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1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部分应概括全面、文字简练。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概况

应明确项目位臵(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一般介绍到县级),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石方挖方(合表土剥离量)、填方(含表土回覆量)、借方、弃方和表土剩余量,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臵,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等。

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

应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及审批情况;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

应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报批稿还应说明送审稿评审时间、主持单位和评审结论。

1.2项目区概况

应说明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及主要气象要素、主要土壤、植被类型与林草覆盖率、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中所处的类型区名称(至少到二级类型区)、水土流失类型与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称。

1.3防治标准及目标值

应明确方案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和目标值。

1.4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应明确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方案比选的分析评价结论、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包括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弃渣(土、石)场和取土(料)场设臵等)。

1.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应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面积.

1.6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应明确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的面积,弃渣量,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及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和部位;简述水土流失主要危害。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石量、排土量、尾矿量等。

1.7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概述防治措施布设位臵及主要工程量。

1.8水土保持监测

应说明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定位监测点布设情况。1.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应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费,独立费及其中的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跨省项目应分省明确措施费和补偿费。

应明确方案实施后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的可能实现情况和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林草植被建设面积、减少水土

流失量。

1.10结论与建议

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简述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综合说明后应附方案特性表,表式见附录I。

2编制总则

编制总则应包括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编制依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阶段和方案设计水平年。

方案编制阶段应同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补报方案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工程实际编制。

3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臵、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安臵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概况介绍应满足规范要求并注意下列问题:(1)地理位臵应明确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臵。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级名称、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2)项目有依托关系的,应加以说明。依托其他项目弃渣、取土的,应附意向书.应说明依托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时应提出编报的要求。

(3)火电、采矿、冶炼、化工等用水量和排水量大的项目还应介绍水量平衡情况。

(4)水土保持评价中对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弃渣场、取土场等有增减的,应说明增减情况.

(5)表土的剥离、回覆应单独平衡,并应分别计入挖方量、填方量。本项目剩余表土不作为工程弃方,应设臵专门堆放场地保存,并布设防护措施,提出利用方向。

(6)拆迁(移民)安臵、专项设施改(迁)建应说明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4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指项目建设区及周边区域,点型工程按乡(镇)或县级行政区域确定、线型工程按县或地市级行政区域确定。

项目区概况介绍应满足分区、水土流失预测与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的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特点,按以下要求介绍:

4.1自然条件

4.1.1地质

简述项目区地质构造、岩性、地震烈度等;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下水埋深、不良工程地质情况(含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

4.1.2地貌

简述项目区地形特征和地貌类型,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面坡度、高程和地表物质组成等情况。

4.1.3气象

简述项目区的气候类型,多年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积温、年蒸发量、年降水量、无霜期、风速与主导风向、大风日数,雨季时段,风季时段,最大冻土深度,并说明资料来源和系列长度。

4.1.4水文

简述项目区所处的流域,河流、湖泊的名称。

4.1.5土壤

简述项目区土壤类型;说明占地范围内表层土壤厚度,定性说明土壤质地、土壤可蚀性等。

4.1.6植被

简述项目区植被类型(按中国植物类型介绍到二级),当地主要乡土树草种及生长情况,林草覆盖率等。

4.1.7其他

简述项目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脆弱区等及其与本工程的位臵关系。

4.2社会经济概况

简述项目区行政区划、人口状况、人均收入、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等情况,并说明引用资料的来源和时间。

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4.3.1水土流失现状

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土壤侵蚀强度、模数应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容许土壤流失量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2007)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

4.3.2水土保持现状

简述项目区水土保持现状.明确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涉及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应重点说明。同一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经验介绍,应说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类型、设计标准,并附相应照片。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5.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对照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逐条进行分析。对存在制约性因素又无法避让的,应提出相应要求。重点说明以下几方面:

(1)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涉及和影响到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项目必须严格避让;对无法避让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工程等项目,应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的要求。

(2)是否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根据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当无法避让时,应参照上一条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3)是否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4)是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是否占用了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5)是否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应避让),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对水质有影响的,应避让)。经过敏感区域的,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

5.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应查阅主体设计报告在方案比选中,是否考虑了水土保持因素。从工程占地面积、损坏地貌和植被数量、土石方挖方量及填方量、取土

