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到市民社会_马克思思想的重_省略_思_黑格尔法哲学批判_为研究中心_韩立新

从国家到市民社会_马克思思想的重_省略_思_黑格尔法哲学批判_为研究中心_韩立新
从国家到市民社会_马克思思想的重_省略_思_黑格尔法哲学批判_为研究中心_韩立新

 2009年1月 河北学刊 J a n.,2009第29卷第1期 H e b e i A c a d e m i c J o u r n a l V o l.29 N o.1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社会

从国家到市民社会:马克思思想的重要转变———以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研究中心

韩立新

(清华大学哲学系,北京100084)

[摘 要]与传统的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解释不同,笔者认为,在1843年前后,马克思经由了一个“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转变过程。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创立唯物史观,从根本上说得益于他借助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完成了这一转变。黑格尔与斯密之间具有继承关系,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以国民经济学为背景的经济学范畴,《法哲学》就相当于黑格尔的国民经济学。马克思之所以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比黑格尔还黑格尔地坚持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是因为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经济规定。马克思放弃黑格尔的国家哲学转而去研究国民经济学的真正契机是市民社会概念,坚持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分的立场对于马克思完成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转变以及走向创立唯物史观具有重要意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马克思的思想局限在于,当时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认识在总体上还笼罩于黑格尔的国家观之下,还没能摆脱黑格尔左派的国家批判和宗教批判的政治立场。

[关键词]市民社会;法哲学;马克思;黑格尔;斯密

[作者简介]韩立新(1966—),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9)01-0014-11 [收稿日期]2008-08-25

在早期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思想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列宁曾将这一变化概括为“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1](P83)的转变,迄今为止的大部分研究也主要是从这两个角度来把握这一变化的实质的。但是,如果按照马克思在1843年前后的著述和18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回忆来看,列宁的说法不够准确,更为准确的说法是,当时的马克思正经由着一个可称作“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转变。国家是哲学,而市民社会是经济学,因此,这一转变又可称作是“从哲学向经济学”的转变。

这一转变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马克思新世界观诞生的标志的话,那么,挣脱黑格尔国家观的囹圄转而去关注现实的市民社会,从法哲学批判转向国民经济学批判则可以看成是马克思走向成熟的出发点。本文就是从这一角度对真实记录这一转变过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一个研究。具体说来,本文要回答的是,为什么热衷于国家哲学的马克思会在经由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后,将研究重心转向了市民社会和国民经济学,并通过这一转向为在稍后的巴黎时期和布鲁塞尔时期创立唯物史观奠定了基础。

一、市民社会概念的经济学本质

同青年黑格尔派的其他成员一样,马克思很早就对黑格尔的国家观表现出浓厚的兴趣。1842年3月5日,马克思在致卢格的信中说:“我为《德国年鉴》写的另一篇文章是在内部的国家制度问题上对黑格尔自然法的批判。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同立宪君主制这个彻头彻尾自相矛盾和自我毁灭的混合物作斗争”[2](P23)。从这封信来看,当时的马克思已经明确地给自己提出了批判黑格尔国家观的任务,但完成这一任务则是在辞掉了《莱茵报》主编以后,即在1843年3—9月,在富有人文气息的克罗茨纳赫的田园中,在新婚妻子燕妮的陪伴下撰写的这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探讨的主题是黑格尔的国家哲学。虽然马克思也曾在这部手稿中说过“留待批判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看法时再来阐述”[3](P89)、“要在《市民社会》这一章中作进一步阐述”[3](P91)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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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保存下来的手稿中并未发现他对《法哲学原理》〈市民社会〉(第182—256节)部分所作的摘要和分析。马克思之所以关注黑格尔的国家哲学,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相对于英、法走在时代前沿的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德国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是唯一能够与英、法思想界相抗衡的理论领域,要从时代的高度把握近代社会的本质,无疑需要站在这一哲学的肩上。其二,由于当时的黑格尔左派已经从宗教批判转入到政治批判,从逻辑上也需要对国家哲学和法哲学进行批判,而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及最终的表述,因此,出于黑格尔左派的政治立场,马克思也需要研究黑格尔的法哲学。其三,还有一个实践原因,这就是经过《莱茵报》时期政治实践的洗礼,马克思已经发现了现实中普鲁士王国与法哲学所描绘的国家理念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普遍的国家理念在现实中只不过是幻想。如果说理念与现实的反差是一种政治异化的话,那么,如何扬弃这一异化,自然成为困扰马克思的焦点。

但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接下来的1843年10—12月为《德法年鉴》所撰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这两篇论文中,马克思的思想却出现了重大的变化,他开始从对国家哲学的批判转向了对市民社会本身的分析。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他试图从市民社会出发剖析市民社会本身的矛盾并解决人的政治异化问题;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从市民社会中发现了实现人的解放的真正动力,即无产阶级。而到了1844年的巴黎时期,马克思基本上已经将自己的学术兴趣彻底转移到了市民社会和国民经济学上来。他不仅作了大量的经济学笔记,而且明确提出了“整个革命运动必然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即在经济运动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理论的基础”[4](P82)这样的结论。尽管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序言》中他还重申在《德法年鉴》中曾预告过的计划,即“要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形式对法学和国家学进行批判”[5](P314),而且明确地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工作看成是其对法学和国家学批判的一环。但是,如果我们实事求是地评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内容就会发现,马克思在其中所作的工作绝不再是对国家的批判,而是彻头彻尾的市民社会批判,或者说国民经济学批判,只不过当时马克思尚未意识到而已。

马克思为什么会突然一下子从国家批判转向了市民社会批判和国民经济学批判呢?传统的解释主要有两点:第一,《莱茵报》期间的政治实践使马克思更为关注物质利益问题,而物质利益问题显然跟市民社会有关,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研究国民经济学。第二,马克思在1843年底与卢格共同编辑《德法年鉴》时,接到了恩格斯寄来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这篇论稿意外地对马克思产生了巨大冲击,促使马克思开始关心国民经济学和市民社会。这两种解释固然没错,也是马克思予以承认的,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解释都略显简单和表面化,而未能揭示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设想一下,如果马克思的大脑中没有相应的理论认识,没有去研究国民经济学的内在动力,即使“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即使阅读了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他也不会放弃对黑格尔国家观的兴趣。马克思之所以能够进行这一转变,其内在原因应该是在这之前的《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也就是说,肯定是作为批判对象的黑格尔法哲学的某些“要素”潜移默化地影响了马克思,或者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使他具备了主动要接触国民经济学和研究市民社会的知识“积累”。那么,这一“要素”和“积累”究竟是什么呢?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尽管这一问题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思想的本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是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史上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先说出笔者的结论,这一“要素”和“积累”就是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以及这一概念的经济学性质。下面将通过对《法哲学原理》的市民社会概念以及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分析对这一结论作出证明。

1.市民社会的三个原理

众所周知,市民社会作为一个哲学和社会科学概念,定型于黑格尔,而黑格尔对古代市民社会概念的改造和重新界定主要集中在他晚年出版的《法哲学原理》一书中。

在该书中,黑格尔将概念本身的内在差别分为三个环节:抽象法、道德、伦理,而伦理(d i e S i t t l i c h k e i t)作为前两个环节的统一,本身又分为三个阶段:家庭(d i eF a m i l i e)、市民社会(d i ebǜr g e r l i c h eG e s e l l-s c h a f t)、国家(d e r S t a a t)。关于这三个阶段的关系,黑格尔是这样规定的:家庭作为“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是伦理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主体性和客体性、特殊性和普遍性还处于“实体的统一性”(s u b-s t a n t i e l l e E i n h e i t)当中。而到了伦理的第二个阶段,即在市民社会中,这种统一性开始发生分裂,个人像原子那样成为自立的特殊性。但是,由于特殊性无法自足,为了生存,个人又不得不与他人联合起来,结果社会生活又呈现出互相联系和互相依赖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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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普遍性是以个人的利己需要为目的、以保障人格和财产安全的法律体系为中介的联合,因此在本质上仍然是特殊性,或者说充其量是“形式的普遍性(f o r m e l l e A l l g e m e i n h e i t)”。因而,要真正实现主体性和客体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以及伦理向更高层次的统一性的回归,还必须设定一个“实体性的普遍物”阶段,即国家。

显然,这三个阶段的关系是按照黑格尔特有的三段论法,譬如“直接性———中介性———直接性的恢复”、“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逻辑建构起来的。在这种结构中,一方面,市民社会位于家庭和国家之间,作为近代个人和近代国家得以形成的基础,它是伦理发展的中介阶段和必经阶段;另一方面,同伦理发展的最高阶段———国家相比,它还属于伦理的分裂形态,低于国家且最终要被国家所扬弃。这是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基本定位,这一定位决定了黑格尔轻视市民社会和看重政治国家的态度,也决定了黑格尔依靠国家来解决市民社会矛盾的基本思路。

