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800条[1]

法律常识800条[1]
法律常识800条[1]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800条重点记忆

行政复议法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

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

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

复议决定不服可起诉。

18.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则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完成。

22.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天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或请求人对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90天内提

起诉讼。

行政赔偿法

25.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

赔偿义务机关。

29.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

内。

30.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诉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

不予赔偿。

32.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

递交赔偿申请后的60天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行政处罚法

37.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

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9.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监察法

43.对下列情形,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

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治安管理法

4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刑法

48.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

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49.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

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50.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

处罚的除外。

5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

5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15年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6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当然也不适用死缓。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

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10年以下。

64.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

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

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

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7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73.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

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74.假释适用范围: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75.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78.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罪,犯此罪并实施杀人、爆炸、

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80.非法制造枪支、弹药后又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应

以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8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规定处罚。

8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

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3.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

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60.向自动售货机内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商品,数额较大的,不成立诈骗罪只成立盗窃罪。

162.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将专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

164.妨害公务罪中,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

会工作人员采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对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则不要求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只须故意阻碍),但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184.对以赌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宜认定为诈骗罪。

230.财产刑由一审法院执行。

232.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在执行1.5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时间间隔应当在1年以上。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一次减2—3年有期徒刑以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可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

间的限制。

233.对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予以减刑。

234.无期徒刑罪犯,如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后可以减刑。对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13年以上

18年以下有期徒刑。

235.对死缓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

12年。

236.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应分别以故意杀

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37.对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

为,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239.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

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63.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法律的。适用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6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

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75.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应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

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

279.对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法院可酌情予以变更或撤

销。

299.侵权行为地法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如两者不一致时,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33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60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视

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608.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

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610.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

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612.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618.询问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22.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625.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

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63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20日审结。

645.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788.民事诉讼中,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800.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专利法

370.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发人。研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

专利。

371.研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

的权利。

372.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申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377.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397.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98.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

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400.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49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49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496.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97.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

可。

50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

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504.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513.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

予公告。

515.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17.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518.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520.已经注册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521.除前述两条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524.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

核准。

529.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

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30.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

式设计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

53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

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3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

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54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543.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545.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

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554.专利权自申请日起计算。

新婚姻法

570.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571.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72.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579.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585.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587.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常识:科学发展观核心

一、核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和基本要求。

它之所以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第一,以人为本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二,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

第三,以人为本全面回答了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坚

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把依靠人民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本质

国家发展战略的整体构想,既从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安全的功利性目标出发,也从哲学观念更新和人类文明进步的理性化目标出发,几乎是全方位地涵盖了“自然、经济、社会”复杂系统的运行规则和“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位一体的辩证关系,并将此类规则与关系在不同时段或不同区域的差异表达,包含在整个时代演化的共性趋势之中。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国家的战略,必然具有十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哲学内涵。面对实现其战略目标(或战略目标组)所规定的内容,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要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具体条件,去规定实施战略目标的方案和规划,从而组成一个完善的战略体系,在理论上和实证上去寻求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满意解”。

从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出发,其体系具有三个最为明显的特征:

其一,它必须能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度”,发展度强调了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特征,即判别一个国家或区域是否在是真正地发展?是否在是健康地发展?是否是理性地发展?以及是否是保证生活质量和生存空间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

其二,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协调度”,协调度强调了内在的效率和质量的概念,即强调合理地优化调控财富的来源、财富的积聚、财富的分配以及财富在满足全人类需求中的行为规范。即能否维持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市场发育与政府调控之间的平衡?能否维持当代与后代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平衡?

其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持续度”,即判断一个国家或区域在发展进程中的长期合理性。持续度更加注重从“时间维”上去

把握发展度和协调度。建立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所表明的三大特征,即数量维(发展)、质量维(协调)、时间维(持续),从根本上表征了对于发展的完满追求。

三、应用

1.狠抓落实,努力实现五大转变:

一要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当前,存在于某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头脑里的发展观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依然把"发展是硬道理"简单地理解为“增长是硬道理”,有的依旧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视为“以速度为中心”,还有的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追求产值,甚至弄虚作假,贪大求洋,热衷于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借“统筹”之名搞新的形式主义,如有的打着“统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的幌子,动辄提出搞什么“国际一流”、“超一流”,歪曲和背离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有的热衷于贴“标签”、炒概念,以口号代替对“五个统筹”的具体贯彻落实。这些情况表明,转变发展观念仍然十分艰巨。

