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案前谈话笔录

律师接案前谈话笔录
律师接案前谈话笔录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待当事人

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记录人:

当事人:联系方式:

接待内容:

问:我们是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请如实将有关情况介绍一下可以吗?

答:

问:您对上述所述事实有何证据能予以证明?

答:

问:您应保证您向律师所陈述的有关情况及证据真实,否则,您将可能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您听清楚了吗?

答:

问:对方对此事的意见和可能持有证据情况你是否清楚?

答:

问:你的要求是什么?

答:

问:就本案我谈一下法律观点:

问: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您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

1、律师只能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

2、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

3、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

4、您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您调查取证的,您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

5、如果您委托的事项违法或者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6、其他法律风险事项。

以上告知事项,您听清楚了吗?

答:

问:依据您上述所述及提供(或携带)的证据,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您同意吗?

答:

问:那您需要委托律师吗?

答:

问:有关本案的事实或问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答:

问:请核对以上谈话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答:

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代理案件首次谈话笔录

委托代理案件首次谈话笔录 时间: ____年__月__日时分起至____年__月__日时分止 地点: 谈话律师: 记录人: 问: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____年__月__日、单位、职务(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电话等。 答: xx,女,汉族, 1922年10月10日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3号九所3门202号 电话: 问: 你是否自愿决定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你的案件或事务? 答: 是的。 问:

在决定委托前是否了解本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能力、水平和信誉等情况?是否有疑问? 答: 已经了解,没有疑问。 问: 如你决定委托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你承办事务,应当按规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书,并协商确定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是否清楚? 答: 清楚。 问: 在委托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你承办案件和事务时,你有责任配合承办律师进行工作,是否能做到? 答: 清楚。 问: 你有责任向承办律师如实陈述事实、你的真实想法及你知道的情况,如有不实、隐瞒、虚假,则将直接影响办理效果和最后结果,我律师事务所不承担责任,承办律师也有权拒绝办理,是否清楚? 答: 清楚。 问: 你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和知道的证据线索,如你迟延或不能提供,可能影响到最后的结果,是否清楚?

清楚。 问: 由于你的案件或事务本身存在的缺陷、不足、暇疵、不合法、无理的情况,将直接导致最终结果,律师事务所对此不承担责任,承办律师是否为你分析并告知? 答: 清楚。 问: 对案件的输赢,本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不承诺、不保证、不预测,但可为你从事实、证据、法律、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意见不代表律师对你的承诺、保证,是否清楚? 答: 清楚。问: 承办律师在承办你的案件时可能正在承办其他案件和事务,承办律师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可能无法达到你自己的要求,你不能要求承办律师只办理你一个人的事务,是否清楚? 答: 清楚。 问: 在签订委托后,如受托律师无违法、违纪、过错,委托人需解除委托,则不能退还委托费用,是否同意? 答:

庭审笔录完整版~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审判员:开庭前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员:现在宣布开庭,今天,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刘某某诉张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审判员,即由我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六)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或者直接说)开庭前已经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就是这份当事人在开庭前所签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上述合议庭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原告方是否清楚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询问笔录(询问当事人用)——(民事诉讼,其他文书)

询问笔录 (____)____民____号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分 地点:____人民法院第____法庭(询问室) 案号:(____)____号 案由:____(写明案由) 审判人员:____(写明职务和姓名) 书记员:____(写明姓名) (询问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询问纪律) 审:现在开始询问。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____,____。 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原审地位列明):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未参加询问的括注未参加询问,委托代理人括注代理权限) 审:再审申请人对参加询问人员有无异议? 再审申请人:____。 审:被申请人对参加询问人员有无异议? 被申请人,____。 审:原审其他当事人对参加询问人员有无异议? 原审其他当事人:____。 审: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____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今天依法组织询问。本案由审判员____、审判员/代理审判员____、审判员/代理审判员____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____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____担任记录。 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再审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 再审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申请人:____。 原审其他当事人:____。 审:首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申请请求与事实与理由。 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请求:____。 事实与理由:____。 审:现在由被申请人答辩。 被申请人:____。

