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企业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为指导和规范信贷业务审查,提高审查质量,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根据《中国XX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XX银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和《中国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编定本审查要点。

一、前臵审查

(一)客户类别审查

区分客户为集团性客户还是单一客户。集团性客户原则上对集团进行统一授信,不单独对集团内单个企业授信。单一客户应进一步区分是小企业客户还是非小企业客户。

集团性客户识别执行《中国XX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小企业客户的识别执行《中国XX银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二)业务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查

确认客户管理行,目前我行客户包括总行管理客户、分行管理客户及支行管理客户三类。

按照本级行转授权文件,确定该客户申请的业务是否为本级行审批权限,属本级行权限的业务应进一步确定是否需要向上级行报备或备案,超本级行权限的业务应进一步确认有权审批行,并确定业务上报审批流程,具体业务审批流程执行《中国XX银行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内部运作资料审查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用信时除涉及要素变更需重新提供外可不提供)、统一授信审议表(授信时需提供)、借款申请书(或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表)和流动资金贷款调查表(这两项申请贷款时提供)、调查报告、主责任人员名单及材料清单填写是否齐全并合乎要求,应注意各资料在时间顺序上是否衔接一致。

(四)存量客户附加审查情况

1、存量业务评价报告

要素是否齐全;存量业务中是否存在风险点。

2、检查底稿

是否有总分行历次检查和风险排查中的工作底稿及整改意见,如有,则应了解落实进度及具体情况。

3、存量批复

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未落实及贷后管理未到位情况。

4、会审情况

会审结果及信贷策略是否与本次业务操作一致。

二、客户主体审查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审查

1、企业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属分支机构,应了解所属企业的详细情况及对分支机构的授权。

2、企业证照是否年检有效,各证照反映的企业要素是否一致。

3、注册资本是否与现行章程相符;实收资本与验资报告及财务报表入帐是否一致。

4、企业法人经营期限是否覆盖办理业务期限;经营范围是否与办理业务的用途一致。

5、章程及有关修正案是否齐全,是否有股东签章,对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是否有限制。

6、验资报告中股东是否与现行公司章程一致;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占比;实物出资是否已办理权属变更。

7、涉及的资质证书及行业许可证书,应查看其是否在有效期内

8、审核工商局打印的户卡是否与上述情况一致,不一致的原因。

(二)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审查

1、基本户、一般户、专户及临时帐户开立情况,主要流水结算行。

2、综合查询中是否存在不良的信用记录及对外担保记录;了解企业整体融资(含直接融资)额度、用信品种、担保方式及对外担保情况。

3、重点审查企业与农行的合作情况:建立合作关系的时间,合作过程中信誉如何,在我行流水结算情况,当年信用等级是否已评定,是否满足本次授信中用信品种准入要求。

(三)客户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审查

1、特别要关注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个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资质、任职经历、从业经验、社会信誉及地位;是否有兼职情况,兼职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不良记录,不良形成原因及解决情况;个人股东之间的关系;人行查询情况中是否有不良,不良形成原因;个人财产调查是否详细,财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可供抵质押的财产及担保意向。

2、客户股东为法人客户的,应了解股东的背景,重点包括其所有制性质、实力和在行业中的地位。

(四)集团客户审查

关联或集团的认定理由;集团股权及关联架构;业务关系如何;资金往来情况如何;整体融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在我行融资额度、业务品种及担保方式。

(五)涉及具体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查

1、是否存在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存在授权时应审查:是否有合法的委托书,委托权限及期限如何;受托人身份证明;签定时是否有调查人员在场并核对身份。

2、法律文本签定时是否有调查人员在场并核对身份;签章的名称(姓名)是否与有关资料一致。

3、根据企业章程分析企业有权决定贷款的内部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董事)是否在工商局备案的注册及登记资料显示的范围之内;股东(董事)会决议出席及签字人数是否达到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要求,签字与预留签字样本有无明显偏离;授权代理股东(董事)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程序;决议内容是否与企业申请贷款的内容有偏差。

(六)客户的准入标准

1、授信主体准入

(1)增量授信(含核定特别授信额度)、存量续授信客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有权部门颁发并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客户可不提供贷款卡)。

②生产经营合规合法,财务制度健全(小企业可适当放宽),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和XX银行的信贷政策。

