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1]

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1]
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1]

2009年,我国完成税收收入63104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2.2%,企业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9.3%。可以这么说,纳税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代理机构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合理规划纳税人的战略、经营、投资活动,巧妙安排相关财务、涉税事项,以实现纳税人价值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财税管理活动。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

(一)减计收入优惠

减计收入优惠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纳税人对其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优惠方式。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生产所用原材料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内,产品在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范围内而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时,企业生产产品所获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我国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对资源综合利用没有专门的税收优惠规定,而内资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则有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新税法将旧税法中直接减免的税收优惠方式转变为更为科学合理的减计收入税收优惠方式。

(二)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按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在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以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

税的优惠,并且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

得税税款。在创业投资方面,税法强调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

励的创业投资时,企业可以依照投资额

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

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

的创业投资时,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

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

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

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

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以抵扣

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优惠主要是针对企业研

发费用以及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税收

优惠政策。在企业开发新技术、新工艺、

新产品所需研究开发费用中,未形成无

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新税法对企业

在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之上,再按研

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如果已形成无

形资产,则依据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予以摊销。在安置特殊就业人员问题

上,国家为了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税

收政策,新税法规定的优惠对象扩大为

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并在依

据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基础

之上,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

加计扣除,取消了安置人员的比例限

制。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以鼓

励各类企业安排特殊人员就业,保障社

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四)两类企业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国家为了促进其

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等优势的发挥,以

税收政策鼓励、支持及引导此类小企业

发展,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对满足规

定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

惠税率,比一般法定税率低5个百分

点。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

制及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

业:1.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

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非制造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

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显然,企业所得税在临界点

30万元上下税赋差异较大,纳税人应

该在此方面做好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

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并

对其不再有地域的限制,全国范围内都

适用。国家需要重点挟持的高新技术企

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

时符合以下五大条件的企业:1.产品(服

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

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高新

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

例不低于规定比例;4.科技人员占企业

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

条件。

二、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的有效策略

(一)合理选择企业投资地点

为了继续发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

东新区的特殊作用,新税法对其给予了

一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恰当的选择新

办企业投资地点,可获取一定程度的企

业所得税优惠。首先是经济特区和上海

浦东新区,新税法对新设高新技术企

业,即在此区域内于2008年1月1日

(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此区域内所

获收入,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

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据25%的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

在西部大开发地区设立的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鼓励类

企业,分别享受过渡性优惠和所得税优

惠。

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高红玫

经济观察FAZHAN·JINGJIGUANCHA

44

发展·月刊

(二)正确选择投资项目

新税法实施后的企业所得税将税收优惠方式从以“区域性投资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性投资优惠”为主。企业可根据税法规定,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在获得更多收益同时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如可以选择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进行投资。“三免三减半”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保、节能节水项目都是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投资此类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时,应该尽量控制收入的取得时间。

(三)恰当进行过渡优惠

新税法体系下,自新税法实施年度起,原享受定期优惠的企业一律根据原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及年限计算免税期,并且在新税法实施后最多10年期限内,享受尚未期满或者尚未享受的优惠。对于因未获利而尚未享有优惠的,其优惠期限自新税法实行年度起开始计算。因此,对原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企业,可加快新办企业投产进度,抓紧实现盈利,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因为“两免三减半”从投产年度起计算,过渡期未获利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的2008年计算,2008年尚未获利的,则当年无法享受免税优惠。同时,新税法还规定,可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在已批准设立并依据设立时的行政法规、税收法律下,享受过渡性优惠。则企业可利用特定老企业的过渡优惠期,采取借壳经营策略,获取更多发展机遇和优势。对此可进行以下纳税筹划:假定某公司是享受低税率的企业,目前有新业务要新设公司,可以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做新业务,或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实亡的企业,通过工商局变更为子公司,可享受5年过渡期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结语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出发点,统筹兼顾。其中企业所得税由于涉及的相关政策较多、内容及程序复杂,纳税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今后几年,是白银市承接东部地区

