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期货市场大户报告制度研究

美国期货市场大户报告制度研究

美国期货市场执行大户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严格执行限仓制度,预防和调查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及时掌握和向市场披露持仓信息,确保市场公开透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运行着一套复杂的大户报告电子系统,目前每天平均收到大约7万份期货头寸大户记录和16.5万份期权头寸大户记录,这些记录来自大约220家报告公司。监查人员依靠大户报告系统(Large Trader Reporting System,LTRS)掌握投资者行为、了解市场潜在主力、监督限仓制度执行情况。

美国期市的大户报告制度

(一)美国大户报告的执行者

美国大户报告制度分为两个层面:一是CFTC层面,二是交易所层面。

CFTC根据《商品交易法》的授权可以从交易所、结算会员(Clearing Mrs)、期货经纪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s)、外国经纪商(Foreign Brokers)和交易者(Traders)收集所需要的市场数据和持仓信息。

各交易所根据法律规定,也有义务对上市合约实施大户报告在内的自律监管。以CME为例,交易所一般要求交易所清算会员(Clearing Mr)、期货经纪综合账户(Omnibus Account)和外国经纪商每天对任何达到报告标准的客户进行大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持仓和交割通知等情况。

(二)美国大户报告的标准

CFTC在制定大额交易者报告标准时,主要考虑特定市场总的空盘量、市场交易者所持有的头寸大小、该市场的监察历史、实物交割市场的库存数量。CFTC 制定的报告标准(Reporting Level)从25手到3000手不等。根据CFTC的统计,向其进行大户报告的头寸总计占市场总持仓量的70%—90%。CFTC通过大户报告掌握了市场大部分头寸的信息。

交易所设置的大户报告标准不得高于CFTC的大户报告标准。报告标准根据不同的上市品种而有所差别,以NYMEX为例,有些品种的报告标准只有25手合约。

总的来说,美国大户报告标准较低,出现“大户不大”的现象。由于申报人数众多,CFTC和交易所每年都要做大量的投入维持大户报告系统的运行,但大户报告仍被列为一项法定义务,可见大户报告制度在美国市场监管中的重要地位。

就大户报告而言,综合账户与清算会员及国外经纪商相同,每日需要将下属客户中达到持仓限额、持仓责任报告水平及大户报告水平的客户交易、持仓等信息向交易所进行报告。

(三)美国大户报告的程序

1.交易所负责向CFTC申报各个清算会员的数据

交易所必须向CFTC提供每家清算会员的持仓合计和交易行为。交易所每天都要分合约报告各个清算会员的持仓数据、交易数据、期转现数据、前一交易日期货交割通知(Futures Delivery Notices)。清算会员数据由各交易所每日以电子数据形式向CFTC报送,数据应在当日晚上12点之前送达。

2.清算会员、期货经纪商、外国经纪商负责向CFTC申报客户的数据

清算会员、期货经纪商、外国经纪商(合称“报告公司”)必须向CFTC申报已达报告标准的客户数据。客户在第一次持仓达到或超过CFTC规定的报告标

准时,“报告公司”应于当天向CFTC报告并填制一张“特殊账户认定表”(Identification of “Special Accounts”——Form 102)。这张表格的内容主要包括账户资料、交易信息、账户实际控制关系、净头寸(Net Position)、总头寸(Gross Position)等信息。

在首次报告内容(Form 102)的基础上,“报告公司”在每日闭市后,向CFTC报告其大额客户(持仓达到或超过特定报告水平)的期货、期权头寸。客户数据申报由“报告公司”通过电子数据形式或CFTC同意的其他方式发送。

3.清算会员、期货经纪商、外国经纪商向交易所申报数据

除了法律规定的由CFTC执行的大户报告制度,各交易所根据法律规定,也有义务对上市合约实施包括限仓、大户报告在内的自律监管措施。

以CME为例,根据交易所规则,清算会员、期货经纪综合账户、外国经纪商除了要每日向交易所报告自己的持仓数据外,还要为达到交易所大户报告标准的客户进行申报。报告标准(即报告门槛)根据不同的上市品种而有所差别,有些品种的报告门槛只有25手合约(多头或空头),而有些品种则高达850手。与CFTC相比,CME设置的标准相对偏低。一般情况下,“报告公司”会根据客户持仓情况自行在规定时间向交易所“大户报告系统”自动发送相关表格。同时,CME 规定清算会员在向CFTC提供Form 102表格时,也应向交易所提供该表格。

