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九大交流发言]十九大精神学习讨论发言材料

十九大精神学习讨论发言材料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在全面总结十八大以来取得的举世瞩目成绩的基础上,对十九大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学在前、学深悟透,特别是要深入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坚守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强有力的领导下,赢得了全国上下的一致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为新时期党领导反腐败斗争开创了新局面,纪检监察工作迎来了更加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这一有利环境要求我们应当有新的作为。要以法治的方式执行制度。坚决矫正“压案不报”、“选择性执纪”等错误方式,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违纪必究,彻底铲除“潜规则”、“劣币驱逐良币”的土壤,用法治方式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努力实现“政治清明,干部清正、作风清廉。”要全面体现法治要求。党纪严于国法,这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执纪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执纪,同时要保障党员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使依规治党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方向引领。

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在思想上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的深刻内涵,在行动上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真正体现“以法治思维执行制度”。要克服惯性思维,破除畏难情绪,打消功利思想,把法治思维贯彻到制定纪律、执行纪律全过程,真正把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迅速转化为依规治党的强大武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反对腐败。

结合自身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形

势下,驻公安局纪检组必须坚持以法治的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为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与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不移的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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