产业转移、强力推进兰白都市经济圈建

设及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

更是我市园区建设加快发展的重要阶

段。近期制定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

干意见》明确指出:“大力支持兰(州)白

(银)核心经济区率先发展。建设兰(州)

白(银)都市经济圈,积极推进兰州新

区、白银工业集中区发展,做大做强石

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

生物制药等主导产业”“研究推进白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

发区”。这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的出台,

既为白银市今后园区经济的发展指明

了方向,也为全力促进园区建设提供了

坚实的支撑平台。我们要以“大力支持

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率先发展”的

政策机遇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目标,抢

抓历史机遇,全力促进白银园区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促进白银园区发展的利弊分

白银市园区建设是以白银西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为标志起步建设的,虽然

起步较晚,但经过近几年特别是2000

年以来的大力推进,发展的思路逐步清

晰,发展的规模逐步扩大,发展的速度

逐步加快。园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

为我市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在较短的时

间内初见成效,形势喜人。园区发展已

初步形成了产业布局日趋完善、园区

特色逐步显现的各种类型齐全的工业

园发展体系。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间,

白银市的园区经济,在各级政府的坚

强领导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益开

发,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以

招商引资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中心,

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合理利用土

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区位

优势,园区发展建设已初具规模,目前

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客观分析

我市园区经济的发展水平、规模和档

次,不但与发达地区园区发展有很大

差距,就是与中西部地区园区经济的

发展也存在不小差距。因而我们要充

分认识我市园区发展的利弊因素,总

结经验,分析差距,全力促进我市园区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园区发展的有利条件:一是我

国经济继续保持较高增长,国际资本和

沿海地区及省会兰州产业的加快转移,

将为我市带来较多的投资、发展机遇。

二是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以

经济观察

FAZHAN·JINGJIGUANCHA

45

2010年第09期/总第239期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众所周知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在外国纳税筹划已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企业对税法的主动认识和研究,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税收工作的开展。然而在我国纳税筹划一直都不太重视。因此本文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通过分析资产折旧方法的筹划、资产摊销方法的筹划以及存货计价方法的筹划等,旨在启示企业对会计核算方法、经营活动等进行恰当选择,以获取更大的税后收益。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征收方式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而合理的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安排。 实践证明,在国家税收政策导向正确,税收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的前提下,实施纳税筹划对企业、国家、社会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首先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其次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规划纳税义务,这就要纳税人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最后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知道,纳税筹划行为并不是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纳税筹划与其有本质的区别。纳税筹划行为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资金合理的筹划,进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行为。下面就结合具

体的筹划方法谈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不同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所选择的折旧方法也会不一样。在盈利企业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使计入成本的折旧费用前移。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的后移,相当于取得一笔无息的贷款,从而相对降低纳税人的所得税税负。在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较长的折旧年限,有利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把税收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效应的抵消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某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每年所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案例1:某机械制造厂购进一台大型机器设备,原值为400 000元,预计残值率为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请比较各种不同折旧方法下所得税税负的异同,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假设在提取折旧之前,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均为1 077 6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一)直线法 年折旧率=(1-3%)÷5=19.4% 每年折旧额=400000×19.4%=77 600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文华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 学生姓名:熊亚梅学号:140203410058 学部(系):经管学部 专业班级:财务管理2班 指导教师:符超老师职称或学位:讲师 2017年5月7日