关于市民社会的具体内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的第182节以后曾作过详细的讨论,这里因篇幅所限,只考察一下他对市民社会所作的核心规定,即所谓的市民社会三原理。第一个是特殊性原理。即“具体的人格作为特殊的人格本身就是目的”,他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将其他人看成是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手段,这样的人就是构成“市民社会的一个原理”[6](P339)。但是,个人的需要是要通过劳动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越多,自己的劳动产品就越显得贫乏,就越需要他人的劳动产品予以补充。因此,个人虽然以自己为目的,“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6](P339)。在这个意义上,具体的个人又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黑格尔把市民社会的这一特性概括为“需要的体系”(S y s t e m d e r B e dǜr f n i s s e n)[6](P346)。这就是市民社会的第二个原理,即“普遍性的形式”[6](P339),简称普遍性原理。之所以称其为“普遍性的形式”,是因为个人与他人发生关系的目的仍然是自己的需要,依据“利己的目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虽然具有普遍性的“形式”,但还构不成“实体”。在这个意义上,在市民社会中,普遍性原理和特殊性原理是相互分离、彼此独立的,二者还没有达成真正的统一。因此,市民社会还需要第三个原理,即“必然性”(N o t w e n d i g k e i t)和“陶冶”(B i l d u n g)的原理。既然“理念赋予普遍性以证明自己既是特殊性的基础和必要形式,又是特殊性的控制力量和最后目的的权利”,那么特殊性就需要通过普遍性的外在控制以及向普遍性的内在发展,最终与普遍性达到统一。但是,由于市民社会本身是伦理的分裂形态,这种统一“不是作为自由,而是作为必然性而存在的”[6](P343),只能是“必然性的统一”。尽管必然性的统一还称不上“伦理的统一”,却为个人的“陶冶”提供了可能。即由于在市民社会中私人的目的只有借助“普遍的形式”,譬如经济规律和法律关系才能实现,这就要求每个人都要尽量使自己的知识、意志及行动符合经济规律和法律关系,从而使自己“成为社会联系的锁链中的一个环节”[6](P343)。通俗地讲,就是个人在市民社会中通过学习、劳动等行为而逐渐把特殊性陶冶成为主观性,萌发出社会意识和共同体意识,从而为进入最高的共同体即国家作好准备。

市民社会的三个原理是相互联系的。特殊性原理和普遍性原理构成了市民社会矛盾的两个基本方面,而“必然性”和“陶冶”原理则要融合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对立,肩负着要使二者达到统一的使命。从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设定来看,他对以特殊性为根本原理的市民社会评价不高,顽固地坚持要让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这种倾向直接反映在他为市民社会所设定的三个环节中:第一,市民社会是一个“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使彼此的需要得到满足的“需要的体系”。第二,要想使这一体系安全运转,需要建立一个保护人格和所有的“司法”(R e-c h t s p f l e g e)制度。第三,为将利己的个人最终纳入国家的伦理秩序需要建立“福利行政”(P o l i z e i)[6](P346)和“同业公会”(K o r p o r a t i o n)。通过由低到高的这三个环节,市民社会最终会必然上升为国家。

尽管如此,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并没有采取彻底否定的态度,而是运用了他特有的辩证法,即从两个相反的角度辩证地把握市民社会:一是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完全由特殊性原理贯彻的世界,在这一世界中,个人追逐自己的私人利益,整个市民社会呈现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原子论的体系”这样的非人状态,或者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伦理的分裂形态”,这显然是从否定的角度来理解市民社会的;二是把市民社会看作是普遍性原理贯彻的世界,在这一世界中人们的人格得到陶冶,权利得到承认,并在分工与交换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个相互补充和相互依赖的社会体系,为共同体的形成和普遍性的实现奠定了基础,这是从肯定的角度来理解市民社会的。关于这两个角度的关系,如果借用笔者曾说过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特殊性原理是`正题',普遍性原理是`反题',而两者的统一就是`合题'。这一合题是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原型”[7]。总之,黑格尔是从特殊性与普遍性对立统一的角度来把握市民社会的,这一认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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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着深刻的历史辩证法,是他那个时代最杰出的社会认识和历史认识。

2.黑格尔和斯密

黑格尔之所以能够拥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得益于他对英国的经济学,特别是对斯密经济学的学习和吸收,他的市民社会概念是建立在以斯密为代表的国民经济学的基础之上的。

作为一个公认的事实,黑格尔早在法兰克福时期(1800年前后)和耶拿时期(1801—1807),就曾对爆发于英国的产业革命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并认真阅读了詹姆斯·斯图亚特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探究》(1767年)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年)。这一兴趣一直持续到了晚年,他不仅熟悉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17年)以及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1803年),而且还在《法哲学原理》“需要的体系”一节中提醒读者参考“斯密、萨伊和李嘉图”,并称赞国民经济学“使思想感到荣幸,因为它替一大堆的偶然性找出了规律”[6](P347),给国民经济学以很高的评价。关于黑格尔与国民经济学特别是和斯密的关系,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卢卡奇就曾依据当时新出版的耶拿时期的《伦理体系》(1802年秋至1803年)和《耶拿体系草稿》(1801—1806)以及《精神现象学》(1807年)作过系统的研究,并在《青年黑格尔》这部巨著中明确提出,亚当·斯密关于经济学核心范畴劳动的思想对黑格尔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并断言黑格尔在经济学上是亚当·斯密的崇拜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黑格尔法哲学讲义笔记的出版(1973年、1974年和1983年),探讨黑格尔与经济学的关系更是成为黑格尔研究中的热点,为了强调黑格尔思想的经济学特征,德国的普利达特甚至直接将其主要著作命名为《经济学家黑格尔》。这些研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强调黑格尔的法哲学与国民经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试图将黑格尔解释成为一个具有自由主义意识的进步思想家。

斯密的经济学对黑格尔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本文主旨出发,下面将重点讨论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相关的两个方面:斯密的劳动观和社会认识。劳动作为人的需要及其满足这一需要的行为,不仅是国民经济学的出发点,而且还是近代市民社会的基础和构成原理。斯密作为近代劳动观的始作俑者,正是从劳动的角度创立了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并揭示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首先,斯密所理解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所谓生产性劳动是指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其核心在于强调人将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凝结于物质对象的主体能动性,以及财富的创造依据于人的劳动这一主体本质。而且正是从生产性劳动概念出发,斯密批评了重商主义者,认为劳动才是国民财富增长的真正源泉,将劳动看作促进文明进步的根本原因。

从黑格尔的著作来看,黑格尔关于劳动的理解跟斯密有一致性,他也是从劳动的角度揭示人的本质及近代社会的本质的。譬如,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通过“主奴辩证法”论证了劳动的属人本质,强调了其对人的生成和世界的生成的意义;在《法哲学原理》中,他揭示了劳动和私人所有的关系,通过“陶冶”概念阐明了劳动对于人格从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的意义等。可能也正是受到了斯密乐观主义态度和自由主义的影响,黑格尔对近代劳动的消极因素关注得较少,特别是对近代劳动中存在的剥削问题和剩余价值规律认识不足。因此,马克思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这样评价:“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8](P292)。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黑格尔的劳动观和斯密的劳动观具有亲缘性,因为他们甚至在缺点上都一脉相承。

其次,斯密所理解的劳动还是一种分工劳动。《国富论》的开篇就是近代的分工原理。按照斯密的说法,分工起源于一种交换和买卖的倾向,而近代的“经济人”进行交换的动机是“自爱心”(s e l f-l o v e)。在社会分工的体制下,尽管一方面人们是作为私人相互排斥,但另一方面又只有通过与他人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用斯密的话说,就是“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9](P20)。从斯密的这一论述来看,分工劳动绝不仅仅是个体生产的原理,还是个体相互结合的社会组织原理。分工的本意是指“被分割的劳动”(d i v i s i o n o f l a b o u r),主要指劳动的专门化和个别性,即对社会劳动的“分割”,由此得出的社会认识往往是排他的原子论体系。但是,斯密的分工理论却与此相反,其精神实质不是“分割”,而是交换和结合;它所强调的是要将被分割的劳动与独立的个人再结合起来,由此得出的社会认识往往是一种社会有机体理论。这是斯密的劳动观不同于其他西方近代思想家的卓越之处。

斯密的这种分工理论对黑格尔产生了重要影响。黑格尔也不是仅仅从劳动的细分化和专业化角度来理解分工,而是同斯密一样,把分工理解为近代社会的组织原理,并进一步说明了分工对普遍性的形成的积极作用。黑格尔的这种理解直接体现在《法哲学原理》“需要的体系”的规定中。在“需要的体系”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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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黑格尔说:

劳动中普遍存在的和客观的东西存在于抽象化的过程中,抽象化引起手段和需要的细致

化,从而也引起生产的细致化,并产生了分工。

个人的劳动通过分工而变得更加简单,结果他在

其抽象的劳动中的技能提高了,他的生产量也增

加了。同时,技能和手段的这种抽象化使人们之

间在满足其他需要上的依赖性及相互关系得以

完成,并使之成为一种完全必然性[6](P352f)。

这段话与《国富论》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思想是极其相似的。黑格尔不仅在“劳动”、“需要”、“技能”和“分工”等用词上秉承了斯密,而且在“生产的细致化”带来了“分工”、分工使劳动“变得更加简单”、分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和生产量等思想上也与斯密毫无二致。更重要的是,黑格尔继承了斯密从分工角度来把握近代社会结构的方法,认为分工的发展会使人们在“需要上的依赖性及相互关系得以完成”。从整体上看,黑格尔的“需要的体系”与斯密的“自然的自由的体系”有着相似性,“需要的体系”实际上就是“自然的自由的体系”的哲学化。

斯密的经济学是对近代市民社会最出色的自我剖析,同18世纪其他的思想家一样,他的《国富论》也并不是一本单纯的经济学著作,而是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及伦理学在内的广义的社会认识体系,这一点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颇为相似。近代社会认识的核心是个体与整体,或者说是个人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这一问题上,霍布斯等自然法思想家们往往强调个人的独立意义,把社会看成是割裂了人的有机联系的“原子论的体系”,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而斯密则与自然法思想家们相反,更强调近代个人与社会的有机联系。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个体和整体并不是对立的,个人利己的经济活动不仅不与公共利益相矛盾,相反却可以促进公共利益。个人只要参于到分工与交换的体系当中,就会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解下,实现与社会的统一。