(四)美国大户报告的监督与核查

1.大户报告的准确性

CFTC使用两种方式来确保大户报告数据的准确性。每一个“报告公司”提交的数据每天都要和交易所提交的数据进行反复核对。对这两组数据中任何矛盾之处,CFTC都可能会对“报告公司”或交易所进行调查询问。另外,CFTC市场监管部相关人员定期都会对“报告公司”进行现场稽核,并把现场取得的数据同这些公司向CFTC报送的数据内容进行比较。

2.违反大户报告制度的处罚

虽然CFTC核实大户报告数据的方法有限,但可以依法对瞒报、错报、漏报的行为实施处罚,以此增加震慑效果。

美国《商品交易法》第6(c)、6(d)条规定,如果CFTC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在按本法提交给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任何注册申请或报告中就重要事实故意做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任何人在任何上述申请或报告中故意遗漏应陈述的任何重要事实……CFTC可以依据该条款“对该人计征罚款”。

2011年CFTC曾对Newedge公司因违反大户报告制度实施处罚。CFTC发现Newedge公司长期以来都未能及时准确地向CFTC提交大户报告。在2011年3月至7月,Newedge公司向CFTC递交的大户报告中包含大量错误,例如错误的商品代码、高估或低估的头寸数量等。经CFTC提醒,Newedge公司仍未能及时解决其大户报告系统的问题。因此,CFTC根据《商品交易法》第6(c)、6(d)条于2012年1月9日与Newedge公司达成起诉和解,要求Newedge公司支付民事赔偿70万美元,并及时消除其违反大户报告制度的行为。

(五)美国大户报告制度的成效

总的来看,美国大户报告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挖掘市场信息,掌握市场结构。通过大户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主要投资者的信息,交易所则通过大户报告从清算会员处获得客户的持仓数据。

第二,执行持仓限额,预防和调查违法行为。美国期货市场执行一套完善的限仓制度,但是美国期货市场的合约众多,交易场所多样,客户也并无实名制

要求。为了执行限仓制度,美国监管当局必须依靠大户报告制度掌握客户持仓数据,及时发现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线索。

第三,及时公布大户持仓数据,确保市场公开透明。大户报告系统收集的数据加总后,每周公布对外公布,提高市场透明度。

中美期市大户报告制度比较

大户报告制度对于防范市场风险积聚,打击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着积极的作用。中、美两国期货市场的大户报告制度有一定相似之处。我国期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美国市场几十年来的成功经验,通过将这一制度引入到国内,做到未雨绸缪、风险前移。但鉴于两国的交易环境、市场结构、规则制度不同,报告内容、形式等方面也有着较多差别。

(一)实施背景不同

由于美国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市场结构复杂,且实行混码交易,包括CFTC与交易所在内的监管机构必须要通过大户报告制度才能掌握会员或客户的市场交易持仓情况。

我国期货市场实行一户一码制度和开户实名制。此外,还建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监管机构能够掌握客户的交易、持仓情况和开户信息,对大户报告的依赖度较低。

(二)报告标准不同

美国的大户报告制度是掌握会员或客户的市场交易持仓信息的主要手段,因此,报告标准设置相对偏低,每日收到的大户报告记录多达数十万份。而我国期货市场的大户报告标准普遍设置较高,一般是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的80%。

一些存在法定持仓限额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如谷物、大豆、棉花等,如果套保者所持头寸超过持仓限额,也必须按月向CFTC进行大户报告。而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仅针对投机头寸提出报告要求,参与套保的会员或客户无须进行大户报告。

(三)关联账户的处理不同

从美国期货市场的情况看,如果客户在多个清算公司拥有或控制多个账户,这些账户都将被合并计算,并在CFTC或CME等交易所的大户报告中视为一个加总的账户进行申报。

我国期货市场由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推出不久,相关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交易所目前实行的大户报告尚未对此类账户的持仓进行合并计算,仅对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的持仓进行加总。