摘要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规划和运筹,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战略框架下实现企业税收负担的最优化处理。随着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所得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将逐渐提高,使得纳税筹划变得日益重要。通过纳税筹划,减轻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筹资成本,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本文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其主要成果为: (1)对纳税筹划的涵义、特点、意义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总结,这是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2)对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条件、风险及其控制的方法作系统的探讨。(3)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实际需要出发,对企业各阶段的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环节和方法作了较为深入的案例分析(4)指出企业在具体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操作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目录 摘要.................................................................................................................... I 关键词................................................................................................................ I 一、绪论.. (1)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 (二)文献综述 (1)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2) 1.文献检索法 (2) 2.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 3.比较分析和绝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 4.系统研究方法 (2) (四)纳税筹划研究的目的 (3) 二、概述 (4)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4)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4)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6) (一)投资产业的纳税筹划 (6)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6) (三)存货计价方法 (8) (四)业务招待费纳税筹划 (9)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doc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企业要想在激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就需要企业通过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来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重点内容之一,能够基于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与法制环境下为企业实现合理的避税,进而减轻企业的税负,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基础。本文在阐述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基础上,分析了当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上所存在的问题,进而为企业实现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体系实现了进一步的完善,进而通过合理的税率以及税种的设置实现了对企业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实现对税收的合理筹划,进而实现合理避税,以强化企业的竞争实力。但是,由于税收筹划在国内起步时间较晚,加上企业对于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缺乏完善的了解与掌握,同时也缺少必要的专业人才基础致使企业无法实现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有效区分而走上了偏路。因此,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中,如何实现合理的纳税筹划,亟待解决。 1、纳税筹划的相关理论基础 1.1纳税筹划的定义。指的是作为纳税的主体,需要基于税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实现对需要缴纳税务业务的有效筹划,进

而通过合理避税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以最终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使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稳健发展。企业所得税纳税的主体为境内取得合法收入的企业。 2、当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上所呈现出的问题 2.1纳税筹划组织结构不合理进而致使这一工作无法得到系统化的落实。在纳税筹划上,当前企业尚未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进而无法将纳税筹划工作贯穿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当前,我国企业在开展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对于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认识不足,进而只是将这一工作置于某一个案例的设计中,并没有建立相应的纳税筹划部门,因而也就无法实现对这一工作的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需要将这一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需要企业有效的划分自身的职能组织结构,进而才能实现有效的决策。而当前大部分企业的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进而致使企业高层的决策权力被弱化,无法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有效管理,同时,企业的财务部门只是单纯的完成财务账务工作,无法实现对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落实,进而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从整体上讲尚未得到有效且全面的开展。 2.2企业经验式的纳税筹划设计缺乏合理性。当前,我国企业在开展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中,财务设计上只是将目光投向于个别的案例,这种分散的设计形式致使无法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在此种形式的设计始终是围绕一种情况下如何实现企业节税的最大化,并没有将这一工作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以经营管理目标相结合。因而,经验式的纳税筹划设计致使企业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对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进而使企业无法通过纳税筹划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及会计处理方案

月辉电器有限公司所得税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案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月辉电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公司规模:10000人以上 法人代表:XXX 公司地址:XXX 公司历史:月辉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元月一日,是中国最大的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为主的全国性连锁企业。月辉电器有限公司在全国280多个城市拥有直营门店1200多家,年销售能力1000亿元。2003年、2006年月辉电器有限公司相继在香港、澳门开业,目前在两地已拥有17家门店,迈出中国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际化第一步;2004年月辉电器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8年3月,控股三联商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连锁零售企业。目前,集团拥有员工(含门店促销员)20万人,每年为国家上缴税收超过20亿元。 二、涉税业务 1、A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元。企业“长期借款”账户记载:年初向建设银行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6%:向B公司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10%,上述款项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另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