③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五级分类无不良,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④授信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⑤客户信用等级原则上应在A级以上(含);对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和保理业务的贸易型客户,客户信用等级可放宽至B 级;办理注资盘活业务或低风险业务,可不受客户信用等级和五级分类限制。

(2)余额授信客户原则上应具备(1)规定的条件,并已制定详细的压缩退出计划。

2、流动资金贷款客户主体准入

(1)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已经XX银行核定统一授信额度;

②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银行的信贷政策;

③在XX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低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自愿接受XX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④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⑤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⑥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⑦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⑧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⑨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⑩申请外汇流动资金贷款,须符合有关外汇管理政策;

办理属总行规定的低风险业务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具备借款主体资格;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无主观恶意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合法、风险可控。

(2)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人除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XX银行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含);

②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经营未满两年的申请人或虽经营已满两年但根据经营计划尚未达产的,预计现金流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③与XX银行合作关系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人除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规定的条

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XX银行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含);

②居行业排名前列,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经营未满两年的申请人或虽经营已满两年但根据经营计划尚未达产的,预计现金流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③与XX银行合作关系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④若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申请人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或由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客户提供的保证担保。

3、小企业信贷业务客户主体的准入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设备先进,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

(3)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4)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5)在XX银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XX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6)销售回笼好,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意愿强,能够按期偿还本息;

(7)主要管理人员具有1年以上从业经验;企业盈利,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8)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和欠息;企业主要投资人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9)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10)只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小企业可不受第(7)款的限制。

(11)禁止对以下小企业办理信贷业务:

①法人代表以及主要投资人、管理人员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以及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的;

②财务管理混乱、有严重偷漏税行为的;

③生产技术落后、严重污染环境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

④大中型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恶化、规模缩小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

(12)以下客户不作为小企业准入:

①房地产企业;

②集团成员企业。

三、客户经营情况审查

(一)国家行业政策审查

企业所处行业的确定是否合理;是否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限制或淘汰行业、工业设备及产品,外资企业投资行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或禁止的投资项目;国家当前对行业的基本政策。

(二)农行行业政策审查

是否为本年总分行明确的高风险行业;经营方面是否符合特定行业或相关业务品种的准入条件。

(三)经营条件审查

1、硬件情况

经营场所(位臵、面积、权属);人员配备情况及结构;涉及生产及加工的,应提供其机器装备情况及产能且是否有符合环保政策的证明材料;产品保管情况。

2、软件情况

企业在该行业的积累;经营及管理模式;技术装备情况,产品质量检测及保障。

(四)市场情况审查

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及稳定与否;产品采购情况及资金结算情况;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及回款情况;产品的平均利润情况。

(五)企业发展情况审查

企业发展潜力和软硬件改造提升情况;发展预测是否明显偏离企业的经营和市场情况。

(六)集团客户经营审查

除对集团内各企业进行上述第(一)至第(五)审查外,还应掌握集团经营模式、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情况、交易运做情况和集团内经营实体和非经营实体。

(七)小企业经营审查

除对企业进行上述第(一)至第(五)审查外,要特别对企业上年度及本年纳税申报表或有效汇总纳税申报资料和近二年及近期电费、水费缴纳清单或有效汇总缴纳凭证(新建企业可不提供)进行审查。

(八)授信期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审查

应重点关注与授信时相比,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策略调整、关键管理及技术人员更迭、软硬件升级改造、上下游合作客户变更及授信时发展预测的实际落实程度等情况,把握相关变化对企业经营及还款风险程度的影响情况。

四、财务情况审查

(一)审计情况审查

是否为需要审计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是否有调查核实认定;审计的会计师事所是否为我行不予认可的事务所;审计是否有专门目的;审计报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审计范围是否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并附有报表附注;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的,是否有调查说明。

(二)报表勾稽关系审查

各张报表内部各项目之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损益表表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本期与上期报表之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

(三)财务数据及比率准确性审查

核对财务数据调查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是否一致、财务报表数据是否与CMS录入一致、财务比率的计算是否准确(需要采用有效数值和平均数值进行测算的是否已进行了相应的测算)

(四)重点科目关注

对于报表中余额较大的科目应关注其形成原因、构成及帐龄;是否存在关联单位往来资金,存在往来资金的形成原因。

(五)财务数据有无异常变化

连续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中有无异常变动科目,财务比率有无异常变动,如有,是否有相应的调查说明及可明显推知的理由。