委托代理案件谈话笔录

委托代理案件谈话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止地点:接待人:记录人:来访当事人:问:您好,您来到本所有什么事情?答: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请代理(咨询解答/代书 )。问:请你陈述一下当事人各方的自然状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单位、职务(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电话等项答:原告: 被告: 问:你是否自愿委托本事务所办理你的案件或事务?答:问:在决定委托前是否了解本事务所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信誉等情况?是否有疑问?答: 问:法律服务人员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也可以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当事人委托事项违法,或委托人利用法律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法律服务人员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答:问:法律服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技能,尽心尽职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不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服务人员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法。答:问:如你决定委托本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事务,应当按规定与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书,并协商确定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是否清楚?答:问:如你决定委托本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事务,按规定应当与事务所协商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并签订收费协议,直接向事务所交费,个人不得收取费用,是否清楚?答:问:如双方未就收费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收费协议,则事务所可以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核定许可标准收取费用,是否清 楚?答:问:在委托我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案件和事务时,你有责任配合承办人员进行工作,是否能做到?答:问:你有责任向承办人如实陈述事实、你的真实想法及你知道的情况,如有不实、隐瞒、虚假,则将直接

谈话笔录大全

提存谈话笔录 公证员公证员于申请日期在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公证事项进行询问调查,由公证员担任记录。 被询问人姓名:当事人1,性别:性别1,出生日期:生日1,住址:现住址1。电话: 问:你申请办理什么公证? 答:申请提存公证。 告知:根据法律及办证程序规定,你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证据,如因你陈述不真实或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失实,导致公证书不能产生应有的法律效力或引起其他纠纷的,责任将由你自己承担,并不退还一切公证费用,这你清楚吗?答:清楚的,我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内容均属实并作如实陈述。 问:我是公证员公证员,你有权申请公证员回避,你现在是否申请公证员回避? 答:我不申请公证员回避 问:提存之债发生的依据? 答:依据 问:债权人的基本情况? 答:当事人2,性别:性别2,出生日期:生日2,住址:现住址2。 问:债的形式是否真实合法? 答:真实合法。 问:提存标的是否何提存之债相符? 答:相符。 问:提存受领人联系方式?

答:电话是。 问:你无法履行义务的原因是什么? 答:理由 问:你收到提存公证书后,应及时将提存情况通知提存受领人,否则,你承担不利后果,你明白吗? 答:我知道。 问:你不得取回提存标的,否则,视为没提存。你明白吗? 答:我知道。 问:你对受领人有什么要求吗? 答: 问:其他还有什么事情吗? 答:没有了。 请你仔细阅读以上笔录,如无异议,请在笔录上签名、捺手印 放弃继承权谈话笔录 被询问人姓名:刘淑范,女,1962年5月1日出生,现住黑龙江省巴彦县松花江乡合胜村。 告:我是公证员公证员,根据办证程序的规定向你了解有关情况,希望你如实回答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你陈述不真实或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失实,导致公证书不能产生应有的法律效力或引起其他纠纷的,责任将由你自己承担,并不退还一切公证费用,这你清楚吗? 答:我明白,我将如实回答。 问:你有权申请公证员回避,你现在是否申请回避?

