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建筑中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精】建筑中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精】建筑中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精】建筑中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管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灭火器对于有效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外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有半数以上的建筑火灾(约占火灾总数的60%到80%)都是在灭火系统启动之前或消防队到达火场之前,动用第一线的灭火设备----灭火器完成灭火任务的。因此,对建筑中灭火器的维护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一、灭火器配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灭火器配置类型不当有的单位和个人因对自己单位的火灾危险等级及可燃物的火灾种类并不十分清楚,致使灭火器配置类型不合理,往往贻误灭火时机。如A类火灾场所配置了BC类干粉灭火器,存有轻金属钾、钠等易燃物的场所选配了CO2灭火器等,不仅在着火时发挥不了灭火作用,甚至使火越灭越大。2.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不当、数量不足,布置不合理在灭火器配置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每具灭火器在不同危险级场所的配置基准(可换算为最小充装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也是根据场所的灭火级别、保护面积、配置基准及室内有无其他固定消防设施等参数来确定的。它们都是场所能够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的最低标准。但在一些场所中,配置级别过小、配置数量不足或配置不合理等情况相当普遍。3.单位对员工使用灭火器的培训不到位有些场所人员对所配置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不了解,不会使用。尽管初起火灾被及时发现,但往往由于员工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致使小火未被控制而酿成大火。4.维护管理灭火器的措施不落实不少单位和个人错误地认为灭火器是一次配置终身享用,因此没有专人管理维护,致使许多配置的灭火器污损严重、贮气

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90)规定,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目的是有效地扑灭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一节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的数量、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速度及灭火难易程度因素应划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等三级。 1.严重危险级:可燃物数量多,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后蔓延迅速,灭火难度大,可能 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2.中危险级:可燃物数量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起火后蔓延速度较快,灭火难度较 大,可能造成中等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3.轻危险级:可燃物数量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起火后蔓延较慢,灭火难度小,可 能造成轻度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使用性质,可燃物数量、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程度及灭火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为严重危险级,重危险级和轻危险级等三级。 1.严重危险级:功能较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数量 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灭火难度大,可能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2.中危险级:功能较复杂、用电、用火较多、设备较贵重,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 数量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灭火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中等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 置场所。 3.轻危险级:功能一般,用电、用火较少,设备较普通,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数 量少,起火后蔓延缓慢,灭火难度小,可能造成轻度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第二节灭火器类型的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预期火灾种类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 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 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 减少火灾损失, 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 库) 房, 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 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应根据其生产、

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 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 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 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 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 度等因素, 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 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 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 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 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

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武汊市安全生产协会王顺德(一级安全评价师) 灭火器的种类: 1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 2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 学反应式; 3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 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我们常用的是干粉(BC和ABC两类)、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火灾的种类和扑救火灾灭火器选用按燃烧物的性质划分,火灾有五种类型,各类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如下: A类,指含碳固体火灾。可选用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 磷酸铵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B类,指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 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只适用于油类火灾,而不适用于极性溶剂火灾。

C类,指可燃气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易发生上述三类火灾部位一般配备ABC干粉灭火器,配备数 量可根据部位面积而定。一般危险性场所按每75平方米 具计算,每具重量为4公斤。4具为一组,配有一个器材架。 危险性地区或轻危险性地区可适量增减。 D类,指金属火灾,目前尚无有效灭火器,一般可用沙土。 E类,指带电燃烧的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常用灭火器的有效射程 1、干粉灭火器(MFZ 2-3kg有效射程距离2.5m,4-5kg射程 为4m,时间8-9秒。8kg射程为5m,时间12秒。(MFTZ35-50kg 推车有效射程为8m,时间20秒。70kg推车射程9m,时间25 秒。 2、二氧化碳灭火器射程较近,应接近着火点,(但不能少 于1.5M)在上风方向喷射。 3、泡沫MP6n灭火器(10公升)喷射距离5m,时间35秒; 65L的射程9m,时间150秒左右。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火灾的种类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的种类: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 3.C类火灾:气体火灾。 4.D类火灾:金属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危险等级 一、工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使用性质较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的选择 1.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同一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8 月1 日 第一章 第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第10.2.0.1 条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10.2.0.2 条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10.2.0.3 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做法