(六)财务状况评价

财务核算规范是否;连续年度的对比,反映企业自身发展变化情

况;同行业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对比,反映企业在行业中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及经营增长状况的优劣;从保证授信安全性的角度,是否需要对企业某些财务科目或财务指标进行规范或限制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另外,授信期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应着重审查财务指标变动状况,特别注重财务异动情况,深入了解并分析其变动的深层原因及合理性,判断对用信偿还能力的影响程度,充分揭示企业风险变化情况,并结合业务实际提出有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

财务情况的分析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财务分析时应以剔除待处理损失、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无效资产后的有效资产作为审查、评价客户财务状况的数据。

2、对财务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会计政策和制度,对相关数据作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数据作为财务分析的依据。如难以估计或作出相应调整,则应在财务分析中予以揭示,并分析判断该因素对财务评价的影响程度。

3、分析现金流量时应注意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结合。如经营活动中的现金净流量明显低于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与计提的折旧、摊销、坏帐准备、减值准备之和,往往说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现金大量被应收帐款、存货所占用,经营质量较差;如造成当期经营活动中现金净流量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季节性大额原料采购所引起,则应区别对待。具体审查时应注意剔除季节性收购等偶然因素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4、财务分析应结合行业、产业、企业特点及历史作具体分析。如新建企业由于处于投入期和业务拓展期,财务指标不尽理想;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XX、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波幅较大;产品处于导入期企业往往销售增长较快,成熟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较为稳定,衰退期企业,则出现销售收入下降、财务指标持续恶化等。

5、注意揭示并分析或有负债、对外借款、关联交易、涉诉案件等重大事项对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6、对集团母公司的财务审查,一般应以集团公司本部财务报告为依据,合并财务报告为参考,汇总财务报告不能作为财务分析的依据;对集团合并财务报告的分析,应当注意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审查是否存在应合并而未并,不应合并而合并以及应抵冲而未抵冲等情况,防止申请人通过报表合并虚增资产或少计负债、虚增收入或少计

成本。

7、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申请信用的,应结合分公司财务报告以总公司财务报告审查为主。

五、授信及贷款额度核定

(一)授信额度理论值

以公式法测算的,采用的行业可接受值是否准确,授信理论值测算表中各项数值填写是否正确;采用担保法测算理论值的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在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理论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客户对应行业可接受值时,要对照行业目录,尽量选择较细分的行业级别所对应的行业可接受值,无法找到对应目录的,可选择尽量接近的行业可接受值。

2、能够提供合并报表的集团性客户,应根据集团合并报表,结合所属行业和集团整体信用等级测算整体授信额度理论值;对于单一成员企业,根据各自财务报表,结合各自所属行业和信用等级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

3、对于多元化经营的客户,客户在某一行业营业(销售)收入占营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60%(含)以上的,采用该行业的可接受值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否则(或其他难以归并类别的客户)采用综合类行业的可接受值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

4、测算公式中的De(客户报告期负债总额)不得剔除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中保证金占用的相应额度;C(客户报告期在农行信用余额)中如包含企业在农行办理的低风险信用额度,则在得出的T(授信额度理论值)中应剔除相应部分额度才是企业非低风险业务的授信额度理论值。

(二)授信及贷款额度核定的理由

企业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及使用安排;企业资金周转情况;整体流动资金使用包括的企业自有资金及融资的相应比例;授信额度是否考虑了企业对整体授信的偿还能力。

授信期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应着重审查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贸易背景真实性一般以交易合同为依据,但非唯一依据,审查人员还应结合企业的结算流水、交易特点及通常的交易规模分析判断贸易背景的合理性,要重点关注关联企业交易,应结合市场交易情况分析其对价的合理性及实际履行的可能性,必要时应要求调查部门补充调查过程及调查方法并结合分析。

六、担保情况审查

(一)存在受信企业的物的担保及第三人的担保组合情况

是否有其他担保人就XX银行实现担保权的先后顺序承诺放弃抗辩权的材料。

(二)保证担保(上市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保应在对其他保证担保审查要点的基础上进行,不含自然人担保)

1、上市公司保证担保

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

2、关联企业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授信额度比例是否超过规定。

3、其他保证担保(分支机构担保应有所属企业授权并了解其详细情况)