(石、料)量、弃渣(土、石)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危害大小、可恢复程度等方面,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明确是否认可主体工程推荐方案。主体工程推荐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有明显不足的,应提出修正意见。

5.3主体工程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对水土保持同意的主体工程推荐方案进行分析评价,内容应包括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料)场设臵、弃渣(土、石)场设臵、施工方法(工艺)和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界定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5.3.1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分析评价

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1)公路、铁路工程填高大于20m,挖深大于30m的,应有桥隧比选方案。

(2)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优先考虑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

(3)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项目,应优化工程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项目填高大于7m 应优先考虑桥梁方案;管道工程穿越方式应优先考虑隧道、定向钻、顶管等;山丘区工业场地应优先考虑阶梯式布臵。

5.3.2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分析主体设计的占地情况,评价占地面积是否符合行业用地指标规定。分析给排水、供电、对外交通、工程边坡、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占地等是否

存在漏项和满足施工要求,并进行补充完善。

5.3.3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分析各工程区域土石方挖方、填方、借方、弃方量是否合理,对漏项和不足的应补充。

(2)按自然节点、运距等,根据施工时序情况,分析主体设计中土石方调配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3)分析主体设计对工程弃土弃渣的利用情况,提出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方向(本项目加大利用、邻近项目调配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永久弃方。弃方中应将弃土和弃石(渣)分开堆放。

5.3.4取土(石、料)场设臵分析评价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规定,分析评价取土(料)场设臵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重点按下述逐条进行分析评价:

(1)是否位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3)是否避开城镇、景区和交通要道的可视范围.

5.3.5弃渣(土、石)场设臵分析评价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规定,分析评价弃渣(土、石)场的设臵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主体己布设弃渣(土、石)场的,重点按下述逐条进行分析与评价;主体未布设的,重点按下述逐条与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1)是否影响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

(2)是否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是否影响行洪安全。

(3)布设在流量较大沟道的,是否进行了防洪论证。

(4)陆地弃渣弃于海域的,应征得海洋管理部门的同意。

5.3.6施工方法(工艺)分析评价

分析评价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工艺)是否满足减少水土流失、减少扰动范围、减少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先拦后弃等要求。对于本阶段主体设计中尚未涉及施工方法(工艺)相关内容的,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

5.3.7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

应按分区,从表土剥离与保护、截(排)水与雨水利用、地面硬化、弃渣拦挡、边坡防护、植被建设等方面,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5.3.8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通过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中的界定原则,将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并明确其位臵、结构类型、规模,给出工程量及投资。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见附录Ⅱ。

5.4结论性意见与建议

(1)应明确以下结论:

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3)主体工程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2)应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在下阶段需完善和深入研究的问题。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6.1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的范围应根据工程设计资料,通过现场查勘确定。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分县级行政区域列表说明防治责任范围。

(2)填海造地面积计入项目建设区;占用海域但不形成陆域的面积不计入防治责任范围。

(3)石化项目安全保护区、风沙区项目周边防沙带、输变电项目线下拆迁区应纳入防治责任。

6.2防治分区

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线型工程可按土壤侵蚀类型区、地形地貌或气候带划分一级区,按项目组成和工程特点划分二级区、三级区。

(2)直接影响区一般不单独划分防治区,归入相应的建设区,但拆迁安臵区、井采矿的采空沉陷区等,应单独划分防治区。

7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流失预测的基础是在工程建设扰动地表的情况下,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等最不利情况下,预测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及其危害。7.1损坏地貌植被、水土保持设施预测

应按防治分区,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预测扰动地表、损坏植被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根据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明确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费面积。

7.2弃渣(土、石、砂、矸石、尾矿)量预测

应分建设期和生产期预测弃渣(土、石、砂、矸石、尾矿)量,明确存放位臵,复核存放场地容量。

7.3水土流失量预测

应按防治分区,采用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明确预测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预测单元,按类比法(或模型法、调查法)确定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预测水土流失总量和新增水土流失量。

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可合并为一个时段进行预测,从各预测单元施工扰动地表开始到施工结束;自然恢复期一般取1-3年。

7.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针对工程实际,分析对当地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下游河(沟、渠)道淤积及防洪安全等的影响;分析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的可能性。

7.5综合分析及指导意见

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区域和时段,提出防治措施布设的指导性意见.

