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法律者那样思考

像法律者那样思考
像法律者那样思考

像法律者那样思考

-------读《法律思维导论》有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加上家庭、工作各种事务的踏至纷来,总是给自己找借口不去阅读。院里的“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对开展自我学习是个很好的促进。有了家庭之后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于是每天趁宝宝睡下,拿出一本书翻上两页,日积月累,在不知不觉中,一本《法律思维导论》竟给我“啃”下来了。在这次的读书过程当中,规定自己不能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能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往今来的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升华的过程。

由郑永流翻译的这本恩吉斯的《法律思维导论》是该书唯一的中文翻译版本。该书严谨透彻的分析和深邃的法律思想,还真花了我不少耐心和认真的思考。该书是从探讨法律科学与语言、文学、艺术、音乐和宗教诸科学的区别开始。诚如该书的第一句话就阐述到,“谁打算使初学者或外行了解法学和法律思维,谁就会感到,相比其他科学,自己遭受到各式各样的阻力和疑惑。”人们会不加思索地将一本考古学的或文学史的书放在礼品桌上,但很少放一本法学书藉。揭示外行对法律和法学没有兴趣的原因,应非难事。然而,学界很少涉及它们。

几乎没有一个其他的文化领域比法律更近地关乎到人类。所以,存在着与诗歌,与艺术,与音乐没有活生生关系也能生存和生存着的人类。但是,不存在不处在法律下而生活,一直与法律无关,不受法律调控的人。恩吉斯在该书中提出了他的观念:法律之所以能让人觉得乏味、反感和怀疑,最根本的法律对于门外汉而言,它的思维方式显得有些陌生和神秘。

该书共分八章,第一章是导论性质的总括提出法律者如何思维:思维及思维的类型;法学的学科性质,尤其是与自然、社会和人文科学的关系;法律思维的内容(观察与参与、认识与理解、逻辑与经验、分析与综合),是为作者后面的论述奠定理论的基调和起点。第二章是讨论法律规范的意义和结构,它围绕法律规范的结构(事实构成与法律结果)、法律规范的实质及意义进行了透彻的阐发。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分别讨论从法律规范中获取具体的法律判断(特别是推论问题)和从法律规范中获取抽象的法律判断(法律规范的解释和理解)第五章则在前一章法律规范的解释和理解的基础上,重点讨论立法者还是制定法,包括法律的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扩大解释和限制解释。第六章和第七章转入讨论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规范性概念、裁量、一般条款,以及填补漏洞和修正有缺失的法。第八章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节,主要内容是从制定法到法、从实用法学到法哲学,包括对利益法学的法律方法论之评价、“论点论”法律方法论之评价、在制定法与法、实

用法学与法哲学之间的法律方法论。

恩吉施通过《法律思维导论》深为关切的事情,一方面,是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是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地”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在《法律思维导论》中,首先,制定法规范的内容之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在解释方法问题上,恩吉施遵循着受萨维尼影响的传统的方法准则,但他也同时正确评价了新的诠释学观点。此外,他意识到,既不是传统的解释学说,也不是方法学说方面的新观点,同样,不是某些推理程序(如类比推理),导致唯一正确的法律答案,而是每一种只是导致或多或少满意的合理的法律答案。当这用一个清楚和可以理解的方式被释清时,同时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哪些要素和关键点在解释法律规范时能够和应该予以考虑,“法律秩序的统一”作为重要的关键点,与恩吉施的著述紧紧相连。进入规范解释的基本问题,受对法律的根据和界限的法哲学思考所决定,只有如此,解释才是前后一致的。