主体审查及财务审查参照受信主体审查进行,另外,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经营期限是否覆盖保证期限;是否存在互保及循环保证;信用等级是否评定且符合要求;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保证人的,实缴的资本金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担保额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需要一级分行以上审批方可担保的情形;是否存在我行禁止接受保证的情况;是否属于中短期信贷业务且担保期限符合规定;可担保额度测算是否准确。

(三)抵押担保(应对抵押人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1、权属及权证

权属是否清晰;权属证书是否齐全;房产权属是否经过了房管局网站的查询并核定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情况。

2、抵押可行性及价值

是否属于我行不得接受的财产抵押八种类型;抵押人经营期限是否覆盖抵押期限;抵押物是否进行了评估并经有关调查人员确认抵押的价值,应当予以扣除的款项是否已经扣除;抵押比率是否符合规定;抵押物是否存在在先抵押情况;抵押登记是否需要有权机关批准;抵押权属证书记载是否有有效期限制。

3、抵押物变现能力

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对抵押物处臵是否有限制政策;抵押物使用情况,如存在出租,租赁人是否出具放弃抗辩权的书面材料;在建工程是否已有建设施工单位出具放弃抗辩抵押权的证明材料;是否能够办理以我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四)质押担保(应对质押人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1、质押权属

是否为出质人所有或出质人依法可设定质押。

2、质押可行性及价值

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可出质的动产或权利的范围;是否存在农行不接受的动产或权利质押的六种情形;质押物是否进行了评估认定并扣除了应扣除的款项;质押物价值波动是否较大,估值及保管的难易程度如何;金钱、商业汇票、保单、仓单、非上市公司股权、非上市且无银行担保的企业债权及以外币计价的质物是否能够落实农行制度的具体条件或要求;质押比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已质押的债权;农行规定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是否能够落实有效的质押登记手续;第三方保管的质物是否已取得保管人的资质等级证书(或证明保管人保管能力的证明材料)、保管合同、记载保管事项的书面文件及财产保险单

3、质押物变现能力

质押变现的操作程序难易程度;质物属性及变现中的潜在受众如何;质押期间产生风险时的处臵措施如何;是否需要且能够办理相应的保险手续。

中国民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中国民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内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分为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和不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我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一)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挪用; (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及我行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三)按中国**银行集团客户管理的相关规定,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五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运转正常,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交经签字或签章证明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我行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一)借款申请; (二)借款人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三)借款人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借款人流动资金用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如商业合同、订单等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证明资料;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机构授信调查人员应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授信调查,发起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评级,并形成授信调查报告。授信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个人贷款审查报告模板

关于××个人贷款的审查报告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健康程度、家庭人口、信誉、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和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家庭资产负债情况。 二、借款申请人目前授信、用信及本次申报贷款(授 信)情况。 (一)借款申请人在他行授信及用信情况。 (二)借款申请人在我行授信、用信及本次申请贷款(授信)情况。 三、审查内容 (一)申报业务的合规性。

1、信贷授权权限:审查信贷业务是否在申报行信贷授权范围内; 2、贷款(授信)程序:审查信贷业务是否符合我行规定的流程和办理时限,是否存在减程序或逆程序操作问题; 3、贷款(授信)对象主体资格和准入:审查贷款对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定; 4、贷款(授信)金额:审查申报信贷业务金额是否超过风险限额;单笔贷款业务申请金额是否符合本行有关制度的规定; 5、贷款(授信)授信期限:审查信贷业务期限是否符合本行有关产品制度的规定; 6、贷款(授信)用途:审查信贷业务用途是否符合本行有关产品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审查信贷业务担保方式、担保率等是否符合本行担保管理办法和有关产品制度的规定; 8、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二)申报资料及内容的完备性。 1、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对借款申请人家庭基本(经营)情况、资产

负债情况、人品、职业、健康等对贷款有重要影响的要素进行准确、充分表述,有无必要的证明材料; 2、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对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进行分析,分析是否充分,有无必要的证明材料; 3、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对担保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分析是否充分,有无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审查调查报告是否对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分析是否充分,有无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需提供的资料。 四、风险分析 对可能影响贷款回收的重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五、审查意见 1、对本次申报的授信业务出具明确的意见,包括授信对象、品种、金额、利率、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 2、贷款发放条件;信贷资金支付要求;贷后管理要求和其他要求。

银监会年号令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1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报告样本