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和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损15万元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实际利润额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即题目中长期借款利息超支的4[即10×(10%-6%)]万元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 2、假设第二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 3、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为了减少税金退库的麻烦,实务中,大多将多预缴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4、假如2009年第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5万元。 5、另外,企业应注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以上资产减值损失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教案)1doc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点 (一)利用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筹划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都将构成中国的居民企业。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外资企业可利用好这一政策,选择纳税身份,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税率的筹划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特区、高新技术企业为1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10万元的为27%,3万元以下的为18%);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外加3%的地方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统一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 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为20%。应对税率的变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用好用足新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把握新所得税实施细则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把握企业所得税率临界点的应用。 (三)利用税前扣除进行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从总体上看,新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这让企业扩大了纳税筹划的空间。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把握好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新税法在计税工资、捐赠、广告费用、研发费用等项目的税前扣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214560300.html, 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及对策 作者:朱晔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21期 摘要:现行企业要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投资、经营、税务等各方面的筹划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税法有具体规定,与会计准则又有不同的地方,纳税筹划的可行性也就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得以实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在一定经济环境和法制环境下,利用各种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法,能有效地为企业合理避税和减轻税负,产生很大的效益。本文从企业所得税出发,结合一定的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要求,分析了目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对问题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改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税收筹划出现在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也比较缓慢,虽然目前有关于税收筹划的文章已不少见,但是系统上对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际情况的研究并不充分,这些地方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改进。税收筹划不仅要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也要符合税法的立法目的,这是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根本出发点,税收筹划是企业获得合法的纳税利益的唯一途径。其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是税收筹划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企业的所得税是不可以转移的,占企业纳税的比例也较大,因此对企业的纳税影响也是最严重的,但是由于税负的弹性较大,可以筹划的空间大,因此企业所得税成为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优先考虑的税种。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及问题 (一)纳税筹划组织结构不明确 对于企业来说,纳税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从上到下所有人员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按照体制的不同,纳税筹划的组织结构可以划分为以财务部门负责为主体制和以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为主体制,以财务部门负责为主体制适应于组织结构相对比较简单、筹划事务和权力相对比较集中的集权型企业,以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为主制度适应于组织结构相对比较复杂,例如企业有下设二级公司或事业部等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决策权的集团企业。专门集团纳税筹划部门的成立,可以统一协调集团内部纳税规划,使其更好的为集团战略利益服务。从企业纳税筹划组织结构角度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只是局限于对个别案例的研究讨论和设计,缺乏相应的纳税筹划部门,因而缺乏全面统筹的对企业纳税筹划进行规划。很多企业实行产品营业部决策的体制,二线公司和产品部门的决策权较大,而企业的财务部门只是具有财务核算和汇总的功能,这样的职能分配导致企业在纳税筹划问题上只重视研究战术忽视战略决策的研究。 (二)纳税筹划流程设计不科学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论文摘要: 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收益,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中小企业在我国企业中所占的比重很大,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它们的生存受到经济、社会环境的挑战,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利润最大化是这些企业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因此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迫在眉睫。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纳税筹划为社会关注和被法律认可,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而后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纳税筹划问题被逐渐被许多企业所重视。 系统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尽可能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收益,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竞争力。 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当迅速,在我国企业中所占的比重很大,但是由于其企业规模的不断增大,其所得税纳税额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纳税额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竞争力。且最大限度地实现利润最大化是这些企业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因此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迫在眉睫。 在我国,税收筹划的出现和发展是近十年来的事情,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兴起的,正逐步在经济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公开纳税筹划理论研究和实务运作也从90年代后半期开始,特别是从1997年起陆续颁布了许多具体会计准则,使得会计与税法在确认收入、费用、收益方面开始出现差异,企业开始进行纳税筹划方面的实践探索,“理论上第一部关于纳税筹划方面的专著也于1994年出版,书名就是《税收筹划》(唐腾祥著)。”1997年后我国陆续颁布了许多具体会计准则,而税法也通过不断的修正和完善,变得日益复杂化,税法与会计处理的差异也越来越大,企业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也越来越大,进行节税的研究与筹划自然就产生了。 然而,“纳税人可以开展纳税筹划”的观念却是近几年才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并开始被税务管理部门接受和理解。现今在国内税务理论界关于税务筹划的相关研究己经成为热门话题。国内更是出现了许多专业介绍纳税筹划理论、知识、技巧的期刊和网站,如“《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中国税收筹划网”,“大中华财税网”等,纳税筹划的观念逐步为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所接受和认可,这为纳税筹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问题研究的可行性 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竞争力。目前它在经济管理中又具有了进一步的作用:首先它可以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客观上纳税筹划促进了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其次它可以纳税筹划促进企业加强涉税管理、贯彻税法、完善税法。综上,研究企业的所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顺应国家的政策导向,通过对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方法的合理选择,设计最优的纳税方案,可达到低税负或滞延纳税时间的目的,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进行纳税筹划对任何企业都是必要且有重要意义的。系统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尽可能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收益,得税纳税筹划问题意义十分重大,所以本人认为此次的选题具有现实意义并且切实可行。 目前,我国不少学者已经对企业的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当的成果,为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指明了方向。本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缴纳企业税是每个企业的自身义务,则税收规划是每个纳税人的权力,同时为当今纳税人提供了合理理财的执行空间。近些年来,在国内依靠环境瞬息万变的背景下,中小企业成为国家财政稳定收入的中流砥柱,随之而来的是中小企业需要进行税收规划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尤其为受众范围最广的企业所得税,其可以活动的范围相对而言比较大,所以各单位对企业所得税付出的规划精力也不断呈上升状态。2008年我国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造福了中小型微利企业,使其所得税税负一路直降,这样大好的局面,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中小企业明朗的明天。一、 纳税筹划概述(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在我国,税收筹划一词目前仍然是比较新的专业性观念,各界专业人士对纳税筹划的概念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内容为:“纳税筹划就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依据企业纳税人本身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的各类型经营经济行为进行提前安排,采用有关避税措施,尽量的使企业内部的税收负担和税收安全危机直至最可能低,从而实现经济收益。”1、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将纳税筹划与非法避税等违法行为一概而论。这种观念是武断的。避税即法不禁止即可为。这无疑