(四)强制措施不同

在大户报告的强制措施方面,中美两国期货市场也有所不同。美国的《商品交易法》明确规定任何人(包括会员或客户)在提交给CFTC的任何注册申请或报告中,一旦就重要事实故意做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都将面临CFTC的处罚。

而我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并未明确期货公司会员及客户不执行大户报告制度的法律责任。

对国内期市相关制度的建议

(一)调整大户报告标准,增强灵活性和针对性

第一,三家商品交易所当前采取的大户报告标准是持仓限额的80%。在这一固定标准长期使用的同时,建议制定更为弹性的规定,允许各交易所根据品种实际情况和风险状况,提高或降低报告标准。

第二,考虑根据品种设置大户报告标准。例如,某些客户在单一期货合约上虽然未达到报告标准,但在单一品种上各合约总的持仓较大,份额较高,也可以要求该客户向交易所进行大户报告。

第三,参考国际成熟市场上的经验,考虑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纳入大户报告标准的范畴。

(二)完善大户报告内容,增加大户报告类型

科学设置大户报告内容,对申报表删繁就简,剔除重复信息。同时增加持仓意向、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等更为合理的申报内容。

除了现有的常规定期报告外,可以考虑以下报告类型作为补充:一是对于第一次达到大户报告水平的客户,可以有针对性地建立首次大户报告制度,对其交易性质、实际控制关系、主营业务等内容进行全面了解。二是借鉴美国的“特殊报告”制度,对可能导致风险的会员或客户由交易所发出特别大户报告通知。三是增强套期保值者的定期报告义务。要求套期保值者及时披露、更新其重要信息,包括套保的类型、套保的对象、法人基本信息与关联关系等内容。

(执笔人:陆洁、许涛)

美國期貨市場執行大戶報告制度的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嚴格執行限倉制度,預防和調查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及時掌握和向市場披露持倉信息,確保市場公開透明。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運行著一套復雜的大戶報告電子系統,目前每天平均收到大約7萬份期貨頭寸大戶記錄和16.5萬份期權頭寸大戶記錄,這些記錄來自大約220傢報告公司。監查人員依靠大戶報告系統(Large Trader Reporting System,LTRS)掌握投資者行為、瞭解市場潛在主力、監督限倉制度執行情況。

美國期市的大戶報告制度

(一)美國大戶報告的執行者

美國大戶報告制度分為兩個層面:一是CFTC層面,二是交易所層面。

CFTC根據《商品交易法》的授權可以從交易所、結算會員(Clearing Mrs)、期貨經紀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s)、外國經紀商(Foreign Brokers)和交易者(Traders)收集所需要的市場數據和持倉信息。

各交易所根據法律規定,也有義務對上市合約實施大戶報告在內的自律監管。以CME為例,交易所一般要求交易所清算會員(Clearing Mr)、期貨經紀綜合賬戶(Omnibus Account)和外國經紀商每天對任何達到報告標準的客戶進行大戶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持倉和交割通知等情況。

(二)美國大戶報告的標準

CFTC在制定大額交易者報告標準時,主要考慮特定市場總的空盤量、市場交易者所持有的頭寸大小、該市場的監察歷史、實物交割市場的庫存數量。CFTC 制定的報告標準(Reporting Level)從25手到3000手不等。根據CFTC的統計,向其進行大戶報告的頭寸總計占市場總持倉量的70%—90%。CFTC通過大戶報告掌握瞭市場大部分頭寸的信息。

交易所設置的大戶報告標準不得高於CFTC的大戶報告標準。報告標準根據不同的上市品種而有所差別,以NYMEX為例,有些品種的報告標準隻有25手合約。

總的來說,美國大戶報告標準較低,出現“大戶不大”的現象。由於申報人數眾多,CFTC和交易所每年都要做大量的投入維持大戶報告系統的運行,但

大戶報告仍被列為一項法定義務,可見大戶報告制度在美國市場監管中的重要地位。

就大戶報告而言,綜合賬戶與清算會員及國外經紀商相同,每日需要將下屬客戶中達到持倉限額、持倉責任報告水平及大戶報告水平的客戶交易、持倉等信息向交易所進行報告。

(三)美國大戶報告的程序

1.交易所負責向CFTC申報各個清算會員的數據

交易所必須向CFTC提供每傢清算會員的持倉合計和交易行為。交易所每天都要分合約報告各個清算會員的持倉數據、交易數據、期轉現數據、前一交易日期貨交割通知(Futures Delivery Notices)。清算會員數據由各交易所每日以電子數據形式向CFTC報送,數據應在當日晚上12點之前送達。