××电子工程公司 授信调查报告 第一部分: 授信申请详情 授信申请人全称: ××公司 申请授信金额: ???万元 客户已有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 无 品种结构: 流动资金贷款 币种结构: 人民币 授信价格: 12% 担保条件: 抵押和担保( 1、抵押: ××××××××, 建筑面积231.18㎡, 经××××有限公司评估, 评估价值××万元 抵押给我行。2、×××××× 授信期限: 12个月 约定用途: 支付货款。 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 到期还本。 第二部分: 申请人概况 1、基本情况: 授信人名称: ××公司( 以下简称”借款人”) 成立时间: ××年××月××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注册所在地: ××号 企业规模: 小企业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 公司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 财务总监××身份证号码××××××××) , 现年××××岁, ×××××××××××××××××× 银行借款及或有负债情况 1) ××××××××××

2) 企业股东及法人代表人行征信报告查询情况: ××××××××××。 3) 企业及法人代表、股东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情况: ××××××××××。 第三部分: 申请人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 ××××××××××。。 2、经营模式: ××××××××××。 3、合规性: 经营许可资质齐全, 主体资格合法。 4、市场环境: 从开始由于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 火电企业出现了 大面积严重亏损, 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火电企业亏损面更大。由于长期亏损, 绝大部分火电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以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为例, , 这五大发电集团所运营的436个火电企业中, 亏损企业236个, 亏损面高达54%, 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处于破产境地的企业有85个, 占全部火电企业的19%; 进入 , 虽然国家做出了上调电价的措施, 但火电企业的亏损问题依然严重, 全年, 五大电力全年火电亏损平均在70亿元左右。前瞻认为, 未来几年, 煤价仍将继续困住火电企业。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试行)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经营管理,有效控制授信风险,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政策及《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它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的贷款。 第三条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至三年(含)的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应纳入借款人授信总量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严格遵守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授信政策,实施贷款的全流程管理。 第六条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授信条件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除需符合《某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人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三)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六)借款人承诺按本细则有关规定配合我行的贷款支付管理,为我行提供真实的贷款支付情况;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借款人,不得发放授信: (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淘汰类行业; (二)高能耗、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行业;

房地产贷款审查报告范本

中国农业银行 关于对XX公司新增授信并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XX万元的审查报告 分行贷审会/总行信用审批部: 简要说明申报行和客户部门申请的信贷方案(包括业务品种、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和担保方案等,业务品种包括了住房开发和商用房开发,应注明以区别开),说明客户部门评估结论和意见(主要优势和风险及信贷方案、主要风险防控措施)。同时根据年度授权书判断本笔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一章客户准入 说明客户最新的名单制分类情况并提供相应批复资料,尤其在新的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出台后,老行业政策下的分类已经作废,需要重新准入。 第二章借款人资信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借款人名称、成立时间及经营期限、注册及实收资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资质、农行信用评级情况。 除核实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外,还应注意2000年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资质有了明确要求,目前部分项目公司存在“小资质、大项目”现象,尤其是新设立的项目公司开发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审查中应予以关注。同时需关注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否符合《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有关要求。 二、借款人出资情况 主要包括各股东出资金额和占比、出资形式,对于历史沿革久远且股权转让的,应说明历次股权转让情况,了解股权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实物(主要是土地或房产)出资占比较高的,要关注是否存在评估值明显偏高、虚增注册资本情况。 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为央企的,须为央企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红名单范围内的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 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为国有企业的,须严格按照2010年下发的新国十条要求

城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2018)

关于印发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2018)》的通知 各分支行: 现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银行 2018年*月*日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20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提高本行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本行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款经营行是指本行所属的各分支行。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实行风险限额管理。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是贷款人对借款人申请借款进行一次性审批、并且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贷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分次归还贷款。 - 2 -

第六条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严格遵守流动资金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授信条件 第七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有按期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能按要求提供符合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品; (六)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七)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总行有关部门职责 (一)总行公司管理总部负责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制度建立和维护,对分支行经营活动的指导、管理和咨询;负责拟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相关标准合同文本;负责制定流动资金贷款 - 3 -

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本

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本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 ,金融业风险尤其是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风险在增加。签订银行流动资金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干货资源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

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 _____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 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 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 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 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 ,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 并签订抵押、担保