需要纳税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研究,分析税法上的部分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从而对企业中的各种分种经营经济活动实现最灵活的安排,以达到避免多缴税目的的行为,也就是不计手段的钻法律的空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偷税是指纳税人经过假造一些法律事实而想要少缴税,比如私自毁损收入类会计账簿、会计凭据,伪造成本、费用类会计文档,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通过伪造经营活动的有关凭据、账簿等失真的会计行为达到企业账面收入减少、费用增多的假象,从而实现企业较少的税收包袱,这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逃税的概念大部分专家认为是指纳税人由于应缴税务机关的税款而未交,并且而采取各种手断隐瞒自己的财产,达到影响税基的目的,毋庸置疑,这也是一种手段低劣的违法行为。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法律允许的合理节约税款,同以上以非法的途径达到掩盖企业收入,增加企业额外费用,非法的避税等不合法的行为有着最根本性的差别。2、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深刻掌握有关税务税收活动定义的本质是准备税务规划工作的基础,即是否合理且合法,理解国家政策战略灵魂为第一要义。宪法中明确反映了征税规划的法律边界,对于征税人与纳税人而言,都是最重要的法律准绳。当然还要从有关部门的发生的具体税务案件中明确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此外,纳税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一

试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论文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一、何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3) 二、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因素分析 (4) 1、《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算的规定 (4) 2、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因素分析 (5)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主要途径 (6) 1、降低税率 (6) 2、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7) 3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4)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8) 1.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不同点 (18) 2.税收筹划要与偷税避税行为区分开 (18) 3.注意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 (18) 4.要适应税法变化不断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法策略 (20)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探析 (20) 1.基于企业组织形式及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 (20) 2.对新税法准予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 (21) 3.会计核算中的所得税筹划 (21) 六、结束语 (22) 参考文献 (22)