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8.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的定性、定量目标。

(1)线型建设项目有不同标准时,应按扰动地表面积计算加权平均综合防治目标值,目标值取整(控制比保留一位小数)。

(2)在缺乏植被生长条件地区的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8.2.1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应在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工程实际,借鉴本地区成功经验,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形成防治体系,绘制体系框图。

8.2.2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

在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础上,分区布设不同部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区分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和方案补充措施),并进行典型设计。

(1)措施布设应以文字说明和图纸表示。文字说明应明确措施名称、布设位臵。

(2)分区措施布设应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分别布设表土保护、拦渣、边坡防护、截(排)水、降水蓄渗、土地整治、植被建设、防风固沙、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措施布设要求见附录Ⅲ。

(3)各区措施布设后应进行典型设计。典型设计要求见附录Ⅳ。

(4)典型设计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和典型设计图,典型设计图应包括必要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5)点型防治区应选择典型区域进行典型设计,线型防治区应选择典型地段进行典型设计。

(6)典型设计后应根据典型设计的单位工程量推算各区工程量,并列出工程量计算表。

8.2.3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应分区按措施类型列出工程量汇总表。

8.2.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施工方案与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内容。进度安排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按照各分区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各防治措施的施工进度。

(2)拦挡措施应符合“先拦后弃”的原则,植物措施应根据季节安排。

(3)进度安排应列表说明,并附双线横道图。

9水土保持监测

9.1监测目的与原则

应结合项目特点说明监测目的,明确监测原则。

9.2监测范围与时段

(1)监测范围应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监测时段应为施工准备期至设计水平年。各类项目均应在施工准备期前进行本底值监测。

9.3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

监测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监测采用调查监测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有条件的大面积、长距离的大型项目还可增加遥感监测。沿江沿河的项目可增加视频监测。

水土流失量监测应采用定位观测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水蚀定位观测点宜选用卡口站、排水沟出口等,重盛些趔垫出合泣量;没有条件时可采用径流小区。风蚀定位观测点宜选择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重点监测

扬尘量。

9.4监测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

应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所需的设施、设备、消耗性材料及人员安排。

9.5监测成果

应按有关规定,提出监测成果要求,包括监测报告、观测及调查数据、相关监测图件和影像资料、报告制度要求。

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0.1投资估算

10.1.1编制原则及依据

(1)投资估算编制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表格形式等应依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写。

(2)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时费应与主体工程一致。

(3)估算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也应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工程定额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应采用水土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

(4)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另行计列。

(5)编制依据应包括主体工程投资估算的相关规定和定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相关规定和定额、相关行业投资估算的相关规定和定额.

10.1.2编制说明

通过计算列出投资估算总表、分部工程投资表(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分年度投资表、独立费用计算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要材料单价汇

总表。

(1)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应采用单价×工程量计算。

(2)投资估算总表应按工程、植物、临时措施投资分区计列。

(3)分部工程投资表和投资估算总表中应含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投资。

(4)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等。

1)建设管理费,按水土保持投资中第一至第三部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之和的1%—2%计取。

2)水土保持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并按实际需要复核。

3)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人工费、土建设施费、设备使用费、专用材料费,参照水土保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计列。

4)科研勘测设计费包括科研试验费、勘测设计费。大型、特殊水土保持工程可按第一至第三部分投资之和的0.2%—0.5%计列科研试验费(一般工程不计列)。勘测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计列。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费.

参照有关规定计列,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复核。

(5)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按县级行政区计列。

(6)跨省项目应分省列出措施投资、水土保持补偿费。

(7)单价分析表、水电砂石料单价计算书、主要材料苗木(种子)

预算价格计算书作为报告书附件。

10.2效益分析

根据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建设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列表给出各防治区工程措施占地、植物措施面积、永久建筑占地(包括场地、道路硬化面积和水面面积)、可绿化面积等,列表计算设计水平年六项防治目标的预期达到值。

11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应从组织机构与管理、后续设计、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验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应满足《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

11.1组织机构与管理

应明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或相关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以及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信息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要求。