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方法

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方法 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完成贷款调查之后,信贷后台部分的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移交的所有贷款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结论及同意放款的限制性条件,即贷款审查,亦称贷时审查。贷款审查所形成的书面报告,称作贷款审查报告。 贷款调查是贷款审查的基础,如果贷款调查工作扎实深入,贷款调查报告客观公正,贷款审查的工作量就相对小一些,贷款审查报告的篇幅就短小一些,内容也简单的多。同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一样,目前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还没有 一个固定的模式,本章的相关内容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第一节认真全面初审 贷款初步审查是贷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极为重要的风 险防范关口。贷款初步审查与贷款调查的内容基本一致。 贷款调查人员既调查收集情况,又对调查资料进行认定,集调查审查于一身。但由于受工作单位、业务素质、工作经验、分析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等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调查人 员有可能受理不合规定的借款申请。从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的角度出发,审查人员必须换位思考,从另外的角度,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再核实、再认定。 一、审查信贷规范化运作贷款初审阶段,审查人员应当首先审查调查人员及经营行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上报等环节的运作是否符合信贷管理制度;贷审会审议表、主责任人名单表等内部上报资料是否齐全。按照有关规定,信贷业务决策中必须坚持审贷部门分离、先评级授信、后审批发放贷款,严防越权限、逆程序、超范围受理、审查贷款 业务。 二、审查信贷政策审查人员应根据商业信用社法、贷款通则及相关政策制度,从基本要素、主体资格、贷款条件、本行的信贷产业及行业政策、信用等级评定、授权授信等方面,逐一核实贷款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和调查报告是否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本行的贷款准入条件和现行的制度政策,这是贷款初步审查的关键环节。 对应该由调查人员及经营行提供而没有提供的信贷业务材料,审查人员应当列出单子,及时通知调查人员及相关行补充完善,说明情况,提出审查意见,限期予以补充回复。原则上凡是贷款调查人员调查认定的内容,审查人员都应当重新审核,看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信贷准入条件和相关政策制度。全面初审的目的,是解决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及合

关于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报告

大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贷款调查报告 ———————————————————★——————————————大通县金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叁佰万元整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报告 联社贷款风险管理委员会: 兹有大通县金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煤炭批发经营中,缺少流动资金叁佰万元整,向我大通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提出贷款申请,为了防范贷款风险,根据贷款审批程序,我部信贷人员对借款单位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贷款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大通县金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通县宁张公路28公里处,属民营股份制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马如龙,营业执照号码

630121200338,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建材、装饰材料、汽车运输业务,兼营汽车配件、润滑油批发零售业务。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003年以后由于物资行业普遍不景气,公司经过了多次改制,2005年5月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50万元转增为500万元整,其中:马如龙投入450万元,席万录投入资金35万元,马如鹏投入15万元,目前公司拥有职工36人,管理人员5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5人,企业经营已逐步走向正规化。 (二)经营情况 近两年来,该公司经营规模日趋扩大,目前拥有8辆自卸汽车和2辆平板汽车,3吨装载机1台,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以煤炭和汽车运输业务业务为主导业务,年利税达30万元以上,截止2007年4月底公司总资产为881万元,总负债为768万元,经营的煤炭省内客户主要有:青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外省主要以甘肃、西藏地区为主,2006年向青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原煤2万吨,仅此一项实现销售收入近400万元,属我县最大的煤炭流通运输企业之一。 (三)行业情况: 2006年,我省的煤炭市场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势头,通过调查了解得知,截至目前,全省煤碳的平均价格依然保持为每吨248.5元。较去年6月份的每吨218元上涨了13.7%。通过对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贷后调查中了解到,青海省煤炭价格2005年9月平均价每吨110.75元上涨至2006年2月的每吨248.5元。2007年2月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

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单笔审批、一次或分次发放、收回后不得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 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在贷款合同金额和有效期内,借款人根据需要多次提款、逐笔还款、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个人贷款调查报告

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报告 借款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经办支行零售业务部

关于***申请信用贷款的调查报告 借款人***因购买拖拉机需要,于201*年*月20日向我行提出了15万元的信用贷款申请,我们于201*年*月21日对其基本情况及借款用途等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该笔业务符合《三法一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可以为借款人发放金额为15万元,期限1年,利率为**‰的信用贷款。 现将借款申请人截止目前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家庭成员信用等情况的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情况 ***,曾用名***,男,汉族,今年40岁,身份证号码是41040319*******557,户籍所在地是**市**派出所。***2001年7月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土地管理专业(专升本);现在许昌市***局东城区分局工作,任局长,工作稳定,月工资性收入3300元。借款人为人厚道、讲究诚信、交际面广泛、清正廉洁,目前住址为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怡景花城*****。联系电话:159********。 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 申请人配偶***,汉族,今年38岁,身份证号码41100219*******047,户籍所在地为许昌市南关派出所,中专学历,现工作单位是*****,任所长,工作稳定,月工资性收入2400元。申请人配偶另承包87亩土地和10亩河流,用于生态农业建