2.清算會員、期貨經紀商、外國經紀商負責向CFTC申報客戶的數據

清算會員、期貨經紀商、外國經紀商(合稱“報告公司”)必須向CFTC申報已達報告標準的客戶數據。客戶在第一次持倉達到或超過CFTC規定的報告標準時,“報告公司”應於當天向CFTC報告並填制一張“特殊賬戶認定表”(Identification of “Special Accounts”——Form 102)。這張表格的內容主要包括賬戶資料、交易信息、賬戶實際控制關系、凈頭寸(Net Position)、總頭寸(Gross Position)等信息。

在首次報告內容(Form 102)的基礎上,“報告公司”在每日閉市後,向CFTC報告其大額客戶(持倉達到或超過特定報告水平)的期貨、期權頭寸。客戶數據申報由“報告公司”通過電子數據形式或CFTC同意的其他方式發送。

3.清算會員、期貨經紀商、外國經紀商向交易所申報數據

除瞭法律規定的由CFTC執行的大戶報告制度,各交易所根據法律規定,也有義務對上市合約實施包括限倉、大戶報告在內的自律監管措施。

以CME為例,根據交易所規則,清算會員、期貨經紀綜合賬戶、外國經紀商除瞭要每日向交易所報告自己的持倉數據外,還要為達到交易所大戶報告標準的客戶進行申報。報告標準(即報告門檻)根據不同的上市品種而有所差別,有些品種的報告門檻隻有25手合約(多頭或空頭),而有些品種則高達850手。與CFTC相比,CME設置的標準相對偏低。一般情況下,“報告公司”會根據客戶持倉情況自行在規定時間向交易所“大戶報告系統”自動發送相關表格。同時,CME 規定清算會員在向CFTC提供Form 102表格時,也應向交易所提供該表格。

(四)美國大戶報告的監督與核查

1.大戶報告的準確性

CFTC使用兩種方式來確保大戶報告數據的準確性。每一個“報告公司”提交的數據每天都要和交易所提交的數據進行反復核對。對這兩組數據中任何矛盾之處,CFTC都可能會對“報告公司”或交易所進行調查詢問。另外,CFTC市場監管部相關人員定期都會對“報告公司”進行現場稽核,並把現場取得的數據同這些公司向CFTC報送的數據內容進行比較。

2.違反大戶報告制度的處罰

雖然CFTC核實大戶報告數據的方法有限,但可以依法對瞞報、錯報、漏報的行為實施處罰,以此增加震懾效果。

美國《商品交易法》第6(c)、6(d)條規定,如果CFTC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在按本法提交給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任何註冊申請或報告中就重要事實故意做出任何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或任何人在任何上述申請或報告中故意遺漏

應陳述的任何重要事實……CFTC可以依據該條款“對該人計征罰款”。

2011年CFTC曾對Newedge公司因違反大戶報告制度實施處罰。CFTC發現Newedge公司長期以來都未能及時準確地向CFTC提交大戶報告。在2011年3月至7月,Newedge公司向CFTC遞交的大戶報告中包含大量錯誤,例如錯誤的商品代碼、高估或低估的頭寸數量等。經CFTC提醒,Newedge公司仍未能及時解決其大戶報告系統的問題。因此,CFTC根據《商品交易法》第6(c)、6(d)條於2012年1月9日與Newedge公司達成起訴和解,要求Newedge公司支付民事賠償70萬美元,並及時消除其違反大戶報告制度的行為。

(五)美國大戶報告制度的成效

總的來看,美國大戶報告的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挖掘市場信息,掌握市場結構。通過大戶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市場主要投資者的信息,交易所則通過大戶報告從清算會員處獲得客戶的持倉數據。