11.2后续设计

应明确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必须有水土保持专章或专篇,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有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11.3工程施工

应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要求。在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

11.4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应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监理要求。应建立水土保持监理档

案,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措施应有影像资料。

11.5水土保持监测

应明确水土保持监测要求和报告制度。

11.6检查与验收

明确建设单位应经常检查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对周边的影响,若对周边造成直接影响时应及时处理。

明确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具体要求。

11.7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明确水土保持资金应纳入项目建设资金统一管理,并建立水土保持财务档案。

12结论与建议

12.1结论

应明确有无限制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削约因素,通过方案实施可达到的效果。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2.2建议

明确下阶段对主体设计的优化建议和需进一步深化研究的水土保持问题。

附件与附图

一、附件

1、方案编制委托书或合同。

2、项目立项的有关支撑性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

二、附图

1、项目地理位臵圈

应包含主要城市和交通干线.

2、项目区水系图

应包含当地主要河流、干渠、水库、湖泊等。

3、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圈

4、项目总体布臵图

应反映工程总体布臵、周边地形。公路、铁路项目应有平纵(断面)缩圈。

5、工程平面布臵图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7、分区措施总体布设图

8、措施典型设计图

9、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

可结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绘制。

附录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样式

填表说明:①开工时间为施工准备期开始时间;②防治目标应填写设计水平年时的综合目标值;

③防治措施指建设期各类防治措施的数量,如工程措施中填写浆砌石挡墙长500m;④水土保持投资为建设期投资。

附录Ⅱ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对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三原则,把主体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措施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纳入水土保持方案防治体系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可参考如下意见:一、拦挡和排水措施的界定见下表。

生产建设项目拦挡和排水措施水土保持界定表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实施细则

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要点(草案)本要点依据《规划工作职责及规划管理制度》而制定,规划管理科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工作,技术审查人员应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审查。 一、初步审查内容 1、建设单位报审项目的材料,包括两家以上(含两家)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本,绿化景观、亮化设计方案文本,以上材料的电子文件(光盘),出让资料,出让合同是否齐全; 2、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营业执照的审查。 二、规划方案审查内容 1、建筑内部与外部的建筑间距、日照间距、离界距离、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强制性内容的审查,不符合处应提供具体数据; 2、项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停车泊位、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的审查; 3、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及面积的审查; 4、项目的主次出入口、日照分析图的审查; 5、现状地形图及周边环境影响资料和图片的核准。 三、建筑方案审查内容 1、地下车库出入口是否合理,地下停车位数量、地下面积的核算;

2、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密度、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的审查,不足处应提供具体数据; 3、建筑平面、立面、剖面是否与总图一致; 4、建筑色彩、风格、广告位及外墙材质的审查。 四、绿化景观、亮化方案审查内容 1、中心景区以及景观节点效果图的审查; 2、游憩道、人行道、铺装场地等无障碍设计的审查; 3、绿化面积、绿地率、集中绿地等指标的审查,不足处应提供具体数据; 4、植物配植情况以及投资估算表的审查; 5、沿街建筑、绿化草坪亮化效果图的审查; 6、公共开场空间、河道滨河绿化带与外围环境的衔接。 五、市政工程方案审查内容 1、明确主要管网的平面布置以及和城市主干网搭接情况; 2、配电房的位置、规模及与周边关系; 3、场地内的高压线与建(构)筑物距离; 4、场地内的水系与外围水系的沟通关系; 5、环卫设施、消防设施、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的审查。