斯密的这一社会认识也给黑格尔以极大的启发。卢卡奇说:“黑格尔不仅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就是作为批判的人道主义者,也是亚当·斯密及其老师弗格森的学生”[10](P160)。早在《耶拿体系草稿》中,黑格尔就曾向斯密学习,没有单纯从“原子论的体系”角度去理解市民社会,而是强调了个体与整体的统一。到了晚期,这一倾向更加明显。在《法哲学原理》中他说:在劳动和满足需要的上述依赖性和相互关系中,主观的利己心转化为对其他一切人的需要

得到满足时有帮助的东西,即通过普遍物而转化

为特殊物的中介。这是一种辩证运动。其结果,

每个人在为自己取得、生产和享受的同时,也为了其他一切人的享受而生产和取得[6](P353)。

在这段话中,黑格尔虽然没有提及斯密的“自爱心”和“看不见的手”,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基本逻辑与“自爱心”和“看不见的手”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只不过是“自爱心”被换成了“主观利己心”,“看不见的手”被换成了“一种辩证运动”,其结果就是个人在“取得、生产和享受”中与其他一切人实现了统一。总之,从整体上看,黑格尔几乎与斯密拥有相同的社会认识,他的有关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原理和普遍性原理以及两者的统一在斯密那里似乎都能够找到原型,在这个意义上而言,黑格尔是一位斯密主义者。

但是,说黑格尔是一位斯密主义者并非意味着说黑格尔完全停留在斯密的水平上。事实上,二者的市民社会理论有着深刻的差别。斯密作为近代经济自由主义的始作俑者,在本质上上把市民社会看成是一个自律的、无须国家干涉的“自然的自由的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个人不仅享受着经济上的自由与政治上的平等,而且在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时还可以促进社会福利,这难道不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吗?同斯密的这种乐观态度相比,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则明显具有悲观色彩。在他看来,市民社会虽然具有陶冶个体、促进文明进步等积极的一面,但它毕竟是一个“利己心”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经济规律具有盲目性,个人能否通过劳动获得普遍性则完全是偶然的;而且随着产业化,社会将发生两极分化,会出现没落的贱民(P?b e l),社会会因此而陷入自身的分裂危机;此外,随着大机器的出现,劳动会更加单一化和片面化,失业将增加等。市民社会的这些负面因素光靠市民社会本身———用斯密的话说就是“看不见的手”———是无法解决的,只有在市民社会之中和市民社会之上引入限制特殊性的普遍性因素,才能解决或者避免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正是出于这种考虑,黑格尔在“需要的体系”这一斯密式市民社会规定之中又增加了“福利行政”和“同业公会”,在市民社会之上又设定了一个超越性的理性国家,希望依靠国家的力量来消除市民社会的盲目性和无政府性,实现整个社会的福利。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无论被描绘成自由的私人经济领域,其上面总有一个普遍的政治国家。他不是一个经济自由主义者,而是一个深谙德国“历史学派”和“国家经济学”(S t a a t s?k o n o m i e)传统的国家主义者。

总之,不信任市民社会,企图靠超越市民社会的力量来解决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这是黑格尔关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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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社会思考的一个根本特点。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黑格尔才与斯密等人的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情调相反,把市民社会仅仅看成是伦理的自我异化形态及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过渡形态。这一认识后来对马克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作为经济社会的市民社会

从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三个规定以及他与斯密的继承关系来看,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它不同于古代的市民社会,而是一个近代的范畴。从古代到中世纪,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直接同一的,每个人的私人领域就是政治领域。到了近代,随着资本主义在西欧的确立和发展,私人领域开始与政治领域发生分离,市民社会开始与国家相分离。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这一分离的基础上的。第二,它是一个以国民经济学为基础的经济学范畴。同是近代的市民社会概念存在着两个不同的谱系:一个是以17世纪的思想家霍布斯、洛克及康德等人为代表的强调市民社会政治属性的谱系,这一谱系鼓吹所有权和个人自由的政治意义,可以称之为“作为政治社会的市民社会”,其理论基础是自然法思想和社会契约论。另一个就是以弗格森和斯密等18世纪理论家为代表的强调市民社会经济内涵的谱系,可以称之为“作为经济社会的市民社会”。这一谱系的基础是近代欧洲的经济现实和国民经济学。从上述分析来看,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无疑属于后者,而且是后者的集大成者。

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即“作为经济社会的市民社会”更具有本质的意义。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发达的西欧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经济特征,人变成拥有私有财产的私人,经济劳动代替政治实践成为人的活动的主要内涵,私有者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和广泛的商品交换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市民社会形态,即经济社会。这是一个具有实质性的转变,斯密很好地理解了这一点,直接将市民社会(c i v i l s o c i e t y)称作是“一切人都成为商人”的“商业社会”(c o m m e r c i a l s o c i e t y)。黑格尔则是在斯密的基础上,明确确立了一个不同于古典古代的、以经济内容为核心的市民社会理念,从而使市民社会由政治学范畴转变成为经济学范畴。在市民社会概念的形成史上,人们之所以将黑格尔视为近代市民社会概念的定型者,其原因就在于此。

认识到这一点极为重要。它为我们回答本文的设问,即“为什么热衷于国家哲学的马克思会在经由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后将研究重心转向了市民社会和国民经济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答案。如果按照上述的分析,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以国民经济学为背景的经济学范畴;如果把市民社会概念看作黑格尔法哲学的核心的话,那么,法哲学就是以德国哲学的方式阐述的国民经济学,换句话说,法哲学就相当于黑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如果这一说法成立,那么,马克思对法哲学的研究,实际上相当于对国民经济学的首次接触。也就是说,马克思有可能是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逐渐体会到市民社会概念的经济学意蕴及其把握近代社会结构的方法论意义的。正因如此,当马克思收到恩格斯寄来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以后,他才能够放弃手头的国家哲学研究,转而投身于国民经济学领域,走向了解剖市民社会的道路。而且,从马克思《德法年鉴》上的两篇论文的内容来看,马克思在收到《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以前或与此同时,实际上已经将自己的关注中心转向了市民社会。从这一事实来看,即使没有来自恩格斯的刺激,经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洗礼,马克思也必然会走向市民社会批判。

总之,是黑格尔的法哲学引导了马克思。正是因为马克思朦胧地感觉到了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经济学本质,他才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采取了一个不同于其他黑格尔左派的立场,即坚决不同意黑格尔简单地将市民社会扬弃于政治国家之中的做法,坚持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这一立场对于马克思完成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思想转变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

尽管市民社会概念是马克思思想形成的关键,但处于法哲学批判时期的马克思所关注的却是黑格尔的国家哲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可以说就是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国家哲学恶战苦斗的结果。

在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展开批判以前,马克思已经具备了两个批判法哲学的视角:其一,是青年黑格尔派的自由主义思想。《法哲学原理》中有一句名言:“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6](P24)。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在说理性的东西都要现实化,因此包含了要将现实合理化和变革现实的批判精神;而后半句则是在强调现实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包含了将现实存在合理化,即肯定现实的保守态度。青年黑格尔派是站在前者立场上的,即以理念为标准对现实进行批判。特别是在国家问题和宗教问题上,青年黑格尔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卢格就曾对国家理念和国家现实作了区分,并从国家理念出发严厉地批判了现实中的普鲁士国家。从1843年春夏马克思致卢格的几封信来看,马克思受卢格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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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社会◇

响很大,他也是借助于黑格尔关于国家的自由理念以及由此发展起来的民主主义来批判现实中的普鲁士国家的。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批判方式带有青年黑格尔派共通的自由主义和激进民主主义色彩。其二,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从马克思1843年9月致卢格的信来看,他又与大多数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不同,拥有了一个新视角,即“从现存的现实特有的形式中引伸出作为它的应有和它的最终目的的真正现实”[2](P65)。这一视角就是从现实出发再到国家理念的唯物主义态度,这显然是一种带有费尔巴哈色彩的方法论路径。费尔巴哈虽然也属于黑格尔左派,但他对黑格尔的批判与其他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不同,他是对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的批判,其核心在于批判黑格尔的思辨的唯心主义。尽管当时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也曾透露过不满,说“他强调自然过多而强调政治太少”[2](P53),但在方法论上,马克思还是继承了费尔巴哈的思想,从“颠倒”角度对黑格尔法哲学作了全面的批判。

1.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立

为方便论述起见,本文先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内容作一简要的概括。马克思的这部手稿所研究的是黑格尔的国家观,他几乎是逐字逐句地对《法哲学原理》第三篇第三章“国家”的“国内法”(第261 -313节)部分作了摘抄和批判。在“国内法”部分,黑格尔设定了三个环节:王权(单一)、行政权(特殊)和立法权(普遍),并分别主张“立宪君主制”、“官僚政治”和“等级制国会”。而马克思的批判也正好集中在这三点上。

其一,对立宪君主制的批判(针对《法哲学原理》第272—286节)。黑格尔从主权和国家的普遍性及统一性出发,认为主权必须是不依赖任何事物的、有自我决定权的主观性(S u b j e k t i v i t?t)和人格性(P e r s?n l i c h k e i t),而且这一主观性和人格性,只能是具体的、带有肉身的主体(S u b j e k t)和人格(P e r s o n),即君主本人。因此,理想的国家制度是君主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完全是一种神秘主义,是彻头彻尾的主语和宾语的颠倒。主体(主语)应该是现实的人,王权或抽象的国家只能是现实的人的宾语。人民是国家的内容和基础,君主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主权只不过是人民的主权。因此,主权在民,而非主权在君。“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君主制却不是民主制的真理”[3](P30)。理想的国家制度应该是民主制。