第二,執行持倉限額,預防和調查違法行為。美國期貨市場執行一套完善的限倉制度,但是美國期貨市場的合約眾多,交易場所多樣,客戶也並無實名制要求。為瞭執行限倉制度,美國監管當局必須依靠大戶報告制度掌握客戶持倉數據,及時發現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線索。

第三,及時公佈大戶持倉數據,確保市場公開透明。大戶報告系統收集的數據加總後,每周公佈對外公佈,提高市場透明度。

中美期市大戶報告制度比較

大戶報告制度對於防范市場風險積聚,打擊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有著積極的作用。中、美兩國期貨市場的大戶報告制度有一定相似之處。我國期貨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吸收瞭美國市場幾十年來的成功經驗,通過將這一制度引入到國內,做到未雨綢繆、風險前移。但鑒於兩國的交易環境、市場結構、規則制度不同,報告內容、形式等方面也有著較多差別。

(一)實施背景不同

由於美國期貨市場參與主體眾多、市場結構復雜,且實行混碼交易,包括CFTC與交易所在內的監管機構必須要通過大戶報告制度才能掌握會員或客戶的市場交易持倉情況。

我國期貨市場實行一戶一碼制度和開戶實名制。此外,還建立瞭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監管機構能夠掌握客戶的交易、持倉情況和開戶信息,對大戶報告的依賴度較低。

(二)報告標準不同

美國的大戶報告制度是掌握會員或客戶的市場交易持倉信息的主要手段,因此,報告標準設置相對偏低,每日收到的大戶報告記錄多達數十萬份。而我國期貨市場的大戶報告標準普遍設置較高,一般是期貨合約持倉限額的80%。

一些存在法定持倉限額的農產品期貨品種如谷物、大豆、棉花等,如果套保者所持頭寸超過持倉限額,也必須按月向CFTC進行大戶報告。而我國商品期貨市場僅針對投機頭寸提出報告要求,參與套保的會員或客戶無須進行大戶報告。

(三)關聯賬戶的處理不同

從美國期貨市場的情況看,如果客戶在多個清算公司擁有或控制多個賬戶,這些賬戶都將被合並計算,並在CFTC或CME等交易所的大戶報告中視為一個加總的賬戶進行申報。

我國期貨市場由於實際控制關系賬戶推出不久,相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

交易所目前實行的大戶報告尚未對此類賬戶的持倉進行合並計算,僅對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的持倉進行加總。

(四)強制措施不同

在大戶報告的強制措施方面,中美兩國期貨市場也有所不同。美國的《商品交易法》明確規定任何人(包括會員或客戶)在提交給CFTC的任何註冊申請或報告中,一旦就重要事實故意做出任何虛假或誤導性陳述,都將面臨CFTC的處罰。

而我國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並未明確期貨公司會員及客戶不執行大戶報告制度的法律責任。

對國內期市相關制度的建議

(一)調整大戶報告標準,增強靈活性和針對性

第一,三傢商品交易所當前采取的大戶報告標準是持倉限額的80%。在這一固定標準長期使用的同時,建議制定更為彈性的規定,允許各交易所根據品種實際情況和風險狀況,提高或降低報告標準。

第二,考慮根據品種設置大戶報告標準。例如,某些客戶在單一期貨合約上雖然未達到報告標準,但在單一品種上各合約總的持倉較大,份額較高,也可以要求該客戶向交易所進行大戶報告。

第三,參考國際成熟市場上的經驗,考慮將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納入大戶報告標準的范疇。

(二)完善大戶報告內容,增加大戶報告類型

科學設置大戶報告內容,對申報表刪繁就簡,剔除重復信息。同時增加持倉意向、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等更為合理的申報內容。

除瞭現有的常規定期報告外,可以考慮以下報告類型作為補充:一是對於第一次達到大戶報告水平的客戶,可以有針對性地建立首次大戶報告制度,對其交易性質、實際控制關系、主營業務等內容進行全面瞭解。二是借鑒美國的“特殊報告”制度,對可能導致風險的會員或客戶由交易所發出特別大戶報告通知。三是增強套期保值者的定期報告義務。要求套期保值者及時披露、更新其重要信息,包括套保的類型、套保的對象、法人基本信息與關聯關系等內容。

(執筆人:陸潔、許濤)