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做法 摘要本文着重阐述了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步骤和灭火器配置速查表。 关键词灭火器危险等级火灾种类配置 厂房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对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自《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施行以来,建筑工程设计和使用管理,对灭火器的配置就更为重视了。为了方便设计选型,笔者将自己在使用过程中的配置经验及设计步骤简要总结如下: 1 确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危险等级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场所内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三级。即: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在设计中首先要根据规范的要求确定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2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火灾种类是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确定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把火灾种类划分为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此类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丙酮、异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氢气、偏二甲肼、绿色偏二甲肼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火灾。 3 选择适用的灭火器类型 选择灭火器要根据配置场所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火的种类、厂房的使用情况、灭火器对保护物的污染程度及对在场人员健康的影响、周围的环境温度、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质和灭火技能等诸多因素合理选用。一般在同一场所,易选用同一类型且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A、扑救A类火灾应选择水型(清水、酸碱)泡沫、磷酸铵盐干粉、1211、1301等型号的灭火器。 B、扑救B类火灾选择干粉、泡沫、1211、1301或二氧化碳等型号的灭火器。 C、扑救C类火灾应选择1211、1301或二氧化碳等型号的灭火器。 D、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业D类干粉灭火器, E、扑救带电火灾应选择1211、1301、二氧化碳或干粉等型号的灭火器。 要注意在同一场所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剂之间的相互反应,保证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剂之间能够联用,不论是同时使用还是先后使用,都要防止灭火剂之间不利的相互作用,而使灭火效力受到影响。 4 厂房灭火器配置速查表 根据工程实践,本速查表汇总了各种类灭火器对A类、B类、C类、D类火灾的适用性,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417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02-7-22 15:13:19 GBJ 140-90 (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1 年 8 月 1 日 第一章 第 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 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 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第 10.2.0.1 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 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 10.2.0.2 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第二章 第 10.2.0.1 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完美整理

建筑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GBJ 140-90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8 月1 日 第一章 第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 第10.1.0.2 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第二章 第10.2.0.1 条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附录二。 第10.2.0.2 条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附录三。 第10.2.0.3 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等燃烧的火灾; 二、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配置计算方法

培训参考资料 手提式灭火器配置数量的简便计算方法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对灭火器的配置作出规定。灭火器配置的数量是依据有火灾危险需配置灭火器的场所的火灾种类、危险等级、需保护的面积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2005)规定的单位灭火级别的最大保护面积、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最大保护距离,通过计算确定。现按GB50140-2005 的规定编制出用于简便计算的表5 ,表5列出了单个各种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对不同危险等级的A 类和B、C类火灾场所能保护的最大面积。可按表5和需配置灭火器的场所的面积,简便地计算出需配置灭火器的数量。 1、计算灭火器配置数量的主要参数 按GB50140-2005的规定,计算火灾危险场所灭火器配置的数量需确定下列参数: (1)火灾危险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种类。火灾种类分A、B、C、D、E、F,6类,不同火灾种类可选用的灭火器类型见表1。 (2)火灾危险场的危险等级(表示火灾危险性的指标)。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危险等级的划分按表2、表3。当需保护面积相同,危险等级高的场所比危险等级低的场所需配置的灭火器数量要多些,危险等级高的场所比危险等级低的场所配置的单个灭火器的规格(即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的数量)要大些,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即灭火器到最远的可能起火的地方的直线行走距离)要小些。 (3)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表示灭火能力的指标)。灭火级别是指灭火器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表示(如3A、 21B),数字越大,灭火能力越强,字母A B分别表示扑灭A B类火灾的能力。灭火级别与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的品种和数量(即灭火器的类型和规格有关)。不同类型和规格手提式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见表5的序号 1 和 2 栏、推车式灭火器见表6。灭火器铭牌上都标注有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4)需保护的面积。是指有发生火灾的危险,需配置灭火器保护的场所的面积。相同的危险等级,需保护的面积越大,则需配置的灭火器数量越多(灭火器的类型和规格相同)。 2、火灾的种类、灭火器的类型和灭火器的选用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 2008年发布了第131号公告,《火灾分类》 (GBT4968-2008)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1985年发布的《火灾分类》(GBT4968-1985)国家标准同时废止。

建筑灭火器配置安装设置(通用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安装设置(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99

建筑灭火器配置安装设置(通用版)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灭火器安装设置前,施工人员要对安装条件进行检查,重点对照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灭火器配置标准、设置要求(其配置标准、设置要求详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三篇第十四章相关内容)等,检查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材料表等)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施工现场灭火器安装配置的基本条件等。施工中,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要求,组织产品到场后的现场检查、安装设置和竣工验收。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现场检查 灭火器购置进场后,首先对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等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等符合消防设