施组审核要点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要点 1.目的 为逐步实现我中心监理作业指导书(质量体系第三层次文件)标准化,从控制要点及程序操作,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理作业提供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也是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是监理工作中预控的重要措施和方法。本作业指导书为标准版本(企业标准)。各项目监理部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删减。 2.依据文件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 3. 3.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3.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3.2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有时限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或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报送和审批工作。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3.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3.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2-1(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3.5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报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同时对施工组织设计做修改后重新报监理单位审核。 3.6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向监理单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4.对监理项目部的要求 4.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技术文件,应由承包单位对其负编制责任。监理单位重点核查其审批程序、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备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 4.2由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分专业进行审核;最后由总监审定后批复。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包括施工方案)应报中心审核;再由总监汇总签认批复承包单位; 4.3审核注意事项: 4.3.1.审核程序:由于施工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是一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报审表(表B2-1)中技术负责人、申报人应分别为编制单位(工程项目部)的总工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的“审核人”为上级法人单位的总工(或技术部门负责人); 4.3.2.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种)。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指导作用和权威性,对于部分内容需修改补充的应在“修改后再报”前打勾;若内容短缺较多,又无针对性则应“重新编制”。在审核过程中不应采取非正式审核(非正式报审、口头意见)→修改→正式审核的程序; 4.3.3.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0000㎡的建筑,应编制单项测量方案。由总监转交中心测量组进行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的生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案效力)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施工、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实施“三通一平”前期工程。 第五条(编制机构)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方案内容)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生产建设项目概况及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与水土流失预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局;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第七条(方案分类)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两类。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八条(方案深度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当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深度,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

建筑工程全过程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全过程审查要点(五大要点) 导言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审查,其中涉及到大量的资料以及注意事项。为了确保工程审查,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工程项目大大小小的各类审查,从而保证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下面整理了工程全过程审查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审查 合同审查是施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很多后期的纠纷问题,追溯原因都与合同审查疏忽有关。因此,施企应注意以下合同问题。 (1)注意对监理、甲驻工程师权限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同时要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2)注意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3)注意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

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4)注意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及约定 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5)注意对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承包人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 (6)注意对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 程序设置: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工程交付;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竣工结算(时间、视为条款)。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此外,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工程预算审查 (1)审查初始阶段,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一般要了解如下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 )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围的

(6 )排弃的砂、、土、矸、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案的;确需废弃、没 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7 )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案的主要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挖(含 表土剥离量)、填(含表土回覆量)、借、弃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 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示范文本 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 1 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介绍到县级)、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拆迁(移民)数量及安置方式、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等,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挖、填、借、余(弃)”量、取土(石、砂)场和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数量。矿山工程尚应明确地质储量、首采区位置、服务年限、生产期年排弃渣量等。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简述项目工程设计情况和方案编制过程。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介绍项目进展情况。 1.1.3自然简况 简述项目区地貌类型、气候类型与主要气象要素、土壤类型、林草植被类型与覆盖率、水土保持区及容许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 1.2 编制依据 列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主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技术资料。其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在报告书相应位置说明。 1.3 设计水平年 根据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确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按县级行政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的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责任范围表),并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规定。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1.5.2 防治目标 根据本标准第3.1.3条的规定,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线型工程有分段标准时应确定分段指标值和综合指标值(对涉及区域较大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评价结论。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砂)场设置、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施工方法与工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简述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新增土壤流失量、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简述各防治区措施布设情况。工程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结构形式、布设位置、实施时段,植物措施应明确植物类型、布设位置、实施时段,临时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布设位置、实施时段。 明确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植物措施统计面积,工程措施统计拦挡措施的体积、排水措施长度、边坡防护面积、土地整治面积、表土剥离数量,临时措施统计临时拦挡、排水数量及苫盖面积等。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简述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和点位布设情况。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简述水土保持总投资和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临时措施投资、独立

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查要点

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与审查要点 (试行)

1 总则 1.1为指导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查,提高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为初步设计及后续各个建设阶段的工作服务,有效控制项目规模和建设投资,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要点。 1.2 本要点所称公共建设项目指:行政办公用房、文化娱乐场馆、体育场馆、医疗卫生设施、教育科研设计机构用房、文物古迹和革命纪念建筑、城市通信设施、外国使领馆等。 1.3 适用范围。 1.3.1 本要点适用于编制与审查人员进行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政策性、完整性、技术性编制与审查;对于一般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查,除应依据本要点的条款外,尚应依据有关行业标准、现行规范及具体工艺的要求进行; 1.3.2 本要点适用于咨询设计人员进行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4承办单位报请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4.1经盟市、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签发的申请报告; 1.4.2经业主签章的建筑方案设计确认单; 1.4.3 需审查的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为标准A4#本一式八份; 1.4.4审查需要提供其他的批准文件、附件及资料等。 1.5 公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5.1 文本格式规范,附图、附表、附件齐全; 1.5.2 文本结构完整,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 1.5.3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5.4 文本达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能够满足投资决策和编制初步设计的需要;1.5.5 编制依据可靠; 1.5.6 建设规模、装修标准及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政策; 1.5.7 表述形式做到数字化、图表化; 1.5.8 建筑方案设计应节能、实用、经济、美观; 1.5.9 结构方案设计应安全、经济、合理; 1.5.10 设备方案设计应节能、经济、可行;

水土保持报告审查要点.