利用基差交易降低现货企业经营风险

编者按:近年来,饲料期货市场得到长足发展,市场功能发挥明显。日前期货日报实地走访了北京、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西等地饲料产业链企业,对饲料企业期货市场参与利用整体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使大家对当前饲料企业市场参与利用情况有一全面了解,自今日起,本报将推出“饲料期货服务产业考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今年春节前后至今,随着国内对豆粕下游需求的看淡和豆粕期现货价格的持续倒挂,由路易达孚等国际粮商主导的基差交易又开始活跃起来。

期货日报日前走进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镶嵌在前台蓝色背景墙一侧的两台大屏幕,正闪烁着豆粕、玉米等国内相关期货品种的即时行情,成为迎接来客的一道风景。

“路易达孚是对所经营商品百分之百套期保值的公司。”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涛告诉,不仅如此,公司的豆粕销售中至少有一半是通过

基差交易达成的。

基差即现货与期货的价差,相比传统的一口价交易,基差交易在定价上给买方提供了更大的主动权。比如路易达孚与下游饲料企业客户签订了2013年9月交货的豆粕基差交易合同,并约定一个固定基差,客户便可以在合同签订日之后至9月1日前期货市场任何一个交易日点价。只要期货价格曾击穿该客户点价的价格,该笔基差交易便视为达成。双方最终的现货交易价格为期货点价价格加上双方约定的基差。

陈涛告诉,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客户能够按照自身对市场的研究判断和自由选择适合的结算价格。对于卖方而言,尽管目前豆粕期现货价格倒挂,但一年中总有几天相对大豆原料价格出现盈利空间,一旦出现这样的机会,公司就会争取全部套保。此后,每达成一笔基差交易,路易达孚便在点价的价位,实施相同数量的买入平仓。

“做基差交易以后,现货销售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变动更加统一,比如期货盘面涨了50元/吨,现货销售价格就会即时上涨50元/吨,反之亦然,这样更有利于市场风险的控制。”陈涛说。

“当买入和卖出都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对冲以后,我们对市场价格的绝对涨跌便不再敏感,而只关注基差的变化。”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豆粕销售经理王莉说,从历史上分析,豆粕现货价格最高到过4500元/吨,最低跌到2100元/吨,如果采用一口价交易方式,理论上销售企业承受的价格波动为2400元/吨。豆粕期货上市后,基差一直在-300至600点之间波动,意味着如果采用基差交易,企业承受的价格波动不超过900元/吨。

据王莉介绍,自2007年路易达孚在中国推广豆粕基差交易以来,这种交易方式出现过3次高峰期,第一次是在2009年年初,第二次是在2010年下半年,第三次在今年春节前后至今。一般而言,期现价格倒挂时,下游客户更易接受基差交易方式。

王莉说,2009年年初曾发生过一次美国大豆运往我国的严重延迟,导致国内豆粕市场严重缺货。为规避风险,当时路易达孚要求下游豆粕客户全部参与基差交易,其中不少客户在当年春节后的相对低点点价,获得3000—3200元/吨的最终价格,在现货执行月份相对现货价格大致持平。“但山东一家大型饲料集团由于担心缺货,以3500—3700元/吨的一口价,在市场上订了很多当年5月到9月提货的豆粕,亏了大本”。

除了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外,基差交易还有利于降低供需双方的价格谈判成本,保障商品销售、采购的连续性。但这种在发达国家市场较为常见的交易方式在国内总体运用还较少。据了解,目前主导国内豆粕基差交易的,主要是路易达孚和佳吉这两大国际粮商,这两家企业在国内的市场份额不足10%,中粮集团也从今年开始尝试这一模式。

期货人才的严重缺乏影响了国内实体企业对于期货工具的使用能力。下游企业在参与基差交易时,如何更好把握点价时机,如何确认适合的基差,对其市场研究水平和期货人才储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长远来看,实体企业通过现货和期货市场“两条腿”走路,参与利用基差交易降低经营风险是发展趋势。相信随着中粮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尝试,基差交易模式有望得到更好的推广和应用。

編者按:近年來,飼料期貨市場得到長足發展,市場功能發揮明顯。日前期貨日報實地走訪瞭北京、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西等地飼料產業鏈企業,對飼料

