延期收款报告调整 (23) 1.1.3预付货款报告 (26) 1.1.3.1预付货款报告新增 (26) 1.1.3.2预付货款报告修改 (30) 1.1.3.3预付货款报告删除 (33) 1.1.3.4预付货款报告调整 (35) 1.1.4延期付款报告 (39) 1.1.4.1延期付款报告新增 (39) 1.1.4.2延期付款报告修改 (43) 1.1.4.3延期付款报告删除 (46) 1.1.4.4延期付款报告调整 (48) 1.2转口贸易收支时间查报告 (52) 1.2.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 (52) 1.2.1.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新增 (52) 1.2.1.2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修改 (56) 1.2.1.3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删除 (60) 1.2.1.4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调整 (62) 1.2.2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 (65) 1.2.2.1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新增 (65) 1.2.2.2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修改 (69) 1.2.2.3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删除 (72) 1.2.2.4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调整 (74)

关于外汇客户的问题解答

关于外汇客户的问题解答 1什么是外汇? 外汇交易是指用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进行兑换,从汇率变动中赚取差价而获得利益。 2保证金交易? 在一个只有股票基金的市场中的投资者,很惯性的就会把保证金和它们实际炒作资金等同起来。其实保证金交易是一种可以以小博大,将资金效率最大化的一种交易方法。用简单一点的表述方式:付首付就可以先住房,给定金就可以先拿货是一样的。 (外汇保证金交易,指投资者和专业从事外汇买卖的金融公司(银行、交易商或经纪商),签定委托买卖外汇的合同,缴付一定比率(一般1%—5%)的交易保证金,便可按一定融资倍数买卖10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外汇。然后等待价格出现上升或下跌时,再作买卖的结算,从变化的价差

中获取利润。) 3资金安全性? 我们早就意识到资金安全性问题是目前投资者的主要顾虑。这也是一家公司发展和生存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尽最大的努力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问题。~~~~~~~~~~~~~~~~~~~~~~~~~~~~~~~~~~~~~~~~~~~~~~~~~~~~~~~~~~~~~~~~ ~~~~~~~~~~~~~~~~~~~~~~~~~~~~~~~~~~~~~~~~~~~~~~~~~~~~~~~~~~~~~~~~ ~~~~~~~~~~~~~~~~~~~~~~~~~~~~~~~~~~~~~~~~~~~~~~~~~~~~~~~~~~~~~~~~ ~~~~~~~~~~~~~~~~~~~~~~~~~~~~~~~~~~~~~~~~~~~~~~~~~~~~~~~~~~~~~~~~ ~~~~~~~~~~~~~~~~~ 武汉金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职服务于国际金融市场投资的咨询机构。与国际知名金融集团合作,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为一体。公司运用先进的咨询终端,并配已专业人员的技术支持,免费为顾客提供外汇投资咨询、技术分析等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并引领顾客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4没有时间? 我能理解,每个人每天忙碌目的都是为了赚钱,我相信您非常忙,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时间就象嗠沟挤一挤还是有的,当然这是说的玩笑话啊,作为一个老板,只要有业务可以为你创造利益我相信您都会考虑。这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 三部委联合公告 ?2012年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 改革的主要内容 ?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简化出口退税凭证,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贸易收支极大便利 ?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核销手续; ?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

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 名录管理 ?企业办理贸易收付汇业务首先需向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名录 登记手续,并领取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ba)的初始密码 ?材料要求:均需要提交以下所列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6)外汇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和系统操作等辅导。辅导期截止日期为从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辅导期企业需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辅导期内贸易收付汇及对应进出口业务情况向外汇局做现场报告 系统登录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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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 外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指 引。 第二条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 制。 出口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第三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贸易 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 物进出口一致。 第四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 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贸易进出口 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进行合理审查。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 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本指引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外汇局建立进出口货物流与收付汇 资金流匹配的核查机制,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

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 况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调查(以下简称现场核 查),对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 与报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 非现场和现场核查。 第七条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企业 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 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贸易信贷信息。 第九条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依法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 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企业名录管理 第十条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 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 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十一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 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问题解答(第三期)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解答 (第三期) 问题1:90天以上海外代付,企业应如何认定是否需要进行报告,是按实际付款时间为准还是以还款给银行的时间为准来计算? 答:90天以上海外代付报告,以企业还款给银行的日期与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的间隔为标准计算。 问题2:C类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是否以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来判断是否超90天?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C 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此条款中的90天以符合国际结算惯例的信用证条款中的期限为标准进行判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业务,企业应当及时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报告。此条款中的90天以实际对外付款日期与进口报关单进口日期的间隔为标准计算。 问题3: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托收业务,此处是否仅指进口托收,不包括出口托收?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托收业务,此处