二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首先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其次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全社会提倡绿色生产方式和文明消费,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最后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

三要进一步转变经济体制。要着力推进以下几项改革:首先要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等改革,从体制上解决产业结构趋同、增长方式粗放、低水平扩张的问题。其次要消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有序推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引导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第三要深化社会领域的改革,推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最后要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为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创造条件。

四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抓紧建立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的新的指标体系,不应仅仅考察GDP的增长,还要同时考核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等其他指标,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五要进一步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注意在实践中形成新思路,在群众中寻求新办法。要着力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惟其如此,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在实处,才能真正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2.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出现的新矛盾新课题,决定了科学发展观对全局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也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从全人类的角度看,发展是世界范围内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从中国的特殊国情看,发展则是一个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发展观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当前,中国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中国的发展成就前所未有,中国的发展难题前所未有,中国处在一个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又处在一个发展的矛盾凸显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发展出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要看到:

第一,我国经济发展由缺乏财力难以兼顾解决长期积压的问题的阶段进入到了一个有较为充裕的财力开始能够解决长期积压问题的阶段。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2.23万亿美元的规模,一举赶上英国和法国,成为全球排名第四的经济体,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了1万亿大关,2003年突破了2万亿大关,2005年突破3万亿大关。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为我国的发展奠定了新的历史起点。

第二,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由能够支撑我国快速发展的阶段进入到了已无力支撑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阶段。靠粗放型增长方式我国可以实现“三步走”的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但不可能实现第三

步战略目标。我国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仅占世界总量的5.5%,而我们消耗的能源占世界的15%,钢材占30%,水泥占54%。这些数字表明,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已经没有后续空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势在必行。

第三,我国贫富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协调状况由可以为社会所承受的阶段进入到了社会越来越难以承受的阶段。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大量增加,规模趋于扩大,手段趋于激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发展不协调已到了非下大力气解决不可的时候。

第四,我国社会矛盾关系由不突出抓好主要矛盾就无法解决非主要矛盾的阶段进入到了不兼顾解决好某些非主要矛盾就难以继续抓好主要矛盾的阶段。虽然,社会事业发展、政治体制改革、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问题,相对于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而言不是主要矛盾,但是这些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在不断激化,成为了严重制约我国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如不投入更大的力量去解决,我们已经难以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主要矛盾。当前我国发展的这些阶段性特征和出现的新矛盾新课题,决定了我们必须自觉地、坚定地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也决定了我们能够凭借20多年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贯彻和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才能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巩固已有的发展成就,破解面临的发展难题,创新发展的方式,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常识学习不同于逻辑、数量、资料分析等题,考生有时候需要“死记硬背”,当然,最重要的是寻找技巧,发现规律。

3.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我国当前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指导思想,而且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我国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而在本世纪中叶实现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

要解决近30年来快速发展所积累的大量矛盾和问题,还要解决好今后十几年、几十年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要求我们必须把以下重要原则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第一,必须坚持发展的全面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具体落实到定量化的指标上,就是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达到40000亿美元,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这个定量化的指标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全面发展;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基础上,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方面体制改革的配套进行。

第二,必须坚持发展的协调性。我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由来已久,当前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仍然很大。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解决发展中的不协调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的迫切需要。由于我国幅员广阔,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二元结构的特征极为突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现象决不是在短时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根据有关专家测算,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前,我国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扩大的趋势仍将难以根本扭转,而且,由于我国面临着国际上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和在国内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双重任务所造成的两难选择,实现我国的协调发展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是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乃至几十代人长期艰苦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因此,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是我国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

第三,必须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不会一蹴而就,制约我国发展的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还将加大,实现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按照国际上判断发展可持续性的标准,扭转我国可再生资源消耗速率大于可再生资源开发速率、不可再生资源消耗速率大于可再生资源消耗速率、环境污染排放速率大于环境对污染吸收速率的局面,还是一个要经历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而且随着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的高峰,能源、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将日益突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是我国发展长期面对的突出矛盾。这些事实表明,坚持可持续发展,解决好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

将是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的要求。

第四,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全体人民的事业,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我们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素质,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切实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由此可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我国当前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指导思想,而且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十二五”: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新意”