设,每年盈利约40万元。联系电话:*****。 儿子***,今年14岁,学生。 三、借款人家庭财产债务及收入支出情况 (一)、借款人家庭资产情况: 经调查,***家庭总资产253.3万元。明细如下: ***有两处房产,价值65万元。一处位于许昌市魏文路怡景花城******,面积130平方米,购入时房屋总价款14.5万元,现价25万元;另一处位于公务员二期小高层*号楼*单元*楼东户,面积165平方米,车库36平方米,储藏室20平方米,总购入价30万元,现价值40万元。 借款人配偶于2006年承包土地87亩,河流10亩,已经在经营用地及河流上投资约187万元。土地主要使用用途为生态农业,承包期限为2006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20日。地上种植有价值20万元的银杏树,价值15万元的杨树。河流中养的鱼大约有6万斤,价值约36万元。地上盖的房屋价值约30万元。院内养有各类名犬,价值约60万元;各类猪,价值约3万元。***购买机械设备价值约10万元。土地已经缴纳13万元的租金。 ***夫妻双方三金齐全,截止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1.3万元。 (二)、借款人家庭负债情况: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约19.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约6.3万元。负债总额为25.5万元。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分行)

附件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总行《中信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等信贷业务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我行经营机构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授前调查、授前审查、授前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均适用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适用我行相关规定。 第五条在贷前调查、审查和审批环节,我行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逐步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实施风险限额管理。

第七条我行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经营机构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及贷款规模指标,依法合规参与同业竞争,防止突击放贷。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信贷政策、基本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负责流动资金贷款法律风险管理,资产质量监控;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与支付管理、贷款用途监控管理和其他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授信条件落实情况并实施放款操作。 第十条合规审计部负责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合规性检查、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十一条会计管理部负责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公司银行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资本市场营销部负责流动资金贷款的营销推动和业务管理。 第十三条各经营机构负责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与评估,审核贷款支付,监控贷款用途,实施贷后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4.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 5.申请外币贷款要提供借款人前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6.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开户行负责人在借款申请书上签署同意进行贷款调查意见,贷款调查部门的内部管理岗(贷款综合管理岗)对有关资料登记后,贷款调查部门(岗位)开始进行贷款调查认定。 第三章贷款调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建议

为规范信贷业务办理,防范监管风险,总行、省分行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且,《办法》还特别附加了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参考方法。省分行转发总行文后,对其中的测算过程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主要涉及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计算公式包含以下五个: ①营运资金总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营运资产周转次数]×调节系数 ②营运资产周转次数=上年度销售收入/平均有效营运资产 ③平均有效营运资产=(年初有效营运资产+年末有效营运资产)/2 ④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总量-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借款人自有资金 ⑤借款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各类长期资产-无效营运资产 我行在执行《办法》中发现,由于《办法》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计算的数值较多,各支行调查时取值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统一的取值方法,直接影响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的准确性,为使下一阶段业务规范、稳健发展,落实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和认真执行总行、省分行对流动资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特对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数值取值做如下规范: 一、明确各要素的当前数据取值方法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公式中的各项要素一般应以当前数据为准。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除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外,其它指标原则上采用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二)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应采用最近的季报数据计算,由以下方法确定: 例子: 受理授信时间为2010年11月份,则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计算如下: 二、严格规定各要素的调整范围。

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报告

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报告 关于XXXXX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调查报告 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我行提出申请,申请流动资金贷款XXXX万元,期限X年,用途为购原材料,贷款由XXX公司担保,我行于XXXX年XX月XX日对该企业进行了贷前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借款人概况 1.基本情况 XXXXX公司地处XX,成立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6103231002563,注册资金XXXX万元,其中:货币资金xxx万元;实物注册XXX万元。股东:XXXXX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XXX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XXX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XXX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资本金全部到位。法人代表XXX,职工XX 人;其中:管理人员人,XX人员XX人。厂区占地面积XX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XXX万平方米。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号:组代管610323—000553,有效期XX年4月8日至XX 年4月8日;《贷款卡》编号为610303000003368601;以上三证均真实有效且已按期年检,经审查该客户具有办理信贷业务资格。 2.企业生产情况