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查要点 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 (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I、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 (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一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一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一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一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一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一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海绵城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本文件,作为建设项目图审依据。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及审查要点适用于无锡市海绵城市市区内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公园与绿地三类项目的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河道水系整治专项设计审查可参照执行。 二、主要依据:本规定及审查要点的编制是依据《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导则》、《无锡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无锡市海绵型道路建设导则(试行)》、《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建设工程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锡建总[2008]202号)、《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等规定、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管理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推进海绵建设项目“嵌入式”管理的要求,将海绵建设要求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在项目

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在项目前期对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设施选择进行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作为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依据。海绵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可与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合并或同步进行。具体管理职责和流程按照锡建总[2008]20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各咨询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在工程咨询设计的各个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做好各阶段的海绵专篇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除应符合审查要点(详见附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无锡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各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海绵专篇的方案、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审查。 (三)设计单位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海绵设施专篇设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纳入企业信用考核记录。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按照设计落实海绵建设内容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处理。 附件1: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专篇内容要求 附件2: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专篇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材料现场审核要点表(doc 17页)

建设工程材料现场审核要点表(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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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轧带肋钢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钢材质量证明书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送货单 合格供应商名单(总包单位) 应当验收其每一捆钢筋扎件 上的标牌(俗称吊牌)及表面 标识 1、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2、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带肋钢筋》 3、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 4、沪建安质监[2006]第0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 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5、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 监督管理告知要求》 6、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 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7、建设部建质[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 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3 冷轧带肋钢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钢材质量证明书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送货单合格供应商名单(总包单位)应当验收其每一捆钢筋扎件上的标牌(俗称吊牌) 4 成型、调直钢筋《上海市钢筋加工企业质量 诚信自律备案证明》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厂家营业执照 成型、调直钢筋出厂合格证 1、JG/T226-2008《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 2、YB/T4162-2007《钢筋混凝土用加工成型钢筋》 3、沪建安质监[2010]第121号《关于加强调直钢筋 和成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4、建设部建质[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 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5、沪建材协(2011)第018号《关于公布本市首批 钢筋加工企业质量诚信自律备案获证名单的通知》 5 一、钢筋混 凝土结构 工程 水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证明及交易合同备案凭证》 统一版本产品质量保证书 (上海建设工程通用硅酸盐 水泥质量检验报告)(3d、 28d)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3d、28d)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 3、GB/T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4、沪府[2003]65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 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5、沪建受[2009]27号《关于统一本市专业类建材类 交易备案受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 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方案编制总则 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 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区和专项设施(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 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 年。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 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 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 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土石方平衡 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审核要点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审核要点 摘要:设计概算审核建议在设计方案、图纸深度、编制人员、编制方法等方面重点审核。 关键词:建设项目设计要点 本人这几年参与了大量概算审核工作,从地域上包括浙江、四川、新疆、西藏等等,根据这几年在概算审核中碰到的主要问题及实践经验,总结归纳了些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审核的要点,供大家商榷。 设计方案问题。 以我司审核的四川青川一个市政道路工程概算为例:1.据统计道路共需填土266万m3,其中路基填土(三类土、土质要求高)有163万m3,占61%,预压土(土质要求不高)有103万m3,占39%。如此之大的土方用量,设计中却没有进行取土来源调查,也未做土方调运分析;2.同等级、同承载要求的路段,其路面结构形式不一致;3.绿化标准定位太高;4.箱式变压站不符合统一设计原则要求,几乎每一条路段都配置了一台,存在过剩现象;5.交叉路口存在重复设计和漏设计现象等。一般的概算编制者和审核者都容易忽视设计方案问题,编审概算时完全照图纸套,而后期施工中这种隐藏的不合理却会造成设计变更及工程造价的大变化,概算也就与实际脱节了。 审核者应充分掌握建设工程的总体概况,根据每个项目的建设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统筹考虑,必要时优化设计方案,使安排不管是经济上还是技术上更合理。要强调的是,判断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要求审核者技术过硬,且要富于想象、善于沟通。在进行设计概算审核前,要充分了解建设工程的作用、目的,根据项目的要求,初步掌握工程建设的标准;审核发现问题后,要积极与各投资方或业主、设计单位沟通协调,进行改进。 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 很多项目匆忙上马,由于时间紧迫无法详细,或其他种种原因,有些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中不考虑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如室外工程、安全监控系统、零星附属工程等,但这些分项又是整个建设项目不可或缺的。由于无设计图纸,所以概算编制人员通常也不将其考虑到总概算中去,无形中造成了概算漏项。对于图纸不明确,设计标准较高,以及在设计阶段尚未确定的设备、材料的定位等问题,应及时向设计者询问或与项目单位沟通,了解他们的要求,并根据发布的价格信息及价格调整指数,考虑建设期的价格变化因素等,对设计概算进行调整和修正,以使审核后的设计概算尽可能地反映设计内容、施工条件和实际价格。其中,对于关键设备和设施多方查询核实,主要设备的市场价向设备供应部门或招标公司查询核实;重要生产设备、设施向同类工程查询了解;复杂的建安工程向同类建设、承包施工单位征询意见。总之,应避免造成设计概算与工程预算严重脱节。为此,在概算审核中,一方面力求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满足规范要求的深度;另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三)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 四、受理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二)生产建设项目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三)生产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已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四)生产建设项目需设置取土场地的,选址已落实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已考虑综合利用方案,确需排弃的已落实存放地,存放地选址、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E6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登记表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开发建设项目开垦荒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样本:开发建设项目开垦荒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申报材料: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相关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委托书、方案大纲评估意见、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专家组预审意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审批流程:1、审查材料;2、实地勘测;3、予以初审;4、作出行政审批。[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从补齐相关资料之日算起)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权限: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关键词:水保方案编制环保水保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保方案审批申请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施工方案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说明: 依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15号)。 版面格式:用A4幅面(210mm×297mm),插图(表)可适当加大。 图件格式:各类图件要求用CAD制作,制图格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一)方案封面的要求 颜色:方案及所有附件的封面均应为彩色皮纹纸印制,送审稿为墨绿色,报批稿为浅湖蓝色。 版式:封面左上角为设计单位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质证号和工程设计证书号,用3号或4号宋体字印制。右上角为年号和本年度所编制的项目序号。 封面上方为文件标题,第一行为工程名称,用2号或3号宋体字;第二行为水土保持方案,用初号或小初号黑体字;第三行标明,送审稿或报批稿,用括号表出,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格式