来源:考试吧(https://www.360docs.net/doc/af9983061.html,)2010-11-30 8:40:30 【考试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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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一次在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主题,这标志着对中国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升华。

笔者认为,在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意”具体表现为:

特别注重以人为本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重要文件里几乎都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表述。由于十年“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经济面临着崩溃的边沿,因此,有针对性地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十分必要,并且确实推动了中国30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

然而,在后来的实践中我们发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容易演化为“经济增长主义”,为了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并由此产生了很多消极现象,诸如分配上差距的拉大,环境污染,单纯追求GDP的数量不顾GDP的质量等,个别地方政府为了GDP甚至不择手段。

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建议》没有重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表述,而是对“发展才是硬道理”作出了新的解释,即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议》特别强调了“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这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理所当然地要求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理所当然地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并且强调统筹兼顾。所谓统筹兼顾,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而且特别包括社会事业、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是一种经济与社会的均衡发展。

特别提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既有的、支撑我国经济30年来快速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面对由美国次贷引发的危机的冲击,深层次的矛盾暴露无遗。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特点一是靠便宜——靠资源、环境、劳动力的便宜,走的是便宜的路线而不是创新的路线;二是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仅仅挣得加工制造的少许的利润,高端的核心技术,创意设计不在我们这儿;三是主要依靠外需和投资拉动。这样的经济增长模式不仅极易受国际上金融

危机的冲击,而且当金融危机结束,各国都在国际分工中寻求新的定位时也会显得尴尬。

一个国家要有竞争力,必须有自己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据此,《建议》提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那么,什么是现代产业体系呢?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对应的是传统产业体系,以农业、工业、传统服务业为载体的产业的有机构成是传统产业体系。相对应的,以现代科学技术,例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资讯等现代服务业为载体的产业的有机构成则是现代产业体系。

马克思曾经指出,哪个资本家率先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哪个资本家就一定能获得超额的社会回报。今天,哪个国家和地区率先转变了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了产业结构,也一定会获得超额的社会回报,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特别重视富民

一个时期以来,在“增长主义”的驱使之下,我们的国民收入分配自觉不自觉地向政府税收和企业利润转移,也由于其他的原因,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事实上,这样的分配格局既难以体现公平正义,也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为没有富民就难以提升消费结构,难以启动内需。据此,《建议》指出,“努力提高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分配实际上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分配是机会的分配,应当是机会均等。市场经济的要义和公平正义的要义首先是机会均等,然后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然而由于行业的垄断,利益集

团的阻隔,以及公共服务分配的失衡,导致了公平机会的缺失。第二个层次的分配是个人收入的分配。在这个层次的分配中,应当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第三个层次的分配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分配。如果没有这些公共服务的健全和均等化,就难以解决人们花钱消费的后顾之忧。公共服务的缺少具有挤出效应,会降低个人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

特别要求善待环境

经济发展与善待环境似乎是一对矛盾。发达国家早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上世纪60年代,一位美国生物学家就曾经在《寂寞的春天》里描写道:残留的农药把鸟毒死了,春天没有鸟叫了。上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研究报告《发展的极限》,提出发展应当慢一点,甚至停下来;上世纪80年代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经验和教训都应当成为我们的宝贵财富。