摘要 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且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新税法与旧税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企业如何进行所得税筹划,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以新税法为基础,以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参照,对新税法实施以后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做了简要分析。其中,企业投资筹划着重于组织形式、投资区域和行业选择、投资方式选择等方面;筹资决策着重于资本结构和融资租赁等分析;经营筹划着重于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折旧方法的分析;收益分配筹划着重于所得的合理分散和归属、亏损弥补政策等分析。并针对其中某些方面提出了应注意的问题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调整,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1 一、案例名称:装修方案调整背后的税收筹划谋略 二、案例适用:第五章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三、案例来源:中国税网 四、案例内容: 天晟公司为了改善工作环境与提升企业形象,于2004年11月~12月斥资560万元,对原值为2000万元的办公楼(折旧年限20年,已使用6年)进行了装修,相关费用已经全额计入了当期损益。从税收角度分析,公司支付的装修费用占到了房屋原值的28%(560÷2000×100%),按税法规定,不能直接进入本期费用予以税前扣除,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每年以计提折旧的形式分期(从2005年1月份开始)摊入成本。因此,公司在申报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56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筹划分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会发生一些诸如维护、改建、扩建或改进其功能的费用(统称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在对这项支出性质的确认与计量规范上存在一定差异。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明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就是应当资本化,还就是费用化。在具体实务中,对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可见,会计制度与《通知》在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性质时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前者主要就是提供了质的规范,在量的方面没有具体数额规定,并且还出现了“可能流入”、“原先的估计”等主观性很强的字眼,使得企业在实际执行中的弹性较大。后者给出的规范有着具体数额限制,显然更为严谨与直观。两相比较,《通知》能够起到有效地防止企业出于自身利益需要来模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性质(即使双方都认定为资本性支出,在确定资本化金额时也会有出入,本文未就此进行讨论)的作用。 从上面分析可知,由于会计与税收目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两者判断同一笔支出性质时出现相异的结论。对企业而言,一项支出究竟就是予以资本化逐年扣除还就是直接费用化计入本期损益,势必影响年度利润额,进而改变纳税人应纳税额。 但就是,《通知》也给纳税人提供了筹划空间。只要企业事先对装修金额进行测算,将其与房屋原值进行比较,把费用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就可以直接税前扣除。 假定条件不变,天晟公司改变装修方案,把原有工程分成一期(费用320万元)与二期(费用240万元)进行,并将二期工程延至2005年12月开工并完成。这样操作给公司带来了以下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达27万元。 利用纳税年度筹划 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续存的,一般都是一个延续进行的长过程。但企业的核算是划分阶段进行的,以考核每一期间的经营成果。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3.财税〔2006〕1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4.个人所得税7级税率表 5.同行业工资薪金水平 二、纳税筹划方案 1、工资和年终奖发方方法策划 例:某企业管理人员年薪(扣除“五险一金”后)合计为18万

元。我们尝试用几种不同的发放方式计算全年应该缴纳和税收。第一种:按月平均发放,即1至12月平均每月发15000元,则:每月纳税:(15000-3500)×25%-1005=1870(元),全年纳税合计1870×12=22440(元) 第二种:年终奖金18000元(适用税率3%),剩余平均每月发13500元,则:每月纳税:(13500-3500)×25%-1005=1495(元),年终奖纳税=18000×3%=540(元),全年纳税合计:1495×12+540=18480(元)。 第三种:年终奖54000元(适用税率10%)剩余平均每月发10500元,则:每月纳税:(10500-3500)×20%-555=845(元),年终奖纳税=54000×10%-105=5295(元),全年纳税合计:845×12+5295=15435(元)。 上述三种不同的发放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最为节税。根椐测算,我们可以模拟测试出一个工资与奖金的最优发放数,详见附表1 表1:工资表与年终奖最优分配表

