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

2018年4月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
2018年4月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

2018年4月份事故统计分析报告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和“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管理理念,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在2018年3月的生产过程中我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检总厅煤行…2015?1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17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组织进行了各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一月份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我矿组织进行的各项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进行了统计分析,通过分析事故隐患产生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预防的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本质上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矿2018年4月份隐患排查综合分析报告如下:一、4月份隐患排查情况

按照隐患排查的治理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逐条闭环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月上级主管部门来矿检查一次(神木市能源局、孙家岔煤管所、北京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组),本次检查为“煤矿安全会诊”。本次检查工查出隐患、问题12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详见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问题

清单)

(二)4月份矿内综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我矿本月共排查隐患 88条,其中A级隐患0条,B级隐患0条,C级隐患24条,D级隐患64条。具体如下:

1、矿长月度隐患排查共计21条,其中采掘管组4条,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组6条,机电、运输组4条,地面综合组4条,安全管理组3条。其中A级隐患0条,B级隐患0条,C级隐患10条,D级隐患11条。

2、各分管负责人本月每旬隐患排查共计59条,其中采掘管组10条,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组10条,机电、运输组10条,地面综合组16条,安全管理组13条,其中C级隐患8条,D级隐患51条,无A、B级隐患。

3、4月份遵循上级文件(神能局发[2018]73号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与月度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针对文件要求共查出问题8条,C级隐患6条,D级隐患2条,无A、B级隐患。

4、本月矿内检查情况统计表

2018年4月矿内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二、事故隐患分析

(一)隐患类别分析

通过上级部门检查、我矿本月组织进行的综合事故隐患统计表来分析,本月隐患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防治水、设备管理方面存在比较多,隐患问题整体比3份增多。本月问题具体表现为:

(1)一通三防主要表现为隔爆水袋吊挂不规范、井下传感器数据显示不准确、通风设施不规范、井下积水抽排不及时;

(2)文明生产与作业环境多为卫生较差,设备设施安设环境卫生差,各区队不能及时清理辖区内的杂物、材料乱堆乱放、管路吊挂不规整;

(3)地面环境主要为厂区环境卫生、皮带栈桥煤尘清理不及时、地面生活设施维护部及时。

(4)设备设施主要机电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

(二)隐患等级分析

综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我矿自查自纠,我矿本月存在的隐患、问题无A级、B级事故隐患,但C级、D级事故隐患较多,本月C级隐患明显多于3月份。

(三)隐患成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

从隐患统计分析看,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占比重较大,具体表现在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管理人不能按规定维护设备设施。

(2)物的不安全状态

从隐患排查统计分析,物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设备设施到期未检验以及设备带病运行。

(3)作业环境

从隐患排查统计分析作业环境因素主要表现井下各巷道顶底板、两帮管理、文明生产方面。

(4)管理的缺陷

从隐患排查统计分析,管理上的缺陷主要体现安全管理人员、当班队长与班长现场管理不到位,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态度不认真,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

三、改进措施

通过对本月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统计分析,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1、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三违”管理,监管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监督人员失职的将给予处罚。

2、要继续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以专业专业知识技能为重点,提高个人专业素养,深刻学习理解“三不伤害”的内涵,个人的不规范操作不仅仅造成对自己的伤害,更有可能对别人造成伤害。对安全风险管控、应急救援、职业卫生重新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3、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对于需要定期检验或校验的设备设施要及时送检;带班人员要狠抓煤矿现场管理,注重现场环境与现场作业管理,力求从根本和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顶底板、两帮、文明生产的检查管理,每天的巡检人员要对已发现的地区进行详查,对其他区域要细心观察,对可能存在环境隐患的地区做好标记,并对其进行阶段性检查。

5、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的设备设备设施,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设备;加强技术管理,合理布置,发挥技术的主导作用,任何井下或地面具有危险性的施工活动都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以技术保安全、除隐患、促发展。