指的是进口托收。该条款同时规定,C类企业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问题4:A类企业办理90天内信用证业务后续做海外代付等其他银行表外融资业务,造成了进口日期早于付汇日期90天以上。此时,企业报告已经过了进口后30天内报告的报告时间窗口期限,该如何报告?是报远期信用证业务还是海外代付业务? 答:对于进口项下90天以内信用证业务,企业拟通过续办新的表外贸易融资产品延迟对外付款日期,造成实际对外付款日期迟于货物进口日期超过90天的,企业应当进行贸易融资业务报告。报告时须按照所涉贸易融资产品的合计期限填写预计付款日期,并根据所涉产品中期限较长的类型来选择报告业务性质。报告日期迟于进口日期30天的,携情况说明及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现场进行报告。 问题5:C类企业办理90天内信用证业务后续做海外代付等其他银行表外融资业务,是否先后应出具两份登记表供银行在开证和进行海外代付业务时审查? 答:C类企业开立信用证前,需到外汇局开立《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C类企业办理90天内信用证结算业务后不允许续作海外代付。 问题6: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手续时,须审核企业提交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并在单证正本上签注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相关单证正本或复印件备查。

中国银行外汇管理新政策常见问题问答

中国银行外汇管理新政策常见问题问答(一)(2007-2-7) 1、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四条中规定“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时,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按细则规定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若客户采用每日汇出5万美元以下的方法将外汇汇出境外,是否符合规定? 答:经询外汇局,遇到以上情况银行可以为客户办理汇出汇款,同时,根据反洗钱相关规定进行报告。2、问:《个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而按实名制的规定,客户还可以持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办理开户。若客户持这两类证件要求开立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银行能否为其办理?持有中国护照并取得国外居留权的个人开户时应如何区分,可为其开立何种主体类别的账户? 答:持临时身份证和记录有身份证号的户口簿均可开立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这两种证件视同居民身份证;持有中国护照并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应属于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3、问:《细则》第十三条中规定“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兑回时是否需回原结汇的银行来办理? 答:境外个人持水单兑回外汇时,不再需要到原银行办理。 4、问:《办法》中不再区分外汇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今后是否已经没有现钞户和现汇户的区分了?另外,对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个人资本项目账户应如何进行管理? 答:目前我行暂时没有对上述两类账户进行合并,今后总行有合并的意向。 5、问:目前外汇局的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正在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的结汇数据是否会并入2007年的结汇额度内? 答:2月1日外汇局会将系统中的累计数据清零,2月1日前的结售汇数据均不计入2007年的结售汇额度内。 6、问:外汇局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中客户户名只能录入十个字母,若遇客户姓名较长,则无法全部录入,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若客户姓名过长,在姓名栏依次输入姓名至满格,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境外个人姓名全称。 7、问:境外客户护照号码变更后,年度总额如何控制? 答:外汇局的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是以证件号码为标准来进行年度总额的控制,若客户证件号码变更,则系统会将其作为另一个个人,对他的年度总额进行统计。 8、问:境外银行卡项下的外汇收支、结售汇是否在个人金融部管理条线? 答:境外卡项下的相关业务由银行卡部门负责。 9、问: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办理指南 一、名录管理 (一)名录登记申请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见附件2)。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将企业列入名录 2. 为企业办理网上业务开户,开通监测系统企业端,并打印监测系统业务管理员代码、初始密码交予企业(二)名录变更申请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名录变更申请书(见附件3)。 2.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准予企业变更通知书) 3.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申请材料 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于30天内持注销名录申请书、相关部门文件或证明(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的除外)元件及复印件主动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的; 2、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 二、辅导期企业管理 新列入名录的企业自登记之日起进入辅导期,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起第90天(企业可登陆监测系统—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查看)。企业应在辅导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现场书面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外汇局可将企业列为B类企业。报告提交材料: 《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见附件4) 2.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 按不同类型填写《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加盖单位公章到外汇局现场办理辅导期报告审核手续。外汇局审核后予以办理。 附件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申请加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现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请予以登记。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汇货币交易常见问题集锦