备注:当工资薪金总额处于上表中各级次“年薪范围”的起点数与中位数之间时,先确定年终的起点数,剩余再按月平均确定月工资数;工资薪金总额处于各级次的“年薪范围”的中位数至终止数之间时,应先确定月工资的终止数,剩余再确定年终数额。年终奖临界点 税率的临界点导致“多给少拿” 据了解,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刚刚超过两个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发生“多给少拿”的情况。而年终奖18000元刚好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一级税率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过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级税率10%计税。 比如A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B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A的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再看B,因为18001/12已经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极端的情况,是年终奖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况,由于960001元意味着将对应最高级也就是45%的税率,960000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房地产交易日益频繁,房地产交易过程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其中,大宗房地产交易因涉税金额多,税收负担重,令许多房地产企业都对此感到头疼,因此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来达到减轻税负显得非常重要。同时,部分地区当前存在的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也促使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观望气氛的抬头,导致市场成交量的减少,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进一步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来达到减轻税负就显得更为重要。 (二)选题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希望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问题是用什么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等手段是违法行为,不但不允许,而且还应受到惩治包括缴纳滞纳金,罚款等,极大的加大了税务成本,情节严重的,被吊销营业执照、刑事责任等灭顶之灾。与通过违法行为进行节税相比较,合理合法的进行税收筹划显然更能够使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税收筹划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果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那么往往认为筹划活动是不经济,只是无用功。同时税收筹划其实是与法律打“擦边球”,偷逃税与合理避税是一线之隔,在实践中如果不能准确熟知法律条文,没有很专业的理论知识,往往适得其反,导致筹划活动的失败,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企业所得税筹划是十分专业,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方能展开。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企业税收筹划活动越来越多,纳税筹划被很多的企业用于虚增成本、费用等,而且这种趋势在中国变得越来越多。但由于企业对所得税筹划关注的较晚、较少,没有形成健全、规范的筹划良策,另外企业对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筹划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 (一)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是否合并缴纳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差异 ①设立的难易程度②公司间亏损是否能冲抵 ③纳税筹划难易程度④承受的经营风险 (二)筹划思路: (三)筹划案例 某公司每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准备设立一分支机构,预计分支机构从2010年度至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 方案1:设立全资子公司 方案2:设立分公司。 思考:案例:某公司2011年准备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立三个分支机构,北京的分支机构预计在未来三年的收益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上海的分支机构预计在未来三年的收益分别为-100万元、-40万元和140万元,深圳的分支机构预计在未来三年的收益分别为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该分支机构应当采取分公司形式还是子公司 二:筹划二: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收支行为减轻总体税负 筹划原理: (一)“费用下放”的节税方案 1、母公司高管在子公司兼职 2.将在子公司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部分费用“下放”给子公司,让子公司提取董事会费,据实列支在子公司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相关费用。 3、将部分办公人员“下放”给子公司,其相关费用也随之“下放”,在子公司的税前据实列支。 (二))“向下收费”的节税方案 1、母公司向子公司按市场价格收取办公用房租金。 2、母公司向子公司据实分摊电话费、物业费以及水电费用等各项期间费用。 3、母公司对子公司要实行有偿服务,进行市场化运作,比如在担保等方面按市场价格收取一些费用,加大子公司的税前扣除,以便减轻总体税负。 4、母公司对其他盈利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也应进行市场化操作,该收费的一定要收费,若母公司扭亏为盈,即可最大化地减轻企业所得税的总体税负。 四、广告宣传费节税筹划 (一)政策依据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摘要]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是为了降低纳税成本。随 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纳税筹划技术在企业中逐渐得到实际运用。从本质上说,纳税筹划是符合税法精神的,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及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分析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 doi:10.3969 / j.issn.1673 - 0194.2015.07.032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07- 0059- 02 1 相关理论概述 1.1纳税筹划的内涵界定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 及税收法规的前 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筹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1.2纳税筹划的特征 1.2.1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 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是纳税筹划的本质特点,也 是区别于避税、偷逃税行为的基本标志。所谓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的税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顺应国家的立法意图,在已制定的备选纳税方案中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纳税方案,从而降低纳税,