从马克思对立宪君主制的批判来看,一方面,他贯彻了从费尔巴哈那里继承下来的唯物主义思路,将黑格尔颠倒了的人民与君主之间的关系再翻转过来;另一方面,针对黑格尔试图用君主制来统一特殊与普遍、内容与形式之间对立的做法,明确提出“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才能实现普遍的国家理念的观点,这不仅体现了他与黑格尔在政治立场上的差别,更重要的,在后面我们将看到,也反映了他与黑格尔在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理解上的差别。

其二,对官僚政治的批判(针对《法哲学原理》第287节-297节)。按照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在国家中贯彻和维护国家“决定”的是行政权的职责,而行政权无非就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官僚政治,而官僚政治最大的作用就是调和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矛盾。黑格尔的逻辑是这样的:在市民社会中虽然也有同业公会和地方自治体(G e m e i n d e)这样的普遍性力量,汇合了行业或地方的共同利益,培育了共同体精神,但是,它们毕竟还属于某种特殊的普遍性,必然带有只服务于行业或自治体特殊利益的局限性。要彻底克服这种局限性,只有通过市民社会的外部力量即官僚政治来监督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它们与国家之间的冲突。

而在马克思看来,代表市民社会的同业公会和代表国家的官僚政治是不可能达到同一的,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利益不同。黑格尔在设定两者的关系时,虽然表面上也主张二者的对立,但实质上更偏重于二者的同一,他总是试图用官僚政治去消除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裂。对此,马克思讥讽道,黑格尔虽然把两者的关系比喻成了“两支敌对军队的同一”,但却时时刻刻都要保留“这两支军队的每一个士兵都有因`开小差'而成为`敌'军的一员的`可能性'”[3](P45f)。而从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和市民社会分裂的现实来看,黑格尔所描绘的同一只能是“虚构的同一”,“`官僚政治'是市民社会的`国家形式主义'(S t a a t s f o r m a l i s-m u s)”[3](P50)。

其三,对等级制国会的批判(针对《法哲学原理》第298-313节)。在法哲学中,国家的第三个环节是立法权,具体的立法机关是国会,而国会则必须由来自各个“等级”(S t a n d)的国会议员组成。由于国会议员所代表的不是私人,而是其所属的等级,因此他们将不再是只代表其个人的私人等级,而是带有其所属等级普遍性的政治等级;由这些人所组成的国会自然就不是由全体国民代表组成的代议制,而只能是等级制。等级制国会又分为上、下两院,上院由土地所有者等级组成,下院由商工业者等级组成,上院比下院重要,其顶点是君主,因此,国家就是立宪君主制。

而在马克思看来,私人等级作为市民社会等级,不可能转化为普遍的政治等级,因为他只代表私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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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是同政治国家相对立的。近代之所以是近代,就是因为近代打破了中世纪市民等级和政治等级的同一性,实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黑格尔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正因为如此,他才要讨论私人等级如何转变为政治等级这一课题。但问题是,黑格尔设定等级制国会的目的与设定官僚政治时一样,“他的愿望是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分离”[3](P79)。其结果就只能是陷入一种自相矛盾。在等级制国会的问题上,黑格尔的做法与前面提到的立宪君主制和官僚政治一样,“还是那一套非批判性的、神秘主义的做法,按照新世界观去解释旧世界观。由于这种做法,旧世界观成了某种不幸的中间物(Z w i t t e r-d i n g)”[3](P92)。

按照马克思的思路,市民社会中的私人等级在本质上只能是私人的,要让他从事普遍的立法活动,“就必须抛弃自己的等级,即抛弃市民社会,抛弃私人等级”[3](P87)。成为“纯粹的、明显的个体性(i n d i v i d u a l i t?t)”[3](P87),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国家市民(S t a a t s bǜr g e r)”即公民,才能获得政治意义和政治效能,才能从事普遍的立法活动。这一国会制度就是被黑格尔所排斥的代议制,而代议制实际上才是与近代国家相符的国会形式。

2.“同一”还是“对立”

按照上文所考察的马克思对《法哲学原理》第272—313节的批判性评注,可以发现,他的批判有两个要点:第一,高度肯定黑格尔把握住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这一近代社会的根本特征;第二,严厉地批判了黑格尔试图扬弃国家和市民社会对立的折中主义。

近代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如何理解私人(h o m m e)和公民(c i t o y e n)、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二元论,用哲学的话语来说,就是如何看待个体和普遍之间的关系。从卢梭、霍布斯、洛克、斯密到康德,近代的思想家们无一不在努力思考和解决这一问题。黑格尔也不例外,他在《法哲学原理》中不仅确立起了国家和市民社会相互分离的理念,而且比霍布斯、洛克、康德等人更进了一步,首次从政治和经济相区别的角度阐述了二者的分离。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法哲学无疑反映了英、法的社会现实,属于当时最为进步的国家理论。马克思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无论是在对官僚制的批判中,还是在对等级制国会的批判中,都强调“黑格尔的出发点是作为两个固定的对立面、两个真正有区别的领域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3](P78),并多次感叹这“是他著作中比较深刻的地方”[3](P80)。

但是,黑格尔总是试图消除这一对立和分离。马克思的不满也主要集中在这一点上。首先,黑格尔是“想用复旧的办法来消除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性”[3](P91),即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矛盾和对立消解于中世纪的共同体当中。不错,在中世纪的共同体中,物质的经济生活与公共的政治生活是统一的,私人等级等同于政治等级,市民社会是政治社会,市民社会的原则同时就是国家的原则。但是,让中世纪共同体来消除二者的分离显然是一种倒退。因为,近代社会之所以是近代,就在于物质的经济生活与公共的政治生活的分离,前者表现为市民社会,后者表现为国家,黑格尔法哲学也是建立在这一分离的基础上的。可是现在又反过来试图引入中世纪的共同体来消除二者的分离,这既不符合黑格尔本人的否定之否定的逻辑,也不符合近代相对于中世纪是一种社会进步的现实,因此马克思才批评说:“他满足于这种解决办法的表面现象,并把这种表面现象当作事情的本质”[3](P80)。

黑格尔的同一论证完全是形式上的,即仅仅是把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简单地结合起来,是“混合物”(M i x t u m C o m p o s i t u m)和“木制的铁”(d a s h?l z e r n e E i s e n)而已,这种论证说得严重一些,只不过是骗人的把戏。黑格尔曾借用其逻辑学中的中介理论,即把官僚政治和等级制国会设定为“中介机关”,以此来避免作为两极的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对立。对此,马克思曾形象地把这一逻辑比喻成一帮好斗之徒的打架,由于他们害怕打起来会两败俱伤,结果总是避免动手。而在马克思看来,“现实(W i r k l i c h)的极端之所以不能互为中介,就因为它们是现实的极端。但是,它们也不需要任何中介,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对立的”[3](P97)。

黑格尔虽然发现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矛盾,但他宁愿把它们看成是观念中的矛盾,并在彼岸世界的国家理念中,亦即在观念中消除了矛盾。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历史运动的主体并不是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些具有实在意义的对象及其关系,而是“一般观念”,只有当它们成为观念的某个环节,即成为观念的产物或宾语时才拥有实在的意义。在这样一种颠倒的理解中,作为宾语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实在矛盾最终要在作为主语的观念中实现统一。马克思一语道破了其中的奥妙:“黑格尔的主要错误在于: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观念中、本质中的统一,而这种矛盾当然有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作为自己的本质。”[3](P100)也就是说,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就是历史运动的主体,就是本质的矛盾,因此必须以本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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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正视和解决,而不能靠《逻辑学》特有的观念操作予以消除。

总之,黑格尔认为国家最终可以调节市民社会中的物质利益冲突,实现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同一。而马克思则认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裂是一个根本无法回避的严酷现实,二者的对立是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黑格尔的愿望只能是无法实现的“国家的幻想”[3](P50)。

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认为二者的对立是无法解决的“二律背反”呢?传统的解释是,这是由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政治实践所致。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亲身体会到了普鲁士王国对出版自由的限制和官僚在林木盗窃法案问题上的冷酷无情,这些事实使他认识到,被黑格尔设想为理性国家的普鲁士王国不仅无法解决市民社会的现实矛盾,而且根本配不上理性国家的名誉,因此,市民社会不可能像黑格尔所想象的那样可以简单地被国家所扬弃。这一解释固然没错,但是它只说明了马克思反对二者同一的现实理由,而没有说明其理论逻辑。在笔者看来,马克思之所以坚持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根本上是由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本性所致。前面说过,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以私人利益为核心的经济学范畴,它与代表普遍利益的政治国家具有异质性。正是因为如此,虽然黑格尔出于其客观唯心主义的逻辑和拥护立宪君主制的政治立场,为市民社会上升为国家煞费苦心,设定了陶冶、福利行政、同业公会、地方自治体、等级制国会、官僚政治等种种中间环节,但就是无法使市民社会真正消融于国家之中。究其原因,是因为市民社会与国家具有异质性,对于国家而言,市民社会在内容上或在质料上具有不可解消性。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虽然没有专门研究市民社会,但从他对黑格尔的批判来看,他显然是接受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经济规定,并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异质性的意义,否则他是不会比黑格尔还黑格尔地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那么,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异质性会使马克思的思想发生什么变化呢?主要有两点:第一,它使马克思追问这一异质性的根源,并意识到这一根源在于市民社会。由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分是经济与政治的二分,要揭示市民社会的结构就必须从国民经济学角度去研究,这为马克思发现作为唯物史观基础的“物质的经济关系”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二,它使马克思将研究的重心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并意识到依靠国家不可能解决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而只有依靠市民社会本身的物质力量。事实也是如此,在下面我们将看到,在结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的写作之后,马克思正是沿着这两个方向前进的。