企業期貨市場參與利用整體情況進行瞭調研。為使大傢對當前飼料企業市場參與利用情況有一全面瞭解,自今日起,本報將推出“飼料期貨服務產業考察”系列報道,敬請關註。

今年春節前後至今,隨著國內對豆粕下遊需求的看淡和豆粕期現貨價格的持續倒掛,由路易達孚等國際糧商主導的基差交易又開始活躍起來。

期貨日報日前走進路易達孚(北京)貿易有限公司,鑲嵌在前臺藍色背景墻一側的兩臺大屏幕,正閃爍著豆粕、玉米等國內相關期貨品種的即時行情,成為迎接來客的一道風景。

“路易達孚是對所經營商品百分之百套期保值的公司。”路易達孚(北京)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濤告訴,不僅如此,公司的豆粕銷售中至少有一半是通過基差交易達成的。

基差即現貨與期貨的價差,相比傳統的一口價交易,基差交易在定價上給買方提供瞭更大的主動權。比如路易達孚與下遊飼料企業客戶簽訂瞭2013年9月交貨的豆粕基差交易合同,並約定一個固定基差,客戶便可以在合同簽訂日之後至9月1日前期貨市場任何一個交易日點價。隻要期貨價格曾擊穿該客戶點價的價格,該筆基差交易便視為達成。雙方最終的現貨交易價格為期貨點價價格加上雙方約定的基差。

陳濤告訴,在這種定價方式下,客戶能夠按照自身對市場的研究判斷和自由選擇適合的結算價格。對於賣方而言,盡管目前豆粕期現貨價格倒掛,但一年中總有幾天相對大豆原料價格出現盈利空間,一旦出現這樣的機會,公司就會爭取全部套保。此後,每達成一筆基差交易,路易達孚便在點價的價位,實施相同數量的買入平倉。

“做基差交易以後,現貨銷售價格與期貨價格的變動更加統一,比如期貨盤面漲瞭50元/噸,現貨銷售價格就會即時上漲50元/噸,反之亦然,這樣更有利於市場風險的控制。”陳濤說。

“當買入和賣出都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對沖以後,我們對市場價格的絕對漲跌便不再敏感,而隻關註基差的變化。”路易達孚(北京)貿易有限公司豆粕銷售經理王莉說,從歷史上分析,豆粕現貨價格最高到過4500元/噸,最低跌到2100元/噸,如果采用一口價交易方式,理論上銷售企業承受的價格波動為2400元/噸。豆粕期貨上市後,基差一直在-300至600點之間波動,意味著如果采用基差交易,企業承受的價格波動不超過900元/噸。

據王莉介紹,自2007年路易達孚在中國推廣豆粕基差交易以來,這種交易方式出現過3次高峰期,第一次是在2009年年初,第二次是在2010年下半年,第三次在今年春節前後至今。一般而言,期現價格倒掛時,下遊客戶更易接受基差交易方式。

王莉說,2009年年初曾發生過一次美國大豆運往我國的嚴重延遲,導致國內豆粕市場嚴重缺貨。為規避風險,當時路易達孚要求下遊豆粕客戶全部參與基差交易,其中不少客戶在當年春節後的相對低點點價,獲得3000—3200元/噸的最終價格,在現貨執行月份相對現貨價格大致持平。“但山東一傢大型飼料集團由於擔心缺貨,以3500—3700元/噸的一口價,在市場上訂瞭很多當年5月到9月提貨的豆粕,虧瞭大本”。

除瞭規避市場價格風險外,基差交易還有利於降低供需雙方的價格談判成本,保障商品銷售、采購的連續性。但這種在發達國傢市場較為常見的交易方式在國內總體運用還較少。據瞭解,目前主導國內豆粕基差交易的,主要是路易達

孚和佳吉這兩大國際糧商,這兩傢企業在國內的市場份額不足10%,中糧集團也從今年開始嘗試這一模式。

期貨人才的嚴重缺乏影響瞭國內實體企業對於期貨工具的使用能力。下遊企業在參與基差交易時,如何更好把握點價時機,如何確認適合的基差,對其市場研究水平和期貨人才儲備提出瞭很高的要求。但長遠來看,實體企業通過現貨和期貨市場“兩條腿”走路,參與利用基差交易降低經營風險是發展趨勢。相信隨著中糧等大型國有企業的嘗試,基差交易模式有望得到更好的推廣和應用。