读恩吉施的《法律思维导论》,不像翻阅法律散文,需正襟危坐,外加泡上一壶酽茶。要想真正的领悟到这其中的法律观点,还有待本人闻鸡起舞,知难而上,苦练内功。

法律援助现状

浅析法律援助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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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援助现状 摘要:法律援助的现代社会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虽起步晚,但成效显著。成都市法律援助事业也正呈现出蓬勃兴起与发展的态势,本文从介绍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况入手,阐述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成都市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探讨和研究了完善成都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法律援助现状人权保障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① 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是政府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援助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保障贫、弱、残等弱势群体平等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机制度的确立。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在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突出了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特别是三月份经终审的张德军见义勇为法律援助案件,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南方周末》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气,倡导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成都市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况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6年。其下设有20个区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立100个法律援助机构乡镇社区站点。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从司法制度上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对经济特别困难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隶属于成都市司法局,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多人工电话咨询等法律服务;指导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成都大学成立了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妇人具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内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 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 (一)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也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不成文法并非来自立法机关的创制,它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形式。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基本上都属于制定法、成文法之列。 (二)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或称基本法)通常指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 普通法(或称单行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位普通法、单行法。(三)依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 程序法就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四)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一般法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殊法指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如《XX 省职业教育条例》。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教育法规体系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部分,按照一 定的原则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完整统一的法律有机整体。 (一)纵向结构: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即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是指由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等级、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为: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2.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4.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5.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专称。制定地方性

2020年新编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信息、激励与政策尔雅满分答案名师精品资料.

18.1案例讨论(一):拍卖与国有资产流失 1 关于拍卖与国有资产流失,以下哪些说法正确?() A、如果信息不对称,就不存在企业的内部人员控制问题 B、拍卖能够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资产流失 C、国有企业即使不转制,也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D、国有企业如果不转制,就不会发生资产流失 正确答案:C 2 赢者之咒指的是参加私有价值拍卖,最后赢得拍卖的人往往是亏的。()正确答案:× 3 国有资产流失的真正原因是内部人员控制问题。() 正确答案:√ 18.2案例讨论(二):中央地方治理模式:GDP锦标赛 1 以下哪些现象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无关?() A、热衷于招商引资,忽视对劳动者的保护 B、落后地区引进了一些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产业 C、零地价转让非农业用地 D、让企业进行名义众多的摊派 正确答案:D 2 大国优势在于规模经济,劣势在于信息不对称,各地发展具有异质性。()正确答案:√ 18.3案例讨论(三):教师的激励 1 美国高校所推行的终身教职制度的目的不包括?() A、保证学术自由 B、让决策者大胆引进最优秀的新人 C、为研究者建立稳定的科研环境,使他们能够从事不确定性较强的研究 D、让研究者发表更多数量的论文

正确答案:D 2 信息对政治经济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信息、激励与政策 1.1为什么要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一):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效率 1 从经济学角度看,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为了保护耕地,必须限制土地农转非指标的跨地区转移。 B、让农民工子弟在城市接受教育,对城市人口没有好处,只会牺牲城市人口的利益。 C、为了促进公平而实施的政策也可以同时是有利于提高效率的。 D、用政策手段使区域内的小企业离开,政府就能够促成本地的产业升级。 正确答案:C 2 关于市场机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市场机制允许潜在的帕累托改进 B、市场机制允许市场主体自发的进行交易 C、当市场机制受到政策限制时,帕累托改进可能会没有效率 D、帕累托效率只能存在于市场竞争机制中 正确答案:D 3 效率与公平是不可兼顾的。() 正确答案:× 4 帕累托改进的政策往往是可行的。() 正确答案:√ 1.2为什么要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二):经济学原理与人生智慧 1 从经济学角度看,人们不能实现理想的目标,往往是因为()。 A、面临各种无法突破的约束 B、总是做出不正确的选择 C、有时过于注重长远的利益 D、过于情绪化 正确答案:A 得分:20.0分 2 关于最优化原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最优化原理指的是在既定的约束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B、往往可供选择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要最遵循优化原理

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 报告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1、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能够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中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她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她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中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2、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3、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示。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