6、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不及时上报的给予经济处罚。

四、5月份的安全工作计划

1、定期进行月度检查与每旬检、安全生产标准化化检查和其他检查工作。

2、跟踪落实上级部门和矿部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闭合销号管理。

3、加强采掘生产系统的现场管理。

4、加强机电设备与运输管理工作。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化工作。

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矿上制定的各项制度加强贯彻学习。

7、加强入井检身工作。

8、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狠抓“三违”。

9、各区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弄虚作假,由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0、做好上级部门来我矿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总体工作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有岗位、作业点必须安全工作为首要任务,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确保先安全再生产,认真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理念,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必须消除隐患再进行生产,做到“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

XXX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日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六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年底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本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

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淄博市临淄鲁辉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全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3月17日,淄博市临淄鲁辉化工有限公司在总经理许元涛的主持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会。就企业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近三年以来市、区、镇(街道)组织的专家查隐患情况分别与自聘专家查隐患情况、自查情况,就查处隐患的数量、质量进行对比和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今后安全工作的实施措施。 根据会议结果反馈,我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尤其是分管安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条落实,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操作工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安环科接到相关信息后,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分级分层管理不规范。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凭经验臆断,须参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对安全隐患分级为一般和重大两级,比较笼统。建议公司安环科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的分级办法,比较容易操作。安全信息统计上报应符合公司的要求,统计信息应真实、及时,并如实填报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四)开展安全隐患分析,并做好分析报告。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隐患分类分级(详见表1-1),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摸清隐患排查的重点,分析下一步如何预防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有针对性的专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重大安全隐患应做到思想认识、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隐患治理和现场监察“六到位”,有无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单位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7年6月30日,矿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队组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会。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情况 本月参加人员有技术科长赵永清,地测科长李胜,通风科长张志忠、安监科长李进,机电科长王建国,调度主任孟军,张永刚矿长,赵国庆总工,杜永生产副矿长,李成安全副矿长,张立勇机电副矿长,纪国威通风副矿长,采煤队长魏永庭,掘进队长李志金,防治水技术员高峰,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张伟等部门人员进行已专业排查方式,重点检查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共检查了10个部门,检查出66条问题,分10个大类,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了65条,有1条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全部闭合。 二、工作亮点 (一)力求组织保障“实”,真正把行动“抓上手” 坚持在组织保障上“上心”。一是强化组织。矿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重要会议上专门强调我矿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二是强化保障。分别安排10万元专项

经费,切实保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需要,从6月1日起至月底,不间断开展以瓦斯、水患防治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力求排查摸底“实”,真正把隐患“找准确” 坚持在排查隐患上“着力”。一是解决“怎么查”。及时组织矿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提高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凸显“自主查”。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巷道、逐硐室、逐设备、逐人员”认真自查,不怕暴露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特别是使一些隐蔽性隐患和长期得不到重视的问题暴露无遗。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留死角。6月份全矿排查隐患66条,整改65条,有1条未整改,整改率98%。一时难以整改的均制定了安防措施。 (三)力求整改措施“实”,真正将问题“治到位” 坚持在治理工作上“较真”。一是明确分类分级。按照采掘、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和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行清单式和档案

季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惠兴医院季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科室或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监管监察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管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七条医院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医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医院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统计分析,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医院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郑新XX(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安监科 2018年4月30日 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2018年4月30日下午,安全矿长徐丙玉组织矿安全管理人员在调度会议室召开了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会议,由总经理王志主持会议。各部门汇报了4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4月份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1、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本月,由矿长王志组织科室及区队管理人员开展月度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及各系统矿长按规定每旬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共计查出一般隐患94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其中一通三防专业23条,机电运输专业21条,采掘专业39条,地测防治水专业8条,安全管理专业3条,截止4月30日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予销号验收。 2、上级部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郑煤集团检查1次,共查出问题6条,截止4月30日,已整改5条,剩余1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新密市煤炭局检查3次,共查出问题57条,截止4月30日,已