计文件要求;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安装设置。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符合市场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维修说明;核查产品与市场准入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2.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与到场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进行一致性核对。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1)各类型、各规格型号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的质量保证文件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具有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型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校核其质量保证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误、无涂改。 (2)每具灭火器及其挂钩、托架等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均有对应的出厂合格证。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配置规范全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灭火器配置计算方法

灭火器配置计算方法 (一)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步骤和要求 灭火器的配置设计涉及到许多方面,形式多种多样,但一般可按下述步骤和要求进行考虑和设计: 1.确定各灭火器场所的危险等级; 2.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志气的火灾种类; 3.划分灭火器配置场所的计算单元; 4.测算各单元的保护面积; 5.计算各单元所需灭火级别; 6.确定各单元的灭火器设置点; 7.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需配灭火级别; 8.确定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9.验算各个灭火器设置点和灭火器配置场所实际配置的所有灭火器的实配灭火级别(应不小于其需配灭火级别); 10.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并在设计图上标明其类型、规格、数量与设置位置。 (二)配置设计计算单元的划分 (1)设计单元划分 灭火器配置场所系指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并要求配置灭火器的房间或部位。如油漆间、配电间、仪表控制室、办公室、实验室、库房、舞台、堆垛等。而计算单元则是指在进行灭火器配置设计过程中,考虑了火灾种类、危险等级和是否相邻等因素后,为便于设计而进行的区域划分。一个计算单元可以是只含有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也可以是含有若干个灭火器配置场所,但此时应将该若干个灭火器配置场所看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保护面积、保护距离和灭火器配置数量等。 显然,对于不相邻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应分别作为一个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的配置设计计算。但对于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都相同的相邻配置场所,或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有一个不相同的相邻配置场所,应按以下两条规定划分: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邻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灭火器配置场子所的危险或火灾种类不相同的场所,应分别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单元需保护面积的计算 在划分灭火器配置场所后,还需对保护面积进行计算。对灭火器配置场所(单元)需用灭火器保护面积计算,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按使用面积进行计算; 2.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进行计算。 (三)计算与举例 (1)单元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与举例 1.计算算式:Q=K1.K 2.S/U 式中:Q-灭火器配置场所(单元)的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保护面积(m2); U-A类火灾或B类火灾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相应危险等级的灭火器基准(m2/A 或m2/B);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 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 (1997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 年8 月 1 日 第一章 第10.1.0.1 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1.0.3 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1.0.4 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第10.2.0.1 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10.2.0.2 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10.2.0.3 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 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 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 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 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第10.2.0.4 条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数字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大小,字母( A 或B )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单位及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 第三章 第10.3.0.1 条灭火器应按下列因素和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二、灭火有效程度; 三、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四、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五、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第10.3.0.2 条灭火器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扑救 A 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二、扑救 B 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 B 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三、扑救 C 类火灾应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四、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五、扑救 A 、 B 、 C 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隐患和处理方法

灭火器配置隐患和处理 方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灭火器配置隐患和处理方法 1,应配置灭火器的场所未配置灭火器 凡是存在(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均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凡应配备灭火器的场所未配备灭火器的问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都应视为该单位的火灾隐患,并按照新《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予以处理。 2,使用淘汰灭火器产品或灭火器无压力表 检查中应注意:下列各种灭火器是已被淘汰的灭火器: 1,四氯化碳灭火器; 2,电木器头的化学泡沫灭火器; 3,拉簧式干粉灭火弹;(纸制外壳) 4,四氯化碳灭火弹(玻璃外壳); 5,储气瓶外置式干粉灭火器。 无论是手提式还是推车式灭火器,无压力表的灭火器,都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一律淘汰(二氧化碳灭火器除外)。 检查中对这种情况应按新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处理;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配置。 3,?灭火器配置场所选用的灭火器型号不对

按现在实施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许多单位配置灭火器存在以下问题: 例如:严重危险级的A类火灾场所,配备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1A、2A的灭火器; 中危险级的A类火灾场所,配备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1A的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的BC类火灾场所,配备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小于89B的灭火器; 中危险级的BC类火灾场所,配备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小于55B 的灭火器; 存在以上问题的单位,是比较普遍的,应立即调整灭火器型号,使之符合新的规范规定。 4,?灭火器配置场所选用的灭火器类型错误 例如:在A类火灾场所配备BC类干粉灭火器(不能灭火); 在极性溶剂火灾场所配置非抗溶泡沫灭火器;(不能灭火) 在E类电气火灾场所配备泡沫型灭火器、水型灭火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容易触电)。 在普通A类火灾场所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级别太低,灭火能力低,而且成本太高,造成浪费) 以上隐患应责令立即改正,并按照新《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处理。5,灭火器筒体无钢印、铭牌无说明或漏项 灭火器的筒体无钢印,未打印出厂时间;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