反观我国今天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太大,在追求GDP的驱使下,个别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站在一起,环境污染不堪重负,致使饮用水的安全、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而污染潜在的长远影响可能更为严重。这样的增长严重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此,《建议》深刻地指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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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更好的计划复习,从而一举攻克下这千人抢万人争的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呢?” 相信这个疑问绝对是大多数奋考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他们心目中最热切关注的问题吧。 那么在这里我将用自己成功考取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丰富经验,来指导下将要踏上这个2010年国考舞台的考生们,要如何更好更有效的复习,从而取得最终的胜利。 很多考生都会在复习时觉得,申论很烦琐,行测很难做,考试教材及方法就更难选择。因此针对考生们普便遇到的这些问题,我在下面精心总结出了一套关于,奋战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三招致胜复习策略。 在正文还没开始之前,我首先要补充说明一下:我自己一向是很崇尚亦娱乐亦学习的教育模式,因为轻松的文字语言比较容易使读者接受,也只有充分调动起读者的兴趣,才能使他们更好的吸收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意思。 因此我在下面讲述到的一些复习方法中,也都是采用了这种很白话,很幽默的文字来一一呈现在大家眼前,希望考生可以在很轻松的读完这篇文章时,自然而然的就充分吸收了文章中所讲述的复习方法。 复习第一招:对待申论要像对待上司——领导心思你只能猜 既然是把“申论当上司”,那么首先你就要摆正自己在他面前的位置。你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不是你的朋友,你不用也不能在他面前做不必要的倾诉、抒情、发表过于偏激的言论,否则你会吃大亏。你们之间的每一点点交流都是有一个大体不变的框架的、而且都是有着非常明确的指向性的。 其次,要知道他想听到的是什么,你们之间正在进行的这个必须是个有效的沟通。你不必做他思想的克隆人,事实上你也做不到,但你至少应该知道他在向你提问的时候,希望你做出大体怎样的回答。你的态度必须是积极的,你不能模棱两可、更不能往后退;你的看法和建议必须是有建设性的、切实可行的,否则他凭什么提拔你呢,对吧?等着他关注的人排着一眼望不到头的大长队呢。 最后,要懂得包装自己。想让上司重视自己不是那么容易的,肚子里有货远远不够、重要的是要能把他们唱出来、唱的好听。这一方面一直是我的弱项,不过好在申论相较真实的上司来讲毕竟情绪啊、个性等等这些主观因素都已经很少了,所以困难并不是特别大!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百度文库专用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B民法 C刑法D行政法【】 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D法律汇编【】 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公基常识】法律知识点小结 法律—应当可以 一、应当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烧杀淫掠不经事,伤贩爆投应负刑。 2.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偶尔发个小神经,精神正常应负刑。 3.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口诀:喝酒虽然迷糊虫,敢作敢当应负刑。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口诀:他们还有点年轻,应当从轻或减轻。 5.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过失杀了人,应当从轻或减轻。 6.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防卫、避险超限度,应当减轻或免刑。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只有从犯享此福,应当从、减或免刑。 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口诀:被迫犯罪不情愿,应当减轻或免刑。 10.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中止犯罪主观轻,没有损害应免刑,及时收手不干了,造成损害应减轻。 1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口诀:教唆小孩去犯罪,思想太坏应从重。 12.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 口诀:故犯结束没5年,不长记性又故犯。 觉悟太低应从重,缓刑假释都不用。 二、可以 1.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老翁故意要杀人,可以从轻或减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口诀:半疯半癫不免刑,可以从轻或减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QZZN论坛_广东公务员考试全攻略