三、法哲学框架内的市民社会认识

如上所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已经发现了市民社会概念,甚至已经在潜意识里根据市民社会概念来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但从整体上看,他的市民社会认识还笼罩于黑格尔国家观之下,还没能摆脱黑格尔左派的国家批判和宗教批判的政治立场。当时,马克思基本上还摇摆于这两者之间。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题是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但马克思所拥有的问题意识和所使用的批判框架却仍然是黑格尔的。前面说过,黑格尔在法哲学中要解决的是近代社会中个体与整体的分离问题。近代以前,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动物。但是到了近代,由于私人身份与政治身份、个人与整体发生分离,人的政治属性和普遍性被抽象到国家当中,结果使市民社会中的人只剩下特殊性,成为一种利己的经济动物,市民社会因此而呈现出“人对人是狼”的悲惨境况。如果把“类本质”

(G a t t u n g s w e s e n)看作是人的本质的话,那么,这样的市民社会就是一种人的本质的异化状态,或者说是人的政治异化形态。黑格尔从“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理念出发,认为普遍性和共同性本质全部集中在政治国家当中,因此要想解决人的政治异化,使人重新获得共同性和普遍性,就必须将市民社会扬弃到国家。从这个意义而言,黑格尔是依靠国家来解决近代社会中个体与整体的分离问题的。

在把市民社会看作是人的政治异化以及要克服政治异化这一点上,马克思与黑格尔是相同的。马克思也是从“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理念出发,试图靠理性国家去解决市民社会中的人的政治异化问题。但是,两者对国家的理解不同:在黑格尔那里,所谓理性国家是立宪君主制,在现实中就是指普鲁士王国;而在马克思看来,现实中的普鲁士王国根本就不配称作国家,真正的理性国家只能是民主制国家。也就是说,面对市民社会中的政治异化问题,马克思还只能从改变政治国家制度的角度去解决。如果沿着这一路径走下去,不用说彻底超越黑格尔,就连超越像卢格那样的黑格尔左派都不是很容易,因为卢格等人也是从这一角度对普鲁士王国的政治异化进行批判的。

可能也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在稍后的《德法年鉴》中,马克思开始另辟蹊径,尝试在市民社会中去寻找克服人的政治异化问题的道路。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突然对市民社会的核心范畴———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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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出了强烈的兴趣,提出了可称作后来的“货币异化论”和“货币拜物教”的理论,即货币是市民社会中“人的自我异化的最高的实际表现”,它虽然是人的劳动创造的结果,但却反过来成为统治人的“地上的神”。由于对货币的顶礼膜拜,人蜕变成为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犹太商人,市民社会因此而变成了“扯断人的一切类联系,代之以利己主义和自私自利的需要,使人的世界分解为原子式的相互敌对的个人的世界”[11](P196)。既然人的异化源于这一货币,或者说源于市民社会本身,那么就不能再指望市民社会外部的国家力量,而只能从市民社会内部入手去解决人的政治异化问题。换句话说,马克思是要靠市民社会去解决个体与整体的对立问题。这是一条全新的道路,它不仅是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最大区别,而且还是他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自己的最大区别。

不过,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还有很大的片面性,这就是他还只能从特殊性原理的角度去理解市民社会,即只把“实际的需要、利己主义”看成是“市民社会的原理”、“市民社会的物质主义”、“市民社会的精神”,而没有看到“需要的体系”中所包含的普遍性原理的意义。当时,马克思之所以作这样的理解,可能跟他与黑格尔的分歧有关:在黑格尔那里,国家和市民社会虽然是分离的,但市民社会因有趋向于普遍性的“内在目的”最终要统一于国家。而马克思则出于批判黑格尔折中主义的需要,自然会强调侧重差异的特殊性原理,而轻视侧重同一的普遍性原理,结果把市民社会仅仅归结为个人追逐私人利益的特殊性领域。当然,相对于《巴黎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马克思而言,这一认识是相当幼稚和片面的,甚至还没有达到黑格尔的水平。但是,这也从另一方面表明,马克思已经鲜明地认识到市民社会的本质在于私人的经济利益关系,这使他不久从国民经济学角度去研究市民社会成为可能。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虽然确立了要从市民社会内部去克服人的政治异化的任务,但他并没有给出由谁去完成的答案,在稍后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对此作出了回答,这就是无产阶级。因为无产阶级虽然诞生于市民社会,但却失去了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资格,被排斥在市民社会之外,因此,这一阶级是最有可能彻底否定市民社会的阶级,是从市民社会内部摧毁市民社会,从而克服人的政治异化,实现人的解放的最终力量。

从整体上看,从《论犹太人问题》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马克思的思想水平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他已经从逻辑上完成了“市民社会的矛盾不能靠外部的理性国家予以解消,变革市民社会的力量只能来自于市民社会本身”的论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他已经将研究重心转移到了市民社会。但是,在整个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正如日本学者城冢登所言,马克思“主要是在与国家的关系上,即从法哲学角度考察的市民社会”,还不是“从经济学角度考察的市民社会”[12](P110)。而后者,从前面对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分析来看,才是真正的市民社会研究。在《德法年鉴》中,马克思虽然已经涉及特殊性、利己主义、私有财产等市民社会的要素,也描述了市民社会中人的异化状态及阶级分化和无产阶级概念,并试图揭示人的解放的必然性,但是由于缺乏国民经济学的知识,其结论还只能停留在“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其心脏是无产阶级”的水平上。这与他后来曾在批判蒲鲁东时所表明的立场,即对市民社会的问题“不能用咒骂来回答,而只能通过对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来回答”[13](P616)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但无论如何,在结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后,马克思终于意识到,在黑格尔国家观下的市民社会研究已走到了尽头,他必须面临着新的转变,这就是“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14](P414)。事实也正是如此,马克思告别了哲学王国德国,而去了国民经济学的英国和法国。从巴黎时期开始,他开始疯狂地学习英、法两国的经济学,并在吸收其成果的基础上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直至终生。关于这一时期马克思思想的转变历程,恩格斯曾有过一个精彩的概括: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出发,得出这样一种见解: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锁钥,

不应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

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

会”中去寻找。但关于市民社会的科学,也就是

政治经济学,而当时要切实地研究这门科学,在

德国是不可能的,只有在英国或法国才有可

能[15](P409)。

结 语

最后,让我们对本文的基本观点作个总结,以作为本文的结尾。

1.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一个经济学范畴。

2.马克思之所以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比黑格尔还黑格尔地坚持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是因为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经济规定。

3.马克思放弃黑格尔的国家哲学转而去研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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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经济学的真正契机是市民社会概念。但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马克思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否则他会更早地发现唯物史观。

4.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创立新世界观,从根本上说得益于他借助于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完成了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转变。正是这一点,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史上被忽略了。

总之,马克思研究黑格尔法哲学的初衷是批判黑格尔的国家观,而对黑格尔国家观研究的结果,却背离了其初衷,转而去研究国家的对立面市民社会,在青年黑格尔派中以这样的方式完成研究对象转变的恐怕也只有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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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r o m S t a t e t o U r b a n S o c i e t y:a n I m p o r t a n t C h a n g e i nM a r x's T h o u g h 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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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 y Wo r d s:u r b a n s o c i e t y;l e g a l i s t p h i l o s o p h y;M a r x;H e g e l;S m i t h

[责任编辑、校对:何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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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二版

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二版

第一章什么是社会学 1 社会学一词最早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孔德在1838年10月出版的《实证哲学教程》第四卷中正式提出的 2 社会学本身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一般社会哲学到专门的具体社会科学的演变过程 第一节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科学“社会运行论” 一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历史时代根 1 社会学在20世纪30-40年代产生决定性因素是时代实践的要求 2 政治革命与产业革命 (1)社会转型的产物 (2)社会秩序的要求 3社会学的思想源泉 (1)历代思想家在其哲学,政治和伦理观点中包含的社会思想 (2)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 (3)自然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成就

(4)从17世纪在英国发源至十九世纪的早期社会统计调查和定量分析 二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现实社会根据 1 社会运行发展三种类型 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中性运行与模糊发展 恶性运行与畸形发展 2 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总体上是能够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宏观微观上都可以 社会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它与生产社会化是一致的 三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中国特色表现 1 跟中国历史上的学术传统密切相关 2 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实社会运行密切相关 3 能够有效的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改革服务 四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 1分类(1)侧重以社会及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2)侧重以个人及其社会行动为研究对象 (3)不属于以上两类 五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关系是指两者互生互动的过程 第二节社会学的学科地位 一社会学学科地位的历史演变 二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1与历史唯物论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 2 与单科性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的关系是综合性科学与单科性科学的关系 3与其他综合性社会科学(历史学,管理学)的关系是特殊与特殊的关系 4社会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 第三节社会学的功能 1 认识和改造社会 2 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 3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西方社会学的历史与现状 1 社会学在社会转型中产生 2 西方社会学的创立 19世纪30年代至19世纪末叶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 一什么是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虽然黑格尔是从逻辑思辨的角度分析得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但是这一分法启发了马克思,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批判 在1843年的夏天,马克思完成了第一部批判黑格尔的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随后又发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等,在这些文章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批判,并建立了自己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思想。马克思最早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该书中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他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是国家存在的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真正的原动力……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他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把市民社会看做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关系以及由这种物质交往关系所产生的社会生活领域,并且认为国家是依附于市民社会的,也即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四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本质的认识 在黑格尔之前的思想家,例如洛克、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等主要是从抽象和非历史的人性论来论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社会相分离的必然趋势,黑格尔批判了这种基于抽象人性论,非历史地论证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政治哲学的方法,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一种“需要的体系”。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在分析国家和社会相分离趋势的历史主义方法论,但是马克思从现实的社会关系入手,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物质交往关系”,或者说是“生产关系”。他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上来认识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与黑格尔相比,马克