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4、调查结果及分析: (1).性别:男54% 女46% (2).年级:大一26% 大二27% 大三21% 大四20% (3).专业:文科31% 理科69% 1.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 小学16% B 初中29% C 高中16% D 大学39% 分析:能够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2.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 A 关系密切51% B 关系不大37% C 没关系9% D 不知道,说不清3% 第一题 16%

建设法规课后思考题和答案解析(朱宏亮)

建设法规课后习题答案(朱宏亮) 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 建设法规指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与规划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单位、公民等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调整建设活动中有关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 3:建设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 a市场经济规律原则b法律统一原则c权责一致原则 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方面? 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守法三方面 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意义?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a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b工程建设准备阶段c工程建设实施阶段d工程建设验收与保修阶段e终结阶段 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包括哪几环节? 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3.土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者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余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分为哪几个环节? a规划b环境影响评价审批c取得土地所有权d房屋征收与搬迁e保健f工程发包与承包 5.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有环节? 阿勘察设计b设计文件审批c施工准备d工程施工e生产准备

浅析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现状

浅析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现状 摘要: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基本的救济制度,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法律援助的基本内涵和起源出发,简要分析了其产生的背景和社会意义,通过对我国法律援助现状的调查和简析,为健全基层法律援助体系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法律援助;对策建议;现状简析 一、法律援助的含义及其起源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护制度。广泛意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给在别人需要在涉法事务上得到指导时,而提供的低于常规费用或者免费的专业帮助的事情,狭义上来说来法律援助就是指为不具备聘请律师能力(资格或者经济等原因)的人提供律师服务的做法,法律援助的作用,在于保护那些法律弱势群体的利益,贯彻司法精神。 法律援助制度自五百年前在苏格兰王国萌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建立了以诉讼法律援助为基础,涵盖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现代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是属于世界人权制度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球范围内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制度保障,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始现法律援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会财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社会矛盾显著增多,也催生了更多的弱势群体,保障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迫在

眉睫要解决的问题。受经济、传统观念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我国基层法律援助建设正遭遇着很多瓶颈。 二、基层法律援助现状简析 我国法律援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行为,由政府负责。法律援助始于西方,最初是由私人律师、教会、各类慈善团体发起,带有明显的区别于政府行为的公益性质,其产生的基础是基本的道义。但随着矛盾的激化,单纯依靠这些私人的社会组织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诉求。于是国家开始将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与其适应的保障制度。 (2)法律援助的受援助对象为相对弱势群体,既包括经济困难者、残者,也包括比如刑事案件中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后一种情况中的受助对象不当然与前一种对象相一致,其可能包括经济情况良好的人员,但鉴于其在国家公权力面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也有必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机构为受助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和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的方法。前者为受助对象“开源”,后者为受助对象“节流”,双管齐下,保证受助人充分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最大利益。 (4)法律援助的形式有两种:诉讼法律服务和非诉讼法律服务。诉讼法律服务又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则主要包括公证证明、法律咨询、代为起草合同等。 我国国情复杂,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不尽相同,经济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热爱幼儿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幼儿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幼儿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幼儿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幼儿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幼儿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幼儿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幼儿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幼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幼儿的感情基础,幼儿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幼儿高尚情操、塑造幼儿美好心

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幼儿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幼儿,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幼儿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幼儿。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幼儿,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幼儿,要让每一个幼儿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引导幼儿,才是教师在爱幼儿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幼儿,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幼儿就等于塑造一个幼儿,而厌弃一个幼儿无异于毁掉一个幼儿。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幼儿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幼儿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幼儿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幼儿,让每一个幼儿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2018年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信息、激励与政策(超星尔雅)

一、 单选题(题数:50,共 50.0 分)
1
以下哪种情况属于隐藏知识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1.0 分)
1.0 分
?
A、
同学上课人到心不到,没有认真听课
?
B、
文物市场买到真正的文物
?
C、
企业从银行拿了贷款却去炒股票了
?
D、
高风险的贷款者向银行申请贷款
我的答案:D
2
相对绩效激励的好处在于()。(1.0 分)
1.0 分
?
A、
无法排除共同干扰因素对产出波动的影响
?
B、
能够减少员工面临的不确定性
?
C、