编者按:近年来,饲料期货市场得到长足发展,市场功能发挥明显。日前期货日报实地走访了北京、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西等地饲料产业链企业,对饲料企业期货市场参与利用整体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使大家对当前饲料企业市场参与利用情况有一全面了解,自今日起,本报将推出“饲料期货服务产业考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今年春节前后至今,随着国内对豆粕下游需求的看淡和豆粕期现货价格的持续倒挂,由路易达孚等国际粮商主导的基差交易又开始活跃起来。

期货日报日前走进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镶嵌在前台蓝色背景墙一侧的两台大屏幕,正闪烁着豆粕、玉米等国内相关期货品种的即时行情,成为迎接来客的一道风景。

“路易达孚是对所经营商品百分之百套期保值的公司。”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涛告诉,不仅如此,公司的豆粕销售中至少有一半是通过基差交易达成的。

基差即现货与期货的价差,相比传统的一口价交易,基差交易在定价上给买方提供了更大的主动权。比如路易达孚与下游饲料企业客户签订了2013年9月交货的豆粕基差交易合同,并约定一个固定基差,客户便可以在合同签订日之后至9月1日前期货市场任何一个交易日点价。只要期货价格曾击穿该客户点价的价格,该笔基差交易便视为达成。双方最终的现货交易价格为期货点价价格加上双方约定的基差。

陈涛告诉,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客户能够按照自身对市场的研究判断和自由选择适合的结算价格。对于卖方而言,尽管目前豆粕期现货价格倒挂,但一年中总有几天相对大豆原料价格出现盈利空间,一旦出现这样的机会,公司就会争取全部套保。此后,每达成一笔基差交易,路易达孚便在点价的价位,实施相同数量的买入平仓。

“做基差交易以后,现货销售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变动更加统一,比如期货盘面涨了50元/吨,现货销售价格就会即时上涨50元/吨,反之亦然,这样更有利于市场风险的控制。”陈涛说。

“当买入和卖出都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对冲以后,我们对市场价格的绝对涨跌便不再敏感,而只关注基差的变化。”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豆粕销售经理王莉说,从历史上分析,豆粕现货价格最高到过4500元/吨,最低跌到2100元/吨,如果采用一口价交易方式,理论上销售企业承受的价格波动为2400元/吨。豆粕期货上市后,基差一直在-300至600点之间波动,意味着如果采用基差交易,企业承受的价格波动不超过900元/吨。

据王莉介绍,自2007年路易达孚在中国推广豆粕基差交易以来,这种交易方式出现过3次高峰期,第一次是在2009年年初,第二次是在2010年下半年,第三次在今年春节前后至今。一般而言,期现价格倒挂时,下游客户更易接受基

差交易方式。

王莉说,2009年年初曾发生过一次美国大豆运往我国的严重延迟,导致国内豆粕市场严重缺货。为规避风险,当时路易达孚要求下游豆粕客户全部参与基差交易,其中不少客户在当年春节后的相对低点点价,获得3000—3200元/吨的最终价格,在现货执行月份相对现货价格大致持平。“但山东一家大型饲料集团由于担心缺货,以3500—3700元/吨的一口价,在市场上订了很多当年5月到9月提货的豆粕,亏了大本”。

除了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外,基差交易还有利于降低供需双方的价格谈判成本,保障商品销售、采购的连续性。但这种在发达国家市场较为常见的交易方式在国内总体运用还较少。据了解,目前主导国内豆粕基差交易的,主要是路易达孚和佳吉这两大国际粮商,这两家企业在国内的市场份额不足10%,中粮集团也从今年开始尝试这一模式。

期货人才的严重缺乏影响了国内实体企业对于期货工具的使用能力。下游企业在参与基差交易时,如何更好把握点价时机,如何确认适合的基差,对其市场研究水平和期货人才储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长远来看,实体企业通过现货和期货市场“两条腿”走路,参与利用基差交易降低经营风险是发展趋势。相信随着中粮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尝试,基差交易模式有望得到更好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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