开发建设项目及开垦荒地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内容及格式样本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应简要说明下列内容: 1、主体工程及立项的概况。 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主要包括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量、水土流失重点区段及时段。 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8、主要结论与建议。

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方案编制总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明确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 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即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为最低标准,执行中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4、论述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5、说明方案编制的原则。 6、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置等情况。若有与其它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 四、建设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项目所在地的国家级、省

级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区域内生态建设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借鉴的经验。 五、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选址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评价。 3、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4、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弃土(石、碴)场、取料场的布置、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 5、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6、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7、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六、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占地,要分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线型项目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列表说明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 3、防治责任范围结果,用文、表、图说明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面积等情况。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结果。 七、水土流失预测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

xx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送审稿)

目录 1综合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分析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水土保持监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结论与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2方案编制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方案编制的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错误!未定义书签。3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工程特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项目功能及规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项目区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项目总体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审查技巧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描述,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本文通过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合同不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因。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条款,才能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也就是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同样对于我们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上乙方往往处于不利的角色,如果合同存在分歧,乙方受损失的几率要大得多。此外,合同风险往往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的疏忽往往来源于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的疏忽大意及碍于面子的妥协,也包含部分懒惰心理以及对合同评审的不重视性和不严肃性。实际上,甲乙双方都希望能够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好,避免将来的纠纷,它是一把双刃剑,很难预测对哪一方的伤害。 在此,我仅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在定额取费结算前提下总结了部分条款,以供大家参考,使我们有所启示。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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