有利于个人经验在员工间的传播
?
D、
能够让员工自已挑选想要的竞争对手
我的答案:B
3
以下哪些情况属于隐藏行动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1.0 分)
1.0 分
?
A、
买了财产险之后对财产安全更为关心
?
B、
明明自私自利,却在求职简历中自称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
C、
工作时,老板一走开,就上网与网友聊天
?
D、
低保家庭收入,获取贫困生补助
我的答案:C
4
关于前计划经济国家的转型,以下哪个主张是“华盛顿共识”所提出的?()(1.0 分)
1.0 分
?
A、
价格自由化

?
B、
产权共有化
?
C、
价格串轨制
?
D、
改革要“摸着石头过河”
我的答案:A
5
假定其它情况不变,以下哪些情形不会使计件工资的优势减弱?()(1.0 分)
1.0 分
?
A、
产品质量容易检验
?
B、
生产的技术更新频繁
?
C、
产品的生产由多人共同完成
?
D、
产量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员工风险规避程度高
我的答案:A
6
线性激励强度具有什么特点?()(1.0 分)

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调查报告 1、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2、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3、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

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4、调查结果及分析: (1).性别:男54% 女46% (2).年级:大一26% 大二27% 大三21% 大四20% (3).专业:文科31% 理科69% 1.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 小学16% B 初中29% C高中16% D大学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2.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A 关系密切51% B 关系不大37% C 没关系9% D 不知道,说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法律的。还有一点同学认为不知道,说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这是一种不良现象,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这是很可怕的事,这一体现出了我国教育应试的失败。 3.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有关法律法规

依法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综述 舍玉秀 摘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卫生法制的不断健全,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医院的各级人员是否能熟悉和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医院是否有一套系统地、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医疗服务行为,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了弥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非技术手段的不足,必须加强技术发面的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制度、医疗技术规程,以及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使我们的医疗行为制度化、程式化,把我们的医疗活动透明化,和患者及其家属共同配合,相互协商,共同完成对病人的医治过程,达到双向满意. 关键字:和谐社会;医患关系;医疗法规;医疗 随着人们对医疗卫生保健要求的提高和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加强,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不仅要求医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医术,能有效地解决患者的病痛,而且还要求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自主权、人格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原本属于基本的职业道德范畴的内容已经系统地上升为法律内容,使得医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如果不履行这样的医德义务,即是不履行法律义务,这种不履行即是违法,其后果不仅仅是受到舆论的指责,而且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我们的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我们传统的医学教育,注重医学知识、医疗技能方面的培训,而忽视了医疗法律、医学论理道德方面的教育。一旦在诊疗过程中出现医疗伤害,他们不能用法律知识去分析,往往强调是医学技术的问题来回避责任,这样就很易造成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结成的特定的医疗人际关系。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院与患者的关系,医生与患者及其家属、患者所在单位、团体及与患者治疗费用有关的机构的关系。本文采广义的医患关系说。医患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实践的发展,因此它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和时代性特点。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医疗质量的保证,也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医患关系不和谐则容易引起医患纠纷,引发医患冲突。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据卫生部公布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医患关系逐步好转,但仍有一定比例的患者对医疗服务不太满意,其中:22%患者认为医疗费用过高、l0%患者认为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差。调查医务人员发现,37%的医务人员认为责任太重、执业环境差,26%医务人员曾经遭受过患者的语言攻击。个人认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必须坚持依法行医,在此基础上医方与患方互相信任,方能促成医患关系的和谐。 医疗行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法规不断健全,依法行医已经日益深入人心, 成为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医务界的自觉行动。 1.中国法制体系建设的回顾[1、2] 新中国一成立, 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开始建立了人民的法制。例如: 1950 年 4 月13 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1950 年6 月,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土地改革法, 等等。这一时期中国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法律、