本文由ghost_717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广东公务员考试全攻略 以前在论坛看到一篇《国家公务员考试全攻略》的文章,得益甚多,为了报答论坛在本人考公务员中所给 予的帮助,也为了更多初次考广东公务员的考生能够认清整个流程,少走一些弯路,以下我就把本人在参 加广东省公务员的一些过程写下来,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几天终于忙完报到的事了,也能腾出时间写一写东西了.我参加公务员考试 4 次了,国家的,深圳 的,广东的两次,终于在最后时刻考上了广东省省级的一个单位,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特别聪明,考上公务 员有很大的运气成分,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努力吧. 先说说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区别吧.从概念来说,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 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各项 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 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所以地方公务员最好的有利条件给我们考生就是,一在国家公务员之外的另一个 选择;二.出题是各省人事厅,在出题的科学性上并不是很完善,总体难度较国家的低,但有时候出题不 科学的结果也会使题偏难(个人感觉广东的是要比国家的容易很多) ;三,招的人比较多,相对竞争较少; 四,可以报考一些国家考试没有的单位,地税,本地的==办公室等等. 清楚了这两者的区别了,然后就是地方公务员的报名了,地方公务员的报名一般要比国家的晚,广东 公务员也是那样.广东省公务员的考试一年有两次(这也是地方公考和国家公考的最显著的区别) ,分上半 年和下半年,2005 年的报名时间分别是下半年的时间为 2004 年 11 月 21 ̄23 曰,上半年的时间为 2005 年的 4 月 8 曰 ̄9 曰,而深圳作为一个特区,有自己独立的公务员考试,其报名时间为下半年的 2004 年 12 月 7 曰,上半年的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4 曰.每年的时间都差不多,各位有志于广东公务员的考生可以在 查不多的时间留意广东省人事厅的网站和深圳考试中心的网站,有相关的公告贴出来的.在这里,大家都 可以发现,如果你一直有恒心的话,你从大四下学期开始报名考公务员,先国家,再考地方,你总共有 5 次公务员机会,这大大加大了大家的中标概率. 说了报名时间该说报名程序了,广州和深圳的公务员采取的是网上报名,简单快速,其他的就是现场 报名.省直的机关的报名在广州报,其他的在各个城市里包,什么是其他?就是市直单位,象中山地税等 等.在这里要注意一个问题,在广东人事厅查到的招考职位表里面只有省直的,其他市直的招考职位表要 到各市的的人事网站里查询,所以不要忘记在这个时候登陆各大城市的人事网站看有没有好的职位适合你 的专业的,而报名也要到其城市去报名的,这也是需要谨记的. 在这里,大家可能会想,报什么单位好,曾经有人给我说过,报公务员看两个标准,管钱还是管人, 管钱的,地税,国税,财政……,管人的,警察,法院,检察……,我觉得现在各单位公务员福利和工资都 差不多的了,主要是有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到哪不是为人民服务? 地方公务员报名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招社会人士的职位很多,很多情况下是毕业生和社会人士一起参 加竞争的,所以对于毕业生来说可能要压力大一些,但是我觉得这主要是表现在面试的心态和表现上,这 是后话了.对于党员,只有个别政治性质比较突出的有需求,对于 211 工程的学校有时候也有要求,具体 地大家仔细看当年的招考职位要求.对于户口要求,在深圳公务员考试中对社会人士报考要求要严格些, 对于应届毕业生就没有, 所以广大外省的同学有志于广东工作的可以适当留意一下广东公务员招考的信息. 报了名,就该复习了,首先是看大纲知道考什么内容,这里主要要明确的是科目,广东公务员考试都 要考行政测试和申论,然后考司法系统而又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要加考"法律基础"报考==系统的要 加考"==基础",所以,最少两科,最多三科(注:公共基础是放进行政测试里面的常识中去的,分值不大, 而法律基础是不算总分的,只需要超过及格线就行) ;深圳的公务员考试,报考职员的,考《综合能力测试》 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和一般类四种.报考公务员的,应届生考《综合能力测试》 (一般类)一 科;在职人员考《综合能力测试》 (一般类)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雇员的,只考《专业知识》一科. 看到没,深圳的不考申论,综合测试就相当于行政测试,专业知识不针对毕业生 说一说考试科目的难度吧,广东的行政测试在数学题上是越来越难了,不过在语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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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 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学习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频道搜集了一些日常生活中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供你参考。 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阅读更多...... 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备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有的人不是... 盗窃罪从犯会判多长时间 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作为从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往往就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那么盗窃罪从犯会判... 有关法务工作的法律知识:企 学习啦: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处理法律事务的需要,目前,很多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务部或者法律部。下面给大家...

有关合同订立的典型案例:建 学习啦:在建设工程类合同订立阶段我们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有关合同订立阶段法务风控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引言由于很多朋友对基本的法务... 有关明股实债的法律知识:“ 学习啦: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明股实债的相关规定,使得明股实债的纠纷解决较多的依赖法院的司法审判实践。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明股实债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 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还可以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 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知识对于日常生活也是很有帮助,能够有利于保护自身财产,避免被骗。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一种道... 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不仅要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形式上也要符合规 ...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备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有的人不是了解遗赠与遗嘱的区别,那么下面就和一起来看看它们的区别在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QZZN论坛申论版大神猴哥力作之——概括题