达到企业的财务目标。 1.2.2纳税筹划具有超前性超前性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生产经营 活动前对纳税义务 的策划与安排。企业应尽的纳税义务对于每项经营活动来说具有滞后性,这在客观上提供了事先做出纳税筹划的可能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已经确定而去“谋求”少缴税款,则不能认为是纳税筹划。 1.2.3纳税筹划具有目的性目的性是指纳税人为了取得税务筹 划的税收利益,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选择低税负,和滞延纳税时间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 1.2.4纳税筹划具有动态性动态性是指税收政策随着政治、经 济形势的变化会经常 发生变化,因此,纳税筹划也就具有动态性。纳税人应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动,进行纳税筹划的应变调整。 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2.1纳税筹划工作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我国的中小企业纳税筹划 工作起步较晚,人们缺乏对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以YL电力为例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文献综述 1.2.1国外研究现状 1.2.2国研究现状 1.3研究容和研究方法 1.3.1研究容 1.3.2研究方法 第二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 2.1 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 2.1.1纳税筹划的含义 2.1.2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的比较 2.1.3纳税筹划的原则 2.1.4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2.2本章小结 第三章 YL电力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YL公司概况 3.1.1 YL公司基本情况 3.1.2 YL公司组织结构图及部门职能 3.1.3 YL公司纳税环境分析 3.2 YL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 3.2.1 YL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现状 3.2.2 YL公司收入筹划现状分析 3.2.3 YI公司费用管理现状分析 3.3 YL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3.3.1 YL公司纳税筹划组织结构不明确且责任不具体 3.3.2 YL公司纳税筹划在在流程设计上未达到科学有序的要求 3.3.3 YL公司在纳税筹划未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3.4 YL公司在筹划收入的确认原则上及赊销收入发票上不明确 3.5本章小结 第四章 YL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4.1 YL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问题的原因 4.1.1 YL公司未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性 4.1.2企业纳税筹划意识淡薄 4.2 YL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改进措施 4.2.1收入项目的纳税筹划改进措施 4.2.2扣除项目纳税筹划改进措施 4.2.3明确纳税筹划的组织结构和责任主体 4.2.4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纳税筹划改进措施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营业所得交纳的税款。所针对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两种企业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税)、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为了可以直观的分析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方法,这里只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种方法: 1.针对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的企业,实行核算征收。在这种征收方法下,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括号内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我们称为应纳税所得额。 2.针对不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又分为两种: 定额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然后企业按照如下公式纳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 对实行第二种征收方式,即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于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设定,缺乏可操作的弹性,所以,我们往下讨论的企业避税问题主要针对适用核算征收的企业。但这并不表明核算征收就一定比核定征收可以交纳更少的税款。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计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技巧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可以大概从两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落脚于上述的计税公式。即“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另一方面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其它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亏损弥补政策等。 一、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该计税公式很直观的告诉我们,要少缴税,需要账面的收入总额尽量少、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尽量多、税率尽量低。收入总额是操作弹性较小的。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就是我们操作的主要目标。税法对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做了许多限制规定,以下我们从几个方面来简单说明怎样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扣除项目金额,以使应纳税额尽量少。 1.工资薪金支出 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是有限定的。无论企业是采取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还是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也只是能在扣除标准内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费用。所以,我们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量利用上这个限额。 【案例】 某企业2003年度应发职工工资100万元。但由于当年货款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当年只发了50万。会计只对所发的50万计入了费用。2004年度资金收回,企业把2003年度所欠的50万全部补发。加上本年度的应发工资100万,2004年一共发放工资150万。(2003、2004的计税工资均为100万) 这种情况下,2003年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工资扣除额只为计入费用的实际发放工资50万。而在2004年补发所欠的50万时,因其超过2004年的计税工资标准,所以超过的部分,即补发的50万工资,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换句话说,企业多交了50万×33%=16.5万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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