接案谈话笔录

接案谈话笔录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接案谈话笔录接待人:记录人: 被接待人: 地点: 时间: 问:我是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汪挺律师,你找律师有何事,要求提供咨询或案件代理服务吗? 答:咨询案件情况并委托案件代理服务 问:案件是什么样的情况?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收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 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 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 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 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

5、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A、你方所陈述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的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C、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中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以退还。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当事人本次提供证据材料,证据共计份,全部为复印件,原件请当事人保存好,开庭时需提供,你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以上谈话笔录请看一下,无误后请签字。 答:以上笔录属实。 当事人(签字):(按印) 2015年月日

民事案件首次谈话笔录

民事代理案件首次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止 地点: 谈话律师: 当事人: 问:你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单位、职务(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话等。 答: 问:你是否自愿委托本事务所办理你的案件或事务? 答: 问:在决定委托前是否了解本事务所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信誉等情况?是否有疑问? 答: 问:如你决定委托我律师事务所为你承办事务,应当按规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书,并协商确定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是否清楚?答: 问:如你决定委托本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事务,按规定应当与事务所协商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并签订收费协议,直接向事务所交费,个人不得收取费用,是否清楚? 答: 问:如双方未就收费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收费协议,则事务所可以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核定许可标准收取费用,是否清楚?

问:在委托我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案件和事务时,你有责任配合承办人员进行工作,是否能做到? 答: 问:你有责任向承办人如实陈述事实、你的真实想法及你知道的情况,如有不实、隐瞒、虚假,则将直接影响办理效果和最后结果,本事务所不承担责任,承办人也有权拒绝办理,是否清楚? 答: 问:你有义务提供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和知道的证据线索,如你迟延或不能提供,可能影响到最后的结果,是否清楚? 答: 问:由于案件或事务本身存在的缺陷、不足、暇疵、不合法、无理的情况,其导致法律后果,事务所及承办人对此依法不承担责任,是否清楚? 答: 问:对案件的输赢,本事务所和承办人不承诺、不保证、不预测,但可从事实、证据、法律、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意见不代表承办人的承诺、保证,是否清楚? 答: 问:承办人在承办案件时可能正在承办其他案件和事务,承办人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不可能达到有求必应,不能要求承办人办理你一个人的事务,是否清楚? 答: 问:对于承办人在工作中的业务能力、水平、服务质量问题,你应直接向事务所主任提出;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事务所主任、协会、司法局进行投诉处理,是否清楚?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永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业务中所支出的车旅费、文印费、鉴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费用都应由你承担。你听清楚了吗? 其他告知事项: 问: 答: 请核对以上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案件谈话笔录教学内容

委托代理案件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止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当事人: 问:您好,您来到本所有什么事情? 答: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请代理(咨询解答/代 书 )。 问:请你陈述一下当事人各方的自然状况,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单位、职务(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电话等项 答: 原告: 被告: 问:你是否自愿委托本事务所办理你的案件或事务? 答: 问:在决定委托前是否了解本事务所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信誉等情况?是否有疑问? 答: 问:法律服务人员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也可以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提供

法律服务。如果当事人委托事项违法,或委托人利用法律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法律服务人员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 答: 问:法律服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不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服务人员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法。 答: 问:如你决定委托本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事务,应当按规定与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书,并协商确定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是否清楚? 答: 问:如你决定委托本事务所工作人员为你承办事务,按规定应当与事务所协商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并签订收费协议,直接向事务所交费,个人不得收取费用,是否清楚? 答: 问:如双方未就收费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收费协议,则事务所可以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核定许可标准收取费用,是否清 楚? 答:

律师见证谈话笔录

律师见证谈话笔录 时间:2018年9月8日天气:多云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被询问人:姓名余XX珍,性别女,年龄83 ,1935 年 3 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51021XX93503216X28 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南溪村郭家岚垭队 联系电话: 与本次见证关系:当事人 见证律师:XXX玲执业证号:1XXXX11955932,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见证律师:XXX 执业证号:15002XXXX0592926,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询问人:XXX ,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XXX ,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询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询问时间:2018年9月8日。 询问事项:XX立遗嘱事宜 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大了?可有身体或精神方面的疾病? 答:我叫XXX,今年83岁了,我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问:你们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法律帮助? 答:我今年83岁了,年事已高,所以想立遗嘱处分名下遗产,希望委托律师提供遗嘱见证,见证遗嘱系本人自愿签署,遗嘱中签名系本人所签。 问:现在向你们简单的阐释一下律师见证的含义,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律师身份在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具体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你们可明白了? 答:明白了 问:你们提供的资料是否是真实的? 答:都是真实的 问:您是自己要求要立遗嘱吗? 答:对,我自己要立遗嘱的 问:你以前是否写过遗嘱或由他人帮你代写过遗嘱?如果立有遗嘱且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则会影响此次所立遗嘱的效力,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你本人承担;如果是自书或者代书的遗嘱,这次立遗嘱视为以前立的遗嘱失效,你是否清楚? 答:我记不清楚了,但是不管以前有没有立遗嘱,都以这次的遗嘱为准。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保留的,在遗嘱生效并进行遗产处理时,依法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你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 (第次)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标题。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 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参考资料: (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 (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 ___调取;

(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法院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如武汉法院就将其交给审判长决定。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浅析民事审判领域 谈话笔录的适用

一、谈话笔录的概念 民事审判领域谈话笔录,是法官在民事审判中对诉讼参与人谈话过程的文字记录,包括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谈话内容等几方面内容。就民事审判来说,谈话笔录的内容主要指向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民诉法明确规定的各种“法定笔录”之外的谈话笔录的大量适用,即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体现。因为谈话笔录往往是法官依职权主动采取的或调查案件事实或解决程序问题的一种工作方式,被谈话人基本上处于被动的角色,缺少辩论主义的调整机制。这一工作方式的基本特点是程序性弱、随意性强,程序对权力的限制被削弱了,被谈话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亦被相当程度的弱化。虽然理论和实务界的研究较少涉及此问题,但是由于谈话笔录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普遍适用性,且可能造成程序的恣意和实体的非公正,所以对谈话笔录的探讨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二、谈话笔录的性质 (一)从谈话人的角度来说,谈话笔录实质上是民事审判权的延伸或表现,因为谈话人一方总是行使民事审判权的法官,且谈话始终围绕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内容展开。可以说,谈话笔录的产生(或说谈话的发生)是民事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结果,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

(二)从被谈话人的角度来说,谈话笔录是一种被谈话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广义上的被谈话人陈述包括被谈话人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狭义上的被谈话人陈述,是指被谈话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包括被谈话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就本文来说,笔者讨论的范围为广义上的被谈话人陈述。 三、民事诉讼法对相关笔录的规定 (一)现行民诉法及相关法规对于谈话笔录没有明文规定,笔者通过梳理,认为有以下几种: 1、合议庭笔录: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2、勘验笔录:民诉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3、调解笔录:民诉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

(完整word版)标准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第次) (普通/简易程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公开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一、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该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⑤、请所有到庭人员将随身携带的BP机、手机关闭。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吸烟和随地吐痰;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原、被告是否听清上述法庭纪律?

原告: 被告: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原告已到庭,被告未到庭,法庭工作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二、宣布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原告请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你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核对原被告双方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次庭审。 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公开审理情况,不公开第二款)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律师与当事人初次谈话笔录

初次接待当事人 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 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 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案件因双方调解、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委托关系自你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并按约定付清全部委托费生效,到案件办理完毕,取得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时终止,是否清楚? 答: 问:诉讼案件分一审、二审、再审三个阶段,你办理委托和交费时需明确委托的是哪个阶段,如不明确,则一次委托和收费只确立了一个阶段的委托关系,是否清楚?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当事人、证人) 要点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接待客户、当事人,或向证人进行调查,需要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时,所使用的谈话笔录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接待人(以下问”一方): 记录人: 被接待人(以下答”一方): 问: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使我们有机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找我们有何事,要求提供咨 询或案件代理的服务吗? 答: 问:谈一下案件的情况。 答: 问:提供你的证据我看一下。 答:(当事人出示了相关的证据。) 问:对方的证据情况你是否清楚? 答: 问:你还有什么要求?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 问:就本案我谈一下法律观点。 问:本案的代理思路及当事人诉讼风险 问:以上风险你明白吗,是否要求代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是否要求我们代理此案?如代理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 元。 答:同意代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收有关案件证据材料。 问:本次代理期间为 答: 问:其它补充: 问:以上谈话记录请看一下,无误后请签字。 答:以上笔录与我所说的一致。 特别提示:请你阅读上述笔录,如无异议请签名。 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接待人(以下问”一方): 记录人: 被接待人(以下答”一方): 问:我们接受的委托,处理与之间的纠纷。 答: ___________________ 问:谈一下案件的情况。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庭审笔录模板