按字数概括题有:200字概括.350字概括.500字概括等几种 按要求概括题有:概括主要内容,概括主要问题,概述材料等几种 按出题形式看近来申论中的概括主要让概括部分内容,这比以前的概括整个材料简单了些也避免把握不好整篇材料而跑题,众所周知,概括是申论的基础,怎么才能把基础打好呢,大家有什么好的经验方法,以上红字部分大家怎么区别把握呢? 楼主问得好。这个问题有讨论的意义. 概述内容就跟文章的中心意思/核心内容差不多,必须文章中有中心段,中心句,你写到卷子上的必须在材料中找到原句,或者类似但意思一样的原话。 概括主要问题,就是大略的说一下主要矛盾。比如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我国的主要问题就是生产力水平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他的都不是。概括材料跟概括材料的内容是没有区别的。概括材料就是概括材料的主要内容。只不过概述跟概括是有差别的。 07年河南省考申论就是要求“概述”,概述是“大略的叙述”,要求有概括,有叙述,把要求叙述清楚,要用自己的话说,最好的方式是先用小标题引出,再扩充解释小标题的内容,一般要求字数较多;概括是要求准确凝练不遗漏,抽取材料。只要不遗漏全面,准确,不太要求文采,字数限制比较严格。 如何做好申论考试的概括题,这的确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有志于公考者深思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也是一个难度比较大的问题。 国考申论之重要性不需要我再赘言——申论写好基本就考上了,不仅个人一生衣食无忧功名富贵,更能关乎别人的福祉生杀。假如说国运兴衰看人才/看公务员队伍的话,也可以说申论是关乎国运的大事情。 记得有位达人说过:中国人有个也是缺点的优点,那就是太擅长考试,太擅长研究考试。英语考试中国人可以考过外国人,但是说不成;高考N多状元,大学生还有很多缺乏实际谋生能力。也许是害怕申论考试同样造就考试高分却不能担任公共管理责任的“人才”,防止申论的“密码”轻易被破译,国家人事部才

法律基本常识要点整理

法律基本常识 1.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 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6.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用死刑。” 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 受逮捕。(宪法内容) 9.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0.《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表述错误。) 11.【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 遂。(由于外因未得逞,在主观意志上并未放弃。) 12.【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 罪中止。(行为中途由于主观意志停止、放弃或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 13.【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 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14.【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6.【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QZZN论坛资料_类比推理强化练习之四

类比推理教程强化练习之四 1.图书馆∶读者 A.发布会∶记者 B.钢铁∶刀剑 C.联想∶方正 D.文件∶大纲 2.餐椅∶坐 A.孔子∶圣人 B.胶水∶粘贴 C.社会∶平均 D.兴奋∶脸红 3.《说岳全传》∶岳飞 A.《骆驼祥子》∶周朴园 B.《理想国》∶柏拉图 C.《暴风骤雨》∶郭全海 D.《国富论》∶亚当•斯密 4.宇航员∶飞船 A.朋友∶同事 B.法官∶法院 C.运输∶司机 D.编辑∶文稿 5.钱钟书∶《管锥篇》 A.小仲马∶《巴黎圣母院》 B.欧•亨利∶《麦琪的礼物》 C.《女神》∶郭沫若 D.闰土∶《故乡》 6.平型关大捷∶抗日战争时期 A.台儿庄战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B.汀泗桥战役∶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C.四渡赤水∶国民大革命时期 D.孟良崮战役∶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 7.曹雪芹∶晴雯 A.金庸∶李沉舟 B.老舍∶秀秀 C.张爱玲∶莎菲 D.曾朴∶大刀王五 8.禾苗∶田野 A.学生∶教室 B.大学∶硕士 C.皮肤∶神经元 D.医院∶大夫 9.英国∶日本 A.中国∶韩国 B.德国∶荷兰 C.美国∶法国 D.葡萄牙∶西班牙 10. 割草机∶草 A.电脑∶数据 B.坩埚∶石墨 C.酒精灯∶炸药 D.天平∶砝码 11. 温度计∶煤油 A.发动机∶柴油 B.暖气片∶水 C.衣服∶扣子 D.蓄电池∶硫酸 12. 纸∶草 A.火药∶硝石 B.磁石∶石头 C.树皮∶细胞 D.酱油∶蚕豆 13. 壁画∶装饰 A.羽毛球∶球拍 B.钢笔∶写字 C.草坪∶踢足球 D.书籍∶阅读 14. 压迫∶反抗