浅析迪尔凯姆与马克思社会学思想的异同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a12962218.html, 浅析迪尔凯姆与马克思社会学思想的异同 作者:高昌刚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1年第01期 摘要:迪尔凯姆与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大致相当,面对同样的时代危机,他们都追求以“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解决危机。但他们对现代性危机的根源认识不同,进而提出的解决危机的方法也不同。 关键词:马克思迪尔凯姆社会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B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03-0064-01 一、社会观相同:社会唯实论、整体主义社会观 (一)迪尔凯姆: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虽然是由无数个个体组成的,但正如自然界中由无数分子构成的有机物一样,社会一经产生便具有了其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特殊性质。“构成社会的这种特殊综合产生了与个人意识现象完全不同的新现象”。 迪尔凯姆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社会事实,并对其进行了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于个人以约束,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他还强调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即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出发点的实物论据来研究。 (二)马克思:唯物史观 马克思认为社会是特殊的具体的社会,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有机总体。无论个人的自身条件如何,都不能生活在社会之外,超脱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换言之,完全脱离社会绝对的、独立的人及其行为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认为包括黑格尔在内的唯心史观都忽视了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即意识不能够脱离现实的物质和社会环境而独立存在,它总是这种环境的派生物。并且“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 二、理论产生的缘由相同:对现代性危机的反应

市民社会理论

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 邓正来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一、市民社会理念(idea of civil society)于近一、二十年间的复兴与拓深,几近形成一股可以被称之为全球性的“市民社会思潮”。当然,所要复兴者并不是同一的市民社会概念:他们或援用洛克的社会先于国家因而国家受制于其对社会的承诺的观点,或诉诸孟德斯鸠以及承继了孟氏的托克维尔的分立自治及相互制衡的观点(即指社会由其政治社会予以界定,但作为政治社会的强大的君主制须受制于法治,而法治则需按分权原则独立的“中间机构”来加以捍卫的观点),或采用将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观点融入其思想的黑格尔的观点(即认为体现个殊性的市民社会独立于国家,但在伦理上并不自足,从而需要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对其加以救济的观点),或引证马克思将黑格尔观点头足倒置而形成的基础(市民社会)决定上层建筑(含国家和意识形态)的观点,以及主要接受黑格尔观点并对马克思“市民社会-国家”框架进行修正并在“基础-上层建筑”这一基本命题之外的上层建筑内部提出一个关键的次位命题即“市民社会-国家”关系的观点,或依据哈贝马斯那种凭藉非马克思思想资源但却对市民社会做出民主阐释的新马克思主义观点,等等不一而论。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是因为市民社会思想发展之脉络在历史上太过庞杂且缺乏系统的市民社会理论〔1〕以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市民社会理论所标示的侧重点的差异,二是因为当下的论者或行动者往往都是根据一己的目的而择取其所需要的理论资源的〔2〕。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当下所要复兴的市民社会理念,套用查尔斯?泰勒的话说,“并不是那个使用了数个世纪的、与…政治社会?具有相同含义的古老概念,而是体现在黑格尔哲学之中的一个比较性概念。此一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并部分独立于国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3〕。 驱动市民社会理念于当下复兴的一个较为深久的原因,在我看来,主要是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初显并于二十世纪中叶炽盛的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这在现实世界中表证为国家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向度对市民社会的渗透或侵吞〔4〕。为对此种猖獗的“国家主义”做出回应,人们开始诉诸市民社会理念,试图对国家与社会间极度的紧张做出检讨、批判和调整,以求透过对市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国家与社会间应有的良性关系。例如,约翰?基恩力图通过捍卫市民社会与国家间的界分来推进欧洲社会主义的民主化;Michael Walzer 建议用市民社会的理念来统摄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和民族主义的理想;Daniel Bell 甚至呼吁在美国复兴市民社会,以此作为抵御日益扩张的国家科层制〔5〕。 然而,促使市民社会理念复兴运动的更为直接的导因,乃是东欧及前苏联等国家为摆脱集权式统治而进行社会转型的过程;雅克?拉尼克(Jacqaes Rupnik) 就曾将1968年至1978年间波兰的政治发展概括为“修正主义的终结与市民社会的再生,”或者说,乃是依凭市民社会理念展开自下而上的努力斗争的结果〔6〕;爱德华?希尔斯则认为,这是市民社会观念浮现的结果,因为集权式国家在消解市民社会的同时却无力根除市民社会的观念,“正如魔鬼的观念在企图限制并剥夺魔鬼一切权力的神学中得以保存一样。”〔7〕此处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实际上所有西方的思潮流派都视东欧诸国及前苏联的“社会转型”为西方价值、理念和制度的胜利〔8〕;这一判断的深层预设,就市民社会而言,乃是指立基于西方经验或观念的市民社会而型构出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是那种可以跨越空间、超越文化或传统的具有普世效度(universal validity) 的结构性框架。正是基于这一预设,市民社会就被认为不仅仅是一种可以用来对抗或抵御暴政、集权式统治的必要的手段,而且还是一种应被视为当然的目的〔9〕。这种将市民社会不仅视为手段而且还设定为目的的观点,其要害在于市民社会理念的运用不会因“后共产主义”的到来而终止,相反将在由此向真正民主自由的市民社会的迈进过程中持续得到使用。

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社会学研究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社会学方法论 一、方法 人人离不开方法,事事离不开方法。克罗德.贝尔纳就说过好方法的重要性,可见学习方法论很重要。方法论上的人物有维纳、海森堡、拉普拖斯、库恩等。其中有著名的库恩“范式”,表明的是提出一种假说,证明一种假说。 方法的构成要素是:1.主体与目的;2、主体要把握的客体;3、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的中介媒体。 方法与科学知识、理论密切相关。方法并不等同于客观规律。科学方法具有一定的特性或基本特征,简单归纳:1、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方法应该是可操作的,这样可以使人们能够有所遵循;2、明晰性,方法本身可以辨识;3、富有创造性或富有成果;4、可靠性;5、经济型或称以花费最小的物力和时间得到最大最好结果;6、移植性,多数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一个领域转移到另一个领域,因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7、动态性;8、多样性,解决某一问题的方法可以很多;9、选择性,这就需要方法的运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需要和所具有的客观条件进行选择,以获得自身条件的方法;10、满意性。 二、方法论 方法论是培根首创,以方法的体系武装科学。方法论的性质是联系理论与实践的中介,由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属于应用哲学的范畴,具有导向性,间接性,普遍性,主体能动性。 三、科学方法论 科学方法论的体系包括哲学方法,哲学方法又包含自然科学方法、思维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 自然科学方法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地理学方法等; 思维科学方法包括形式逻辑方法、辩证逻辑方法、创造性思维方法; 而社会科学方法包含了社会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经济学方法和法学方法。 四、早期的社会学方法论观点 (一)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思认为对社会的研究可以成为科学,因为社会现象同自然现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因果决定性,它们是可以被科学认识的,并且可由普遍规律来说明。 (二)另一创始人孔德主张社会学应当是一门类似自然科学的、以研究社会发展规律为目的的学科,这门学科应当采用建立在观察基础之上的实证主义方法。他在社会领域中引入了自然科学形成时建立的基本假设,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意义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意义 【内容提要】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他关于市民社会是“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论断,是对市民社会本质的深刻揭示,是对市场经济社会中全部物质交往关系的总体把握。在马克思那里,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交往关系只是全部社会物质关系的本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却遭到不同立场研究者们的误解。只有消除这些误解,才能发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蕴含的巨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物质交往关系/市场经济 【正文】 近20年来,市民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研究课题。在不同的文化区域和社会背景下,人们纷纷用“市民社会”这一术语表达着不尽相同的理论诉求和现实关切。有西方学者认为,关于市民社会问题的讨论已经在当代的政治哲学中形成了一个所谓“市民社会的话语体系”。鉴于这场讨论的复杂性,这个话语体系是声音混杂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混杂的“话语体系”中,所谓“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声音格外响亮。一些自称为马克思继承者的思想家,例如哈贝马斯、柯亨和阿拉托等人,着眼于当代垄断资本主义的特点,将市民社会视为存在于政治国家之外的文化批判领域,认为只有通过对这一“公共领域”的建设,才能抵抗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对人和社会所实施的新异化。他们的观点在西方产生了相当大的反响。 “市民社会”是一个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出现频率相当高的概念。那么,这一概念与当今人们所使用的同一概念是一致的吗?哈贝马斯等人的观点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性拓展吗?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对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意义?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现实的社会实践所迫切需要的。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和深化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中,市民社会是指由相互需要的契约关系而将人们联系起来的市场交往体系及其保障机制。黑格尔认为,这是一个区别于家庭和国家的社会领域。它虽然独立但是却不自足、不完善,需要通过国家的强制统合才能达到人与人真正的联合。因此,黑格尔认为,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上,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国家为市民社会提供最终的伦理根据。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考察,在他整个思想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早期的马克思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他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过程,就是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完成的。马克思主要是在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的市民社会概念及其全部理论。因此,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最大特点:一方面,它继承并深化了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基本规定;另一方面,他把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颠倒了过来。 首先,马克思继承并深化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黑格尔之前的思想家,如洛克、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等人已经看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们却主要是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来论证这一趋势的。他们认为,社会之所以独立于国家,是由人的自然本性决定的。人在本性上是自由的,这种自由的权利是“天赋的”,国家只是人们对自己天赋的自然权利让渡的结果,是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根据这种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而阐述的社会政治理论,社会是人类联合的本然状态,政治国家只是为它服务的工具。与传统的君权神授论相比,这种社会政治理论的结论是革命性的,直至今天它仍然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但是,这种社会政治哲学的论证方法却是非历史的、抽象的,近代以