目录 第一章绪论 (2) 1.1 工程概况 (2) 1.2方案论述 (2) 1.3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 (3)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验算 (4) 2.1灭火器配置场所计算单元 (4) 2.2计算单元灭火器配置点计算 (4) 2.3灭火器设置点 (5) 2.4灭火器性能验算 (6) 第三章灭火器选型 (7) 3.1选择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类型、规格与数量 (7) 第四章设计结果及对设计结果的分析 (9) 4.1设计结果 (9) 4.2对设计结果的分析 (9) 参考文献 (10)

第一章绪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计平的不断提高,对计算机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从而大量计算机中心也随之出现。计算机中心是对消防系统要求非常高的民用建筑,做好消防配备工作是防止其发生火灾及火灾蔓延的首要任务。因为该计算机中心无消防栓和自动喷水系统,针对这一特殊的场所,选用灭火器作为其灭火工具,为了保证火灾初期的消防安全,需要一套合理、经济、完善的灭火器配置设计方案。 灭火器作为扑救初期火灾常用的消防器材之一,其操作方便、体积小、易摆放等特点是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中必备的灭火器材,也是计算机中心这一特殊场所的首选灭火工具。火灾发生初期,火势较小,如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就能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不至于使小火酿成大灾,从而避免重大损失。 有了合理的灭火器配置平面图,根据要求进行合理地配置,如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就能够有效的预防、控制该计算机中心火灾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1.1 工程概况 设计对象为某大型计算机中心,即19.8m×39.6m的区域,具体工程平面见附图一所示。 由于设计的要求,该区域无消防拴和自动喷水系统。为保证火灾初期的消防安全,需对该计算机中心配置灭火器。 1.2 方案论述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将该计算机中心作为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的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首先该保护区域火灾危险等级和火灾类别,再计算该单元的保护面积S和灭火等级Q,然后确定该单元的灭火器设置点数N与各点位置,从而计算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级别Qe,进而选择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类型、规格与数量,最后进行单元灭火级别验算和灭火器设置点灭火级别验算。根据所得计算结果,绘制灭火器配置平面图。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保护区域火灾危等级;

灭火器配置及放置要求

灭火器配置数量及放置要求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 公司属于A类火灾(固体),危险等级:中危险级 配置灭火器等级最低为2A,3kg;单个灭火器保护面积150㎡ 公司每层按照400㎡计算,配置个数=(400㎡*0.9)/150=2.4,所以每层配置3个灭火器。 新增个数:-1楼已经有4个,不需要新增; 1楼已经有2个,新增1个; 2楼已经有2个,新增1个; 3楼已经有1个,新增2个; 4楼已经有1个,新增2个; 租借仓库有0个,新增3个; 综述:共需要新增9个灭火器;灭火器规格:ABC干粉灭火器,2A,3kg。(目前我们有的旧灭火器为1A,2kg不符合规范,避免浪费留用。)灭火器的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看见容易取到且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地方,要防止放置离起火点太近,起火后被火包围取不到,或放得太远而延误灭火。对有视线障碍的放置点,应有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放置点不得有阻碍取用灭火器的物件。 ②手提式灭火器相距不能超过20m,顶部离地面不应高于1.5m,底部离地面不宜低于0.08m。

③灭火器应放置稳固,铭牌朝外。 ③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④灭火器不宜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⑤在室外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日晒雨淋。 ⑥灭火器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灭火器使用温度 范围上限为55℃,下限分别为:氮气作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器为-20℃,二氧化碳作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器为-10℃,加防冻剂的泡沫或水型灭火器为-10℃,不加防冻剂的为+5℃)。灭火器一般不宜放置在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瓶内压力约为12~15MPa,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瓶内压力约为 1.2~ 1.4MPa ,环境温度过高有爆炸的危险。

灭火器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民和天利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灭火器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的全面管理工作,安环部为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各部门、班组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员为兼职消防员,负责全厂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灭火、演练等工作。 火灾种类及危险等级 第四条灭火器配臵场所的火灾种类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主要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主要指汽油、柴油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主要指甲烷、氢气、煤气、天然气、乙炔等可燃气体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可燃金属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主要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第五条生产区灭火器配臵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六条生活区灭火器配臵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或人员损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第七条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配臵场所的火灾种类; 2、配臵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设臵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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