庭审笔录 第次时间:201 年月日 地点: 合议庭人员:书记员: 案由: 庭审准备阶段(略) 一、开庭 审判长宣布:与纠纷一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 审判长: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告:······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1)、 (2)、

(3)、 审判长: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告:······ 三、举证质证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被: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原告: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审:举证质证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

法律援助案件民事接待笔录

谈话笔录 第1次 时间:2018年6月4日 地点: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403办公室 谈话人:丁起中 申请人:张丽娜 受援人:谢进贵 记录人:丁起中 问:我是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你老公谢进贵涉嫌盗窃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你老公的辩护人,你有什么意见吗? 答:没有意见 问:介绍一下你老公和你的基本情况? 答:我老公叫 问:法律援助是政府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向你收取任何财物时,你有拒绝和举报的权利。在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你有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的权利。你明白吗? 答:明白了

问:你有责任向法律援助人员如实陈述真实情况,你的想法及你所知道的真实情况,如有不实、隐瞒、虚构,则会影响办理的法律效果及办理结果,法律援助人员对此不承担责任,并且也有权拒绝办理,是否清楚? 答:听清楚了 问:你有义务向法律援助人员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提供收集证据的线索,如你延迟或不能提供,可能影响到办案的效果,是否清楚? 答:清楚 问:对于案件诉讼结果法律援助人员不承诺、不保证,但可为你从事实、证据、法律、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意见并不代表法律援助人员的承诺、保证,是否清楚? 答:清楚 问:你能否保证你所陈述的事实及提供的证据合法真实? 答:能 问:介绍一下你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答:我老公涉嫌盗窃罪,现在被关押在郏县看守所,案件现在已经起诉到了法院,据检察院起诉书上认定的事实是这样的:2018年4月12日下午,被告人谢进贵进入被害人王亚杰位于郏县长桥镇方圆家具厂的职工宿舍内,盗窃王亚杰现金1万元整。2018年4月14日,谢进贵将所盗窃现金中的9700元存入其建行银行卡内,其余300元用于消费,案发后谢金贵已将赃款全部退回。

律师与当事人谈话笔录doc

律师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 2019 年 4 月22 日 律师: 李XX 委托人: 刘XX 联系电话:1850937XXXX 本所已接受委托,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现就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向你做如下调查: 声明:鉴于本所还没有对委托事项作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承办律师基于您的陈述和提交的材料作出的任何分析和判断,不是为本所对委托事项所作的承诺。 李XX:你好,你把你的信息给我说一下? 刘XX:我叫刘XX,女,汉族,身份证:622102196402XXXX49酒泉市人,现住水磨沟4对23号17房。联系电话:18509XXXX21 李XX:你好,你今天是咨询什么事? 刘XX:你好,我是2013年9月6号去给王三友做饭,约定1月做饭工资1000元,做饭兼给王三友洗衣服,工资发了三个月到2013年12月,王三友认为我饭的不错,也是个老实人,让我和他搭个伴过日子,我同意了,从此工资按照500元计算,在2014年2月15号左右,我给王三友炖骨头汤,王海龙老婆薛云吃了一碗,王三友吃了一碗,剩下全部薛云拿去给她妈吃,完了王三友问我吃了没有,我说他们全部端走了没给我吃,为此王