马克思的社会结构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收稿日期:2011-11-10 作者简介:1.张子礼(1962—),男,山东临朐人,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2.邓晓臻(1970—),男,安徽宿州人,哲学博士,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2年第3期总第228期 齐鲁学刊 QILU JOURNAL No.3 General No.228 马克思的社会结构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张子礼,邓晓臻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摘要: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及其相互关系不能完全概括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的思想。研读马克 思的著作可以发现,他划分了社会资源构成及其配置、社会分层结构、社会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的文化观念结构四个方面,也区分了社会存在的基础性领域、主导性领域和附属性领域。马克思正是抓住了社会存在的主导性领域而揭示了社会存在的基本矛盾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关键词:社会结构;社会有机体;唯物史观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 (2012)03-0065-05 在我们的传统认识中,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 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三个方面,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形成一定的政治上层建筑,并且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应该承认,马克思确实多次表达过这一观点,但只要从总体上把握马克思的理论就可以发现,这样的认识又是 不全面的。研读马克思的著作可以看到,社会结构在马克思看来, 至少应该包括社会资源构成及其配置、 社会分层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的文化观念结构,他还进一步区分了社会存在的基础性领域、主导性领域和附属性领域,社会存在的主导性领域规定着社会存在的主题, 社会存在主导性领域内的矛盾是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并且规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全面理解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四方面的划分社会结构在马克思看来至少有四个方面,即社 会资源构成及其配置、 社会分层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的文化观念结构。 (一)社会资源构成及其配置。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过程中经常提到土地和货币资本,在他的社 会历史研究过程中还提到过政治权力和精神文化产 品,本文用社会资源构成及其配置予以概括和表示。按照历史发展顺序及其重要性可依次表示为:土地和自然资源、政治权力资源、货币资本(学术界现在多使用“经济资源”一词)及知识信息和文化资源,其中只有知识信息和文化资源是开放的和可共享的资源类型,前三种都是封闭的和不可共享的资源。土地和自然资源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是最主要、最 直接的社会资源, 政治权力资源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是最具有控制力的社会资源, 从工业社会开始,货币资本取代土地和政治权力成为最重要的社会资 源,而在后工业社会(又称信息社会),知识信息和文化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有学者预言在21世纪它将替代资本成为最重要的社会资源。从每一种社会资源在社会资源构成中的地位及其变化可以看出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和方向,特别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社会资源,它构成了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马克思 称之为“特殊的以太”和“普照的光”,能够“显露出 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 [1](P48)。社会资源配置可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在不同地域之间的配置和在不 同社会分工领域之间的配置。考察社会资源在不同地域的配置可以揭示民族共同体内部不同地域之间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试题及答案(包含全部答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3709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属于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的是( B )0-5 A.马克思主义政治学B.马克思主义哲学 C.马克思主义伦理学D.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2.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是( D )1-35 A.是否承认世界的统一性B.是否承认运动的绝对性 C.是否承认世界的物质性D.是否承认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 3.有的哲学家认为,天地万物都是元气构成的,一切有形物体的生长毁灭都是元气聚散的结果。这是一种( A )1-37 A.朴素唯物主义观点B.机械唯物主义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观点D.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4.下列各项比喻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是( B )1-54 A.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B.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 C.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D.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5.矛盾的斗争性是指( C )1-57 A.矛盾双方相互依存B.矛盾双方相互渗透

C.矛盾双方相互排斥D.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6.揭示事物的发展状态和形式的规律是( B )1-56 A.对立统一规律B.质量互变规律 C.否定之否定规律D.本质决定现象规律 7.下列各项属于因果联系的是( C )1-71 A.风来雨至,电闪雷鸣B.冬去春来,夏尽秋至 C.摩擦生热,热胀冷缩D.夜尽昼至,昼尽夜来 8.“从本质上看,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一种( A )2-102 A.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B.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观点D.客观唯心主义认识论观点 9.下列各项属于感性认识基本形式的是( A )2-106 A.感觉B.概念C.判断D.推理 10.把实践证实的理论看成是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并当成检验其他一切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这是一种( B )2-107 A.唯物辩证法观点B.唯理论观点 C.相对主义诡辩论观点D.形而上学观点 11.按照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坚持( C )1-36(与辩证唯物法结合理解)A.一切从人的需要出发B.一切从主观愿望出发 C.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D.一切从理论原则出发 12.下列选项属于意识形态的是( D )3-135 A.语言学B.逻辑学C.数学D.哲学 13.在生产关系体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 A )3-139 A.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B.产品的分配方式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一)historisch的应有之义 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考证版(MEGA)的新版还是旧版(Marx Engels historisch-kritische Gesamtausgabe)都应该是模仿康德全集的书名。在文献学上,historisch 是指将著作按照写作顺序来排列。但是,作为实际问题,我们却很难将论文、资料和书信按照它们的撰写顺序来排列。我曾按年份整理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政治活动以及其他理论家和党派的活动,做了一个“马克思恩格斯年表”。在做这些准备工作时,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些副产品。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始于1845年11月,就是在那之前的10月17日,马克思还想带领全家移居美国,并将这一申请提交给了自己的出生地特里尔市的市长。后来马克思放弃了移居美国的念头,立即开始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 1.《穆勒评注》的地位 对我们而言,historisch读解方法的决定性意义在于它揭示了马克思的写作顺序。以《巴黎手稿》为例,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第一手稿》之后,并没有马上写作《第二手稿》,而是写了《经济学笔记》,特别是《穆勒评注》。关于这一问题,我后来才知道中国过去是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补卷的方式,即将《穆勒评注》置于《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前来研究的。但是,如果将《穆勒评注》放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前,会夸大赫斯对马克思的影响,这让我又一次认识到了historisch的重要性。 只要将“交往和分工的外化=异化”,只要将“交往异化”这一点置于中间,广松涉先生的“马克思的异化论是从个体出发的主客二元论是与唯物主义无缘的”论断就会失去论据,变成空中楼阁。异化并不直接导致剥削,它说到底是人与自然之间,进一步说,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代谢逻辑。这是《穆勒评注》中的“交往”概念所告诉我们的。《第一手稿》中“劳动者越劳动就越贫穷”虽然是对资本主义体制的强有力的控诉,但它也让许多人陶醉,从而失去判断力。 总之,只有弄清楚“交往异化”这一微观逻辑,才能弄清楚《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世界交往”那一超宏观逻辑的意义,从而弄清楚马克思广阔的历史视野。 2.印度通信中的亚细亚土地所有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期末考试思考题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期末考试思考题

1. 如何理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性质和特点? 方法是主体依据对客体发展规律的认识而为自己规定的 活动方式和行为准则,是人们实现特定目的的手段或途径,是主体接近、把握以至改造客体的工具或桥梁。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它以多种多样的方法为研究对象,探讨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为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评价事物和改造事物指明方向。 方法论具有不同的层次,如哲学方法论、科学方法论、技术方法论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从事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它是对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概括和总结,因而对各 门社会科学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特点: 第一,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客体同体性。社会科学研究者是社会中的人,他们对研究对象来说是主体,而本身又是被研究的客体。 第二,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关涉性。社会科学研究总是包含、渗透、负载着人的价值因素。完全的“价值中立”是做不到的。 第三,社会研究的理解建构性。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人文科学研究,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单纯进行客观的描述和说明,只能通过理解来把握。 2.如何理解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用人的实践活动解释历史的发展,从而达到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认识,为社会科学研究奠定了可靠的方法论基础。 首先,实践活动决定人类社会的产生、存在和发展。人类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本质上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的实践活动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全部历史过程,包含着人类历史的全部秘密,人的实践活动的水平体现了历史发展的程度。 其次,实践活动不仅改变了环境,同时也改变了人本身。

是对问题的研究,离开问题的研究不会有真正的理论。 二是对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即概括实践。首先,科学理论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理论源于实践,但不是停留实践经验,而是要超越经验。其次,研究不是理论研究的出发点。研究问题不能从概念出发,只能从现实出发。最后,调查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一环。调查研究是认识社会的基本方法,也是理论研究的根本途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归根到底是深入群众。 三是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首先,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理论的归宿是实践(改变世界)。理论正确与否只能接受实践检验。其次,在实践中发展理论。世界上不存在永恒真理,实践是发展的,理论也是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最后,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真正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为实”。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有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才能达到对社会生活的深刻认识。 4.如何理解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这个大系统又由哪些系统构成?这些系统之间主要有哪些复杂的关系? 答:从复杂性思维的角度,把社会发展理解成是一个复杂系统,以复杂系统探究方式来研究社会发展,是一种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它能为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原因追溯,未来预测和横向分析提供更加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社会发展可以理解成复杂的系统,系统是指若干要素以一定的关系和结构组成的集合。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而联系着的事物就构成了一个系统。因此,系统一直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中。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对系统进行深入的研究,发现了复杂系统,构建复杂性科学。对于究竟什么是复杂系统这个问题, 目前科学界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认为复杂复杂系统是包含大数量变量的系统,是具有中等数目基于局部信息做出行动的智能性、自适应性主体的系统。复杂系统具有(1)由大量的作用者构成。(2)系统是开放的可以受到外界影响, 有能力与外界交换信息。(3)系统能自组织, 自加强, 自协调,并产生涌现现象的特点。