外汇货币交易常见问题集锦 什么是货币交易?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货币。当一个国家的货币以主流汇率与另一个国家的货币进行兑换时,发生货币交易。 货币交易如何运作? 所有货币以交易单位(手)进行交易。每个交易单位(每手)具有不同货币额。例如,一个瑞士法朗交易单位具有125,000瑞士法朗。交易员开立保证金帐户后,即可有权进行交易。 什么是保证金帐户? 保证金帐户是债券帐户。在您开始货币交易之前,您需要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存入帐户中,以向其他交易员保证在您发生亏损的时候您可以向他们支付货币。这个帐户被您的经纪人监控,他不允许您承担超出您的承担能力之外的风险。当您赢亏时,这里也是存入/提取资金的地方。 货币交易是如何赚钱的? 货币交易是在点数系统上进行的。交易员力求抓住点数。根据货币的不同,每个点数代表不同的数额。例如,英镑每个交易单位(每手)中每点代表约$10。如果您交易了1个单位(1手)并抓住40点,您就赚了$400;交易10个单位(10手)抓住40点就代表赚了$4,000.00,等等。 期货交易与外汇货币交易有什么不同? 期货交易在交易场,也就是当天交易货币的地方中进行,但是交易价格却是未来的价格。外汇货币交易以实际货币,以当天的汇率与银行进行交易。 当我进行交易时我是在买入实际货币吗? 不。您通过保证金帐户,买入的是交易一个“交易单位”(一手)货币量的权力。根据正在进行交易的货币种类,每个交易单位(每手)等于不同量的等额美元。 什么是当日交易? 当日交易是指交易员在同一天买入并卖出交易单位数(手数)或股票。交易员同一天进入并离开货币交易市场,所以没有持仓。 在外汇货币交易市场上真正赚钱的人数比例是多少? 10%的人赚钱,90%的人亏损!为什么?亏损的人受贪婪和恐惧驱动而进入货币交易市场,缺乏正确的资产管理计划,并且几乎不了解货币交易技术。

客户常见问题解答(临时)

客户问题汇总 一.开户阶段会遇到的问题 问题:手机收不到验证码信息?手机获取验证码已达上限? 解决:通知综合类会员对接人关闭后台短信验证,关闭后,让客户重新打开网页填写; 问题:开户时上传照片失败?不能上传?上传不成功? 解决:1.交易所规定照片尺寸不能超过2M,让客户检查自己相关照片是否超出规定范围。2.检查网络是否正常。3.上传照片时务必照片上传到100%时再点击确定,否则有可能导致照片不能正常显示。 问题:支行地址怎么填写? 解决:如果客户忘记支行地址则需客户致电相关银行查询! 问题:指定动作照片怎么拍摄? 解决:1.指定动作照片开户时在指定动作照片后有模板案例,可截图给客户做照片样板。2.文字描述:手持身份证上半身拍摄,保持五官可见且身份证上面字体未遮挡清晰可见即可! 问题:临时身份证可以开户吗? 解决:临时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内都是可以进行开户的!(备注:临时身份证到期前,要把新办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补发给交易所,否则交易所将停止使用该账户)

二.审核方面问题 问题:审核通过了吗?审核需要多久?怎么账户还没有发到我的邮箱? 解决:工作时间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审核大概在半个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审核,如遇开户高峰期可能会在1-2小时内审核通过,可回复客户由于后台开户人员太多,可能导致审核会有所延迟,请耐心等待一下,交易所会尽快安排电话回访审核资料! 三.入金-出金-手续费-交易操作方面问题 问题:怎么入金?入金是及时到账的吗? 解决:1.客服文档内有相关的入金指引操作文档,可发给客户!也可文字描述发给客户:登录进交易盘面点击系统-在线入金即可进行入金操作。2.因为是栢世嘉通过银联三方托管方式进行入金,所有入金都是及时到账的!(注意:客户如果选择银行柜台入金的方式入金是不能保证及时到账的。一、客户汇款成功后通知综 合类会员。二、综合类会员通知贸易所结算部,并详细告知汇款的客户交易账号,客户姓名,以及入金金额、入金银行名称、入金时间。三、贸易所财务部查到款项收到,由结算人员给客户在系统入金。四、入金成功后贸易所结算人员以邮件的形式通客户以及综合类会员入金成功。五、柜台入金每一步都 需要人工审核和操作,不能保证资金实时到达交易账户。为客户方便,尽量要求客户选择在线入金方式,特殊情况除外!) 问题:怎么出金? 解决:客服文档内有相关的出金指引操作文档,可发给客户,文字描述:登录进交易盘面点击系统-提款申请即可进行出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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