整改55条,剩余2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郑新公司检查2次,共查出问题35条,截止4月30日,已整改32条,剩余3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本月上级部门对我矿检查问题一般隐患共计98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截止目前已整改92条,剩余6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针对所查出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收集归类,登记台账,并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 二、事故隐患排查分析 (一)隐患分布类型 本月共计查出一般隐患192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其中:采掘专业52条,一通三防专业58条,机电运输专业39条,地测防治水类17条,安全管理类22条,其他专业4条。 (二)主要存在问题 1.生产:①春节放假期间停工停产,巷道及工作面失修严重,中高不足,支架变形严重;②部分地点烂帮烂顶及防冒顶材料配备不足等; 2.机电:①井下电缆悬挂混乱;②部分溜子机头无点杆;③平地岗位机电设备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 3.地测防治水:①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没有及时填写更新;②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水沟淤煤清理不及时。 4.通风:①巷道压力大,风门失修严重;②隔爆水袋有煤泥,部分水袋缺水等。③图纸及各种记录未规范并及时更新。 5.安全管理:①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不足;②入井人员安全意识不足;③岗位人员对职责不明确,手指口述不熟练。

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 一四年十二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4年12月22日,集团公司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安监部人员等在 公司会议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内涵为加快建立集团各项目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 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利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实现环环相扣监督指导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建立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安全生产隐患概要及位置; 3、隐患性质; 4、排查整改责任单位;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责任、资金、时限等情况; 7、复查验收情况、复查验收时间、复查验收人员及其签字。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各项目部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同时,要汇总分析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本项目安全隐患(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统计要求按月上报公司安监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及治理方案、治理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能够使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部真正了解到公司及各项目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安全隐患,通过报告分心,能够引起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了如指掌,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各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农民工及当地老百姓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各项目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公司安监部或安委会办公室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概要及位置描述不清。个别项目在统计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的时候,处于应付工作,在安全隐患概要和位置描述这一项中轻描淡写,随便写两句话应付了事,工作不够用心,各项目部要对此现象要认证改正,今后各项目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四)开展安全隐患分析,并做好分析报告。公司安监部通过定期检查和汇总各项目安全隐患统计台账,统计数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找出发生安全隐患的共性,在今后安全生产宣贯活动中能予以攻克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摸清隐患排查的重点,分析下一步如何预防等。同时,建议各项目部多开展安全隐患评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专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见主要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编号:保存期:统计季度:2013年第1季度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数(项)已整 改数 (项) 整改 率 ( %) 整改 投入 资金 ( 万元) 隐患 排查 数 (项) 已整 改数 (项) 整改 率(%) 整改 投入 资金 ( 万元) 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入治理计划 计划 整改 数 (项) 落实 目标 任务 (项) 落实 经费 物资 (项) 落实 机构 人员 (项) 落实 整改 期限 (项) 落实 应急 措施 (项) 落实 整改 资金 (万 元) 本季度数 3 3 100 0.3 一季度至本 季度 3 3 100 0.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 已整改完毕 注:本表由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次月3日前,将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报当地乡镇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填报时以附件一、附件二为依据。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日期:2013.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编号:保存期:统计季度:2013年第2季度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数(项)已整 改数 (项) 整改 率 (%) 整改 投入 资金 (万 元) 隐患 排查 数 (项) 已整 改数 (项) 整改 率(%) 整改 投入 资金 ( 万元) 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入治理计划 计划 整改 数 (项) 落实 目标 任务 (项) 落实 经费 物资 (项) 落实 机构 人员 (项) 落实 整改 期限 (项) 落实 应急 措施 (项) 落实 整改 资金 (万 元) 本季度数 2 2 100 1.3 一季度至本 季度 5 5 100 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 已整改完毕 注:本表由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次月3日前,将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报当地乡镇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填报时以附件一、附件二为依据。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日期:2013.6.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2017年6月30日