自考20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20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马克思主义产生于() A 19世纪20年代 B 19世纪30年代 C 19世纪40年代 D 19世纪50年代 2、马克思主义形成的重要标志是() A《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B《资本论》的出版C《反杜林论》的出版D 《共产党宣言》的公开发表 3、马克思主义是() A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包括其继承者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 B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C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D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的理论体系。 4、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 A科学社会主义理论B政治经济学理论C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D 阶级斗争学说 5、促成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传播的重大历史事件是() A辛亥革命B十月革命C五四运动 D 中国共产成立 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理论成果是() A大同思想B三民主义C毛泽东思想D邓小平理论 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个伟大理论成果是() A邓小平理论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C、科学发展观D毛泽东思想 8、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个重要理论成果是() A邓小平理论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C科学发展观D毛泽东思想 9、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是() A理论联系实际B精读和泛读结合C早期著作和晚期著作结合D、马克思著作和毛泽东著作结合 10、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 A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B推翻资本主义制度C实现共产主义D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11、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历史观是() A唯物史观B唯心史观C激变论D庸俗进化论 二、多项选择题 1、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是() A黑格尔B马克思C费尔巴哈D恩格斯E亚当·斯密 2、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性是() A、实用性B阶级性C科学性D实践性E革命性 3、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是() A马克思主义哲学B马克思主义社会学C马克思主义政治学D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E科学社会主义 4、马克思主义的直接理论来源是() A 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 B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 C 19世纪欧洲空想社会主义D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 E德国古典哲学 5、马克思一生最重要的两个理论贡献是() A创立唯物史观B创立阶级斗争学说C创立剩余价值学说D创立社会主义学说E创立科学是生产力的学说 6、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包括() A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B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 C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D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 E马克思主义的表达方式 7、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直接理论来源是() A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B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C 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 D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 E 19世纪欧洲空想社会主义 8、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前提是() A、生物进化论B相对论C量子力学D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E细胞学说 三、简答题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特征是什么?(参看教材第3、13页)

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谈谈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2、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谈谈你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答:我们所学的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的理论渊源和经典体现,是与马克思社会生产理论、社会交换理论、社会结构理论和社会冲突理论紧密相联的有机体。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不仅包括了对东、西方社会不同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过渡的途径、道路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动力以及社会形态依次更迭的理论,而且也包括了对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具体社会形态所进行的研究(如对英国、德国、法国、俄国、中国等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国家社会发展道路的探索),并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著名论点。它涉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人的社会行动、社会结构、社会形态与社会演进、阶级斗争学说以及权力、统治、官僚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进行的经济与社会分析,其内涵丰富、体系完整。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具体内容: 一、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科学基础。唯物史观是关于人类最一般规律的理论。马克思一生对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唯物史观为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分析奠定了深厚的科学基础,

为其对社会发展理论的具体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导,也为我们认识社会发展理论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二、社会形态与社会演进论是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是各种社会发展理论所依据的一种理论范式。社会形态是由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的统一的完整的社会体系,是按照本身特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着的活的有机体。一个社会形态都有其特殊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有其生产、发展和消亡的历史,一个较低的社会形态必然被另一个较高的社会形态所代替,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社会形态更替的历史。社会的发展和演化是多线条的,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把社会形态划分为社会经济形态、社会主体形态、社会交换形态、社会技术形态等,但其中以经济基础为划分社会形态的主要标准。 三、“现代社会”的理论是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思想。马克思深入研究了现代资本主义大工业对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对推动人类“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巨大威力和作用,指出了人类历史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进程中的基础条件、基本途径和主要动力。马克思的“现代社会”的理论体现了现代化思想。 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形态和阶段的多角度的考察与划

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二版.doc

第一章什么是社会学 1社会学一词最早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孔德在1838年10月出版的《实证哲学教程》第四卷中正式提出的 2 社会学本身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一般社会哲学到专门的具体社会科学的演变过程 第一节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科学“社会运行论” 一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历史时代根 1 社会学在20世纪30-40年代产生决定性因素是时代实践的要求 2 政治革命与产业革命 (1)社会转型的产物 (2)社会秩序的要求 3社会学的思想源泉 (1)历代思想家在其哲学,政治和伦理观点中包含的社会思想 (2)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 (3)自然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成就 (4)从17世纪在英国发源至十九世纪的早期社会统计调查和定量分析 二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现实社会根据 1 社会运行发展三种类型 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中性运行与模糊发展 恶性运行与畸形发展 2 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总体上是能够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宏观微观上都可以 社会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它与生产社会化是一致的 三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中国特色表现 1 跟中国历史上的学术传统密切相关 2 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实社会运行密切相关 3 能够有效的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改革服务 四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 1分类(1)侧重以社会及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 (2)侧重以个人及其社会行动为研究对象 (3)不属于以上两类 五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个人与社会关系是指两者互生互动的过程 第二节社会学的学科地位 一社会学学科地位的历史演变 二社会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1与历史唯物论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 2 与单科性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的关系是综合性科学与单科性科学的关系 3与其他综合性社会科学(历史学,管理学)的关系是特殊与特殊的关系 4社会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

浅谈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浅谈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摘要] 马克思主义究其本质就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学说,马克思主义三大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无不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息息相关。哲学探索人的本质,为人们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界提供方法论依据。而政治经济学则是更一门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于社会阶级分层的学说,科学社会主义更是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方向:共产主义社会。本文由5部分组成,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创立的背景,方便读者了解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肩负的使命,然后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希望对新时期研究马克思的学者们可以借鉴,第三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简要的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学重要的观点与思想,第四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阐述了一代代革命家们如何让把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这片大地上,体现价值。文章的最后,阐述了现阶段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引起读者们的广泛思考。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研究方法;基本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创立的历史背景 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思格斯不仅是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而且是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他们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就包含了无产阶级社会学的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问题的科学,它主要是研究社会的性质、结构和功能,研究一定社会群体组织的性质、社会群体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研究人的本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集团、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便开始了对社会问题的研究。1842年马克思写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1843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43年底到1844年初恩格斯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等,都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社会学原理。他们在以后年代的许多著作中,特别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进一步阐述和完善了科学社会学理论。 他们在这些著作中不仅提出了一系列科学社会学的概念、范畴和方法,而且创立了无产阶级的完整的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列宁说:“达尔文推翻了那种把动植物种看做彼此毫无联系的、偶然的、‘神造的’、不变的东西的观点,第一次把生物学放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确定了物种的变异性和承续性,同样,马克思也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做可按一长官的意志(或者说成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都是一样)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第一次把社会学置于科学的基础上,确定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确定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1]并且“社会学中这种唯物主义思想本身巳经是天才的思想。”[2]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众所周知研究方法对于一个理论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是否拥有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于一个理论的成熟与完善尤为重要。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依然对我们当今做研究做学问有着借鉴意义。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方法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关于社会研究和分析的方法和理论。而与之相对应的西方代表性的思想是孔德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实证主义,顾名思义,就是确定,有用的,准确无误的。孔德认为自然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最科学的方法,并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社会发展的三阶段论。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哲学方法论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要从生产力的发展角度看待整个人类历史,而不是把眼光局限在某个英雄人物的历史作用。世界是普

社会学课后练习

一、不定项选择题(1至多个答案) 1、最先提出和使用了“社会学”一词的学者是( A ) A、孔德 B、斯宾塞 C、马克思 D、迪尔凯姆 2、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特点( ACD ) A、实践的原则 B、改良主义的立场 C、辩证的思维方式 D、研究方式的批判性 E、价值中立原则 3、一个人全面放弃以前已经习得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重新确立新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过程是哪种社会化类型( C ) A、继续社会化 B、初级社会化 C、再社会化 D、逆向社会化 4、社会化的基本功能有( ABD ) A、文化传承 B、个性发展 C、向上流动 D、角色学习 5、认为不管强关系还是弱关系,社会关系所带来的社会资源才是寻找工作和职位升迁的关键,是哪种社会网络分析理论的观点。( C ) A、“结构洞”理论 B、嵌入理论 C、社会资源理论 D、拟剧论 6、由两对或两对以上均为异代的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是哪种家庭结构形式( A ) A、主干家庭 B、联合家庭 C、断代家庭 D、核心家庭 7、以下哪些选项属于非正式制度( ADE ) A、习惯 B、法律 C、法规 D、惯例 E、禁忌 8、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 ABCD ) A、价值理念 B、制约对象 C、预期目标 D、行动规则 9、社会公正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ABCEFG )

A、机会公正 B、程序公正 C、结果公正 D、贫富均等 E 、权利平等 F、性别平等 G、代际平等 10、社会问题研究的理论视角有哪些( ABD ) A、社会整合理论 B、社会解组理论 C、常人方法学 D、文化失调理论 11、西方社会学的局限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BCE ) A、实践的原则 B、改良主义的立场 C、机械的二元对立倾向 D、研究方式的批判性 E、价值中立原则 12、成年人为了适应社会生活和角色要求而继续进行的社会化过程是哪种类型的社会化( A ) A、继续社会化 B、初级社会化 C、再社会化 D、逆向社会化 13、社会交往不可或缺的方式有( ABCD ) A、语言媒介 B、符号系统 C、意义表达 D、情景解释 14、以下哪些是网络分析的理论( ABC ) A、“结构洞”理论 B、嵌入理论 C、社会资源理论 D、拟剧论 15、由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共同居住和生活所组成的家庭是哪种家庭结构形式( D ) A、主干家庭 B、联合家庭 C、断代家庭 D、核心家庭 16、以下哪些选项属于正式制度( BC ) A、习惯 B、法律 C、法规 D、惯例 E、禁忌 17、“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着名论断是谁提出来的( B ) A、费孝通 B、毛泽东 C、李大钊 D、雷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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