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现状与分析

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现状与分析 法律是保障社会有序发展、保障人的基本权益的重要载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并且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提供相应的援助。本文对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的现状以及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促进我国基层法律体系的完善。 标签:基层法律法律援助现状对策 引言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指的是给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支持的过程,例如当事人需要法律帮助的时候,政府要为其提供低于常规收费或者免费的专业法律帮助。狭义上讲,法律援助指的是为不具备聘请律师能力的提供律师服务的做法,例如没有资格聘请律师或者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支付律师费用的人,都属于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产生至今,其目的是为了给人们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使得每个人都能享受法律的保护。 一、基层法律援助的特征 第一,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行为,应该由政府负责,法律援助制度是从西方产生的,并且逐渐传入我国,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问题进行解决。我国逐渐将法律援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中,建立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制度,有助于法律援助的实施。 第二,法律援助的受援助对象为相对弱势群体。从法律援助的概念来看,主要是为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例如一些经济困难的人,伤残者,鉴于一些案件中的当事人处于弱势地位,而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则必须要及时进行法律援助,确保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第三,法律援助机构减免案件的服务费和受理费。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一般参与法律援助的机构多为律师事务所,这些机构通常要根据受助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减少案件的服务费用,或者完全免费,从而确保受助人能够充分享受法律援助的最大利益。 二、基层法律援助的现状 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兴起时间不长,尽管近年来快速发展,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健全,基层法律援助体系也越來越完善,但是要想实现高效的、真正的法律援助,还需要不断发力,对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当前我国的基层法律援助不容乐观。例如某地在发展过程中统计,多数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民事案件,基本占当地法律案件总数的80%,从受助对象来看,老年人、残疾人居多,其次是外来务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本节通过举要的形式,具体介绍两部教育法律、一部教育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由谁来追究这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帮助幼儿园园长增强守法意识和提高依法维护幼儿园权益的能力。 一、违反《教育法》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有关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保障,是教师工资的主要来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不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内容,向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核拨相应的教育经费。或者擅自调整更改教育预算支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教育法》和《预算法》。 法律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参与教育经费预算核拨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教育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等。 执法机关及处理: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以下处理:

(1)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 (2)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不及时足额核拨教育经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绝、拖延执行同级政府限期核拨的要求等情况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经手、参与的直接负责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适用《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2.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 行为分析:这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管理、经手或其他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教育经费归个人或集体进行其他活动或非法活动等,克扣教育经费集体私分或为个人非法占有的,是贪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将教育经费挪作他用,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都属于挪用行为。挪用教育经费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属贪污罪。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2]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中国青年研究》(1999,2)[3]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占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4]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我们知道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

有关学习法律方面的观后感的三篇

有关学习法律方面的观后感的三篇 学法知法正言行,懂法守法避风险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如何防范风险?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疑是最有效的防范手段。建行积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违规处理办法”,熟知不同违规行为所对应的处分档次,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按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行为,确保真正做到“人人合规、时时合规、事事合规”,推进网点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各地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不熟悉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发生。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

与守法相结合。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过学习,网点关键要加强对基层一线操作人员的选用和教育,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柜员离岗必须实行签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加强事后监督。并且严禁用信任代替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银行来说,“规矩”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银行的规章制度。只有按照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己权益和维护集体的利益,使网点业务持续不断地健康发展!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小学综合素质关于教育法律法规的 案例

1 案例一 材料:某民办学校,由于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造成办学条件不具 备,区教育局不给该校发办学许可证。然而,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 大张旗鼓违法招生和办学。由于该校学费相当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该校读书, 生源充足。几天后,区教育局对该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给该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出 该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 13 日交齐办理办学 许可证的证照和资料,否则将发通知责令停办。 问题:请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分析上述材料中办学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答案要点】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 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地违法招生,是一种违 法行为。 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 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学校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案例二 材料:某市一所小学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 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 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 机会,一举两得。 问题:这所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2.【答案要点】这所学校的做法不合法。一方面,从学校的法律地位方面讲,学校作为 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的机构,具有鲜明的公益性,不能将校舍挪为他用;另一方面,