嵩基煤业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和安全科人员等在调度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内涵 为加快建立嵩基煤业各项目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记录和管理,利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实现环环相扣监督指导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建立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安全生产隐患概要及位置; 3、隐患性质; 4、排查整改责任单位;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责任、资金、时限等情况; 7、复查验收情况、复查验收时间、复查验收人员及其签字。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各科室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同时,要汇总分析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本项目安全隐患(包括各级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统计要求按月上报公司安全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及治理方案、治理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能够嵩基煤业主要领导和科室真正了解到本矿及各单位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安全隐患,通过报告分析,能够引起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区队、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了如指掌,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隐患统计分析报告及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隐患统计分析报告及隐患排查治理措施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进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深化排摸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有效 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矿建立健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违约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体系排 查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的基础上,我矿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 了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对于般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处理,落实整改负 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整改时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 实施并,每月及时示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现将201*年8月份隐患排查治理的分析报告如下: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 上级检查监察单位吉煤集团排查隐患共计43条, 我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现已剩余将隐患整改完毕,隐患已复查。 2 截止到8月31日全矿自查隐患90条,其中由矿长自查自纠 组织的综合隐患排查2次,隐患29条。由分管通风技术机电 生产副矿长隐患组织的领导组隐患排查12次,排查隐患61条。 二隐患分析 1 采掘开方面主要存在问题:工作面出现漏帮漏顶现 象较多,巷道高度不够,个别卡子松动微调或液压支柱泄压现象时有 发生。前进拍子封的不够坚硬,跟班队长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到位。 2 机电运输方面主要问题:极大值电缆吊挂混乱,个别硐 室灭火器检测过期,个别开关接地线锈蚀或接地线螺帽松动。压风自 救供水施救装置有时无风无水,多次检查显露出来仍然出现 此类问题,究其原因班组私自拆卸压风供水管线,安全责任心不强,班队长检查不流于形式,应加强安全责任心教育,加强巡查力度。

3 通三防方面主要问题:采区煤尘清理不及时,采区内运料时 常将风筒刮破口,风门拉杆注油不及时,密闭脱皮,栅栏损坏常有发生。 三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措施 每班由跟班队长巡回检查,发现巷道支护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处理,对压力较集中的地段要进行当新进行泄压。卡子松动的要及时铁 制液压支柱泄压及时升压或更换。巡回检查人员要做自己工作人 员分内设备的检查工作,出现风险问题及时处理,硝酸甘油灭火器检 测过期时及时更换。岗位司机安全思想教育及巡回检查,维护相关人 员搞定检定修,处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并进行处理。安排瓦 检员对所辖区域进行洒水,除尘。加强对采区人员运料工和风筒工责 任心教育,爱护风筒,辨认出破口及时粘补。安排定期专人每半年对 井下风门注油,跑片队长每班要对密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学校应当每月、每季、每时段对学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期向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报送统计分析材料; 二、要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确定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面加强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材料,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推动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交通系统安全隐患报告与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上级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 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 第四条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系统内所有安全生产管理领域。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六条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各单位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报告表》(附件1),报局备案。 第八条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类别; (二)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期限; (七)整改目标。 第三章组织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六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年底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

计分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本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017第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编号:AQSC-AB-018 填报单位(盖章): S337济梁线坡石桥改造工程 报告日期:2017年 1月1 日 至 2017 年 3月 31 日一般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其中项 目排查 一般隐患 (项)其中:已整改(项) 整改率 ﹪ 排查重大隐患(项)其中:已整改销号(项)整改率﹪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项)制定落实治理目标任务(项)落实治理经费 物资(项)落实治理机构 人员(项)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万元)合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具体情况(必填项):请详细、如实、逐项进行填报,此表不够填写,可另外附页填报。序号 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措施安全隐患现状(已整改、整改中、未整改)1 钢筋加工区配电箱门损坏更换钢筋加工区配电箱已整改2 油桶、塑料桶杂乱清理施工现场已整改3 向左改道标牌被遮挡将标牌遮挡物进行清理已整改4 钢筋加工区配电盘设置不规范桥下电缆线,配电箱规范设置已整改5电缆线仓库杂乱有人居住禁止仓库住人已整改