XXXX公司,企业主导产品(或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等,产品性能价格比合理,现已拥有X 大系列XX多个变形产品,其中XX和XX、XX获部优和省优产品称号。 3.管理者素质 公司领导班子共X人,其中总经理X人,副总经理X人,拥有XX职称X人,经营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领导决策水平,总经理XX,为原XX,从事XXX行业XX年,专业水平较强。该同志品行良好,清政廉洁,吃苦耐劳,有一定的个人魅力。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 XXXX年到至今,公司不断进行技改,加大生产力度,其产品还是出现供不应求现象,XXXX年销售收入为XXX万元,XXXX年销售收入为XXX万元,XXXX年销售收入为XXX万元,XXXX年销售收入为XXXX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XXX %,XXX9%,XXXX%。XXXX年公司利润总额为净利润为XX万元,XXXX年公司净利润为XXX万元,XXXX年公司净利润为XXX万元,XXXX年公司净利润为XXX万元。公司前三年净利润增长缓慢,主要原因XXXXXX(公司前三年净利润增长较快,主要原因XXXXXX)。 企业生产一般为订量生产,每年初签订全年的销售订单。公司一般销售旺季为XXX季度,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介绍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贷款期限: ⑴临时贷款: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⑵短期贷款: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⑶中期贷款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信用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使用方式: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利息计算: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价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流动资金贷款有两种利率可供选择:一种是固定年利率,逢利率调整不予变动;二是浮动利率(可以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或9个月浮动)。 遵循《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

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多产生于国际贸易,一般由进口商国内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预先授权。 特点:信用好,承兑性强。流通性强,灵活性高。节约资金成本。 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 票据行为:出票、承兑、背书、付款、追索、保证。 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贴现息各银行不同。背书: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可向持票人清偿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保贴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出票人可以是销货企业也可以使供货企业,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特点: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 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申请银行贷款报告(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

申请银行贷款报告(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申请银行贷款报告(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字第23号——————————★ ————————————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中国农业银行xx支行:xx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是由xx个人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xx,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经营润滑油、汽机油、柴油、空压油、液压油、重油、燃料油、液化气等项目。公司下设xx油库、油品配送车队、xx石油化工石油有限公司、xx石油化工纳米燃料油工厂等项目,公司占地面积3683 8.7平方米,建筑面积201X平方米,现有员工152人,企业法人代表: xx,大学学历,1995年开始经营燃料油业务至今。在经营石化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业务熟悉,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在产品购进和销售方面有较大的网络市场,目前燃料油主要供给泰国xx集团和省内外高速公路建设用油、以及各大宾馆、中外合资等企业,并辐射到xx、x、x、x和x的x、x、x、x、x、x、x、xx、x、x、x等地区,社会信誉良好。我公司自99年同贵行发生业务以来,同贵行关系一直非常融洽,并在贵行开立了基本帐户,在其他银行无帐户及信用。我公司各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由贵行代理;201X 年、201X年被xx农业银行评为“XXa”级信用企业,xx守信用企业,xx信用诚信企业称号,201X年被xxx农业银行评为“XX”级信用企业,201X年被评为“XXa”级信用企业,201X年被省银行业协会评为

“xx信贷诚信企业”,企业信用记录良好。现公司与xx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购买燃料油2500吨,购进合同单价为3050元吨,用于xx高速公路储备用油,急需资金7625000万元,目前已自筹资金4725000元,资金缺口为290万元。流动资金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故特向贵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90万元,用于公司周转,主要用于购买燃料油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请求贵行领导给予支持,为谢! Xx 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附送: 申请韩国留学签证的准备材料 申请韩国留学签证的准备材料 时,需将领事馆的补充材料告知单及补充材料一并附上; 6、所递交的材料是不返还的。 篇二: 韩国留学签证准备材料韩国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1、入学志愿书。 2、财政担保人在职及收入证明书。 3、银行存款证明书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4大银行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单复印件。 4、就学理由书右下方需要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5、申请人履历书的右下方需要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6、最终学历原件,成绩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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