三友很生气,让我再不洗锅,我就没洗,过了10天左右,王海龙问我为什么不洗锅,说不赚钱就不让我吃饭,王三友帮我抱不平。直到2014年3月2日,我把饭做好,王海龙回家吃饭,刚坐到沙发上,不由分说就把抓住我的头发把头往墙上撞,并且掐住我的脖子,王三友训斥王海龙松手,王海龙松手后,说我饭做得不好,说完就去伙房拿刀,我把擀杖递给王三友让他保护我,王三友并未阻止王海龙,我就跑去拿包报警,王海龙拿刀威胁不让我报警,并且抢了我的包。争抢中王海龙把我打出房子,脚踢拳打推下楼梯,当场我再没站起来,王海龙害了怕,快速逃跑了。后我报了案,警察来了只是让我看病,再没干别的。于是王三友和我的妹妹把我抬到屋里,由于病情当晚并未好转,次日我被送往酒泉市医院。 李XX:警察来了以后是怎样调查此事的? 刘XX:警察来了,先是把我的身份证看了一下,我一边解释此事一边请求警察把现场的情况照下来,并做笔录。警察说不需要,出警就行了,这会先去看病。此事便不了了之了。王三友和我妹妹可以给我作证。 李XX:你将治疗的经过给我说一下? 刘XX:我是2014月3月3日住的酒泉市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后开具证明书:1、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2、左外裸骨折。医生建议我住院,我当晚住下3月10号我出的院,期间费用4200由王三友支付。有医院开具发票作证。

谈话笔录合同协议书范本

律师事务所 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承办律师:(以下“问”一方) 被会见人:(以下“答”一方) 事由:房产赠与见证 问:你们的姓名、身份等主要个人情况? 答:赠与人: 受赠人: 问:您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法律帮助? 答:办理赠与合同见证。 问:根据上述委托事项,你们能向我们提供哪些如下材料? 答:有如下材料: 1、 2、 3、 问: 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问:上述赠与房屋的位置及坐落情况如何? 答: 问:上述赠与房屋的产权来源如何,有无产权纠纷? 答: 问:上述赠与房屋是属于你(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是否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答: 问:对于上述赠与房屋你(赠与人)以前有无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或赠与合同中做过其他处理和处分? 答: 问:(赠与人)赠与后,上述房屋赠与部分的权利、义务与你无关,你是否清楚?答: 问:(受赠人)受赠后,上述房屋受赠部分的权利、义务均由你享有和承担,你是否清楚? 答: 问:上述赠与是否无偿,是否附有条件?

答: 问:你们是否自愿签署上述赠与合同的? 答: 问:根据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的规定,还有以下一点要向你们说明的,赠与合同办理后,应在房屋所在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否则不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你们是否清楚? 答: 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 问:你们是否愿意对述你们所说的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 问:请查看笔录,请确认与你们所说的一致,然后再签字确认。 答:好的。 特别提示:请你阅读上述笔录,确认无异议后再签名确认。 被会见人(签字并捺指印): 年月日 承办律师(签名): 年月日

庭审笔录范文

开庭时间:2017年3月13日9时 开庭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红人民陪审员王清杰王忠运书记员张坤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查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也已到庭等候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传被告人申凌云到庭。现在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 审:被告人姓名等项? 被:申凌云,女,1980年11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身份证号码:37063,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8号公路局三处4号楼1单元102室。 审: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收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何时收到的?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的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 被:(略) 审:法警给被告人打开戒具。 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被:不申请。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法庭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同时,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原、被告:听清楚了。 <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读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现在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或其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被告人申凌云,现在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向法庭如实陈述。 被:(陈述略)。 审:下面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讯问略) 审:被害人杨桂臣有无向被告人作补充性发问?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 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 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 ×××、被告代理人×××、 ×××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 ×××、×××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原告: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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