6挖掘机、吊车与高压线净高距离较小调整瓦聚集吊车作业位置已整改7警示桩摆放不整齐、围挡不整洁清理围挡摆放整齐警示柱已整改8桥东侧生产路路口未设置警示标志增设警示标识标牌已整改9桥下电缆线配电箱设置不规范规范设置电缆线及配电箱已整改10桥两侧存在坑槽及时填筑两侧坑槽已整改11爬梯未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网,无脚手架观察记录爬梯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网,对脚手架进行观察记录已整改12施工现场凌乱,钢筋加工区未按区域划分清理施工现场,划分施工区域已整改13钢筋加工区内有一配电箱门损坏更换钢筋加工区内损坏的配电箱已整改14施工现场部分区域脏、乱打扫、清理施工现场已整改15出入施工现场的路口缺少安全警示牌在出入施工现场的路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已整改16右幅西侧伸缩缝被压坏,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用灌浆料修补被压坏的伸缩缝已整改17标志标牌表面被灰尘覆盖、部分区域围挡松动、破坏及时清理标志标牌,修理破损的围挡已整改18施工现场内部分作业人员劳保用品佩戴不齐全严格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佩戴好劳保用品已整改19靠近行车侧的支架未布设安全防护网靠近行车侧的高处支架设置安全防护网已整改20高处围挡支架未设置夜间警示灯高处围挡支架设置夜间警示灯已整改21安全标志标牌、安全围挡表面被尘土覆盖定期清理安全标志标牌及围挡已整改22右幅通车桥头有坑槽,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及时对右幅桥面的坑槽进行修补,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已整改23施工现场内有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佩戴劳保用品已整改24桥头侧生产路口缺少安全警示装置及安全标志标牌在桥东侧生产路口设置警示灯并设置安全标识标牌已整改25施工现场配电设备不规范规范施工现场内的配电设施,安全用电已整改26施工现场内的大型机械设备存放区域不安全将重型机械设备存放在安全区域已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4年12月22日,集团公司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安监部人员等在公司会议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内涵 为加快建立集团各项目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利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实现环环相扣监督指导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建立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安全生产隐患概要及位置; 3、隐患性质; 4、排查整改责任单位;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责任、资金、时限等情况; 7、复查验收情况、复查验收时间、复查验收人员及其签字。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各项目部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同时,要汇总分析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本项目安全隐患

(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统计要求按月上报公司安监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及治理方案、治理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 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能够使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部真正了解到公司及各项目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安全隐患,通过报告分心,能够引起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了如指掌,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各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农民工及当地老百姓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各项目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公司安监部或安委会办公室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概要及位置描述不清。个别项目在统计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的时候,处于应付工作,在安全隐患概要和位置描述这一项中轻描淡写,随便写两句话应付了事,工作不够用心,各项目部要对此现象要认证改正,今后各项目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表

生产经营单位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台帐) 排查时间排查事故隐患 内容 事故隐 患等级 整治责任人 (签名) 整改措施 整改 时限 治理资 金投入 整改 情况 备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签字):制表人(签字): 填表说明:“排查时间”填至月、日、时、分;“排查事故隐患内容”应填制“**车间**问题”或“**车间**设备**问题”等;“事故隐患等级”按一般或重大填制;“整治责任人”为本单位确定的负责整改消除该隐患的负责人员;“整改措施”为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具体整改方法或措施;“整改时限”为该隐患计

划整改完毕的时限;“治理资金投入”为已经投入的隐患整改经费;“整改情况”为实时整改进展情况,如该隐患在确定的时限内按标准和要求整改完毕的,应在“备注”栏中列明“已整改”,并注明整改的具体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表 生产经营单位(盖章):上报时间: 月份 自主排查事故隐患数量隐患性质和类别事故隐患整改 资金投入情况 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总计 (条)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设备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其它已整改未整改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一般隐 患(元) 重大隐 患(元)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一般隐 患(条) 重大隐 患(条) 季度综合 统计分析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分管负责人:报表人及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月份”为该季度的每一月份,并分别填制;“季度综合统计分析”应包括每月份的自主隐患排查频率、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事故隐患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整改事故隐患和预防事故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此表填制不够可另附页。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分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八条、各所属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施监管监察。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负责部门内排查治理事

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单位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的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第六条、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物资,并上报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九条、落实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员工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领导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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