A.杀人∶坐牢 B.发烧∶生病 C.伤心∶悲哀 D.贸易∶倾销 15. 楼梯∶电梯 A.客轮∶渔船 B.汽车∶卡车 C.山道∶索道 D.筷子∶刀* 16. 森林∶群众 A.头∶身体 B.花∶梅花 C.书籍∶服装 D.星星∶眼睛 17. 窑∶陶瓷 A.唯物主义∶唯心主义 B.整数∶负整数 C.青年∶少年 D.烤箱∶面包 18. 美国∶旧金山 A.地球∶恒星 B.印度∶仰光 C.香港∶世界贸易组织 D.中国∶淮河 19. 丝线∶刺绣 A.中国∶国家 B.瓷砖∶镶嵌 C.纸∶书 D.书∶书籍 20. 紫竹∶植物学家 A.金属∶工程师 B.直接经验∶间接经验 C.动物∶饲养员 D.蝴蝶∶昆虫学家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题干中两个词语是特定环境与特定人员的关系,A对应正确。 2.【答案】B 【解析】题干中两个词语是事物与其作用的关系,B对应正确。 3.【答案】C 【解析】题干中两个词语是作品与作品中的人物的关系,C对应正确。 4.【答案】B 【解析】题干中两个词语是专门人员与特定环境的关系,B对应正确。 5.【答案】B 【解析】 题干给出的两个词语是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只有B符合条件。A项《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的作品,C项对应关系相反,D项闰土是《故乡》 中的一个人物。 6.【答案】B 【解析】 题干中是著名战役与其对应的时期。台儿庄战役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四渡赤水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也就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孟良崮战役是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也就解放战争时期),此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与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4) 第一部分选择题 ( 共 50 分) 一、单项选择题 ( 本大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 涂 均无分。 C 】 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 法 2 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规定:故意伤人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 D 】 A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 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我国的政体是【 C 】 A 民主集中制 B 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 D 下列关于我国选 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 4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 是 】 A 秘密投票的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 C 】 5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 A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 】 200 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 6 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 A 以 抽象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 【 C 被动行政行为 D 非要式行政行 为 7 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 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 C 】 A 客观性特征 B 关联性特征 C 合法性特征 D 排他性特征 B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 是【 A 经理 B 股东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QZZN论坛_申论第一题和第二题的答题方式

第一题:概述(主要问题或主要内容) 看题、审题(注意:概述主要问题和主要内容不同): 概述主题模式一:原因导入法 “此组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原因),造成……(后果);主要表现是:……。因此,……。” 概述主要内容通用模式:“此组材料主要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二、……; 三、……。” 概述主题模式二:介词引入法 “此组材料通过……(现象或事例),反映了……(问题);造成……(后果);因此,……。” 概述主题模式三:直接点题法 “此组材料主要反映了(问题),主要是:……;其原因……;后果是:……;因此……。” 概述问题或内容时应注意: 一要全面。 二要客观。勿带感情色彩,一是一 三要准确。勿添油加醋,乱加发挥。 四要条理。眉目清晰,一清二楚。 五要简明扼要,以最少的语言概括最多的内容。 六要去除套话、假话,直奔主题。 七要一般不直接引用数字或具体事例。 第二题:提出对策 1,既依靠材料又超越材料:不要单纯就事论事。 2,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表面原因-深层原因-根本原因。一个原因一个对策。 3,会联想,会升华,善于上纲上线。 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小到大。从事实上升到理论,从具体到抽象,由表面到本质。既从材料出发,又不局限于材料。 提出对策的方法: 1,巧找关键词。 “办法”、“措施”、“方针”、“政策”、要……”、“必须致力于”、“将要……”、“领导提出……”、“针对”、“有关专家指出”等等。 2、掌握一些话题的固定形式。 比如有关负面社会现象的材料,尤其是事故类问题的对策,有常见几点固定做答格式:第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对某某问题的重视,或进行某某问题大检查。 第二,强化管理,杜绝漏洞。 第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即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第四,完善法律法规,即立法问题。 第五,加强监督检查,抓落实;加大惩处力度。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4)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C】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法 2 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D】 A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 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我国的政体是【C 】 A 民主集中制 B 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4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 A 秘密投票的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5 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C】 A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6 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 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B】 A 抽象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 C 被动行政行为 D 非要式行政行为 7 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C】 A 客观性特征 B 关联性特征 C 合法性特征 D 排他性特征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B】 A 经理 B 股东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9 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D】 A 自主选择权 B 公平交易权 C 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D 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 10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B】 A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 调整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 调整婚姻家庭包括人身关系和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 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D】 A 公平原则的要求 B 平等原则的要求 C 等价有偿原则的要求 D 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的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600条重点知识记忆全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600条重点知识记忆全集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12、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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