像山那样思考思考题图文稿

像山那样思考思考题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像山那样思考》思考题: 思考题一:全文可分几部分? 思考题二:课文分析: 1、是什么引起了思考 2、文章开篇就是对这声狼嗥特写,这一段表达了一种怎样情 感? 3、面对这声狼嗥,留意有哪些事物?它们反应是怎样或者说,这声狼嗥对于不同的生物,分别有着怎样的意义? 4、作者是怎样概括他们的反应的 5、除了这些事物,还有什么也有感受是怎样的感受 6、第三段又写到了谁的感受是怎样的感受 7、面对这声狼嗥留意还有谁呢? 8、作者的认识,很明显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作者以前的观点是怎样的? 9、后来作者还是这样认为吗? 10、那作者的想法、观点是什么时候转变的呢? 11、再具体点,哪一刻、哪一场景触动了作者的心灵?

12、“在这双眼睛里,有某种对我来说是新的东西”“在看到这垂死时 的绿光时,我感到,无论是狼,或是山,都不会同意这种观点。”“这种观点”是什么?“新的东西”又是什么? 13、作者原本认为“没有狼的地方就意味着猎人的天堂”当人 们一个州接一个州地消灭了它们所有的狼后,天堂出现了没有出现 了什么情况 思考题三:文章的题目是“像山那样思考”,像山那样思考是一种怎 样的思考是谁要像山那样思考那为什么要像山那样思考 《像山那样思考》思考题参考答案: 思考题一: 明确:全文共十个自然段,可分为三部分: 一、狼嗥及其含义(1~3) 二、作者认识的由来(4~7) 三、作者的更深层的思考 (8~10) 思考题二:课文分析: 1、是什么引起了思考 明确:是狼,是狼的那“一声深沉的,骄傲的嗥叫”。 2、文章开篇就是对这声狼嗥特写,这一段表达了一种怎样情感?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摘要】当代大学生逐步成为社会的中间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现状影响着我国的法治进程,据调查研究,当代大学生普遍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模糊,尽管对社会法律现象十分关注但实践能力太差。本文拟讨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找出解决对策。【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普遍有正义感,但对法律权威不信任 近年来,各种社会法律现象的频发,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被问到对于大学生犯罪,考试作弊,现在社会的腐败现象等看法时,大学生往往表现出的是非常单纯、富有正义感的,但是也仅仅停留在正义感层面,对于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处理办法往往不清楚。不仅如此,在调查中,很多人表现出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二)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模糊 目前高校的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放在专业课上,对于法律知识的涉猎十分少,最主要的就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学习。通过这门课程能学习到一些法律的基础知识,对法律有一些大概的了解,但碍于学生不重视非专业科、课时的设置和教师水平等原因,往往一知半解,学习不到更深层次的法律内涵,从而无法很好的掌握法律的精髓,无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形成原因 (一)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中国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之中,法律是国家统治的工具,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一些陈旧的观念根深蒂固在人们的思想中,影响深远,例如人治大于法治,特权等级观念等,人们从内心不信服法律,渐渐产生排斥心理。虽然今天强调“依法治国”,但长期不信任的思想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观念,使得很多学生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这些都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诸多的不良社会现象致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在校的大学生,基本都是17―24岁左右,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候,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无法很全面的辨认是非好坏,有时候会夸大社会的黑暗面。而我国的法治进程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立法上还不够完善,很多很出现的问题还存在立法空白,立法的操作性不强等,执法方面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存在地方保护等。还有生活中一些腐败现象,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同案不同判等造成了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此外社会上存在的很多贫富差距、失业率高、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内心。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通过净化校园环境,树立法律的权威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知识的积累、法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4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未联网的微型计算机的安全保护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保护制度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计算机机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第十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公安部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安全监督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一)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二)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三)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发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公安部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发布专项通令。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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